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沙漠三人行/詹宏志
(本文摘自《戈壁沙漠》, 馬可孛羅出版)
沙漠與美文
我有時候覺得奇怪,似乎沙漠環境最能淬煉詩人。「沙漠旅行家」所貢獻的旅行文學不但佳作輩出,而且往往精湛內歛,最令人深思低迴。就拿查爾士.道諦(Charles Doughty, 1843-1926)來說吧,他在一八八八年所寫出的那部不朽巨作《古沙國遊記》(Travels in Arabia Deserta),敘述的雖是他在一八七五年後數年之間浪遊於漢志(Hejaz)與內志(Nejd)一帶的行蹤舊事,但用的卻是古聖經的文體,詩樣的文字使得全書充滿著古雅寧致的氣氛,故事彷彿不曾真正發生,也不可能消褪流行,一種時間永遠靜止的狀態;你好像可以每天讀一段,而且是任何一段,每一段文字都是千古以來不變的歷史陳述,都能讓你有回歸古典、身心安頓之感,而不只是了解一個事蹟,或傾聽一場冒險。
查爾士.道諦的沙漠旅行後繼者,像「阿拉伯的勞倫斯」(T. E. Lawrence, a.k.a. 'Lawrence of Arabia', 1888-1935)、或者是今世最後的大探險家威福瑞.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 1910-2003),他們不約而同也都採用了近乎詩的冷凝語言,來記錄自己的行蹤並抒發內心的情懷;「沙漠作家」很少把沙漠之旅只當作是一場熱鬧或嬉戲,很少用比較誇張報導式的語言來談它(就像其他地理環境的旅行者常做的那樣)。但有意思的問題是,為什麼沙漠旅行者特別容易擁有文學感性?或者說,為什麼沙漠旅行竟與「美文」或詩彷彿有種神秘的內在連結?
第一個原因可能是「艱困」(hardship)。台灣本土的旅行作家王志宏在評論塞西格的《阿拉伯沙地》(Arabian Sands, 1959)時記述自己的經驗說:
「老實說,我並不喜歡沙漠。十幾年前我到過撒哈拉沙漠,然後是七年前在新疆的塔克拉馬干沙漠鑽了兩個星期,然後連衣索匹亞阿法區的丹那基爾沙漠也曾拜訪過。
衣服裡有沙子,睡袋裡也有沙子,喝過的水有沙子,吃飯時每口咀嚼都拌著沙子的清脆聲……,當太陽出來,幾乎沒有任何天然的東西可以阻擋陽光,而周遭的沙子又是最佳的反射,如此直接了當的酷熱,當下頓然生起了無生機的感覺,並進而懷疑起世界的盡頭莫非是止於此。
不單是如此,即使離開沙漠許久以後,可能在上衣或褲子的口袋深處,可能在背包的夾縫中,仍不時地會抖出宛如眾多小惡魔般的金黃沙粒出來,一再提醒你曾經在地獄邊緣徘徊過。」
這個來自台灣旅行者一手的告白,見證了其他西方沙漠旅行者反覆說過的話,即使是那位被好萊塢電影描繪成無可救藥的浪漫的「阿拉伯的勞倫斯」,當他提到沙漠民族的生活時也只能說:「貝都人生活方式是艱苦的,即使對土生土長的他們也是如此,對外來者簡直是恐怖:那是一種活著的死亡。」
「活著的死亡」,一句生動的描述,道盡了沙漠生活對旅行者身體與意志的折磨與考驗,而這種考驗也往往形成一種新的「生命哲學」,改變了旅行者自己。當本世紀「最後的探險家」塞西格被問到為什麼熱愛沙漠時,他淡然回答說:「沒有人能度過這樣的日子而不改變。他將帶著一種沙漠的印記,那種印記在遊牧民族身上的標記,不管多麼微弱;而且他的內心將一再呼喚他回去,或強或弱但看其天性。因為這個殘酷大地所給的咀咒,其他天候將無法比擬。」塞西格自己正是帶著這種「沙漠印記」的人,從此他將只認同物質艱苦的生活,而不愛文明與安逸,他後來更相信「生活越清苦,人格越高尚」(the harder the life, the finer the person),進而拒絕一切物質的誘惑。
沙漠生活的艱難孤絕,像是一場修煉歷程,你無法脫逃那對身體心智的煎熬考驗,你只能「經常口渴而永遠飢餓」,艱困的外在讓你只能向內在搜索,尋找自身存在的意義;這是眾多沙漠旅行家滌盡塵念,變得超凡入聖的原因吧。
第二個理由可能是沙漠獨特的單純之美,一種既像是一成不變又像是千變萬化的獨特地景。在《戈壁沙漠》(The Gobi Desert, 1942)裡,作者就提到這一點:「甚至沙漠的單調線條,當進一步了解,也有它微妙變化的一面;從大筆觸看來相似的景觀,細審之下也都各有清晰可辨的特色。」但作者又提到一望無際的沙漠地景所帶給旅行者感受的另一個特色:「孤絕激發反思,空曠則給我們正確的比例概念,寂靜驅除瑣屑。」什麼是「正確的比例概念」?作者指的可能是「與廣大天地相比的人類之渺小」,這豈不是很像「阿拉伯的勞倫斯」所描述的沙漠行軍景觀:「夜晚,露珠沾漬我們,沉默的滿天繁星讓我們瑟縮得無比渺小……。」沙漠沙丘的單純與單調、無邊與無止、寂靜與死亡,共同構成一種不可言說的「美感經驗」,伴隨著它帶來的身心煎熬,那是一種淬煉詩人刻骨銘心的沈澱、反思與靈感吧。
旅行與宗教
每一個艱難困苦的沙漠都曾孕育一群出色的旅行作家,阿拉伯沙漠如此,撒哈拉沙漠如此,中國西北的戈壁沙漠更是如此,當中更包含一組出色的近代考古探險家;但今天我要介紹的旅行者與旅行書寫者卻有一點不同,她們西出嘉裕關,走進危險的沙漠另有理由,她們不是為旅行而旅行的人,她們是為奉獻上帝而旅行的人。
如果我們觀看一部旅行史,就會發現旅行的發生有諸種原因。一開始,人類社會先有「軍旅」,指的是軍事征伐行動本身就包含人群的移動和補給,這是旅行的第一義,古代漢字象形,「旅」字寫作旌旗之下列隊前進的人群,所象徵的正是一支行進的軍隊,只是那圖象景觀今天看起來更像導遊舉旗領導的日本觀光團罷了。然後而有「商旅」,比較利益,貨通有無,從此地到彼地,這也是最古老的旅行理由,所有歷史上「大旅行」路線其實指的都是商旅(產品運銷)的恆常旅程,橫跨戈壁沙漠的「絲綢之路」,正是這樣一條舉世著名的商旅之路,千年駝鈴不斷,人貨川流不息,只是不留旅行者之名而已。
進香朝聖的「靈旅」,當然也是另一個古老旅行活動,往聖城的路上充滿著「中途之家」(hospice),香客與信徒則滿懷敬虔,絡繹於途,形成一條一條踏破鐵鞋的旅程,每年往麥加的回教徒朝聖之旅,所謂的Haj,就是其中最有名的靈旅路線之一;捨此之外,十八世紀以後盛行的博物考察與考古發掘,是另一種新興的旅行形態,也許可以稱之為「學旅」,達爾文乘小獵犬號周遊世界,採集標本,觀察生態,或者約瑟夫.虎克(Joseph Hooker)上喜瑪拉雅,考察植被,都是博物研究的知名旅行;而人類學家或考古學家,深入古地或蠻荒,則是另一種行程繁忙的學科。
旅行的理由,當然還有其他,當今的觀光旅行號稱「休息是要走更遠的路」,那正是休閒式旅遊的概念,可稱「休旅」;無所為而為的旅行,只求內在的更新啟發,顛沛於路途的「正宗旅行」,也許可以稱之為「修旅」,修者,修行也,既然求的是一己的心靈收穫,無非是通過旅行達成自我改良的企圖,描述它為修行應該還是對的。
寫出《戈壁沙漠》暨其他多本旅行書的「作者們」(她們旅行時是三人行,寫作時則是二人聯手)就是另一種「靈旅」的代表,她們的身分是深入異邦的傳教士,歷程很可以借旅行文學名編輯珍.羅賓遜女士(Jane Robinson)用過的一個標題叫「耶穌同在保平安」(Quite Safe Here with Jesus),她們的旅行動機與勇氣全來自於信仰,她們是傳播上帝話語的人。
這三位曾經五次橫越戈壁沙漠的傳奇女傳教士「三人組」(the Trio,這是她們自封的稱號),其中兩位是姊妹,分別叫做依凡潔琳.法蘭屈(Evangeling French)與法蘭西絲卡.法蘭屈(Francesca French),另一位則是同教會的姊妹密德蕊.凱伯(Mildred Cable),都是法國人;依凡潔琳最年長,她生於一八六九年,二十四歲赴中國,加入中國內地教會(China Inland Mission, 簡稱CIM),在內陸從事傳播基督教的工作,一九○○年義和團亂起,依凡潔琳僅以身免,逃到英國;一九○一年她再回中國,隨身多了一位年輕助手密德蕊(她比依凡潔琳小九歲);一九○九年,比依凡潔琳小兩歲的法蘭西絲卡也到中國加入而成三人行。這三位戴著眼鏡的女「洋鬼子」從此展開一場長達三十年的旅行傳教工作,一生幾乎都奉獻給了中國。
她們本來先在山西傳教,後來聽見基督教所說的「聖靈召喚」(the call),乃決心出塞外,入沙漠,要向新疆一帶的住民傳播福音;三人初渡戈壁是一九二六年的事,這時她們三人之中最長的依凡潔琳已經五十七歲,最小的密德蕊也已四十八歲,橫越沙河的英雄事蹟對她們來說,本來略嫌太老,別忘了這是連大探險家斯文.赫定(Sven Hedin, 1865-1952)也差點送命的危險之地。但是,也許真的是耶穌與她們同在,並保她們平安,她們雖然歷經險阻,卻仍能樂天知命,不僅橫越戈壁沙漠多達五次,更流連於沙漠綠洲各部落間長達十五年,因而成為一則不朽的旅行傳奇。
三人都終身不婚,奉獻宗教事業;一九四一年她們從田野退休,一九四二年寫下這部最膾炙人口的旅行經典,依凡潔琳此時年已七十三歲,執筆的法蘭西絲卡和密德蕊則分別為七十一歲和六十四歲,但有一種潔淨的赤子之心洋溢於書葉之間,一種樂觀,一種謙遜,一種幽默,一種老於世故的成熟慧黠,一種簡單的信仰,一種像詩人一樣寧靜冷凝的觀照,透露在字裡行間,這就使這本書有別於其他寫戈壁沙漠的驚險刺激,成為一部含蓄的經典。對中文讀者來說,看她們出塞外,帶著的不是流離遷徙的哀怨,而是一種關切同情的眼神,她們充滿溫情記錄各種西僻之地的人情與世情,生活、風俗與言談,這些都是已然消逝的人間。在夾雜著一點點異國情調的敘述之中,我們追憶到若干昔日自己的身影,既陌生又熟悉,另有一種難言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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