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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7 09:37:24| 人氣4,5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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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閱讀:吳若權《每一次出發,都在找回自己》

 

小雪閱讀:吳若權《每一次出發,都在找回自己》
書名
:《每一次出發,都在找回自己》

作者:吳若權
政大企管系畢業,曾任職IBM、HP、Microsoft等知名企業。1995年,以藝文小說《愛一次也好》踏入文壇,清新動人的文字風格廣受讀者歡迎。喜歡聽故事與說故事的他,而後更將題材擴大至兩性、勵志、企管等各種類型,與讀者分享他獨特的生命經歷與生活體悟。他的作品曾榮獲中興文藝獎,也連續多年獲得金石堂暢銷男作家前十名。除了「暢銷作家」的身分之外,他近年更跨足主持人與演說家,為無數人帶來激勵與療癒的力量。
《每一次出發,都在找回自己》是吳若權的第102號作品,獻給等待一場旅行的你,也獻給在這場旅行中,你即將遇見的自己。

內容介紹:
啟程,只為了遇見那個願意改變的自己,
每一段旅行,都是心的修行!
吳若權以二十年時光寫就的蛻變之書,
每一次感動,都成為美麗的頓悟;每一步晃蕩,都成為回到內心的歸途……

當往外跨出一步,就走向內心一里,
從脆弱到勇敢,從寂寞到祝福,
在地球上每個轉彎的路口,遇見心靈宇宙中願意改變的自己……
20年前,第一次來到巴黎,彷彿一場華麗的冒險,在這裡一夜成長。
20年後,他終於又一次回到了這個令人魂牽夢縈的城市。
一樣的咖啡店,一樣的噴水池,一樣的巴黎人,一樣的浪漫,
而不一樣的,卻是他自己那顆經歷20年時光洗練的心。
曾經以為瀟灑是漫無目的地說走就走,如今才明白那該是做好準備,以無憾的心情往返。
曾經以為獨自一個人才能自由自在,如今卻懂得從另一個人眼中看見自己真實的面貌。
曾經害怕辜負眾人的期待,如今才了解最不該辜負的人,原來是自己。
曾經想要去到每一個遠方,如今才發現眼前這顆寧靜澄明的心,就能映照最美麗的風景。

每一個曾經,都彌足珍貴。
每一段過去,只為了讓自己變得更成熟。
那些放不下的,如今已成過眼雲煙;那些失落遺憾的,終將化作最珍貴的祝福。
他終於發覺,這場旅行的目的地,從來就不在地圖上的任何一個地方,而是在他自己的心裡……
在這一場等了二十年的旅程中,吳若權將流浪的步伐,踏成了一條回歸內心的秘徑。這不只是一場身體的旅行,更是一場心靈的修行。在出發與抵達之間,只要多一點勇氣。在離開與回歸之間,只要多一點溫柔。而我們走到最遙遠的地方,其實只是為了走到自己心裡,當我們帶著期盼出走,只為了帶著無限的祝福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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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遇見願意改變的自己
中秋節那天,我去電台做現場節目,在大廳遇見久違的她,我多年前在友台工作時的台長。
這是非常奇妙的緣分,因為幾分鐘前,我在地下室停車的時候,正惦念著好久不見的她,很想要當面跟她說謝謝。是她當年的賞識,給我獨挑大樑主持晨間廣播節目,我才有機會在這個領域工作將近二十年。

她離開那家電台,連續昇任幾份更高的職務,後來返璞歸真去台東,專職從事公益活動。闊別多年的我們,在月圓人圓的日子重逢,親切地擁抱問候之後,我仔細看到她的改變——徹底地放下女強人的架式;回復到最真實純淨的自己。

每當有機會遇見久別重逢的朋友,我都很細心地觀察他們的改變。我發覺:改變自己,很不容易。年齡愈大;改變愈難。還在權位之上或坐擁錢味之中時,太多的習氣,都因為身段放不下,當權位與錢味盡失,太多的顧慮,又因為面子放不下。所謂的「洗盡鉛華」,不是拋棄美麗化妝的技術而已,還要拿掉巧言令色的自我包裝、放下驕奢矯情的自我意識。能夠毫無戀棧地,重拾自己最初的純真,接受人生和自己都不完美的事實,是何等的心安啊!
送她搭電梯到樓下,揮手道別。感動於老友的改變之際,我在電梯鏡面投射的容顏中自問:「為了得到更好的自己,你隨時都願意做出改變嗎?」那意味著,願意放下很多的執念,接納所有的發生。

◎出走,就是回來;遊子,亦是歸人;異鄉,即是故鄉
什麼機緣,可以遇見願意改變的自己?有時候,我們因為映照一面鏡子;有時候,我們因為重逢一位老友;有時候,我們因為一段旅行。
而你,多久沒有出去走走了?
無論答案是半年、一年、五年、十年或更久;接下來的問題是:是什麼困住自已?家人、愛情、工作、經濟……或只是貪婪的享受現在的擁有,讓你遲遲不願意放手。
但是,即使行動上可以的遊走,未必換到心靈的自由。幾年前,我曾經有榮幸與法鼓山聖嚴師父對談,寫成《甘露與淨瓶的對話》,席間聖嚴師父與我分享他閉關的體驗:在那段身形固守在方寸斗室之中的日子裡,心靈卻擁有無限的自由,天寬地闊到可以抵達沒有煩惱的彼岸。

而我畢竟還是個凡人,沒有真正長期閉關的經驗。在家修行;細品人生。宇宙再大,都可以是方寸之間的斗室;胸臆再小,也可以是無遠弗屆的天涯。
初夏,我終於放下許多牽掛,風塵僕僕前往巴黎。在別人眼中,或許只是一段旅程,對我而言,卻彷彿是前世未了的夙願。這是醞釀已久的計畫,也是飛往心靈的航程。我急著要看看這個城市風貌的改變;卻又暗自期待她有固守的堅持。直到搭上返程的班機飛回台北,才慢慢醒悟:這個久違的城市,也用了二十年的風華,投映我自己想法的改變,以及對良善的堅持。

巴黎,一直是我心靈的故鄉。英倫才子艾倫.狄波頓在《旅行的藝術》書中提到:「異國風情讓我們著迷之處,或許就是我們在家鄉渴望而得不到的東西。」玄妙的是:每一個急於出走的遊子,告別鄉親父母之際的說詞都是:「我這趟出去,是要尋找自己!」
從這裡、到那裡;自己,在哪裡?
異國風情讓我們著迷之處,或許真的是我們在家鄉渴望而得不到的東西;但有沒有另一個可能:旅行,是讓我們印證那些曾經的渴望,並非真正想要抵達的目的,我們只是需要一個過程,在旅途轉彎的地方,遇見願意改變的自己。
出走,就是回來;遊子,亦是歸人;異鄉,即是故鄉。當我再度揹起行囊,猶如看見當年那個離家的少年,我每往外跨出一步,就走向內心一里。在地球上每個轉彎的路口,遇見心靈宇宙中不同的自己。

◎旅行,是透過外界經歷的修行;修行,是心靈深處內在的旅行
我若在旅途中每一步的進展,可以活出更好的人生,所謂的「更好」,並不是因為我更有錢、更富足,而是因為我虔敬地願意為愛而改變自己,包括徹底地臣服與完全地接納,這個世界與自己所有的不完美!對事事都要追求完美的我而言,也是一種改變。日積月累的習性改變;終於鍛鍊成猶如彩蝶出蛹的心靈蛻變,正是這樣的虔敬與願意,讓我倘佯宇宙的大愛之中,感受自在、而且自由。

巴黎十二天;回望二十年。我終於了解:每一顆渴望漂泊的心,都有一生期盼靠岸的靈魂。然而,不停地向外出走,頂多只能追求心智的成長;要學著往內在邁進,才會真正獲得心靈的成熟。
每一次遇見願意改變的自己,每一次Before & After的發現,都是生命的驚喜。從成長到成熟,人生若非不斷地旅行,就是不停地修行。旅行,是透過外界經歷的修行;修行,是心靈深處內在的旅行。
這不是我發明的繞口令,而是我在巴黎十二天的領悟。十二天的領悟,卻是我等著要回到巴黎期間,用二十年時光裡的脆弱與堅強換來的。然後,我領悟了人生的真理:心智(mine)與心靈(spirit)彼此精進的雙向道——往返、進出,其實都同時在交錯進行。

《每一次出發,都在找回自己》,是我出版的第102號作品,獻給願意在人生旅途中改變的你。這不是一本應該被歸納在旅行類別架上的書,但我分享的心得確實是因為旅行而發現自己的過程。或許你會在部分篇章看到風景、名勝、美食、購物、交通、住宿等資訊;但我更期待的是:在文字、照片或留白之間,你讀到我精心架構出隱形的心靈地圖;在我赤裸裸地講述自己人生挫折、悲傷、困頓、勇氣、希望、祝福等不同站牌或指標的時候,你將看到專屬於你自己的路途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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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你的心,是我最想流浪的天涯
 三十歲那年,我已經自助旅行過三十幾個國家。那時的我,對於「舊地重遊」這四個字,並無概念,有時甚至覺得不可思議:同樣的地方,為什麼要去玩兩次?
 青春甚短、世界浩大,我在忙碌的上班族生涯中,急於擠出短短的假期,探索更多的新事物,並不會想要把任何時間,花在過去曾經去過的地方。
 當時的我,還有一個過去不覺得、但現在想來很可笑的人生盲點──我不喜歡重複,而且極端厭倦重複。在工作上,我特別喜歡挑戰新的、沒嘗試過的、特別有難度的項目。能夠把我留在一個職務時間比較久的主管,都很了解我的強項和弱點。強項是創意;弱點是重複。所以他們總會讓我避開性質重複的專案,結束一個大型計畫後,立刻請我啟動另一個難度更高的挑戰。
 
即使後來我已經成為資深的行銷部門主管,我更深深知道,就算長江後浪推前浪,我或許不會戰死在沙灘上,但我很容易擱淺於例行性的重複事務中。
 如果你有機會參考我的工作履歷(詳情請參閱《其實,我這麼努力──吳若權的精采履歷》天下文化出版),就可以發現:早期的我,是個對「不厭其煩」舉手投降的人。
 我在電腦資訊界服務,歷練過IBM、HP、Microsoft,從大型主機、電腦工作站、個人PC,到Windows平台以及應用軟體,我不肯讓自己受困於相同的範疇、與類似的領域。如果,工作本身會讓我因為熟悉而勝任,很快就會感到煩膩。當我厭倦了同質性太高的工作,儘管它提供再好的職位、再多的薪水,都會被放棄。所以我甚至還曾經因此離開熟悉多年的科技行業,投入唱片業,受教於吳楚楚先生、彭國華先生的門下,參與過幾張唱片的幕後製作、也寫過上百首歌詞。
 
往心中更深處走去,以發現更原來的自己
 我在職場中屬於「上班族生涯」的最後一擊,是Microsoft Windows和Office的中文化開發、以及行銷。從無中生有的樂趣、但只剩下版本更新的無趣,我對工作的熱情,也逐漸奄奄一息。只好透過創業,展開工作的全新旅途。
 三十三歲辭職,自行創業之後,必須獨自負責顧問公司整個團隊的成敗,我才漸漸懂得:世界上最大的挑戰,並不是全新的事物,而是如何在例常的、重複的工作中,發現新的樂趣、以及創造更大的熱情。
其實第一次有這樣的體驗,是我在UFO飛碟唱片,撰寫以搖滾風格為特色的「東方快車合唱團」新專輯〈將你的靈魂接在我的線路上〉宣傳文案、以及新聞稿。在我埋頭俯案構思創意,瞬間靈感泉湧,寫出「你被聲音『電』過嗎?」報紙全版廣告主標題,得到總經理彭國華先生的讚賞後,我突然轉身問自己:「這跟我在科技業寫電腦廣告文案,有什麼差別嗎?」
 其實,若換掉品牌、產品、消費利益等名詞,所有行銷的概念及原理,都是一樣的。那真是當頭棒喝的一刻,我開始懂得學習著墨於例行性的創新。盡一切努力,讓自己能夠暫時安於重複性的工作,勉勵自己每次把重複性的工作,做到比上次還好。對我來說,這已經是像是修行了。
 
這個體驗,像一顆種子,植栽於我的心中,以至於後來,逐日發芽茁壯,啟發了我對愛情與人生的體悟。與其說我們都在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重複中,創造更新、更多的自己;不如說,我們是藉由克服重複的繁瑣,往心中更深處走去,以發現更多原來的自己。
 
若不是如此,難道要在愛情的路上,不斷變換新的伴侶?若不是如此,難道要在職場的領域,不斷變換新的工作?若不是如此,難道要在人生的旅途,不斷變換新的性格?
 於是,後來的我,持續做超過二十年的企管顧問,連續主持十八年的廣播節目,出版超過一百零二本書,甚至有自信已經做好準備,可以有能力去愛一個人,以共度下半生。
 當我終於明白,透過旅遊去經歷新的風景,確實可以拓展眼界、刺激新的想法,而更多的眼界、更新的想法,都是為了回來看見更真實的自己時,「舊地重遊」就有完全不同的意義。
 
最遠的天涯,永遠在最近的心裡
 我在而立之年前,第一次造訪巴黎,愛上他的浪漫,有著前世今生的熟悉感,戀戀難捨,不肯離開。搭上返程的飛機,我流淚發誓要再回來。每隔一短時間,我就會想盡辦法前往巴黎;甚至,有一次,我衝動地想要,就此定居下。
 幾個月後,我再度重返巴黎,才看到地面的狗屎,聞到地鐵的異味。然而,我沒有因此而退卻或嫌惡。愛上巴黎,這個經驗教會我接納對方的一切。
 
他的美、他的醜;他的好、他的壞;他的勇敢、他的脆弱;他的慷慨、他的自私。啊,每次回到巴黎,我總能發現更成熟的自己。
你的心,是我最想浪跡的天涯。那麼遠,又那麼近。而我不斷地流浪在你的懷裡,才發現:最遠的天涯,永遠在最近的心裡。我以為它已經成為過去,其實從未真正抵達。我以為對自己,已經了解透徹;其實還有很多潛力,尚待開發。我以為我早已摸清你的底細,其實你還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神秘。
 
原來,最渴望靠岸的心,隱藏在最習慣漂泊的靈魂裡。暌違多年以後,再度回到巴黎。矗立在雲端的鐵塔、浮在過去歷史與現代人海中的羅浮宮、位於龐畢度(Centre Georges Pompidou)旁邊造型各領風騷的史特拉汶斯基(Igor Stravinsky)噴水池.……他們不但完好如初甚至煥然一新,我走過每個角落,在心中一一探詢:「我回來了,這些年來,你們好嗎?」接著就有另一個聲音,迴盪在我的胸懷:「你終於回來了,這些年來,你好嗎?」
我本來以為,重回巴黎,是為了探望當年的自己;沒想到他早就已經如影隨形地跟從在我的靈魂裡,只差我一路急著往前走,忘了回頭看見他。直到此刻,終於重逢。
別來無恙。彼此均安。歲月的光景、記憶的風霜,在此刻化為沉默卻深情的擁抱。所有的等待與守候,彷彿都只是錯覺。因為,我們不曾真正分開。

 

最美的斷橋
對於感情,我曾經是有極度潔癖的人。

只要閱讀過我的幾本作品的讀友,應該對我始終如一堅持「分手後不必做朋友」的理論非常熟悉。即使未必人人同意,但都理解我的邏輯──朋友那麼多;不缺這一個。何必硬要把前任情人當作好朋友,這樣對雙方的現任情人不公平,難免多少都有「藕斷絲連」的情愫,四個人都會有困擾。
 
但是,據我所知,能夠像我斷得乾乾淨淨的人,並不多見。除非,當初分手時鬧到反目成仇,那就另當別論。大多數的人,如果是理性和平分手,比較同意的模式,是把前任情人當作家人或朋友。
我對「堅持不與前任情人有拖泥帶水關係」的立場,顯然很決絕,不容有灰色地帶。在《最深愛的,最寂寞》(皇冠出版)這部作品中,第一篇文章分享的觀念就是:「最深情的無情」,內文提到:「不和前任情人有任何聯繫,是為了將彼此的印象留在當時最美好的一刻。

在分手當下給對方的祝福,足以美化歲月的痕跡,後來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都無須再被提起。原來,愛情中可以最不食人間煙火的,其實是已經分手的關係。那些封存的記憶,是無瑕的美麗。分手後不再聯絡,並非表面上那般無情,而是只有當事人才會懂得的深情。」

對前任深惡痛絕,老死不相往來
這樣的黑白分明,果然也引起兩極的討論。有些女性朋友,深受男友與他的前女友糾纏不清的關係所苦,對我的主張大為支持,舉雙手贊成。也有另一些朋友,覺得不以為然。他們總覺得就是家人般的關係,但和前任情人互動頻繁的結果,能明哲保身的也不多,除非現任伴侶要有超凡的雅量與信任,才能避免風波。
 
即使我有自己的堅持與主張,但絕對能夠理解或想像別人跟我不一樣的處理方式。當年還不懂事的我,經歷過幾段不同的感情,都曾為了對方與前任的互動過於密切,或對方刻意隱瞞,被我解讀為「做賊心虛」,而引起摩擦與衝突,甚至因此深深傷害彼此的關係之後,我更加謹慎小心。
 
事隔多年回想起來,我總是在和一個不是真正存在的第三者爭風吃醋,暴露內在欠缺安全感。即使,最壞的狀況是他們互動頻繁,因此而破鏡重圓,我也應該學著祝福感恩。當下的防不勝防,無法接納對方和前任聯繫,反而讓自己沒有自信的部分,成為這段感情的障礙。
 
我可以堅持自己不與前任來往,卻不能相對地要求對方,一定也要做到。除非,我碰到的對象,是對前任深惡痛絕,老死不相往來,彼此就可以高枕無憂地享受現在的關係。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也未必。
有一句話說:「從他對待前任的態度,可以看出他以後如何對待你!」其實我未必完全同意,但他若是對前任深惡痛絕,老死不相往來,我還是會猜想,他多半心中留有很大的創傷。或許我可以避開和對方前任競爭的麻煩,卻可能受困於他尚未痊癒的傷痕中,雙方都痛苦。
有位男性朋友還有過一次很特別的經驗,他交往的對象是一個男友曾為她自殺身亡的女生,這段關係裡所謂的「前任」,根本已經不存在人間了,卻陰魂不散般地始終糾纏著。

分手後會不會繼續聯絡的變數很多
你和你的前任,還有聯絡嗎?你們彼此還牽掛著嗎?雙方還會復合嗎?這段已經變成像家人的關係,該如何維持、拿捏,才不會影響到你和現任的關係呢?
看過數百對戀侶的感情發展,我知道分手後會不會繼續聯絡的變數很多,而且因人而異,沒有標準答案!有人恰如其分地,和前任維持簡單的關係;有人捨不得,把前任當知己;有人越過界線,不時暗通款曲。跟他目前的感情狀態好不好,並沒有絕對關係。
 
曾經濃烈的愛戀,當感情走到盡頭,這段關係究竟該如何了斷?以何種形式了斷,才是最美的呢?
位於南法亞維儂(Avignon)市區邊緣的斷橋,或許提供了一個很心靈的解答。這座聖貝內澤橋(Pont Saint-Bnezet),又名亞維儂橋(Pont d'Avignon),是一座著名的中世紀橋樑,因為一首兒歌〈在亞維儂橋〉("Sur le pont d'Avignon")而遠近馳名 。
 
據說,最初是由一位天使託付牧童聖貝內澤,修建一座跨越隆河(Rhone)的橋樑。剛開始沒人相信,直到他奇蹟般地移動巨大石塊,證明有神力相助,才得到有錢人的贊助,從一一七一年到一一八五年修建完成。原來的長度為約九百公尺,但因為經常遭受洪水沖毀,多次倒塌、又重建。一六六八年大洪水,這座橋的大部分被破壞而棄用此後它被廢棄,最初有二十二個橋拱,如今只有四座保存下來。
十八世紀,為祈福而在橋上,建一座小教堂。後來,聖貝內澤過世後,遺體被葬在這座教堂裡。

「斷橋」,最美的是「斷」,不是「橋」
如今來自世界各地的觀光客,絡繹不絕地來到亞維儂,沿著哥德式宮殿建築的教皇宮(Palais des Papes)、市政府、歌劇院、聖母院(Cathedrale Notre Dame des Doms),必然來到聖貝內澤斷橋。
我迎著清晨的陽光與輕風,步上斷橋的階梯,有很深刻的體認:所謂的「斷橋」,最美的是「斷」,不是「橋」。有故事的殘缺,增加了不完美的傳奇性,即使功成身退,還是值得紀念。逝去的愛,大概也是如此啊。
感情的了斷,未必轟轟烈烈、未必一刀兩斷、未必老死不相往來……我開始學會包容不同形式的了斷。甚至,即使藕斷絲連,也可以算是漸進式的一種了斷。因為,它總有「春蠶到死絲方盡」的一天。
 
我繼續堅持自己對感情的潔癖的同時,開始懂得體諒那些一時之間「拿不起,放不下」的人。即使,是正在和我熱戀中的對象,被我發現他有這樣和前任斷得不夠清楚的苦衷,我也會試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為了繼續愛著對方的前提下接受,以憑弔斷橋的美感,學習寬容地看待所有殘缺遺留的情感。

時間與靈魂的對望
我很喜歡攝影。大學時還參加攝影社,跟著指導老師上山下海去拍照;但我沒有想到,後來的人生裡,在很多場合、有很多機會,我是要被拍照。
主動攝影、和被拍照,我當然比較喜歡前者,但後者是由不得自己。而且,愈抗拒的結果,愈慘。這一路走來,慢慢地摸索,我終於適應必須被拍照這件事情。而更好、或更糟的是,我學習去接受被拍得很醜的時候。
尤其,開始長期寫作及出版之後,基於封面、封底或折口編排的需求,承蒙出版社厚愛,總是約聘很專業的攝影師跟我配合,希望拍出很有特色的照片。
 
令我印象深刻,而且合作過數十本書的攝影師,還是留學美國取得攝影碩士學位的高手。他有著別的攝影師無法望其項背的專長,總是可以拍出內心深處的我,每次他透過攝影機按下快門的剎那,我能明顯感受彼此的靈魂對望。而且,很準確地,就在那千分之一秒的當下。沒有快半秒、也不會慢半秒。
 
這種靈魂對望的體驗,完全超乎性別與情愛,而是在那一秒,我看到你的專注、你捕捉到我的靈魂,你無須探測,我不必抗拒,全然地信任與交付。
最近這幾年合作攝影的,是一對既專業、又貼心,很溫馨的夫妻檔。老公負責拍照、老婆幫忙打點,從身體與四肢擺放的姿勢、臉的角度、服裝的縐摺……都面面俱到。而且這位太太顯然很懂得肢體的肌肉與用力,三言兩語提醒我在哪個部位使力,就能修正姿勢,讓照片中的我看起來更挺拔。
 
透過肢體的調整,呈現內心的狀態,這是另一種靈魂的對望。雖然它的過程好像比較機械,但其實還是很心靈的層面。因為,若非這樣的程序,我永遠不會發現:「背脊第幾塊骨頭用力,臉部表情看起來就會有自信!」的道理。

  
身體愈來愈老去,靈魂依舊年輕
這次在巴黎幫我拍照的好友N,是個多才多藝的人。
精通美食烹飪、美術設計和人像攝影,對藝術、文學、哲學、電影、音樂等,多所涉獵。旅行中,絕大多數都在戶外拍照,整個巴黎都是最天然的攝影棚,但比室內的光影複雜很多。兩個已近中年的男人,一邊旅行、一邊工作,偶爾各拿手中的相機互拍,是認真與頑皮的靈魂對望。我不只一次拍著他的背影,卻彷彿可以穿透對方的靈魂般,看到內心的表情。
除了在攝影棚中的體驗,我曾經在與朋友的相處中,意外地感應很近距離的靈魂對望。有一次留宿於好友家裡,睡前他跟我聊了很多心事,大約凌晨五點多,我們居然同時醒來,而且在黑暗中四目交接。那一瞬間,心頭湧上的是深厚的友誼,彼此懂得對方的那份體己。
 
當我們身體愈來愈老去的時候,或許還能因為靈魂依舊年輕而慶幸。但傳統的相機未必可以做出最生動的表達,近年來不斷推陳出新的修圖軟體,倒是對此勝任愉快。
拜先進相機與軟體合作無間之賜,愈來愈多熟女,無忌於眼角的皺紋,勇於拿起手機自拍,按下快門的瞬間,和自己靈魂對望的那一刻,因為知道皮膚會被修飾得比打肉毒桿菌更為緊實,而感到無比自信。她並不知道:其實靈魂並不在意這些──無論你的皮膚有沒有皺紋,靈魂都還是很愛你。
 
堅毅而溫柔的神情,是皺紋的另一種魅力
好友的姊姊,是位賢妻良母,婚後為夫家與婆家都付出甚多心力。因為過度操勞,眼角平添許多風霜。每當家族聚會,大家要一起拍照時,這位姊姊都刻意躲開,不肯合影。直到她的小孩,到國外攻讀碩士學位,說很想念媽媽,她才願意拍照,傳給兒子看。
 
這是一個偉大母親的犧牲與成全,也是天下子女都會感動的畫面。臉上的皺紋,是最可貴可敬的真實與美好。
皺紋,是臉上的風霜,也是認真的痕跡。有一天,我們都會老去,而靈魂總是不朽。在彼此對望的那一刻,但願所有的記憶都能依舊溫柔。
我停留在巴黎期間,躬逢其盛地「巧遇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在她的堅毅而溫柔的神情中,我看到皺紋的另一種魅力。
 
呵,原諒我被台灣媒體下標題的方式影響至深,但以上說法並非空穴來風。我,確實是在巴黎的香榭里舍大道,親眼看見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她剛參加完「諾曼第登陸七十週年紀念」典禮後,隨著車隊從我眼前經過,因而有機會讓我捕捉到她伸手向夾道致意民眾揮手的畫面。
會有此機緣,正因為二○一四年六月六日,是一個特別的日子──它是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盟軍登陸諾曼第,七十週年紀念日。

歷史與世紀的靈魂對望
回溯七十年前,歷史上的今天,也就是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在最高指揮官艾森豪的指揮之下,以英、美、法為主的同盟國軍隊,包括:做為先發的兩萬多空降傘兵,和大約十六萬部隊,在空軍轟炸與海軍軍艦砲擊的掩護下,從英國樸次茅斯起航,橫渡英吉利海峽,成功登陸法國諾曼第的海灘。腹背受敵的德軍,在諾曼第登陸戰後的第十二個月,宣布投降。
 
參加「諾曼第登陸七十周年紀念」典禮的座上嘉賓有: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美國總統歐巴馬、俄羅斯總統普亭、法國總統歐朗德和德國總理梅克爾等十多位領袖。還有當年勇闖諾曼第的青年軍人,如今都已年近百歲。
仍然健在的他們,永遠無法忘記戰地記者萊恩(Cornelius Ryan),為此戰役寫下文學名著《最長的一天(The Longest Day)》。因為,那也是他們生命中,最黑暗、也最輝煌的一天。
 
我和N跟著人群,站在香榭里舍大道旁,等候車隊經過。沿途戒備森嚴。現場民眾的秩序,與法國警察的風度,和當天巴黎晴朗的天氣一樣好。大家耐心地守候將近兩小時後,親眼看到這位見證過二次世界大戰歷史的領袖級人物,親切誠懇地對民眾揮著手。
 
那是歷史與世紀的靈魂對望,也是堅毅與溫柔的相互凝視,發生在我們擦肩而過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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