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以南傳(一八七一~一九二七)
洪以南,譜名源集,幼名文成,字逸雅,雅亦作疋,號墨樵、無量癡者,本貫福建泉州晉江。祖騰雲(一八一九~一八九九),道光十一年(一八三一)年十三,隨父渡臺,初居滬尾,後遷淡水艋舺土地後街,長而習賈,營米郊,與泉、廈互巿,數年以致富,素樂襄義舉。光緒七年(一八八一),福建巡撫岑毓英議建大甲橋,諭各屬紳商輸助,騰雲捐工七十名。又捐建艋舺義倉、置義塚,遇災則賑恤貧弱。及省垣初建,新築考棚,騰雲復捐資獻地以成其事。光緒十三年春,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請嘉獎,賜「急公好義」四字,泐石建坊,誥封四品功典。
騰雲有五子,長曰輝東,納資為候選同知。輝東五子,季子即逸雅,同治十年(一八七一)生於臺北艋舺,髫年岐嶷,祖為延泉州名孝廉龔顯鶴授諸經及制藝。割臺之時(一八九五),逸雅負笈泉州,翌年應試,進晉江縣學秀才。及挈眷歸臺,則島嶼易幟矣。初居土地後街,後遷新北門街,曰「逸園」。
明治三十年(一八九八)九月,為臺北縣臺北辨務署參事,其十二月,獲佩紳章。三十四年三月,改制,罷參事。明年五月,任臺北檢疫委員。又明年四月,為臺灣協會臺灣支部評議員。三十七年四月,為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囑託。三十九年,任艋舺公學校學務委員。明年四月,任臺北廳總務課參事,是年遊日本而還。逸雅素豪爽,工詩,無紈袴氣,士人樂與之遊。四十二年春,與《臺灣日日新報》漢文部同仁謝雪漁汝銓、林湘沅馨蘭等倡組瀛社,卜三月七日舉發會式於艋舺平樂遊旗亭,至者五十四人,議決會則並選役員,逸雅為發起人代表致詞,席間以〈瀛社雅集即事〉為題,「瀛」字為韻,各拈一字為句,成柏梁體長篇,所賦即事詩,由值東彙付報社發刊。
逸雅亦能書,善蘭竹,社友劉篁村稱其書與林文訪、鄭香圃、林知義並稱四公子。乃索者無間,翻為所累,四十四年七月,遂定潤例,以所得捐赤十字會及愛國婦人會等。
大正二年(一九一三),以逸園湫窪,秋颱輒水厄,當軸方徵地以闢道,逸雅為室人養疴計,購船商李怡和淡水舊居,於五月廿五日喬遷,顏曰「達觀樓」。三年九月,以參事兼淡水區長。
瀛社本係《臺灣日日新報》所創,報社同人即詩社社員,故未別立詩社長。初例,月開一會,春秋兩季各舉大會一次,初期例會多藉逸園舉行。以報社鼓吹,四方望風掛籍者,寖至百餘人,猶未置社長,推行社務,則多不便。大正七年七月,瀛社主催瀛、桃、竹三社擊缽聯吟,基隆顏雲年(一八七四~一九二三)欲瀛社脫離報社,時以東道致詞,指逸雅為社長,雪漁副之;魏潤庵、劉篁村為幹事;林問漁、許迺蘭、林湘沅、李逸濤、林石崖、黃贊鈞、陳其春、倪炳煌、李碩卿及雲年十人為評議員。
九年八月,逸雅仍以參事兼區長,並兼公立女子高等普通學校及臺北女子高等普通學校囑託,指導書法。十二月,輿地重規,為淡水郡役所淡水街長,兼臺北州州協議會員。十一年,又兼史料編纂委員會編纂顧問。晚歲患糖尿病,以昭和二年五月十四日卒,年五十七。
初,大正二年嘗梓《妙香閣集》,今未見傳本,然別有手稿傳世。晚近許俊雅教授按年輯校,刊於《全臺詩》第二十冊者,最稱完備,字或與手稿略有出入。雪漁嘗序其《妙香閣集》稱:「沉酣經史,陶鑄百家,雖以浩瀚之才,仍出之千錘百鍊,故淡宕飄忽,騰芬挹秀中,每見離奇精警,搯肺鏤肝之作也。」王國璠稱:「觀其〈齋廊晚興〉句:『一山橫落月,千樹掩柴關。』『野梅纔破萼,官柳半垂絲。』便知其著力之勤,刻畫之深。」惟所引二聯,《全臺詩》及手稿俱未見。手稿亦唯明治四十三年至大正七年間詩,計二百餘首,潭沲駘蕩,別有深致,雪漁誠知音也。以其出於作者手錄,謹校為一卷,曰《逸雅詩稿》。
《臺灣日日新報》明治44年(1911)1月30日漢文版〈洪以南君略傳〉。另查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網頁,2014.07.28查詢,作「明治三十一年」。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