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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8 01:02:00| 人氣4,292|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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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雨閱讀:《控制》

穀雨閱讀:《控制》
書名:《控制》Gone Girl
 
 
作者: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
吉莉安.弗琳的作品《暗處》曾經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榮獲《紐約客》雜誌書評人首選、Weekend Today夏日書單首選、《出版人周刊》二○○九年年度好書、《芝加哥論壇報》小說首選。她的處女作《利器》榮獲英國「匕首獎」,入圍「愛倫坡獎」,亦是 BookSense 和邦諾書店選書。吉莉安.弗琳曾為《娛樂周刊》撰寫評論,作品已在全球二十八個國家出版。她和她先生、兒子現居芝加哥。
 
譯者:施清真
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哥倫比亞大學大眾傳播碩士,西北大學人際傳播學博士。曾任教於淡江大學及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現定居舊金山,專事翻譯寫作。譯作包括《蘇西的世界》、《神諭之夜》、《英倫魔法師》、《索特爾家的狗》、《老虎的妻子》、《防守的藝術》等。
 
內容介紹:
2012年《紐約時報》年度暢銷小說冠軍
年銷量大破2,500,000冊,超越《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三部曲
出版至今盤踞Top5超過40週,按讚口碑驚傳不墜
Goodreads.com年度最多讀者票選小說第1名
吉莉安.弗琳榮登亞馬遜「懸疑小說作家」排行第1名
華文出版首席譯者施清真最新譯作
男人其實都愛酷女郎,酷女郎其實都是騙人的xxx
愛得癡不如愛得狠!
他是尼克,他說:去死吧,我愛你!
一則披著懸疑小說外衣的愛情故事,
一本讀完之後,欲罷不能,心有不甘,不得不從頭再看一遍的小說
試問世間男女,想要永遠在一起,重要的是愛情還是麵包?
答案是「控制」。
 
一對具有完美吸引力的男女,加上一連串精心設計的失聯、抹黑、陷害、嫁禍、謀殺、互相比拚誰有強大的腦、鋒利的嘴和堅決的心,誰就在愛情大寨裡佔地為王。
 
本書作者吉莉安.弗琳以尖銳筆鋒和深沉算計,重新詮釋當代男女關係,創作出改寫暢銷排行紀錄的年度風雲小說,結局驚人震撼。愛不愛,都要佩服得五體投地。
 
 
一想到愛咪,我的腦海總是浮現她那顆頭顱。好像一顆閃亮、堅硬的玉米顆粒,各個角度都帶有俏皮的味道。你輕易就可以想像她頭蓋骨的輪廓。 
 
我到哪裡都認得出她那顆頭顱。
還有她腦子裡想些什麼。我可不會忽略她的思緒。她的大腦小腦圈圈纏繞,種種思緒穿梭其間,好像瘋狂爬行的蜈蚣。確實,「惹惱她的人都會遭殃。」
愛咪已經失蹤五天了。「愛咪,是我殺了你嗎?」你在想些什麼?你的感覺如何?你是誰?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
 
「回家吧,回到我的身邊(妳他媽的x女人)。回家吧,這樣一來,我才可以……。」
原文書名〔Gone Girl〕一詞,在字面意思除「失蹤女子」之外:
「Gone」另有神奇(wonderful)、傑出(excellent)的意思。
爵士樂界會用以形容最厲害的另外,在二戰後「垮掉的一代」作家中,常用gone girl表示這女子是個cool girl。
作家傑克.凱魯亞克名作《在路上》一書,就曾以Gone Girl描述一名酷女郎 。
 
 
目錄:
第一部 男孩失去女孩
1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2 愛咪.艾略特 二○○五年一月八日 日記一則
3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4 愛咪.艾略特 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日記一則
5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6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八年七月五日 日記一則
7 尼克.鄧恩 事發當晚
8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日記一則
9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一日
10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七月五日 日記一則
11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一日
12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日記一則
13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二日
14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日記一則
15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三日
16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日記一則
17 尼克.鄧恩 - 事發之後四日
18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日記一則
19 尼克.鄧恩 - 事發之後四日
20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日記一則
21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五日
22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日記一則
23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五日
24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日記一則
25 尼克.鄧恩 - 事發之後六日
26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日記一則
27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六日
28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日記一則
29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第二部 男孩遇見女孩
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當日
2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3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當日
4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5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五日
6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7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8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9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10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八日
1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九日
12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九日
13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九日
14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5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6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7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8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日
19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十一日
20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十四日
2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二十六日
22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三十三日
21 愛咪.艾略特.鄧恩 事發之後四十日
 
第三部 男孩追回女孩 (或是女孩追回男孩)
1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四十日
2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當晚
3 尼克.鄧恩 歸來當晚
4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當晚
5 尼克.鄧恩 歸來當晚
6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之後五日
7 尼克.鄧恩 歸來之後三十日
8 愛咪.艾略特.鄧恩歸來之後八星期
9 尼克.鄧恩 歸來之後九星期
10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之後十星期
11 尼克.鄧恩 歸來之後二十星期
12 愛咪.艾略特.鄧恩 歸來之後十個月兩星期又六日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83252
 
書摘:
愛情涵蓋世間無限的變形;謊言、憎恨、甚至謀殺,全都糾結於愛情之中;愛情終究是一朵略帶血腥味的艷麗玫瑰,綻放出與愛意全然不同的神采。--劇作家東尼‧庫許納,《幻影》

尼克‧鄧恩
事發當日
一想到我老婆,我的腦海中總是浮現她那顆頭顱。
先說形狀吧。第一次見到她時,我最先看到她的後腦勺,她的頭顱好像一顆閃亮、堅硬的玉米顆粒,也像一個河岸上的化石,各個角度都帶點俏皮的味道。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會說她的頭顱「形狀秀美」。你輕易就可以想像她頭蓋骨的輪廓。
我到哪裡都認得出她那顆頭顱。
還有她腦子裡想些什麼。我可不會忽略她的思緒。
她的大腦小腦圈圈纏繞,種種思緒穿梭其間,好像瘋狂爬行的蜈蚣。我像個小孩子一樣想像自己剖開她的頭蓋骨,挖出她的腦漿細細檢視,試圖捕捉她的思緒,弄清楚她的念頭。愛咪,妳在想些什麼?這是我們婚姻生涯中、我最常提出的問題,即使我沒有大聲說出來,也沒有詢問那個能夠提出解答的人。你在想些什麼?你的感覺如何?你是誰?我們對彼此做了什麼?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我猜想每一段婚姻都籠罩在這些問題的陰影之中。

**
清晨六點整,我啪地睜開雙眼。
我的眼睫毛可不像小鳥拍拍翅膀似地顫動,我也不是眨眨眼睛,慢慢清醒。我的清醒是機械式,眼睫毛啪地睜開,好像令人毛骨悚然的腹語娃木偶:周遭一片漆黑,然後時鐘冒出6:00──我一睜開眼睛就看見,衝著我迎面而來──好戲登場!6:00,感覺不太一樣。我很少整點時分醒來。我是那種在亂七八糟時刻醒來的傢伙:8:43、11:51或是9:26。我的生活不需要鬧鐘。

6:00,清晨六點整,太陽爬過高高低低的橡樹樹梢,露出夏日之神的猙獰面目。陽光流瀉河面,直逼我們的房子,灼灼的反光好像一隻修長、火辣辣的指頭,透過我們薄薄的窗簾直直指向我罵道:你曝光了。你將會曝光。

在床上翻來翻去,這床從紐約搬到我們的新家──雖然已經住了兩年,我們依然把這裡稱為「新家」。這棟租來的房子位於密西西比河畔,一看就知道是郊區新富的住家,小時候,我家附近的房屋都是錯層式,屋裡的地毯又粗又硬,當時我渴望擁有這種新貴階級的住家,房子通常大坪數,設計了無新意,而且非常、非常新──恰是那種我老婆肯定討厭的房屋,而她也確實不喜歡。

「進屋之前,我是不是應該卸除我的靈性?」她剛到的時候就說了這句話。其實這是個妥協:愛咪要求我們在我小小的密蘇里家鄉先租個房子,而不是購屋,因為她堅信我們不會被困在這裡太久。但是所有出租的房屋都集中在這個開發失敗的社區裡:這裡像是一個小型的鬼城,四處都是降價以求的豪宅,一棟棟受到經濟不景氣牽連的法拍屋,整個社區尚沒興盛就已沒落。這是個妥協,但是愛咪根本不這麼想。對愛咪而言,這是我加諸在她身上的懲罰,好像我拿把刀子狠狠地、自私地刺她幾下。我居然像是穴居人一樣使出蠻力,把她拖到一個她極力想要避開的小鎮,迫使她住在那種曾經飽受她嘲弄的房屋裡。如果只有一方認為自己做出讓步,我猜這就稱不上是妥協,但是我們之間的妥協往往就是如此。我們其中一人總是氣呼呼,而那人通常是愛咪。

愛咪,妳不能把妳的委屈怪到我頭上。妳這股密蘇里怨氣應該怪罪於經濟不景氣、時運不佳、我的爸媽、妳的爸媽、網際網路、以及使用網際網路的人們。我曾經是個作家,撰寫一些關於電視、電影和書籍的文章。那個時候啊,人們依然閱讀刊登在報紙上的文章,也依然在乎我的觀感。我在一九九○年代末期來到紐約,那段時期是最後的榮景,但是當時卻沒有人察覺。紐約到處都是作家,而且是真正的作家,因為那裡有好多雜誌,而且是真正的雜誌。那個時候啊,網際網路依然像是某種頗具異國情調、被人收養在出版界角落的寵物──你丟塊狗餅乾給它,看著它被小小的皮帶拴著跳舞,噢,好可愛,它肯定不會半夜把我們給殺了。你想想:那個時候啊,剛剛步出校門的大學畢業生能夠來到紐約,而且有人付錢讓你寫作。我們都不知道自己著手進行的事業,十年之間將會煙消雲散。

我工作了十一年,然後丟了飯碗,沒錯,就是如此突然。全國各地的雜誌社忽然受到經濟蕭條的牽連,紛紛關門大吉,作家們也跟著完蛋。(我說的是像我這樣的作家:我們是一群想要成名的小說寫手,平日沉思默想,腦筋不夠靈活,不曉得如何架設部落格、設立捷徑、或是發佈推特,基本而言,我們是一群頑固、愛吹牛的老傢伙。)我們就像製作女帽、或是汽車無線電天線的商家:我們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我被解聘之後的三個禮拜,愛咪也丟了工作,充其量我也只能這麼說。(這會兒我可以感覺愛咪在我背後盯著我,冷冷嘲弄我花了大把時間討論我的事業、我的霉運,卻只一筆帶過她的境遇。她會跟你說,那種行為相當典型。尼克就是那樣,她會這麼說。其實她想說的是:就像尼克總是……,所謂的「……」代表我通常會做出的事情,而且通常都不是好事。)接連好幾個禮拜,我們兩個失業的成年人穿著睡衣和襪子,在我們布魯克林的褐砂石華屋晃來晃去,我們不管未來,信件放著不拆、胡亂丟過桌子和沙發,早上十點大啖冰淇淋,下午睡個長長的午覺。
 
然後,有一天電話響了。來電者是我的雙胞胎妹妹。瑪戈一年前也丟了飯碗,從紐約搬回我們的家鄉密蘇里州北卡賽基──這位小姐什麼都比我早一步,甚至連狗屎運也要搶著佔先。瑪戈從我們出生長大的老房子裡打電話過來,聆聽她說話之時,我眼前浮現她十歲的模樣:一頭黑色的短髮,身穿吊帶短褲,坐在外公外婆家後面的碼頭上,身子像個舊枕頭一樣懶洋洋地往前一縮,瘦弱的雙腿懸在水面上晃來晃去,低頭看著河水流過她那魚白的雙腳,雖然只是個小孩,但她臉上的神情卻是如此專注、如此泰然自若。

就算傳達壞消息,小戈的聲音依然親切溫煦,瑟瑟沙沙:我們那位不服輸的老媽不久於人世。我們的老爸幾乎已經不行了──他那個(惡毒)的腦袋,他顆(可悲)的心臟,兩者都已隨著他邁入灰色地帶,渾渾沌沌──但是現在看來,我們的老媽會比老爸更快邁入永生。大約六個月,說不定一年,小戈說。我聽得出來她已經自己跟醫生會談,孜孜不倦地記了筆記,我也聽得出來她正含著淚水,試圖解讀她自己潦草的筆跡,比方說日期與劑量。

「他媽的,我看不懂這是什麼,是不是9?這樣真的說得通嗎?」她說。我打斷了她,我的眼前出現了一項差事、一個使命,我老妹把它像顆李子一樣擺在手心,呈現在我的面前。寬慰之餘,我幾乎哭了出來。

「我會回去,小戈。我們會搬回去。妳不必自己一個人承擔一切。」
她不信。我可以聽到她在電話線另一端的呼吸聲。

「我是認真的,小戈。我何不搬回去?這裡沒有什麼值得眷戀。」
她長長嘆了口氣。「愛咪呢?」
我倒沒有好好考慮這一點。我只是設想自己把我的紐約客老婆,連同她的紐約客嗜好和紐約客自尊一起打包,把她帶離她紐約客父母的身邊──遠離喧囂、刺激、虛幻的曼哈頓──

讓她遷居到一個密西西比河畔的寧靜小鎮,而且一切都會OK。
當時的我並不了解這種想法是多麼愚蠢、多麼樂觀,沒錯,我也不曉得我這種尼克的典型作為,將會導致多麼悲慘的後果。

「愛咪會沒事的。愛咪……」我當時應該說:「愛咪很愛老媽。」但是我不能跟小戈說我老婆很愛我們的老媽,因為即使過了一段時間,愛咪依然幾乎不了解我的老媽。她們只碰過幾次面,結果都讓兩人一頭霧水。愛咪經常過了好多天之後依然試圖剖析兩人的對話──「她當時的意思是不是……」──好像我老媽是某個來自苔原的原住民農婦,老農婦抱著生犛牛肉和一堆便宜的小東西,試圖從愛咪手中換取一些東西,而愛咪根本無意交換。
愛咪向來懶得了解我的家人和我生長的地方,但是不知怎麼地,我居然認為搬回家鄉是個不錯的點子。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83252
 
**
我清晨即起,鼻息溫暖了枕頭。
我換個念頭,今天不該放馬後砲,也不該心存懊惱,而是應該採取行動。我可以聽到樓下傳來好久沒有聽過的聲音:愛咪正在準備早餐。她重重拍打木製廚櫃(碰!啪!),翻弄錫鐵和玻璃容器(叮!噹!),排列整理金屬和鐵製鍋罐(刷!嘩!),各種聲響交織成廚房交響樂,霹霹啪啪奏出最後的樂章。一個烤蛋糕的鐵盤沿著地板鏗鏗鏘鏘滾動,好像鐃鈸一樣轟地撞上牆壁。她八成正在烹製某道令人驚艷的佳餚,說不定是法式薄餅,因為法式薄餅相當特別,而今天愛咪八成想要準備一道特別的菜餚。

今天是我們結婚五周年紀念日。
我赤腳走到樓梯邊緣,站定聆聽。
我慢慢踏過地毯──又厚又軟的地毯鋪滿整個地面,愛咪二話不說就表示厭惡──試圖決定自己是否已經準備下樓加入我老婆。愛咪人在廚房,渾然不覺我的猶豫。她輕輕哼唱某首輕快、聽起來熟悉的歌曲,我豎起耳朵,試圖聽出那是什麼──民歌?搖籃曲?──然後我意識到那是電視影集《風流軍醫俏護士》的主題曲〈自殺是不痛不癢〉。我下樓。

我在門口徘徊,看著我老婆。她奶黃色的金髮紮了起來,馬尾辮好像跳繩一樣輕快地晃來晃去,她心不在焉地吸吮被燙傷的指尖,繼續輕輕哼歌。她唱給自己聽,因為她是毀壞歌詞的大王,功力無人能及。我們剛開始約會的時候,收音機裡播放著「創世紀合唱團」的歌曲:「她似乎有著無形的碰觸」(註1)愛咪低聲吟唱,歌詞卻成了「她拿起我的帽子,擺在櫃子最上層」(註2)當我問她怎麼可能認為她正在哼唱的歌詞近似原意,她跟我說她始終覺得歌曲中的女子果真深愛那個男人,因為她把他的帽子擺在櫃子最上層。當時我就曉得自己喜歡上這個對於任何事情都有一套說詞的女孩,真的好喜歡。

譯註1:原文「Sheseemstohaveaninvisibletouch」出自「創世紀合唱團」一九八六年單曲「InvisibleTouch」。譯註2:原文為「Shetakesmyhatandputsitonthetopshelf」。)

回想一樁溫暖的往事,心中卻興起一股全然的寒意,這有點不對勁吧。
愛咪盯著平底鍋裡吱吱作響的法式薄餅,舔去沾在手腕上的某樣東西,神情之中帶著當太太的驕傲。如果我把她擁入懷中,她聞起來會像是漿果和糖粉。

當她察覺我穿著骯髒的四角內褲、頭髮亂七八糟、躲在那裡偷偷觀看之時,她往後靠向流理台,開口說道:「嗯,帥哥,哈囉。」
恐懼與苦澀悄悄爬上我的喉頭。我對自己說:好,上戲囉。
我太晚過去上班。搬回家鄉的時候,我和我老妹做了一件蠢事。我們始終想要開一間酒吧,而我們也真的做了。我們跟愛咪借了八萬美金,對於愛咪而言,以前這個數目根本不算什麼,到了那時,她的身邊卻幾乎只剩下這麼多錢。我發誓一定連本帶利還給她。我不願成為那種跟老婆開口借錢的男人──我可以感覺我老爸一聽到這個點子,嘴唇馬上一撇。嗯,男人千百種,雖然下半句從來沒有說出口,但我知道老爸的意思:而你是出了毛病的那一種。這是老爸最傷人的一句話。

但是說真的,此舉是基於實際的考量,從生意的觀點而言,這也是一個明智之舉。愛咪和我都需要轉換跑道,而酒吧將是我下一個事業。有一天,她會找到適合她的行業,找不到也無妨,但是在此同時,我們將運用愛咪僅存的信託基金賺錢營生。在我的童年記憶中,酒吧跟我租下的巨無霸豪宅一樣,兩者皆具有象徵性的地位──大人才會去那種地方,做些大人該做的事情。說不定因為如此,所以生計遭到剝奪之後,我才會堅持買下酒吧。我想藉此提醒自己畢竟還是一個成熟、有用的男子漢,即便我已經失去足以證明自己還是堂堂男子漢的事業。我不會再度犯下同樣錯誤:那群曾經充滿潛力的雜誌作家們肯定持續遭到排擠–網際網路、經濟不景氣和美國大眾都是罪魁禍首,人們寧願看電視、打電玩、或是借用電子科技通報友人下雨天真是差勁!但是大熱天在清涼、陰暗的酒吧啜飲一口波本威士忌,沒有任何一個應用程式能夠打造那種飄飄然的快感。世人總是需要喝杯小酒。

我們的酒吧位居街角,帶著殘破的美感,最優美的特點是那座維多利亞式的酒吧櫃檯,橡木雕製的櫃檯體積龐大,而且刻著龍頭和天使臉孔──在塑膠當道的狗屎年代,這座櫃檯無異是件過度奢侈的木製品。除了櫃檯之外,酒吧其他部份其實相當差勁,展現各個世代最粗劣的設計:艾森豪總統時代的亞麻地板邊緣捲起,好像一塊燒焦了的吐司;鑲嵌木板的牆壁感覺曖昧,好像直接抄襲七○年代自家拍攝的小電影;鹵素落地燈碰巧具有九○年代風情,好像稱頌我以前的的宿舍寢室。整體感覺卻是出奇溫馨──看起來不太像個酒吧,反而像是被某位好好先生遺忘的待修屋。酒吧氣氛亦相當愉快:我們跟當地的一家保齡球館共用停車場,酒吧的門一被推開,外面馬上傳來球瓶被擊倒的嘩啦聲,歡迎酒客入內。

我們把酒吧命名為酒吧。「大家會以為我們故意嘲弄,而不是創意破產,」我老妹這麼想。 沒錯,我們自以為展現紐約客的聰慧──其他人都不了解店名蘊含的戲謔,只有我們兄妹心領神會,參透背後的意涵。我們想像當地民眾皺皺鼻子:你們為什麼把酒吧命名為酒吧?但是我們第一位顧客、那個戴著雙光眼鏡、身穿粉紅色慢跑運動衣的灰髮女士說:「我喜歡你們的店名。這就好像電影《第凡內早餐》,奧黛麗赫本的貓咪叫做『小貓』。」

在那之後,我們的優越感大幅下降,而這樣也好。
我慢慢開進停車場,靜候保齡球館傳來一陣球瓶被擊倒的聲音──謝謝、朋友們、謝謝──然後走出車外。我觀賞一下周圍,這番殘破的景致依然令我心儀:黃金磚瓦砌成的郵局,四平八穩地坐落在馬路對面,旁邊有一棟不起眼的米白色辦公大樓,如今郵局星期六不再營業,辦公大樓也已永遠關門大吉,這個城鎮已經沒落,怎麼樣都稱不上繁華。去他的,這個城鎮甚至稱不上獨一無二。密蘇里州有兩個卡賽基市,嚴格而言,我們是「北卡賽基」,聽起來像是一個雙子城市,但是另一個卡賽基遠在數百英里之外,而且比我們繁華多了,那是一個五○年代的典雅小鎮,近來郊區擴充膨脹,變成一個中型城市,被人稱之為進步繁榮。僅管如此,北卡賽基依然是我老媽的家鄉,她也在此撫養我和小戈長大成人,因此,此地具有某種歷史意義,最起碼懷藏著我的過去。

我穿過停車場冒出雜草的水泥地,朝向酒吧前進,我直直盯著街尾,看到大河。這就是為什麼我始終深愛我們的小鎮:小鎮不是安然坐落在某個斷崖之上,俯瞰密西西西比河–我們就在密西西西比河之上。我可以走到小路盡頭,往下跨三步,輕輕鬆鬆踏進大河,順著河水漂到田納西州。市中心每一棟建築物都有一道道手繪的直線,標示出一九六一、一九七五、一九八四、一九九三、二○○七、二○○八、二○一一年間,河水曾經上漲到何處,未來也會繼續標示。

河水現在並未急漲,但是水流湍急,暗潮洶湧。一群男人排成長長一列,沿著河岸快速移動,他們低頭盯著雙腳,肩膀緊繃,一步一步往前走,不曉得走向何方。我看著他們,其中一人忽然抬頭看我,他的臉被陰影遮住,只見一團橢圓形的漆黑。我把頭轉開。

我感到一股強烈的衝動,想要馬上走進室內。走了二十英呎,我的脖子已經冒出汗珠。太陽依然從空中怒目相視。你曝光了。

我膽顫心驚,加快腳步。我需要喝一杯。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83252

台長: 讀.冊.人

子樵
兩個优秀.有才華.又有個性,要做一對戀人或夫妻,的確不容易,若加上有些藝術家特質,率真.浪漫.任性..等特質,那無疑是完美的情人.
可是若一起生活,也許就会是最糟的伴侶.
控制!說得好!可是對於優越.性格分明.或敏銳神經質的人,又是何其難!
徐志摩的一生,就是很典型且令人悲嘆的例子.
所以,大多数人寧可選擇互補關係.可是也許這是較平安穩妥的選擇.只是終其一生.若無相知相惜的伴侶.難免有遺憾.
子樵蒙神垂憐,今生得著有才華.有智慧(除了脾氣差一些),算是何等有幸.不僅有相同的文學興趣,也是相知的生活好夥伴.呵呵!當然也是身經百戰.節制任性和控制脾氣,成為重要的功課.
有感而發,分享些個人經歷.
2013-04-28 19:15:22
版主回應
子樵您好

歡迎朋友來訪
好友的留言果然字字珠璣。
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幸福真的需要用心體會,時時把握。
有多少伴侶在熱戀期過後,抱怨對方熱情不再,難以溝通;在關係糾結時,感嘆人生變化無常,捉摸不定。卻忘了提醒自己最簡單的道理:莫忘愛的初衷。

愈說不出的、愈做不到的,就是最需要練習、最需要改進的地方。當感情走得愈久、關係愈深、積習愈多,就愈需要清理這些障礙,幫助自己回到相遇的原點,看清楚愛的初衷。
2013-04-30 01:56:06
讀.冊.人
《控制》
作者吉莉安.弗琳Gillian Flynn 以尖銳筆鋒和深沉算計,重新詮釋當代男女關係,創作出改寫暢銷排行紀錄的年度風雲小說,結局驚人震撼。愛不愛,都要佩服得五體投地。

原文書名〔Gone Girl〕一詞,
在字面意思除「失蹤女子」之外:「Gone」另有神奇(wonderful)、傑出(excellent)的意思。爵士樂界會用以形容最厲害的另外,在二戰後「垮掉的一代」作家中,常用gone girl表示這女子是個cool girl。作家傑克.凱魯亞克名作《在路上》一書,就曾以Gone Girl描述一名酷女郎 。一則披著懸疑小說外衣的愛情故事,一本讀完之後,欲罷不能,心有不甘,不得不從頭再看一遍的小說。試問世間男女,想要永遠在一起,重要的是愛情還是麵包?
答案是「控制」。
2013-04-28 21:40:39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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