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24-04-24 21:17:30| 人氣74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名句解析】 明刑弼教 期於予治

推薦 65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名句解析】  明刑弼教       期於予治

《尚書》· 虞書》(大禹謨):

「明於五刑,以弼五教,期於予治,刑期於無刑,民協於中,時乃功,懋哉。」。」

         《尚書》又稱《書》、《書經》,爲一部 多體裁文獻 匯編,是 中國 現存最早的史書。分爲《虞書》、《夏書》、《商書》、《周書》。戰國時期 總稱《書》,漢代改稱《尚書》,即「上古之書」。因 是儒家五經之一,又稱《書經》,相傳 由孔子編選而成,傳本 有些篇是 後人 追述補充進去的。

注釋:

1.大禹謨: 記敘了大禹、伯益和舜謀劃政事的遠古史料。

2.大禹:禹是舜的臣子,他以治理洪水建立大功,後人 尊稱為大禹。

3.伯益:虞舜的臣子,為東夷部落的首領。相傳助禹治水有功,禹要讓位給伯益,益避居箕山之北。

4.五刑:古代 五種刑罰之統稱,在不同時期和地區,五種刑罰的具體所指 皆不相同。在西漢 文帝前,五刑:五刑 指墨、劓、刖、宮、大辟;漢文帝 廢除肉刑之後,五刑則 指笞、杖、徒、流、死。

5.弼:輔助。

6.五教: 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種 倫常教育。. 

7.期:期望

8.懋哉:功勞就大了!

意譯:

      《尚書》· 虞書》(大禹謨):「能夠正確運用五刑來輔助五教,用刑法曉喻人民,使人們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達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使人民都能走上正道,期望使我的政事達到治理的境地。要用刑罰來達到消除刑罰的目的,使人民都能走上正道,那時你的功勞就大了!」

解析:

       字面觀,「弼」乃輔佐之義,似與「德主刑輔」的傳統立法、司法原則並無不同。實則不然,「德主刑輔」中「德」為「刑」綱,「刑」要受「德」的制約,始終處於次要、輔助位置。

        所謂「德主刑輔」(以首先 教化 為主,刑罰懲治 為輔)、「德體刑用」(以首先教化為本體,刑罰懲處為其服務)、「明德慎罰」,就是 寬刑輕典的立法原則。

        宋代以降,在處理 德、刑 關係上 始有突破。著名 理學家 朱熹 首先對「明刑弼教」做了 新的闡釋。他 有意提高了 禮、刑關係中刑的地位,認為 禮法二者對治國同等重要,「不可偏廢」。

參考資料:

        在 我國古代法律史上,一般說來,倡導「德主刑輔」,本意是 注重道德教化,限制苛刑,所以 它往往是 與輕刑主張 相聯繫的。而 經朱熹闡發,朱元璋 身體力行於後世的「明刑弼教」思想,則完全是 借「弼教」之口實,為推行 重典治國 政策 提供 思想理論依據,於是 他強調「刑亂國用重典」的學說。

(當今台灣 ,教育改革 失誤,道德淪喪。司法改革 失焦,法治崩解。亟待 妥善 謀求對策,亡羊補牢。)

《台灣 淪詐騙王國》!

2022年7月27日 

         據 刑事局統計,今年 光上半年國內就發生1萬3,301件詐騙案,共騙走31億,若以此速度推估,今年全年 台人今年恐遭騙走60億。

2024年1月1日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

         根據 刑事警察局 提供給金融業者的一份數據顯示,台灣近年來的詐欺犯罪詐騙金額及件數都不斷攀升,其中 不論是件數或金額,從2020年起就直線攀升,到2023年11月底止,當年度詐騙件數 已超過35000件、詐騙金額 超過79億,均創史上新高紀錄。

 

台長: 逸竹(yt)野叟
人氣(746) | 回應(1)| 推薦 (65)| 收藏 (0)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政治法律 |
此分類下一篇:【名句解析】民惟邦本 本固邦寧
此分類上一篇:【時事評論】「蘇丹紅」事件 食安風暴又起

小民
教改失誤 道德淪喪
司改失焦 法治崩解
2024-04-29 16:38:45
版主回應
冰山一角

三立新聞網
2024年5月3日
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警政監的林明佐,疑似涉嫌在擔任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期間,洩漏偵查機密給博弈集團,中檢昨(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刑事局及林員住所後,拘提到案,依洩密、貪瀆等罪遭檢察官申聲羈押禁見。台中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認定林明佐有串證逃亡之虞,今(3日)下午裁定收押禁見!
2024年4月27日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莊一名派出所員警,涉嫌長期把165反詐騙系統平台上,查詢到的被害人個資,透露給詐騙集團,
檢廉日前兵分8路搜索,依貪污等罪嫌,聲押王姓員警獲准,分局已經將王姓員警記過免職。
2024年4月20日
記者房荷庭、張宏業/台北報導
據了解,調查局這波原鎖定十一名律師偵辦,但有一人出國,因此約談十人到案,全案源起於檢察官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從車手扣案手機發現,有律師利用陪偵機會,記錄訊問筆錄內容、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傳給律師鄭鴻威或助理林佳毅,協助詐團主嫌逃過法網。檢方陸續聲押律師鄭鴻威、律師黃耕鴻等人獲准。
2024-05-03 20:11:0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