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過去寫「主權國家史」的念頭。不過「學力」還沒到那兒,也還不得空,沒辦法寫。先談談一些想法。
有一次問某師,神聖羅馬帝國時的各邦,究竟是否為「主權國家」?答是。那麼神聖羅馬帝國不是一個國家了?
當然,我們知道皇權體系下的國家和法國大革命後的民族國家是大不相同,但我們又都知道西伐利亞條約早在十七世紀中葉就產生了。中間一大段時期,主權恐怕只是一個未被廣泛認識的概念吧!事實上,連「愛國」當時都還是一個很空洞的概念。俾斯麥出使俄國,俄國皇帝問他願不願到俄國擔任大臣,俾斯麥「委婉拒絕」,因為這種跳槽行為甚至到十九世紀仍然頗為普遍。
另一方面,這些西歐民族國家也沒把其他當時的「落後民族」的國家當成必須被尊重的民族國家。中亞與非洲的部落社會尤其明顯,甚至到今天這些部落文明為基礎的地區的各個國家都還在民族建立的過程當中,各國干涉其內政時,也顯得「得心應手」。
「主權國家」似乎是在二十世紀幾次國際組織的建構過程中才愈來愈清楚的彰顯出來,至於「民族國家」更是到二戰後的殖民地解放過程進行到一個段落後才特別清晰的被認識。可以說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之前,絕大多數主權國家都還不是民族國家,(並且)否則就不是民主國家。因為當時的列強都還有廣大的殖民地;雖然一些殖民地在宗主國的支持下成為聯合國的會員,但許多殖民地的人民既無法參與宗主國的政治決策,殖民地本身也未能在國際組織擁有自己的一席地位。其實這與台灣目前的國際處境有些雷同。
從民主的角度說,殖民地人民可以要求實現殖民地與宗主國人民相同的民主權力,如果宗主國希望維持其大國地位,也應該視其所有被統治地區的人民為一體,都是「羅馬公民」。這樣子,也許「法國」就是個黑人為主的國家了;但這是其要維持「統一」的前提。結果法蘭西本土與非洲大陸各殖民地的菁英都選擇了分裂,說實在的,這種分裂造成的悲劇比建立新興民族的喜悅要大。支持民主勝過民族的人,應該都能理解此種差異。
二十世紀中葉,許多殖民地的菁英要求獨立,但由於多數「殖民地」都是「想像共同體」,因此殖民地一旦獨立,反而必須重新建構其國家認同,這往往就演變成其中多數族群壓迫少數族群,以求「民族純潔」的悲慘故事。絕大多數當時獨立的國家都未能實踐民主,迄今也仍然是多種族併陳,迄今仍然是多數族群與少數族群爭鬧不休。完全可以說,殖民地獨立,與新興「民族國家」的民主,是兩碼子事。
回到台灣;漢人文明的民族觀念比起其他新興民族國家,尤其部落社會為基礎的國家,頗有不同;不假思索就套用「想像共同體」的路子,就要大錯。但台灣的「獨立教父」們確實有不少人是抱著建立新興民族國家的想法從事,一些新執政者因此有些「古怪想法」;例如昨日我與從前的老闆吃晚飯,當要在包廂內點歌來唱時,這老闆就稱:「已經執政了,現在要唱台語歌了!」換歌唱的心態,不僅是「變天」的想像,還與新權力菁英的上述的建立新民族的意念密切相關。在這種心態傾向下,對於「民族淨化」的論述,是沒有抵抗力的。因此我對此充滿警惕。
真正的「民族國家」只能以民主為前提,這也是法國大革命的背景。在各地都充分尊重自由與實踐民主的條件下,康德的世界和平確實是能達到的。相反的,強調「民族」而忽略民主,則納粹的幽靈就在召喚著你!
另一個問題是主權的當代作用。我將重點放在各有形資產的執行者、維護者的角色上。每一筆財產,人、地、機械、金融資本,都得落實到某個「空間」當中;這個空間中所有物的最高主宰就是主權。他能主宰,因為他是這個空間的最大暴力。「暴力」仍然是主權的基礎。但現代社會中,暴力又是被民主政治體系所巧妙精細的控制著的,而這個民主的實質也脫離不了運作政治的「資本」,這就是資本主義的經濟與政治。在非民主的國家,暴力比較沒那麼受人民與資本的控制,但這些「國家」也仍然扮演同樣的角色,只是財產的不確定性比較高。
大陸如果實現民主,在此脈絡下當然就易於實現政治統一,但從純粹的暴力的角度來說,只要台灣有足夠的「暴力」,就是在大陸不民主的情況下的名義統一也不會影響台灣的主權。為何「台灣」不敢聲明自己的「獨立」,其實也是因為台灣認識到自身沒有足夠的暴力,抵抗大陸的可能的更大的暴力,去完成法理上的獨立程序。而大陸為了自己既定空間內資本的增值(改革開放、發展經濟),也不急於對台灣施展暴力,所以兩岸才維持著這種曖昧關係。因此雖然暴力與自主性息息相關,但當代社會又似乎把孫中山的「發達資本」捧得很高。
在「發達資本」的前提下,主權分享、授權、割讓,都成為可能;為此目的,雖然港台的暴力有限,但中國可以給香港很大的自主,給台灣更大的自主,而台灣也不必擔心大陸的突然翻臉。這種現實是老許的西進的基礎。只是,在大陸民主化前,這種翻臉其實又不是不可能的,這就為台灣以拖待變政策提供了正當性的基礎。
總之,當代社會下每一個空間都要被主權限定,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械、每一比資金,每一分土地,都被主權所監督。沒有這種監督就沒有資本的穩定性,這是當代資本主義社會所不允許的。而這個主權的力量,又是被所屬空間的人民所控制,就是當代的民主政治。在此基礎上,各種主權的交換都是可以的,直要能釐清產權歸屬就好。這時,法律與條約的力量就顯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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