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們都在幾乎沒有羈絆和約束之下享受「自由戀愛」所帶來的歡愉和喜樂,他們無所忌諱,異口同聲地以不同語言歌頌其偉大,詠讚其崇高。大家都認為它是天經地義,於理相容的。
但是,在昨天的中國,它不被容納於「正道」中。當時,婚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荒唐遊戲;姻緣,是長輩操縱的木頭劇目。其一切均由「長輩」安排,新郎新娘實為傀儡。
且看小說《幽秘記》的故事內容。著名愛國大詩人陸務觀自幼便與遠來投親的表妹唐琬交厚,兩人情愛日深,遂成眷屬。一對小夫妻本來青梅竹馬,舉案齊眉,小倆口都以為能白首偕老。不料放翁母親很不喜歡這媳婦,事情愈鬧愈糟,最後婆婆下一道不可違抗的「懿旨」,勒令放翁休棄愛妻。他嘗試把唐琬收藏在外,暗地來往,但亦被揭穿。一對苦命鸞鳳終被棒打分飛。後來,放翁奉母命再娶王氏,唐琬為絕陸心,亦改嫁趙士程。
數年後,放翁沈園漫步,竟與唐趙相遇。怨偶重逢,相顧莫言,悲上心頭。趙氏豁達,著唐奉酒饌以待。放翁傷情,題千古名篇《釵頭鳳》於壁上而去。唐琬閱詞,感傷犯病,和詞一闕而逝。
舊社會到底破壞了多少段像這樣的美滿姻緣?封建專制到底吞噬了多少有情人的弱小靈魂?
愛情實在專是屬於一對戀人,與他人無干;其得到解放正是人類個性自由的體現。兩人相愛,視對方為自己的另一半。他們因愛而結合為一體,沒有人能把他們分開;這就是愛情,就是婚姻。但是,在封建專制的思想統治下,她被扣為「悖聖人之遺教,虧先人之餘體」,污穢無比,見不得人,褻瀆「聖」理之物。愛情,此一神聖之物,淪陷在封建淫威下,地位被壓得低無可低。她要為家庭,為社會,為國家服務;一旦有相違背,上級的強大力量便會把弱小的她鎮壓輾碎。
實際上,封建統治階層為進一步鞏固執政根基,遂利用孔孟儒家克己復禮、忠恕孝悌的學說,「發展」一套倫常禮法制思想制度。在他們的思想統治下,人倫關係論長幼,講尊卑,性別歧視;上層命令一發,下層必須照辦,不得異議;人民要忠君「愛」國,子女要恪守「孝」道,女性要附從男性,毋能抗命。甚麼「君要臣死臣不死,是為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是為不孝」、「去人欲,存天理」等,由所謂「正統」手段,嚴重荼毒歷代知識份子心靈,形成「同意剝削 (Domination by Consent)」。人人都應有自己的個性和選擇自由,但他們卻說出一大堆「金科玉律」來封閉國民心靈,企圖使人民盲從依附,「安守本分」。由是社會秩序便運轉於其掌,君主長上坐擁極權,所有其下蟻民都要聽其指揮,順昌逆亡,好使下層再沒有人「興風作浪」,上層統治更方便簡單;後輩受多大委屈也要啞忍,「百忍可成金」。但人民個體自由完全被禠奪,悲歌闕闕而奏。宋明程朱理學特盛,亦是由於帝王自私其利。它所提倡者以強大思想軍力進一步鞏固封建倫常禮法,否決人類本性和個體自由,確立階級尊卑及禁慾主義。
婚嫁姻緣在當時被認為涉及傳宗接代,是家族大事,加以認為子女是父母的私屬產業,故她受到長上的橫蠻干涉,甚至幕前操控。
然則在此情況下,《孔雀東南飛》、《釵頭鳳》、《梁祝》等類似悲劇在我國歷史上時有發生,卻在當時得不到太多人憐憫;柳泉居士、曹雪芹等文壇豪傑的筆墨頑抗已是後事。
人類有人性,縱然它有缺陷,有卑劣的一面,需要教育令人民加以將四端發展,也需要法律規限人的行動,但它絕非一無可取,它擁有很多奧妙之處,有其獨特的光輝,不用犯著要「去人欲」,把每個人心都倒模鑄造成一式一樣的「純潔」,將眾皓光遮蔽。順從人性劣根作惡事的是他們,其精神專制令人髮指。愛情是受祝福的神聖性靈,她「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那堅貞不渝,那崇高偉大,看在那些「衛道之士」、「正人君子」眼中,只會是「褻瀆神明」、「大逆不道」之穢物,其反應只會是目瞪口呆、心驚膽戰,進而獅吼臭罵。他們麻木不仁的心怎會有仁愛情義?陸務觀臨至他逝世前一年仍為亡妻唐琬賦《沈園》二首,那種深情厚意,他們了解嗎?
道德、法律的出現就是為了指導人們正確地運用其自由,並保障大眾的自由、人權和利益,但他們此舉卻是從根本反對自由,鎮壓自由。今天,我們儘管批判封建專制的腐朽本質,但在昨天,它卻是道德正統,以其無上權威欺壓百姓,同時贏得人民擁戴,甚至使他們甘於被壓制,那就是「同意剝削」,情況就如《鶯鶯傳》中,張生對崔鶯鶯始亂終棄,背棄她後稱其為「妖孽」,時人稱讚張生知錯能改的一樣。
人類歷史上,利用「同意剝削」以達自身目的之例子比比皆是,除上述「儒學」封建權者外,中世紀時期腐朽敗壞的羅馬教廷,利用其自身之思想權威,歪釋《聖經》這天主聖言以作威作福,壓制基督徒賦自天主的人權,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堂而皇之殺戮異己,還有極端伊斯蘭組織首腦灌輸錯誤《可蘭經》訊息予穆斯林信徒,使當中部分聽其差遣,甘為其殺人工具。他們都犯著相同程度的罪。
每個人的道德和哲學內容都不盡相同,因為前者是為人處世行事的規範標準,後者是個人對生命的看法和其林總玄奧的疑問之假設答案,而兩者都依靠個體的資訊接收和生活經驗,再經過自身心理活動建構而成。我們都是凡人,縱然有不同能力上的差異,但都是基本平等的。各國歷代皆有很多學術翹楚,但無人能成為道德或哲學上的無上權威,沒有一個所提倡的學說能成為絕對真理。世界不只是有黑白兩色,它是由不同深淺的灰色交錯混雜而成,其元法也不只是「毋殺人」、「毋行邪淫」、「毋偷盜」的書面意思那樣臧否分明。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真理是不可能完全被闡釋說明的。宣道傳理的意向不用懷疑,但它必須以給予人民自由批判選擇之權利為原則;以權力「引導」甚至威逼他人接受其道德學說之輩,不論其意向是好是壞,其實都是思想專制,早晚都會造成「同意剝削」,受利用成為殺人工具。
不論何時,每個人都必須受到尊重,獲享其應得之自由,接受公平之待遇。對其鎮壓是罪,以無血腥方法進行更是罪加一等。
200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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