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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7 22:34:01| 人氣2,8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車禍肇事鑑定】請馬英九市長督導台北市的車禍肇事鑑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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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馬市長的一封公開信】
〈mayor@mail.tcg.gov.tw〉
民國九十年三月二日星期五


敬愛的馬市長:

根據衛生署的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每年有兩三百人死於車禍,這些死者似乎並未得到適當的尊重與公平的對待,台北市交通事故鑑識的公信力亟待加強。

茲以小兒陳伯軒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遭大有巴士撞擊致死案為例說明如下:

大有巴士肇事司機在刑事庭以及行車肇事鑑定委員會已坦承車禍的撞擊點在行人穿越道,而且肇事資料顯示肇事車車頭距離行人穿越道有12.4公尺,此外,肇事車擋風玻璃碎裂、車燈全毀、車身金屬板凹陷〈請見附件檔案照片〉,小兒顱骨骨折肋骨斷裂,車禍發生後十三分鐘內已無生命跡象。

令人十分遺憾由於交通大隊怠忽職守,喪失客觀第三者立場,不但未於車禍現場扣押行車記速器,而且未將煞車痕繪入現場事故圖。〈見附件檔案照片〉行車紀錄器已遭偽造行車紀錄器瓜代,該紀錄器經判讀後車速只有25公里,以肇事車車頭距離行人穿越道12.4公尺而言,對照「一般公路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對照表」顯而易見的肇事車車速絕對不可能只有25公里!

本案於民國八十七年與八十八年雖經刑事庭法官分別移送「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與交通局覆議,刑事庭曾經希望上述兩個委員會針對車速加以鑑定,可惜這兩個委員會均無法鑑定車速。目前本案幸賴民事庭法官用心誘導,大有律師與司機已改口辯稱車速只有30-40公里。〈被告已間接承認偽造行車紀錄器!〉

本案官司纏訟至今已有兩年九個月,對為人父母之折磨與煎熬莫此為甚,但是為了還原車禍真相,我們已經懇請民事庭法官將肇事資料進一步送交通學術機構鑑定肇事車車速之中。

敬愛的馬市長,台北市每年有兩三百人死於車禍,政府行車肇事鑑定能力值得所有市民共同關切!

●根據中國時報記者王超群報導「警政署交通組安全科科長何國榮先生表示每年車禍肇事致死的人數和刑案人數相去不遠,但是偵辦刑案有大批警力、物力及鑑識人員,處理交通事故相對並無相同條件。」

●據衛生署整理的統計資料,台北市每年因機動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在84年為385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14.57%);85年為387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14.78%);86年為340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13.07%);87年為274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10.46%);88年為212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8.03%);89年為212人(每十萬人口死亡率7.5%)。【引述自曹壽民局長說明資料】

●目前肇事鑑識僅由交通大隊警員到車禍現場蒐證,由於警員並未具備專業鑑識能力,可信度與公信力俱不足。以小兒伯軒車禍為例,警員蒐證不足究竟是「失職」或「瀆職」?

●絕大多數的律師與法官並未具備專業的行車肇事鑑定能力,故亟需交通主管當局提供專業的行車肇事鑑定協助。

● 根據中國時報記者王嘉陵小姐報導「車鑑會今年六月將自美國購進新軟體,而交通局也打算在各大路口裝設攝影機,若有肇事可自動感應將肇事過程拍下」未來「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是否可能根據二手資料重建車禍現場?此種做法值得深入探討與研究!

此外,目前車鑑會委員成員雖有司機工會代表與交通大隊代表,但是並未有「車禍受難者代表」,車鑑會成員是否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或者投鼠忌器而避重就輕?

●目前台北市交通局覆議品質有待加強,承辦人以做摘要的方式,向覆議委員會的委員做簡報,若承辦人的認知出現盲點,委員們難以覺察。覆議委員會的委員目前僅閱讀書面資料、雙方當事人未出席、數十分鐘討論一個個案的鑑定方式其鑑定品質十分粗糙。是否因為承辦覆議的人手不足而因陋就簡?

行車肇事鑑識有其專業性,絕大多數的法官與律師既然不具備這樣的專業能力,因而非常依賴交通大隊的蒐證、行車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與及交通局的覆議。以上三個單位是否都歸交通局管轄?交通局應當如何統整與加強行車肇事鑑定的能力?

敬愛的馬市長,請您撥冗督導台北市政府行車肇事鑑定的能力吧!公權力已經酣睡太久了!

周利妠敬上
陳伯軒媽媽
民國九十年三月二日星期五



台長: 周利妠(伯軒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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