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降閱讀:《時光守護者》
書名:《時光守護者》The Time Keeper
作者:米奇.艾爾邦 Mitch Albom
1958年5月23日生於美國紐澤西州。著有暢銷書《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和《再給我一天》,這幾本書售出42種語言的版本,在全世界廣泛流傳,總計全球銷售超過兩千八百萬冊。上一本則是非虛構的作品《一點小信仰》,這幾本書都改編拍攝成為供電視頻道播放的電影。本業為新聞記者,後來從事寫作並獲得出版上的成功,現在他也撰寫電影劇本與舞台劇本。米奇在底特律以及海地先後成立了七個慈善機構,並且經營一個孤兒院。現與妻子住在美國密西根州(Michigan)。
譯者:席玉蘋
筆名平郁,政治大學國貿系畢業,美國德州理工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雖然學商,喜愛文字遠勝數字,四度獲得文建會梁實秋文學獎譯文、譯詩獎。
現居高雄,專事譯寫,譯作四十餘部。
內容介紹:
從他以後,人類開始學會計算所有的日子,
接著計算一天當中更小的單位,
接著再細分成更小的分分秒秒,
一直計算到筋疲力盡……
以《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再給我一天》激勵了全球千千萬萬讀者的國際暢銷作家米奇.艾爾邦,推出最新力作《時光守護者》。本書是一則引人入勝的寓言,為作者迄今最富想像力的作品,述說人類史上第一個發明時鐘用以計量時間的人,最後變成傳說中的時間老人的故事。這是一本關於時間以及人生本質的精彩作品。
故事的主角是有關發明地球上第一個時鐘,並嘗試去計算時間的男人,他因為測量上帝賦予人類最偉大的禮物——時間——而受到懲罰。他被放逐到一個洞穴達數千年之久,並被迫聆聽繼他之後所有那些分秒必爭並追求更多時間的人所發出的乞求聲音:「如果能再多給我一天,只要能再多一點時間……」時間老人的靈魂幾乎在這些惋惜聲中耗弱殆盡。終於,天神給了他一個獲得自由的機會,帶著一個擁有魔法的時光沙漏,他必須回到現代完成任務,教導兩個人瞭解時間的真實意義,並解救自己因為發現時間所造成的宿命。
時間老人因此回到了我們的世界,並且跟兩個看似不可能有交集的夥伴共同踏上一段旅程。當初他開始計算時間,動機至為單純。如今,世界已被計算時間這件事緊緊綑綁住。為了解救自己,他必須解救這兩個人:一個豆蔻年華、打算了結自己生命的少女;一個極其富有、希望可以永生不死的全球首富;而要解救這兩個人,他必須像是一個時光守護者一般,暫時中止整個世界的運行……
艾爾邦以他極具個人特色的簡潔文字,以及動人心弦的散文式文體,娓娓道出這個深具創意的故事。藉由這本書的激勵,全球讀者可望重新思考對於時間的看法以及利用時間的方式,從而領會時間的真諦。沒有什麼是太早或太遲的,該是什麼時候就是什麼時候。擁有無限的時間,任何東西都不會顯得特別。沒有失去或犧牲,我們就不會珍惜我們所擁有的。
試著想像一種沒有人計算時間的生活。
你可能很難想像。你知道今天西元幾年,幾月幾日,星期幾。你的牆上有鐘,要不車裡的儀表板上也有。你有日程表,有行事曆,幾點晚餐或看電影都訂好時間。然而,在你的四面八方,誰都沒有在管計算時間這檔子事。飛鳥不會遲到,小狗不會頻頻看錶。花鹿不會因為又多了一歲而心浮氣躁。只有人類才會測量時間。只有人類才會鳴鐘報時。也因為如此,只有人類才會受到一種恐懼折磨,而且一想到便全身發軟。其它生物都不必受這種罪——一種時間就快用完的恐懼……
目錄:
序幕
開場
洞穴
中場
下凡
地球
城市
放手
除夕
靜止
未來
尾聲
書摘:序幕
他眼睛閉著,傾聽著什麼。 是聲音,永無止盡的聲音。 那些聲音,不斷從洞穴角落的一個池子裡傳上來。 是地球上的人發出的聲音。 他們只要一樣東西。 時間。
有一個人獨坐在洞穴裡。 他的頭髮很長,鬍鬚垂在膝上。他雙手捧著腮。 他眼睛閉著,傾聽著什麼。 是聲音,永無止境聲音。那些聲音,不斷從洞穴角落的一個池子裡傳上來。 是地球上的人發出的聲音。 他們只要一樣東西。 時間。莎拉.雷蒙的聲音夾雜其中。
她是生於現代的一個少女,正歪斜著身子躺在床上,端詳手機裡的一張相片。是 個髮色有如咖啡般深的好看男生。 今晚她要跟他見面。今晚八點半。她興奮地在心裡念了一遍又一遍── 八點半,八點半!—— 她不知道穿什麼衣服好。黑色牛仔褲?無袖上衣?不行,她討厭 自己的手臂。無袖萬萬不可。 「我需要多一點時間,」她說。 維克特.迪拉蒙的聲音也夾雜其中。 他是個有錢人,八十好幾了,正坐在醫生診所裡。他的身旁坐著他的妻子。診療 床上覆著白色紙巾。 醫生的聲音很輕柔。「我們無能為力了,」他說。幾個月的治療並沒有見效。
是腫瘤。還有腎。 維克特的妻子還想說什麼,可是話卡著出不來。彷彿夫妻共用一個喉頭似地,
維克特清清自己喉嚨。 「葛芮絲是想問⋯⋯我還有多少時間?」
他的話,連同莎拉的話,冉冉飄進這個邈遠的洞穴,這個長鬚男人獨坐的洞穴裡。 這個人,是時間老人。
你或許以為他是個神話,是賀年片裡的漫畫人物── 形容枯槁,手裡抓著沙漏, 比地球任何人都要年老的遠古人物。
然而,時間老人確有其人。而且,事實上,他不會老。在雜亂的鬍鬚和披散的頭 髮底下,他身材精瘦,皮膚光滑,不受他善於測量的那樣東西侵害──
鬍鬚和頭髮,是生命的象徵而非死亡。
曾經,在他觸怒上帝之前,他不過是個凡人,一個歲數到頭就一定會死的凡人。 如今,他的命運截然不同。他被放逐到這個洞穴,必須將世人所有的祈求聽進耳裡 ── 多擁有幾分鐘、幾小時、幾年,擁有更多時間的祈求。
他在這裡已經待了天長地久。他已經放棄希望。然而,冥冥中每個人都有個時 鐘,默默地在替我們計時。即使是他,也有個時鐘在為他計時。
時間老人就要自由了。 編註:Father time,西洋傳說中象徵時間的虛構人物,手持大鐮刀與沙漏。
他即將回到地球。 是他起的頭,他得去收尾。
開場 只有人類才會測量時間。 只有人類才會鳴鐘報時。 也因為如此,只有人類才會受到一種恐懼折磨, 而且一想到便全身發軟。 其它生物都不必受這種罪。 一種時間就快用完的恐懼。
這個故事談的是時間的意義。
故事要從很久以前說起。在人類歷史初現曙光的年代,有個赤足男孩正朝著山上 跑去。一個赤足女孩跑在他前頭,他想追趕上她。男孩女孩之間,常常都是這樣。 而這一對男孩女孩,以後也一直會這樣。
男孩叫多爾,女孩叫艾莉。
在他們那個年紀,兩人個頭相當,都有高亢的嗓音、濃黑的頭髮,臉上濺染著泥巴。
艾莉邊跑邊回頭看多爾,臉上綻出笑容。她感受到一股初始的愛的騷動。她抓起 一顆小石子,朝他的方向高高拋去。 「多爾!」她喊他。 多爾,則是邊跑邊數著自己的呼吸。 他是世界上第一個試著這麼做的人── 數算數目,創造數字。他開始將手指一一配對,不同的配對賦予不同的讀音和數值。沒多久,他已經開始數算所有他能夠數算的東西。
多爾是個溫順、聽話的小孩。但他的心思細膩,看事情比周遭的人都要深。他跟 別人不一樣。
在那個人類史頁初展的年代,一個跟別人不一樣的小孩有可能改變世界。 所以上帝才會盯著他看。
「多爾!」艾莉又喊。 他的目光上移,露出微笑── 他對艾莉總是微笑。小石子落在他腳邊。他頭一歪,心裡冒出一個想法。
「再丟一個!」 艾莉丟得老高。多爾扳著手指數算著,嘴裡發出一的讀音,發出二的讀音⋯⋯。 「哇嚇嚇!」
第三個小孩,塊頭和力氣都比他大很多的尼姆,冷不防從後頭擒抱住他。尼姆的 膝朝多爾的背後一頂,一面大吼。
「我是國王!」 三個小孩都笑了。 他們繼續玩他們的追逐遊戲。 試著想像一種沒有人計算時間的生活。
你可能想像不出來。你知道今天西元幾年,幾月幾日,星期幾。你的牆上有鐘, 要不車裡的儀表板上也有。你有日程表,有行事曆,幾點晚餐或看電影都定好時間。
然而,在你的四面八方,誰都沒在管時間計算這檔子事。飛鳥不會遲到,小狗不 會頻頻看錶。花鹿不會因為又多了一歲而心浮氣躁。
只有人類才會測量時間。 只有人類才會鳴鐘報時。
也因為如此,只有人類才會受到一種恐懼折磨,而且一想到便全身發軟。其他生 物都不必受這種罪。
一種時間就快用完的恐懼。
莎拉.雷蒙擔心時間不夠了。
她踏出淋浴間,算算時間。二十分鐘吹頭髮,半小時化妝,半小時穿衣,再花 十五分鐘到達目的地。八點半。八點半!
臥室的門打開。是她母親,蘿倫。 「寶貝?」 「敲門!媽!」 「好。叩叩。」
蘿倫瞄了床上一眼,看見幾個選項攤在上面:兩條牛仔褲,三件T恤,一件白色毛衣。
「妳要去哪?」 「哪裡都不去。」 「妳要跟誰見面嗎?」 「沒有。」 「妳穿白色很好看──」 「媽!」
蘿倫嘆口氣。她撿起地上的濕毛巾,離開房間。 莎拉回到鏡前,想著那個男生。她捏捏腰間的肥肉。吼。 八點半!八點半!她絕對不穿白色。 維克特.迪拉蒙擔心時間不夠了。
他和葛芮絲步出電梯,走進兩人位於大廈頂層的高級公寓。「外套給我吧,」葛 芮絲說。她將外套掛進衣櫃。
好安靜。維克特拄著柺杖穿過玄關,經過一大幅油畫。是一位法國名家的作品。 他的腹部陣陣抽痛。他應該吃顆藥。他走進書房,裡頭滿滿的書和匾額,還有一張 巨大的桃花心木書桌。
維克特想著醫生的話。我們無能為力了。這句話意味著什麼?幾個月?幾星 期?難道這就是他的終點?這不可能是他的終點。
他聽到葛芮絲的鞋跟來回踩在瓷磚地板上。他聽到她撥電話。「露絲,是我,」 她說。露絲是她妹妹。
葛芮絲壓低聲音。「我們剛去看醫生回來⋯⋯」
維克特一個人坐在椅子裡,計算著他越來越短的餘生。他感覺一股氣打胸膛往上 衝,彷彿胸口被人勒得死緊。他的臉變了形。他濕了眼睛。
小孩越長越大,和自己的宿命就越靠近。
當年那三個在山上的孩子,多爾、尼姆和艾莉,即是如此。 尼姆變得高大強壯,肩寬體闊。
他替他的建築商父親搬運泥磚。他喜歡自己比其他男生強壯。力量成了尼姆的迷 戀。
艾莉出落得更加美麗,她母親警告她,一定要把滿頭烏絲編成髮辮,眼睛保持低垂,以免她的美貌激起男人惡慾。謙卑成了艾莉的繭。
多爾呢?
噢。多爾成了一個測量東西的人。他在石頭上做記號,在木棍上刻凹痕,把樹 枝、石子和所有他能夠數算的東西都攤出來數算。他時常陷入一種做夢的狀態,
滿腦子想著數字,他幾個哥哥因此扔下他不管,逕自出門打獵去。
多爾沒去打獵,反而跟艾莉往山上跑。而他的思緒總是跑在他前頭,頻頻招手要他跟上。
就這樣,一個炎熱的早晨,奇怪的事發生了。
當時的多爾,以我們的曆法計算,是個青少年。他坐在泥巴地上,將一根木枝插 入地面。陽光熾烈,他注意到木枝的陰影。
他在陰影盡處放了一塊石頭。他對自己唱起歌來,心頭想著艾莉。他們從小青梅 竹馬,如今他長高了,而她變得更溫柔。當她抬起低垂的眼睛和他的眼神交會,他會感覺一陣虛軟,就彷彿神魂被人攝去。
一隻蒼蠅嗡嗡飛過,打斷了他的白日夢。「去去去!」他說,揮手驅趕牠。等他 回頭瞥見那根木枝,陰影已經縮短,不再碰到石頭。
多爾等著,但陰影縮得更小了,因為天空的太陽不斷上移。他決定將東西都留在 原位,明天再來。明天,當太陽下的陰影剛好碰到那顆石頭,那一刻將會是⋯⋯
今天同樣的時刻。
事實上,每天不都該有這樣一個時刻嗎?一個陰影、木枝和石頭連成一線的時 刻?他暗自思量。
他要將它取名為「艾莉時刻」。每天的此時此刻,他都會想起艾莉。 他拍拍自己額頭,為自己感到驕傲。 如此這般,人類開始銘記時間。 蒼蠅又來了。
多爾再度揮手驅趕。然而,這回蒼蠅拉開身體,化為一條長長的黑幕,中間有一 道幽深的開口。
走出一個身披白袍的老人。
多爾害怕得睜大了眼。他想跑、想尖叫,但渾身沒有一處動彈得了。
老人手執一根金色木杖。他將木杖朝多爾的太陽木枝一點,只見木枝從土中升 起,化為一列黃蜂。群蜂再度形成一條黑幕,接著中間分開,有如簾幕開啟。 老人踏了進去。
轉眼不見蹤影。 多爾拔腿就跑。 他沒跟任何人提起那個老人。 即使是艾莉。 直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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