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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在我閱讀某一種特定的書籍時,會產生類似魔幻的時間消逝感-那就是人物傳記。
作為一個活生生還在呼吸的人,很難想像你的一生被幻化成為文字,成為平行的鉛字體,排列在一頁頁的書面上-特別是當你年紀還不到三十的時候。每個人的生活裡都有那麼多的感覺,那麼多的事情,那麼多認識或不認識的人,怎麼會就變成了一本書?
人生的時間原來不抵文字的時間。我們所經歷過的每一秒鐘,在變成文字的同時,既成了永恆,也成了虛無。永恆的是,只要在未來有人仍舊拿起那本撰述你的書,就會有人想像你的人生,你將永遠被描述著,不論是在那本書裡,還是在閱讀的人的腦袋裡。虛無的是,我們每一秒鐘如此真實的存在、立體的存在,剎時之間變成了平面。花香不再是你實際聞到的味道,而成為文學或文字中一項表達感覺、思想或立場的媒介。
一個生命曾經實際的存在,也因為撰書作者的主觀,成為一個被決定成為何種印象的典型人物。生命的複雜和廣度,就又被扁平為一張紙的厚度了。
當然當然,我深知文字的魅力,這樣說的意思無意貶低傳記這種書籍,因為當然也有非常好的傳記作家,帶我們一同進入他所記述的主角多采多姿(或悲慘、或窮困潦倒)的一生,並且同時展現書中主角是一個人的複雜和廣度。只是我自己平常不太敢閱讀傳記,因為深怕這種時光荏苒的感覺,會沖刷了對現實世界的實際體會。
不管怎麼樣的豐功偉業,不管怎麼樣的悲慘際遇,在時光無情的奔流下,總會失去原來激情的因子,剩下一個平凡無奇的面貌,因為在時間的注視之下,沒有什麼是特別的,沒有什麼是值得驚奇的,當然,也就沒有什麼是值得哀傷的。所有的人、所有的事、所有的物,都會跟著時間一起奔流入永恆的虛無之中。
時間有的時候和陽光一樣,對我來說有種神奇的魔力。任何華麗、權勢、財富在陽光的照射之下,都顯得極無意義,在有陽光的天空下站著,才是生命有意義的表現。時間亦然,甚至它比陽光還要殘忍也還要慈悲,生命在時間的沖洗下,才顯現其有趣之處。
傳記,記錄了一個有人認為值得被記錄的一個人生命中所有的時光。那個人所經歷過的哪段時間,那個人所站過的哪片天空,都變成文字,濃縮在一個我們可以任意攜帶的本子裡。我們在本子裡可以看見他無所矯飾的生命,當然也會看到刻意被褒或被貶的作為,重要的是,為什麼這樣的一個人會被認為值得被紀錄。
我正在唸的這本傳記中的主角,沒有人會認為他不應該被作傳-馬奎斯。
看著看著,我又被一個人的生命故事給迷住了,忍不住也開始想起,我的生命也會一樣精彩一樣苦難一樣有波折嗎?
說不定-只是說不定,我一百歲的時候會給自己作個傳-假使那時候我還活著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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