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都錯了!Search才是真正的King!/詹宏志
(本文轉載自《數位時代》, 2003年)
這是全世界最單調枯燥的網站首頁!什麼東西都沒有,只有正中央一條小空格,詢問你想問它什麼事,旁邊一點點簡單文字,沒有豐富媒體特效,沒有五彩繽紛廣告,也沒有各種花枝招展引你注目的文案圖像,只有一個讀來怪怪的名字:Google。
但是,每天有數千萬人沈迷其中,向它發出上億次的諮詢,並依它的指點,找到他們在茫茫網海中的明路,他們當中還有人能問高明的問題,而你叩問的能力愈高,它就給你更高明的答案,像昔日誨人不倦的孔夫子一樣。
不只是這樣,這個相貌平凡無奇的網站,竟然是全世界最成功網站們心目中的大患,這些在暗處裡直冒冷汗的大角們,包括了入口網站雅虎(Yahoo!)、拍賣網站eBay、甚至是電子商務的亞馬遜(Amazon.com)…。
它提供新聞、電子郵件服務
它幫你找書、找更多東西
雅虎、eBay、亞馬遜啥都不是了
雅虎為什麼怕它?本來全世界的網友們一想到要找網路上的資料,心無二用地就來到雅虎,順便把最常用的網路行為也在雅虎裡完成,包括電子郵件呀、即時傳訊呀、看看新聞呀、買買股票呀,通統匯聚在一塊兒了;現在大部分的用戶快速地移情別戀,覺得Google才是搜尋的真命天子,搜尋之外不重要的雜事才到雅虎(事實上你在雅虎裡找資料,用的技術也是Google)。如果大家都這麼相信,當Google「順便」也提供新聞集結、電子郵件等服務時,雅虎就什麼也不是了,想到這裡豈不是讓雅虎汗流浹背嗎?
eBay為什麼怕它?ebay其實是一個C2C的平台,人們自己把大量要拍賣的商品上架;拍賣網站很多,為什麼人們都要上eBay(這句話在台灣也適用於雅虎奇摩)?答案是站中商品最多,找到好東西的機會最大,所以買主愛上eBay,既然買主都在eBay,賣家當然也得上eBay。可是如果Google把同樣的技術用來讓用戶尋找拍賣商品(這對Google太容易了,拍賣商品資料比起它目前處理的資料量只是九牛一毛,而Google也確實正在著手進行),你的拍賣商品放在那裡就都一樣了,買主也無須上eBay,因為在Google你可以找到更多東西(包括eBay裡的東西),這樣eBay的江湖龍頭地位就不保了。
賣書兼賣各種商品的亞馬遜為什麼也要怕它?你現在一想到買書,就不由自主來到亞馬遜,這是品牌的功效(更是網路世界眼球珍貴的真義)。但如果同一本書你把名字輸入Google,它會幫你找出各家有賣這本書的書店來,如果再加上一個簡單的技術(它也即將推出),它還可以幫你比較各家的售價,你每一次買書的位置就不確定了(白店黑店,打折的就是好店),這樣,不只是亞馬遜,其他苦苦經營出某種電子商務領導品牌的網路公司,全都破功了…。
它要上演網路界的《駭客任務》
成為翻轉股市的救世主
只因堅信別人不信的網路搜尋
Google有多恐怖?就是架恐怖。一個小大衛,讓三個哥利亞巨人聞風發抖,這難道不是新的傳奇嗎?最近Google沈潛多年,終於決定上市,又吹皺了華爾街一池春水;網路股崩盤之後,華爾街已經很久沒有這種大貨色了,這極可能是一上市就要打破市新公司值記錄的案子,更可能引發一場搶購風暴,甚至像《駭客任務》電影裡的基諾李維一樣,扮演著整個股市翻轉的救世主(至少第一集吧)。但Google做對了什麼?其他巨人又錯過了什麼?
從我這個「旁觀者」看來(其實我也是做錯事的一人,只是我的位置無足輕重),Google只做對了一件事:當全世界都不信網路搜尋時,它仍然堅信。事實上雅虎正是第一個以網路搜尋起家的超級達康,但也是第一個認為搜尋不是生意關鍵的人(全世界的入口網站經營者幾乎都跟著錯了);雖然雅虎網頁的中心仍是目錄與搜尋,但它的生意中心卻轉往各式各樣的網路服務,急著要收取立即可見的錢,把搜尋的進一步發展擱下了。我們不能說雅虎不關心搜尋,但它卻顯得分神而無決心,買下了搜尋技術公司Inktomi卻沒有發展它,最近又買下Overture,看起來只像是用奶嘴安慰自己。
但在雅虎放棄(擱置)搜尋的這幾年,網路上的資料量更大了,人們需要更聰明的搜尋技術與服務來幫助他們(找到很多資料並非使用者的福音,「找得準確」成為新的需求);使用者一再使用,愈加體會Google核心技術的優越性,它的技術不斷精進、累積網頁資量不斷增加,使用者口耳相傳,一點一滴從原來的入口網站出走,進入Google的目標理由很清楚(想想看它那無聊的首頁),進入入口網站的理由反倒模糊了。
它不用廣告,以服務贏得民心
從一個小小的對的位置出發
以巨人忽略的小事打敗巨人
尋找資料這麼重要而根本的理由為什麼會被忽略?從雅虎和其他入口網站的經驗是因為賺不到錢(卻又很耗資源),所以大家就不急於投入。但Google卻反向而行,它找出別人付錢的理由,它不接受網路上標準的橫幅廣告(banner),卻發明了關聯性廣告,你找了某個關鍵字,相關服務或商品的贊助者資料就跟著跳出來(站在右上角);它又做了一件我們這些做編輯的都認為該死的事,它讓廠商付費使它們能出現在搜尋結果前方的事,奇怪的是消費者竟然不抱怨,它的廣告成為最有效的網路廣告典範,過去十八個月裡,它快速成長,也成為最賺錢的網路公司。
這個經濟模式是不是永遠有效,我是說不出的。但看著它發展歷史的簡單與專注,看著它真正找到一種資料爆炸時代裡的核心技術,看到它不用廣告而以基本服務贏得民心,這個故事還是極富啟發性的,至少我學到兩件事:1.合乎使用邏輯的,長期而言就合乎經濟原理,不管我們一開始有沒有找到那個模式;2.從一個小小的對的位置出發,長期而言就會威脅到所有的巨人,打敗巨人的是一件「巨人忽略的小事」,而不是大量「僅次於巨人的事」。
但Google又和我們台灣什麼相關?Google想像的搜尋是一種世界性的搜尋(未來可能還是跨語言的搜尋),Google創辦人也許不諳中文,但他們的中文搜尋現在看起來也是最強的(中文的困難並沒有攔住他們),想想看,Google可沒有什麼分公司在這裡,中文給它的收入也極有限(大概就是蕃薯藤等付給它的技術授權費吧),它仍然深入你的網路生活,每天主宰了大量的使用者,它未來在中文世界的地位,想來就令人不寒而慄了。發生在英語世界的,看來只是連續劇的第一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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