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網路攝影機、滑鼠或鍵盤介面、吹吸嘴控滑鼠、紅外線貼片感應滑鼠、眼控滑鼠、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項次 85—91
此為整理的表格,方便大家搜尋閱讀參考,實際及正確內容請以公布的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內政部101年7月10日發布)及各縣市的公告為主
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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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助金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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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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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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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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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輔具-網路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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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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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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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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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六歲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聽障者。
2.語障者。
3.具上列任一種障礙之多重障礙。
其他規定:
應具備個人電腦基本配備(包括電腦主機、作業系統、螢幕、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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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輔具-A款(滑鼠或鍵盤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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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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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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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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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
肢障或具肢障之多重障礙且無法操作一般鍵盤或滑鼠者。
評估規定:
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 輔具服
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含該單位特
約之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
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
13)。
規格或功能規範:
(一)A款電腦輔具應符合下列規範之ㄧ:
1.替代性滑鼠:可透過軌跡球、搖桿、觸控板、按鍵或滑輪等方式控制電腦螢幕游標並可透過支援軟體於硬體上設定下列每一種功能:按左鍵一次、按右鍵一次、按左鍵兩次、捲軸及拖曳等功能。
2.能完整執行鍵盤按鍵功能之迷你鍵盤介面:鍵盤按鍵操作區之長軸小於20公分。
3.能完整執行鍵盤按鍵功能之按鍵加大介面:數字鍵及中英文拼音鍵鍵帽之短邊長或直徑大於2.5公分。
4.鍵盤介面:鍵盤按鍵為內崁型式
2.B款電腦輔具應符合下列規範之ㄧ:
1.替代性滑鼠:
可透過軌跡球、搖桿、觸控板、按鍵或滑輪等方式控制電腦螢幕游標,並具備下列每一種功能:按左鍵一次、按右鍵一次、按左鍵二次、拖曳及捲軸等功能,並可支援外接開關操作。
2.替代性鍵盤:
可透過支援的軟體設定自行排列組合按鍵位置或自行定義按鍵功能,或可外接開關操作。
3.螢幕鍵盤及滑鼠:
可透過軟體設定控制電腦螢幕游標並具下列功能之一:自行定義鍵盤之按鍵位置、自行定義組合鍵之功能、鍵盤掃描功能。
其他規定:
1.電腦輔具A款、B款、C款、D款、E款僅能擇一申請補助。
2.須具備個人電腦基本配備(包括
電腦 主機、作業系統、螢幕、 鍵盤)。
3.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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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輔具-B款(滑鼠或鍵盤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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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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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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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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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輔具-C款-吹吸嘴控滑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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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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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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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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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具肢障重度或具肢障重度以上之多重障礙者,因四肢癱瘓以致無法操作一般滑鼠功能者。
申請眼控滑鼠者,應符合前款規定且僅能以眼球動作操作滑鼠者。
評估規定:
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
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含該單位特
約之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
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
13)。
規格或功能規範:
1.C款-吹吸嘴控滑鼠應同時具以吹氣及吸氣控制電腦螢幕游標或可執行滑鼠左右鍵之功能。
2.D款-紅外線貼片感應滑鼠應具以移動肢體或五官動作來操控紅外線偵測之反光貼片,以控制電腦螢幕游標並可執行滑鼠左鍵或右鍵之功能。
3.E款-眼控滑鼠應具以追蹤瞳孔相對位置來控制電腦螢幕游標並可執行滑鼠左鍵或右鍵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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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輔具-D款-紅外線貼片感應滑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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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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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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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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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輔具-E款-眼控滑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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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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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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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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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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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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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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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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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須符合溝通或電腦輔具之補助對象者。
評估規定: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經相關專科醫師開具診斷證明
及治療師開立輔具輔具評估報告
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
14)。
2.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
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含該單位
特約之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
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
號14)。
規格或功能規範:
透過可固定於輪椅、桌上或床
架上之夾具,以具3個以上可調角度並可固定關節之連桿系統,支撐並固定溝通輔具、筆記型(或平板)電腦或電腦輔具之各式聯結器,前述可調角度之關節其中至少兩個可各做270度角度旋轉調整,且最少承重2公斤以上
其他規定:
1.依評估結果,須使用電腦輔具或
溝通輔具並一併提出申請者,合併列計補助一項次。
2.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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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一、輔具補助基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本表「最高補助金額」之全額。
(二)中低收入戶:本表「最高補助金額」之75%。
(三)一般戶:本表「最高補助金額」之50%。
二、補助款之撥發,須按依第一點、第二點之最高補助金額為上限,並以實際購買金額為限。
三、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含本基準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及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及其他必要資訊。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