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37
▼給阿文‥137.1
阿文‥
感覺上,似乎隔了大半年,沒有提筆寫信給阿文了,這樣的感覺,就好像‥此時此刻,再度按下錄音機上的鍵,才發現‥「原來,我竟然好一段日子,不曾去摸過這個按鈕了!」這對於喜愛音樂的我,怎不是個奇蹟呢?
音樂再度地,迴盪於這個很私人的狹小空間裡,彷彿老朋友,再度回到這裡,來這裡作客——那是一種‥知道,卻說不出的「親切感」。
而一段日子,未寫下隻字片語給阿文,我想‥〔這不能說‥也是奇蹟!〕
記得‥很早以前,就覺得‥寫給阿文的信,就是寫的,全是自己的「生活日誌」,如今,當然仍是持續著寫的動作——為這樣的自己,著實感到慶幸,只是文字變得簡單,心情也轉為平淡多了。
而那些與這些,不再是躺在筆記紙,也不在信紙上頭,而是刻在那本‥「藍色的日記本」裡頭。
心思上,仍不時有想提筆,跟阿文談談‥某一個時刻,所感所受的一切,只是一切,就這麼沒理由的,直到今日,才真的坐於書桌前,好好的寫著, 那一開始,就沒想到要寫什麼的信。
在大地披上冬衣的季節裡,一道道冷空氣襲來,早已教人招架不住,大叫‥「好冷!」 而坐在書桌前,寫信的此刻,那陣陣冷風,呼嘯的聲音,不由得,令我背一冷,打了寒顫……
夜很冷、很冷,可是阿文不會知道‥此時,麗玉的心,卻是好溫暖——快出汗了喔!
當此寒風,颯颯低嚎,別有一股沉甸甸滋味的夜裡,總教我不經意的,想著冬夜裡,一個縮著頸子,走過巷弄之際,遠遠瞧見‥一輛載著地瓜或花生、或者玉米的小車子上頭,那團團緩緩上昇的熱氣;對它的感覺,一如那在大雪中,劃盡最後一根火柴的小女孩,那一根根火苗,所給她的意義,是相同的。
幾年以前,常和慧姿,手拉著手,走在「豐原」最有名的「廟東」街上,而每一回,瞧見那陣陣同嘴裡,呼出的霧的那些熱氣的車子,在眼前出現,即使是提筆的此時想來,總會有一種,難以解釋的「感動」。
或許,那種感動,源於「熱氣」的產生,是經由少數人,佇立在寒風中,認真打拚,和環境奮戰,所交換而來的。 我想‥大概是這樣的原因吧!? 才教我經年不忘,而每每想起‥那熱氣,就彷彿現身一般,心裡頓時,溫暖了起來。
當然,這樣的夜裡,我還想起‥那個在街頭轉角,賣牛乳冰和紅豆餅的阿婆;還有打掃時,經常碰見的,那位收紙箱的阿伯,這麼冷的天氣、這麼深的夜,不知道‥他回家了沒?
「有空來坐坐!」
耳際,忽地又響起他的聲音。
意外的,怎麼還要想到‥颱風天,站在大雨裡,撿袋子的那位,到底住在哪的阿婆?
好奇怪!夜裡,怎麼想的,竟是一些特別的朋友?
台北——很冷吧!?
山上——也冷吧!?
「多喝開水」,總是比較好的!
麗玉
(85)1996.12.10.二
▼給阿文‥137.2
阿文‥
看過這一回,你的來信,麗玉果真看著看著,不禁笑了出來,心想‥〔究竟是阿文其實也是一個‥極為容易緊張、太過認真的人,或是麗玉早已成為一個‥教人如此不放心的人呢?〕
或許,就是因為如此吧!? 我常覺得‥有些事、有些感覺,其實,不是「文字」,所能論釋的,因為‥寫的人,心裡想的,一旦透過「文字」來傳達,那它的下場如何,則端賴看的人‥他的心思,如何而論了。
當阿文寫到‥「古來女子,每受人恩惠,就想以身相許……」而笑嘆罵道‥其為「傻人」一個。
看到這段文字,我想‥〔我可以了解‥阿文真正想要告訴我的。也同時,你更想的是‥對世間女子,甚至所有的人類吧!?〕
只是,有個問題,好奇的想說‥「難道‥在你心裡,麗玉就是這麼一個『傻女孩』嗎?」 還是一句‥「暫且『放心』吧!」
至於,會對淑慧說‥「我今後,說話要小心」一事,其實,另有原因,而且,麗玉也不能不否認‥有些時候,我的確得說假話。(當然啦!那也是那時的「我」,「自認為」‥那樣比較好的情況下。)
就在淑慧的男朋友王先生,離開後的幾天,淑慧拉著我去算命。
我勸過她,不去的好,可是‥她堅持,我也只好陪她一同進去,而就是因為‥這次算命,我坐在一旁,才得知‥「王先生」個人的資料,(原來,淑慧一直都沒告訴我的,)就在算命先生,一度質疑下,坦白的交代出來。
當時,我也沒有認為‥〔她是不是不把我當朋友?〕畢竟‥她有權選擇,要該人對「他」留下怎樣的印象,當時,我只是果真發覺到一點‥「當一個人,問另一個人,對某件、某些個案的看法、建議時,你所提供的條件不同,對方給的答案,就會不一樣。」
坐在那一旁的我,當時心裡,有個聲音,只是‥「唉!淑慧!妳早該告訴我這些的!」 但,那沒有責難,只是有些許的遺憾吧!?
後來,我們找了個地方,叫杯飲料,坐了下來,她又繼續談的,盡是「王先生」,而且,在她漸漸發現‥我和他身上,有些地方,都雷同之後,她又更加繼續的,把要對他問的話,企圖從我口中,得到答案。
那時,我不免帶著開玩笑的語氣笑好‥「把我當成誰了?」 也笑說‥「自己似乎身負重任,他的生死,就操之在於我的口……」 但是,多少了解淑慧個性的我,心裡卻絕對,沒有外表,那種輕鬆模樣,尤其那是算命後,不久的時間裡。
我建議過‥不要進去,可是結果,還是發生了。
算命先生的話,對「她」,果真起了作用;坐下閑聊時,我也盡力了,但是‥淑慧就是淑慧,她也許寄望於「算命」太多,也因此,失望更大。
而她的病,麗玉遇過之後,果真覺得‥「情緒」對她的影響之大。
那一回,兩人談起〈于楓〉,談到一半,她的病,就發作了。
而「車禍」,就是喝完飲料後,快回到她住處時發生的。
寫到這裡,麗玉還是想說‥「我仍然得看情形說話!」但無論如何,那都是當時,心裡想‥「這樣比較好」的「真話」——說它假,那也不完全正確。
記得‥那場車禍之後,淑慧恍恍惚惚的樣子,(我想‥〔在發作這前後的事,她可能都是不清楚的。〕)她說了好多、問了好多‥「王先生在忙什麼? 怎麼都沒看到他? 咦!剛剛怎麼了? 算命先生說什麼? 明天要上班? 不是放假嗎? 奇怪!我怎麼好像‥突然忘記好多事……」
不瞞你,面對這樣的淑慧,我是真的擔心著她,陪著她找車店修理機車、陪著她去醫院看腳(腫得厲害了)……那一夜的她,活像一個頓時失去依靠,而從未學習‥一個人自處的小女孩似的;她幾度拉著我的手,要我留下陪她,還有隔天,她將請假,問我可否陪著她?
最後,麗玉還是回家過夜,至於,個人心情如何,則無須一提了。
人,總得成長、總要成熟,沒有人,能永遠守著誰,也沒有誰,真能一直陪著某個人。
於是‥我漸漸的,就會想起《彩靈鳥》這個故事……每個人,都有〈彩靈鳥〉作伴;而每個人,也都是另一隻的〈彩靈鳥〉吧!?
麗玉
(85)1996.12.11.三
信封是早已糊好,不是特地黏給阿文用的。
所以‥我開心的寄,你安心的用就行了!
◎潘文良《彩靈鳥》。
https://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80906504#◎67
■附錄:麗玉的剪報。
《中國時報》,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九日 星期一
台幣一千萬,買死後復活——
冷凍人體術,在臺灣「試賣」。
實現人生,炮製電影情節,國內十多人,躍躍欲試。
(內文從略。)
麗玉在想‥
〔是什麼樣的人,會想嘗試? 又一點也沒意願的,都是哪些人?〕
至於,「目前」的我,暫時是屬於後者的。
■附錄:麗玉的文章。
◎便利雨衣
⊕陳麗玉
「陳小姐!昨天,真的謝謝你耶!」
「小事!不要客氣啦!」
一早到公司,阿彩媽媽,就為了昨天的事道謝。因為‥昨天接近下班時分,天突然下起了,豆般大的雨。
由於雨來得突然,所以‥在騎車回家時,發現那路旁,騎著單車的阿彩媽媽,正在雨裡,辛苦的踩著踏板。於是,我停下了摩托車,起身打開座墊下的置物箱,取出一件,早在「便利商店」,所購買的「便利雨衣」給她——這就是‥阿彩媽媽,一早之所以向我道謝的理由。
其實,不論是晴天,或下雨的日子,在摩托車的置物箱中,我總是習慣的,放著幾件,類似垃圾袋材質般的「便利雨衣」;也許,某一個時候,它就為自己,和那路上的陌生人,在今生結下一個「善緣」,或是化解了一分「惡緣」吧!?
會有「將『便利雨衣』,放置於置物箱」,這樣的念頭,是源於那時,還是夜校生時,曾經受惠於人之故;雖事隔多年,可是,此時想來,那雨中,溫暖的熱度,似乎還是這麼熟悉、這麼溫馨。
記得很清楚‥那一天,全身整套「軍訓服」的我,一如往昔,穿梭在下班時段,交通量特別大的車叢之中,往上課的方向前進。
半路,一場不被歡迎,且下得莫名的雨,說來就來,一點商量的餘地也不留;那時,它竟然被我視為「無情物」,而可笑的是‥經常,我是喜歡下雨的日子的,「無情」,看來只是‥自己當時,「無了心情」吧!?
這場雨,雨勢越演越囂張。
就在我正擔心‥〔如此繼續下去,該如何是好?〕之際,身旁有個人,又跟隨在身側,看樣子,他好像跟定自己了,瞧他口中,喃喃不停,不過,說出口的話,總是被雨聲蓋過似的,聽不清楚。
由於趕著上課,又遇上這場,不能預知的大雨,竟然對他,有了厭煩的感覺,心裡直抱怨著‥〔你真無聊耶!而我,也真倒楣到家了……此時此刻,竟又遇上這一位,無聊人士,我都要成了洗澡的雞了,哪還有心情去理你,這無聊人的無聊趣事? 哼!〕
不久,他靠得更近了。
我正想狠狠瞪他一眼,以示警告,卻發現‥他伸出了手,遞過來,一包東西給我,仔細一瞧——是件「便利雨衣」。
而我,還來不及認清對方的長相,他已揚長而去。
一時之間,我那可笑的表情,我幾乎可以猜得到‥它有多糗、多麼的慚愧……
穿上了雨衣,我也就在‥不必有所顧慮與擔憂的情況下,專心的騎著車,繼續前往上課的地方而去。
「撲!」一輛私家驕車經過,滿地雨水,便被它濺起~飛揚。
說巧不巧,就剛好落在我身上的雨衣上頭,於是,我看見了,一灘污水。
瞧見自己的模樣,才意識到‥如果沒有了這件雨衣,又或者.我該說的只是‥倘若少了那個陌生的好心人出現——當時的我,所擔心的,恐怕早已不是濕透的全身,該如何是好,而是泛滿了,和著泥沙的污水,濺滿的這一身衣物……這樣的糗模樣,我可還有勇氣,跨入學校的大門~坐進教室裡頭聽課呢?
於是,從這次的經驗之後,我開始了‥在置物箱,準備幾件「便利雨衣」的習慣。
雖然,這東西不值幾個錢,可是,回顧當年,那件雨衣,若不存在,也許被雨淋得視線模糊的情況下,我是不能那麼專心、注意騎車,也就不敢保證‥那一回,平安的抵達目的地,不是那件雨衣,所換來的。
那一天,送我雨衣的人,究竟是誰? 我想‥這輩子,我是不會有機會,知道的!但是,我卻願意,真的願意,也同他一般,在需要的時候,及時伸出自 己的手,延續著,他給我的溫馨。
今天,當我成了‥「給人雨衣」,而不再只是一個‥「伸出手——接受雨衣」的人,我才明瞭‥當初,那位陌生人,他的心情。
我不知道‥他可有機會,看到這些文字;可有機會,見到我的反應?
但是,我真的想,再跟他說一次‥「謝謝!」
雖然,我深信不已的是‥他並不需要,也不想要。
「謝謝你了!」那位曾被我當成‥無聊人士的好心人兒!
※麗玉註
阿文!(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終於把這則故事,擬好了草稿。
其實,那個「陌生人」,是不存在的,而我,也沒有一位叫〈阿彩〉的朋友,不過「便利雨衣」是真的。
很早,就想用它,來寫成一則「心情故事」。
(《戴著就好》的對話,也是麗玉自己憑空想像的。)
今天,再度捉筆,見到三張稿紙,寫得滿滿的,感覺真好!
願你也會喜歡!
△給麗玉-137
麗玉‥
看到麗玉‥「不禁笑了出來」——這樣很好!
阿文還沒說‥每見影劇中,那些「賣身葬父」的「姑娘」,就覺得好笑呢!
阿文要是那位姑娘,寧可借支鋤頭、借台推車,把屍體載到荒郊野外去,挖個坑,把「它」給埋了,也不願‥為了籌錢葬父,把自己給「賣」了。
想必‥她要賣,也會找個「好對象」賣吧!? 有「看對眼」的公子經過之時,才把「賣身葬父」的牌子「亮出來」,趴在屍體上哭一哭;要是「不合意」的,就趕緊蓋了牌子、擦了眼淚,免得自己「遇人不淑‥一朵好花,插在牛糞上」。
古時女子,大多是「依附著男人‥在家靠父、出嫁靠夫、夫死靠子」,倘若是「寡婦死了兒子」,也就「沒了指望」,哭得要死不活的,活不下去。
於是‥父母死了,也就「孤苦伶仃、無依無靠」,往後的日子,沒吃的、沒喝的、沒住的、沒睡的,可要怎麼辦呢? 只好「借屍釣翁婿」啦! 好能找個人依靠。 (翁婿‥丈夫。)
想想這樣的「劇情」,還真是好笑呢!
「究竟是阿文,其實也是一個‥極為容易緊張、太過認真的人——嗎?」
阿文才不緊張呢!要是緊張的話,就「跳起來‥大呼小叫、手忙腳亂」了,哪有工夫,坐在這兒「談論」(用電腦打字)呢?
至於「認不認真」嘛!總是「當一回事」,而非「玩世不恭」就是了。
阿文是個作家,所謂「作家」嘛!就必須得學習,並且具備下列幾種才能‥
「一者‥天馬行空、無中生有。
二者‥加油添醋、裝花飾草。
三者‥借題發揮、小題大作。」
於是‥經驗的累積,加上想像的能力、思考的用心,總免不了「旁徵博引——大作文章」一番‥小小的話題,可以寫成「長篇大論」;乏味的話題,可以寫得「妙趣橫生」。
阿文的信件,越寫越像「論文」一般,當然,也就常非是為了,單一的對象而寫的——抬頭換一個名字,給誰看,都可以。
就如‥歌者。歌者並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對象而唱歌、出卡帶——
而當每個人,在聽他的歌時,便會覺得‥他是在為自己歌唱。
就如‥月亮。月亮高高掛天上,並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人而存在——
每個人抬頭看月亮,都會覺得‥月亮跟著自己走。
所以說‥大概只有信件後面的「附註」,才是針對「個人」而言的吧!?
至於,信件的「內容」,阿文總是盡其所能的扯,想把自己的腦袋掏空似的,將一個主題,加以思考、分析、演繹、歸納…… 可是很「認真」的談論著呢!
也因每每都會「靈思泉湧」,於是就「滔滔不絕」的,說個沒完沒了似的。
(加上用電腦打字,處理很方便,要是用手寫的話,恐怕就懶得扯那麼多了。)
除非‥有「默契」、有「心電感應」,可以「心有靈犀一點通」、可以「此時無聲勝無聲、一切靜在不言中」,否則‥不扯的話,就「無聊」了嘛!
要不然,阿文可就得寄上一大張「白紙」,還道它是‥「無字天書」呢!
笑稱‥「看不到的是笨蛋、是無福德之人!」
所以說‥看的人,覺得對自己有用的,就撿起來用;不能認同的,擱著就好!
要是有意見,也歡迎討論——這就是啦!
* * * *
看麗玉說‥
「有好一段日子,不曾去聽音樂;有一段日子,未寫下隻字片語予阿文。」
按爾嘛真好!這樣也很好!
這表示‥人其實可以不需要「音樂」,也可以「過日子」;不需要「寫信」,也可以「過日子」——其實,不需要音樂、不需要寫信,也可以「快樂」的。
人生世間,認不清楚自己、不能實現自我,才會一直依附著外境的事物,反為外境的事物所「左右」,不能自主、不能自制、不能自拔,迷失自我——
宗教、工作、文藝、學術、音樂、飲食、性愛、權位、財富、酒、賭、毒……
一切事物、習慣、嗜好,都會讓人「上癮‥成痴、成狂」,耽溺其中、迫就其中,還以為找到「身心安頓」的處所呢!(不去跟教友聚會,就覺得自己得不到安寧;不工作,就會生病;不聽音樂,睡不著覺;不喝酒,渾身不對勁;不去賭,手就會癢……)
於是‥工作的,反為工作所累;婚姻的,反為婚姻所困;吸毒的,反為毒所害;喝酒的,反為酒所傷;賭博的,反為賭所毀;飲食的,反為食所蝕……
玩火的,反為火所焚;玩水的,反為水所溺。
本為「用物」,反為「物用」。
入於「禪定」之人,連「呼吸」都可以「不需要」呢!
而入「涅槃」之人,則‥「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不來不去」。
「禪定」之樂,勝於世間一切樂,然而‥「耽溺」其中,終究也不能「了生脫死」。
佛陀教人「身受心不受」、教人「依滅向捨」,這便是「般涅槃、入圓寂‥心解脫、慧解脫」——涅槃,是活生生的境界,不是死後,才能去的世界。
阿文終是體會‥
「眾生不知、不會、不能‥『想透、看破‥慧解脫;捨得、放下‥心解脫』,
所以‥不離『憂悲惱苦、愁煩啼哭、瞋恨忿怒、牽掛恐怖』;
於是‥只好自欺欺人地,染苦為樂、以苦為樂——
抽煙、酗酒、吸毒、賭博‥也樂!
殺生、竊盜、淫行、飲食‥也樂!」
「吃苦了苦」——「吃苦」是為了「了苦」。既有的「苦」,就當「如實」去面對、去承擔、去解決,把苦給「吃掉~消化掉」,而不是以為‥「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為了當「人上人」,便一直拚命的「自討苦吃」,結果‥吃一輩子苦,也成不了「人上人」。
離苦得樂,「離苦」才能「得樂」——
苦不等於樂,如果‥「苦不是苦」的話,那「苦」又是什麼?
如果‥「病」不是苦的話,則不用呻吟、不用醫藥;
如果‥「老」不是苦的話,則不用悲傷、不用怨嘆;
如果‥「死」不是苦的話,那就不用難過、不用哭泣了。
而人之所以有‥「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五蘊熾盛苦、天災人禍苦」,便是因為有「生」故,有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生老病死,是「純大苦聚」,然而‥人既以「生」為樂,自己要生、要長生,還要「生人」,所以‥也就擺脫不了‥「老、病、死、求不得、愛別離、怨僧會、五蘊熾盛、天災人禍」,種種諸苦。
阿文有話說‥
「死沒有問題,生才有問題;死不是問題,生才是問題。」
「人生,是為了『了生』而來的——
了生,才能脫死;了生脫死,才能解脫一切苦的纏縛。」
而人卻怕「無生」,所以不敢「了生」,自己拚命的求「長生」,死了還想「重生」;自己無法長生,就「生人」,來「繼承、延續」,自己的「生命」。
人不能如實知「生苦」,所以才會「貪生怕死」;所以才會「自欺欺人」的‥「染苦為樂、以苦為樂」——而永遠得不到、達不到「解脫樂」。
譬如‥既以毒品為樂,不能捨離毒品之欲味,就不能捨離毒品之過患。
阿文體悟道‥
「苦、樂,總是『一念之差』。迷則苦、悟則樂——
『慧解脫、心解脫』,則『身體』便不再是問題。
・故佛不說『身解脫』,蓋『身』是有礙的物質——
身解脫,就是『死人一個』、就『分屍』了。」
阿文如果病了,而住進醫院,除非‥口不能言、手不能動,否則‥那些醫生、護士、病患、病童,就「有福可享、有樂可得」了——阿文會藉此機會,把自己的經驗、自己的理念、自己的體會、自己的知見……自己的快樂,散播給大家,讓大家也一同快樂的;至少‥教病童們摺摺紙、說說故事,大家就會很快樂。
所以說‥阿文如果老了,也會是個快樂的老人——也會老得很快樂。
所以說‥阿文如果死了,也會是個快樂的死人——也會死得很快樂。
好吧!話題且就此打住,再說,又會「沒完沒了」的了。
* * * *
從麗玉這次來信中,阿文的感受是‥麗玉的生命,有了陽光!
人只要能‥「認清自己——實現自我」,就會活得快樂自在的。
人不需要‥「犧牲自己」,犧牲自己,對自己沒有好處,對別人,也不見得,能好到哪去。
「自私自利」的意思是「損人利己」‥犧牲別人的權益,來滿足自己需求。
如果不犧牲別人的權益,而能滿足自己的需求,這就不是「自私自利」。
如果是犧牲自己的權益,用以滿足別人的需求,雖然行為的外表,看起來很「高尚」,可是這種「奉獻」,並不會使自己真正的快樂,因為‥這種「奉獻」,常是‥「不情願、強迫性」的;常常只是為了‥「迎合別人、配合別人、體貼別人、討好別人、奉承別人、賄賂別人」,才作的「犧牲」;結果常是‥不能滿足別人的需求,也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 因為‥人往往「不知自足」,而「貪得無厭」。 譬如‥朋友向自己借不到錢,自己沒錢借他,為了表示自己「夠義氣」,於是就向他人借錢,來借朋友。 結果‥朋友拖拖拉拉不還錢,害了自己、苦了自己。
好的作法是‥「自得其樂」,然後‥「予享我樂」。
在報上,看到一則「人倫悲劇」‥
「哭鬧惹怒氣,母親掐死三歲幼女。」
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五日下午,「台南市裕農路」,女子〈張麗琴〉,因不耐三歲次女〈王毓綺〉,哭鬧不休,先動手打王童耳光之後,用雙手掐王童頸部,直到王童昏迷不動為止。
此時,張女並未將王童,迅速送醫急救,反而開車,將王童與長女,帶至「高雄」找其小姑,於抵達後,將長女交由小姑,代為照顧,獨自開車,載著王童,在高雄市區「亂逛」,直到深夜十一時許,才又折返小姑住處,並將王童,獨自留在車後座,自己上樓找其小姑。
張女丈夫,返家後,未見妻兒行蹤,四處打電話找尋,在六日凌晨零時二十五分許,接獲其妹電話,趕到高雄時,才將留在轎車後座的王童,緊急送「高雄醫院」急救。但院方表示‥王童已經死亡,其夫才向一分局報案。
警察偵訊中,張女坦承犯案,但因嫌犯,神志恍惚,檢察官,擔心收押張女,會導致其精神崩潰,而發生意外,偵訊後,將張女飭交其夫看管,並深入調查偵辦中。
還有一則「逆倫血案」‥
「悲鳴長恨歌,女老師弒父。
為母親、為婚姻,長期怨老爸,衝動下,砍父七刀,將他送醫後自首。」
「台南縣.新營國小」,三十三歲的女老師〈林金美〉,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日清晨,持菜刀砍了七十四歲的老父〈林亦德〉,連砍了七刀。
案發後,林女叫救護車,將其父送醫,脫離險境後,向警方自首。
林金美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嫁給居住在「台南縣後壁鄉」的賴姓警員,目前,兩人分居。林女兩個月前,生下一女後,獨自搬至「新營市王公里」,自購的小套房居住。
林金美向警方供稱‥父親林亦德,過去變賣家產,任意花用,致使家人,生活困苦;母親十年前,罹患子宮頸癌過世,父親對此,難辭其咎,而她的婚姻,也是父親一手安排,她「做了一輩子,『順從』的女兒,只換來不幸」。
九日上午,六時三十分,她返回「後壁鄉候伯村」的娘家,因見父親坐在客廳沙發上抽煙,一時氣憤,進到廚房,拿菜刀朝父親頸部、臉部、手部,猛砍七刀,扭打之間,她的左手手掌虎口處,也掛了彩,上衣及牛仔褲,血跡斑斑。
林女在十日上午七時五十分,向「白河警察分局.後壁分駐所」自首。
林父送至「嘉義榮民醫院」急救,經醫師縫合傷口,已無大礙,於中午十二點半,轉入一般病房。
林女丈夫,案發當日,正好休假,曾至「白河警察分局」,了解狀況,但未多言,不久即離去。
林女應訊時,一再請求警方,以「蓄意殺人罪嫌」移送,加重其刑責。
同村鄰人,獲悉「林女弒父」一案之後,相當意外,表示‥「林女平日,相當『孝順』,可能因婚姻不幸、壓力大,精神狀況不穩,而鑄下大錯。」
這也只是「冰山一角」,任何「犧牲別人(子女)權益,來滿足自己的需求」,或是「犧牲自己的權益,去滿足別人(父母)的需求」,都可能釀成災禍、悲劇——因為‥如此「付出、奉獻、犧牲」,並不是「自立、自主、自由、自願」的。
阿文有話說‥「自足的人,才會分享;不滿的人,便會劫奪。」
「自足」常樂,自己足夠,且多而有餘,不在乎把自己所有的,予人分享——自己有,就不用搶別人的。
「不滿」,則有「貪欲不滿」、有「瞋恨不滿」之別。為了「滿足自己」,所以‥就無所不用其極的,去追求、去搶奪、去騙取別人的,去報復——
儘管有所「付出」,也是像在「釣魚」一樣,只是為了使自己,獲取更大的利益;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計後果,而「損人害己」,亦在所不辭也!
只有在「自立、自主、自由、自願」之情況下的付出,才會是快樂的——
而其付出的同時,雖未求回報,卻獲得更多。
在不由自主之下,犧牲、奉獻的人,常覺得自己一點「收穫」也沒有——
儘管事業成功、賺錢,社會地位崇高,也只是為了博取父母(妻兒)的歡欣、使父母(妻兒)以此為榮,而自己卻不快樂。
譬如‥儘管東西再好吃,若是自己已經吃不下,或是不想吃,而被別人硬逼著吃,結果‥再好吃的東西,也會吃得很難過。
有的人,努力的考好成績、工作賺錢,卻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父母」——為了使父母高興、為了使父母光榮——但他自己,卻不快樂(儘管別人,給予讚賞、給予掌聲,他也不會感到真的快樂),因為‥「考好成績、工作賺錢」,是得付出相當心力、精神的,若非「適志、適趣」,則不能「自得其樂、樂在其中」,這就會教自己難以負荷,而疲累不堪,滿心怨恨。
許多父母,在生氣的時候,總是罵道‥「我這麼努力工作……還不是都為了你們! 我打你、罵你,還不是為了你好!」
子女聽了,心裡會是什麼「感受」呢? 是「高興」、還是「感激」、還是「愧疚」、還是「怨恨」、還是「壓力」、還是「痛苦」呢?
〔父母都是為了我!〕子女,也只好隱藏自己真正的感受——
「為了父母」,而做個「知恩圖報‥孝順」的「好孩子」了。
「為別人而活」,是很痛苦的事——辛辛苦苦的煮飯作菜,老公居然「不回家吃晚飯」;子女居然愛吃不吃,要出去約會……氣都氣死了,還要抱怨道‥「我為誰辛苦為誰忙?」 (好的想法是‥〔我也得要吃飯,所以煮飯作菜,既然要煮飯作菜,也不在乎‥多煮一點飯、多做一些菜,與老公、子女「分享」——他們不吃,是他們沒口福呀!他們不吃,我自己吃就好!〕)
且作思惟‥
「若是別人『為我而活』,那我也得『為人而活』了;
沒有我,別人就活不好、活不下去,那我可就辛苦了!
若我不能滿足別人的需求、不能順從別人的意,
別人就『活不下去、活不快樂』了。
・別人的生死、快樂,居然為我所左右、控制;
我還得為別人的生死、快樂『負責』……
別人活得不好,全都是我的錯、全都是我不對;
別人死了、別人不快樂……『好像是我害的』,
我還要去坐牢——我豈不『冤枉』呢?
・別人要死、要活;要快樂、要悲傷——干我何事?
別人要死、要活;要快樂、要悲傷,
是別人自己的權利、是別人自己的選擇、是別人自己的決定——我又能如何呢?
・別人豈能左右我的快樂、操控我的快樂呢?
我又豈能左右別人的快樂、操控別人的快樂呢?
・可悲的是‥
人若不能『自立、自主』,就常會受『外在境界(人、事、地、物)』的左右,
於是‥別人活不好,自己也不好活,大家一起下水,成了『同是天涯淪落人』。
其實是『我要受別人影響』,而非『別人能影響我』;
是『別人要受我影響』,而非『我能影響別人』啊!
・只有『奴性使然』,才會被人(事物)左右、被人(事物)操控;
才會想要左右別人、操控別人——
左右、操控別人的人,同時也為別人左右、操控。
因為‥別人若不『聽命行事』,不受其左右、操控,
他就氣得要死,不能快樂了——
別人要不要受他左右、操控,還是在於別人的‥『選擇、決定』也!
我也只能‥『自得其樂、分享人樂』,然後‥『予享我樂』。
若是別人不知、不會、不能、不肯‥『分享人樂、自得其樂』,
那也是別人的事——
我只能負責‥我自己的快樂;別人的快樂,是別人自己要負責的呀!」
好吧!換個話題啦!
昨兒個——
阿文一時心起,便給〈淑慧〉,作了首聯子‥
「淑人君子,識時知世,誠正樸實,淡泊明志;
慧心靈性,了愛覺情,柔韌溫馨,自在清淨。」
呵呵!阿文真是不得不佩服自己,信手拈來,一氣呵成,就作得這麼「對」、這麼順口、這麼好聽、這麼有意思。
鼓個掌吧! 要是沒人鼓掌,那阿文就自己鼓掌好了!
就煩麗玉,把這首聯子,轉交給淑慧啦!並且請淑慧,說幾句「感謝的話」,不過,如果她不想說的話,那也沒關係,反正‥她要是說了,阿文也沒聽到——
沒差!
「了愛覺情」,是希望‥淑慧能夠對「愛情」,有所「了解、覺悟」,而不是「滅愛絕情」也——看清楚路況,要走再走嘛!
好啦!該吃飯去了!
祝福麗玉‥
麗日青天——陽光普照!
玉潔冰清——心寬自在!
阿文
(85)1996.11.15.日 1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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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5.19.五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37。1996.12.15.日 1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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