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導讀/詹宏志
(本文摘自《聰明的瑞普利先生》, 遠流出版)
本文轉載自 遠流博識網
.擾人的海史密斯小姐
如果你讀的推理小說還不算多,或者如果你對偵探小說轉往犯罪小說的歷史也還不算熟悉的話(對常讀日本推理小說的讀者而言,這句話應該改為:如果你對本格派與社會派的分野還不算熟悉的話),當你第一次讀到派翠西亞.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 1921-1995)的小說,你可能會覺得有點,呃,有點,有點擾人(disturbing)。
Disturbing,擾人,沒錯,就是這個字。這是過去文評家討論到海史密斯的作品時最常用到的字眼,如果你沒讀過,讓我抄錄一段《紐約客》的書評給你:「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是無與倫比的擾人……是讓我們讀完之後餘夜難安的惡夢,讓我們意識到一種可以言喻卻不能解釋的恐怖可能性。」
海史密斯小姐剛剛過世才幾年(一九九五年),留下了二十部長篇小說和七部短篇合集,在推理小說家之中,這樣的數量不能算多,但她卻以這些精采的作品在推理小說史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一群忠實追隨的書迷(包括〔謀殺專門店〕的本店長在內),以及一個所謂的「海史密斯流派」(Highsmith School)。
什麼是海史密斯流派?這些小說又為什麼會擾人?
說來話有點長,請容我從歷史淵源說起,但又扼要地說吧。
在偵探小說剛誕生的上古時期,或者說在福爾摩斯和華生醫師還未退休的時候,偵探小說家對犯罪的看法是很一致的,也就是說小說家們都覺得犯罪就是冷血,犯罪就是反社會,犯罪者大多道德鄙下,犯罪者應該繩之以法。就像福爾摩斯提到犯罪者時總是說:「真是一個冷血的惡棍!」
從這些例子,我們看到在早期的偵探小說裡,作者是採取了與偵探同一立場的觀點來寫作的,小說和社會上的法律一樣,都是扮演伸張公義、捍衛秩序的角色;小說也站在無辜大眾的立場,扮演對犯罪者懼怕、受害、懷疑、憤怒的角色。至於在犯罪者那一邊,他們是誰?性格如何?童年如何?內心如何?偵探小說其實並不關心,犯罪者只是小說的工具,只是神探用來逞其聰明英勇的工具。
但自從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和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1959)開啟了美國冷硬派偵探的新紀元,偵探小說的關心就開始起了變化。這個時候偵探脫去了高智商菁英份子的色彩,變成一種不入流也不得已的職業,他們游走於社會底層,和犯罪者打交道,因而有了一個較親近的觀察。如同錢德勒的名言:「(他們)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身上,而不是只提供一具屍體。」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所寫的小說和古典推理小說或美式冷硬派偵探卻完全不一樣。現在,擺在你面前的《聰明的瑞普利先生》(The Talented Mr. Ripley, 1955)是她的代表作之一,你可以看出它和傳統的推理小說有多麼不一樣。它也和偵探小說一樣有一位偵探,但他遲遲才出現在第二十七章,卻又在二十八章提早離去(全書共有三十章)。其他二十八章都沒有偵探的篇幅,小說究竟在做些什麼?
小說作者和犯罪者在一起,詳細記錄犯罪者的一舉一動,記錄他的內心起伏,記錄他的思考邏輯;它讓讀者不得不和犯罪者站在同一立場,為他心驚肉跳,為他情緒起落,為他快被識破而捏一把冷汗。當你和犯罪者一起度過這些「犯罪歲月」,讀完之後你會感到道德崩潰,懷疑自己出了什麼問題,你害怕起自己內心黑暗的成分,看到自己犯罪的潛力,你開始覺得餘夜難安,覺得disturbing,呃,覺得擾人。
.聰明的瑞普利先生
海史密斯小姐就是這樣一位犯罪小說史上獨樹一幟的小說家,許多名家都對她的文學成就推崇備至;推理小說史家兼評論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說她是「嚴肅的犯罪小說家」,諾貝爾文學獎多次提名的文學大師葛蘭姆.葛林(Graham Greene)則說:「她屬於自創一個世界的作家,那個世界幽閉而非理性,每次我們步入其中,都不由得感到危險……」而基亭(H.R.F.Keating)更大膽地宣稱:「湯姆.瑞普利將成為時代的產物,那個詩人奧登稱為『焦慮年代』的時代。」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一九四五年開始有短篇小說發表,一九五O年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火車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問世,立刻震動了世界;這本小說的奇特構想吸引了大導演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的注意,將它改編為電影,他把海史密斯推廣成舉世聞名的小說作者。從《火車怪客》開始,海史密斯就顯露出她對犯罪行為的特殊了解;這本小說講到兩個在火車上相遇的陌生人,相約為對方殺去自己所恨的人,被殺的人因為與殺人者毫不認識,這種無線索的謀殺將無法被警方所破獲。這個奇特的構想以及故事一路的怪異發展,的確是前所未見的獨創作品。
但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最著名的作品,是一系列共四本以瑞普利為主角的小說,其中又以《聰明的瑞普利先生》最受讀者歡迎,而這位瑞普利先生卻是最不可能成為小說主角的怪異人物。
瑞普利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很難說得清楚,他是一個賊,也是一位專門偽造文書騙人騙財的痞子,他習慣性地說謊,無法對女性產生好感(作者沒有明說,但湯姆.瑞普利極可能有男同性戀的傾向),必要時他會變得十分冷血而暴力;但他有一些天賦,就是對數字有些本事,對見機說謊也頗得心應手。像這樣的人物照理說不太容易成為人們喜歡的對象,但很奇怪的,隨著海史密斯的緊跟瑞普利的描寫,我們不禁關心起這個毫無道德邏輯的犯罪者,甚至對他的安危開始感到緊張,生怕他的罪行就要敗露。當他無賴行騙,甚至冷血殺人卻僥倖過關時,我們卻又為他鬆了一口氣。
這是一個很擾人的閱讀經驗,但又令人難以閤卷;論者大都歸因於海史密斯處理人物的心理深度,她深明犯罪者天性中不可控制的衝動與自成一格的內在邏輯,描寫得既可怖卻又合情入理。而那些非理性的犯罪衝動又隱隱與我們內在的某些聲音若合符節,讓我們讀後害怕起自己來。
如果你是一位純文學的愛好者,你也許也會看出,《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其實是一部犯罪版的《奉使記》(The Ambassadors,1903);《奉使記》是心理小說大師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 1943-1916)的晚期經典,寫的也是一位美國人奉命前往歐洲勸回一位年輕人的故事。《聰明的瑞普利先生》開始時,神祕的老人看上瑞普利(瑞普利以為警察盯上他了,嚇出一身冷汗),要他幫忙前往義大利勸留在那裡做畫家夢的兒子回國,這個故事與《奉使記》是很像的,就連歐洲的許多旅遊情景也是相像的,但聰明的(有犯罪天賦的)瑞普利先生到了歐洲,音樂就走了調,他不可測的毀滅傾向就闖出許多不可思議的亂子來,這和老亨利.詹姆士的古典故事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部富於爭議性的小說還有一則軼聞,當年這本書驚動了讀書界,被提名入圍英國犯罪小說協會(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 簡稱CWA)的金匕首獎,結果會中一位評審揚言,如果其他評審投票選出此作為最佳作品,她就立刻辭職,你猜《聰明的瑞普利先生》得獎沒?
沒有,它沒有得到任何獎項!當年的第一名是誰?是溫士敦.葛萊罕(Winston Graham)的《小牆》(Little Walls),現在已經沒有人要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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