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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吉爾傳The Last Lion讀後感(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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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為登克爾克(Dunkerque)大撤退其中一鏡頭)

本文原載於中時對談:尋李白 -- 在仲夏的白日夢中

2007/01/08 14:36


最近又開使讀些雜書,像邱吉爾傳。這本書壓在書架下,這作者用的生字太多,剛開始讀得頭昏眼花,後來逐漸習慣。我的作法,一碰到重要生字,立刻網上查,再貼到word檔共後日參閱。要是這段寫得不錯,先攏統看一遍,再到回去抓重點。抓得好,利用李白欄,小小獻醜。

至於為什麼會選邱吉爾傳,大概是該書序文及第一章寫得不錯,引起興趣。不過這種活在過去十九世紀的英國人,的確有其可讀性。基本上邱吉爾鮮明個性,可能令一般人嚮往,其一。再就是他的「賭」性堅強,這賭,是指從改變命運的角度。誰的命運,先是他自己,時候到了,卻是英國國家的命運。

記得在美時,很多老美都以邱吉爾為英雄、智慧的化身,讀完前面一兩章才知道大概為什麼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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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Lion讀後感--1
2007/01/08 19:55

英國第二次大戰,登克爾克(Dunkerque)大撤退,德國追兵在前,海上當時是幾乎沒有撤退船艦,所有英國、法國撤退的兵及地下工作人員等,都低著頭,正如待宰羔羊。突然之間,海面上出現上千船隻,有豪華遊艇、倫敦消防隊巡河船、老祖父駕駛的漁船、拖船以及想得到的船隻等,關鍵時刻,把這338,682人全數接走撤回英國,替歐洲盟軍保留最後一口元氣。後據分析報導,德軍不知道是忙著殺進法國或是怎樣,沒有一舉殲滅這批英軍,可說是天意如此,卻成為日後德軍戰敗最大原因之一。
 
+++(至於這海面突然出現的上千艘船隻,是因為英國當時能利用船艦去磁化,讓德國布下的磁性水雷無效。詳見:Spy catcher。)+++

三十三萬八千六百八十二人,人數的確不少。為什麼英國人在那時候,能出動救援的,全數出動?這,或許也是謎。當時英國王喬治六世問他週遭的人,這大撤退會怎樣,大家都搖頭,剩下就是等死,最好情況,只能救出一萬四千人。結果,全數救出。

邱吉爾,母親是美國人,自出生後身體就不好,病痛很多。加上他上小學時,這英國同學專門欺負他,因邱吉爾看起來弱不經風,一吹就倒。有些學校小惡霸沒事還狠狠修理小邱吉爾。同時他有嚴重口吃,話也說不清楚;老師給他打的成績幾乎敬陪末座。他皮膚過敏或是動不動就很敏感,沒事就長疹子,狼狽不堪,所以,小時候家裡睡覺,據說要全身脫光,還只能蓋純絲的被子,不然全身會癢的無法入眠。總之,一身是病,要說任何人看到他外表會喜歡他,真不可思議。

(L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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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Lion讀後感--2

發表時間 2007/01/08 23:22

提到邱吉爾,立刻就想到幽默。其實是機智,加上不斷努力。努力寫演講稿。當時他進入國會下議院,讀的書是不少,用字也艱深,但是書卷氣太濃厚,自由黨(當時還沒有工黨)黨議員很多沒上過public school(註)聽他說話就頭痛,不是令人討厭的文縐縐,而是喃喃自語;因此各議員也嘲笑他,邱吉爾本人更是尷尬,一段時間還不敢開口。

邱吉爾,跟他熟識的都稱呼他名字溫士頓,在他成長期,早期求學過程等受到種種屈辱嘲笑,因而為了改變自己,抗壓性特強,同時排除萬難把自己健康找回,唯一有效辦法,就是不斷運動,挑戰自己體能等。後來,曾經到南非,捲入玻爾戰爭被敵所俘,結果又給他逃了出來。後來希特勒進攻波籣時,他老大在德國靠東邊境旅館中,眼睜睜看德軍長驅直入波蘭。

記者或是軍人生涯對他而言,有幾層意義,首先,他總是在最前線,同時他的文筆當然是沒話說,也派得上用場,可是,畢竟他要的,就是自殺性的冒險,戰爭最好。而戰爭,他還很挑剔,他心目中的就是大家電影看到十八、九世紀穿紅衣的英軍,騎兵隊騎著馬向敵營衝鋒,手揮軍刀殺敵。他是個活在過去歷史,又處處幻想為能參與過去歷史的當代人,照理說這種人不大可能於政界能闖出什麼名堂,甚至事業;看起來他也不在乎。畢竟他沒有好大經濟上的壓力,幾代人都是世襲爵位之類,同時他母親也很有「辦法」,也就是能「廣闢」財源,幾乎很多老美的大財閥都認識,沒事就私底下想盡辦法照顧溫士頓。但是外表上,他與他母親總是合不來或是不相往來。

對一個靠嘴,就是動嘴像演說、質詢、各地發表演講為其工作大部分內容的人,這英文當然就要好,不論寫或是演講。這部份,作者總結起來,更有意思。
 
不過邱吉爾厲害之處,他在國會問政的幾乎每一句話,都有事先講稿,同時在家練習熟稔之後再說出來的;所以,沒有所謂天才型的急智,都是事先練習好的。

註:Public school,當時英國有名學校,像Eton、Harrow(邱吉爾、後來與邱吉爾同期的Baldwin首相都在此讀書)、Winchester、Westminster、Charterhouse、Rugby以及Shrewsbury等
(L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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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Lion讀後感--3

發表時間 2007/01/09 10:37

邱吉爾年輕開始,一直到老年,記憶性特別好,可說是種天賦。該書作者親身經歷。據邱吉爾好友轉述,邱吉爾心血來潮可背誦Gibbons《Decline and Fall of Roman Empire》第十四章,一字不差。這時候他已經是七十八歲,而Gibbons的書,他是在二十二歲時於Bangalore(印度西南角一個州的首府)所讀,從此再也沒翻過。當然,這是種天賦異稟,其他令作者驚異的記憶力事情還很多。譬如有次他在馬里蘭騎馬,突然心血來潮,背誦Longfellow所著三十四行《King Robert of Sicily》,這是他五十年前讀過,卻幾個字有瑕疵,譬如priests成為monks、lamps誤為candles等等,其餘都對。

這當然也歸功於英人當時教育,注重培養人文素質中古典,學生都能對西方名著,像羅馬、希臘經典,有所了解親近。

另外值得一提,邱吉爾寫演講稿有個習慣,都是一大早在泡浴缸泡澡寫。當然他又有佣人,這方面很方便。畢竟沒事叫一下,就有人來服伺(如果要想有個概念,參考最近英國頗紅的連續劇:Downton Abbey)。有一次在浴缸裡大聲唸質詢稿或是發言,這門後伺立的佣人以為叫他服伺,突然衝進來,結果被邱吉爾給轟出去。據他自己說,一篇四十分鐘演講,他要花六到八個小時準備;當然不能泡快八個小時。邱吉爾對下屬英文遣詞用句,痛恨詞藻華而不實,尤其誇大其實。但是,他卻很幽默,經常拿下屬這方面的「過頭」,到回去開他玩笑。譬如有個年輕官吏,寫英文非常拘謹,尤其遵循也是食古不化,一個句子的結尾,決不能用介係詞。結果這位「大文豪」邱吉爾在這位年輕官吏的公文上,諷刺這種無俚頭拘謹,橫批:「This is nonsense up with which I will not put」!

(L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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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Lion讀後感--4


發表時間 2007/01/09 12:54

邱吉爾1874年十一月三十號出生。那個時候英國已經是日不落。要是老法Jules Vern乘氣球環遊世界大概他看到的地方多插有英國國旗,Union Jack。

這段時期作者所謂Victorian,不論Queen Victoria是否在位,英國人對自己所製造出的,便利統治階層統治上,許多傳奇,這些傳奇基本上圍繞著概念,那種屹立不拔的The Last Stand。當然上層貴族階級,多半是教育成,貴族就是高人一等,天生就要統治。這意味著,被統治的包刮非貴族的英國人在內。那,到了殖民地,更不用客氣。

The Last Stand所謂戰至最後一兵一卒。天下是打出來的,絕不是人家供手相讓、甚至唾手可得(像最近電視劇:Game of Thrones之所以能捕獲人心,其來有自)。所以軍人,已成為開拓邊疆,甚至成為做生意、貿易工具。那時候英國海運發達,世界各地都看得到英船隻,當然更有英國艦隊。英國殖民地開拓出來後,大批上流階層人士前往,又給弄得像鄉村俱樂部般,有賭馬的跑馬場地,打馬球場所等等,甚至本土英國都沒有這種享受。當然搜括全世界資源,以共英國工場製造成品再賣回去給落後國家,這種幾乎是無本生意,當然樂此不疲。

這是當時邱吉爾時代。The Last Stand,就是戰至一兵一卒都不放棄,正如General Gordon,也就是老美演員Charlton Heston飾演的《Khartoum》,Gordon最後一刻,深著軍服,站在階梯頂端,神色自定,左手按軍刀柄,面對死亡(不像漫畫所描繪的,缺乏視死如歸精神)。

這部分實際情況沒人知道,所以才叫做傳奇。不過這種傳奇對統治龐大帝國,非常有效。而邱吉爾等就是讀過,也自以為準備接棒的人。

(L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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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Lion讀後感--5
2007/01/10 12:13


邱吉爾母親,Jennie Jerome,是老美Leonard Jerome三女兒之一。Leonard本人有點老美印地安人(Iroquois)血統,而他老媽在三姐妹中也皮膚略暗;不過後日邱吉爾提起這,倒是高興得很,更驕傲得意。不過這Leonard到底有多少Anglo-Saxon,誰也不知道;then,who cares!?

邱吉爾父親,Randolph是在巴黎認識Jennie,來往以後告訴他隨身的校官級副官,非此女不娶。而當時Jennie也有此意。Leonard Jerome,華爾街investment banker之類,不過書中沒提到他的財源出自何處,只知道他當時是有錢;因此也能到處走,譬如想逛歐洲,就去。這是1800年末期。而Randolph老爸,畢竟當時是個Duke公爵,當然也對Jerome背景找人調查。那個時代,據作者提到,英國有27個有分封地的爵位。同時英貴族之間據作者分析,這很不與一般人一樣,基本上是個caste世襲特權社會,一般老美,尤其是寫書的記者,是很不容易了解,也更不以為然。

門當戶對是必然的,問題是這Randolph可是深愛著Jennie。所以老公爵已經告訴Randolph對方家世背景,「經濟來源可疑、這個人靠不住」等等,都沒用。

Jennie懷有身孕兩、三個月後才正式結婚。這英國人貴族也有意思,在1890年時期,這做兒子的也事前被告知,他一年可以從老爸那拿多少錢。Jerome同意給Jennie夫婦一年2000英鎊,而公爵卻只給Randolph一年1000英鎊。這還要寫成合約樣式,同時那英方律師還特別挑明,「按照我們法律,這是給男方的!」哈哈…

(L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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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olph本人也很又意思,身為貴族確不受這方面桎梏,不像其他只找門第同等結婚。讀牛津時,有天晚上跟人辯論,主題是《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sters and servants》,Randolph當然滔滔不絕,有聲有色,結果成為牛津這幫人惡作劇受害者。Randolph喝下酒後,突然不醒人事,醒過來他身處異地,旁邊睡著一個年老色衰的妓女之類。結果嚇得他落荒而逃。

牛津整人(pranks)也真狠。Randolph還是個不錯能問政下議院議員。當時首相Disraeli,好像有這個任務,私下向女皇報告那個議員怎麼樣呢等,對Randolph,Disraeli,認為這個小夥子還不錯,假以時日,大可造就。

Randolph基本上是接老公爵下議員位置,而Disraeli還加一句:老公爵以他的地位,是沒有多少錢,而他大概會把錢留給他長子,不是Randolph。

Randolph幸好有選上議員,不然這老公爵會對他很不以為然。當時英國是有選舉,這選舉不是全民都可投票,大概只有很低百分比。所以選上後,這與非貴族結婚老爸才不會火大。

邱吉爾老媽也真是活蹦亂跳的女孩,婚後照樣大著肚子騎馬,一直到快生產前幾分鐘,還在家裡辦舞會,非得跳到羊水都破了,結果在老邱吉爾公爵Blenheim Palace,還趕不及到臥室,邱吉爾就聒聒落地。

(L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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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竹(#1541)
發表時間 2007/01/10 15:59
內容 法國有位從馬背上摔下腦震盪而變成卓越的軍事家叫拿破崙。~~佚趣
而在英國有位從馬背上巔出生的成為世界的大文豪叫邱吉爾。~Tandy
馬不扁,當成正事。

最近方老談戒煙,心感悽悽焉。Tandy推出邱吉爾,讓我有所藉口與託
辭;想到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又想當年
年少時,崇拜那墨鏡後的麥帥帥勁,如今可憶及濃煙後談判桌上的邱相。

罷了!點燃一根,想想說些啥去
活得痛快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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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ndy(#1542)
發表時間 2007/01/10 16:25
內容
Dear 羽竹,

煙,不用戒。據讀到的邱吉爾作法,他老大菸酒都來,還是抽雪茄,七英寸長Romeo y Julietas and La Aroma de Cubas。

一大清早起床,先來杯烈酒,然後一直到中午用餐,中間不向外傳的酒鬼,卻是滴酒不沾。有段時間身體很差,他是更菸更酒,好像是要致自己於…所謂的負負得正。當然,這跟基因有關。有些人不煙不酒結果得肝癌、肺癌;所以,活得痛快太重要。因為照邱吉爾過法,又菸又酒又大吃大喝的,早該掛掉。問題是這人一生起起伏伏、大起大落,有段時間經常有點suicidal傾向,ㄟ人家也活到九十幾歲。

同時期英國人,據統計平均壽命二、三十歲,三十多過世大有人在。當然,貴族不愁吃喝穿用,心情好得很,一天到晚也不生病,當然,早期邱吉爾是例外。

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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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吉爾一歲不到,全家族就被迫搬到愛爾蘭去住。說起來好笑。被迫去愛爾蘭,是因為他老爸Randolph替邱吉爾伯父,Randolph的哥哥George(侯爵)強出頭。世界上不論何處,尤其是當時十九世紀末英國,要是得罪皇室,尤其是法定王位繼承人Prince of Wales(His Royal Highness,HRH),處理不好那真是…

1875年,Aylesford公爵跟著HRH去印度狩獵。Aylesford公爵夫人Edith留下來沒去。結果George,邱吉爾伯父,因近水樓臺與Edith打得火熱。這私底下也就罷了。後人看起來,這George是死腦筋,不知道怎麼搞的,他突然要與公爵夫人私奔。這公爵夫人也狠,她把小孩子留給公爵的母親,就跑了。這下還得了,公爵母親立刻把在印度狩獵的Aylesford公爵給叫回來。這時候,大家都很火大。Randolph,邱吉爾老爸這時候還沒扯進去。不過這Edith的哥哥,卻要求與George決鬥,就是大家電影上看到的貴族找塊地方對幹。誰知道這Randolph知道以後,卻大不以為然。他認為要決鬥,也是Aylesford公爵與George決鬥,不是你!按常理是沒有錯,問題在於,Randolph為了他哥哥George介入太深,搞成Randolph好像是當事人,同時,這Edith過去也不「寂寞」,這HRH也曾是枕邊人之一,她還握有Edith與HRH往來信件,而這時候Randolph也有了這些「資料」。同時,大家都不願意碰,只有這Randolph豬腦希望HRH出面了這樁事,他也希望公主,Princess of Wales能說服HRH去勸動Aylesford公爵不要跟他夫人離婚。

關鍵時刻,Randolph不懂一個最重要的道理,就是你家族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皇室所給,他更不懂:What HRH gave, HRH could take away!所謂老美後來諺語:You don’t bite the hands that feed you!

顯然Randolph護兄心切,有時候得意過頭居然孟浪到對旁人說:「I have the Crown of England in my pocket!」

那這下,皇室真的火大,而憤怒是來自當時真正的權力,女皇。

(LL-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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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一火大,當然HRH也不好受,女王是不會修理HRH的,只好找當時首相Disraeli,叫他去擺平。HRH當時警告所有來往的貴族,誰要是敢去以上兩人家, 也就是Randolph及Edith的哥哥,以後將在HRH的社交圈除名。Disraeli當然事先摸清楚女王與HRH的意向,然後跟邱吉爾公爵夫人Fanny說,叫她丈夫公爵去接愛爾蘭總督Lord Lieutenancy of Ireland位子。公爵一聽要去化外之地愛爾蘭,當然不想去,折騰個半天,後來想通了,就是前述的「這個位子畢竟是王室給的」,要不然什麼都沒有;也就乖乖上任。

當時愛爾蘭已經有獨立的浪潮。這個Lord Lieutenancy of Ireland是英皇室所指派,不受愛爾蘭國會監督,而邱吉爾公爵當然是非去不可。他全家到任時也很風光,愛爾蘭總督府也來個21禮炮迎接。Randolph當然也很慘,被迫辭去下議院職位,前往愛爾蘭做他老爸的無给職秘書。這時候小邱吉爾才一兩歲左右。

可是Randolph並不是完全沒大腦的人,他也很聰明。那個時候愛爾蘭在英皇室眼中,是個trouble spot,卻也毫無有效辦法控制。Randolph很快進入當地狀況,了解地方政情,也想出一套能說服皇室如何控制愛爾蘭辦法。畢竟HRH過去一直他玩在一塊,很多關係、門路、好惡等等他都很清楚,於是利用機會,好幾年後剛好Disraeli下台,他又想到辦法,回到英國本土去。

這段時間,小溫士頓一天天長大,他老媽在當地又成為受歡迎人物,因為Jennie本人喜愛騎馬、跳舞等等社交活動,又有一股與當地貴族不同味道,很快又成為社交重心。

(L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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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也要對當時英國貴族的「濫情」交代一下。

情慾,人之常情,當時是維多利亞時代,可能現在還是一樣,就是愈有地位,ㄟ,就愈濫情。這濫情就是貴族間性關雜亂,我說的是1870幾年的事。像邱吉爾伯父這檔私奔事情,他私奔對象是公爵夫人Edith,這Edith不但跟他有關係,連當時英王位繼承人,HRH都有關係;所以,這一票貴族都成了表兄弟。

前幾章內也提到,邱吉爾老爸Randolph,後來大概是濫情結果得了梅毒,已經第三期。這是邱吉爾大概十幾歲的事情。可憐的邱吉爾老媽,Jennie,當然知道,後來這兩人也不住在一起,Jennie後來據書中報導,她也很濫情,但畢竟是有原則的,拿捏上還有分寸;同時Jennie也與HRH有關係。總之,可能是肥水不落外人田吧。

其實這干讀者什麼關係,是沒有關係,這主要是交代,這邱吉爾長大過程,幾乎是跟他從沒接婚的媬母Mrs. Everest,邱吉爾小時後暱稱為Woom,過的。不過邱吉爾有次放長假,到Everest家去住,因為雙親都是跟著英國王室跑一下子到俄國,或是歐洲那裡,根本沒時間陪他。Everest有房親戚居然給邱吉爾小鬼,朗誦Macaulay所著《History of England》,當然這是最好的教育,也啟發幼小心靈。這是他十三歲事情。

所以邱吉爾長大過程,最親近的竟是他媬母,再就是書本,各式各樣的好書。會自動自發讀書的小孩,總是無形中培養出一種別人無法超越的知識,再假以時間與行動,智慧自然孕育且深植心中。

(L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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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ris(#1554)
發表時間 2007/01/12 06:37
內容
看Tandy 大人寫到這裡 忍不住也難難自語一下 :
其實很多歷史題目問到 法國會發生革命 但是英國皇室至今 仍受歡迎 原因呢 ?
我對英國很陌生 一直無法真正比較

只是覺得法國革命前後 血流成河 其實許多狀況沒有什麼大改變 好似愈近代 經濟面能帶來真正的變化
是愈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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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paris,

您說得很有道理,可能誰都沒有完整的答案,只能說瞎子摸象,摸到那,算那。

可以看出,英國人是很幸運,基本上住在島上,歐洲大陸與其絕緣。所以要是有進步、退步,在十九世紀是沒有藉口,只能說是英國人自己;畢竟外力也就是軍隊干擾不到英國本土。當然羅馬時期是例外。所以該作者提到這Dunkirk撤退成功是件大事,因為要是德國追兵一上岸英國本土,那,攻的佔優勢,守的,幾乎無法防守。地形就是這樣。

還有就是英國當時這教育方面做得蠻成功。每個非貴族的人,都知道,天生做這行的,他大概一輩子都這樣,所以,各安其份是很大穩定力量。要是當時英國平民不這樣或其他原因,被放逐到其他屬地,同時這被放逐的,愛幹什麼都好,也沒人管你,你也可以置之死地而後生,闖出ㄧ片天;這,跟過去我們留學生不就差不多?

所以,一方面是堵,另ㄧ方面網開ㄧ面,你會發現這些當時很多被放逐出去的英國人,不論什麼原因,最後很多都懷念當時在英國一切,各各幾乎又成為英國擁護者。畢竟,只要當時英國本身表現,是值得被放逐的人懷念的,所以,這英國國家是否有做些政績,或是透過王室彰顯出英國豐功偉業,這,才是他們英國人認為重要的。

電影中、小說裡,沒看到一個英國人,不是認為自己是英國人而驕傲的。這,不管是洗腦或是真有其事,或許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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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Tandy :

看到您說 電影中的英國人”為自己是英國人感覺驕傲” 我首先想到這兩年很受歡迎的 ”The Day After Tomorrow”
其中那在英國的三人工作小組 真是人見人愛 他們的鎮定 專業與幽默 在我眼中都是十分英國式的
在他們確知自己會在極將到臨的驟冷中死亡時 記得最年輕的那位說 他很想看見他的兒子長大是什麼樣子(在電影中還是嬰兒) 表情語氣也就是淡淡的 卻牽動人心 然後他們拿出藏著的威士忌 像開 party 一樣一人倒了一點
說出 ”向英國致敬””向女皇致敬””向曼徹斯特(足球隊)”致敬”這樣的祝語 同時 他們所在的氣象所的電力
已經中斷

我覺得這一段處理得很棒 因為如果換成是法國人 德國人 西班牙人 就絕對是另一種景況
我想英國人有一種沉著的幽默 讓他們在面對問題時 會拉長反應的速度 就不容易做出過於波濤起浮的事來

像Tandy 說的”置之死地而後生”的精神 在早期從英輪三島漂洋過海到美國尋找新天地的人身上也可以看到
雖然有獨立戰爭 但英美濃稠的血親關係仍然堅韌延續到現在 新大陸上以自己是英裔為傲的多著囉
很多人也會奇怪 英國雖然在歐盟組織 但是還是和美國親過與歐陸各國 其實真是其來有自

我把話題扯開了 對不住 謝謝Tandy大大寫了這麼詳細的一篇回文吶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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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左:Gladstone,圖右:Disraeli)

小邱吉爾這段時期,唸小學到十幾歲間,Randolph又回到下議院。Randolph對溫士頓影響一直很大卻對溫士頓,認為他不是塊料也不大理他。書中提到,小邱吉爾本人對政治很早就有興趣,加上父母通常都不來看他,他卻不灰心一直寫信給父母親,也問些詳讀政治新聞後,相關政治性問題。這些問題,也隨著Randolph政治生涯,上下起伏。

1880年,下議院由Disraeli的Liberal掌控,首相是Glastone。英國當時下議院,基本上是三黨派,Liberal自由派、Conservative(也就是保守的Tory),再就是傾向愛爾蘭主權意識,Home Rule派別由Parnell主導。Randolph回去後,怎麼回到下議院書中沒細說,就看到一條路,保守的Tory必須變革,否則與人民距離太遠,永遠會為少數黨也執不了政;畢竟,Randolph不止ㄧ次表明,他就是想當首相。於是就組織個黨內黨,在Tory黨內,來個以他為首的「四人幫」(Wolf、Gorst、Balfour)。這時候Randolph還沒完全蛻變成政客,demagogue,至少還有理想性。當然Randolph這段時期問政,除了打名氣,同時他演說是有一套,稿子寫好後再也不看,質詢起來一氣喝成,要是諷刺對手,更針針見血。

基本戰略,就是讓Tory壯大,再結合下議院內愛爾蘭幫,或許票數夠後,也才能圓執政夢。當時下議院Tory領袖,Salisbury,跑不掉也有夢想組閣,問題是這保守的Tory,首先要席次夠多。

Randolph「歸納」成,他必須成為某種形式領袖,最快作法,除了質詢打名氣,剩下一招,就是親自站上火線,直搗liberal黃龍。於是他放話要在Liberal大本營,Birmingham,去跟liberal議員挑戰席次。事實上,當時他贏機會不大,但他競選口號就是把自己塑造成「親民」的Tory Democrat。Randolph敏銳的政治嗅覺上,認為選民根本不在意你是什麼黨派,主要是認不認同你:Are you one of us?

結果這項不可能挑戰,居然團結振奮所有Tory支持者,他倒成為Tory後續選舉大勝landslide大功臣。這大勝後,當然下議院Tory領袖Salisbury就組閣。

(L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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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這時候就看得出來,愛爾蘭幫的確能左右誰當首相關鍵少數,自然,誰要是能得到這幫人支持,誰就希望大。這裡面竅門,就是誰能說他對愛爾蘭很了解、同情他們種種訴求,誰的希望就大。

Randolph當然已成為老狐狸。有次一位新上任議員Bradlaugh,號稱是無神論者。他宣示時,不手按聖經卻以一本他自己帶來的「A Testament」,替代聖經宣示。這下機會來了,Randolph立刻大作文章,先大肆抨擊這離「經」叛道行徑,接著透過議事規則,將此新選上議員逐出議會。其實真正重點,首先他要能得到足夠票數,這也暗示多為天主教的愛爾蘭議員們,沒說的是天主教對這種無神論者非常感冒,我Randolph是與你們站在一條線上的,I am one of you guys!

事實上愛爾蘭幫也知道這關鍵少數厲害,那,想當首相的,就一定要去巴結愛爾蘭票。再者當時Gladstone首相他當然也更想去巴結,所以除了Home Rule的議題上,大家都要讓步外,再就比,誰比誰更了解、同情愛爾蘭,那,這Randolph當時一家人去愛爾蘭住的「經驗」,就派上用場。

這告訴讀者,政客有時候的渾身解數,不達目的不休,雖醜態畢露,可是政客卻拿得到他要的。其實Randolph住愛爾蘭那三年,他老大只是騎馬狩獵,大概路過某地時偶爾會碰到幾個當地愛爾蘭人,僅此而已。但就是比Gladstone僅僅幾個月愛爾蘭經驗多太多。所以,要是提起拍愛爾蘭這幫人馬屁,當然Randolph就比Liberal的首相強太多了。

除了拉攏愛爾蘭票,其他Randolph精心策劃作為,也鋪下他日後聲勢看好,成為大多數Tory黨員的精神領袖。這時候他才三十幾歲。當然女王也知道下議院種種事情,Randolph也鋪下與皇室重新建立管道,也就是以後Randolph被召見的契機。

(LL-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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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不革命,是愛好和平;
中國人不革命,是奴才心理。

法國人搞革命,是愛好自由;
中國人搞革命,是性喜作亂。

英國人為自己是英國人感覺驕傲,是自尊;
中國人為自己是中國人感覺驕傲,是自大。

某國人為自己是某國人感覺悲哀,是自省;
中國人為自己是中國人感覺悲哀,是自卑。

嘿~ 嘿~ 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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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olph與Disraeli這段時期互動,只能說Randolph是新仇舊恨一起上來。舊恨,要不是他Disraeli出「餿」主意,全家不會給搞到化外之地愛爾蘭去。畢竟Randolph不像邱吉爾老公爵,見到Disraeli就立刻矮了一截、言聽計從那麼好說話,惟Disraeli馬首是瞻。這,當然就給其他Tory成員留下深刻印象,Randolph畢竟非池中之物,Liberal頭頭照樣挑戰。

好了,那次Tory大勝後Salisbury組閣,論功行賞,Randolph自然就應分個當時好差事之一,secretary of state for India。這個位子是比不上Foreign Office,但也不錯了。但Randolph心中,就是想做首相,這只是過渡打知名度而已。Salisbury當然也知道Randolph心中打的什麼主意,結果就在接不接secretary of state for India,他Randolph又大作文章,來個條件說;譬如誰他看不順眼,他接的條件就是這人必須走,否則就不接這個位子。結果事情傳到英女皇,女皇當然就記在心理。畢竟Salisbury老經驗,知道看起來Randolph拿翹,其實是Randolph利用新近取得的Tory黨內支持,給Salisbury造成壓力,最後,Randolph心中幻想是,終究他會受到Tory「熱烈」擁護支持,拱他回來領導Tory。

議會中上上下下,人事變動頻翻。後來Randolph接這個Chancellor of Exchequer,當時是內閣中僅次於首相的重要位子。Randolph當時是水漲船高,政治行情是一天天看好,當然,他認為這應該是攤牌的時候到了。有次女王召見Randolph,細節誰也不知道,結果出來後,Randolph利用女王信箋,上面有女王等特殊尊榮標誌的信箋,女王也不知道,謝了辭職Chancellor of Exchequer的辭職信,快遞給Salisbury。

誰知道,Salisbury立刻准了。Randolph除了傻眼外,從此與政壇絕緣。

(LL-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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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竹(#1569)
發表時間 2007/01/14 10:16
內容 愛爾蘭幫能類比台聯?

飛雪釀美酒,筆筒萬劍插,竹筒伴香眠,問飛雪枯竹,其樂乎不樂乎。
呵呵!一夜醒來仍然沒有釋懷。問君能有幾多愁?恰是春雪化泥流。

有台灣一半的科威特,擁有與台灣雷同戰略地位,也擁有海水、藍天、
白雲。一個差異,他們有黑金石油致富、沒有煙絲薰染危害,我們蘊藏
的黑金與污染卻是致癌的潛在因素。這點不可不慎。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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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 Randolph,這次辭職成真,「假作真時真亦假」,是不是「無為有處有還無」,這就不知道。先介紹一下網上資料,Chancellor of Exchequer。這是個第二高內閣位子,當時是主管英國財經政策等大事。權力重要性是不可諱言。要是他肯用心做,那時候他才三十七歲,來日方長,無可限量。但是,這畢竟各方都認為是酬庸位子,人家認為是,你Randolph應有自己看法,不是麼?問題是,沒有嚐過權力滋味,過去還在等這有朝一日首相位子在握,現在眼看這首相位子唾手可得,想必Randolph拿辭職這招,必可激起黨內支持者強烈反彈,這下,不是Salisbury非得下臺,不就是他接手?當然人到賭時,方恨朋友少,甚至手氣太背。

其實,Salisbury就等這一天到來可ㄧ次了斷,居然Randolph自己送上門,真乃天意也。不過後來溫士頓接首相,也就是因為愛爾蘭幫出手支持,是不是再度,不敢說;小邱吉爾總算是替家族揚眉吐氣。

回到小邱吉爾。後來他進Public School,Harrow。入學考試,當然是不行,但是後台硬,還是進去了。進去後,名列班級到數第一。Harrow有個慣例,每此家長外人來校舉辦活動,每個學生都要被叫出來亮相,是按照名次叫,第一名先出列。所以,後人印象深刻。溫士頓讀書,剛開始很不穩定,他有個性,不喜歡不讀,喜歡的,甚至讀得成果比這行專家都要好,甚至有見地。當然溫士頓記性好,譬如像莎士比亞A Midsummer Night’s Dream,Henry VIII,The Merchant of Venice,這三齣劇台詞,據書上說,可以背誦得一字不差。可是,一到考試考英文,卻被盪得一蹋糊塗;這,豈不怪哉?

其他,這方面他笑話多了。

(LL-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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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邱吉爾當時不但英文不行,數學更糟。那時候都知道像這種Public School,基本上是替英國培養下一代領袖,但這英國人教育也還是有一套。溫士頓當時英文不好,是沒有道理;畢竟,他拉丁文、法文也不怎麼好,他甚至拒絕學拉丁文,認為這詞尾變化不合他老大胃口等,暫略。法文,一直到二次大戰時,他有次對法國人民透過收音機以法文演說,相信聽到的人都是老「淚」縱橫,這淚,不知道是尷尬,或是老法認為自己的精緻語言,被溫士頓糟蹋得欲哭終有淚。

問題是有心人終得解套。後來有個敎英文老師,在1880年中後期,終讓小溫士頓「開竅」。這人,Robert Summervell,當時是很有創意。首先,像這種紈褲子弟,一天到晚就知道玩,要是不好玩,他就不動。Summervell就順著這種子弟玩,把英文句子拆該來,主詞、動詞、受詞、條件子句、相對子句等等,用各種不同顏色粉筆,分解成一塊一塊,有點符合現代工程modular設計概念,只是當時不知道而已。這下敎會所有學生,同時這段時期邱吉爾也在Summervell下受教三個學期,英文突飛猛進,用字、遣詞也有大家風範,這,可以從他自小就養成的寫信習慣看得出來。他寫給老爸Randolph信,有一次居然破天荒,老爸居然回信,這是僅有一次回他無數次去信,Randolph也稱讚他有進步,不過這時候Randolph已經成下議院打混議員,江河日下,同時病情愈來愈嚴重,只是時間問題。

Jennie這段時間,當然又搭上歐洲皇室,與奧地利的王儲之子之類來往頗「密切」。Jennie仍然像過去一樣,社交上有空就帶著小溫士頓,進出與皇室打成一片。小溫士頓可說是從小就沒事碰見這個皇室那個貴胄,像HRH艾德華七世等,好像是很自然的。

(LL-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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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嫗(#1579)
發表時間 2007/01/15 08:18
內容 Dear Tandy 兄 (#1528, #1544)

前幾天一直忘了說

> This is nonsense up with which I will not put

哈哈哈,這句一定要記下來。我也是那種會著意避免把介係詞放在句尾的人,有時覺得自己挺過份的,就可以拿這句來自嘲。這實在是太棒了。 ^_^

Princess of Wales 一般是指 Prince of Wales 的配偶。不過這是 courtesy title,所以黛安娜離婚後還能使用這個稱號,但她 HRH (Her Royal Highness) 的稱號則無法繼續保有。目前的 Princess of Wales 是卡密拉 Camilla,她是英國史上第十位 Princess of Wales,也是第一位選擇不使用這個稱號的 Princess of Wales。蓋因當代人心目中,已將 Princess of Wales 與黛安娜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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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老嫗姐(@#1579),

高興大伙兒茶興正濃,不好意思打攪。

感謝指正。忘記說明原文是:Alexandra,Princess of Wales。Alexandra,是丹麥王室公主。她嫁過去給艾德華七世,她老爸還沒扶正為王。Alexandra與Edward VII結婚時,Randolph及Jennie都在場並送他們上花車。(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Alexandra_of_Denmark)

「…They(王子、王妃) were seen off on their honeymoon by the schoolboys of neighbouring Eton College, including Lord Randolph Churchill (whose wife, Jennie Jerome, would later have a long-term affair with her new husband the Prince of Wales, of which Alexandra was aware), who described the event in his letters home….」

可見,這Randolph可說是與Princess of Wales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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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士頓Harrow快畢業,Randolph這段時期,身體、財務情況很糟。心中首先想到,既然溫士頓不是材料,畢竟Randolph已經做過Chancellor of Exchequer,牛津畢業,學的是法這方面,且Randolph認為他不能做律師之類,於是就想要是溫士頓進軍校,或許這方面他的人情關係也能關照溫士頓。溫士頓這段時期還很任性,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過Jennie倒認為既然溫士頓法文不好,她就讓溫士頓到Harrow教法文法國老師家,去住段時期,也順便學習法文等。溫士頓是去了,但法文好像仍沒長進。

當時幾乎所有英國貴族或有聲望世家子弟,都讀Sandhurst軍校,皇家軍事學院。但要考試才能進去。這也有趣,畢業生可以在沒畢業前一年,就可以考預科(Preliminary)。那個時候,英國就有這方面補習班。補習班老師,據溫士頓觀察很會猜題,且認為這位惡補老師有種能力,很邏輯方式揣測出什麼題目,就好像「能預測砲彈著落點」一樣準確。可是老師卻認為溫士頓老毛病不改,上課時,意見特多又不聽指揮,老師給Lord Randolph的私下回信報告溫士頓進度,負面居多,多為「孺子不可教也」。

但溫士頓預科考試,閃過,原因是他最弱的拉丁文是選項不是必要考試項目;第二,當時要考美國內戰。他外祖母這方面調教,溫士頓當然得心應手。最後一項好運,就是他準備考是要的畫地圖。通常考試要求學生畫某個國家地圖。溫士頓前一天晚上,準備了25個國家地圖,然後放在帽子裏,順手抽張地圖,默記好;結果,就出這一題,畫紐西蘭地圖。Harrow當時有29個考,及格12個,溫士頓是其中之一。剩下就等真正畢業後正式考試。然後就是選科。Randolph叫他選,其實是考試成績要好到進步兵科,尤其The 60th Rifle第六十步槍(旅)。溫士頓倒傾向騎兵,畢竟他很喜歡馬以及動物之類,同時,以他當時體能,要是進步兵科,很快就掛掉。事實上有點像我們這過去大專聯考,按志願分。好的學生都選步兵科,畢竟升遷快。結果,溫士頓成績只能進騎兵科。其實Randolph只期望步兵科,除了人事關係外,Randolph認識步槍旅指揮官,這樣,溫士頓也有個靠山。同時這上學也要開銷,騎兵開銷大,尤其是當時Randolph狀況,負擔很重。結果進去後,要買這個那個裝備,都有點吃緊;要不就不買,弄得溫士頓抱怨連連。

(LL-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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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士頓進Sandhurst(上圖),剛開始還是抱怨這牢騷那。但卻對騎馬培養出很大興趣,也肯下苦心鍊騎術。像無馬鞍,照樣騎得刮刮叫。有空,也來賭馬。當時流行Steeple Chasing,這是短距離從A點拼到B點賭馬,但是電視上看到的騎馬障礙賽,大概是書中所提到,所謂的Steeple Chasing。這也有趣,當Randolph從政壇高峰下落,有段時期Randolph也喜好在跑馬場賭馬,曾大賺一把。

Sandhurst軍事課程,看起來不像是能培養英國首相之類地方。溫士頓卻如魚得水,同時過去在Harrow,溫士頓是Fencing劍術校隊,校際間也頗有名氣,這一切種種都派得上軍旅生涯。再者騎兵科裡有個長官Brabazon看到小夥子很努力,對溫士頓很欣賞。這人愛爾蘭裔,那溫士頓會不會用他從小在愛爾蘭長大過程經驗,來拉攏這位長官,就不知道。

1895年畢業後,分發到輕騎兵隊,The Fourth Hussars。這也是Jennie動人事關係,拜託當時Duke of Cambridge才能分派到。 後來溫士頓小發一筆訴訟財。有位他們都認為不適合騎兵單位的世家子弟,也想分派過來,結果溫士頓一夥人把這人帶到倫敦Nimrod Club。哈拉完畢後,以為這小子會上道,知難而退;溫士頓就誆他,這一年開銷很大,你爸給的零用錢或是開銷費用會很吃力,一年500英鎊都不夠。結果這人,據書中說細節不清楚,居然異想天開找溫士頓麻煩,散佈謠言溫士頓有像Oscar Wilde的「斷袖之癖」。這下,溫士頓也不客氣,立刻告他名譽毀謗。告賠償兩萬英鎊,結果對方私下一個月後以五百英磅和解。那時候溫士頓一個subaltern陸軍中尉一年才120英鎊。

(LL-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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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1894年,溫士頓老爸Randolph已經是梅毒第四期,活不了幾個月。Jennie後來一直陪伴身旁,Randolph過世前一格月,她陪他環遊世界。先到美國,Randolph那個時候都不大能露面,同時連走路都有困難。到日本後,情況開始很糟。後來到仰光,一看不大對了,加速趕回國。其實這說起來蠻悲哀。Randolph對溫士頓一直很嚴厲,也與他們保持距離,主要是自尊心,不希望小孩子看到自己這樣,被隱疾所困,不成人型。

據Randolph來往朋友貴族後來描述,他有段時間病發作,就是這梅毒細菌入侵到脊髓甚至腦部,這五官都不聽使喚。說話有時後結結巴巴,眼睛翻白眼,動不動就很累,看到的人都很難過。可是,大概這就是人的命吧。

所以,Jennie一直陪伴他走完這最後一程,可說是盡了做妻子責任,當緣份已盡,她也能忍受下去。那個時候,Jennie四十歲看起來像二十歲英國婦女一樣動人,當然這也是她社交上利器,同時追求她的貴族財閥,多如過江之鯽,She can’t beat them off with a stick!(這句是我的評語)據書中提到,Jennie多半是為HRH準備、安排各式各樣社交活動。據溫士頓自己描述,她與他站在一起,好像是姐弟一樣。

不過對溫士頓來說,這年1895年,可說是家族過世的一年。一月,Randolph過世;四月,Winston的Grandmother Clara(外祖母)過世;七月,Woom奶媽過世。後者,他最難過。Woom過世時幾乎身無分文,同時邱吉爾家族已走下坡,Woom被解僱多年,也沒養老金之類。溫士頓與他弟弟Jack,一起陪著Woom渡過最後一刻,親手下葬,甚為感人。

(LL-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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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或許讀過邱吉爾經常於戰地跑進鑽出,好像與當軍人固定駐紮地不符。現代眼光,這英國軍旅生涯是很奇怪。當時1890年時期,英國軍人精神,還停留在維多利亞全盛期,確切說就是像1815年滑鐵盧時代各種傳奇,這些仍被各級軍官經常談論。英國軍人待遇,比起那時候一般倫敦附近工廠工人待遇都差。但卻有很多人從軍。這矛盾現象,據讀到解釋,很多英國人都一直夢想、懷念著帝國光輝,待遇雖差,也有其他彌補辦法。

軍人像邱吉爾服務4th Hussars,每年都有個「大」假,長達4到5、6個星期。這段時間有些人留在軍中,像騎兵隊有的留下來賭馬,邱吉爾卻想去世界其他有戰事的地方走走,畢竟認為軍人就是要打仗,沒仗可打,世界那麼大,只要找一定有。英軍當然也非常注重傳統,也跟其他國家一樣,不同之處,英國軍人沒仗可打,所以這些Weekend Warrior還可以利用假期,穿起其他國家軍人制服,或不是同單位卻在戰役中英軍制服,打他們的仗;沒說的,這也是那時候傳統。像有個已經是Fourth Dragoon Guards上校指揮官之類,寧願在假期自動入伍到有仗打地方,當個二等兵都無所謂。邱吉爾也有此傾向。

當時古巴要從西班牙獨立,戰事正進行中,邱吉爾一看機會來了,就請長假,當然也通過正式手續,正式向西班牙政府申請,前往做觀察員之類。邱吉爾向當時英國commander in chief,Wolsely,得到「允許」後,又透過英國駐西班牙大使,拿到前往古巴觀戰正式許可。據說英國政府允許邱吉爾,還有但書,就是要他去收集情資,譬如像戰爭雙方使用的子彈穿透力如何等等。去古巴前,他跟同僚一起去紐約走一趟,再順道下去。因有Jennie事先打招呼,也就是過去Jennie過去愛慕者,當時紐約任上國會議員Burke Cochran,負責熱心招待。邱吉爾這次,可說是大開眼界,同時也與美這方面有頭有臉,甚至後日來往人物碰面。

Cochran白天帶他到處走、看,晚上又是各式宴會,相信邱吉爾貴族之後,這方面老美當然也好奇,同時巴結心裡自然存在。到哪裡看或是與人碰面,大家都很愉悅。晚上,高朋滿座,宴會完畢後,邱吉爾又能與Cochran交心,邱吉爾這段時間來往的都是美政商界名流,同時這些都是長輩,卻沒有任何人把他,像Salisbury等政界長輩,當做個不可救藥紈褲子弟看。

(LL-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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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羽竹@#1569,

對不起,不是漏回您貼文,實在當時讀得不多不清楚,無法切題。

Randolph,文中顯現他是兩面人。一面透過下議院運作,討好愛爾蘭選票,所謂的Home Rule。另一面當親自到北愛爾蘭,面對(英裔) Protestant居民,畢竟相對於愛爾蘭多為天主教的少數英裔,卻挑起心向英國(祖國)的言論,忙著僅藉此抨擊政治對手,對愛爾蘭真正問題毫無建樹。所謂見人說人話,兩面光。

當時國會內愛爾蘭幫,領導者是Parnell,Randolph為爭取愛爾蘭支持的選票,他私底下告訴Parnell,贊成所謂的「Self government」,同時反對較嚴厲的「coercion bill」,就是強迫愛爾蘭不能搞獨立,要是獨立,那就強制併吞。票是拿到手。

問題是他一到北愛爾蘭去,跟當時的Unionist,堅持團結不可分割國土的新教徒,卻喊出I will stick with you to the end!!!

這看起來是沒什麼不對。同時Randolph把當時首相Gladstone,比成謀殺Duncan之前的Macbeth,同時預言,假如政客是:

「…if politicians should be so utterly lost to every feeling and dictate of honour and courage as to hand over coldly....the lives and liberties of the Loyalists of Ireland to their hereditary and most bitter foes, make no doubt on this point: Ulster will fight, Ulster will be right。」

可以看出,口號是精心設置,也是他唯一於歷史上留下之紀錄;動嘴,永遠不能也不會去解決真正問題。畢竟愛爾蘭能不能、該不該獨立,這是很複雜問題,但利用愛爾蘭居民這方面情緒高漲拿選票也就罷了,可是從該書作者看法,這是標準不恥的政客行徑。

作者沒說的,這以上標語,是原本可有很大做為的保守黨領袖級人物,Randolph,他可以去推動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愛爾蘭Home Rule法案,而不該,很可惜的,僅畫地自限於政客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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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ke一派老美風,相對邱吉爾時代英國人,當然直爽、客氣。溫士頓才二十一歲陸軍中尉,看到Burke這種有地位又有內涵政壇人物,傾心羨慕。交談,Burke用詞簡單直接觀念又新穎,不像當時英國那套,Burke直指問題核心,仍謙虛得體。後來與同伴坐火車紐約南下,經佛羅里達上船去古巴。途中所看到景象,令其難忘。畢竟他有一半老美血統。

古巴這段時間,他也遇到戰事,沒事在溪中泡水突然叛軍子彈橫飛,以及觀戰兩軍對峙,他老大好像視死如歸,挺身站在很可能被擊中場地,實際觀摩戰況。這種視死如歸怪異現象,可說是當時英軍傳統。許多那個時候英軍,幾乎從沒吃過敗仗,基本上是當軍官的都一馬當先同時戰死頗多,再加上他又是騎兵隊出身,種種原因,這軍官理應如此。

邱吉爾去以前,就與一家報社還是通訊社之類合作,寫一篇稿子是五個金幣Guinea,一金幣折合21先令。問題是年輕邱吉爾,第一次見世面,滿腦子還是圍繞著「維持固有疆界」,maintain the status quo,帝國思想濃郁。不過他認為古巴最後還是應交給美國託管,沒說的,就是認為不論哪一個古巴人執政,最後一定比西班牙殖民地還糟糕。

回到英國,後來4th Hussars接到派令要去印度換防,突然邱吉爾又不想去要求Jennie動用人事關係,想辦法讓他不去。邱吉爾用錢上總是入不敷出,但生活過得好得很;因為Jennie在養他,他是不管錢是怎麼來的。想必,這當老媽的,總要想個辦法。結果,她就不理溫士頓的無理要求,那溫士頓可不就非去印度不可。

1896年,邱吉爾22歲,隨部隊向印度出發換防。下船時,邱吉爾突然肩膀扭到、脫臼,這個毛病一直困擾他,直到老年。

(LL-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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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Tandy:

謝謝你詳實解說。人類的行為有時跟動物群體極為類似,是乎每個民族,
心中都存在著「籬笆內的春天」。我對大英帝國歷史、宗教、文化不了解。
可是在電影情節中,對愛爾蘭共合軍的堅定信仰(?)集體獄中絕食及自
毀式的恐怖活動(?)印象深刻。然而對於Ulster的最終選擇,是種信仰,
還是屈服現實的決擇,則未能知曉。

在民主先驅的國度,也分獨立派、統一派。依然存在著歷史的怨恨與族群
的糾葛,這給予人們需要學習的還是很多。民主也是在玩權力遊戲,而權
力如是當成達成己私目的工具,則壓制與衝突將永難割斷。盼望我們少點
政客,多個政治家,能早日讓人民生活在沒有怨懟、不安與嘆息中。

阿,難呀,除非大陸版塊再度拱起,喜瑪拉雅山又連上南湖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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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士頓上岸把肩手關節的膜囊處給弄傷,當時覺得沒事,用手上卻造成困擾,以他的個性,到了印度又是個全新境界,當然這點傷算什麼,做個皮套固定也就罷了。

Kipling時代的印度,其書已詳盡描述,這批新上任換防的4th Hussars駐紮地在Bangalore。印度1946年獨立前,從1600年開始,這東印度公司就在印度剝削,且嚴然已成個國家,那段時間,東印度公司可說是已經在把印度治權,逐步交給英皇統治。印度,很多英國本土眼中,Crown Jewel of The Empire,或是邱吉爾當時第四輕騎兵隊長官,Brabazon口中:The famous appanage(屬地) of the Bwitish Cwown(sic British Crown)。先不要嘲笑這Brabazon發音「漏」風,這就是當時英國人英文調調;大概現在也是吧…哈哈哈

笑歸笑,英國對印度這方面的民族自覺,已覺不妙,同時沒事這邊有叛軍,那邊有起義,維持一定帝國利益,當然要擺在第一順位。邱吉爾進騎兵隊後,打馬球就打得不錯。英印度駐軍間,每年都有馬球比賽;記得我曾經在華盛頓看過一次練習,印象深刻,騎的人趾高氣揚,馬呢,這馬小腿上還很細緻地纏著精美布料之類,沒事這駿馬還輕蹦微跳,氣宇軒昂,遠看甚為壯觀。

當時馬球比賽為每年一大盛事。賽前,閱兵。英軍印度兵先出列,再就是各列駐防英軍騎著馬出列,接著是拖著戰砲的大象出列,大象到指揮台前,舉起象鼻敬禮,煞為有趣。最好笑的,等馬球隊員出列,其中有一個是獨臂馬球員,全場哈哈大笑,這獨臂人就是邱吉爾。

(LL-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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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Maréchal Niel玫瑰)


閒暇時期,邱吉爾也培養其他嗜好,收集蝴蝶。鳳蝶(燕尾鳶)、白紋蝶、深紫蝶等稀有品種,大約有六十五種之多,也寫信回家要蝴蝶網、收集專用的盒子、蝴蝶大頭針、樣版的板子。不過有天來了一隻不速之客「蝴蝶老饕」大老鼠,鑽進去,狼吞虎咽掉邱吉爾苦心收集蝴蝶樣本。

不過也不氣餒,他繼續開發其他嗜好,這次改成種花,玫瑰花。黃玫瑰(Maréchal Niel),或是La France粉紅色品種、以及1853年由Jacotot介紹的品種:Gloire de Dijon,高達五十幾種玫瑰。

畢竟軍旅生涯,到了印度後,更是不同天地。他打馬球,經過苦心練習當然更上一層樓。其實邱吉爾馬球打得好,即使是獨臂狀態,主要是他有股很強烈興趣,擊球前,飆馬恰如重裝騎兵隊,急向前衝,然後馬原地小跑,眼觀四面耳聽八方蓄勢待發,時機到了,神準地將球slash「切」進球門。

為了打馬球或是賽馬,在部隊裡沒事就想到,這馬一定要上乘,非阿拉伯種莫屬。於是就想起來去打另外騎兵隊(Poona Light Horse)主意,因為這單位都是拿到第一手阿拉伯好馬,他們第四輕騎兵就來「借種」培養好馬。

騎兵隊日子真是好過極了,畢竟一大早起來操練馬、洗馬完畢,八點用早膳,然後再幾個小時其他雜事,整天時間都是你自己的。同時印度英軍生活佔盡印度廉價勞工便宜,佣人、管家、各式各樣服務人員多得不得了,所以部隊長官Brabazon得意的說,皇家生活也不過如此。可是邱吉爾突然有天對此天堂生活,有點厭倦,想振作自己,於是又寫信給他的私人銀行、國庫:Jennie,要買各種書籍。邱吉爾後日回憶,他讀書有個習慣,一次同時讀三、四本不同性質的書,以防枯燥乏味而厭倦。

至於他如何選書讀,怎樣讀,更有意思。

(L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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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吉爾於South Hampton上船去印度換防,聽到同僚用字,反思後覺得自己對英文字義都抓不準,也很困擾。有人經常用些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的字,所謂big words,他聽到更不是味道。譬如ethics,邱吉爾了解就是在Harrow上學時所灌輸的價值:Public School Spirit, Playing the Game, honorable behavior or patriotism。甚至,沒事還聽到有人談柏拉圖、蘇格拉底。另外一批人就笑說,蘇格拉底你不知道?噢,他就是哪個喜歡一天到晚與人爭過來、辯過去,到處躲怕老婆嘮叨,結果自殺的希臘老迷糊蛋。於是,邱吉爾就想對希臘古典,更進一步涉獵。

他突然又回憶老爸Randolph曾經提過歷史掌故,查爾斯一世時期Grand Remonstrance,「魔鬼獵殺追輯令」般的大抗辯(哈哈哈…)。(網上讀到資料)後人解讀成當時國會要想拿回軍事領導宣戰等統馭權,以及國王任用大臣時要國會通過等授權,雖然查爾斯一世沒有簽署這法案,但也很委婉地回覆國會。

像這些種種疑惑,自然激起向上努力決心。邱吉爾決定從Gibbons《Decline and Fall of Roman Empire》以及Macaulay的《History of England》下手。同時也開出清單,Schopenhauer, Malthus, Darwin, Aristotle(僅限政治學),Henry Faucet’s political Economy, William Lecky’s Eupean Moral, Rise and Influence of Rationalism, Pascal’s Provincial Letters, Adam Smith’s Wealth of Nations, Bartlett’s Familiar Quotations, Liang’s Modern Science and Modern Thoughts。回憶錄有Victor-Henri Rochefort, Duc de Saint Simon。以及Henry Hallam’s Constitutional History。

其中最有趣一項,就是他要Jennie去跟她的朋友、愛慕者索取Annual Register.這一系列長達百本,Jennie拗不過他終於給他寄了27本。Annual Register是紀錄英國國會議事所有議題、辯論、結果等都在內。邱吉爾也厲害他看這種沒人看的書,議會歷史資料,主要是訓練自己邏輯架構、分析整理的張力控管。譬如讀議題,事先就有自己主張意見,然後根據自己的要求,就是既以的偏見,去檢視議會辯論過程總結。

同時也喜歡在書沿做筆記。後日,顯然以文章大家「風範」,比較Gibbons與Macaulay文筆:(Macaulay)… is easier reading than Gibbon and in quite different style. Macaulay crisp and forcible, Gibbons stately and impressive. Both are fascinating and show what a fine language English is since it can be pleasing in styles so different.

這時候他一天讀Macaulay至少50頁,Gibbons,25頁。1897年三月份,前者只剩下100頁,可是後者,還有4,000多頁等著讀。

(LL-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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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二十二歲不到,蟄伏一年,打馬球、讀書等,看起來平平淡淡。心中已萌芽,將來要做個國會議員。他那時候已經計畫著,讀書是其中之一,畢竟他沒進劍橋或牛津,自學,為提升自己最有效方式。沒事,就利用假期回英國,書中給人感覺,好像是來去軍中自如,這騎兵隊是他家開的一樣。當然,以他母親與HRH關係,誰也不會動他。回到英國,名義上是應他堂兄表兄之類邀請打馬球,事實上他一回到倫敦,立即鑽營政治,譬如拜託這人那人,有什麼路子可以打名氣,提昇知名度,同時也與保守黨人士會面。打知名度最便捷,就是打仗。但畢竟不是他的部隊打,也見不到戰爭場面。這方面卻有老招,弄個記者來當。同時他已經有寫書計畫,雖然當時寫的是小說,這小說,也是讀Macaulay或是Gibbons後,想出的點子甚至小說人物刻畫,都與Gibbons等雷同。

後來,巴基斯坦邊界Khyber Pass出現戰事,他想盡辦法終於弄到個軍中記者身份,替某間報紙寫稿,這方面又是Jennie幫他找門路,Times可能名氣大不理他,最後Daily Telegraph這間報紙願意出一篇專欄五英鎊。

印巴邊界那一代,印度西北角巴基斯坦,英國早就在戰略上部署,想把巴基斯坦變成堵防俄羅斯的邊鎮地區,鐵路已經在修,同時也有駐軍。這戰事基本上是零星火花,但是英軍當地駐紮堡壘卻被叛賊威脅到。現代眼光「叛賊」,這兩字也好笑,人家到你家來,說你家太落後跟不上時代,我來修條鐵路同過你家等等,你不從,那你就是叛賊。

其實巴基斯坦這些回教徒,自盤古開天以來就騎馬狩獵優游其間,當鐵路修過來,這些游牧民族只是好奇般站在一旁看,或許還被招募成工人幫他們修。其實巴基斯坦這票游牧民族的問題,主要還是自家人爭部落領導權內鬥,叔叔被趕走,兄弟鬩牆,征戰不斷。從英人眼中,他們根本不在乎誰對誰錯,你我要是處於英人優勢,大概也會這樣想。問題是這批游牧民族戰亂已威脅到英人利益,再加上駐紮英軍被攻擊,自然倫敦方面就要派兵圍剿。

有意思就是,這出兵剿叛亂新聞,當時各大賽馬場都讀得到英政府出兵快報。邱吉爾正站在賽場邊草地上,可能正在看賽馬,一聽有戰事,又知道是巴基斯坦,再進一步了解出兵的統帥是Sir Bindon Blood,而邱吉爾又認識Blood,畢竟他記得Blood在某場合曾答應他一有戰事他可以跟隨在旁等等,總之,邱吉爾丟下一切,立即搭第一班船艦回印度。

兩樣事值得深思。機會,是找出來的,同時要時時準備,這樣機會一來才抓得住。

(LL-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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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吉爾急急忙忙從英國坐船趕回印度,靠岸後,Blood一封電報等著他,告訴他軍中沒缺,只能做實地採訪記者。回到Bangalore,買票北上距離2,028英里的目的地。這時候印度熱到要命,中途下來訪友,此人在Fourth Dragoon Guards第四重旗兵隊服務。晚上與軍曹們喝酒唱即興式軍歌:

And England asks the question
When danger’s nigh?
Will the sons of India do or die?
接著
Great White Mother, far across the sea,
Ruler of the Empire, may she ever be,
Long may she reign, glorious and free,
In the Great White Motherland!

邱吉爾當時身上騎兵裝備,典型維多利亞軍人服裝:馬刺騎兵軍靴、鞭繩、騎馬褲、軍人制服上衣、Sam Brown belt:這種皮帶特徵,附有斜掛著的肩帶。肩帶,因為軍人腰間懸掛手槍及配劍,而維多利亞時代只有軍官才有配劍;這肩帶就能將配劍與手槍重量分解掉。有另外說法,這Sam Brown belt之所以會被發明,是為了方便印度這一帶駐軍軍官Brown,他本人是獨臂關係;而Brown之所以會獨臂,就是一位叛軍乘他不注意時,拔刀把他膀子給砍掉。

這維多利亞軍人時期軍帽,呈陡斜狀、土黃色,這種軍帽質料是木髓、軟木,後人看這軍帽是當時軍人特徵。這時候是1897年,所有年輕英軍都充滿信心,畢竟這大英帝國境內,他們還沒吃過敗仗。

沒吃敗仗是一回事,可是天氣卻熱得人發昏。到達報到地點,補給中有威士忌。問題是邱吉爾老大嬌生慣養,平時喝酒只喝白蘭地、Sherry(白葡萄酒),這威士忌他還嫌不順口。問題是當地水質,也擔心喝了會拉肚子,不過據他說,喝水再加上喝威士忌,可就沒這問題。

到指揮部,Blood已帶兵出去剿零星叛亂。傳奇中有提到,Blood身上掛者手槍,當時大家都以為是裝飾用。有一次叛軍突然想暗殺Blood,他卻適時抽出身上掛的好像是裝飾用槍,當場擊斃,震懾軍心。這種三不管地帶,要是火力不足,後果不堪設想。不過邱吉爾雖是掛著軍中記者身份,畢竟這第四輕騎兵隊隊員任務之一,也可以當軍中記者;也可說是得其所哉。

(LL-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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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到這,回顧溫士頓當時於同僚眼中是怎麼樣個人。大概都一致同意,一個字可以形容:bumptuous,大言不慚。這個字雖然能確切形容這二十出頭的小夥子,要是這些人也能如邱吉爾一樣,能力與決心互相搭配無誤,那,或許他們會改變意見。不過這個字的字義「presumptuously, obtusely, and often noisily self-assertive」,其中有一部份卻是好事,就是self-assertive。

邱吉爾當時沒去前線攪和時,他正在寫小說。後來去了,一面發稿回去,一面收集資料,同時與前線阿兵哥、部隊長官等等詢問、調查、主動參與、掌控當時各種狀況,譬如這個軍官陣亡,他立即接下領導統馭責任,接棒指揮戰鬥。戰事完了,回去Bangalore盡快出書,就是與這戰事主題相關的:《The Story of the Malakand Field Force》,大約九萬字。因為聽說有另一位也打算出類似的書,溫士頓當然快馬加鞭,連夜趕出來,手都快寫斷了,倉卒付梓。內容,以第一次出書的二十出頭小夥子,的確不錯,問題是錯別字打印誤植太多,成為文壇第一大笑話,批評的人形容成幾乎是破天荒的糟糕。

這本書可從網上免費下載。我目前讀了35頁,覺得文筆清晰有些部分言之有理。同時指出重點,這戰事基本上就是現今老美面臨911的衝突根源之翻版,回教徒基本教義派作祟。可貴就是,邱吉爾已經在1897年8月就看出來。他,並不是未卜先知,而是細心,又觀察、分析能力深厚,同時更能於前線辛勤挖掘真相,加上優秀的邏輯分析整理能力,輔以後方關係高層人脈不錯,當然如虎添翼更能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軍事文件,所以,真正關鍵點,就是上天雖祝福有心人,但還是要有真正的實力、決心,終能成就大事;缺一不可。

這說明一件事,他母親並沒看走眼,同時HRH也沒看走眼,他的確是個人才。人才歸人才,可是,他卻於書中批評軍方,無意還使有意的誰也不知道,得罪英軍方高官,尤其印度軍方總指揮;Blood還不能算是最高指揮,只是前線指揮官,但Blood卻對邱吉爾另眼相看,覺得他的確是人才。

話又說回來,這HRH也畢竟有眼光,同時更有包容力;或許與他母親的關係吧。邱吉爾厲害,就是看事情總是有種居高臨下的層次感,即使那個時候他才二十三歲左右。同時,他能利用幾乎所有能找得到的關係,作為他寫作方面資源,這種管理操控能力,值得敬佩。

(LL-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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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Sir Bindon Blood將軍)

1897年九月份,邱吉爾第一次實際參予戰役,野心驅使,成名。成名前,必要寫本書,有了書,就知名度,那以後選下議院,好選。

實際戰役,邱吉爾的確初生之犢不畏虎,更可說運氣非常好。那時候英軍編制,實際戰場最高指揮官Brigadier,准將,而Blood是該區最高指揮官,大概major general之類。Blood頂頭上司,還有位印度區域指揮官;這位總指揮官後來對邱吉爾印象非常感冒。

叛軍與英軍對峙,邱吉爾描述,叛軍都在山腰上,每人軍刀橫比靠肩,陽光反射閃爍著,寒氣逼人。當時英軍連印度兵在內,主要Sikhs錫克教徒,編制大約是白人英軍與印度兵比例一比二、三之類。陣亡比例,軍官與士兵是一比十。Blood當時手下約一萬四、五千人。但打起來,對手回教游牧民族,騎馬進退等,可就俐落多了,上坡輕而易舉,下衝更是便捷。英軍火力方面佔壓倒性優勢,同時又偷用達姆彈。戰爭雙方都是毀滅性懲罰,見人就殺不留活口;佔據村落,人全殺接著茅屋盡燒光,牲畜牛羊一蓋殲滅,無任何活口。這對記者邱吉爾來說,他剛開始受不了,到後來也習慣,畢竟,當時最好勝利策略。

邱吉爾也遇到險境,雖然在Harrow是劍術冠軍,還是要靠手槍、步槍殺出重圍。有一陣,他忙著射敵,一旁錫克族只顧幫他填裝子彈;不過據書中描述,印度兵錫客族死亡率頗高,或許對手回教游牧民族特別痛恨幫助白人的印度兵,所以子彈全集中印度兵身上,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當時邱吉爾命大。

巡邏時,或是遠方觀敵,他老大總是一馬當先,毫不畏懼狙擊手,sniper。同時這個字,是當時英文字典沒有而卻是當地戰士敘述狙擊手所用。

他替報社寫稿寄回去,總編很困擾,不知道該不該登,因為改都不知從何改起,基本上得罪所有的既得利益階層,但是精采無比;畢竟其他報社記者都是坐在大後方納涼寫稿,正如這二次大戰硫磺島之役,寫稿人都是從檀香山寫稿發稿,有點不知前線疾苦味道。

大概終於知道靠報社打知名度是不可能,因為他後來看到所刊出新聞,都說這條新聞,是一位「不知名」的英軍所提共消息!

當然這樣打不了知名度,於是這位「不知名」的英軍,就決心盡快寫好書,快點出版。不過書出來後,也就是第二、三版錯別字改完也重新潤過筆,連HRH以及各界都大呼叫好;總算是「皇」天不負苦心人!

(LL-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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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1644)
發表時間 2007/01/25 03:02
內容
在邱吉爾的雪茄煙霧中 芭樂特先來了段吉爾吉斯饒舌歌舞
還在捉摸孫中山探戈美妙節拍的蘇熊熊 衝衝衝進冰滑舞池 驚訝一片熱情怎地溜倒摔得肚腹朝天 缺

這邊上 飛彈與高跟鞋 以吉利巴的轉速共旋 標靶呼應 對戲
導演一聲”卡” 忘詞的照例是埋單入場的觀眾

馬失蹄 那腿兒 該早保了意外險 ? 綠稀失殼 從此歸類軟體科屬種 實至名歸

卻看見 紅丹丹佛朗明哥舞影裡照見的美麗女子們 轉身擺腰 肩巾慢扇羽珠輕顫
暗間浮動而來的 竟滿懷清藍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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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的夾縫中,正確是節拍下,繼續掰邱吉爾…

話說,溫士頓書是出了,1898年三月份,接著九個月內一共賣了8,500多本,一本六先令。版稅15%,所以幾個星期進帳£383,比他幹四年陸軍中尉不吃不喝薪水還多。說穿了還是錢,有錢能使人選上下議院議員。再說他老媽經濟時好時壞,沒個準。這下溫士頓嚐到甜頭,剩下就是找下一個寫書計畫,同時這版稅部份也得要想辦法調整調整,畢竟有了名氣就不一樣。

好在HRH也喜歡這本書,同時建議溫士頓:「…you have plenty of time before you, and certainly stick to the Army before adding MP to your name…」.MP,Member of Parliament。顯然連王儲都看出來,這小子要想盡快進入下議院,等不及了。

下一個作品泉源,當然是訂在有戰事之處。當時印巴邊境的印度戰事(現今屬於巴基斯坦)是已經沒搞頭,同時邱吉爾已在軍方高層眼中臭名滿天下,一般阿兵哥、軍官也都不見得同意他的看法,甚至認為這個人打名氣打過頭令人反感。但誰叫他有HRH作後台?那圍繞著HRH身旁一批馬屁精,豈不又渾身解數,高竿者拍馬不留痕跡?那等而下之,暫不敘。我讀後感,邱吉爾精得很,他怎麼不知道他老媽與HRH關係?目前檯面上政治、軍事領袖級,Jennie那一個不熟?說起英國布袋戲...

大家當時都知道,下一個印度(巴基斯坦),就是南非屬地。南非戰事,說起來也有趣,基本上是英國當時同意Boer獨立出去,結果發現這獨立出去的Boer地區突然探測到大量金礦,就好像在德州挖油田,剛把這塊地賣給人家,而第二天,這個買主就探測到一大片存油埋在地下。

那,這時候英國反悔,又想把這獨立出去的Boer給收回來,這,就是戰爭真正原因。

最高興的人,莫過溫士頓。

(LL-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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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南非戰事正在蘊釀中,而埃及這方面卻因為重新征服蘇丹,而開始準備大幹一場,收復失去的Khartoum(正如#1530所敘述)。

這下,邱吉爾知道這埃及總指揮官Sir Herbert Kitchener對他印象是壞透了,要想像印度一樣,又當個軍中記者之類,是不大可能。問題他字典中沒這個字。Jennie跟她姐妹淘當然戮力替溫士頓爭取機會,可是Kitchener鐵板一塊,不能說臭,但是很硬。Kitchener硬是有道理。軍中講就倫理,沒聽說下屬批評長官如邱吉爾一樣。要這都能容忍,那,這仗不打也罷。

所以,這HRH又是關鍵因素。這時候Jennie當然被邱吉爾疲勞轟炸,實在沒辦法,只好親自到埃及待在旅館內,每天用電報之類向Kitchener說項。這時候Jennie已經又搭上另一位男友,也一起去埃及,問題是有天突然Jennie捉姦在床,立刻吹了。這HRH沒事還去份電報調侃她:「You had better have stuck to your old friends than gone on your Expedition to the Nile!Old friends are the best!」

Jennie在溫士頓事情上即使到了埃及,還是碰壁,但圍繞著HRH週遭的姐妹淘,好像是發揮功用,到處鑽營替溫士頓說項,不過看起來到最後還是可能有希望。這又來個皇天不負苦心人症候群,當時首相Salisbury卻「突然」很欣賞溫士頓寫的這本書,說他如何了不起等等,要跟他碰頭聊聊。我的解讀,這當首相的,當然要懂得拍HRH馬屁,更要拍得不留痕跡。Salisbury,溫士頓老爸下台最大罪魁禍首,卻突然伸出援手,豈不怪哉?這首相一出馬,當然情況立刻改觀。畢竟英國在埃及戰地有個單位,British agent and consul general in Egypt,這個單位是管埃及與英國本土來往的英軍調動事宜,換句話說,英國兵士掌控權,不是埃及前線指揮官說了算,埃及兵當然是前線指揮官一句話;這都要報回去到英國本土的War Office,當然那頭是Salisbury做主,這邊埃及是Lord Cromer說了算。

Cromer當然要聽Salisbury指揮,即使這Kitchener再怎麼打馬虎眼,也過不了這關,非得讓邱吉爾去不可。

這的確很複雜。誰叫邱吉爾後台真那麼硬呢?他,這次去得了,就是當時前線陣亡一位中尉,要補缺。補缺事項,Cromer說了算。

(LL-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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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戰事,大陰謀眼光,實在是英法較勁。讀後感,法國當時有意於Fashoda(Kodak)一帶建個水壩,這水壩建好,下游的埃及,不就很可能「沒水喝」?畢竟到時候,水的「開」、「關」,就在老法手中?那這還得了?當時其他歐洲強權,德、意、比利時等基本上都同意不去碰英國勢力範圍,換句話說不進入尼羅河兩岸。ㄟ,這老法卻看法不同,法國政府就派了Captain Jean-Baptise Marchand,率領一票遠征軍從非洲西岸上岸,要一路「遠征」到尼羅河上游的Fashoda。

這,才是Kitchener遠征軍真正政治戰略目的,不是看起來當時「叛軍」佔據廢墟Khartoum。問題是這票回教叛軍雖高達六萬,乃混合軍兵:蘇丹回教徒中有阿拉伯、Hamitic(古埃及含足)、非洲黑人血統等,豈能是這批叛軍「有限」頭腦所能了解當時真正英軍目的、戰略。回教叛軍看戰事,當然是擊退異教徒英軍,這是場「狹義」的Jihad,聖戰。要是他們真懂得幕後大陰謀,搞不好這老法也能派得上用場;替他們打仗。問題是,可能麼?

Kitchener統帥約兩萬上下軍士,七千人乃真正英軍,其他都是埃及兵等。但回教叛軍卻沒料到,人家人是少你很多,可是武器裝備上,以及炮艇能從尼羅河上以強烈火力壓制對手騎兵,你回教徒騎著馬揮舞著彎刀,隨手持著長槍,同時這長槍也落後對手槍械幾代,要是對幹起來,還是勝算不多。當然,回教徒當時是搞不清楚,等搞清楚後,已經來不及。

地圖上看起來,尼羅河下游距地中海快一百英里的開羅,從此直線南偏東距離300多英哩就是Luxor,再南向200多英哩就到了Aswan,南偏西快兩百英里,Waldi Halfa,再南偏東快400百英哩,就是Khartoum;其對岸Omdurman。從此再南偏西400多英哩,才到Fashoda。所以,邱吉爾從開羅一路沿著尼羅河下去,要九百英里才到得了目的地。

參加,正確說是觀摩不成反而很高興被捲入這場戰役的邱吉爾,一路坐船下去,陸上景觀,風吹草動觀察,還真以為會打不起來。大家好像以為渡假一樣。邱奇爾是「臨時雇員」到21st Lancers,長槍騎兵隊。長槍部份,的確用的長矛,輔以卡賓槍。長槍是兩軍衝撞,騎兵隊撞成一團時,最佳武器。這震撼力不用多說,Mel Gibson《勇者無懼 Brave Heart》已確切描述。

(LL-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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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士頓這趟去埃及,看起來是搞定,由首相那發號施令,正確說這印度方面也要放人才是。其實邱吉爾動作很快,這次沒有搭船去埃及,而是走陸路,法國坐火車再從義大利坐船,「偷渡」去埃及。他行事低調,主要是避人耳目,避誰的耳目,就是怕說他閒話,到後頭這印度方面必須要做適當反應的人之耳目。

錢?沒錢就用借的;怎麼借?用他家老公爵遺囑上留給他的遺產作抵押,向銀行用4又1/2%利息借3,500英鎊。Salisbury政府讓他去,前提就是沒有這方面調差費、旅費補助,一切自理;要是陣亡,邱吉爾自己的事,國家不付任何賠償、補償。可見那年頭要想搞花樣,沒事從印度好好的,要想搞到埃及去找死,即使有HRH背書,這英國官方也不鳥你。

這不是賭博?是什麼?要是以後出書,這3,500拿不回來,這,不就又是?Then, who cares?!

他老大倒是優哉游哉到了埃及,當然也有賺錢計畫,就是Morning Post答應一篇稿費15英鎊,坐地起價。3500拿到身上,兩頭船費、火車票錢,不知道,文中沒交待;可是到報到處,馬是要買,槍沒帶也要買。這方面雖然英軍中有慣例,誰戰死,這剩下財物像馬、武器等,別人可以出標。印度時候,他就是這樣買幾匹馬以及驢子。這馬,還要是charger,騎兵馬,不是一般拉車馬,至少40英鎊;這槍,當時買的是Mauser手槍。另外也買了Stohwasser牌子的覆靴套,用來保護騎兵從腳部到腳裸用。大概其他裝備軍中,21th Lancers可以提共。

接著出發前,大家唱著歌,Auld Lang Syne。以壯行色或這是種送別禮儀,其實歌是蘇格蘭語,與下列英文不同:

Should o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never brought to mind ?
Should old acquaintance be forgot,
and auld lang syne ?

(LL-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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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吉爾終於到達報到處,剛開始也跟其他軍人樣工作,主要指揮防禦工事建築。有一天,他在尼羅河對岸幹活,誤了渡船,結果他部隊已拔營走了。落單的邱吉爾花了一兩天,幸好懂一點阿拉伯語,才追上。這在部隊落單,被放鴿子,可見人氣指數頗低。不過書中並未說明。

追上後,已接近戰區Omdurman。這時候他接到命令,負責前線偵察任務,以他個性,又要寫書寫稿,當然一馬當先。當時英軍,在印度時就有了,利用反光鏡訊號傳遞消息。部隊佔據高地後設置接收及傳遞機制,前線偵查騎兵,多半是一小隊人馬,邱吉爾是中尉,下面有Corporal等,有事就立刻傳回去。但邱吉爾好像特別熱心,在前線走動更無警覺性,若對方狙擊手用心一點,大概活不了多久;可總是鴻運當頭,九命怪貓。他跟隨的一票騎兵偵查隊,有數十人之多。早上四點半吹起床號,大家立刻出發,前往偵巡地點。這時候已經1898年八月底、九月初,邱吉爾還沒滿24歲,照例一大清早又出發,不過部隊當時感覺上,這場仗是打不起來,畢竟一直沒看到回教軍。

九月一號,終於看到敵軍。第一眼印象,三英里前山脊上一列排開,遠看敵軍裝黑色,中間夾雜白點,白點就是阿拉伯dervish伊斯蘭教苦修教士軍,苦修士是強悍主力部隊,當時那一眼,就看到有約三千人左右苦修教士。

早上十一點左右,這批阿拉伯騎兵,開始動起來,因為地形不是平坦,是丘陵,所以對方部隊向前推進,遠看像浪,一下子沒有,一下子又出現,巨浪橫跨約五英里,一英哩等於1.6公哩,五英哩,就是八公里長。太陽反射下,阿拉伯軍所持長矛、刀劍等,金光閃爍,邱吉爾估計約四萬多人,直奔而來。這下,他總算是有點傻住了。

(L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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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英國人跑到北非不論是打戰或冒險 很多知道的場景都是從新舊電影來
像Tandy大大如今描述的 我看下來 腦海中馬上浮現的 就是”阿拉伯的勞倫斯”和”英倫情人”
雖然時段和地理背景並不貼合

歐州人到非州或中西亞 歷史上不絕於途 宗教殖民文化殖民對某些地區種族還勉強算有點”帶動”效果
仍然掩不住經濟政治上的掠奪壓迫 到歐戰時 戰場拉到非洲去 造就了非洲戰場的戰爭英雄 但是當地人的身影
難尋 就算名片”卡薩布蘭加” 不直接著墨戰爭 而裡面有哪個顯眼當地人物的素描 ?
好在後殖民研究風潮起後 不只歷史文本 思考影響所及 文學美術以至電影創作 都開始轉換角度 也經常有
差強人意的成績嘞

沿續之前說的美英兩國的”你儂我儂情深義重” 到歐洲與非洲與中西亞千多年的愛憎起跌 是不是可以說
一個地中海 原來比一個大西洋 更深不見底 難估難測喔

”英倫情人”雖然也很歐洲本位 但是幾年前我看了它的原著 覺得在書中它反戰 反國家種族疆界的意旨十分清楚

(這點在電影浪漫的包裝下很容易被掩蓋掉了) 只是光一個努力了幾十年的歐盟如今依然命運坎坷
可見化解種族宗教文化累積的糾結 談何容易 井蛙觀天 夏蟲語冰還是漫畫趣味笑話層次
到了冰心玉壺卻落了焚琴煮鶴的下場 那就真悽慘嘞

我這是周末三隻小豬踢踏舞之作 天亮前蠹大啃掉的話 算作文偷懶 活該該囉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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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paris@#1673,

看法大致與您相同。這書之所以有耐性細讀、重讀部分章節,除了說故事,還有就這情節,的確出人意表。像您說《阿拉伯勞倫斯》等,邱吉爾日後的確與這阿拉伯勞倫斯一起騎駱駝遊非洲,也有照片為證。

邱吉爾之所以被後人懷念,就是這個人活得很灑脫,同時基本上他是個作家,其次才是搞政治的人。作家,顧名思義,想像力豐富,又具感情內涵,應用政治操作上,常出人意表,又有品味。譬如日後他與政客們對話,除了口舌占上風,言詞犀利,修辭機智又文雅,這,可說集天時地利人和,不可多得。

目前聊到他去過印度,參與印巴邊界戰役,現在聊到在埃及又攪入討伐回教叛軍,可以看出來,這個人真是小命都不要,卻執意追求心目中夢想、傳奇,當然這些都包裝在大英帝國盛極之時,羅曼蒂克也好,傳奇也罷,畢竟他擴大眼界,同時也有眼光、機智更能處處積極佈局,自己永遠站在世界動亂或是承平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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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九月一號,沒打起來。當時21th長槍隊主管Rowland Martin上校接到命令,叫邱吉爾再勘察敵情,直接向統帥報告。英軍稱呼Kitchener為Sirdar。邱吉爾後來勘查完畢,前線騎馬到正在行進中主力部隊,也就是Sirdar所在,報告敵情。Sirdar他老大正與步兵一起步行著,前面大的一面是英國國旗飄揚著,後面是一面小的是埃及旗。騎馬經過向前移動英軍,大概足足有四十分鐘才到主帥指揮所。那時候一路騎來,他左手邊有五個整裝旅,右邊埃及大象騎兵隊,人數總共約兩萬人。

到了總指揮所,文中沒確切說,大概已經紮營。Sirdar不認識邱吉爾,問他這伊斯蘭教苦修教士軍,目前位置如何。邱吉爾估計大約要一小時半才會正面交鋒。讀後感,大概因為總指揮部情報官Sir Reginald Wingate知道邱吉爾以及其與HRH--Jennie關係,所以才叫Martin找他一個小小中尉來報告,而不是Martin或是副官。Martin自己心裡也有數。接著Wingate卻叫他留下來喝茶,吃點心等。這時候邱吉爾內心一陣矛盾,仗都快打起來,你還有閒情逸致喝茶吃點心,同時又餐具刀叉齊備,場面好像是人在英國打網球或是馬球時候,一樣優哉游哉,豈不怪哉?再說下去,每個人臉上都是一幅nonchalant漫不經心的樣子,好像沒戰爭這麼回事!當然歷史上記述謝安肥水之戰,雖表面不驚惶,但到後來贏了卻「屐齒已折」。這英國帝國主義下軍人將士,大概穩超勝券,贏定了。

事實上,事後看來的確這樣。邱吉爾一路上過來,看到尼羅河上也有七、八艘炮艇,同時這一旁路上還有四尊Howitzer榴彈砲待命。

這裡要交代下雙方武器。基本上回教兵用的是英軍武器,早期Martini-Henry步槍。這種步槍有效射程600碼,最大距離1500碼。(可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tini-Henry)。愚見以為,這仗要真能打起來,英方火力夠,其目的就是阻止對方騎兵,手持單發Martini-Henry步槍,別讓對手騎兵給衝到1500碼以內,那英軍就一定沒事。要是破了1500碼,別跑到600碼以內,那基本上英軍因為有火砲壓制,所以,這仗看起來是穩贏。

難怪人家統帥已經在泡茶啦!

(LL-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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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號,是沒打起來,但是消息說晚上dervish會偷襲,所以英軍都很緊張。邱吉爾也晚上出去巡邏,順便「查看」Sirdar防禦工事。一大清早,照例又出去勘查敵情。這次可就是對方玩真的了。邱吉爾與敵軍先遣部隊相距大約400碼,子彈橫飛,corporal快馬加鞭趕到傳令Sirdar要他再報告一次敵情。勘察完Corporal飛奔回去,他老大還是不走,又碰到三名dervish騎兵追過來,邱吉爾立刻還以子彈,也沒擊中對方。他還是沒走,這下英軍一位少校趕來,命令他立刻撤退。才倉卒退回英軍主力。

這十九世紀尾聲戰事,尤其Omdurman,地形關係,什麼都一目瞭然。(請參閱
http://en.wikipedia.org/wiki/Image:Omdurman2.jpg)。

回教軍進攻,當然不像上列圖畫那麼簡單,主帥旗,一面大旗,黑色,其他夾雜著白色旗子,上面寫著阿拉伯文可蘭經經文,以及大大小小旗幟,甚為壯觀。回軍共六萬人左右,主帥決定全數出動,想一次搞定英軍,浪潮般衝來。英軍火力強,又有榴彈砲助陣,河上炮艇也沒閑著,據邱吉爾,第一波攻勢,dervish只攻到英軍防線七百碼,折損七千人左右。六萬大軍,就剩五萬三了。重整後第二波,攻到了一百碼,傷亡兩萬人,可說損失慘重。前面七千,接者兩萬,六萬就剩下三萬三。這時候回教軍氣勢大衰,一蹶不振只得退回Omdurman。

Sirdar一看退回去了,立刻下令騎兵隊乘勝追擊,攔截別讓他們回Omdurman城內。這騎兵隊,就是邱吉爾附屬的21st騎兵長槍隊。那個時候,所有隊員都在一旁待命,就等這命令。命令是透過反光鏡訊號傳來。21st騎兵隊一共才310人,邱吉爾帶領著10個隊員。跟著上校指揮官的軍號,快跑,衝鋒。問題是一路上還有零星dervish埋伏在地面,這倒不是大問題。等英軍快衝到目的地前,就是Omdurman城附近,突然約三千名dervish,好像是好整以暇等著英軍進入埋伏。這下英軍全傻住,但也來不及改變方向。結果這三百一十名騎兵,一股腦全栽進去畢竟那時候已經是快跑衝鋒陷陣軍號,誰也不敢違令。這時候長槍的作用就顯現出來。這長槍,是長矛,有的綁上各色絲帶槍纓,帥極了。

英軍既是在衝鋒狀態,這對方dervish一時也傻住了,不知如何是好。邱吉爾事後回憶不解,照理說一看見前方有三千多人等著你,難道笨到不會往側面迂迴一下?這上校就是要繼續衝,而且是選中路,正中央直衝進去!

(LL-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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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wind倒回去一下。

二十一騎兵隊據書上說一共三百一十名騎兵,第一次作戰。吹起騎兵號「Trot」,騎兵加速號聲(參考注)。騎兵隊人人鴉雀無聲,安靜得很,或許是大戰當頭緊張過分。只聽到人、馬鞍、坐騎摩擦聲,人馬喘著大氣。蹲著或埋伏地面阿拉伯軍偶而放一兩冷槍,並不構成大礙。

騎兵隊號角響起,開始衝鋒,阿拉伯軍一排子彈過來,據邱吉爾轉述,三匹馬立刻倒下,上面的騎兵當然也摔個七葷八素、胡說八道。這排子彈掃過來前,上校本來還不想正面迎敵,他看到敵軍步槍手,火力上也有實質威脅,於是想從側面攻擊。可能是這下被激怒火大了,又是第一次戰場衝鋒殺敵,He may have more balls than brains at the moment,乾脆採正面進攻。於是又下令吹起「Gallop快跑」「Charge衝鋒」號角。畢竟當下,正面看來只有150多個dervish步槍手。

誰知道,這邱吉爾一面衝鋒,因為他老大手臂肩膀關節受傷,騎馬時一手抓韁繩,另一手揮軍刀不方便,主要就是抽刀以及把刀插回去時候礙事。於是就搞了一把Mauser(十發子彈裝填的)毛瑟槍。手槍當然不重,騎馬又方便。他那時候還在擔心用手不方便事情,地形是上上下下又不是平地,突然間,眼睛一亮,邱吉爾突然看到前面乾河床內,藏有一大票dervish,他形容為敵兵「十二層次深」,每層次約六呎深、二十呎寬的戰坑,裡面當然就是dervish戰士,持長矛彎刀步槍等著英軍。

這時候英軍已經在快速衝刺,沒人能「煞車」。全部人、馬與敵軍肉身撞成一團,碰撞之猛烈,撞完後「整整十秒鐘」沒有人,也就是敵我,是清醒的!可見當時戰況,正卻說這種騎兵隊衝鋒,多麼慘烈!不過據書中敘述,我的解讀,撞的人馬,總是佔上風,這被撞的,總是倒楣。當場馬死的死,人傷亡的傷亡,開腸破肚慘不忍睹。

邱吉爾又福星高照,居然在這種惡劣情況下,又給他殺出重圍;靠的是毛瑟槍。要是他手臂肩膀沒受傷,可能就被迫用軍刀殺出血路;這,連他自己都承認,希望不大。說起A blessing in disguise,他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注:請參考
http://www.secondcavalry.org/2US_9VA/Bugle%20Calls/Trot.wav。這是美軍騎兵號角吹法,英軍大致雷同)

(LL-34)


Dear Tandy :

說到邱吉爾的幽默 那也是很著名的 有一些引句流傳下來
不過絕大多數還是他後來在國際舞台上 站上牢固位置時為人所記錄下的
現在這個階段可能仍算是他的”養成期”...
我之前忍不住 去網上復習了一下勞倫斯 Thomas Edward Lawrence 的照片 (以前看過
只記得和在電影中出飾他的彼德奧圖還真的五官神態肖似) 比較好奇的倒是那後來有機會
和這位傳奇人物合影的邱吉爾當時長相呢 ^o^


Dear paris @#1682,

說起邱吉爾幽默,愚見以為,畢竟只讀完快一半,而這本書只聊1874~1932之間的事,邱吉爾值得留念的幽默機智,來自深省後自嘲。

記得前面介紹在印度時間,努力自修,讀的都是硬殼子書,人不堪其憂,子不改其樂。

其實當小朋友時,六歲到十二歲間,因為調皮搗蛋,被當時約1880年代的「私塾」校長,拿著一條鞭子,birch樺木做,狠狠抽打,屁股常被K的紅紅的,邱吉爾也不以為忤,照樣調皮。

或許他還很得意去秀給人看,譁眾取寵。不過這部分我是以他叛逆個性,順著猜的。

這些都能留下來,傳給後人,就是邱吉爾自小就喜歡寫信。記得瓶中信?雖沒放在瓶子,卻讓有心讀的,得窺其叛逆成長過程,了解後日做人做事動力之源頭。

Dear paris(#1683),

這匹馬,Barbaro,是過去Kentucky Derby冠軍。本來有機會三冠王,結果事與願違,右後腳給弄傷,要是其他馬,早就依慣例「安息」;畢竟Barbaro給主人帶來聲望錢財,馬,已昇華為家人。

ABC節目訪問Seabiscuit作者,Laura Hillenbrand,暢談她對Barbaro看法。Barbaro受傷,踝節部三根骨頭斷裂,後來是醫好,卻在醫治過程,造成左腿也出毛病,同時引起醫學名詞上所謂的蹄葉炎Laminitis。事實上是Barbaro右後腿醫療過程中,因為馬不能像人一樣,一直躺下來醫療或休息,牠必須要站著,即使是睡覺休息;據Killenbrand指出,站著,就是因為馬的心臟、呼吸、血液循環等,要是不站著,這體重高達1,200lb的馬,是沒辦法忍受。

反而因為身體反射動作,要站著,結果把一隻好好的左腿給折騰壞了!

不過任何悲劇,都有意想不到收穫。Hillenbrand指出,就是因為對Barbaro關注,造成熱心人士大量捐款,更有立法執行上的進步。捐款,以及各州強行立法,要所有賽馬場年底以前,將跑道改為以人工表面為主,真正能減低人馬腳蹄受損的較軟跑道,也就是說,這跑道要強調Cushion,所謂新的Cushion track。同時騎士過去摔傷也不少,甚至斷手斷腳,正如Seabiscuit電影中的主角。

這醫療部份,後事之師,當時Barbaro醫生,終於了解,這馬一定要盡量站著道理;總不能說,壞腿醫好,好腿變壞?
Dear Tandy :

真開心您對 Barbaro 那麼瞭解 這好像証明牠真的是一匹非常特別的馬
天生讓牠受矚目與自然引人關愛 也許這一切就都是牠可以帶給人與馬的珍貴感受
牠的醫生和主人說 現在這個世代 人們願意對這匹馬付出這麼多感情...這一定表示了什麼的...


邱吉爾,這中文名字取得真好。山「丘」上,右「耳」靈,真是「吉」祥「爾」!他這會兒可要感謝中文翻譯。

當時因手不能拿軍刀,更不用說長槍,所以衝鋒陷陣,沒打第一線,或許小命給保住!事後據他分析,310人衝鋒,傷亡率特高,死亡:軍官1、士兵20;受傷:軍官4、士兵45個,但軍馬也有119匹馬受傷,其中56匹是子彈傷。整個死亡、受傷過程,只有兩分鐘,120秒!

21st長槍隊衝進敵軍陣營,當時英軍有三十匹馬,以及上面長槍騎士,立刻被對方長槍及障礙物,給撞得向後四腳朝天:「…fell knocked A.O.T(Arse Over Tip)…」(這Arse不是錯字,是英國人版本的ass!哈哈哈…)

這一剎那,只少有200多名dervish軍也被撞擊得胡說八道,四腳朝天!邱吉爾那時候拐過兩名步槍手,兩人都對他同時開槍,沒擊中,卻把他後面英軍給打倒,這名英軍摔下馬後,立刻被亂刀剁成肉醬!

但是大多數兩軍人馬,都被撞呆掉,一時清醒不過來,還正在!@#*當中!可是有一票也撞得很慘的英軍,卻提前清醒過來,連忙騎上馬,抓著長槍就猛刺,逐漸撤回安全地帶。

這時候放眼望去,到處都是受傷死亡人馬,有的成堆,慘不忍睹。邱吉爾也急著應對四面八方dervish,逐漸蜂湧過來,幸好有手槍,也還騎在馬上,於是見敵軍就開槍,據他描述「..只少當場打死三名、兩名不知道有沒有死、一名非常可能沒死…」,同時距離太近,有的還被邱吉爾在近距離臉上開一槍。他環顧四週,一看一百碼以內距離,英軍全撤光了只剩他一人;這時候突然有兩三名dervish用長槍對著他,他當時可能血液當場凝固,頸背上寒毛豎起,卻俯身貼著馬,掉頭落荒而逃,撿回一條命!

(LL-35)


台長: t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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