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目前對兩岸形勢對比的判斷,台灣與中國大陸的交集大概只是這個結果。當然,從策略來看,台灣不妨喊價到邦聯,不過談出來的結果大概還是這個。
主張統合論的張亞中覺得這是投降主義,更別說更傾向獨立的其他人士的看法了。政大的怪老頭「T砲」也是個大統派,但他認為根本沒必要屈服於老共,只要台灣肯拼到最後一兵一卒,老共絕對打不贏;何況還有美國因素在裡面。不過我想這一點若講得太明,台灣會多出一籮筐投降派。不投降是以不危害自身生命財產為前提的。不過,激進的獨派立場與此一大統派的想法也是一樣的。
敵對雙方沒有解決問題的意願,或者不肯以實力決定自身的立場,是國際政治中的常見景象。
將這篇丘宏達的文章留在這裡,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投降主義」的貶損之詞,已有統派人士代勞,其他批評可從實踐面下手。
又,李侃如的中程協議的條件與此可以比較,我覺得兩者只是中程與終局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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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有國,兩岸統一新模式
丘宏達
中國大陸的一位資深學者春炬最近提出一個「國中有國」的統一方式,其中若干看法值得注意。春炬先生的文章刊載於今年七月出版的某刊物上,其重要觀點如下:
首先,他認識到台灣人民認為中華民國是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勝利、廢除了封建帝制後孫中山先生領導建立的,臺灣大多數民眾心目中存在「中華民國」情結,他們無論如何要求在統一後保留「中華民國」,把保留「中華民國」作為國家統一的底線。因此他們不能接受大陸領導人提出的港澳式的「一國兩制」方案,認為這樣是「矮化」了臺灣。儘管鄧小平早在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國大陸和臺灣和平統一的設想》中已經提出「臺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人駐臺,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臺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臺灣留出名額。」看來這已經有別於港、澳模式。但是臺灣大多數民眾還是不能接受。他們之中有人對我說過:「摘下了中華民國牌子好比砍掉了頭顱,還留下四肢五臟七腑有什麼用呢?」臺灣人民有過「日據時代」被日本人統治半個世紀的悲慘經歷,一九四五年回歸祖國後又有過「二二八」事件等國民黨白色恐怖、威權專制的痛楚遭遇。他們自認為「養女」般的苦命生涯養成了「硬頸」精神。簡言之就是不怕打壓。越是有外來的打壓,就越是增強他們的逆反心理和反彈力量。所以大陸用文攻武嚇強制臺灣人民接受現在的「一國兩制」方案是行不通的。這一點已被一九九六年和二000年兩次總統選舉,中共文攻武嚇反而增加了當選票數的事實所驗證。看來應該從臺灣民情民心的實際出發,向前發展鄧小平理論,尋求「一國兩制」的新方案、新模式,使之易於為臺灣廣大民眾所接受,這樣才能和平解決問題。
春炬先生再討論到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號問題,但他認為不能解決問題,他觀察到在大陸,從一九九五年底鄧小平還健在時起,中央領導人曾多次傳言可以考慮改國號和國旗以期盡快實現海峽兩岸的統一。如果把國號改為「中國」,那麼臺灣的中華民國及其國民政府和總統等等當然都不存在了,臺灣只能是未來統一後中國的一個省或稱特別行政區,臺灣人民只能直選省長或特首。這樣臺灣大多數民眾要守住的保留中華民國稱號的底線也不存在了。所以臺灣朝野大多數人未必會同意改國號的統一方案。
所以,他主張以「國中有國」的方式來解決統一問題如下:
最簡便的辦法是大陸方面承認臺灣的中華民國是統一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臺灣方面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統一之後對外代表中國的主權國家。
這種「國中有國」的統一方案和模式,是雙方互讓雙贏,在大陸方面退讓的一步是從不承認退為承認臺灣還存在中華民國,承認臺灣的中華民國為統一後的中國的一部分,贏得的是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堅持統一後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臺灣方面退讓的一步是承認統一後的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再堅持統一後的中華民國仍然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贏得的是在未來統一後的一個中國中完整保存了中華民國。
那麼臺灣朝野要求擴大其國際外交空間的問題怎麼解決呢?這也可能通過政治談判成協議,允許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臺灣中華民國享有二級外交權。即在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中,臺灣的中華民國都可以派出自己的商務參贊、文化參贊等,另設辦公室,單獨處理所在國與臺灣中華民國的經濟、文化等聯繫。如有更高要求,還可以設立大使館的臺灣分館,臺灣方面可派出公使。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合眾國大使館,可增設臺灣中華民國分館(簡稱中國駐美國大使館臺灣分館)。在臺灣分館只能派公使,不能派大使,否則就成為兩個獨立主權國家。至於臺灣的中華民國要求加入聯合國,可由統一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向聯合國提出,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中華民國增加一個席位。這在聯合國歷史上已有先例。從一九四五年聯合國創立時起,直至一九九一年蘇聯解體前,作為蘇聯加盟共和國的烏克蘭和白俄羅斯,與蘇聯一起,曾經在聯合國都占有一席。這樣臺灣豈不是極大地拓展了國際空間,真正擁有了全球寬闊的「出頭天」?
當今臺灣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好多錢財物資,只爭取到二十九個小國的外交承認,年年想通過一些小國的提議要加入聯合國,結果注定是寡不敵眾徒勞無獲。現在世界上已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的國家包括所有大國在內,共有一六一國。如果海峽兩岸很快實現統一,那麼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中之國」,臺灣的中華民國一下子就可以在一九0個國家都有外交空間,都派有正式的外交代表,而且很快就可能在聯合國擁有正式的席位。這樣豈不是充分滿足了臺灣朝野夢寐以求的期望。
這種「國中有國」的統一方案,並不是變相的「兩國論」;因為在國際上堅持了統一後的「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原則,「國中有國」既非國外有國,也非國中並列的兩國,並非一國之中中央與地方的關係,而是一個大國之中包容一個小國。這種「國中有國」的方案,大陸方面在維護統一之後,「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原則,但是不再堅持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臺灣保留了中華民國。既然臺灣的社會制度問題(即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臺灣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可以留待後代解決,那麼臺灣的名稱問題(稱省或中華民國)更可以留待後代解決。內容比形式是更加重要的。既然在內容、在社會制度方面已經做出了重大讓步,那麼在形式、名稱方面為什麼不可再讓一步呢?這種「國中有國」的方案,在臺灣方面保留了中華民國,但是名義上不再堅持中華民國是獨立主權國家,而在實際上都享有很大的內政外交獨立自主權,同時又與中國大陸緊密地連成一體,合為一國。可以說「國中有國」不是國協、邦聯或聯邦,而勝似國協、邦聯或聯邦,也不是原來臺灣提出的「一國兩府」,而是「一國兩府」的新模式、新方案。
這兩府不是對等的,並列的兩個中央政府,而是一個大國的中央政府,另一個大國之中小國的中央政府,兩者各有不同的管轄範圍,但又不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係。按照這種「國中有國」的方案實現統一之後,海峽兩岸「一國兩制」或「一國兩府」長期和平共處,和平協作、和平競賽、和平競爭,留待五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以後,由後代子孫依據我國社會的新發展、新變化和新經驗,來最終解決兩岸社會制度和國家名稱的同質化、一體化問題。
這種「國中有國」的體制,史有先例,可資借鑒,但是不能照搬,要創新。中世紀歐洲的查理曼帝國曾含有諾曼底公國,在義大利國家之內的熱那亞、威尼斯共和國存在過好幾百年。我國唐朝西北有高昌、車師,東北有渤海,西南有南詔,宋朝有西遼、西夏,明朝有後金,清朝有南明。在古代農業社會,各國之間聯繫少,還沒有國際法,「國中有國」是各自獨立自主,並未有爭取國際外交承認為主權國家之舉。最終大多是小國被大國吞併掉,也有小國自強奮起滅掉大國取而代之的。
就目前看來,這個「國中有國」的統一方式似具可行性,希望中共的領導人能採取主動,邀請陳水扁先生以個人名義到大陸或第三地會商,以打破目前的僵局。在此之前,中共應先宣布要給台北更多的國際空間,以表達善意,改變目前雙方的氣氛。
至於中共在未來兩岸「國中有國」的統一模式中,至少還應做到下列幾點:
一、國務院國務委員中應有台灣指派之一人處理有關台灣的外交事務。同時外交部應有台灣指定的外交部副部長一人,處理有關台灣的外交實際事務。
二、駐聯合國代表團中,應有台灣指派的常任副代表一人,處理台灣實際管轄的領土等事項(如被日本不時侵入領海的釣魚台列嶼的領海及二百浬經濟海域)。
三、駐其他國家的大使館中,應有代表中國台灣的副大使一人,另外單獨設館,並有其他配屬的外交人員,可以向駐在國外交部長呈遞國書,而大陸的大使則向當地國的元首呈遞國書,同時享有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一切特權與豁免。台灣派出的領事組處理一切有關台灣僑民的事項,並享有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一切特權與豁免。
四、其他國家中的外交領事人員均比照上述辦法辦理。在其他國際組織中,則比照聯合國代表團辦理。
五、對台灣要參加的國際多邊公約,一律以中國台灣名義參加,其權利義務均由台灣自行負責,並向聯合國登記,刊登聯合國條約彙編。
六、台灣有必要締結的雙邊條約與協定,一律用中國台灣名義締結,生效後均依聯合國規定向其登記,並刊登聯合國條約彙編。
如果中共可以採納上述方式與台灣方面研商統一大業,則台灣方面可望有大多數人接受。但目前的根本問題是中共不相信台灣有誠意統一。要證明有誠意統一,台灣的民進黨籍總統陳水扁先生一定先要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此外此前開始的修改歷史地理教科書工作,必須停止。台灣是中國歷史與地理的一部份,任何人要改變這種現實,除了增加大陸對台灣的敵意外,沒有任何好處。
【聯合報 2000/11/06/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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