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柯淑慧_003
△給淑慧-003
▼給阿文‥003
阿文‥
多麼希望自己的心境,能如信籤上所寫的‥
Let there be heart's peace when each day is done.
(當每天結束時,都能讓內心平靜。)
也期待自己,能夠做到‥
I won't worry about the past.
(我將不煩憂,過去的一切。)
但對現在的我,心情猶如一幅「抽象畫」,怎麼看它,怎麼像;怎麼不看它,怎麼不像。
看完您的回信,再拿起淑慧,第一次寫給大哥的信看,老實說‥淑慧真想找個地洞鑽,或乾脆消失無形(如果能夠的話)——
淑慧竟敢宣稱自己,身兼「使命」,而想影響到某人的態度與作為——
看來,需要被影響、被改造的是自己,而不是某人。
「人在愛過別人一段時期之後,往往得到的失望,最後‥他最愛的,還是自己。」
或許吧!? 因為‥自己的主觀意識,過於強烈,希望對方怎樣、希望對方不怎樣,而有朝一日,發現‥對方並未依循自己的模式進行,所表現的,起初是憤怒,而平靜之後,即是失望了——與他之間,可說是最好的寫照了。
實際上,淑慧可說尚未脫卻「幼兒心態」,否則,對事應不至於‥易熱也易冷;自我甚是貧乏,而未能趨於多樣化,是故‥對事物喪失「安心感」,而在任何狀況下,都顯得舉止失措,怕自己成為別人的負擔、對自己缺乏信心,是故‥常表現出倨傲之態待人,明明在乎他,卻裝出一副能夠割捨的樣子,為的只是想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只是想確定‥「自己不會失去他」,卻不知‥這一試再試的結果,不但未能安撫自己不安的心靈,而終將失去他——這是何苦來哉?
想必‥這一切的一切,看在別人眼裡,會覺得‥淑慧真是「無聊透了」!自找苦受。
而看在麗玉眼裡,卻不忍淑慧,一次又一次地,受到傷害;淑慧每哭一次,麗玉心裡,也要跟著落淚一次;淑慧哭過多少次,而麗玉也跟著落淚多少次—
—淑慧何止殘忍? 簡直罪過!
在淑慧寂寞無助時,總會提筆,向麗玉訴一訴,而藉此能夠改變什麼、能夠幫助自己什麼……淑慧也搞不懂,只知‥提筆之時,時間正一分一秒的過去,而對他的感覺和想法,也無時無刻地在變,殊不知‥看信的人兒,卻一次比一次更心疼、更緊張、更……手足無措、無助、使不上力。
當昨夜,看完麗玉的來信(十一月九日、十一月十日),老實說‥從「十一月一日」後,淑慧就不哭了,卻在看完信後,又感動得哭了,為什麼‥麗玉一字一句,皆能觸動淑慧的思惟,而又不禁感嘆呢?
雖然‥二人同事,將近兩年,但從今年「四月十五日」,才有機會,開始相知相惜,(那時,距麗玉離職的日期,已經不遠了,)麗玉卻好像已認識淑慧一輩子,冥冥之中,好像早已注定安排‥淑慧就要與麗玉,成為知交——而麗玉常是「施的」一方,淑慧卻常是「受的」一方。淑慧不禁要懷疑起‥麗玉是淑慧的「善緣」(不知何世修得),而淑慧會不會‥變成麗玉的「惡緣」(負擔)? 突然覺得‥自己好自私、好自私……
阿文!從《時光中的遺蹟》書上,得知‥
「孤獨猶若高峰上的一棵松樹,早已不畏風霜雨露。」
為何淑慧認為‥「孤獨有如絕巖上的蒼鷹,任由地形險惡、風雨吹打,亦會展翅翱翔」——牠不怕嗎? 怕!怕受傷害……甚至怕死亡!可是‥現實環境,由不得牠向環境低頭,只能向前、往外覓食,而留在原地,只會成為荒野上的另一堆枯骨…… 苦嗎? 只有蒼鷹知道! 也許‥人們看不到牠的另一面。
「寂寞恰似深山裡的一座墳墓,早已解脫老病悲苦。」
但淑慧倒認為‥「寂寞像是一把走調的琴,在沒有做好修護保養之前,偶爾會在半途,奏出不搭調的和弦」——好聽嗎? 不好聽! 甚至粗嘎難以入耳,為什麼‥不將它丟棄?只有「知音」才知道‥畢竟,一把上好的琴,也要碰到知音者,才知相惜,不是嗎?
而淑慧呢? 在孤獨和寂寞,同時湧上心頭時,所能做到的事——當孤獨時,放著〈徐乃麟〉的「7533967」、想著〈鳳飛飛〉的「淡淡離愁」、看著昔日留下的照片、流著眼裡不爭氣的淚;當寂寞來臨時,拿著閑置已久的吉他,彈著不甚熟悉的和弦、唱著五音不全的歌曲、喝著略為泛苦的咖啡……
是一種痛苦? 是一種折磨? 也不全然是,卻是平時‥淑慧不可能做的事。在別人面前,淑慧是個活潑開朗的大女孩,誰知道呢? 只有阿文知道、麗玉知道,但也算是一種‥不相同的享受吧!?
俗諺說‥「有愁莫向愁人說,說向愁人愁更愁。」
前些日子,電視明星〈于楓〉的自殺事件,留給世人,深刻的印象猶在。
淑慧卻在‥麗玉正為淑慧擔心的時候,向麗玉透露‥淑慧「實在有點佩服于楓的勇氣」。 姑且不論淑慧,當時說出此話,心情如何,而給麗玉的打擊,的確很大,她實在不相信‥好友竟然會佩服‥于楓「傻女孩的作法」,甚至‥操心我會做出,「想不開的事」來。
幸而,我在給她的信中,做了說明,希望‥她現在,已放下那顆‥懸在半空中的心了!
想必以後,淑慧說話,可要小心點,不要讓牽掛自己的人,牽腸掛肚了。
該上班了!寫到此,停筆!
淑慧
(85)1996.11.11.一 12:30:00
■相關信件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24。1996.04.29.一 23:50:16
https://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81392809
■附錄:淑慧給麗玉的信。
※內存於:B8a25.htm ▼給阿文‥124.1
◎潘文良《時光中的遺蹟》。
https://mypaper.pchome.com.tw/avun01/category/49
※內存於:E:\Documents\My Documents\我的網站\01\B\B3
△給淑慧-003
淑慧‥
從一切動物來說,除了「人類」之外,其他動物,出生之後不久,就必須要「站起來」,而也許長至一年之後,就能獨立覓食~成長,而「人類」的小孩,算是最依賴父母的,也是依賴父母最久的動物。
人自呱呱落地之後,不過是個「幼綿綿」的嬰兒,無法獨自找吃的……顯得脆弱、顯得無助,需要父母「撫養、呵護」,才能夠成長。
「父母」(家庭)提供‥子女吃的、穿的、住的等等,一切生理所需,也提拱‥「安全、溫馨、愛、價值、認知」等等的心理所需。
小孩需要得到父母的幫助,才得以成長、生存,所以必須是「可愛的——可得父母愛的」,才能得到外來的援助,於是必須「乖乖的聽話」,以便能夠「討好」父母,使父母給吃的、給喝的、給穿的……
(為了「我的生存、我的成長」,必需呼吸、必需飲食、必需衣服……
父母之所以為父母,最初的作用,便是子女的「衣食父母」。
阿文有話說‥「做狗搖尾巴、做人甜嘴巴。」
不討人喜、不討人愛的話,怎麼‥「討吃討喝、騙吃騙喝」呢?)
而大人呢!也從「供給」小孩吃穿用具、撫養小孩之中,從「責任」與「義務」之中,看到自己的「存在」、肯定自己的「用處」、找到自己的「價值」、知到自己的「意義」;也從子孩那裡,得到一些「回報」——幼兒叫出一聲「媽媽、爸爸」之時,父母的付出,也得到「回報」似的,讓父母樂不可支;小孩考好成績、比賽得獎……就讓父母覺得光榮。
小孩與大人,可說是「互相供需」‥「付出」自己所能付出的,然後,得到應得的「回報」——供需平衡,而「付出」與「回報」,也平衡的話,那彼此也就‥「心甘情願、相安無事」。
而子女與父母之間的「供需‥付出與回報」,也造成彼此的「依賴」(好像「沒有你,就沒有我」似的)——子女失去父母,沒了依靠,就不知所措,生活陷入困境;而父母要是失去子女,就傷心欲絕、痛不欲生,一輩子難過。
(世間的愛,「付出」是需要「回報」的,即使是「夫妻、親子」之間,
說「施而不望報」,那是「自欺欺人」。)
嬰幼兒時期,肚子餓了,要吃的,哭一哭,就有人會泡好牛奶,送給嘴前;身子冷了,要衣服穿,哭一哭,就會有人拿衣服來,替自己穿好……拉屎拉尿了,感覺不舒服,哭一哭,也就會有人來處理——這種日子,多舒服啊?
「哭」,可說是「自衛」(求救)的最初方法、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而回報給大人的,只要「笑」就行了,有事沒事,就對大人們笑一笑,大人們就會開心得不得了;等到學會了叫「媽媽、爸爸」之時,有事沒事,叫幾聲「媽媽、爸爸」,還會使父母,樂得像傻瓜似的呢! 感覺一切付出、一切辛苦,也都值得了。
而當嬰兒長大了一些(四、五、六歲),「哭」往往就會‥「達不到所要的需求」,在還不怎麼會說話時,無法用言語「表達」,於是‥就會用「行動」,來表達自己需求,所謂「行動」,就是「鬧」——一哭二鬧,哭的沒效,就用鬧的,不管是「有理取鬧」,還是「無理取鬧」,鬧一鬧,往往就得能到需求。(看那些為了得到‥想買的玩具的小孩,賴在地上哭鬧,最後往往就能「得逞」。)
子女長越大,需求就越多,而父母的供給,往往就無法滿足子女的需求,子女要的,父母無法給,或是不想給,於是‥子女就會(就要)「向家庭以外」去求取——子女原來只需要「父母」就夠了,可是長大了,就需要「朋友」,家庭沒有朋友,於是‥就得向鄰居去求取朋友;長大了,需要更多的知識,父母無法提供更多的知識,所以‥就離開家裡去上學;長大了,需要異性朋友、需要配偶,父母無法提供,子女就只有向外求取。
子女長越大,需求就越多,同樣的,要回報父母的,也要更多;而父母對子女,所要求的「回報」(或是說「回饋」),也就更多——嬰兒只需要回報父母一笑,或是叫聲「媽媽」、叫聲「爸爸」,父母就心甘情願的做牛做馬;孩子上學了,父母得花一筆錢,於是‥就得要求子女「乖乖的聽話」、要求子女「好好讀書」、要求子女「考好成績」,來作為「回報」;父母的付出,一直要到子女工作了,乃至成家了,才算可以「告一段落」——
「付出」可是「比山高、比海深、比天大」!
所以‥父母就會要求子女「奉養、孝順」,以此為「回報」。
如此「供需」,往往因彼此「要求太多、太重」而「供不應求」,付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於是‥很多問題,就會產生——
人是「利己」為先的,於己有利,貪心則起;於己不利,瞋心則起。
* * * *
世間知見,不離‥我、異我、相在——
所謂「我」,就是「自我」,我不是你、不是他,不同於你,也不同於他。
所謂「異我」,即「異於我」(除了我之外的一切),亦即「我所」,「我所」便是「我所有」,說白話,就是「我的」‥我的不是我,但是為我所有。譬如‥名字不是我,但名字是我所有、是我的名字;人生世間不是我,但人生世間是我所有、是我的人生世間。
所謂「相在」,即是「我在我所有之中、我所有在我之中」,我、我所,互相依存、互相作用。譬如‥我住在房子裡、房子在我所有裡——我因房子而有得住、房子因我而有作用、有意義;我在人生世間裡、人生世間在我所有裡——
我因有人生世間,才得以成就我;人生世間,因有我,才有作用、有意義。
佛經中,所謂‥「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謂‥「有情世間、器世間」(眾生皆有情;眾生亦需依住於器世間‥眾生一切精神所需,來自於有情世間;一切物質所需,來自於器世間)——
即是「我」為了要證明‥「有『我』存在」,
所以必須‥「有別人、有眾生(萬物)、有壽命(時間)、有空間」——
若無別人、無眾生、無時間、無空間,豈知有我? 誰知有我?
(譬如‥為成就夫之名,就必須娶妻;為了成就父母之名,就必須生養子女。
是故‥為了成就「我」,就必須有人、有眾生、有時間、有空間‥
有「人生世間」。)
人生世間,除了「佛」說「無常、苦、空、非我」之外,一切宗教、哲學、理論、知見,皆說「有我」,或言「小我、大我」;或言「假我、真我、超我」;或言「梵我、神我」……總之,就是‥「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我」。
有「我」就有問題,「我」為了要證明‥「我的存在、我的功用、我的價值、我的意義」,就必須有「異我」;「異我」者,即「異於我」,異於我,就是「我所有」,也就是「我的」,什麼是「我的」? 我的身體、我的父母、我的兄弟姊妹、我的家、我的衣服、我的朋友、我的老師、我的同學;我的配偶、我的子女、我的孫子……我的姓名、我的地位、我的權利、我的財富……我的人生世間——
有「我『的』」,才能使「我」證明‥「我的存在、我的功用、我的價值、我的意義」——否則‥若無「我『的』」,則我活著,也就‥一無功用、一無價值、一無意義……活著,不知所云、不知所以;若失去「我『的』」,則憂悲惱苦,「我『的』」失去了,以為「我」也跟著失去了;殊不知‥「我『的』」不是「我」(身體不是我、父母不是我、子女不是我、財富不是我……),「我的」不過是我「的」,我「的」失去了,「我」還是「我」,「我」並沒有失去。
「夫妻」之所以有「夫妻之名」,是因為‥「有夫才有妻、有妻才有夫‥無妻便無夫之名、無夫便無妻之名」(若未娶,便無丈夫之名;若未嫁,便無妻子之名)。 「父母」之所以有「父母之名」;「子女」之所以有「子女之名」,是因為「有子女才有父母、有父母才有子女‥未生子女,則不為父母」。
父母子女,彼此過度「依賴」的結果,就會使「自我」模糊,以為‥「我必須有你,有你才有我;你必須有我,有我才有你」,因而,也就無法擺脫‥彼此共存的關係(相在)——其實‥「我沒有你,還是我;你沒有我,還是你;我是我,不因為有你、沒你,而有我;你是你,不因為有我、沒我,而有你」——
於是‥子女失去父母,則憂悲惱苦;父母失去子女,則憂悲惱苦。
世人不能認同「無我」,因為‥要是「無我」,就不能「享受」我的人生世間;要是「無我」,那麼「眼、耳、鼻、舌、身、意」,就不能受享「色、聲、香、味、觸、法」,不能受享世欲‥「財、色、名、食、睡」。
世人不能認同「無我」;而「有我」,就「有問題」,為了要證明有「我」,所以‥必須搞一大堆「我的」(異我),來證明「自我」,結果‥迷失於「相在」之中,以為‥「我是我的、我的是我」——
認不清「自我」的真面目,所以‥也是就無法‥「自由、自主、自立、自強」。
「我是我的、我的是我(相在)‥沒有我的,就沒有我;沒有我,就沒有我的」,迷醉、沉溺於這種‥「互相需要」(你需要我、我需要你)的現象之中,結果‥便是「我」被「我的」左右;「我的」被「我」操控!
男女因彼此互相需要,而成為男女朋友,久而久之,迷醉、沉溺於‥「愛與被愛」之中,結果‥彼此影響、互相左右——男的失去女的,痛不欲生;女的失去男的,苦不想活(沒有妳,我活不下去;沒有你,我會死),呵呵!真是‥「自欺欺人」啊!
父母以為「子女」是「我的」,所以‥「我的子女」,就像是「我的車子」,我可以操控我的車子、寶貝我的車子,不高興,我也還可以咒罵踢打我的車子、賣了我的車子,所以‥我也可以操控我的子女、寶貝我的子女,不高興,我也可以咒罵踢打我的子女、賣了我的子女。
子女因為個子小、因為能力弱,必須「依賴」父母,才得以生存、得以成長,但是‥父母也有「靠不住、不可靠」的時候……
很多「大人」,穿著大人的衣服、穿著大人的鞋子……一副大人的模樣,然而‥其內心的思想、行為,卻沒有同步長大,充其量,只不過是個「大孩子」(不是「小孩子」),甚而可謂為「巨嬰」也!
許多成年人,生理成熟,可是‥心理不成熟、心智不成熟——很多父母,都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之下結婚~生子,組成了一個「不成熟」的家庭,於是‥這個不成熟的家庭,就製造出,許許多多的問題,使家庭中的每個成員,都滿心‥怨恨忿怒、憂悲惱苦——這樣「不成熟」的父母,又養育出、教育出不成熟的「子女」;子女成年,還是一樣「心智不成熟」,又再結婚~生子,組成一個‥「不成熟的家庭」……如是一代一代的重演下去,可謂「惡性流傳」也!
父母是子女所「依靠、信賴」的對象,但是‥「心智不成熟」的父母,本身不成熟的行為(言語、態度、做為),便會造成「惱害」(苦惱與傷害)——
惱害自己,也惱害子女、惱害他人。
「父母」在子女幼小時的心目中,常常被「神化、理想化、完美化」,成為一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以便「可以保護我的安全、可以照顧我的生活、可以供給我的需求、可以免除我的恐懼、可以滿足我的好奇、可以解決我的問題……」
但是‥「心智不成熟、人格有缺陷、觀念有偏差」的父母,面對子女的成長,所產生的種種問題(需求越多,問題就越多),缺乏愛心、缺乏智慧、缺乏能力解決,便以「不成熟的方法」去處理——
什麼是「不成熟的方法」? 即是嬰幼兒時期,所用的方法‥哭、鬧、打、罵(暴力,因為嬰幼兒,常以哭、鬧、打、罵,而「解決」許多「自身」的問題),運用「大人」勝於小孩的權威(權勢、威力),去處理、解決孩子的問題——
當人使用權威時,受者是被壓迫的、是被強暴的、是被欺負的……是滿心怨恨的。
小孩在長大些時,便會發現‥自己的父母,並不是「理想的、完美的神」,在受到大人權威的壓迫、強暴、欺負之時,心裡雖然怨恨,但是為了「求生存‥保護自己」,就必須「順從」(乖乖的聽話),孩子必須學會壓抑、隱藏自己的情緒;承擔,並且忍受,來自於父母的打罵、責罰、暴力——然後‥必須「自欺欺人」地,說服自己、暗示自己、麻痹自己、催眠自己,將父母那些「不成熟的行為」,給予「合理化、合情化、正常化」,以保持、維護原本被「神化、理想化、完美化」的父母;相信,並且認同‥
「父母是愛我的!即使父母打我、罵我……強暴我、欺負我,也是愛我的——
(有話說‥『打是情、罵是愛』嘛!)
我不乖,所以‥父母才打我、罵我;父母打我、罵我,也是為了我好——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母打我、罵我,
是『恨鐵不成鋼』、是為了我好、是對的、是合理的、是合情的、是正常的。」
(就好像‥「抽煙、喝酒、嚼檳榔、吸毒、嫖妓、賭博、為非作歹、行兇幹壞;
殺生、竊盜、邪淫、妄語」之人,必須「自欺欺人、自我催眠」地,
將「抽煙、喝酒、嚼檳榔、吸毒、嫖妓、賭博、行兇幹壞、為非作歹;
殺生、竊盜、邪淫、妄語」給「合理化、合情化、合法化」一樣,
使自己「不認為‥這是不好的、這是不對的」,
然後,才能肆無忌憚的去「執行」,而問心無愧、行之不悔——
然後就「上癮」,迷醉其中、沉溺其中。)
「正常、合理、合情」之後,也就「合法」了,像是俗話所謂‥
「愛之深,責之切;打是情、罵是愛。」
「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
「省了棍子,壞了孩子。」
父母打罵子女,沒人會說,也沒人敢說‥這是不對的、不好的——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所以‥
父母打罵子女,打罵得「天經地義‥理所當理、情所當然、法所當然」。
既然認同‥「父母不尊重子女、打罵子女」是對的,則自己不尊重同學、打罵童同學,也是對的;在未來,自己身為父母之時,也跟著施展權威,而‥「合理、合情、合法」的不尊重子女、打罵子女、壓迫子女、強暴子女、欺負子女。
(基督徒必須「信主」,才能「得永生」,
為了「得永生」,所以必須要「信主」。
相信上帝是「全知全能」的;相信上帝是完美、理想的神;
相信上帝的作法,都是對的、都有其意旨——
這麼想,好讓自己成為「忠誠」的信徒。
於是‥〈耶和華〉上帝的所言、所行,
信徒就必須「自欺欺人地——認同、維護」,
把耶和華上帝,那些「粗暴的言行」(查查《舊約聖經》,就可以發現),
做出「合理、合情、合法」的解釋。
就如同‥世界上的任何一場「戰爭」,都有其「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樣,
一個個成了‥「為真理、為正義」而戰的「聖戰士」。)
子女在把父母‥「神化、理想化、完美化」,而自欺欺人地,認同父母那些‥「不成熟的行為」之後,雖然得到了「自我保護」的效果,但是‥同時卻也喪失了「自我」——以人為主(認神為主),而不以自為主——像「奴婢」一樣,缺乏‥「獨立自主、思考、判斷、選擇、負責」的能力,一切需要「聽命行事」,以免除自己做錯事,而被人打罵、責罰(照著主人的命令行事,做好了,是主人的功勞;做壞了,是主人的責任)——
奴者是自卑的、是自眨的;
奴者心態,沒有自信心、不能自我肯定的,若沒人指引,便不知所措、無所適從。
(基督徒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榮耀上帝」,而不是‥「榮耀自己」。)
阿文有話說‥
「大人總是叫孩子『乖乖的聽話』,卻從未教孩子『好好的說話』。
孩子『只要聽』,而『不要說』,就會懶得『思考』問題。
孩子『只會聽』,而『不會說』,就會喪失『思考』能力。」
「一旦缺乏思考能力,就缺乏『判斷』能力;
缺乏判斷能力,也就缺乏『選擇』能力——
不是自由、自主的選擇,其行為就‥心不甘、情不願、意不歡喜……
而『後果』,也就不會『自我負責』。」
所以說‥「要教孩子聽話,也要教孩子說話!」
一個人,若是‥「不敢上台說話、害怕上台說話」,這就表示‥自己是被「壓抑」的,因為‥過去,自己是個「有耳無喙」的小孩,在說出「主意」的時候,不受別人尊重,久而久之,也就不想說、不敢說——被人(自己,或是別人)壓抑,所以‥不敢去表達自己的意見。
「不敢上台」(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就只有作個「沉默的聽眾」;
「不用上台」,也就省了「思考」、省了「判斷」——只要聽命行事就好了。
心智不成熟、人格有缺陷、觀念有偏差的大人,便難以,乃至無法教育出‥
心智成熟、人格健全、觀念正確的子女。
現代的學生、子女,大多被教育成「奴者」(沒有王者、君子風範,只有微臣、小人心腸),缺乏獨立自主、自由思考、判斷、選擇的能力,也缺乏為選擇之後,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
奴者,簡而言之,就是那些,常常問別人‥「我該怎麼辦、我要怎麼做」的人。
什麼是‥「王者風範、君子風範」? 有智慧的理性、有慈悲的心行、有莊嚴的相貌、有廣闊的胸襟、有宏寬的器量、有純樸的氣質、有豁達的性情……
(好詞全用上,也就是了。)
奴者,在「自甘為奴」之後,便不知「自由自主、自立自強」,時常「妄自菲薄‥自貶、自卑、自輕」的結果,也就「自憐自艾、自怨自嘆」,一無「自信」,若缺乏別人的導引,久而久之,就「自暴自棄」地「自虐、自戕」,最後就「自殺」。
狗一直被人類豢養著,變得過度「依賴」人類,被人類丟棄之後,不會自己去「捕食」(也沒有地方捕食)、不會自己去覓食,也只有「流浪街頭」,變成「流浪狗」——被放逐的狗,下場都通常是死路一條。
人也是一樣,過度依賴別人——乖乖聽話、聽命行事久了,自己懶得思考、不會思考,要是被人「遺棄」之後,沒有人幫忙判斷、幫忙選擇,沒有人「指引」,自己也就會茫然失措、無所適從。譬如‥失去燈塔的船隻,只好‥「聽天由命——隨波逐流」。
人們會迷於「求神拜佛」、迷於「算命卜卦」、迷於「風水」,全是‥
「不知自主、不會自主、不能自主、不肯自主」時的「不成熟行為」——
自己不知道怎麼辦,只好求助於人、求助於神,問人、問神‥
「我該怎麼辦? 我要怎麼做?」
不知自主,而以人為主、以神為主,於是‥常常就會被騙‥失財、失身,甚至‥連「命」都失去了呢!
阿文有話說‥「自由自主即智者、自愛自重即仁者、自立自強即勇者。」
人生世間,本無「作者」,但因「迷執」故「有我」——
「我『是』我的人生世間的作者、『我』是我的人生世間的主人」——
「我的人生世間」的「主人」,不是「別人」,更不是「神」,而是「我」——
除了「我自己」,沒有任何人、沒有任何神、沒有任何佛菩薩,可以來「創造、改變、左右、操控」我的人生世間。
(同樣的,我也不能去「創造、改變、左右、操控」別人的人生世間。)
若是「以人為主、以神為主」,那是沒有認清「自我」;「自己愚痴——自甘為奴」,雖然是「聽命於人」,但是「選擇聽命於人」的人,還是「自己——選擇聽命於人」——其實‥還是「自主」。 (若自己——選擇不聽命於人,那麼‥沒人能夠強迫自己。)
之所以「以人為主、以神為主」,是因為自己缺乏「智慧、能力」‥缺乏思考能力、缺乏判斷力,所以「需要別人、需要神」,來替自己選擇、決定;也因為自己不能勇於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所以‥必須把「責任」,推給別人、推給鬼神、推給佛菩薩——有功勞,不敢自居,就說‥「這是別人、是鬼神、是佛菩薩,保佑我、救助我……」 做錯了,就推說‥「這是別人、是鬼神、是佛菩薩,教我這麼做的啊——這 可不是我的錯啊!」
人生世間,有我就有「業報」。
「業」是「行為」、「報」是「報應」。
佛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
此有業故彼有報、此無業故彼無報;此生業故彼生報、此滅業故彼滅報——
業報是「自作自受」——沒有人作我受、沒有我作人受、沒有神作人受。
不知「自主」,而以「人主、神主」的話,那麼——
為了想從別人那裡,得到「好處」,才需要去討好別人,用宴客、送花、送禮、送紅包、送高帽、賄賂……用種種方法、手段,去巴結、奉承別人。
為了想從鬼神、從佛菩薩那裡,得到「好處」,才需要去諂媚鬼神、諂媚佛菩薩,以為用三牲四禮祭拜、燒香、燒紙錢、誦經、持咒、禮拜……可以博得鬼神、博得佛菩薩歡欣,好能「垂愍」地‥消災解難、除凶化厄、賜福增壽、添丁納財。
就好像‥子女為了自己本身的生存、成長,必須以笑、以乖乖聽話、以好成績、以功成名就……來討好父母、博得父母歡欣一樣。
業報是自作自受‥善業善報、惡業惡報、不善不惡業則不善不惡報——
沒有他人、沒有鬼神、沒有佛菩薩,可以「主宰」我的業報、可以支配我的業報。
若是有求於鬼神、佛菩薩,而得善報,非鬼神、佛菩薩「靈驗」,而是自己先前有善業,故今善報現前。
若是有求於鬼神、佛菩薩,而獲惡報,非鬼神、佛菩薩「考驗」,而是自己先前有惡業,故今惡報現前。
要是以為‥有什麼人、什麼鬼神、什麼佛菩薩,可以主宰別人的業報、支配別人的業報‥予以「消災解難、除凶化厄、賜福增壽、添丁納財」的話,自己就會像‥不能自主的「奴婢」一樣,需要用盡方法,來「討好主人」——
像一條狗似的,為求得吃住,必須使勁的搖尾巴;
就沒看過‥那些草原上的獅子、老虎,跟人搖尾巴的,
因為‥草原上的獅子、老虎,無求於人也!
* * * *
阿文真是‥越說越遠了。
為什麼‥「不知自主」的「奴者」,會自貶、自卑、自輕呢?
因為‥在「神化、理想化、完美化」父母的同時,也使自己,變成一個‥「不好、不理想、不完美」的人(如果我也是神、我也很理想、很完美,我則無需神化父母、理想化父母、完美化父母了),在自欺欺人地,「認同」父母那些‥「粗暴的、不成熟的行為」是「對的」之時,便使自己那些「幼稚的行為」,成為「不對的行為、錯誤的行為」——父母打我、罵我是對的,我不乖、不聽話、不服從權威,是錯的。
人本是厭惡權威壓迫的!「叛逆」行為,是在反抗權威,由於「智能」不足,無法跟權威抗衡,只得順從權威,其實是‥「口服心不服」,滿心怨恨,心不甘、情不願的順從;後來只得「認同權威」,「說服自己」,並且「強迫自己」,去順從權威,以保護自己。
認同權威,便是「不認同叛逆」——「權威是對的、叛逆是錯的,我竟然會叛逆,我是錯的、我是可惡的……」於是‥自己竟然「討厭」起自己‥「我是錯的、我的可惡的、我是討厭的、我是差勁的」(我被打、被罵、被虐待,是「應該」的,在挨罵、挨打、受虐待的時候,變成一種‥「報復自己、懲罰自己」,或是‥「報復別人、懲罰別人」的行為,被打、被罵、被虐待之後,反而會有一種「報復時‥發洩情緒」的快感),於是‥不能「認同自己」的行為、不能「原諒自己」的行為——瞧不起自己、討厭自己,不能「肯定自我、自我肯定」——
對自己「沒信心」,而將信心,寄託在父母、在別人、在神、在佛菩薩那裡。
若人肯「省覺」的話‥叛逆行為,來自於權威壓迫,若無權威壓迫,則無需叛逆行為的抗爭——
「叛逆行為」,只是「病狀」,而「權威壓迫」,才是其「病因」——
病因不除,則病狀不癒。
叛逆行為,雖然幼稚,但是‥權威壓迫,也非成熟。
叛逆行為,是基於恨(恨權威);權威壓迫,也是基於恨(恨叛逆)——
以恨治恨,所以‥「彼此影響‥惡性循環;互相折磨‥兩敗俱傷。」
我並沒有錯,錯的,只是行為;我並不可惡,可惡的,只是行為;我並不討厭,討厭的,只是行為;我並不差勁,差勁的,只是行為——
我沒有錯、我不可惡、我不討厭、我不差勁,而是‥
「行為錯、行為可惡、行為討厭、行為差勁」啊!
常人道‥「對事不對人。」
可是‥「人」常為「事」給牽著鼻子走。
「人」何其無辜呀!做好事,就變成「好人」;做壞事,就變成「壞人」——
其實‥「人無好壞之分」,只是‥「事有好壞之別」罷了!
〈孔子〉偉大,不是「人」偉大,而是‥孔子的思想、言行偉大。
〈希特勒〉恐怖,不是「人」恐怖,而是希特勒的思想、言行恐怖。
孔子要是沒有那些思想、那些言行,那就跟常人沒什麼兩樣。
希特勒要是沒有那些思想、那些言行,那也跟常人沒什麼兩樣。
誰要實行〈孔子〉的思想、言行,誰就跟孔子一樣偉大。
誰要實行〈希特勒〉的思想、言行,誰就跟希特勒一樣恐怖。
是故,當認清「自我」‥業是我作、報是我受,而非業在作我、報在受我——
業有「意業、身業、口業」,是「我在想、我在做、我在說」,
而非「想我、做是我、說是我」——
「法在人想、事在人為、話在人說」,是「人在思想、人在做事、人在說話」——
善思、惡思;善事、惡事;善言、惡言——
是自我的選擇‥依自我意願而思、依自我意願而做、依自我意願而說。
是故‥當原諒、寬恕、包容、接受「人」,而面對、處理、解決「事」——
沒有人願意說錯話、沒有人願意做錯事——
惡言、惡行,只因為被別人壓迫、被別人強暴、被別人欺負之後,
被自己強迫、被自己催眠,而作出來的「不當言行」‥人無對錯,而是事有對錯。
要怨恨、責怪的是事,而不是怨恨、責怪人。
然而‥怨恨、責怪,無濟於事、無益於人,所以‥要解決的是事,而不是解決人。
阿文有偈道‥「且聽自言說、但觀己所做‥行者知省覺,苦厄不臨頭。」
若是覺得‥自己做人處事,老是不如意、不順利,那麼,就反省反省‥自己「怎麼說話、怎麼做事」,這麼說不好、不行,那就換一種說法;這麼做不好、不行,那就換一種作法。譬如‥就像穿衣服一樣,若覺得‥這套衣服「不好看、不喜歡」,那麼,很簡單,「換一套衣服」就是了;譬如‥走這條路不通,那就繞道而行,「換一條路」就是了。
如果發覺‥自己的人際關係不好,那麼,就「反省反省」自己一下,聽聽自己、看看自己‥是「怎麼說話、怎麼做事」的——
以後說話、做事,就「三思而言、三思而行」‥
「我說這話是對的嗎? 有必要說嗎? 說了,會傷人嗎?
我要做這件事對嗎? 有必要做嗎? 做了,會傷人嗎?」
同一句話的意思,可以用很多種方式去表達‥罵人也可以罵得很漂亮、罵得讓人心服口服的接受,而不使人生氣;同一件事,有很多種完成的方法,多動腦,就可以做得又順利、又快速、又有趣。
說話不傷人、做事不傷人‥自己也是人——不傷害別人,也就不會傷害自己;不傷害自己,也就不會傷害別人。
因業與果報,是彼此‥「共鳴~相應」的——
佛說‥「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
善業善報、惡業惡報‥
善思、善事、善言,則有善報相應;
惡思、惡事、惡言,則有惡報相應。
「因業果報」,是「自作自受」,必須「敢作敢當」——
若自己,深為「惡報」所苦,那麼‥不用求別人、不用求鬼神、不用求佛菩薩——而當求自己‥善思、善事、善言,則有善報相應。
這簡單得‥就像是「餓來吃飯困來眠」一樣!
肚子餓了,就得自己吃;精神困倦,就得自己睡——無人替得,未有‥我不吃飯,而人吃飯,使我肚子飽的;未有‥我不睡覺,而人睡覺,使我精神好的。
又餓又困,實在難受——
祈求別人、祈求鬼神、祈求佛菩薩;燒香、燒紙錢、唸經、持咒……
不能使自己不食而飽、不睡而安——
唯有自己去吃、自己去睡,才能化解自己的饑困。
至於‥現前所受的「惡報」,自己必須「要承認、要承擔」,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逃避、不用抱怨,而是靠自己去面對、去認清、去接受、去償還、去包容、去化解——譬如‥
有吃有喝,就會有屎有尿;有屎有屎,就知道是先前有吃有喝。
既有屎有尿,就當設法解決;若逃避、抱怨,無濟於事、無利於己——
憋屎憋尿,實在難受——
祈求別人、祈求鬼神、祈求佛菩薩;燒香、燒紙錢、唸經、持咒……
不能化解,自己的屎尿——
唯有自己,趕快找廁所,自己去拉屎拉尿,才能化解,自己的屎尿。
佛教人‥「身受、心不受。」
因為‥「我尚非我」,何況是「我的」? 「我的」更不是「我」。
「業報」只是「我的『業行與報應』」,而不是「我」;
我的身體,只是我的身體,而不是我——
身體病了,只是「身體病了」,而不是「心病了」,更不是「我病了」——
若是身體有病,心也跟著有病,我也跟著有病,那是「自欺自人」、是自己「愚痴」、是自己「迷執」、是自己「喜貪戀著」的結果。
「我尚非我」,我是「異陰相續」之我。
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明日之我,亦非今日之我——
「我」是「無常變易之我」,歲歲年年、日日夜夜、時時刻刻、分分秒秒……
在剎那剎那之中,生~住~異~滅~生~住~異~滅……生~老~病~死~生~老~病~死……只因‥「喜貪戀著」,而無始無終的遷流不止,因為「痴迷」,才有「我」、才有「業報」。
既已有「我」,則此「自我」,當是「唯我獨尊」的,當是「完美圓滿」的,否則‥就不是我。
阿文深思的結果‥
「自我,必需要有『自由的意願、自主的意志』;
必需要有『自愛的情操、自重的情欲』;
必需要有『自立的心態、自強的心理』。
否則‥缺乏自由、自主、自愛、自重、自立、自強,而以人為主、以神為主,
便會使自己,成為一個‥像哈巴狗、應聲蟲、馬屁精似的『奴婢』。」
人生世間,不過是為了要‥「實現自我、自我實現」,仔細的想、用心的看‥「我、異我、相在‥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有情世間、器世間」,一切「依我」而立,並非我依一切而立——
「我是我的人生世間的作者、我是我的人生世間的主角‥
縱使『我的』一切都失去,『我』還是『我』呀!」
(人人都是「唯我獨尊」、人人都是「完美圓滿的我」的。)
丈夫、妻子、父母、子女、朋友;車子、房子、財富、權位……都是只「我的」,而不是「我」——只因為「我」‥缺乏智慧、缺乏能力,對自己「認識不清」,才會以為自己「不完美、不圓滿」,所以需要「我的」來「彌補」缺憾。
若能了知‥「自我本是完美、圓滿」的,我便能夠自主,我便有高度的自尊,不需要利用(依靠)我的丈夫、我的妻子、我的父母、我的子女、我的朋友;我的車子、我的房子、我的財富、我的權位……來獲得安全感、獲得滿足、獲得希望、獲得尊嚴,那麼‥自我便能夠「自立、自強」,擺脫一切「我的」束縛,而使自我‥自由自在——無任何人、 無任何鬼神、無任何佛菩薩,可以左右這個‥自由自在的「我」。
簡而言之吧!
若我是「自由、自主、自愛、自重、自立、自強」的,我就不受別人、不受鬼神、不受佛菩薩「左右」,我充滿自信、自尊,我就充滿快樂!
我不需要別人的肯定、別人的讚美、別人的巴結、別人的奉承……我也一樣快樂;我不需要丈夫一定得當總經理、當董事長、賺很多錢……我也一樣快樂;我不需要孩子,一定要乖乖聽話、一定得順從我的意思、一定要考好成績、一定要上好學校……我也一樣快樂;我不需要有漂亮的衣服、閃耀的珠寶、豪華的房子、美味的食物……我也一樣快樂。
我能「自由、自主、自愛、自重、自立、自強」,則於人無所求‥對上,就不用卑恭屈膝的討好、巴結、奉承、賄賂,便活得有自尊、有自信;對下,就不用使權施威的壓迫,不必強暴別人、不必欺負別人、不必傷害別人。
原來‥我有所「需求」,是因為我覺得‥我有所「不足」;我覺得‥我有所不足,就會有所需求——若我能夠滿足,則無所需求也!
人因為口渴、饑餓,而有飲食的需求,而當人喝足、吃飽時,便不會需要吃的、喝的——饑寒起盜心,衣食缺乏,便會為了「私己利己」,而惱害別人;若人不感衣食無缺,則會願意,也樂意把衣食,分予缺乏衣食的人。(但人常是「貪得無厭、多多益善」的,所以‥越有錢越想有錢,而成為一個「吝嗇」之人。)
一個女人,要是擁有龐大的財富(的父親),那麼‥所選擇的男人,即使是「窮鬼蛋」,她也不會在乎的;自來為錢所苦的女人,那麼‥對於所要嫁的男人,其事業、財富、地位,便會成為考慮的首要條件。
原來‥父母因為小時候,沒能好好讀書……沒能達成某些心願,心裡有所缺憾,於是‥為了「實現理想」,便生養子女,「利用子女」,來完成自己的理想、彌補自己的遺憾、滿足自己的需求,把自己的意願,加諸於子女的身上,所以‥要子女好好用功讀書、考好成績、上才藝班、上好學校……能夠成功、能夠成就,以為這麼替子女設想、替子女選擇、替子女安排,「一切是都為了子女好」,其實‥這不過是在「左右、操控」子女,不過是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滿足自己的需求——結果‥父母給子女壓力,子女便反彈,也給父母壓力……
彼此影響‥惡性循環;互相折磨‥兩敗俱傷。
父母如果沒有‥「成熟的心智、完整的人格、正確的觀念‥獨立自主的心性」,那麼‥永遠也沒辦法教養出一個‥有「成熟的心智、完整的人格、正確的觀念‥獨立自主的心性」子女。如果父母,有「獨立自主的心性」,就照顧自己的需要、滿足自己的需求、承擔自己的責任、實現自己的快樂——而不是「利用子女」,來完成自己的理想、彌補自己的缺憾、滿足自己的需求、獲得自己的快樂——孩子不用乖乖聽話、不用把字寫得很漂亮、不把成績考得很好、不用把才藝學得很成就、不用把事業做得很成功——父母也可以擁有自己的快樂——
父母會尊重子女‥獨立自主的心性,尊重子女自己的選擇、尊重子女自己的決定。父母會讓子女,去「實現自我‥自我實現」,讓子女活出「自我」。
阿文有話說‥
「支持孩子的成長、尊重孩子的成就、讚賞孩子的成功、分享孩子的成果。」
這才是一個‥「成熟、完整」,而‥「獨立自主」的父母,所應該做的。
要知道‥人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其獨立的知情意識——人人都需要自由、需要尊重。
父母如果人格成熟、心理成熟、觀念正確,必當能夠尊重子女、給子女自由,讓子女發揮自我、成就自我、實現自我。
人人都是完整,而且獨立的個體,在自由意願、自主意志之下,人們是樂於與人分享、樂於與人合作的!
軍隊裡的士兵,「服從」命令,是一種「強迫性」服從,人人身不由己的、無可奈何的,拿著槍桿,去殺害‥其實跟自己不相干、不認識的敵人。
(但是‥「強迫性」服從,會使人因恐懼權威,為了「保護自己」,而自欺欺人的,把「權威」合理化、合情化、合法化、正常化,形成是一種「催眠狀態」,
而迷失「自主性」,輕易地,為權威者所「控制」、淪為權威者的「工具」——
自欺欺人地,以為自己打的是「聖戰」,把自己內心所瞋恨的對象,轉移於敵人,而殘酷無情的,殺害敵人。 屠殺千萬人的〈希特勒〉士兵、屠殺千萬中國人的「日本」士兵,無不是因「迷失自主性」,而「自迫服從」,於是就‥殺人不眨眼,而不覺得‥愧對良心——一旦 醒覺,必為自己先前的作為,痛哭流涕、懊悔不已。)
樂隊的成員,「服從」指揮,則是在「自由意願、自主意志」之下,「自願服從」,而非「自迫服從」,於是‥樂於「配合」別人,充分地發揮,自己的演奏樂器的技巧,以達成優美、成功的演奏會。
拿「太陽、月亮」做比喻吧! 太陽自己會發光,則樂於把自己光明,散發出去,予大地萬物分享;而月亮,其實是因為‥自己不會發亮,所以‥需要反映太陽的光,使自己發亮。
一個人,以為自己有所欠缺、不知「自足」,則會努力的、拚命的向外、向別人「求取」,用種種手段、種種方法,去誘惑別人、壓迫別人、強暴別人、欺負別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若知「自足」、能「自足」,則樂於與人共享、與人分享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
真是‥說也說不完啊!
* * * *
阿文有話說‥
「改變是自己改變,未有人能改變別人。
故只是設法『讓別人改變』,而不是設法『改變別人』。」
「不須要去怨恨別人,也不須要怨恨自己;
不須要去責怪別人,也不須要責怪自己——
怨恨與責怪,都無濟於事、無益於人。」
當體諒、寬恕,並且包容那些「權威者」(父母、師長、上司……)的無知,雖然‥他們以權威,惱害於人,而其自身,便是個權威的受害者。因為‥過去,教導他的人,是個心智不成熟、人格有缺陷、觀念有偏差的人,所以‥使他「學成」了一個心智不成熟、人格有缺陷、觀念有偏差的人——
但能「自省」,認清何為「自我」,當自己能夠‥「自立自強、自由自主、自愛自重」之時,則「權威」不能誘惑我、壓迫我、強暴我、欺負我;而我,亦將不會以權威,去誘惑別人、壓迫別人、強暴別人、欺負別人。
人人要是都能夠‥「自我實現、實現自我」,則人與人之間,就會自重,而且重人‥互相尊重——不能與人「共享」之時,也樂於「分享」別人的快樂。
(「共享」,譬如與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做彼此感興趣的事,共享同樣的快樂;而「分享」,則是指‥對方雖然與我志不同、道不合,但我亦尊重其成功、讚賞其成就,並且‥分享他的快樂——子女雖非成就父母的理想,但父母也能尊重子女個人的成功、讚賞子女個人的成就,並且‥分享子女的成果。)
能夠「自我實現、實現自我‥認清自我」之時,則「我的」,也只是「我的」
——擁有之時,我可以享受、我可以歡喜、我可以珍惜。
但是‥我不會執迷、不會貪戀(因為我知道‥我、我的,皆是無常變異法);
我的失去了,我還是我,我不會因為失去我的,而為之憂悲惱苦……
阿文道‥「自由自主即智者、自愛自重即仁者、自立自強即勇者。」
若不知、不會、不能‥「自由、自主」,便是個「愚昧無知」的人,自己愚昧,如何教人有智慧? 而自己不想聰明、不想學習,又有誰能教自己聰明呢?
若不知、不會、不能‥「自愛、自重」,便是個「麻木無情」的人,不會善待自己,又如何會去善待別人? 而自己對自己不好、自討苦吃、虐待自己,別人想要對自己好,也難啊!
若不知、不會、不能‥「自立、自強」,便是個「懦弱無能」的人,自己都站不住,又能讓誰依靠、能讓誰信賴呢? 而自己都站不起來、不想站起來,又有誰能扶得起自己呢?
佛謂‥「天上天下——唯我獨尊!」
阿文想來‥
〔是的!「唯我獨尊」!
人人都是‥「唯我獨尊」——我是獨特、尊貴的!
若我「不自尊」,還有誰會「尊重我」?
若我「不自尊」,我就不會去「尊重人」。
若我「不自尊」,我便需要用權威去壓迫別人——
以展現、彰顯、滿足我所缺乏的尊嚴。
若我「不自尊」,我就會‥
自卑、自貶、自輕、自憐、自艾、自怨、自嘆;
自暴、自棄、自虐、自毀、自戕——自殺。
若我「不自尊」,則我就不快樂;我不快樂,就會使別人不快樂。〕
(阿文有話說‥「自卑者,以自棄為過程~以自殺為終結。」
前面一連串的‥「自X」,便是「自卑」到「自殺」的過程。)
* * * *
看淑慧的來信,發覺‥淑慧其實也是個‥很有「思想」的人!
淑慧不是「想多了」,而是「想少了——少想了」;有時,只想到「負面」的,而少想了「正面的」,然後,一直「鑽牛角尖」。
牛角尖,怎麼鑽也鑽不出去——回頭便是出路了。 阿文說‥
「想,是要把它『想透了、想開了』,而不是『想糟了、想亂了』。」
不管自己怎麼想、想了什麼,任何一種想法,都還只是「參考資料」,當「尊重」,並且「容許」自己(或是別人),有各種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意見,而想過之後,便要「判斷」、便要「選擇」、便要「決定」;這「判斷、選擇、決定」,是要「自己來」的,不能假手於人、假手於鬼神、假手於佛菩薩——
「不好的、不善的、無利的、無益的」,就丟掉吧!
而選擇「好的、善的、有利的、有益的」,然後去「執行」。
也許會想錯、做錯,但是‥這並不需要抱怨、不需要責怪——
阿文有話說‥
「需要負責,而非自責;需要尊重,就當自重。」
「人生世間,會有許許多多的『逆境』(苦難、挫折)——
這些逆境,雖非『必要』(不用去求取),但總是『難免』的!
然而‥不用避免逆境,因為‥逆境,也是一種『難得的經驗』啊!
˙順境令人成長、逆境使人茁壯——
不用避免苦難,只願自己‥更有力量!」
想錯了、做錯了,反省,並且改正,這就是了!
就算跌倒了——爬起來,就是了!
阿文
(85)1996.11.19.二 10:10:02
阿文有話說‥
「其實『死亡』並不可怕,『不知道怎麼生活』才可怕。」
「自殺是『勇氣可嘉——行為可笑』的事情;
自殺有勇氣,但是,『活下去』,才更有勇氣呢!」
阿文的「英文」,實在不行,查字典,實在翻不出個所以然,所以‥
淑慧的英文好,以後要寫英文的話,還請順便「翻譯」一下吧!謝啦!
還是請淑慧,此將信件,影印一份,給麗玉吧!
※阿文校註
淑慧來信中的英文翻譯,是阿文後來問人,給補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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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7.25.二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柯淑慧_003。1996.11.11.一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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