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醫道還元
卷三葯法闡微詳解-28【以法害法】
佐使奪權難報效,斬饒非法最害良。
【原解】
呂真人曰:何謂佐使奪權?佐使者,乃制方中之佐效等物。蓋用藥無佐,則獨力難以成功。
或佐上行,或佐下墜,或佐走,或佐守,至于攻補散和諸法門,皆莫不有佐。但佐使系聽命之司,不宜付以重權,重則奪其主。
蓋佐使之藥,其力可東可西,可南可北,若權重,則恐懷二心而不能專一。雖用之為佐,不特不能佐,且連主權,亦奪而之他。
好比大臣權太重,則足以震主,反失主威,亦易于起他志也。用藥之法,苟令主權為佐使所奪,任其之東之西,焉能佐效而成功?
惟其功不能成,故曰難報效。用法不可壞法1,惟在當機,慎於圖度也。
何謂斬饒非法?斬者,驅烈將以撲擊之義;饒者,暫守不進兵之義,即上文所謂戰功之寬緊也。
用藥之法,使當直斬關隘之時,而不用烈將,不特害不可除,連內之真元亦被困而失,且可用之物,亦疑以為不可用。
倘遇可寬之處,兼以齊顧多礙手,則法在可饒,若不為饒之,並用別將以直攻,則必至互相妨礙,連主將亦不能伸其力。此斬饒非法,所以為害不淺也。
謂之害良者,即法是而可用者亦以為非,非者或以為是,牽連日久,而本真斫喪,非害良而何?所以治病在用法,尤在法之善用,庶不至以法害法1也。
【白話解】
何謂佐使奪權?佐使者,乃制方中之佐效等物。蓋用藥無佐,則獨力難以成功。
什麼是佐使奪權?佐使,就是藥方中輔佐藥效的藥物。因為用藥沒有搭配輔佐的藥物,而僅使用單一的藥味,將很難看得到功效。
或佐上行,或佐下墜,或佐走,或佐守,至于攻補散和諸法門,皆莫不有佐。但佐使系聽命之司,不宜付以重權,重則奪其主。
有些藥能輔佐藥氣上行,有的藥能輔佐藥氣下墜,有的能夠輔佐藥氣走竄,有的則能輔佐防守,至於攻擊、補養、發散、和解等各種法門,都無不有輔佐(都有輔佐的用法在裡面)。但是佐使屬於聽從命令的部門(執行部門),不適合賦予佐使的藥物太多的權力,權力太大就會佔了主人的地位。
蓋佐使之藥,其力可東可西,可南可北,若權重,則恐懷二心而不能專一。雖用之為佐,不特不能佐,且連主權,亦奪而之他。
因為佐使的藥品,它的效力可以往東、可以往西,可以往南、可以往北,若是權力太大,就怕他存有二心而不能專一。雖然用他為佐使,不但不能輔佐,而且連主權,也會被他奪去。
好比大臣權太重,則足以震主,反失主威,亦易于起他志也。用藥之法,苟令主權為佐使所奪,任其之東之西,焉能佐效而成功?
這就好像大臣的權力太大,就足以撼動君主的地位,反而失去君主的威信,也很容易引起權臣心懷不軌而有其它的企圖。用藥的法則,如果讓主權被佐使所取代,任憑它往東往西,又怎麼能輔佐藥效而成功呢?
惟其功不能成,故曰難報效。用法不可壞法1,惟在當機,慎於圖度也。
正因為它不能成功,所以稱為「難報效」。使用方法不可以破壞法度,重點在於掌握關鍵的時機,謹慎的揣摩與思量。
何謂斬饒非法?斬者,驅烈將以撲擊之義;饒者,暫守不進兵之義,即上文所謂戰功之寬緊也。
什麼是斬饒非法?斬,就是派猛將去攻擊的意思;饒,就是暫時防守不向前推進攻擊的意思,就是上一節所說「戰功的寛緊」。(觀察治療的功效而思考斟酌調配用守或用攻的藥方)
用藥之法,使當直斬關隘之時,而不用烈將,不特害不可除,連內之真元亦被困而失,且可用之物,亦疑以為不可用。
用藥的法則,在面臨到應該直接攻打關隘的時機,而不派猛將,不但禍害不能去除,連體內的真元都會被圍困而亡失,而且可以用的藥物,也會因此被懷疑認為不可以使用。
倘遇可寬之處,兼以齊顧多礙手,則法在可饒,若不為饒之,並用別將以直攻,則必至互相妨礙,連主將亦不能伸其力。此斬饒非法,所以為害不淺也。
如果遇到可以防守的地方,同時兼顧又會礙手,則可以用饒法(防守的方法)來醫治,若是不用防守的方法,同時用別的猛將加入直接攻擊,那就一定會互相妨礙,連主將也不能發揮它的效力。這就是攻擊與防守不得要領(時機不對),所以才會為害不淺。
謂之害良者,即法是而可用者亦以為非,非者或以為是,牽連日久,而本真斫喪,非害良而何?所以治病在用法,尤在法之善用,庶不至以法害法也1。
所謂害良的意思,就是方法對了而可以用的時機,也以為不可以用,不可以用的時機以為可以用,錯誤的方法使用的時間長了,連元氣都會被消磨貽盡,這不是害良又是什麼呢?所以治病的精髓是在於用對方法,尤其是要充分的運用正確的方法,才不至於誤用方法反而破壞了法度。
註1以法害法:中醫的大法為醫道,醫道為遵循天地陰陽消長的法則,所以說用法不可壞法,是在於掌握關鍵的時機,謹慎的揣摩用藥。如果不知掌握時機該攻的時候守,該守的時候攻,這就是誤用不對的方法反而破壞了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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