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美國凱撒,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傳”由William Manchester所著,1978年平裝版。Manchester一貫寫得很用心,個人從讀他邱吉爾傳即被文字魅力及引人入勝情節(spellbinding)所征服。
麥克阿瑟爭議性極強十九世紀人物,美國軍事將領佼佼者。爭議在於他個性複雜沒有人真正能了解。名家Tocqueville形容麥帥:若忽視德行,沒人比麥帥更偉大;去除謙虛,沒人比他更有智慧。即使他那個時候時代也在變,外界價值觀更一日千里。不可否認麥帥有他自己一套。因父親關係,父軍功庇護得到很多貴人也就是過去他父親部屬、朋友照顧;母親一路上對其扶持、使出渾身解數替他製造各種機會升遷。麥帥做過西點軍校校長(superintendent)、陸軍參謀總長(Chief of staff, US Army)、菲律賓(當時是美國從西班牙手上接過來的託管地)總督(Governor)在在顯示他的確有過人之處。
軍人不打仗,等於沒有存在價值。麥帥與其他歷史人物雷同之處,有種大無畏勇氣貫穿戰場行徑,第一次大戰期間,頻頻以戰場指揮官身分(剛開始是旅的幕僚長),站在第一線與士兵共進退,進者居多。後來幾乎是每隔一段時間就被上級因公敘獎,連拿好幾個勇氣獎,最後戰爭快結束時昇為准將,但是復原後又回到原編制內少校。WWI戰場上從不戴鋼盔,可命大沒死受小傷是有;當時美軍盡知有這麼一號英雄人物,引以為傲,可到WWII世界氛圍陡變,過去十九世紀那一套所謂現今“極右派”好戰特質不再受歡迎。手下甚至到士兵階級,對麥帥“造謠四起”甚至到難堪已極。
韓戰與杜魯門關係急轉直下最後被調回美等於解除兵權。作者評述:杜魯門不應脾氣失控,而麥帥更不該不尊重總統,所以“壞脾氣”杜魯門因而造成杜欽點的民主黨總統接班人選舉失利;而麥帥最後也能只在西點軍校以老兵不死告別統帥生涯。最後麥帥在Lyndon B. Johnson總統尚未決定是否該積極涉入越戰時,積極勸告Johnson不要碰越南戰事。
從麥克阿瑟年幼,當時美軍以步槍與持弓箭印地安人作戰,到他老去退休各強權國家都能以核子武器對峙,皆有緣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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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阿瑟家族於1825年從蘇格蘭移民來美,落腳麻塞諸塞州,當時第一個Arthur(他們家好幾個Arthur)還是兒童青少年,即由寡母陪伴來美。作者意思MacArthur家族在蘇格蘭很早就有意離開那“不受歡迎甚至有生命危險”之地;具傳說亦為穿鑿附會之能事,家族甚至可上朔Charlemagne查理曼大帝;可追朔得到的,他們的確在蘇格蘭歷史扮演過重要角色,所以古蘇格蘭民謠才會將MacArtair--Gaelic蓋爾語版本的MacArthur--編入傳唱;展現的特色就是家族各項英勇事蹟。
作者甚至提到WWII三大名人小羅斯福、邱吉爾、麥克阿瑟,有同宗之緣亦為遠房姻親,集結點就在這位Sarah Barney Belch,道格拉斯麥克阿瑟祖母的祖母。
他祖父Arthur MacArthur Sr.於Wesleyan以及Amherst等大學受過良好教育,25歲時以律師起家,選上巡迴法庭法官,40歲做過Wisconsin州副州長短期兼任過州長,以後仕途一帆風順,在華盛頓首府很有影響力,也被好幾個美國總統派出代表美國參加國際活動。不過他真正影響力在於對政壇的了解運作,同時著作等身,從其著述可看出興趣廣泛,尤其是對蘇格蘭人歷史著墨頗深。
祖父Arthur Sr.給道格拉斯幾個終身教訓與格言,其中最有名:世上所有之事皆為相對。意味著沒有絕對之事。何也?道格拉斯童年與祖父打橋牌,他手上有四張Q即就將手上所有籌碼壓下去想一把搞定,結果Showhand祖父手上有四張K;祖父打鐵趁熱: "My dear boy, nothing is sure in this life, everything is relative"。同時祖父教導Douglas要謹言慎行的謹言部分,沒必要的話絕對不說。為何獨漏慎行?因為Douglas後日發現,慎行部分與不尊崇上級命令衝突換句話說,父親Arthur Jr.就是因為在戰場上看到機會後,身先士卒,長官的命令置諸腦後(這不就是抗命麼?),充分把握機會,先立下戰功再說。所以說“慎行”不如說“充分把握形勢後的孤注一擲”。人會成名,不是沒有道理。而成名多半不會來自慎行;此言甚篤。
道格拉斯長大過程目睹祖父Arthur Sr.當時於華盛頓首府政壇上各種排場、華麗與受美政治菁英的尊崇,即心有戚戚焉。MacArthur一家,有種被屬於“世襲貴族”氛圍所壟罩,各界政治大老紛紛來祖父跟前朝聖。原因很簡單,祖父有權勢,更知道揮灑與利用這權勢;當時即深植道格拉斯心中。所以後日道格拉斯父親,卡在軍事上升遷管道,祖父頻頻出手替其父親製造各種機會升遷;這可不就有種“及時雨”的味道?
Arthur Jr.的傳奇發跡於美國內戰。
1863.11.24南北軍對峙於田納西州Chattanooga的Mission Ridge。當時北軍(59,359人)雖比南軍(46,165人)多,卻被南軍困於此地,同時軍馬因為連糧草都沒有,所以騎兵只得都變成步兵,馬匹數量連拉炮車或是其他輜重(現今後勤)任務都不夠。這時候南軍還居高臨下換句話說北軍就只有挨打的份。
說時遲那時快,一個年輕聲如童稚北軍官,突然發號施令,令其手下直接往陡如峭壁山上爬。這時候上面南軍還不知情好整以暇以為早已勝券在握等發現時,氣勢逆轉,北軍一舉拿下高地,改變戰局走向。而一馬當先者,正為Arthur Jr.。當時戰局氣勢正如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內: "...深踐戎馬之地,足歷王廷,垂餌虎口,橫挑強胡...然陵一呼勞,軍士無不起,躬自流涕,沬血飲泣,更張空拳,冒白刃..."戰況慘烈。不過差別是,北軍打贏而不像李陵以寡敵重落敗。
這段Chattanooga逆轉勝戰役,20 分鐘就打完;Arthur Jr.從此聲名大噪。
這位十八歲的軍官是誰?他就是道格拉斯麥克阿瑟的父親,Arthur Jr.從此以後,北軍一路打到南軍首都Atlanta,Arthur Jr. 一路屢建奇功,從開始的中尉(團副官)急速升到官拜上校。同時因為一臉童稚未泯,因而被暱稱為Boy Colonel童子上校。而這上校一旦戰後除役,就回到少尉位階;一直到33年後,Jr.才又昇回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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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 Jr.戰後又回到少尉位階,可是很快就昇中尉,1866年(也就是Chattanooga之役)3年後昇到上尉。當時美國內戰後大環境顯現出,東部一代對軍人觀感:最好在前線給我打仗,我們老百姓不想看到你們;所以說對美軍人印象,基本上是壞透了。所以升遷機會,就是在大西部,所謂西部開拓中各種爭端之調停、居民之保護、防衛印地安人偷襲等等,這才是軍人該做之事。Arthur Jr.之前途正朝這方面發展同時昇到上尉後,也可以帶兵,至少是一個連的兵。能帶兵,就會執行各種上面派下來任務。問題在於,當時他帶的兵運氣很好,沒機會與印地安人正面作戰;所以剩下時間,就是苦讀書。後來道格拉斯長大後,Arthur Jr.留給道格拉斯4,000本他讀過的書。這段時間,Arthur Jr.也沒浪費,閒暇之餘,也趁機於華盛頓首府的一間法學院(National Law School)所開的法律博士班,拿到法學博士;不過要知道,祖父正在這間大學當學校(regent攝政)校長之類;說祖父照顧老爸,這也沒啥不好是吧?同時,再怎麼照顧,也要有本事寫得出論文、考試也要過關可不?
當時1870年上下,美國大西部正在開發中,當阿兵哥的有個好處,不愁吃穿,尤其是那段時間,據作者美國水牛(Buffalo)屠宰了一億(沒寫錯)多頭供給市場,所以說當兵的那當官的就更不用提了,吃得好得很像罐頭裝的杏、冷硬麵包、培根等等,大家不亦樂乎。這時候Arthur Jr.也開始發福了。同時他於駐地所在也自然而然兼地方行政長官,有點法官味道但不是法官,所以各種當地民怨、生意往來紛爭、需要聯邦軍隊支援等事項,自然跑不掉。那送禮也就是暗示著睜隻眼閉隻眼的收賄,更不用說。道格拉斯後日回憶,說他老爸Arthur Jr.駐紮紐澳良時有次遇到一個商人,拜託他打通關節於是乎將一堆錢放在其父抽屜,同時晚上還指派個嬌滴滴南方美女伺候;你猜Arthur Jr.他既然退也退不回去錢,哪如何反應?他把這些錢存到聯邦財政部,同時給上司寫封信: “…他們出的價,已經很接近我會接受的 “價格”…”。所以,他畢竟是經得起利誘與美人計而不失節者。是有點 “煞風景”…
其實Arthur Jr.運氣不是好,而是他過去英勇事蹟對長官們都留下很好印象;這上面當長官的當然也互通,同時Jr.辦事不但牢靠同時異常盡責,那長官打的Performance Review當然更好,這對其後日升官大有益處是不用說了。Chattanooga之役八年後,他在參加紐奧良Mardi Gras舞會上認識Mary Pinkney Hardy (暱稱Pinky),繼以書信往來一年後,終於結婚。1880.1.26,道格拉斯出生;他上面還有了個哥哥,一個5歲就夭折。而大哥也叫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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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是典型南方女Virginia人,長大過程所受教養就是培養她為人妻,專長:跳法國方塊舞、刺繡、水彩畫以及於瓷器上做各種裝飾,這跟以後嫁給軍人是完全不對盤。同時南方人於戰後,對北軍當然恨之入骨,所以Pinky結婚時她幾個兄弟拒絕參加婚禮,形同陌路。Pinky剛嫁過去時的年輕貌美,很快就被Arthur Jr.因職務調動頻繁,譬如說,由新奧爾爾良一代調去新墨西哥州,舟車勞頓當然不在話下,加上在新墨西哥一代,經常是車馬行走一個星期都不見人煙,大太陽、乾旱、疲勞等,對新婚妻子是很大考驗。細皮嫩肉,不久就被天氣、環境給操成牛皮般韌性;後日親友看到Pinky認都認不出來。但Pinky相夫教子時始終堅持自己教養與信念,對道格拉斯尤為注重,告誡他你長大一定要不辱門風,而於此,愛國心極為第一信念。同時很有意思部分,Pinky心目中最尊重的人,即為南軍領袖Robert E. Lee,要知道Lee是西點軍校第一名畢業,其成績在道格拉斯入校後以及以第一名畢業時,Lee仍保持為西點第一名高分,無人能超越。
Pinky持家務之外,對政治並不關心,直到看見丈夫因升遷管道不暢一直卡在上尉一職,以及Arthur Jr.的老爸,Sr.頻頻動用華府關係,想辦法將其調回華府成為將軍副官(少校),後來1893年又被調至德州Fort Sam Houston一處學校,全家才開始有較安穩感覺。而道格拉斯也在德州他父親駐所開始上軍校,成績表現優異,才有後續上西點之可能。最後在祖父去世前,Jr.於1897.10調到明尼蘇達昇為中校。半年後,西班牙美國戰爭,Jr.以為可派去墨西哥打仗,升遷時候到了。結果1898.6.1華府來電報,叫他去菲律賓作為美遠征軍准將率領第八軍第一旅,不過先要向上級Wesley Merritt將軍(當時在舊金山)報到。換句話說,33年前Jr.南北戰爭中已升到上校,這次不用再幹上校,直接升准將。
總之,這家子人都很團結互相照應之外,被扶持之人也知道處處把握機會、上進,其父Jr.如此,其子道格拉斯更是如此;而穿梭其間者,除祖父Sr.之外就是Pinky。要知道Pinky與道格拉斯母子關係,對成就道格拉斯後日前途,居功厥偉。畢竟那時候那像現在,把父母之言還是當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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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 Jr. 此次去菲律賓,主要任務就是平亂。西班牙與美國戰爭後,這菲律賓是西班牙屬地,自然於巴黎條約簽完後成為美國託管地,甚至包括關島等過去西班牙屬地在內。美海軍Dewey擊敗西班牙位於菲律賓的戰艦群後,當然要上岸維持“秩序”;那個時候德國艦隊也想“覬覦”菲律賓這塊“肉”,後來德人內部評估這老美上岸後很可能會被菲叛軍趕走,於是乎就不去“攪和”這檔事讓老美自己去“碰釘子”。
當時面臨幾個重要問題,既然西班牙艦隊以及陸上部隊已經投降,所以美軍也要在當地叛軍與西班牙將撤退的部隊之間,當作緩衝;於是乎這就與菲律賓叛軍給“對”上了。Jr.因為過去南北戰爭時在Sherman將軍手下,對Sherman包抄戰術很是了解。同時准將Jr.永遠都是帶頭衝與行伍並肩作戰,這下軍心大振,以少數、優勢兵力,很快就擊潰所謂菲律賓叛軍。這時候Jr.不旦甚得軍心,同時也對叛軍首領,做精神喊話以利招降;一旦投降後不旦既往不究還每人發50比索,前提是,以後不再幹這行等等。所以說戰功屢屢,這准將位階很快就升到(兩顆星)少將,成為一方之霸。原來的Jr.上司,我的解讀很快就被Jr.戰功等給比了下去,他位置就由Jr.接任。
問題在於西班牙與美國戰爭以後,美國內輿論頻頻鼓譟下,美國開始涉入所謂過去歐洲強權“殖民”地大國位階。美其名曰,也就是被後日Geopolitics地緣政治的考量所督促。既然殖民這是種美國內政治上一條非常敏感神經,也就是說我們美國不能成為取代過去歐洲殖民強權者,我們要做不同的事情,這就是,最終,"託管地"要以文人治理來取代軍事統治。這個思維,已經替當時軍事上成就非常高的、未來前途本來是看好的Arthur Jr.,敲響軍旅仕途的喪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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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句名言:It is not what you know, it is who you know. 可略改成:It is not what you have done it is whom you should not offend.當時Arthur Jr.費九牛二虎之力,同時美軍方出動幾乎有十五萬兵力人次,積極掃蕩之後,這菲律賓情勢才穩定下來。要知道全美當時陸軍總兵力,幾乎都給派到菲律賓來做這檔事。當然Jr.是想將菲律賓給治理好,這個社會必須要重建,政治、經濟制度不在話下,即使當時闕如。可是Jr.是有心人決定要將美國那一套給搬到菲律賓來,至少法律上人身保護(Habeas Corpus)所謂民主社會精隨也被移植過來;這就了不起。
美軍每到一處,鑿深井以利民生,這種大大小小事情即感動基層菲律賓老百姓真正動力。Jr.事事親為,同時他替屬下升官時也絕不打折扣或手軟,像後日對其子道格拉斯照顧頗深的Pershing(當時是上尉,後來做到美陸軍參謀總長),也升官不已。總之,當時Jr.也升到三顆星中將位階。在此以前全美只有12人昇到中將(一直沒有四星上將),他就是其中之一。當然Jr.不可一世之感油然而生。那個時候總統是後來被暗殺的McKinley,副總統是FDR的堂兄Teddy Roosevelt,而老羅斯福的好友Taft是美國派駐菲律賓的委員會主席,後日駐菲領事。
Jr.因為Taft之到來大為反感認為“挑戰”自己的權威,於是處處與Taft作梗,出言不遜不在話下。同時要知道Jr.自從在上尉期間於美西各駐紮地,無聊時間苦讀下,對英文非常有“心得”正如上文提到後日留給道格拉斯4,000本書得以佐證,所以書信公文往來,甚至對McKinley報告時用字艱深,意味著Jr.不在乎讀者“程度”高低;炫耀?不知。總之這也無形中得罪總統,不知不覺下成為上級“問題”。所以,後人觀之,你功勞苦勞再大,若不得上級賞識,那…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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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ft履菲主要任務成立文人菲律賓政府;他對菲律賓人也很有一套,其出發點就是得民心後好治理。前面提到美國政治上考量,不希望成為新殖民國家;畢竟自己過去是英國殖民地,所以Taft也用盡心思與菲律賓權勢、商人保持關係不錯。這下可惹毛了打下菲律賓天下的Arthur Jr.,之後Jr.對Taft之排擠、鄙視變本加厲。華府當然知道,這內鬥遲早要解決。
Jr.軍事上成就到菲律賓“承平”時不就起不了多大作用。同時Jr.因為反應過度,連駐菲美媒體都開始採取封鎖或是“看你媒體報導不公”以激烈手段打擊,豈不火上加油?其心中矛盾無解就在身邊沒有文人思考能力的智囊團替他出主意。要知道Taft在華府背景很硬。McKinley被刺殺後老羅斯福接總統,好來又選總統,Taft對老羅斯福助選功勞等等,Taft因而成了總統身邊紅人;其實Taft心中懸念已久就是當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而不是其他。一旦老羅斯福上任後,他對Taft笑稱:我希望能把你掰成三瓣來用:一瓣,當戰爭部長,另一瓣,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另一瓣...所以Taft立即成為戰爭部長(過去的國防部長),這不就成為Jr.上司老闆?那Jr.前途不就嘎然而止?也是。
Jr.他也不斷替菲律賓前途、菲在美國國際地緣戰略關係地位,於國會發聲。後來這兩人鬧得不可開交,被叫回國內述職,Jr.於國會聽證上侃侃而談。1908.2.22,Jr.指出後日日本一定會攻擊美國等“遠見”,當時雖淪為笑談卻一語成讖。
後來Taft跟著小羅斯福亦步亦趨,1929.6.2當了總統,這時候Jr.一看仇人當道且大勢已去,只好辭官回家養老。回到Wisconsin老家後不久鬱鬱寡歡後去世。去世後,道格拉斯省思、回顧其父一生,感觸頗深。可能道格拉斯當時還不了解:軍人幹到某種程度,必須要懂得如何透過政治手腕替自己軍事前途作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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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後日功成名就後,回憶過去年幼時,總是與軍曹走在行進中部隊之最前線;作者指出他那時候才四歲,畢竟名不符其實。有時候人總是把過去最值得回憶部分誇大其實。不過這倒是真的,道格拉斯與他哥哥Arthur III年幼時,經常赤腳騎著無鞍馬,奔馳優游於大西部,所謂美國西南方一代荒地或是中西部草原上,令人刺鼻馬汗臭、部隊於操場上操練口號聲、每天準時的升旗降旗禮等等,深植腦海揮之不去,任何人於此長大、成長環境下,當然是其他於都市中長大者,價值觀、人生觀感一定大不同。
同時Pinky他母親,從小就灌輸道格拉斯一個重要概念:愛國。最敬佩之人,他父親之外,就是Robert E. Lee南軍統帥,其父的可敬敵營最高統帥。這種矛盾,於Pinky來說,不算是矛盾。畢竟這個女人很有個性、想法、作法的家庭婦女,對道格拉斯期望很大,長大後,她認為其兒應以其夫為標竿,再就是Robert E. Lee為模仿對象。
道格拉斯八歲以前都是穿著裙子,頭髮是長又捲;作者解讀這是因為Pinky的一種“不希望其子長大太快以致失去”的心理投射。我看實情誰也不知道。不過從照片看來,他小時候,以現今眼光的確有種小女孩味道,絕不是脂粉…嘻嘻嘻,再說下去豈不對這未來五星上將軍事強人大不敬?
道格拉斯九歲時到華盛頓,他看到祖父當時在首府非常受歡迎與敬仰,排場很大,可是對這種生活並不響往卻對大西部那種軍旗飄揚、無拘無束生活充滿憧憬。到十三歲時,他父親認為他是塊作軍人的料,於是乎也逐漸朝此方向發展。到後來搬到德州進了德州軍事學院,這時候道格拉斯不旦因為父親是少校,當時受人敬仰軍事駐紮地最高長官,同時於學校表現優異,頻頻當學生指揮官操練部隊,也在運動上像棒球、足球等也積極參與,但是他做球隊經理好像比打球更出色;到後日進西點軍校時,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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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時西點軍校之錄取,是由各州先行考試徵選,再由州提名進入西點。這時候道格拉斯因為背脊椎骨有塊彎曲部位,造成體檢不合格。這時候他17歲,於是不旦參加補習之外同時由醫生幫他調整脊椎,這是個很折磨人又痛苦過程,可據醫生說,他從未看過一個像他這種任勞任怨不怕痛的病人。這樣一年以後,十三個同學考試他考第一,750分滿分他拿到700分,評比是99.5,第二名是77.9。
進入西點後,才是考驗重重開始之時。Pinky一直伴隨於道格拉斯身旁,即使西點四年,Pinky也在西點附近租房子,就地監督、指揮有點像FDR母親味道。
1899年的西點軍校,據作者描述,火車可直達學校下方的一個小小車站,母子倆下車後,還得攀登如直壁陡峭梯階上學校“平地”,全校以灰色石壁圍起來,背著山峰,眺望時景色奇佳。遠遠就可看見校長辦公室,也是後來麥克阿瑟當校長時住所,不過遠觀有種“監獄”感覺。
新生前三月,都住在操場上搭的帳棚內。當時全校有332學生,是1970年代的十分之一人數。既然進軍校是要靠各州推薦,因為父親關係,大家特別關注,整他那就更不用說了。代名詞如:一年級:Plebe,二年級:yearlings;三年級:2nd classman;四年級:1stclassman,四年級“頭頭(佼佼者)”:1st captain.其中術語五花八門:同房學生:wives;約會對象:drags;學業術業扣一分:quill;被罰站衛兵行走:slug;(漢堡)番茄醬:growly;牛奶:cow;奶精:calf;molasses糖蜜:Sammy;負責切肉的:gunner;倒咖啡的: coffee corporal。
新兵整人部分,當時西點作為有點像想把新兵“整死”的味道。剛好道格拉斯這一期給碰上了。而道格拉斯被整得最慘;加上父親是在菲律賓當將官威風得狠;那這一下整起他來可說是:看能先把他給整死掉。哈哈哈…這整人名詞也不少;除了隨時隨地會被老兵以 “把皮膚都會燙掉的熱水”來噴洗熱水澡; “crawling”:高年級生下巴頂著新生鼻尖狠罵加威脅;“bracing”:長時間立正罰站;沒完沒了的伏地挺身: dipping;深跪於碎玻璃上: eagling;一隻手吊在帳篷桿子上: hanging from the stretcher。總之,現今聽起來都頗恐怖。而道格拉斯幾乎都遇到。噢,還有新生敢斗膽拒絕參加整人(hazing)者,這高年級就會找一個人高馬大、可參加地下拳賽比賽高手,狠狠毒打新生直至就範。
而道格拉斯被整是各種招數都用上了。立正罰站,文風不動,整不倒他,站一個小時,小case一樁;可是跪玻璃上這可差點整死他,頻頻叫同室友給他腳底墊毛巾,因為腳會疼的直敲地板,那外人聽到豈不是很沒面子?一直到有個新生真的被整死掉,出了大亂子,這才道格拉斯能逃過一劫。後來國會聽證時傳他去過會作證,他母親一旁叮嚀,絕不可出賣學校;這才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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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在國會聽證時,技巧性化解難題:既不說謊也不圓謊,同時保持校方聲譽;回校後當然聲名大噪,甚至有高年級(大四)學生因此而邀請他住同寢室;這樣一來學業讀書上更多了機會,大四生可以比其他低年級晚關燈就寢;早上更可以早起一小時讀書的確不無小補。
後日西點同學回憶,當時道格拉斯一進學校,大家當然知道來頭不小,卻都被其身上流露出一種“威嚴”給震懾。所以別人評比道格拉斯,他是那種你不是恨他就喜歡他的那種人,沒有中間地帶。這也是他後日帶兵時屬下對他觀感。大家都以為道格拉斯身高六呎以上,體重160磅左右,其實他身高五呎十一吋、133磅。還有同學回憶,他看起來好像從八歲起就以為自己很跩、了不起。總之大多數人都認為此人“絕非池中之物”。
讀書方面他並不是異常勤奮,而是專注力特強。這有點像過去我讀到的邱吉爾一樣味道。可是西點除了上述特徵之外,就是當時校規規定西點軍校學生身上不得攜帶金錢,同時若騎馬時遇到“狀況”時候,可以不必下馬照樣騎。總之那時候西點是不頒發學位,不像其他大學有學位,這可能因為是軍事學校關係。道格拉斯也調皮搗蛋,但是是來陰的。譬如說當時西點軍校出起床號不是靠吹軍號喇叭,而是一門小砲放砲叫醒大家的。有一天早上突然這門砲給惡作劇吊在行政大樓樓頂上。真正肇事學生是誰永遠查不出來。具同學告知,這很可能是道格拉斯 "傑作"。
另外有趣事情,他母親Pinky住在校旁旅館內就近監督道格拉斯學業,同時間內,北軍名將(Ulysses Grant)孫子也在西點跟他同一屆的,而這位所謂Pinky“敵將”之子,他母親也跟Pinky一樣住在同一間旅館,天天盼望著所謂“望子成龍”。結果Grant孫子大二開始,成績一路下滑,這才讓Pinky鬆了一口氣。不然兩人同住一間旅館,高下未分之時,以Pinky個性,這種懸念豈不會“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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