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的十點半,在系館讀劇。
對於已經許久沒有演戲的我來說,這簡直是天降甘霖。
不過我被分配到的角色是我從來沒演過的角色:情婦。
大學的時候,我記得有一次audition,演出的劇目是品特的《重回故里》。
那個劇本裡面只有一個女性角色,是一位太太,但她卻在劇本將要結束的時候,決定留在故事發生的那幢充滿詭異氣息和性慾的房子中,當一個高級妓女。
皮條客是自己的叔叔,收錢的是自己的公公。而且她還興致勃勃。
我去試了。非常彆扭。
導演在我把準備的片段表演完之後,問我:妳覺得什麼是女性魅力?表達給我看。
我呆了兩秒。然後做出一個相當尷尬的動作,一邊說著台詞。
由於導演和我相熟,因此很直接的反應了他的反應:搖搖頭。
「妳還是個小女生呢!」導演說。
而今晚,我的第一句台詞是:「脫掉。」
說這個話的角色是個被人包養的職業情婦。
當我一開口,我的導演和其他伙伴演員,全都忍不住偷偷笑了起來。
等我們讀完劇,他們忍不住等待幾秒的衝動,立刻大聲的說:
「妳一開口就讓人完全明白這個女人是幹什麼的。」
「一拍搞定,厲害。」
「妳真是太適合這個角色了。」
「我想妳畢業以後已經有工作了,妳的聲音真好聽。」
我心裡當然很高興啊,這表示我的表演受到大家的肯定。
可我自己心裡有個疑惑,這兩、三年我有改變的如此之大媽?
從一個清純愚蠢的癡情女,變成了一個優雅地將男人玩弄於股掌之間的女妖?
我當然知道這些年裡我的確有女妖的行為,而且我也刻意的將自己的路子一直往女妖的方向修正、前進,因為我認同,女人的確是可以依靠她們的身體作為取得事物的手段,但前提是,要有本錢。然而今天當我做到的時候,我卻突然懷念起那個愚蠢癡情的女孩了。
懷念並不代表想重新變成她。
我很滿意自己變成了一個女妖,也很滿意自己可以在女妖和普通的女人之間作準確的切換。
我現在終於瞭解我自身的魅力,在於,女性特有的溫柔和可愛。
而我的確將它發揮得很好—我是這樣努力想說服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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