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閱讀:《時間裡的癡人》
書名:
時間裡的癡人 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
作者:珍妮佛.伊根(Jennifer Egan)
著有《The Keep》、《Look at Me》、《The Invisible Circus》,以及短篇小說集《Emerald City)。她的小說作品散見《紐約客》、《哈潑》、《老爺》(GQ)、《Zoetrope: All-Story》與《Ploughshares》等雜誌。非文學作品則散見《紐約時報雜誌》,目前與丈夫小孩住在布魯克林。作品《時間裡的癡人》榮獲二○一一年普立茲小說獎、美國國家書評人獎。珍妮佛.伊根因此榮登《時代雜誌》年度百大影響人物,被譽為當代最勇於挑戰創新、最出色的小說家。
譯者:何穎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比較婦女學研究,現任商周出版選書顧問,著有《女人在唱歌》與《風中的蘆葦》,譯有《天真的人類學家》、《西蒙波娃美國紀行》、《裸體午餐》、《在路上》等書。
內容介紹:
榮獲2011年 普立茲小說獎、美國國家書評人獎
人生如同音樂,時間無情流過,為何他比我美好?
本書二度擊敗《自由》,暢銷突破40萬冊;
不僅是「年度之書」,更譽為21世紀小說的新希望
愛麗森.布萊克是個十二歲的女孩,他哥哥霖肯有輕微自閉症,喜歡聽搖滾樂曲。霖肯說偉大的搖滾樂曲,經常會出現很棒的停頓,有時幾秒,有時長達數十秒。「有時你以為樂曲結束了,其實沒有。」顯然所有的歌曲都會結束,但當他把每首歌的停頓做成無限循環的樂段重覆播放,愛麗森愛死了這些停頓片段。於是她用PowerPoint將霖肯的音樂研究,寫成『出現很棒停頓的搖滾歌曲』報告。「這些停頓中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就在這裡,她發現了時間的祕密。
《時間裡的癡人》一書中有十三個主角,分作十三個章節,作者從一個年華老去的「前」龐克搖滾歌手與唱片公司主管班尼.薩拉查,還有他的助手莎夏開始,展開一段每篇變換主述角色,但彼此環環相扣的故事,讀者在各自獨立的故事中,走過紐約、舊金山、拿波里到非洲,角色和故事始終相互關聯,串成一個長篇,時間長達四十年。書中主角並不全然認識,或知道彼此的過去,但讀者清楚知道,他們的人生有過一連串的交集。回想各人過去的生活,傳達出人生的失落、宿命的無情。
《時間裡的癡人》藉由一個搖滾樂的世界,描述音樂與時間的交錯:高峰樂段的神奇停頓、人生的大起大落、沒有絕對的起點與終點。在作者筆下,宿命讓我們與某些人相遇,就算是短暫連結,也足以殘酷地掀起波濤、改變人生。作者使用的風格與語調多變到令讀者喘不過氣來,包括悲劇筆法、諷刺風格,甚至PowerPoint。她精準抓住凡人皆有的自我毀滅欲望,卻又深深渴望救贖;在時間的無情推進下,我們如何瘋狂地在音樂裡尋找這兩股湍流,無能為力地任其沖刷,卻也從中得到淨化。伊根是我們這個時代最膽氣十足的作者,而這是她最狡猾、最驚人、最令人振奮的作品。
本書榮獲《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波士頓地球報》、《芝加哥論壇報》、《邁阿密前鋒報》、《歐普拉雜誌》、《出版人週刊》、《舊金山紀事報》、《泰晤士報》、《華盛頓郵報》、《村聲雜誌》、《時代雜誌》年度好書。
目錄:
導讀序 楊照
A
第一章 失物
第二章 黃金療藥
第三章 妳以為我在乎啊
第四章 狩獵觀光行
第五章 你們
第六章 基本要素
B
第七章 從A到B
第八章 推銷將軍
第九章 四十分鐘的中餐:姬蒂.傑克森暢談愛情、名氣與尼克森!
第十章 靈魂出竅
第十一章 再見,我的愛
第十二章 出現很棒停頓的搖滾歌曲
第十三章 純淨語言
作者感謝語
推薦文
時間是暴徒的敲門聲◎吳明益
歲月殘響◎馬世芳
月光的採集者◎張惠菁
推薦語
陳綺貞
李明璁
推薦文:時間暴徒的敲門聲
我是聽卡帶長大的一代。黑膠唱片和卡帶的特色之一就是,聽完一面得翻轉另一面。在「翻面」的過程中,音樂與音樂間的空白出現了,這個空白甚且不是音樂本身的空白,而是音樂跟聆聽者生活空間所交織出的「新的空白、新的停頓」。
到柏林前我已讀完《時間裡的癡人》(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又在第一周調整時差的睡前時間,片段片段地再讀一遍,並試著在電腦上把所有的人物關係畫成簡圖。這部小說,或許可以簡單地說是一個稱為「燃燒的假陽具」的年輕樂團,和一個「骨頭輕如羽毛,碎了就難以癒合」的紅髮女孩莎夏為核心,發展出的情感故事。時間則從1970年直到2020年左右,從「後嬉皮」時代,到我們前頭的未來,裡頭至少包含了三代人情感的青春歲月,以及成年後人生的微妙改變。
這樣一部小說由庸手來寫,那就只能是庸俗的套路而已,可是在臺灣或許不具任何知名度的傑出小說家珍妮佛.伊根(Jennifer Egan)筆下,就變成一新我們小說閱讀經驗的作品。
在這十三章的小說裡面,再分為A、B兩面。作者用了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第三人稱全知觀點等敘事角度,有時心靈獨白、有時是報導體,第十二章甚至是以簡報(PowerPoint)的方式來呈現,第十三章則採用簡訊來推動故事……。最讓人訝異的是,以這麼多樣的手法來結構這部篇幅不算長的小說,卻不會讓讀者有炫奇或違和之感,反而在每個故事裡,讀者都能感受到一股無形卻摧折人心的力道。
我常想,一部能雅俗共讀的小說,難處在於一般讀者不會花太多時間去思考小說本體故事外的線索和枝節。由於一開始就以短篇小說的形式發表,《時間裡的癡人》非常適合每章拆解閱讀,適合只願意給故事一小時時間的讀者。而其中埋藏線索之繁複,光是把第十二章提到的那些「出現很棒空白停頓的搖滾歌曲」找出來聽並且思考,就已經接近寫一篇搖滾樂論文的工程。而第九章那種註腳長於本文,拗口長句的文風,也讓評論者想起美國小說家大衛.華萊士(David Foster Wallace)。這都意味著,這部作品對重度的小說迷應該也有非凡的吸引力。
雖然珍妮佛.伊根的意圖可能超過讀者如我的想像,但最令我珍重的還是這部對「時光」致意的作品裡,彷彿逼視陽光以致目盲的文字光華。「他們緊緊相擁,模樣憔悴卻性感,你知道的,年輕人有段時間就是這模樣,直到他們只剩憔悴為止。」「人們會想改變你,但別讓他們得逞。」讀著這樣的字句,不禁感歎,時間確如惡棍、暴徒(英文書名直譯就應該是《暴徒臨門》),它總有一天會來到你的眼前,那敲門的節奏既平靜又讓你心驚。
我由衷希望讀者不要因為一時無法將繁複的人名、音樂與被打散的時空背景聯繫起來,而放棄閱讀,因為我深知最後一片碎玻璃拼上後,在你手上的小說將成一瓶醇酒。正如以往我們在翻轉黑膠唱片或卡帶時,總是有一段音樂消失的空白時光,你可能在喝完一杯咖啡、接完一通電話、或者做完愛之後才想起還沒翻面的唱片。我想,這就是讀這部小說的最佳節奏了。你總得有一段停頓的空白,才能突如其來地領悟那些已然流逝的音樂對你而言的深層意義。小說裡提到史帝夫.米勒(Steve Miller)樂團那首〈如鷹飛翔〉(Fly Like a Eagle)中,有一段接近無聲的段落,隱藏著一種秘密的咻呼聲,那可能是風,也可能是時光匆匆流逝的聲音。每個人聽到的或有不同,但只有你知道那空白裡,隱藏著與某物、某人、某事重逢的可能性與期待。
我也認為,你手上的這部書是我讀過描述「重逢」最好的小說之一。年紀漸長後,我發現人生裡如果排出最令人心震、心醉且心碎的十個詞彙,「重逢」很可能是其中之一。人生有各種形式的重逢,與物、與情人、與親人,無論兩段記憶間的空白有多久,「重逢」總是或顯或隱地打散人生的韻腳。「重逢」總是搭配著「秘密的咻呼風聲」,那風聲正是時間暴徒的敲門聲。
我想起我們那個時代完美專輯的典型,A面與B面不是獨立分開,一首歌與一首歌之間仍有故事,每首歌風格不同卻同時指向心靈深處。做為一個小說作者,我嫉妒珍妮佛.伊根辦到了,也感激她辦到了。她讓我們曉得,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有個人真能如斯這般演奏小說這種樂器,並且演奏出不可捉摸的人生如鷹飛翔,咻呼而逝的時光樂曲。
吳明益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副教授
書摘:第一章 失物
事情發生在拉西摩飯店的洗手間,一開始,跟以前沒兩樣,莎夏正在對鏡調整她的黃色眼影,瞥見洗手檯旁的地板上有個皮包,顯然屬於那個隔著緊閉的廁所門,排尿聲依然模糊可聞的女士。皮包開口邊緣,隱約可見一個淡綠色皮夾。現在回想,莎夏馬上明白是那位如廁女士對人們的愚蠢輕信激怒了她:我們所在的這個城市啊,你只要給人半點機會,他們會連你的皮都剝了,妳把東西丟在一眼就看到的地方,以為妳出來時,它還在啊?這讓莎夏興起教訓那女人的欲望,卻掩飾了一直隱藏在她深處的另一種感覺:那個質地柔軟、脹鼓鼓的皮夾,簡直是自動送上門來──任由它原封不動,豈不乏味、平淡,還不如抓住機會、接受挑戰、冒險一試、而後兔脫、拋卻謹慎、與危險共舞,拿走那個鬼東西。(她的治療師柯茲說「我瞭解」。)
「妳是說偷。」
他一直想要莎夏說出「偷」這個字,比起她去年幹來的一大堆東西,皮夾這玩意,比較難以迴避「偷」的事實。根據柯茲的說法,去年,她的「狀況」急速惡化,共計順手牽羊了四副鑰匙、十四副太陽眼鏡、條紋狀兒童圍巾一條、望遠鏡、起司刨絲器、折刀、二十八塊香皂,以及八十五支筆,有簽現金卡帳單的便宜原子筆,也有網路上要價兩百六十美元的茄紅色美斯康帝(Visconti)鋼筆,那是她趁前老闆的律師簽約時順手摸走的。莎夏不再偷商店,冰冷、無生命力的商品不再引誘她。她只偷有主之物。
「是啦,」她說:「我偷走它。」
莎夏與柯茲將她的感覺取名為「個人挑戰」──譬如,莎夏拿走皮夾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強硬與個體性。他們該努力的是反轉莎夏的想法,讓不拿走皮夾成為她的挑戰。這是可能的療方,雖然柯茲從來不用「治療」一詞。他的毛衣有霉臭味,隨便莎夏喊他柯茲,他的莫測高深完全是老派風格,莎夏無法判別他是不是同性戀、是否出版過著名的書,是不是越獄犯(她有時真懷疑如此)冒充外科醫師,然後把開刀器具留在病人腦殼裡。當然,這些問題她只要上網google,不到一分鐘就能得到答案。不過它們是有用的問題(根據柯茲的說法),所以,莎夏至今還在抗拒此念頭。
她現在躺的辦公室沙發是非常柔軟的藍色皮椅,柯茲曾說他非常喜歡這張椅子,因為它免除了眼神接觸的壓力。「你不喜歡眼神接觸?」莎夏問。心理治療師說這種話,有點奇怪。
「我覺得眼神接觸很累人,」他說:「現在這樣子,我們愛看哪裡就看哪裡。」
「你看哪裡?」
他笑了:「妳看得出我的選擇有限。」
「病人躺沙發時,你通常看哪裡?」
「看房間,」柯茲說:「看天花板。看空氣。」
「你曾在治療時睡著嗎?」
「沒。」
莎夏通常瞧面街的窗子,今晚細雨在窗上潑了水紋,她繼續陳述自己的故事。她瞄了瞄皮夾,皮料細膩,飽滿似桃子。她抽起皮夾塞進自己的小皮包,在尿尿聲結束前,緊緊拉上皮包拉鍊。推開廁所門,飄飄穿越大廳,走向酒吧。她跟皮夾主人完全沒照面。
皮夾事件前,莎夏的這個夜晚瀕臨悲慘完蛋:遜砲級約會對象(又一個)躲在黑色瀏海後默思,眼神不時飄向平面電視,顯然看紐約噴射機隊比賽,勝過聆聽莎夏自己都覺得過度誇張的前老闆班尼‧薩拉查的故事,除了他是廢材唱片公司創辦人、名人一枚外,莎夏還恰好知道他會在咖啡裡撒金箔(她懷疑是壯陽用),朝腋下噴殺蟲劑。
皮夾事件後,場面突然充滿刺激歡樂的可能性。當莎夏拎著增添了秘密重量的皮包,側身滑回座位時,她能感覺侍者在瞄她。她坐下,啜了一口「瘋狂甜瓜馬丁尼」 ,歪著頭瞧艾列克斯。露出她的「要/不要」笑容,說:「哈囉。」
「要/不要」笑容驚人有效。
「妳看起來很開心,」艾列克斯說。
「我一向開心,」莎夏說:「只是有時忘了。」
莎夏上廁所時,艾列克斯已經結帳──明顯暗示他打算提前結束約會。現在他仔細端詳莎夏,說:「妳想上別的地方嗎?」
他們起身。艾列克斯穿黑色燈芯絨褲子配白色全扣式襯衫。他是律師助理。電郵裡,他充滿想像力,近乎「耍寶」,面對面,他焦慮又乏味。莎夏看得出他身材保持得不錯,不是健身房練出來的,而是還年輕,依然保有高中、大學時代運動訓練的遺跡。莎夏,三十五歲,已經過了那種階段。但是就連柯茲也不知道她的確切年齡。別人猜測她的年紀,最接近的答案是三十一歲,多數人認為她二十來歲。她每天健身,避免曝曬。她潑在網上的個人資料全是二十八歲。
當她跟著艾列克斯步出酒吧區,忍不住拉開皮包拉鍊,摸一下綠色胖皮夾,只為體驗心臟收縮的滋味。
「妳知道偷竊給妳的感覺,」柯茲說:「好到讓妳一再回味,藉此改善情緒。但是妳想過對方的感受嗎?」
她轉頭瞧柯茲。她偶爾得這樣做,提醒柯茲她不是白痴,她知道這個問題有標準答案。她跟柯茲是夥伴關係,共同撰寫一則結局早已註定的故事:她將治癒。她不會再竊取有主之物,她將重新關注以往引導她生活的那些事物:音樂;她剛到紐約時建立的朋友網絡;以及她寫在一大張新聞紙、貼在舊公寓牆壁上的人生目標:
發掘一支樂團,擔任他們的經紀人
搞懂新聞是怎麼回事
學日文
練豎琴
莎夏回答:「我不在乎別人。」
「這不代表妳缺乏同理心,」柯茲說:「妳知道的,水電工那件事。」
莎夏嘆氣。一個月前,她跟柯茲說了水電工的事,此後,每次心理諮商,他都想辦法提上一遍。那個老水電工是房東叫來檢查莎夏樓下鄰居的漏水。他現身莎夏的門口,頭上數撮白髮,然後──砰──不到一分鐘,他就躺到地上,爬進浴缸下方,像一頭動物鑽進自己熟悉的洞穴。摸索浴缸後面水閥的手指髒得像雪茄屁股,因為伸長手臂,襯衫往上拉,露出柔軟的白背。老人的卑微讓莎夏吃驚,她轉過身,急著回去做她手頭上的事,只是水電工在跟她說話,問她洗澡有多頻繁,一次洗多久。她倨傲回答:「我從來不用這個澡缸,都在健身房淋浴。」他點點頭,沒注意她的輕慢,顯然習慣了。莎夏的鼻子開始微刺;她閉上眼,緊壓兩邊太陽穴。
張開眼,她看見水電工的工具腰帶就放在她腳邊的地板。裡面有一支漂亮的螺絲起子,皮腰帶陳舊,亮橘色的螺絲起子把手則閃亮如棒棒糖,銀色鑽頭精雕細琢,熠熠生輝。莎夏感覺她被一股單純的欲望拉向那把螺絲起子;她非握住它不可,一分鐘也好。她彎下腰,無聲拔出皮腰帶裡的起子。
書摘:第七章 從A到B
「還記得『導電樂團』嗎?他是吉他手。」
朱爾斯停下腳步說:「我們要去見的人就是他?『導電樂團』的波斯可?那個紅頭髮的瘦小子?」
「沒錯。呃。他的模樣變了一點。」
他們朝南步入沃斯特街,往運河街方向走去。陽光在鵝卵石上跳躍,記憶彷如白色氣球在史蒂芬妮的腦海升起:「導電樂團」的首張專輯封面就是在這條街拍的,攝影師忙東忙西,波斯可緊張得發笑,朝臉上撲粉遮雀斑。記憶讓她出神,她伸手按電鈴,內心默禱:拜託,別讓他在家,別讓他應門。這麼,這一天的鬼打牆部分就可以結束。
對講機沒人應話,卻「唧」的一聲開門了。史蒂芬妮推開門,一陣暈亂,她搞不好真是約了十點跟波斯可見面。還是她按錯電鈴?
他們按電梯。久久才嘎嘎嘎下來。朱爾斯問:「這玩意兒還『健全』嗎?」
「你大可以在樓下等我。」
「別老想擺脫我。」
波斯早已不是那個骨瘦如柴、穿窄筒褲、玩八〇年代尾那種介於龐克與史卡 、頂著紅色蜂窩頭、在舞台上能讓伊吉‧帕普都變得不算什麼咖的瘋子。當年,「導電」表演,場子老闆不止一次打電話叫119,以為波斯可癲癇發作了。
現在的波斯可胖大無朋,據他的說法是癌症藥物與抗憂鬱藥物造成的結果,但是瞧瞧他的垃圾桶,幾乎每次都能看到一加崙的醉爾思巧克力脆片冰淇淋空筒。他的紅髮已經「退化」,變成黏瘩瘩的一束灰白馬尾。一次失敗的髖骨置換手術讓他走路傾斜,挺著個大肚皮,好像放在手拉車上的電冰箱。儘管如此,他不但已經起床,梳洗完畢,還刮了鬍子。屋內的百葉窗已拉起,沐浴的濕氣懸浮於空氣中,夾雜了一股愉快的滴泡咖啡香味。
「我以為妳三點才來,」波斯可說。
「我以為我們約了十點,」史蒂芬妮說,避開他的眼神瞧著自己的皮包:「我搞錯了嗎?」 波斯可不是笨蛋;他知道史蒂芬妮說謊。他很好奇,好奇心自然落在朱爾斯身上。史蒂芬妮連忙介紹。
朱爾斯嚴肅地說:「榮幸!」
波斯可仔細檢查他的表情是不是在諷刺,之後才握手。
史蒂芬妮窩在摺疊椅上,旁邊是波斯可消耗大部分時間的黑色皮製大躺椅,就放在積灰的窗戶下,從那兒可以眺望赫德遜河與一小部分的哈潑肯。波斯可為她端來咖啡,然後沉重搖晃地跌入躺椅,整個人好像被凝膠包覆。此次碰頭是為了討論《從A到B》專輯的宣傳。現在班尼得向公司老闆負責,除了錄音製作費用與發行費用,多一毛錢都沒有。因此波斯可按時薪聘請史蒂芬妮,當他的公關與演出經紀。這兩個頭銜象徵意味居多,他病得厲害,上兩張專輯根本沒做什麼宣傳,他的困乏無力與世界對他的漠不關心正好旗鼓相當。
「這次完全不一樣,」波斯可說:「我會讓妳忙死,史蒂芬寶貝。這將是我的東山再起之作。」
史蒂芬妮以為他在說笑。但是波斯可雖陷入沙發的包覆,還是直視史蒂芬妮的雙眼。
「東山再起?」她說。
朱爾斯在閣樓內閒盪,觀賞一整個牆壁鑲框的導電樂團金唱片與白金唱片,還有幾把波斯可沒賣掉的吉他,以及他收藏的前哥倫布時代文物,放在嶄新的玻璃盒裡,捨不得賣。聽到「東山再起」,史蒂芬妮發現他老哥突然感興趣了。
「這張專輯叫《從A到B》,對吧?」波斯可說:「正是我想主打的重點:我如何從一個搖滾巨星變成一個沒人鳥的胖屎蛋?別假裝這不是事實。」
史蒂芬妮吃驚到沒法回話。
「我要專訪、特寫,什麼都做,」波斯可繼續說:「讓我的日子排滿這些狗屎,記錄下所有的混帳羞辱。這是現實,是吧?二十年過去,誰都會變老醜,更何況我大半內臟都切除了。不是有這麼一個說法:歲月是個惡棍,對吧?」
朱爾斯從房間那頭飄過來。「我從未聽過這個說法,」他說:「歲月是個惡棍?」
「不同意嗎?」波斯可問,微帶挑戰口吻。
朱爾斯沉默了一下,回答:「同意。」
「我說啊,」史蒂芬妮說:「波斯可,我欣賞你的誠實──」
「少來這一套『波斯可,我欣賞你的誠實』,」波斯可說:「別來公關這一套。」
「我的確是你的公關啊,」史蒂芬妮提醒他。
「沒錯,但是妳別對這一套信以為真,」波斯可說:「妳也老大不小了。」
「我只是想圓滑點,」史蒂芬妮說:「重點是,沒有人在乎你的人生墜入地獄,波斯可。如果你認為這個點有趣,那是笑話。如果你還是個搖滾巨星,或許還可以,你不是──你是前朝遺老。」
「這太尖刻了,」朱爾斯說。
波斯可笑了:「因為我說她老大不小,她生氣了。」
「沒錯,」史蒂芬妮承認。
朱爾斯瞧瞧這個,又瞧瞧那個。只要一絲絲衝突似乎都讓他心驚。
「我說,」史蒂芬妮說:「我可以跟你說這點子多棒,多有創意,然後讓它自生自滅,我也可以老實說。這點子蠢透了。沒有人在乎的。」
「妳還沒聽我的點子呢,」波斯可說。
朱爾斯拉了一張摺疊椅坐過來。「我要巡迴演出,」波斯可說:「就像以前一樣,表演我以前那些活兒。我的動作都還在,搞不好還更多。」
史蒂芬妮放下杯子。真希望班尼在這兒;只有班尼能夠體會她目睹的這種深度妄想。「我整理一下,」她說:「你要我幫你排一堆採訪與媒體曝光,告訴大家你病得多厲害,只是昔日之你的衰老陰影。然後你要開演唱會──」
「全國巡演。」
「全國巡演,像昔日的你一樣表演。」
「賓果。」
史蒂芬妮深呼吸:「波斯可,有幾個困難。」
「我就知道,」他對朱爾斯眨眨眼。「講吧。」
「首先,很難找到寫手對這個題材感興趣。」
「我有興趣,」朱爾斯說:「我是寫手。」
史蒂芬妮幾乎脫口說,老天救救我啊,不過她忍住了。好多年沒聽過她老哥自稱寫手。
「好啦,你找到一個寫手對你有興趣──」
「我什麼都配合,」波斯可說。他轉頭對朱爾斯說:「什麼都配合。完全不設限。如果你願意,還可以看我痾大便。」
朱爾斯嚥口水說:「這我要想一想。」
「只是打比方,完全不設限。」
「好,」史蒂芬妮繼續說:「所以,你──」
「你還可以拍我,」波斯可對朱爾斯說:「如果你想,還可以拍成紀錄片。」
朱爾斯開始怕了。
「媽的,你們能讓我說完嗎?」史蒂芬妮問:「你雖然有寫手,但不會有人想看──」
「你相信這是我的公關嗎?」波斯可問朱爾斯:「是不是該開除她?」
「祝你早日找到別人,」史蒂芬妮說:「現在,有關巡迴演出。」
波斯可坐在那張大到稱得上沙發的躺椅裡,整個人似乎被黏封在裡面,露出笑容。史蒂芬妮突然覺得他很可憐。「要安排演出並不容易,」她溫柔地說:「我的意思是你已經很久沒開演唱會了,你不……你說你要跟以前一樣表演,但是……」波斯可當著她的面就笑了,史蒂芬妮勇敢說下去:「體能上,你沒法──我的意思是,你的健康狀況……」她繞圈子想點出波斯可根本不可能跟以前一樣表演,這會讓他翹辮子──只會提早上西天。
「妳不明白嗎,史黛芙?」波斯可連珠炮地說:「這就是重點。我們都知道結局,只是不知道何時,何地,發生時會有誰在場。這是一場自殺巡迴演出。」
史蒂芬妮笑了。這念頭簡直是荒謬好笑。但是波斯可顯得斷然嚴肅。「我已經沒救,」他說:「我又老又悲哀,這還是狀況好的時候。我要掙脫這團爛泥。我不想默默死去,我要燃燒而盡──我要我的死亡成為吸引人的事件,一個奇觀,一個謎題。一個藝術作品。現在,公關女士,」他撐起鬆垮的身體,傾身向前,龐然大臉上的眼睛晶亮,跟她說:「妳敢說沒人對這個感興趣。真人實境秀,媽的──也不可能比這個更真實。自殺是武器;我們都知道。它可以是藝術嗎?」
他焦急地望著史蒂芬妮;一個胖大垂死的男人,滿懷燃燒渴望,希望史蒂芬妮會喜歡他僅剩的最後一個狂想點子。長長的沉默,史蒂芬妮正在整理想法。
朱爾斯先開口:「天才。」
波斯可溫柔看著他,對自己的演講感動,也感動於朱爾斯的感動。
「我說,兩位,」史蒂芬妮能夠感覺腦海掠過一絲變態想法:如果這點子有搞頭(她確信應該沒有──這點子很瘋狂,搞不好還違法,品味惡劣到近乎醜惡荒誕),那她可要找個真正的寫手。
「哦,不不不,」波斯可朝她搖搖手指,彷彿她剛剛大聲說出了自己的強烈質疑。波斯可拒絕他們的協助,喘氣、呻吟,硬把自己從躺椅上拉起來,椅子隨即發出卸下重擔的幽咽聲。他蹣跚穿過房間,走向凌亂的書桌,靠著它,大聲喘氣。然後開始翻找紙筆。
「你說你叫什麼?」波斯可大聲問。
「朱爾斯,朱爾斯‧瓊斯。」
波斯可寫了幾分鐘。
然後他辛苦走回來,把紙條遞給朱爾斯說:「就這樣。」朱爾斯大聲朗誦字條:「我,波斯可,在身體健全、神志清醒的狀態下,授權朱爾斯‧瓊斯獨家採訪我的自殺與衰亡巡迴演出。」
這番費力讓波斯可筋疲力盡。他倒回躺椅,喘個不停,雙眼閉上。史蒂芬妮的腦海不受管束,當年那個瘦巴巴如稻草人的瘋狂樂手鬼魅浮起,掩蓋了眼前這個陰鬱的龐然怪物。哀傷之感油然升起。
波斯可睜開眼,瞧著朱爾斯說:「喏,就這樣,全給你了。」
在紐約現代美術館中庭的雕塑花園吃中飯時,朱爾斯宛如獲得新生:在剛剛重新裝潢過的美術館裡興奮雀躍,思緒奔騰。他直奔美術館禮品店,買了一本行事曆與一支鋼筆(上面都有馬格里特繪製的雲彩) ,記錄下他明日上午十點與波斯可的會面。
史蒂芬妮吃火雞肉捲,凝視畢卡索的〈母山羊〉雕像,真希望能分享老哥的狂喜,卻覺得不可能,朱爾斯的興奮似乎汲取自她的體內,分量恰好足以讓他生氣勃勃,而她為之乾涸。她愚蠢地希望上午沒錯過球敘該多好!
「怎麼啦?」朱爾斯終於問,咕嚕嚕大灌他的第三杯小紅苺蘇打,「妳看起來有點沮喪。」 「不知道,」史蒂芬妮說。
他傾身靠近她。這是她的大哥哥。史蒂芬妮突然回想起童年,那是近乎生理性的反應,朱爾斯是她的保護者與看守人,來看她網球比賽,她如果小腿肚抽筋,就幫她按摩。過去那麼多年,因為朱爾斯的混亂人生,這些記憶被深埋了,現在它又湧上來,溫暖有生氣,史蒂芬妮淚眼盈眶。
她老哥呆住了:「史黛芙,」抓起她的手說:「怎麼啦?」
「我覺得一切都結束了,」她說。
她說的是班尼跟她口中的「昔日」──不是搬來克藍戴爾之前,而是尚未結婚、尚未為人父母、尚未發財、尚未棄絕硬性毒品、尚未有責任感的時代,那時他們還會跟波斯可在下東城區鬼混,天亮才上床,闖進陌生人的公寓,幾近大庭廣眾下做愛,不只一次大膽冒險(包括她注射海洛因)。他們不把這些當一回事,他們還年輕,身體健壯,幸運女神眷顧,有什麼好擔心的?如果他們不喜歡結局,大可回頭,重新來過。現在波斯可重病,行動都有困難,狂熱策劃自己的死亡。這種結局是瘋狂脫離常軌,還是正常──一種他們早該預知的結果?這一切是不是他們自找的?
朱爾斯攬住她,「如果妳今天早晨問我,我會說我們完蛋了,」他說:「我們全部,包括這個國家,整個狗屁世界。現在我的感覺正好相反。」
史蒂芬妮知道,她幾乎可以聽見希望在她老哥體內奔竄。她問:「答案呢?」
「當然,一切終將完蛋,」朱爾斯:「但是尚未。」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Johnsonkuo/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50497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