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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1 10:06:11| 人氣1,8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電子商務的回憶(九之五)/詹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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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電子商務的回憶(之五)/詹宏志
 
 (本文原載於2012《壹周刊》專欄)
 
 
 

買書到買蛋糕,從AmazoneBay,從海外到台灣,我在網路上購買各式各樣的東西,我全神投入,又冷眼旁觀,我好像是在進行一場新的生活革命,又像是在進行一種實驗觀察。只是這時候我與電子商務的關係,仍然僅是一位「入戲的觀眾」,我只在電子商務的這一端觀看,我只是個網路上的消費者…。 
 

 當然,我同時間與網路仍然有諸多關係在進行。我手上有幾種網路事業,有的提供內容,有的提供某種服務;我也還是一位出版者,出版多種與電腦相關的雜誌,每一種雜誌或多或少都報導或討論一部分和網路有關的問題,當時我甚至有一種雜誌,全部內容都是和網路應用、網站尋找有關,只是在「網路泡沫」之後就關閉了。 
 

 正是因為二○○○年美國納斯達克網路股泡沫爆破之後,所有網路業者都感受壓力,本來網路應用的快速發展令人驚嘆也令人期待,但這個時候所有尚未獲利的網路業者,即使你高速成長也被視為是個「騙子」。我參與的網站當時還是「媒體型」的網路事業,營運模式是以「廣告收入」為主,儘管當時廣告營收以一年三倍的速度在成長,但服務成本的成長速度更加快速;我當時的PC home Online網站已有六百多萬名會員,每天還以一萬五千人的速度在增加,我們幾乎每天都有增添購置伺服器的壓力。本來每天增加的使用者是個「好消息」,如今卻成了不可承受的「負擔」。 
 

 二○○一年,我多線發展的網路事業已經無法承擔,網路原生報的大實驗《明日報》不得不黯然關閉;但《明日報》只不過是其中一個比較廣為人知的故事,有另外好幾個網路事業也不得不重組,有的合併給他人,有的轉型,有的縮編,有的也和《明日報》同樣走入關閉的命運。 
 

 那網路上最有價值的事業PC home Online又應該如何處置呢?我們當時做了二件事,一件無比愚蠢,另一件則意義重大。 
 

 愚蠢的事是,我們決定要用收費的方式來抑制每天高速增加的使用者;我們沒有向已經成為會員的六百萬人收費,但我們決定向新會員收費。果然,「效果」明顯,本來每天增加一萬五千人的速度立刻減為每日幾十人或百來人,我們的成本壓力頓時減輕,但入口網站最大能量的來源就拱手讓給已經買下「奇摩」的雅虎,造就後來雅虎在台灣一家獨大的局面。 
 

 即使到今天,午夜夢迴,我內心仍然爭戰不休,這個決定究竟是對是錯?如果沒有抑制會員成長的行動,也許我們的使用者和使用量都會大很多,這對發展自然是一個有用的基礎;但如果沒有這個看似自殺的行動,我們就不可能抑制成本的飛漲,我們才能專心發展收入,一年之後就能夠打平,進而獲利,最後就完成了上市,打下後來所有良性發展的基礎。 
 

 另一件所謂意義重大的事,我指的就是二○○○年六月,我們正式開啟了「電子商務」的業務,打破了入口網站不做電子商務的「傳統」。 
 

 我並不是台灣最早投入電子商務的人,在我之前,賣書的「博客來」、賣手機的「安瑟數位」等,他們才是真正的台灣電子商務的拓荒者,我自己只是個「啦啦隊」,我的雜誌對這些台灣電子商務的開創者,一直有很多報導,也很關注他們的發展。 
 

 二○○○年以前,我並不知道有一天我會去從事電子商務(但一九九五年以前,我也不知道有一天我會去辦一本電腦雜誌);我本來想像的「社會分工」,做入口網站的只會提供「入口」(其實就是廣告位置和搜尋結果)給電子商務業者,自己不會投入電子商務,世界各國發展的歷史也證明是如此。更何況,我和當時主要的工作夥伴都是「媒體人」的出身背景,我們毫無零售業的經驗,我們究竟要如何開啟一種「網路賣店」的生意? 
 

 也許你可以說這是「飢不擇食」,當時我們亟欲增加一些收入型態,已經顧不得這些分工的規則;但也許是我和我的夥伴自己在網路上消費的美好經驗,召喚我們趨前嘗試,覺得電子商務這個領域極有前途也極為迷人,值得我們投下人生的某一片段,參與它的開發與創造。另一個原因,是我們新得到一位夥伴,他有工程師的背景,以及在海外從事資訊產品物流體系建制的經驗,讓我們增添了進軍電子商務的信心。 
 

 二○○○年的六月,我們的「網路購物頻道」上線,不奇怪的,它的第一類販賣的商品,正是「雜誌」。
 

 或者更正確的說,是「雜誌的訂閱」。我們推出的第一種商品線,就是各式各樣的雜誌訂閱機制。你只要三個步驟,就能在網路上刷卡付款,並完成一本雜誌的訂閱;而架上可以訂閱的雜誌,有中文、英文和日文,合計數量超過八百種,從前訂閱雜誌,你很難得到這樣的方便。 
 

 這當然也是配合了我們出身背景的選擇,我們了解雜誌這種商品,我們也知道訂閱者是怎麼回事,我們無需事先「採購」,也沒有「庫存」的風險與困擾,因為「訂雜誌」賣的是「期貨」,也就是「未來的雜誌」,「現貨」的管理工作並不存在。而我們也沒有「後續服務」的困難與成本,每家雜誌社都有自己的「訂戶」服務體系,我們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接到的訂單轉給他們(扣掉我們應得的佣金),雜誌社就會自己完成其他所有的事,這的確是理想的電子商務模式。 
 

 第一個月,我們得到的訂單金額總共是新台幣六十萬元,數字不大,但我們極感振奮,因為想像多時的電子商務,終究變成了事實。相對今天,我們每個月要面對十三億新台幣的訂單,生意成長了二千倍以上,但那第一個月的興奮之情,卻很難替代。
 

 緊接著,我們要開始賣其他的產品,我們又希望它們像「訂雜誌」一樣,不要帶給我們採購與存貨的風險,也不要帶給我們訂單處理與產品客服的負擔,最後我們決定了和雜誌接近的「轉單模式」。我們試著把供貨商和我們的後台連結起來,我們一起決定產品的價格與描述,當有消費者下訂單時,系統會自動把它轉化二個訊號,一個訊號進入「會計系統」,建立後續帳務追蹤的記錄;另一個訊號則傳到供貨商的電腦,供貨商收到訊號,就要依照我們契約上的約定,如期出貨給消費者。我們則負責金流,消費者付的款項會進入我們的戶頭,我們再與供貨商結帳,這樣,就完成一個「銷售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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