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R上任一百天內,通過十五個法案*,從銀行、就業、各種救濟、房貸、股票市場管理等等,當時國會是卯足勁給FDR方便,他要什麼,就有什麼幾乎沒反對聲浪;要是有,立即銷聲。
*http://www.usnews.com/news/history/articles/2009/02/12/the-first-100-days-franklin-roosevelt-pioneered-the-100-day-concept
後世好事者分析,預算錢多得讓人懷疑管理不當,說穿了,有點拿納稅人錢亂灑味道。但支持FDR聯盟(Coalition)屬跨黨派,尤其是共和黨內開明派,都要FDR相互支持,那民主黨更不用說了。
在這,可能要以另一方式來說故事,畢竟FDR事蹟會林林總總,很難幾句話講清楚。
首先,尊重各方大老。在國務院部分,任命國務卿之前,與Stimson密談許久。Stimson是過去總統的內閣重要成員,大老之一。基本上FDR尊重所謂Stimson Doctrine,有點像過去Monroe Doctrine味道。其中最重要關鍵,美國不承認侵略國家佔領的"果實";日本帝國進駐中國東北,所佔領土地,不會被美承認;遑論日據越南、印尼、馬來西亞等等。畢竟台灣被以法律條約割讓給日本,這還輪不到來討論。這FDR幕僚一聽,豈不各個皆不以為然?關鍵,這樣一來不就都怕與日本對立。但是FDR這時候突然撂下話來,就這麼辦,同時他主動提到,他對中國是有份感情存在,亦為FDR外祖父是在中國發大財;長話短說,沒有中國(清末)給他外祖父機會,大概他的政治生涯,亦不可能有足夠"財力"支撐,遑論成型。這種良心發現後的反芻、意見,在總統位階,可說是種政策性指標。故後日對華政策上,不免給予當時國民政府甚多benefit of doubt。說好聽點,FDR將美國利益幾乎與中國綁在一塊。
第二,FDR是希望Felix Frankfurter能於法務部Justice Department擔任Solicitor General副檢察長,但是Frankfurter謝絕,倒是建議FDR去拜訪當時已退休法界大老,擔任過最高法院職務的耆老九十幾歲Oliver Wendell Holmes。Holmes當時在家喝著"私釀的酒",這兩人醉醺醺地意興飛揚交談者,門口聚集一票觀眾...基本上Holmes鼓勵FDR放手去幹,畢竟,FDR目前是在作戰,只能進不能退。
第三,財政部長。這人選還真難挑;挑到他喜歡的,可是意識形態不對。保守又有能力者,嫌FDR屬民主黨所謂加稅、社福等,很不對盤。挑來挑去,好難才找到共和黨籍William H. Woodin。別搞錯,這位置很多人不願意做。關鍵,加稅、整頓銀行等等,都是苦差事。Woodin幹了一年,自己申請退休養病,不久去世。可是Woodin對整頓銀行,出力甚多;同時讓美國退出金準制,美元這才具競爭力;大功一件。
不過在這,可以看出FDR求才過程,雖屬包羅萬象,可是他不變之處,一旦認定你是人才,上任後幾乎放你單飛。唯一例外,國務院。同時FDR一直對國務院印象不佳,基本原因,不信任那一票職業外交官。這在WWII時,特為明顯,幾乎所有對外交涉事項、計畫等,都是總統府白宮定奪,國務院反而成了多餘的單位。
可是這後果代價,據作者分析,美日衝突不能早日及時化解,變質惡化成珍珠港事變主因。當時國務卿與副國務卿之間惡鬥,副國務卿是同性戀,當然國務卿就想趁此醜聞一腳將他踢開。問題是副國務卿是FDR所提人選,同時也很能幹;這樣一來,政策擬定、執行上因國務院上層惡鬥不免偏差或不盡人意,以致造成美日關係迅速崩解;當時歐戰方興未艾,FDR全幅精神都集中於如何先撂倒希特勒,於是美日"溝通"就不得不輪到國務院操盤;結果造成日方,尤其是日天皇迅速認為,"皇軍"別無他路可循,只得以先發制人偷襲美國。要知道美方很不願意兩面開戰,而且美國一直都未對德宣戰過,而是希特勒看到老日,他看不起的東方黃種人都敢對美白種人宣戰,他這才對美宣戰。至於美國不願意對德宣戰,其主要考量,在於德裔美人選票,尤其是中西部一代,這是最基本原因。
後事之師,若國務院能盡責,或許給日本的訊息屬"美國放(或睜隻眼閉隻眼)日本一馬",這樣或許還不至於開戰;有個陰謀論:FDR故意要日本先開打等等,這有點事後諸葛"無稽之談"。要知道,當時日本全力備戰,日海軍實力大於美英太平洋軍力總和。這說法是真是假,大概"日方估計,要再不開戰,美方海軍實力(太平洋)將迅速超過日本",這個說法,尚屬可信。
剩下,就是執行力。後事之師,這老美,還是不能去隨便"動"他的,問問三本五十六就知道...關鍵,當時是美國工業生產力屬舉世無雙。
(上圖:做到九十歲高齡才退休的最高法院大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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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R被譽為"二流智力、一流脾性(second-class intellect, first-class temperament)",雖然這句評語未經證實,不過仍屬恰當。像他要想國會通過一件法案,會先主動邀請兩院相關主席到白宮,由FDR親自操盤說服,其中不免哈拉、說說俏皮話、笑話、喝兩口老酒(此時禁酒令被廢除)拉攏關係等等,這種功夫,大概只有後日雷根有(個人意見)。結果,剛上任100天內,沒有法案擱置、遑論被打回票。
可FDR不就這樣算了,法案過關後,他還關心農民生計,一般人民更不用說,其中為了擴大就業,由法案撥款全國到處建公共設施譬如學校、公園、遊樂場、公路、高速公路,之外,對環境保護亦不遺餘力,造林等等,造就所謂民間的環保軍。這一來,工作機會增加不說,對美國環境基本設施所做努力,後人亦得享受餘蔭。
關鍵,他是以工代賑,不是純發錢;不做事,沒得領。
銀行這種大事解決掉後,股市遊戲規則也開始訂定;結果派Joseph Kennedy甘迺迪(傳說是走私酒"發家致富")做股市管理人,這個嘛,當時白宮內部反對,你猜FDR怎麼說:"It takes a thief to catch a thief(找賊來抓賊)",乃明智之舉。哈哈哈...
Eleanor當時沒事就坐在國會旁聽席,聽聽國會到底在幹嘛,同時順便打打毛線(這是真的不是蓋滴);可是每當Eleanor一到場,全體國會議員起立鼓掌歡迎。當然這是不是FDR用的招數,讓議員們知道他很關心,所以派總統夫人親自坐鎮等,不知。
預算上,起初採取作為,以平衡預算先穩定市場軍心,預算一平衡,即使沒有,這政府釋放這種訊息後,讓市場認為財政赤字得以掌控,這不就政府能順水推舟,繼續推出其他"花錢"法案;到最後,皆大歡喜?這招是厲害。結果FDR就拿退伍軍人福利先開刀,這方面福利當時高達聯邦預算的四分之一;這一作,所謂自由派(liberal)不就哇哇叫?哈哈哈..問題是FDR聯盟成型,大家都得給FDR做事機會,叫也沒用畢竟國事為先。
FDR厲害地方,在所提出法案內,故意留點"空間"給議員們,一個寶貴機會,如分配資源甚至樵人事等,這樣一來,這議員、參議員,不就都有機會去"坐大自己實力"?那他的法案,還會不過關?這就是典型:The right hand washes the left hand,政治操作之精髓。
故,舉世聞名New Deal新政,不是先有蛋頭學者不食人間煙火的"偉大"計劃等著派上用場,而是見招拆招、遇河搭橋、逢山開路。關鍵在,人和與魅力相互交叉運用,事情不就這樣做出來的?可以看出,後人想去模仿新政經常是東施效顰,失敗根本原因,前無基本人和之建立,後更無政治魅力之成型機會;失敗,屬必然。
要知道,搞政治,沒有教科書能教得會沒有這方面資質、慧根的人。FDR屬天生,他不需要人教,一點通透,渾然天成,不可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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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R第一任1933到1936,第二任1937到1940,這兩任總統期間,主要是面對來自國內政情挑戰,對外著墨不多。道理很簡單,選票。選民既然給你機會入駐白宮,當然期望回報;不外乎經濟要好、老百姓要有希望。希特勒上台時間大約同步FDR剛當上總統的時間。
德國對歐洲各國版圖、人民覬覦已久,一般老美對第一次世界大戰,都不大願意支持,要是有,也屬少數。所以基調,老美盡量不要扯進歐洲紛爭,遑論亞洲。同時美國當時自己經過胡佛總統大蕭條經驗,歷歷在目,當然要想盡量經濟上過得更好,其他不相關事,遠離。
問題在於,這世界逐漸縮小,經濟、政治等等面相,變成幾乎是無國界。在FDR新政(New Deal)推動下,百姓生活逐漸過得好,所以連任時,輕而易舉。同時政治上剛開始的New Deal Coalition,也逐漸因為時間拉長關係,開始受到反對黨杯葛、自己人內鬨,有的吵到法院去;告政府某項New Deal不合憲,結果造成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將過去通過的New Deal法案判成不合憲。這下,讓FDR想到,這是不是大法官人的問題?於是,FDR就想去運用過去、現在高民意,影響大法官任命;順便提出概念,年紀大到六七十歲左右,應該早日退休,此乃幌子,替自己製造機會任命支持自己理念的大法官。
其實這招,每個總統都在用。差別在,其他總統民意沒有當初FDR那麼高而已。要知道,當時FDR一旦傲氣於胸,開始看不順眼某些大法官的時候,其實當初這些大多數他看不順眼的都支持過New Deal;只是一旦接下案子後,專業、法理(jurisprudence)等引導介入再做判決,本來屬專業範圍,政治考量當然不存在;可是一旦FDR有了這種論點,且認為大法官與FDR專門做對時,故事當然就不一樣了。FDR想換掉他們前,其可笑藉口為,他們接的最高法院案子數量"太少"...哈哈哈,現在想起來,會覺得FDR還真可笑可不?不過當時就是如此;可說是FDR被自己過去高民調給沖昏頭了。
這種與最高法院幾乎是對幹行徑,要是Louis Howe還在,可能就不會發生。不過這樣一來,反而造成行政系統與司法系統衝突,非美國公民樂見。
作者寫這段,不外乎反覆說明,總統很可能會造成行政干涉司法,且手法粗造;讀後感,覺得這方面不是很關鍵也沒那麼嚴種。唯一有影響地方,新政法案部分被判成違憲;問題是錢都花了,難道要退回來還給誰?哈哈哈...只能說對後續總統作為警惕而已;或是國會對此以後把關更要嚴謹。
至於後者,那不是說笑話?國會把你關,就是卡你意思;你聰明有智慧,把法案弄成行政體系、國會、參議院利益一致,到時候,把關不就是"笑料"一樁?哈哈哈...同時老美法院對此,不就是"不告不理"?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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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R第一任期間,當初的救濟事項,績效不明顯。原因?當時內政部長Harold L. Ickes所負責部分,因為做事風格反成桎梏,錢到手上,老是謹慎過度發不出去;或是發出去後,工程與就業績效不彰。FDR這樣一來,不免著急;於是,他把國會撥給他的法案內四、五十億款項,大部分交給Harry Hokins去做。同時Hopkins早就在過去FDR紐約州州長任上,表現卓越(見FDR-1)。
(左FDR,右Hopkins)
其實Hopkins表現好關鍵所在,得到U.S.Army Corps of Engineers(USACE陸軍工程部隊)的支持。當時USACE有現成組織存在,且與內政部Ickes關係搞得不好,因為後者的"龜毛",通常是見樹不見林作法,在全國河川整治上,爭論不已。Hopkins與USACE一拍即合。USACE派了許多工程師會同Hopkins手下,到全國各地配合指揮、協助,將各項工程一項項做起來;畢竟Hopkins所主持計畫WPA(Works Progress Administration工程進度管理)管理48億美金,人手不夠不說,同時實際工程經驗上,USACE已經做過類似工程當然可立即派上用場。至於款項要實際發到該收到人手上,這又透過退伍軍人管理機構,將"物流"部份的問題實際解決;即為,該發錢,發得出去;該收錢,收得到。這個比什麼都重要。
總之,以工代賑WPA實施後第一年,製造300萬工作機會,八年內,八百五十萬工作。給全國各地經濟"輸血"110億美金;修建5,900學校、醫院2,500間、8,000公園、遊戲場所13,000、公路572,000英里。
所以共和黨對歐巴馬政府於2008~9砸下八千兩百五十億美金,去做Ickes一樣無績效事情;當然嗤之以鼻。關鍵在於,歐巴馬這大部分錢是砸給私人承包商,那問題可能更多;主要就是收買選票,這是個人愚見。
想想看,快九十年前的老美,就有這種能幹之人,將四、五十(今日至少乘上20倍)億美金預算玩得如此風生水起、嚇嚇叫,你說今人慚不慚愧?
事情是做出來的;難怪後日Hopkins被FDR重用,同時替美國外交、談判,總統獻策上居功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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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Hopkins推動計畫內,除了各種硬體建設之外,就是培養各種"軟體"人才。什麼軟體?就是藝術、教育等等,讓當時大不景氣之下,有天分、教育背景之人等等,一個發揮創新文化的機會。
當時美國社會上,不是幾個階級如富人、窮人或是農人、商人之外,就得了。一般有藝術天分譬如繪畫、文學如小說、音樂等等,比比皆是。問題是過去很多誤會,以為學這行幹這個的,都是處於"衣食足而後知禮儀"或是"溫飽後才有閒情逸致風雅"等等既定偏見所阻撓。大家吃都吃不飽、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你給我寫些、畫些沒人要看的東西,您不是...
可是Hopkins手下的人,卻不這樣想。學校要建,老師也要訓練,不然有教室沒老師甚至濫竽充數等,這也不行;那畫畫的呢?寫小說的?那他們能在這New Deal計畫下,出些什麼力量?
可是人家就知道如何去用這方面的創意能力。譬如說,公園。這很快就建好;紀念碑,那也花不了多少時間;遊樂場所,那更不用說了。可是這些地方建好後,你要去介紹、說明這文物、背景、紀念事項時,您不就該找一批有天才的人,構思、畫畫呈現、文字解紹得出來才行?所以,這批人就被雇用去做相關事情;那畫畫的,畫的美景美不勝收、該寫介紹文字的,寫得百讀不厭...那該編篡百科全書的,不就都能派上用場?
所以說,一個好的管理人才,這方面軟性需求,你要能思考得到,也做得出來。這才叫人才;不然,這世界上不就人才滿天飛?還輪得到你?Hopkins等人,就具這種本事。這不是老美跑到台灣來學的。是他們自己針對自己問題,定義需求、落實計畫後,自己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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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FDR上任後,白宮基本上一分為二;進出、入住人口,一半是FDR的,一半是Eleanor的。至於廚師,Eleanor找到她過去認識一位婦女運動時的女人掌大廚。可是這位白宮主廚不用心,反而有些"我有後台誰都不甩"。所有去白宮作客的,甚至包括海明威等,都"叫苦連天",不過沒人能"憾"動得了她。後來還是被趕走;這是很長一段時間之後。
FDR等人基本上對吃的根本不在乎;早上九點起床,床上不動吃完早餐(搗爛的炒蛋、咖啡、橘子汁、烤土司)後,著裝下樓辦公。FDR貼身用人,一位黑人,很是用心照顧,可說是FDR缺不了他,後來也跟著FDR到處走。Eleanor基本上與FDR根本不見面,各搞各的唯一例外,公文上有必要時,才見面討論,或是替FDR接待客人等等。
下午,FDR一定得小睡片刻養神。到晚上大家下班時候,FDR會與一票小朋友,多半是事先安排好的,鬧鬧吵吵,童心未泯,自娛養身。白宮內,又建了游泳池,泡在裡面蠻爽。總之,他是很懂得調理生活,喜歡自調雞尾酒也幫客人調雞尾酒,卻喜多放些苦艾酒在內,其他:交朋友、宴客、沒事找時間去海上開遊艇漫遊,釣釣魚、與朋友談天說地,忘記政治上不愉快,回憶愉快之事。後來最著名Lend-lease法案,就是FDR在海上漫遊時,自己一個人想出來的點子;再交給下面人,包裹成法案以利實施。
WWII歐戰開打時,英法幾乎是抱頭鼠竄;欺負落後殖民地,是有本事;碰到剋星德國佬,他們的陸軍幾乎屬被德國人打靶打著玩的。說起來也真是悲哀。問題是老美中西部一代,德國後裔眾多,這些選票,不能得罪;若不信,你看老日偷襲珍珠港後,這老日後裔都被關起來,這是FDR下的令;這德國後裔,你敢關麼?哈哈哈...所以,老美當時不敢直接對德宣戰,對英國支持,也是有點偷偷摸摸...直到德國希特勒這大笨蛋,非得把老美給拖下水幫英國人不可。要知道,紐約一代愛爾蘭裔,對英國更是感冒;要老美去替英國人打仗,那幾乎屬叛國行為,畢竟搞獨立愛爾蘭後裔,多得嚇人。
可是風向逐漸轉;老日偷襲珍珠港之後,豬羊變色,這些都不是問題了。換句話說,老美國情與他國不一樣,民意為先。不是像希特勒、邱吉爾等人,一個人說了算。沒錯,當時英國就幾乎是邱吉爾一個人說了算,詳見邱吉爾傳。
這時候,相對於邱吉爾,這羅斯福真是了不起。他有這眼光,同時精通德、法語言,可以德文發表演說這些對一般人當然都不知道,大概也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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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FDR用人過程也注重他對這人潛力評估後,經常破格、跳級用人,過去那套資歷等等,都不管用,畢竟他在紐約州長任上,早已這樣做,用的人,經常當時是名不見經傳,可是他就有這種識人能力,看出下面人天賦異稟在那,同時最重要的事,有擔當、能力,做錯事情後,只要出發點是對的,同時也能及時更正、另闢蹊徑,達成目的。
像當時,麥克阿瑟,已經從陸軍參謀長位上退休,可是老麥有天閒不住,寫封信給他在白宮友人,說他想要出山再幹一場,這時候,FDR竟能視才,知道麥帥長處在哪,該擺到何處才恰當,結果派麥克阿瑟去菲律賓;因為麥帥父親也曾待過那一帶(等於菲律賓總督味道),成就、口碑等頗佳;派他兒子去,當然也錯不了。不過當時FDR周邊人都不看好。要知道,當時FDR對麥帥說話行事口吻等,以他個人品味偏好認為麥帥這種人根本就上不了檯面,甚至FDR將麥帥譏為"義大利強人莫索尼里";說他麥帥不懂與人溝通,經常是他說了算,沒有轉圜餘地。可是麥帥也是有軍事天分,這個,倒被FDR看上眼,用他來領導美軍太平洋島嶼跳島戰役上,進行反攻日本本土計畫。其中最有名之處,電影"麥克阿瑟"中一幕有關麥帥與尼米茲(主導美太平洋海軍)有意見上不同時,而FDR就有這眼光,贊同麥帥計畫,先拿下菲律賓,解放被囚禁美軍,同時能制衡日軍南下北上菲律賓海域運輸原料、石油等戰略物資。
總之,這是一例。另外就是敢破格大膽任用馬協爾做陸軍參謀總長,畢竟當時陸軍中將馬協爾,在陸軍輩分上,排名於三十四,按照常理,根本輪不到馬協爾做參謀總長,可是FDR卻能識才做到,對後日贏得歐戰,居功甚偉;當然這與馬協爾過去在新政剛開始時,身為陸軍上校,他麾下部隊對民間環保軍(CCC: Civilian Conservation Corp)也就是Hopkins主導計畫之一,支持上非常積極,同時利用馬協爾陸軍部隊長才、組織、推動密西西比河以西各種環保村落(camp),這些當然Hopkins看在眼中。幾年後,到現任參謀總長退休,Hopkins當然向FDR推薦馬協爾;不過那時候馬協爾已經升為中將了。對艾森豪也一樣;也是不按常軌行事,想想看,當麥克阿瑟身為陸軍參謀總長時候,胡佛總統下令給戰爭部長Hurley去"平剿"退伍軍人早領一戰福利的示威事件,那時候艾森豪還是個陸軍少校;要是艾森豪不被破格提拔,他會短短幾年後擔任美英聯軍統帥?同時FDR在洛曼地登陸時,他曾考量此任命對後日身為美英聯軍統帥政治前途上,是絕對有利;所以他對馬協爾建議,要他去做好這件大事,也就是給馬協爾一個揚名立萬機會而不用艾森豪做聯軍統帥;可是馬協爾卻不願居功,反而婉拒;因為他眼光、能力在參謀總長這位上,沒人能取代也是最佳人選,同時這種以大局為重心態,馬協爾拒絕FDR好意,後事眼光,可說是令人佩服。想想看,你要是馬協爾,你會拒絕大老闆給你這種天上掉下來的發光發熱、出盡鋒頭大好機會?
可是,馬協爾就是拒絕了;這就是一個國家真正人才之表徵。同時也是將士用命絕佳例子。畢竟口號誰都會喊,你看人家就真正做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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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II開打這種事情遲早會波及美國。這種,管理國內政情、醞釀各種對英國支持、安撫太平洋一端日本帝國野心等等都需要功夫的。同時即使已經開打,這老美還是要選總統;要是一個處理不當,我看總統都當不了,你還談什麼"宏偉"世界計畫?
這就是小羅斯福基本考量。這種拿捏,也只有他一個人做得了主。
對日,老美國務院國務卿Hull,過去田納西參議員,他當時是負責與日本在美大使斡旋;可是Hull這種南方白人優越感過重,當然Hull在外交場合體態上是有智慧,不敢張揚;問題是在細部與日談判上,處處以道德高地這種頑強不變出發點,一旦遇上爭議,這老日黃種人,當然對白人不僅是道德高地上,連種族都是矮了一截。當然沒提的日本與老美文化差異之外,不同之處甚多。
說白一點,一個自認為東方白種人的日本人,面對真正白種人老美,低聲下氣不說,同時這自認東方白種人的老日,知道老美實力在那;你說,你身為老日,一旦被逼進牆角,你會做何處置?不就...?所以,真正維持這"緊張關係"關鍵,正如FDR所言,不要給日本侵略找藉口;換句話說,老日,我們繼續賣石油給你,你呢,就別南下侵略荷蘭屬地印尼石油等,掀起太平洋地區世界大戰。
這種智慧,Hull顯然沒有。再就是,美海軍當初根本不把日海軍當回事。說穿了,白人優越感作祟;沒有任何其他理由。後人角度觀之:你要優越麼,也要先搞清楚日本到底是那邊不行是吧?可是沒有任何老美願意。成了三不管地帶。
日本當時國內政情,逐漸由鴿派(文人)轉向鷹派(陸軍部)掌管,那出任首相的,不就是鷹派逐漸抬頭?剩下,要是老美當時有所謂日本通,就應該知道,真正關鍵在於,日本國內政情瞬息萬變之外,將日本逐漸帶向與美攤牌途徑。畢竟,日本國內殺伐氣息頗重,這在老美屬不可思議。
何也?在日本幹內閣官員、首相等,在野激進派,或軍系,看你不順眼,派人將你暗殺掉。
你說你是老美,你懂得這嚴重性麼?換句話說,即使老日文官體系處心積慮不去得罪老美,但是碰到陸軍部強人,而這強人又與極缺資源想對外野心擴張財閥聯手時,你說,即使你不怕被暗殺,你到底能幹嘛?
拖到後來,不就只有攤牌一路?而FDR也想盡辦法,能拖就拖;畢竟歐戰,早已將美弄得焦頭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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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港事變近因,這很少談到部分,可能有點戲劇性在內。
1:近衛文麿;4:東條英機
1941,9,6,日首相近衛文麿(王子)奉命要在當年10月份前,與美達成共識協定。什麼協定與共識?美解除對日石油禁運。那美國對日禁運是哪個白癡想出來的?Dean Acheson當時國務院助理國務卿。
這些國務院、內閣鷹派,罔顧大老闆用心良苦,可說自大已極,以為老日吃了啞巴虧後,摸摸鼻子就算了;為何說吃啞巴虧?人家老日,又不是不付錢買老美石油。要知道那時候Acheson能得逞,就是利用Hull出去泡湯休假期間,同時羅斯福也正在為歐戰援助、戰略部署上奔走,多半不在國內,而對日談判主導權在國務院手上。所謂山中無老虎,猴子稱王。
近衛文麿任務,基本上這項取消石油禁運,一定要於1941年10月10日前達成,否則"皇軍"即將南下奪取印尼一代石油資源。所以,他以首相之尊,秘密邀請當時美駐日大使Grew私下密談,近衛建議他親自與羅斯福見面,地點在夏威夷。他告訴Grew,隨行會備好強力通訊設備,能立即通報日本本土有關談判結果且可當場定奪。
問題是國務院、內閣相關主腦,不同意近衛與FDR見面。一來,FDR正與邱吉爾這一方打得火熱,要是英方知道此事,豈不後日在盟軍決策上,自取內鬨之辱?
要知道這美方基本假設:你老日不敢打我老美(白種人優越感)、我們要你老日先退出中國占領地區後才輪得到談其他....等等,這屬讓老日根本無法接受的事。老美真正如意算盤,希望日軍繼續陷在中國戰場而不是國務卿唱的"退出中國佔領區"高調,這樣老日才不會進攻俄羅斯,所謂的"北進";這才是國務院、內閣一派老美不願與老日進行任何談判根本原因;不是要不要老日退出中國。因為歐戰陸戰,這俄羅斯殺敵英勇,比起英法象徵性陸軍強太多了。挺及援助俄羅斯,結果就等於很有效地挺英法。那將日軍陷在中國戰場,不就正合其意?哈哈哈...否則俄羅斯腹背受敵,倒楣的不就是英法?畢竟當時希特勒還沒正式對美宣戰;德美之間,還有一層...
好了,這樣近衛建議,被美方束之高閣;這Acheson笨蛋進行對日石油禁運,這樣一來,逼得老日只有鋌而走險。
1941,9,18,日方消息走漏後,近衛回家時,被四刺客持武士刀攻擊,幸好有護衛在場。老日王子,刺客都敢動;你其他人,算啥?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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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戰,英法聯軍節節敗退,東線俄羅斯殺敵英勇,軍火方面當然不夠,FDR為此事一直逼著馬協爾盡快給史大林補齊裝備軍火;問題是“巧婦難為無米炊”,因為英方須求更大。其中關鍵部分,海戰上在於驅逐艦數量太少。這驅逐艦為何至關緊要?因為德國U-boat肆虐,而好的驅逐艦可說是:保護航空母艦、戰艦的先鋒,同時在獵潛艦上,深水炸彈(Depth Charge)很有效果。問題是德國人又不是笨蛋,很快就被化解掉;到戰爭後期,一直到B-24服役後,這潛艦優勢,才被遏止甚至扭轉。
要知道,1942,10月,德潛艦擊沉101艘盟軍船隻,11月,134艘。德國嚐到甜頭後,潛艦數量急增,由前一年91艘急增至212艘。這下還得了?英國不就成為孤島,東西進不來、運兵船出不去?
結果怎麼辦?不是喊口號,還是科技。1942年初開始,老美作對兩件事,第一件,開發出小型(袖珍)航空母艦,艦上載運轟炸機可上達20架。而轟炸機部分,這B-24服役後,代表著幾項意義:首先,油箱可支撐飛行18小時不加油,備有雷達、強力探照燈可共搜索黑漆漆海面、重型機槍、深水炸彈。這當時德潛艦,到一定時間非得像海豚一樣,出水換氣。這段換氣過程,就是B-24居高臨下對其致命打擊的良機。這驅逐艦當然就做不到如此機動兼對敵祭出致命的打擊。
(上圖B-24)
所以到後來德軍Grand Admiral: Karl Donitz只得因為U-boat損失慘重,全數撤出大西洋海域。 因為1942年3月開始B-24擊沉U-boat共8艘、4月,31艘、5月,43艘,三個月總共擊沉82艘。當時212艘,一下子被老美砍掉1/3強,你說你不怕?哈哈哈...
這時侯盟軍才鬆了一口氣,這下幾千艘載運船隻得以安然橫渡大西洋無一艘損失,提供英國救命物資等,得以殘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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