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閱讀:理查.葉慈《幸福大道》 書名:《幸福大道》The Easter Parade 作者:理查.葉慈(Richard Yates) 一九二六年出生於美國紐約揚克斯市,二戰期間曾加入美軍,戰後在雷明頓蘭德公司擔任文宣撰稿員,六○年代曾為甘迺迪參議員撰寫演講稿。一九五三年,他開始有得獎作品問世,第一本小說《真愛旅程》獲提名一九六二年的美國國家書卷獎,其後並入選美國《時代》雜誌2005年百大英語小說。除此之外,他還有八部作品,包括三本小說,及兩本短篇故事集。離過兩次婚,有三個女兒,於一九九二年辭世。理查.葉慈是美國戰後最好的小說家及短篇故事作者,評論界將之與費茲傑羅、契軻夫等大文豪並列。 譯者:鄭淑芬 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肄業(修畢學分),主修國貿、英文、翻譯。具備教育部中英翻譯能力英譯中證書,目前專職翻譯。 譯有:《不抱怨的關係》、《領導之道》、《真愛旅程》、《少女死亡日記》(時報);《致命的吸飲力》、《安德烈.波伽利:唱出生命的愛》(八正)等書。 內容介紹: 令台灣20,000名讀者痛哭落淚 《時代雜誌》百大英文小說《真愛旅程》 作者理查.葉慈又一傳世名作登場 美國戰後「焦慮年代」最偉大小說家 瑞蒙.卡佛景仰推崇,社會寫實筆調細膩憂傷 伍迪艾倫【漢娜姐妹】、影集《慾望城市》引用經典名著 她們一生同樣追求幸福,兩姐妹卻走上淒離迥異的道路 「葛萊姆斯姊妹倆,都不會擁有幸福的人生。後來回頭看,問題應該就從她們的父母離婚開始。」一九三○年,葛萊姆斯家時年九歲的莎拉和五歲的艾蜜莉,面臨父母宣布離婚,似乎註定日後兩姊妹不幸福的一生。 姊姊莎拉在芳華正盛的二十歲,遇到真命天子,在眾人的祝福下,步入婚姻,並接連生了三個兒子。艾蜜莉不是不想結婚,她也努力尋找對的那個人,無奈過盡千帆皆不是,找不到好歸宿。她原本以為姊姊一直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卻意外看到姊姊滿臉傷痕,這才知道,這二十年來姊姊始終沒少挨打過。 理查.葉慈是美國戰後「焦慮年代」(Age of Anxiety)最好的小說家,社會寫實筆觸細膩憂傷。這本美國戰後的寫實小說,書中處處宣揚珍.奧斯汀「萬般皆下品,唯有結婚高」的箴言,但是,到頭來,你會發現,不管從一而終或忠於自我,當年華老去時,我們終究都只能抱著彼此痛哭。 目錄: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人生如此,沒有誰比誰幸福 王安琪 序文:人生如此,沒有誰比誰幸福 理查.葉慈(Richard Yates, 1926-1992)的第一部小說《真愛旅程》(Revolutionary Road, 1961)文筆細膩深獲好評,背景設在一九五五年,描述中產階級惠勒(Wheeler)夫婦和兩個孩子住在郊外社區,渴望共築幸福圓滿家園,但渴望也會幻滅,圓滿也有所欠缺。妻子April畢業於戲劇學校,夢想當演員,卻在一場社區表演當中出糗失敗。她的丈夫Frank每天穿西裝打領帶,擠火車進城上班,在單調枯燥的辦公室也發展婚外情。夫妻自視甚高,但現實生活畢竟充滿無奈,於是尋求突破困境逃避現實。妻子突發奇想,一心一意想要賣掉家園,移居夢寐以求的巴黎,一切準備妥當之際,妻子突然懷孕,自行墮胎不成,流血過多死亡,丈夫深受打擊,成為行屍走肉。這部小說二○○八年拍成電影也造成轟動,導演山姆.曼德斯(San Mandes)、演員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和凱特.溫斯蕾(Kate Winslet)都是當代上上之選,女主角還榮獲金球獎最佳女演員。 理查.葉慈的另一部小說《幸福大道》(Easter Parade, 1976)也頗受推崇,背景設在一九三○-七五年代,描述一對個性與命運迥然不同的葛萊姆斯(Grimes)姊妹,涵蓋她們過去四十五年歲月的生涯。姊姊莎拉(Sarah)漂亮出眾,高中畢業後早早出嫁,生了三個兒子,被丈夫毆打卻委曲求全,抑鬱以終。妹妹艾蜜莉(Emily)雖然從小活在姊姊陰影之下,但被環境訓練得獨立自主,大學畢業後成為職業婦女,幾段感情都未能成其婚姻,頗受挫折。整部小說屬第三人稱全知觀點,但觀點主要從妹妹的角度切入,從妹妹的眼睛看世界。姊姊走的是傳統婚姻的路子,妹妹遊走於婚姻之外,兩者形成強烈對比,但誰也沒有比誰幸福,因為那個年代女權運動方興未艾,女性意識尚未啟蒙,婚姻與感情仍是女人最大的挑戰與考驗。 兩部小說都著墨於人們追求渴望與理想,追求個人心目中的幸福,讀者眼看著書中人物幻想破滅、失意沮喪,但作者始終保持冷靜筆調,不卑不亢,不濫情不感傷,不慨嘆不嘲諷,依舊使用優雅簡潔而又行雲流水的文句,精準的交代故事情節與內容,呈現那個時代的社會觀念與意識型態。作者保持客觀,讓讀者自行感受見仁見智,讀者不免納悶:為什麼大家都跳不出自設的框架?為什麼現實世界充滿無奈?每個人終其一生都好像白忙一場,這兩本小說的背景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戰爭摧毀人們的信心,讓人感慨生命何其脆弱,宗教失去了維護人心的作用,「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因此這兩本小說多多少少也有存在主義的色彩與主題,大家都在突破困境追求幸福,但也都徒勞無功,兩本小說中的人物,好像沒有一個是完完全全的幸福美滿。作者似乎也在暗示,到底「幸福」的定義是什麼?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幸福大道》開頭第一句話就預示了悲劇的氣氛:「葛萊姆斯姊妹倆,都不會擁有幸福的人生,後來回頭看,問題應該就從她們的父母離婚開始。(”Neither of the Grimes sisters would have a happy life, and looking back it always seemed that the trouble began with their parents’ divorce.”)」姊妹倆崇拜離婚後的父親,當然珍惜幾個月才見一次面的機會,小時候以為父親是紐約報社大人物,長大才知道他「只是個編輯而已」。反觀母親一輩子都在追求時尚氣質,夢想成為中產階級的有錢人,然而自不量力,借酒澆愁愁更愁,帶著女兒四處遷徙居無定所,最後病逝療養院。父親母親都不是事業有成的典範,都不是女兒認同的對象,姊妹倆只得自行摸索人生,了解自己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又沒有出類拔萃的才華。隨著故事發展,讀者看著她們成長,看著她們走過人生的每一個階段。姊姊很快的找到長期飯票,但為了維持婚姻的美滿假象,也付出昂貴的代價。妹妹也想如法炮製,但總是事與願違,幾次遇人不淑,讓她付出真心的幾位男士,畢竟都不是白馬王子,不值得託付終身,所以她表面上看來風流韻事不斷,事實上內心挫折打擊不小。 整部小說讀下來,看著書中人物都在逆境中掙扎,讀者一直企盼有所峰迴路轉或奇蹟出現,然而造化弄人、好事多磨,尤其是妹妹艾蜜莉,生命中遇見那麼多個男人,居然都未能終成眷屬。小說接近尾聲時,姊姊相夫教子積勞成疾得了肝病,雖然說是跌倒受傷而死,雖然毆妻事件籠罩謀殺疑雲,但更有可能是「哀莫大於心死」,而且姊夫很快再婚,娶了認識多年的一位寡婦,妹妹氣憤填膺也無可奈何。妹妹對姊姊的美好回憶永遠停留在那張明豔動人的裱框照片,那張一九四一年復活節遊行時,姊姊穿著雇主借她的昂貴中國貴族婦女厚絲洋裝,戴著寬邊草帽,在第五大道精華地段上,讓公關室攝影師拍的宣傳照,姊姊和姊夫「在四月陽光下展現最甜蜜的戀情」,照片還刊登在《紐約時報》上,掛在姊姊家中牆壁,這也是小說原文書名The Easter Parade(編按:原文書名直譯為:《復活節遊行》,但中文版書名改定為《幸福大道》)的由來。光鮮亮麗的姊姊落得如此下場,讀者也會懷疑這樣的婚姻值得嗎? 小說結束時,愛蜜莉已經五十歲,對鏡攬照兀自感傷,最後論及婚嫁的男友棄她而去,連工作多年的公司也解雇她。失業多時的她窮苦潦倒,所幸姊姊三個兒子之一的彼得當了牧師,邀她去作客,尊重她禮遇她。來到外甥家門口,她突然情緒崩潰,語出驚人的大放厥詞,想像他們夫妻做愛的場面,嫉妒外甥「美夢成真」。此刻讀者恍然大悟,原來她自己一輩子追求的就是這種幸福美滿,偏偏幸福始終飄忽,好幾次越過她而去。愛蜜莉自知嚴重失態,提起行李箱轉身離去,然而外甥跟了上來,接過她手中行李箱,這個動作很有接納她的象徵意味,然後很諒解的說:「我想妳只是累了,需要休息。」整部小說從頭到尾的悲劇氣氛似乎在此刻沖淡了,「他現在用一種超然而審視的眼光看著她,比較像年輕機靈的精神醫師,而不是牧師。」這位牧師外甥的身分代表著宗教的救贖意義,又像一位精神醫師,撫慰艾蜜莉飽受摧殘的心靈,讓艾蜜莉從絕望中得到一絲希望,艾蜜莉回答:「對,我累了。」艾蜜莉辛苦闖蕩了一輩子,總算有人體恤,是該休息的時候了。艾蜜莉感慨的說:「我已經快五十歲了,而我這輩子從來沒有搞懂過任何事。」生命的意義何其撲朔迷離,凡夫俗子有誰搞懂過?小說結尾的一句話令讀者深感安慰、充滿希望,外甥說:「來,妳要不要進去見見家人?」回歸家庭溫暖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作者將小說原文書名定為《復活節遊行》,「復活節」是紀念耶穌基督被釘死十字架後第三天復活的日子,象徵「重生」與「希望」,作者用意可見一斑。 王安琪(東吳大學英文系專任教授、台大外文系退休兼任教授) 書摘:第一部 第一章 葛萊姆斯姐妹倆,都不會擁有幸福的人生。後來回頭看,問題應該就從她們的父母離婚開始。那件事發生在一九三○年,莎拉九歲,艾蜜莉五歲。她們的母親,向來要兩個女兒叫她寶姬,離婚後帶她們去了紐約,在新澤西的天納福租房子住。她覺得那裡的學校比較好,也希望能在那裡開始新事業,銷售郊區的房子,結果沒成功——她的眾多獨立計畫, 幾乎都沒有成功——兩年後她們就離開天納福了。不過對兩個女孩子來說,那是一段難忘的時光。
「妳們的爸爸都沒回來過嗎?」別的孩子會這樣問。莎拉會出面負責解釋什麼是離婚。 「妳們會再見到他嗎?」 「當然會。」 「他住在哪裡?」 「紐約。」 「他是做什麼的?」 「他下標題。他幫紐約《太陽報》下標題。」她說這話的口氣,很顯然是認為他們都應該很佩服。隨便什麼人都可以是吊兒郎噹、不負責任的記者,或是工作固定、內容乏味的改寫記者,可是下標題的人耶!他要把每天錯綜複雜的新聞都仔細讀過,挑出重點,再用精挑細選的幾個字總結,還得巧妙安排,才能配合有限的版面——這可是一位技藝高超的報人,更是讓女兒驕傲的父親。
有一次,兩個女孩子到城裡去找他,他帶她們參觀《太陽報》廠房,她們什麼都看到了。 「第一版已經要印刷了。」他說:「我們先到下面的印刷機房去看,然後我再帶妳們到樓上參觀。」他帶著她們走下一道散發油墨和新聞紙味道的鐵製樓梯,進入一個很大的地下室空間,裡面立著一排排高大的輪轉印刷機。忙碌的印刷工人走來走去,全都戴著俐落的方形帽,是用報紙以令人費解的方式折成的。
「爹地,他們為什麼要戴那種紙帽?」艾蜜莉問。 「這個嘛,他們可能會跟妳說,是為了不讓頭髮沾到油墨,」他說:「可是我想他們戴紙帽,只是想看起來有型一點。」 「『有型』是什麼意思?」 他說:「哦,意思就跟妳那隻熊差不多。」他指著她洋裝上一個泰迪熊形狀、裝飾了深紅色寶石的別針。她那天刻意別了那個別針,希望他會注意到。「那就是隻很有型的熊。」 她們看著工人把剛剛出爐、彎曲的金屬報紙模板送進輸送機裡,卡在滾筒上;一陣響鈴後,她們就看到印刷機開始滾動。鋼材地板在她們腳下震動,讓她們的腳發癢。機器太吵了,他們無法交談,只能相視而笑,艾蜜莉還把手壓在耳朵上。有如白色條紋的新聞紙從四面八方通過機器,印好的報紙從另一頭出來,整整齊齊堆疊,越堆越高。
「妳們覺得怎麼樣?」他們爬上樓梯時,沃特.葛萊姆斯問兩個女兒。「現在我們到地方新聞採訪辦公室去看看。」 那裡有好多辦公桌,男人坐在辦公桌前,努力敲著打字機。「最前面那幾張靠在一起的桌子,就是地方新聞的辦公桌。」他說:「在講電話的那個禿頭男就是地方新聞的編輯。那邊那一個比他更大,他是主編。」 「爹地,那你的辦公桌在哪裡?」莎拉問。 「喔,我在編輯部辦公。就在邊邊,在那裡,看到沒?」他指著一張半圓形的黃木大桌子,一個男人坐在中間,另外六個人圍著邊緣而坐,或閱讀,或拿著鉛筆塗塗寫寫。 「你就在那裡寫標題嗎?」 「呃,對,寫標題是其中一部分。實際的狀況是,記者和改寫記者寫完報導後,就交給一個送稿生——那邊那個小伙子就是送稿生——讓他拿來給我們。我們仔細檢查文法、拼字、標點符號,然後再下個標題,這樣就可以發稿了。你好啊,查理。」他對一個正從旁邊經過、走向飲水機的男人說:「查理,我給你介紹一下我女兒。這是莎拉,這是艾蜜莉。」 「啊,」男人說著,彎下腰:「好一對漂亮的姊妹花。妳們好嗎?」 接著他帶她們到電報通訊室去,在那裡她們可以看到從世界各地的通訊社傳進來的新聞。然後他們又去了排版間,所有文章都在那裡以鉛字排進版面裡。「要吃飯了嗎?」他問:「要不要先去上個廁所?」 走出報社,他牽著兩個孩子的手,頂著春日陽光走過市政廳公園。兩姊妹都在最好的洋裝外頭又搭了一件薄外套,白襪子,亮面漆皮鞋。兩個人都長得很好看,莎拉比較黑,有一種輕易信任別人的純真,這個特質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她。艾蜜莉比她矮一個頭,金髮,纖瘦,個性很嚴肅。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76759 「市政廳看起來不怎麼樣吧?」沃特.葛萊姆斯說:「不過妳們看樹後面那棟大樓?暗紅色的那棟?那就是《紐約世界報》,我應該說以前是《紐約世界報》才對,它去年收起來了。那是美國最好的日報。」
「可是《太陽報》是現在最好的日報,對吧?」莎拉說。 「啊,不是的,小乖;《太陽報》其實不是什麼重要的報紙。」
「不是嗎?為什麼?」莎拉看起來很擔心。 「因為它有點反動。」 「那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非常、非常保守;非常偏共和黨。」 「我們不是共和黨的嗎?」 「妳媽應該是,寶貝,我不是。」 「哦。」 午餐前他喝了兩杯酒,點了薑汁汽水給兩個女孩子;然後,就在他們努力吃著奶油燴雞和洋芋泥時,艾蜜莉在離開報社後第一次開口。「爹地,如果你不喜歡《太陽報》,為什麼要在那裡上班?」 他那張兩個女兒都認為很帥的長臉,顯得很疲憊。「因為我需要一份工作,小兔子。」他說:「工作不好找。欸,我想要是我很有才華,也許我會換工作,可是我只是個——欸——我只是個編輯而已。」
這不是什麼值得帶回去天納福跟大家說嘴的事,不過至少她們還是可以說他負責下標題。 「……如果你以為寫標題很簡單,那你就錯了!」有一天放學後,莎拉在操場上跟一個粗魯的男孩子這樣說。 可是艾蜜莉是個斤斤計較準確度的人,一等到那個男孩子聽不到她們說話,她就提醒姊姊事實。「他只是個編輯而已。」她說。
愛瑟.葛萊姆斯,或稱寶姬,是個嬌小活潑的女人,似乎一輩子都誓言追求並維持一種難以言喻的特質,她稱之為「氣質」。她仔細閱讀時尚雜誌,打扮高雅,嘗試各種梳理頭髮的方式,可是她的眼神還是很迷惑,也總是學不會不把口紅塗到唇線範圍外,這讓她呈現一種茫然而脆弱的不確定感。她發現有錢人比中產階級更有氣質,所以執意要以有錢人的態度和方式來教養女兒。她總是尋找「好」社區來居住,不論她有沒有能力負擔,也嚴格要求女兒要「端莊」。 「親愛的,我希望妳不要那樣。」一天早上,她在吃早餐時跟莎拉說。
「怎樣?」 「像那樣把麵包邊泡在牛奶裡。」 「喔。」莎拉把一條吸飽了牛奶的奶油吐司從杯子裡拿出來,讓它滴著牛奶,放進她伸過來的嘴裡。她嚼完,把麵包吞下去,才問:「為什麼?」 「不為什麼。那樣不好看。艾蜜莉比妳小整整四歲,都不會像妳一樣做那種幼稚的事。」 這是另一個問題:她總是以千百種方式暗示,艾蜜莉比莎拉更有氣質。 當她明白自己不會在天納福的房地產界闖出一片天來時,她就經常一整天都到其他城鎮去,甚至到紐約市去,把兩個女兒託給別人家照顧。莎拉似乎不介意她出門,可是艾蜜莉很介意:她不喜歡別人家裡的味道;她吃不下;她會整天擔心,想像可怕的車禍,要是寶姬比預定時間晚一、兩個鐘頭來接她們,她就會哭得像個小嬰兒。
秋天時,有一天她們被託給一個姓克拉克的家庭。她們帶了紙娃娃去,預防萬一她們兩個得自己玩,這是很可能的事——克拉克家三個孩子都是男生——不過克拉克太太叮嚀大兒子麥隆要當個好主人,他也把這份責任看得很認真。他十一歲,一整天都在她們面前賣弄。
「嘿,妳們看。」他一直說:「妳們看這裡。」 克拉克家的後院盡頭,有條鋼管平行架在鋼柱上,麥隆很會在單槓上翻筋斗。他會跑向單槓,襯衫下襬在毛衣底下翻飛,雙手抓住單槓,把腳跟甩上去,翻過單槓,再用膝蓋倒掛在上面;接著他再伸手抓住單槓,反方向翻過來落地,揚起一陣塵土。
之後他帶領兩個弟弟和葛萊姆斯姊妹玩起複雜的戰爭遊戲,接著又到屋裡去看他收集的郵票,等他們再到外面去,已經找不到什麼事可以做了。
「嘿,你們看。」他說:「莎拉的身高剛好可以穿過單槓,可是不會碰到單槓。」沒錯,她的頭頂離單槓大約只有半英寸。「我知道我們要玩什麼了。」麥隆說:「我們讓莎拉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單槓,她會從單槓底下擦過去,這樣看起來會很酷。」 於是他們決定讓莎拉從三十碼外跑過去;其他人站在旁邊看,莎拉起跑,長髮飛揚。可是沒有人想到,莎拉跑起步來,比她站立時還要高——艾蜜莉想到這一點時,晚了半秒鐘,連大聲呼喊的時間都沒有,單槓撞到莎拉眼睛上方,發出艾蜜莉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聲音——叮!——接著她就全身扭曲倒在地上痛苦呼喊,滿臉鮮血。
艾蜜莉跟著克拉克家的男生衝進屋裡時,尿濕了褲子。克拉克太太看到莎拉時也不禁驚呼;接著她用毯子把莎拉包起來——她聽說人發生意外時可能會休克——開車送她去醫院,艾蜜莉和麥隆坐在後座。那時莎拉已經不哭了——她本來就不太哭——可是艾蜜莉才剛開始哭。去醫院的路上,還有在急診室外面的走廊上,她都一直哭。克拉克太太從急診室出來三次,分別說了:「沒有骨折」、「沒有腦震盪」、「縫了七針」。
後來他們都回到克拉克家裡去——克拉克太太一直說:「我從沒見過這麼會忍痛的人。」——莎拉躺在陰暗客廳的沙發上,大半張臉都腫成青紫色,一條厚厚的繃帶遮住一隻眼睛,繃帶上壓著包在毛巾裡的冰塊。男生又去院子裡玩了,可是艾蜜莉不肯離開客廳。
「妳得讓姊姊休息一下。」克拉克太太跟她說:「去外面跑一跑。乖,快去。」 「沒關係。」莎拉用奇怪而遙遠的聲音說:「她可以留下來。」 所以克拉克太太就讓艾蜜莉留下來了。或許這樣也好,因為她站在克拉克家的醜地毯上,咬著濕濕的拳頭,要是有人想把她從那裡移走,她一定會又踢又打的。她現在不哭了,只是看著躺在陰影中的姊姊,感覺嚴重的失落感一波波襲來。
「沒事了,艾蜜。」莎拉用同樣遙遠的聲音說:「沒事了,妳不要難過,寶姬很快就來了。」 莎拉的眼睛沒有損傷——她那大而深邃的棕眼,會一直是那張越來越漂亮的臉龐明顯的特色——可是她終其一生,都會有一小道細細的青白色疤痕,從一邊眉毛歪歪斜斜地劃向眼瞼,像鉛筆遲疑的筆觸,而艾蜜莉每次看到它,就會記得姊姊多麼會忍痛。那道疤痕也一次又一次提醒她,她自己是那麼容易驚慌,又那麼極端害怕孤單。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76759 第二章 是莎拉最先跟艾蜜莉提到性。那時她們在紐約拉奇蒙家裡——那是她們離開天納福後,住過的郊區小鎮之一——吃著橘子冰棒,在院子裡一個壞掉的吊床旁邊玩。艾蜜莉一邊聽著姊姊說,心裡充滿了混亂而令人擔憂的畫面。
「妳是說他們把那個放在女生的身體裡面?」 「對,放到最裡面去。會痛。」 「要是放不進去怎麼辦?」 「不會的。他們會讓它放得進去。」 「然後呢?」 「然後就有小寶寶了。所以才說要結婚以後才能做。不過妳知道八年級那個伊蓮.辛科吧?她跟一個男生做了,就有了小寶寶,所以她才得輟學。沒有人知道她現在到哪裡去了。」
「妳確定?伊蓮.辛科?」 「非常確定。」 「好吧,可是她為什麼會想要做那種事?」 「那個男生勾引她的。」 「什麼意思?」 莎拉吸了一口冰棒,吸得又慢又長。「妳太小了,不懂啦。」 「我才不小。可是莎拉,妳說會痛,如果會痛,她幹嘛要……」 「欸,是會痛,可是又感覺很好。妳知道有時候妳洗澡時,或者把手放在下面,稍微揉一下,妳會感覺——」
「喔。」艾蜜莉尷尬地垂下眼睛。「我懂了。」 對她不是完全瞭解的東西,她常說「我懂了」,其實莎拉也一樣。舉例來說,她們都不懂媽媽為什麼覺得有必要這麼常搬家——她們才剛開始在一個地方交到朋友,就要搬走了——可是她們從來沒有質疑過。
寶姬在很多地方都讓人費解。「我什麼事都跟女兒說。」她會這樣跟其他大人誇耀:「我們家沒有任何祕密。」——接下來她就會壓低聲音,說一些女兒不應該聽到的話。
沃特.葛萊姆斯遵照離婚協議的內容,每年會去看女兒兩、三次,就看她們當時在哪裡租屋而居,偶爾他會在客廳的沙發上過夜。艾蜜莉十歲那年,聖誕夜晚上,她躺在床上很久,一直沒睡,聽著樓下的爸媽傳來不熟悉的談話聲——他們談了又談——因為她一定要知道是怎麼回事,於是她就表現得像個小小孩:她大聲呼喊母親。
「怎麼了,乖女兒?」寶姬把燈打開,俯身看著她。她身上有琴酒的味道。 「我肚子痛。」 「要不要吃點止痛藥?」 「不要。」 「那妳要什麼?」 「我不知道。」 「妳又在胡思亂想了。我幫妳把被子蓋好,妳只要想著美好的聖誕節就能睡著了。而且妳不可以再叫我;答應我?」
「好。」 「因為爹地和我在談很重要的事。我們談了很多很久以前就該討論的事,現在我們已經快要達成新的——新的共識了。」 她給了艾蜜莉一個濕潤的吻,熄燈,匆匆下樓。樓下的談話又持續了好久好久,艾蜜莉躺在床上,在溫暖的幸福感中等待睡意。達成新的共識!那就像離婚的母親在電影裡會說的話,就在音樂響起,畫面漸漸淡去之前。
可是第二天早晨就跟他以前來訪的最後一個早晨一樣展開:早餐時,他像個陌生人般安靜有禮,寶姬迴避他的視線;然後他叫了計程車載他到火車站去。起先艾蜜莉以為他只是回紐約去收拾行李,可是幾天、幾個星期過去了,這個希望化為烏有。她一直想不出該怎麼問母親這件事,也沒有跟莎拉提起。
兩個女孩子都有牙醫所說的「直覆咬」問題,也就是孩子們口中的「暴牙」,不過莎拉的情況比較嚴重:她到了十四歲,雙唇就幾乎合不起來。沃特.葛萊姆斯答應要負擔牙齒矯正的費用,這表示莎拉每個星期都要坐火車到紐約,跟他共度一個下午,讓牙醫調整她的矯正器。艾蜜莉很嫉妒,嫉妒她能矯正牙齒,也嫉妒她能到城裡去,可是寶姬解釋他們沒辦法同時負擔兩人的矯正費用;等她大一點就會輪到她了。
在這段時間,莎拉的矯正器很討厭,會卡住難看的白色菜渣,還有同學叫她「會走路的五金行」。誰會想要親吻這樣一張嘴?說白一點,誰受得了接近她的身體,即使只是一下下?莎拉仔細清洗運動衫,努力要讓衣服腋下部分的顏色保持鮮明,可是沒有用:海軍藍的運動衫腋下的部分會褪成藍綠色,紅色的會變成帶黃色澤的粉紅色。她很會出汗的特點,似乎跟矯正器一樣,都是詛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