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林惜_018
▼給阿文‥018.1 (83)1994.03.30.三
‥018.2 (83)1994.04.05.二
△給林惜-018 (83)1994.04.10.日 15:20:23
▼給阿文‥018.1
阿文‥
好幾次提起筆,又放下,好多的話要說、好多的事要談,但到最後,一切卻又覺得空了。
一天上班八個小時,腦子空空,不知如何,煩惱也無、快樂也無;看佛書,也看幾頁,就想睡覺;聽經典(錄音帶),也耐不了久,腰酸背痛……
前晚,去探望小姑,小姑子宮開刀,雖然說‥我已離婚,但她以前對我的好,我不能否認掉,所以‥借了二千元,另買一盒禮盒,共花費「二千四百元」,但一路騎機車四十分鐘,不算這分心意,我想‥〔對我自己,應該是可以交待了。〕
在小姑家門口,停了一部,眼熟的卡車(前夫的),我考慮了十秒鐘,終於進門,待在小姑家,有一個小時,我和「他」,一句話,也沒有。
阿文啊!我的心好痛!二十年的同床夫妻,竟成陌路。
搬到「霧峰」第二天晚上,作了個‥有關他的夢,夢裡,在路上遇見他和她,親熱的互相摟著;而她,已經懷孕在身。他告訴我‥「再二個月,就要訂婚了。」當時,我只覺心好酸,但卻沒有哭。
在慈明寺,曾做過二、三次的夢,每次,都是淚濕了枕頭,而這次沒哭,我想‥〔我差不多‥傷勢快要復原了吧!?〕
「時間總會過去的」,不是嗎?
唉呀!為什麼‥每次都和你說這些呢? 是否意味‥我仍然很在意呢?
阿文!你最近好嗎? 好久沒你的消息,希望‥你那頑皮、可愛的漫畫鏡頭,能早日出現我手中!看你的信,我很開心!
阿彌陀佛!
阿惜
(83)1994.03.30.三
▼給阿文‥018.2
阿文‥
回台北三天,今天才回台中,舉步艱難,真不知道‥台中,還有什麼讓我留戀的東西? 是為了親子之情? 那為什麼‥不能住在一起? 孩子與母親,無法互相享受親子恩情,算哪門子的…… 什麼跟什麼?
曾經在早上,上班經過學校的途中,出現一幅感人畫面‥一個看來有點低能的媽媽,「帶領、護送」兩位可愛的兒女,過馬路上學。
我好感動,也難過,為自己難過——一個低能的媽咪,至少‥比我幸福,因為‥她的寶貝孩子,讓她保護、讓她照顧,也享受母愛的溫暖。
今天,和兒子通電話。
他告訴我,許多心裡的話,和家中的事情。
我好心酸、好無力、好亂。
孩子告訴我‥「別提過去,珍惜現在。」
我也答應他,好好照顧好自己。
在一次下班途中,天上有一隻「白鷺鷥」在飛。
我第一個念頭想‥〔這一隻鳥,好孤單,獨自在這麼大的天空,孤獨地,不知飛往何處……〕
可是‥我同事,恰恰相反,他的想法是‥「這隻鳥,好自由,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飛翔在藍藍天空中,愛往哪,就往哪。」
阿文!你呢? 你是怎樣的心念?
本來回台北,想和父母提起,往後出家之事,但是‥我媽一直提起,盼望能全家團圓,令我無法提起此事,也令我心煩氣躁,無法釋懷。
阿文!你寄來的信,我一直沒收到,但給娉的,已收到了,我想是‥遺失了。
自從離開佛寺,就沒再和常解師聯絡,她的「朋友」,可能這個月出獄,我希望‥能幫她們什麼。
阿惜
(83)1994.04.05.二
△給林惜-018
阿惜姐‥
阿文有話說‥「只有肚子餓時,才需要食物;只有身體冷時,才需要衣服。」
如是可知‥只有覺得孤獨時,才需要朋友;只有想……才需要丈夫(妻子);只有想……才需要子女;只有想……才需要一個家。
一個人,要是已經飽了的話,那麼‥再好吃的食物,他也不需要了;而像長年燠熱的非洲,那些土著,又哪需要‥什麼衣服呢?
世人不知‥去追尋內心的清淨與喜樂,於是‥老覺得孤寂、苦悶,而想從家、從丈夫、從妻子、從子女、從朋友……從事業上,去求取所謂的「幸福、快樂」;要滿足這些「慾望」,就得付出相當的代價,而其「報應」(回報與反應),若是不符自己所求的,便會產生怨、產生瞋、產生恨……讓自己,也讓別人——憂悲惱苦不已!
阿文有言道‥
「為欲而愛,其愛非真;為愛而欲,其愛常痴。
為欲而愛,其愛無真;為愛而欲,其愛為痴。」
簡單的說吧!
「我想要有人,為我煮飯、洗衣……所以‥我要結婚;
為了讓太太,安心的當太太,所以‥我愛的太太。」
「我為了有張長期飯票、為了有個家……所以‥我要找個老公……」
世間的愛,認清了,不過是建築在「欲求」(欲望與需求)上罷了——
若非「愛的本質是欲」,那就是人,把愛給「貶值」了。
「為愛而欲」,那只是「為欲而愛」的另一種說法罷了——譬如‥
父母,對子孩子說‥「就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才要你去補這個、補那個……」
其實‥要孩子補這個、補那個,只不過是父母的「需要」(需要有什麼樣的子女),而不是子女的需要。
「世人的愛,常造成負擔與傷害。」
有個男孩子,為了追求一個他愛的女孩子,於是‥日以繼夜地,不管颳風下雨的,守在女孩子家的外頭。 男孩子向女孩子說‥「我愛妳!不管任何代價,我愛妳!我願付出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這「愛」,多麼「偉大」啊!? 說穿了,他可能為了「愛」,而毀了自己、毀了她……這愛,有太大的壓力。)
女孩子說‥「如果你真的愛我,請你離開我吧!別再來糾纏、別再來煩我!」
如果‥那男孩子,是「真愛」她的話,就應該跟她說‥「好!我離開妳!今後,我不會再出現在妳面前,造成妳的困擾。」
試問‥那男孩子,會離開她嗎? 這時候,也只有「離開她」,方才能證明‥他是真的愛她的,否則‥此「愛」,終究不過是‥「我要」罷了!
世人的愛,常是一種「欲求」——「我非得到不可!」
世人的愛,也只是‥「我要」罷了!
為了自己所要的,而付出某些代價來獲取,就像‥買一樣東西似的,那東西出了問題,就不免要抱怨幾聲、打個幾下,甚至‥棄之入垃圾桶。
(難怪‥「要」字,臺語是說「愛」〔ㄞ└ ai3〕。)
阿文有話說‥「慈是有智慧的愛、悲是沒煩惱的情。」
要真能體會‥「慈悲」之意,那麼‥夫妻、子女、朋友……世間「情愛」,就會變得‥無關緊要,乃至‥微不足道了。
有個老人,為了讓座給一個殘障的年輕人,而下了車,在寒風冷雨中,等四十分鐘的「下一班車」來。
年輕人說‥「謝謝你!」
老人說‥「你不用謝我,我只是剛好要下車!」 他這麼做,是為了‥不傷及那殘障青年的「自尊」——這才是真愛呀!
阿文也許是在唱高調,也許‥自己還做不到。而且,說這些話,也不是一般人,所能認同的……然而,且作思惟‥
〔人人所希求的「福樂」(幸福快樂)——
此福樂,當從心中去尋求,而不當是向外尋求——更別希望別人給予!
否則‥當你得到時,苦惱就會在一旁伺機,隨時破壞、剝奪,那外來的福樂——
別人可以給你,也可以不給你,更可以在給你之後,再把你搶走。
那麼‥你的福樂,就為人所「控制」了。
也只有從內心,散發出來的,才是別人無法「影響、操控、剝奪」去的。
譬如‥太陽自光明,誰能去「影響、操控、剝奪」,太陽的光和熱呢?〕
阿彌陀佛!
阿文
(83)1994.04.10.日 1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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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8.21.一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林惜_018。1994.04.10.日 1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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