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寶秋_001
▼寶秋給明華‥001 (87)1998.10.03.六
△阿文給寶秋-001 (87)1998.11.23.一 10:26:16
▼寶秋給明華‥001
明華‥
平安!
跟你一樣,寫信也已成難事,寫起來,還有點不知所措呢!你知道?
記得十年前,寫信給過你的我,今日又再次提筆問候,那種心情,已全然不同——
希望你這些年來,都過得安好則可!
我是一個「慢半拍」的人,和你的相識、相了解,都是剛開始,和你藉著電信傳呼,才得知你一切的概況。
我們彼此,都知道‥彼此是很要好的朋友,是無話不談的,對吧!?
和你慢慢聊天之際,才知道‥都市的環境,讓你的一些性格,有些轉變,你所說的‥你已不是昔日的你,而是另一個全新的自己。
剛開始,或許我有些難適應,且有點訝異,你所謂的「不同」;雖然‥有些事,我還摸不清,可是,我相信‥那些,根本不能改變‥「我們是朋友」的事實!
說實在的,面對你的轉變,我反而欣賞這樣的你,因為‥「改變能讓人有所成長、有所體驗,也有所進步‥證明你一些想法來」,不是嗎?
你說的‥「我們都還年輕,我們都仍處於學習的階段裡,還有很多的事,等著我們學、待我們去發掘,所以‥我們更應該互相鼓勵、加油,希望我們的未來,都有美好的憧憬!」我相信!
你們的相片,顯示你們過得很好;看到你們喜悅的眼神,也暗示著我,也該讓自己的生活,再更充實。
我喜歡和你交談時,因為‥我一直都可以從你身上,學到一些東西來。
朋友就是要這樣,互相可以作為榜樣,雖然‥有時,不知你所講的,是全真或半真的,因為‥正常反應,都會採信,而我也知道‥社會上的人情世故,太繁雜,我有時無法很快的,去證明真假,但我知道‥我就是要多聽、多學習、多想一想。
你會猜想‥「我是什麼樣的女孩」嗎?
我想‥我可能非你想像的女孩。
我是一位很特別的人,尤其在感情裡。如果有一日,我戀愛了,我不會奢求‥
他是個條件很好的人;我在乎的是‥他是一位很認真、很努力、很有心的男人——
外在的條件,不會吸引我,重點是‥他怎麼待我,只要是真心的。
因為‥我知道‥很多事情,不能光看外表、學歷、貧富;
我只知道‥兩人都有心,想一起去深識的話,而我也不會,想去管制另一半的生活;
我會給我們二人,自己的空間,因為‥萬一,我的另一半,想要做別的事,可能要創業,或者計劃別的事情,我反而不想去絆住他!
我要做的,是精神上的支持他;他跌倒時,我能扶住他;當他需要安慰時,我能在他身旁陪他——我要的,是能分享他的喜怒哀樂、分擔他的憂愁和痛苦罷了!
我不會想要,一直太黏他,因為‥有時「有距離的感情」,反而比較好;
但我要求的是‥另一半,能活得很好,還記得‥依然有人在遠處,陪著他就好。
這是我個人「感情」的一面,而通常,或許有些人,不喜歡這種,我猜想。
雖然,我不太喜歡,你每次,都說我「擇偶條件」極高。但是,也不能全然怪你,因為‥畢竟,我們很久沒有見面,也沒有相處過很久。
曾和你提及過,我是一個很喜歡小孩的人,但我可不是隨便,能和別人結婚生子的人。因為‥就像小孩子的那種「稚真的笑容」,鼓舞著我那樣;那種喜悅的感覺,和你相處的感覺,也是同樣的,所以‥我原本怕自己沒有那能力,但,直到你振奮我心中的那股氣,我才想‥〔對自己,應該要有信心!〕
真的,說實在,我喜歡聽到,你上班時的口吻,讓我覺得自己,也跟著你一起工作一樣。
我跟別的女孩,不同的是,因為‥某方面,我比較安靜。
我喜歡自己散步在校園中;有時,我會躺在草坪上;有時,我會注意「中興湖」,湖面上的漣漪;有時,我會一個人,唱著教會的歌,一邊想事情。
(我不曉得,為何要寫下這樣的心情,或許‥是相信你吧!?)
我不太喜歡亂跑,是因為‥我寧可在家,聽抒情的音樂、看點書、寫寫字,懶得和同學出去;但有時,必要時,才會和他們同樂。
我是一位很愛笑的人,相對的,有時,我會像個小孩一樣愛笑——
雖然,我有一張成熟的面孔,但我依然有著天真的心。
每次,我都會把自己的年齡「歸零」,因為這樣,我才能學到更多。
我也知道‥我不適合「說謊」,因為‥那樣做,會讓我一整夜都在哭。
我們學校,有三種制度,相對的,會有三種人——
第一種,是早上和下午時段的讀書人。
第二種,是下午和晚上,讀書時段。
第三種,是完全晚上上課的學生。
前面二種,是屬於日間部,而我是屬於第二種人;第三種人,是屬於夜間部,要唸五年。
為何我是屬於第二種的呢? 因為‥通常,山地人的生活家境,都不怎麼好,所以‥我要找一份工作,自己唸書,甚至每個月,要給媽和妹零用錢;自己在外面的房租,也是自費,所以‥我能利用早上時段,去兼職——有沒有注意到‥每次,有時打電話予你,都是「早安」嗎?
因為‥環境的關係,我要比別人,辛苦一點!別人可能‥一條路,直走就到,而我則必須還要轉個彎,才能成功。但我知道‥有心才能成功,雖然有點累,可是,有一群你們這樣的好朋友的鼓勵,也心甘情願。
或許,很多事情,是沒辦法,就順其自然吧!
雖然,一開始,你認為‥我是一位很愛玩、愛花錢的人;而且,你也說過,你喜歡哪樣的人——如果‥真的是這樣子,那麼‥親愛的朋友,你要好好保重唷!
原本,我會在乎‥你們男人,都不太喜歡我這種型的人,我也期待一位,不嫌棄我的人,可是,想一想‥〔如果真的沒人要,那自己只能,另尋別的事來去做——單身貴族,何嘗不是件好事呢?〕
寫那麼多,別介意唷!
送你幾張相片!自己也看了,感覺沒有一點像自己,但你又一直想看,我是何模樣
——其實,看本人比較好!
因為‥我現在的造型,和相片不太一樣,現在,也可能較瘦,頭髮跟〈莫文蔚〉,有點像;一方面,是妹的同學來家裡,看到我,都覺得我像她,可能是〈莫文蔚〉,有「越南」原主民的血緣,所以‥山地人的我,有點味道吧!? 也可能是‥小朋友,眼睛不夠清澈,看錯吧!?
反正,每個人看我,都會有不同的感覺,是醜、是美,都無所謂——
我只要做好自己,就好了,不是嗎?
倒是忽冷忽熱的天氣,會影響到你,可別忘了‥保重自己的身體,多喝點熱開水,也多休息,可別把自己弄倒了唷!
祝你‥
身體健康!
寶秋 阿布斯 上
(87)1998.10.03.六
■賀卡
一句問候、一聲祝福,
傳遞最真摯的情誼。
明華‥
朋友,就是互相加油打氣。
朋友,就是互相祝福。
十月分,是屬於你的日子,
祝福你‥
生日快樂!
寶秋
(87)1998.10.01.四
■阿文註
這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七日」,〈瑞伯颱風〉過後——
阿文在路邊的崁下,所撿到的一封信。
為〈寶秋〉小姐,寫給〈谷明華〉先生的信。
因信件已「泡水」過,信封爛了,阿文也就把它,給帶回家……
而谷明華先生,則早已搬離所住之處了。
※信件因被水浸染過,字跡不甚清楚,阿文也只能努力地「拼寫」出來。
寶秋 402 台中市南區復新街81-1號 二樓
※這當是「國立中與大學」,附近的學生租屋地址,順手記下了。
△阿文給寶秋-001
寶秋‥
妳好呀!
在〈瑞伯颱風〉過後的一天(十月十七日)——
阿文下山去拿信——因為‥郵差只把山上人家的信,給送到半山腰,每星期「二、四、六」,或「一、三五」,才會送信上來。
阿文在山腰的阿叔家(上山的必經之處),釘了兩個信箱,一個是自家用的,一個則是「公用」(給山上所有住戶用的信,都放在一起。不過,郵差有時在趕時間的樣子,也會把阿文家的信,同別人的,混在一起),每每都得在一大堆信件中去「尋寶」。
阿文每每看見信箱裡,塞了過多的信件——有很多是「垃圾信件」。
而山上幾戶人家,有的就是「不會」去拿信,往往放了一個月,還是沒拿——
阿文就會客串一下郵差,把信送去給人家。
阿文那天,打開「公用信箱」,信箱裡,竟是「空的」,心裡還樂了一下,心想道‥〔哇……信都被拿光了,真好!〕
等到打開「自用信箱」,才發現‥裡頭放著,郵差「今天送來的信」,於是‥便把附近人家的信,給送去了。
回程中,看到路邊的崁下,有些鋁罐子,於是‥便下去撿啦!
(因為‥阿文是個重視「環保」、支持「資源回收」的人,
路上有看到鐵、鋁罐、舊報紙等,就收集起來,拿去賣。)
結果‥發現崁下,散落著一大堆信件,像是「電話收費收據」等,一些不是很重要的信;還有一些是廣告信……那些信,全都濕了,有的,還爛了呢!
(信件,想是被瑞伯颱風,給吹下崁去的吧!)
阿文嘆了口氣、搖了搖頭,也就乾脆,把那些信件,全給撿回家,當「廢紙」啦!
寶秋必定會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寄給〈谷明華〉的信,會「石沉大海」呢?
他為什麼都沒有「回音」呢?〕
阿文那天,回到家裡,後來才發現‥那堆「垃圾信件」當中,有一封是‥
「重要信件」,那就是‥寶秋寄給明華的信。
由於信件泡了水,信封都爛了,裡頭的相片,也黏在一起——
有「護貝」的那張,當然是逃過一劫啦!
而幾張信紙,也全貼在一起了。
阿文小心翼翼地,把信紙給分了開來,拿吹風機,吹了一陣;
後來,不想「浪費時間」,也就放著,讓它「自然風乾」。
阿文本想第二天,就把信給送到「谷家」的,哪知道‥信紙那麼一放,就放了兩天,才又「發現」它的存在。
阿文把信紙收了——也就「順便」看了一遍(抱歉!好奇嘛!字跡都糊了);然後,把信件給「復原」,想說‥〔下午下山,就送去吧!〕
結果‥下午懶得下山;第二天下午,下山時,又忘了帶信……
後來,想到信的時候,不想下山;下山的時候,沒想到信,一放,竟然就放了一個多月——時光的流逝,還真是「不客氣」呢!
阿文現在,還真是不知,如何處理這信件呢! 又看了人家的信件,真覺得很不好意思……
看寶秋寫信的日期,是「十月三日」,正常的話,明華在「十月五日」,就可以收到,不過,到了「十月十四日」,那信,也還在信箱裡——
阿文幾次想送去,也都因為‥「懶得跑」,也就沒送啦!
信箱離谷家,其實也只有「一百多步」的路程,只是‥他們常懶得停車拿信……
(阿文按‥後來才知道‥谷家早已搬走了,所以信件沒人拿。)
阿文有時會想‥〔算了!別人都不急了,我還替人家急,幹嗎? 他們都不當一回事,不來拿,郼也就算了,我幹嘛還替他們送去?〕
像是有一戶人家,由於蠻遠的,騎車也得花個十分鐘。
阿文好心地,打電話告訴他‥「你經過信箱時,就停下來拿信,現在有很多,你們家的信……」 結果‥還當了「代罪羔羊」——
他們還努力的,把阿文當作「郵差」似赸,給罵了一頓,像是‥
「路又不是不到我們家,為什麼‥信件不送到我家? 當郵差,這麼不盡責……」
阿文說‥「郵差每天要送那麼多信,很辛苦呢!反正你們每天上下班,也都要經過那裡,就停一下車來拿信,這也花不了,你多少時間嘛!」
結果,就挨了一頓罵。
然而,信件放了一大堆、放了好幾天……
阿文「看不過去」,又會想‥〔算了!還是替他們送去吧!走路,就當作運動吧!〕
* * * *
收到這封信,寶秋會覺得‥「驚喜——驚訝又歡喜」嗎?
還是會有些「生氣」呢? 或者是「莫名其妙」呢?
阿文本來可以「不當一回事」地,讓妳寫給明華的信,就那麼消失無蹤的——〔反正‥又不是我的錯!誰教明華,一直都不去拿信?
而讓「颱風」,把信給丟到崁下去……
要不是阿文到崁下去……那信,恐怕也就不見了……〕
只是‥阿文既然撿到了信,似乎就有「責任」,或者是「義務」,把信給送達到明華手中,有時也會想‥
〔我為什麼,不早把信給送去谷家?
要早送的話,信也不會被「颱風」給丟了……〕
阿文還真覺得‥「良心不安」呢!
阿文並不認識谷明華,而〈谷明光〉,當是明華的哥哥吧!?
然而,谷明光,阿文跟他也不熟,他們搬來山上至今,也只見過三次面——
就送信去時,打個招呼而已! 有時,送信去,他們去工作了,也沒人在家。
後來,才聽他們鄰居說‥他們「回故鄉」去了,於是‥阿文也就把信,給留下了……
今天,又看到了信,還是覺得‥「良心不安」哪!
本想把信件,給放進舊報紙裡~賣掉,然後‥「遺忘」這件事,然而,就是覺得‥良心不安哪!
那怎麼辦呢? 就拿去「谷家」,放了就算了吧!?
只是‥一封原本遺失了的信,經過一段時日之後,突然(竟然)出現了,還「破破爛爛」的,他們看了,會怎麼想呢? 一定會很奇怪的,而原本已經「接受」了的事情,現在又得重新「面對」,想必也只會多加一些疑慮,乃至是麻煩罷了! (況且,他們現在,也回故鄉去了,信要給誰呢?)
到時候,若還要怪阿文說‥「你為什麼不早送來? 你為什麼,還看人家的信?」 那阿文,可就「好心沒好報」了……
呵呵!阿文真是‥「多想了、想多了」哪!
事情,其實可以很單純的——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嘛!
阿文想到了另一種處理方法,那就是‥
〔把信寄還給寶秋! 就讓寶秋,自己決定、自己處理吧!〕
這麼一來,也好讓寶秋,解除‥〔信,為什麼不見了?〕的疑惑——
信不見了,可不是因為郵差的關係喲! 可別「誤會」郵差——他是無辜的!
或是在想‥〔明華為什麼這麼久,沒給回音呢?〕
寶秋就請別「誤會」明華——他也是無辜的!
唉!這麼說來,倒成了阿文是「有辜」的了!
寶秋可別怪郵差,或者是怪明華喔! 要怪的話,就怪阿文吧!
為了不讓「郵差、明華」,背負罪名,阿文也只有勇敢地,站出來,說說話——
為自己‥「不小心,撿到一封人家的信,而處置不當」負責——
〔呵呵!沒事,幹嘛去撿到人家的信呢?〕
不過,這也算是一個「緣」吧!?
阿文的人生裡,就這麼地,有一個叫〈寶秋〉的山地姑娘,一不小心地,進到阿文的世界裡來了! (〈阿布斯〉,是什麼意思呢? 是妳的山地名字嗎?)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了!(雖然還有一個多月,但是‥時間會過得很快的。)
「認識一個新朋友」,當會是「新年」的第一件樂事吧!?
阿文姓〈潘〉名〈文良〉,是個成天坐在裡寫字的作家啦!
目前,出了十本書,有《草根嚼、時光中的遺蹟、小王子與阿文》……
「頂淵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發行。
下次,寶秋去逛書店時,就可以去認識一下阿文了!
(不過,阿文的書,雖是‥「行政院新聞局」什麼的,所推介的「優良讀物」,
但並不暢銷,要費點心找——或許,圖書館就可以找得到,那也說不定。)
好啦!想說的、該說的,也都說了,就這樣啦!
祝福寶秋‥
平安喜樂!
阿文
(87)1998.11.23.一 10:26:16
※來信信封上的地址,已被水漬,浸泡得挺模糊的!
希望阿文猜中了,沒寫錯!
希望寶秋,能收到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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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4.10.07.一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寶秋_001。1998.11.23.一 1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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