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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00:14:13| 人氣3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清靈_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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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雲清靈_30

▼給阿文‥30.1

阿文哥哥‥
  這個星期四(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二日)晚上……應該說‥星期五凌晨。
  「中視」播了一部影片(西片),片名叫《艷娃傳》。
  片中,描述一位叫〈薇蘭〉的小女孩,只有十二歲,長得非常漂亮。
  薇蘭的母親,是個妓女,薇蘭便在妓女院裡長大,她還有一個妹妹(嬰兒)。
  有個攝影師,差不多三、四十歲,妓女院裡的人,都戲稱他叫〈爸爸〉。
  〈爸爸〉時常到妓女院裡,找薇蘭的母親當模特兒,為薇蘭的母親攝影。
(當然,也有找別的女人,不過,大部分都是,薇蘭的母親。)
  這個被戲稱作〈爸爸〉的攝影師,雖然,時常到妓院裡,卻從不嫖妓——
有的妓女,總是故意挑逗他,可是,他總是不為所動。
  薇蘭不知不覺的,竟然就愛上了〈爸爸〉…… 她跟〈爸爸〉,說了好幾次‥「我愛你一次、我愛你二次、我愛你無數次。」
  但是‥〈爸爸〉總當薇蘭,是個小孩——他愛的,是薇蘭的母親。
  薇蘭生長在妓院裡,耳濡目染的結果,對於性愛,一點也不……怎麼說呢? 一點也不怕,還真認為自己,以後就是個「妓女」、注定是個妓女。
  薇蘭十二歲生日時,就想要「下海」……
  鴇母就請了許多男人,都是什麼議員、紳士的來。院裡的姊妹們,把薇蘭打扮了一番(把薇蘭的「童貞」),像是「貨品」一樣的展示,讓那些男人「叫價」。
  最後,有個男的,出價「四百元」(法幣吧),就把薇蘭抱上樓去了……
  叫價的時候,薇蘭一直看著〈爸爸〉,她期望‥〈爸爸〉能夠買她。
  可是‥〈爸爸〉卻只是「冷眼旁觀」,連叫價也沒有——眼睜睜的,看著事情發生。(我還真覺得‥他「很可惡」呢!我要是他,我會不惜代價,買下薇蘭——保持她的童貞;或是上樓去阻止……也許‥是外國的性觀念不同吧!? 可是‥要是真的去阻止……這次阻止了,那麼‥下次呢? 薇蘭,難道真的就「注定」要當妓女嗎?)
  薇蘭本來是可以拒絕,那個男人的,但是‥薇蘭變得有點「賭氣」,就這麼的‥被人給開苞了。
(為什麼‥有些男人,會這麼喜歡嫖雛妓、嫖處女呢? 真是……可惡!)

  那個男人,匆匆的下了樓,跑出門去。
  薇蘭的母親,以及其他人,趕緊跑上樓去看——只見薇蘭趴在床上,一動也不動,大家還以為,被「謀殺了」,原來是被「搞昏了」。
  薇蘭醒了過來,大家還調侃她。
  薇蘭就叫罵著說‥「妳們怎麼都不來救我?」後來,(好像)還笑著說‥
「原來不過是‥這麼一回事……」 (我看了,真是覺得很悲哀、很難過……)
  後來,薇蘭的母親,要嫁給了一位建築商;薇蘭的母親,騙建築商說‥「薇蘭是她妹妹」,所以‥要等婚後,向建築商解釋之後,再回來接薇蘭。
  有一天,〈爸爸〉又到妓院。
  那些女人,就鬧著要跟〈爸爸〉玩什麼「沙丁魚」的遊戲,原先,有點像「捉迷藏」就是了。 〈爸爸〉跑去躲起來,其他女人,就去找他——〈爸爸〉跑到屋頂的隔樓去躲,結果‥被薇蘭給找到了。
  薇蘭就抱著〈爸爸〉,挑逗他、挖苦他,問他說‥「你是不是怕得性病,才不敢跟女人上床?」
  爸爸搖頭說‥「不是的!有些男人不同——我就不同。」(情節記不大得了,好像有點「錯亂」,這話好像不是在這時候說的,不過‥他說過這話就是了。)
  薇蘭就吻〈爸爸〉,把他給弄得很窘。
  後來,其他女人也趕了來,全擠了進去,像「沙丁魚罐頭」一樣,把〈爸爸〉給搞得頭昏腦脹,大家才笑著,一鬨而散。
  有一天,〈爸爸〉替別的女人拍照。
  薇蘭想是又嫉妒、又氣忿,就擋著鏡頭。 結果‥被〈爸爸〉打了一下頭。 薇蘭就氣得跑到後院,去找雞出氣,追來追去的,卻抓不到雞。 後來,看到兩個‥在妓院附近長大的小男孩(比她年紀還小),她就抓著其中一個較小的,叫說‥「你以後長大,要留一臉鬍子(像〈爸爸〉一樣),那會很英俊,我會愛你,做你的愛人……」
  小男孩,被嚇得想跑呢!
  薇蘭又抓著他們問‥「你們有沒有做過愛?」
  小男孩結結巴巴的,竟還「逞強」的點頭說‥「做過!」
  薇蘭就叫問說‥「那是什麼感覺?」
  小男孩就胡亂扯了一堆感覺。
  薇蘭就叫著說‥「不是這樣……」後來,便拉著其中一個黑人的小孩,把他壓在稻草堆上,要教他做愛呢!
  結果‥被黑人小孩的母親,給看見了,她們的「國情」不同,不准薇蘭這麼胡鬧…… 薇蘭被罵了一頓,還被黑人的父親,抓進馬房裡,用鞭子打了一頓屁股。
  薇蘭跑出馬房,還逞強的叫著‥「不痛!一點都不痛!」
 
  後來,薇蘭便收拾了衣物,到〈爸爸〉家去住。
  薇蘭跟〈爸爸〉,相處了幾天,薇蘭又叫著說‥「我愛你一次、我愛你兩次、我愛你無數次……」
  後來,薇蘭就要跟〈爸爸〉結婚。
  後來,妓院遭到當地居民的反對,要搬別的地方去。
  薇蘭要去請大家來「慶婚」。
  大家正好要走——有些人,已經先去港口,準備上船。
  大家聽到‥薇蘭跟〈爸爸〉要結婚,竟然都贊同,要為他們慶祝。
  後來,便開著車,要去找那些‥先去港口的「姊妹們」,一同慶祝;開到河邊,車子竟然陷到泥沼裡,動彈不得,大家把衣服都給弄髒了,便到河邊去洗,「吸引」了一些‥在船上的男人,跳下水,游了過來——請他們幫忙把車子弄上來。
 
  薇蘭跟〈爸爸〉,就這麼「結婚」了。(薇蘭卻還是一直叫他〈爸爸〉。)
  有一天,〈爸爸〉竟然買了個洋娃娃,送給薇蘭。
  薇蘭問‥「為什麼‥送我洋娃娃?」
  〈爸爸〉說‥「小孩都有洋娃娃的!」
  薇蘭覺得不太高興的樣子——她認為‥自己已經不是小孩了。
 
  後來,薇蘭在洗澡,就問〈爸爸〉說‥「你看我的身材,跟其他女人,比起來怎樣?美嗎?」
  後來,〈爸爸〉便想跟薇蘭,拍些「藝術照」。
  後來,不知怎的(我記不得情節了),就跟爸爸鬧彆扭,把〈爸爸〉的一些底片給摔破。 (以前的底片,是「玻璃」的。)
  兩個人,搞得很不愉快。
  後來,薇蘭在院子裡,拿著洋娃娃「出氣」。 (記得‥好像是在責怪,她的母親,為什麼這麼久,還沒來接她。)
  〈爸爸〉又出來問,有關於某個瓶子的事——裡頭裝的是‥用來洗照片的化學藥劑,很貴的。
  薇蘭說‥「是我倒掉的!」
  〈爸爸〉又問‥「妳為什麼要倒掉?」
  薇蘭說‥「因為‥那味道不好聞!」
  〈爸爸〉就很氣,罵她說‥「因為‥妳的無知,害我的工作,沒辦法繼續……而且,要跑到很遠的地方去買。」後來,他還是原諒了薇蘭,問薇蘭說‥「妳要不要一起去?」
  薇蘭就說‥「好!」
  結果‥出門的時候,便遇到薇蘭的母親,還有她的「新爸爸」,要來帶她走。
  薇蘭原先不肯走,後來想走了。
  〈爸爸〉原先很捨不得,一直叫著‥「她現在,是我的妻子……沒有她,我不知道,要怎麼生活!」
  薇蘭就說‥「我們可以一起去呀!」
  後來,〈爸爸〉想了又想,又聽了薇蘭的「新爸爸」的一番話,還是決定‥讓薇蘭自己去。
  接著,就是薇蘭跟母親、妹妹,還有「新爸爸」,在火車站,要搭火車的情景‥薇蘭回頭看著、望著,期待著〈爸爸〉出現——
  然後就‥「謝謝收看」了。
 
  不知道‥〈爸爸〉會不會出現? 會不會來「送行」,還是來跟薇蘭一起走?
  不知道‥薇蘭是不是會「忘不了」,這些「過去」,有一天,長大了,還會不會回去找〈爸爸〉,再跟〈爸爸〉結婚?
  還是‥薇蘭長大了,交了新的男朋友、結了婚,而只把〈爸爸〉,埋在心靈深處?
  …………
  「未來」,會怎樣呢? 想是只有〈薇蘭〉,自己知道。 或許‥連她都「不知道」呢!
  就把「未來」的事,交給「未來」吧! 到時候,就知道啦!
 
  阿文哥哥!您看了這個《艷娃傳》的故事,會有什麼感想呢? (故事的背景,是在戰爭其間。)
  唉……清靈常常在看報上那些什麼‥「談情說愛」的專欄(有關男女之間的種種問題);看中視的「非常男女」、看華視的「飛越比佛利」;還有一些‥相關的書籍,可是‥看歸看,好像有看沒有見、有看沒有懂,卻還是一樣迷惘,像是找不到路一樣……
                  清靈
                    (86)1997.01.04.六 22:40:00
 

▼給阿文‥30.2

阿文哥哥‥
  今天,清靈跟爸爸、媽媽聊天……
  爸爸說‥「清靈最近,電視好像看得很多喔!看了什麼好節目,能不能說一說呢?」
  清靈只好吐了吐舌頭——傻笑了。
  清靈得「自我控制」一下了!
  怎麼一下子,都不知道,要說什麼好了……
 
  再看了阿文哥哥的來信,清靈想起‥自己上次「昏迷」的時候……
  「生命在吸吸間,一息不來,即成隔世……」
  清靈不覺地‥淚水都流出來了……
  人生世間,有太多太多的「生離死別」……一點都不好玩!
  …………
  阿文哥哥!真想打電話給您耶!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卻又不想去碰電話,真是好矛盾喔!
                  清靈
                    (86)1997.01.07.二 20:40:00
 
~~~~~~~~~~~~~~~~~~~~~~~~~~~~~~
  ◎心電感應
             ⊕詞:姚謙/曲:陳揚/唱:孟庭葦
・如果你,聽見風中,有些動靜,可能是我,在想你。
 如果你,發現夢中,有些謎語,就是我,在呼喚你。
・因為愛,容易敗在時空距離,把默契,消磨殆盡。
 我愛你,這心情,總無時無地,不猶豫,飛奔向你。
・愛最苦,莫過於,莫過於,相思兩地,愛無法親手去傳遞,
 所以我 很努力、很努力的想你,希望你‥心電感應!
・我忽然,聽見風中,好像有些動靜,是不是,你發出回應?
 如果我,在今晚,夢中能遇見你,請擁抱我在懷裡!
 
※1996.03。孟庭葦《心言手語》專輯。
 
  ◎愛情的真相
             ⊕詞:樓南蔚/曲:鮑比達/唱:孟庭葦
・會不會渴望,冬的陽光?
 若你不在身旁,能不能踏上,夢想的天堂?跟著你的信仰。
 會不會陶醉,夜的淒涼?
 若愛不曾來訪,怎麼會甜蜜、相思反覆嘗?如果沒有對象。
・愛情的力量,誰也無力擋。一瞬間,攻佔心房。
 能讓轉動的世界,失控了方向。悲傷的事情,四處逃亡。
・我看到愛情的真相,寫在你的眼眶,當你深情的凝望;
 我感到愛情的跡象,落在你的肩膀,鋼鐵般的堅強。
・我看到愛情的真相,握在你的手上,當你擁我入胸膛;
 我感到愛情的跡象,在有你的地方,我是幸運的帆!
・停靠在温柔的港,寧願放棄,大海洋!
 停靠在温柔的港,不再遊蕩,大海洋!
 
※1996.03。孟庭葦《心言手語》專輯。
 

△給清靈—30

清靈‥
  感覺上,又好久沒寫信給清靈了。
  阿文只因為‥最近,趕著改寫《小王子》(世界名著),還有一些‥自己的成長故事、見解等,所以‥把許多來信,全都給擱著了。
  太久沒寫信,竟覺得「生疏」了呢!
  要談些什麼呢?
  談談《艷娃傳》吧!
  看到新聞媒體上,許多有關於「雛妓」的報導‥什麼把自己的子女,推下火海去;什麼「旅行社」,帶團到「海南島、越南」……去找「幼齒」的……
  阿文看了,心想‥
〔食色,人之所欲也! 世間人,誰逃得過這個陷阱呢?
 對世人來說‥人需要「性食」,豈異於需要「飲食」呢?
 (這是人生世間的悲哀與無奈!)
 
人因「性饑渴」而尋妓,又何異於‥因「腹饑渴」而尋食呢?
 而古時候的人,十五、六歲,不也嫁人、不也當媽媽了嗎?
 實不當以‥「異樣」的眼光,去看那些雛妓(妓女);
 也不當去責怪那些嫖客的——嫖、妓之間,不過是一種「交易」罷了!
 彼此要是「心甘情願」,外人又有什麼好說的?
 (只是‥現實世界,還得看‥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但是‥要是有一方,是「被迫」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人都當尊重彼此的選擇自由,而不當有所「強迫」,或者是「誘惑」的……〕
  要是想想‥她們之所以為妓、他們之所以嫖妓(乃至嫖雛妓),或是那些「強姦犯、性虐待、強姦女童」的人,可惡是可惡,但究其背後的故事,與其心理、精神的狀況……要是「了解」,那真會覺得‥悲哀、無奈呢!
這真是「人類」的悲劇呀!
他們需要的是「心理醫師、精神醫師」的治療、輔導,而不是「憎恨」。
(唉!要怪的話……
 還不是那個‥吃飽沒事幹,閑閑不甘寂寞的上帝耶和華神——
 誰要祂創造了宇宙萬物、創造了人類呢?
 創造人類也罷,還非得創造男女性器官——
 早就擺明了,要人類「男女結合——生養眾多」嘛!)
(「法律」是人所訂立的,有的法律,並不合情理——
 而人活著‥「為了自己好」,無可奈何的,
 也要「遵守、服從」,一些不合情理的法律,譬如‥當兵、繳稅等。)

 
  「愛情」對於年齡、身高、體重、種族,乃至於‥是男是女,都不是問題——
在「愛情的世界」裡,想來,也只有「愛不愛」的問題。
愛是講「情」,而不講「理、法」的——
只要彼此有情,能夠相愛,也就行了。(連「麵包」,都可以變得不重要。)
  但是‥在「現實的文明世界」裡,就會問、就得問‥
這「愛——該不該、能不能、對不對」,而不能只問「愛不愛」——
現實世界裡,對於「愛」,當是‥講「理」、講「法」,而較少講「情」的——
現實,很乏味、很掃興、很不好玩。
  (阿文有話說‥「婚姻三部曲‥婚前講情、婚後講理、離婚講法。」
婚前講情,所以‥什麼都好、怎樣都好;婚後講理,所以‥時常起爭執,「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鬧到後來,要離婚,就訴諸「法律」,一點也不顧過去的「感情」、不管做人的「道理」。)
  男女的年齡,要是相差二、三十歲的話,之間的「愛」,也是不容置否的,只是‥要是發生在一個「五十歲」、一個「三十歲」的兩個人身上,大家或許就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妥;而要是發生在‥一個「三十歲」、一個「十歲」的兩個人身上,恐怕「文明的現代人」,就會顯露出「疑惑的眼光」——
什麼「心理不正常‥戀父情結、戀母情結、戀童症」等字眼,便會紛紛出口,大呼小叫一番。
然而‥要是要相差三、五十歲,一個「二十歲」、一個「七十歲」,那外界的人,就會懷疑‥是不是在打對方「財產」的主意?
  …………
 
  阿文真覺得‥「電視」還是少看些——「愛情故事」,還是少看些的好。
  當然啦!看多了、想多了,也沒什麼不好啦!
只是‥要是「看不透、想不破、放不下、捨不得」,那就不好了。
  青春年少,對於「情愛」,會有一分憧憬、會有一點嚮往,這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人生‥成長過程中的一個階段。
(上帝創造的「賀爾蒙」,在「作怪」,也沒辦法嘛!)
  只是‥用不著給自己,接受那麼多的「刺激」——
外在的刺激,充滿了誘惑——不過是‥情色不迷人,而人自迷之。
  外在的刺激,會引發內在的心思意念;心思意念,則會驅使行為(口說、身行);有行為造作之因業,就有果報;有果報,就有感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教自己「自作自受」。
  先問問自己‥〔對於「後果」,我可以承擔嗎? 我承擔得了嗎? 我有能力承擔了嗎? 我準備好‥要承擔了嗎? 我願意承擔嗎?〕
  能夠承擔、願意承擔——好!那麼‥要愛再去愛、要做再去做吧!
  要是沒有「自知之明」、要是「自不量力」的話,那會使自己、使別人受傷害、受苦受難的。
  要是無力承擔、無法承擔,那麼‥最好還是「保持距離——以策安全」的好!
 
  阿文還真覺得‥現代人,對於「性教育」,實在是過於「強調」、過於「渲染」、過於「氾濫」了!動不動,就喊著要「性教育」一番。
  真不知‥青少年、兒童,對於「性」,需要了解多少呢?
  講個「笑話」好了‥
  一位國中老師,在講「健康教育.第十四章」——
  有個學生,突然舉手叫道‥「老師!您說的『性知識』,我們都知道了,您不如教些‥『性姿勢』吧!」
  老師聽了,還真是不知要笑,還是要哭呢!

 
  阿文笑道‥「性教育,是只能『言教』,而不能『身教』的教育是也!」
  媒體一直強調「性教育」,而「過分刺激、過多刺激」的結果,致使許多人「心動」,而克制不了自己的「衝動」,在身心其實還沒準備好的情況之下,於是就「行動」,結果‥造成許許多多的‥鬧劇、悲劇、慘劇。
  孔子‥「發乎情——止乎禮」的千古箴言,似乎一點作用也沒有了……
  時下的青年男女,在「性教育」的「慫恿」之下,許多人,卻變得「躍躍欲試」;有的還大嚷著‥「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
  「有刺激,就會有反應」,刺激越大、越多,反應就越強烈;「刺激」過多,「定力」不夠,恐教人「意亂情迷」而「忍不住」也!若是「刺激」,一直增強,恐怕「心動」,就變成「行動」了——故當知‥「適可而止」也!
總得「退燒、降溫、冷卻」下來,以免「越陷越深」,到時「身不由己」,也就「無法自拔」了。
 
  報上有則新聞‥
  有個從「美國」留學回來,在大學任教的教授,看到「台灣」的離婚率,越來越高,為了讓同學們,了解夫妻間的關係、責任、相處之道等等,於是‥推出了一門課,叫作「實習夫妻」——要上這門課,男的得找一個女的、女的得找一個男的,男女同學「配對」,才能選修;要是找不到「伴」的,教授還會 先幫他們「配對」;而在課程中,彼此皆以「老公、老婆」來稱呼,互相學習——
注意‥是「實習夫妻」,而不是「實行夫妻」,可不是「來真的」喲!
  課程一推出,同學們,趨之若鶩。
  然而,有些人配對,覺得不滿意,於是就不去上課了。
結果,造成有的人‥「沒老公、沒老婆」,而無法專心上課(其它課),一直想著「老公、老婆」;甚至‥有的,演變成真的「同居」。

  呵呵!阿文還真不知‥他是在「做功德」,還是在「造孽」呢!
 
  「性」是很自然的生物本能,就像是「飲食」一樣,是「生活」的一部分,除非從出生就被「隔離」了,否則‥在兩性自然相處的情況下,人就跟其他動物一樣
——時候到了,不用教,自然就會。(應該說‥不用別人「刻意去教、專門去教」,除非從出生就「離群獨居」,否則‥在成長的過程,便會「不知不覺」的看到、學到——當然‥要有美滿的夫妻生活,還是要進一步去學習的,因為‥人類的「性」,不只是為了「生殖」,繁衍後代而已——人類還會為了「享樂」而性。)
  阿文有話說‥「人不但要『感性』,還要『知性』,更要『理性』啊!」
  阿文倒覺得‥該「強調」的,不是「性教育」,而是該換一個名詞,叫作‥
「愛教育」——教教異性之間,(性,可以「性別」來說,也可以「性格」來說;「異性」者,可謂為‥「異於自己的性別的人」,也可謂為‥「異於自己性格的人」。)如何面對、如何相處;如何解決‥彼此的衝突、問題等等;教教如何交異性朋友、如何結束不想再繼續下去的戀情、如何面對失戀、如何處理失戀等課題,這些,還比較重要、比較實用呢!
  到了「婚前」,再接受「婚前教育」,教教準夫妻們,將會面臨的種種問題(家庭經濟的支配、婆媳相處之道、子女的教養等等)、處理方法——
等到「婚後」(結婚後),要教「性知識」,還是「性姿勢」,也都還來得及啊!
  (某些「資訊」,還是要看年齡、看程度、看能力,再去接觸的好,接觸過早,或是接觸過多、過深,並沒什麼好處,恐怕還會衍生‥一大堆壞處呢!
一個小孩,總是要等到‥筋肉、骨骼,發展到某個程度,才會翻身、爬行、坐立、走路、跳躍、跑步——要是還不會爬,就要他學走;還不會走,就要他學跑,這對小孩來說,便是一種‥身心的「傷害」。)
  阿文覺得‥
「所謂『性愛』者,『性』是『愛』的一部分,而非『愛』是『性』的一部分啊!
 『愛』像是『菜』一樣,而『性』呢!就像是『調味料』。
 吃不加調味料的菜,也是可以,不過‥顯然是少了許多滋味;
 而沒有菜,光吃調味料,也不見得好吃啊——
 然而‥重點應該是在『愛』,而不是在『性』——
 『食色』,人之所欲也!
 然而‥人『無飲食』,會渴死、會餓死,
 不過‥人『無性食』,也可以過日子、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呀!
 但是‥人要是『無愛、無情』,就會活得……不知所云。
 所以‥該強調的,是『愛教育』,而不是『性教育』。」

 
      *      *      *      *
 
  阿文有話說‥「愛是想來的、情是做來的。若不想不做,就無愛無情。」
  【愛是想來的】 夫妻之間、情侶之間,多想想對方的好處——眼睛可愛、頭髮可愛、笑也可愛、說話也可愛、走路也可愛、坐姿也可愛、跌倒也可愛;吃飯可愛、喝水可愛、睡覺可愛;動可愛、靜可愛……什麼都可愛,一天想四次,一次想六小時,於是‥就會有「愛」了。
  【情是做來的】 所謂‥「做人情、日久生情」,人與人相處,總要多一分心去經營的‥讚美對方、慰勞對方、鼓勵對方、肯定對方、感謝對方、了解對方;送一份小禮物、送一朵花;上下班接送等等,這都是需要動手、動口去「做」的。
  「世間情愛」,的確是很吸引人、很誘惑人,可是,阿文總是說‥
「愛,是一種責任,如果沒學會(沒準備)‥承擔,請別說‥愛我!」
(這句話,說得真是……太好了!所以‥阿文說到「情愛」,總是一再的提,可別「見怪」嘔! 想必別人,也看得很「習慣」了啦!)
  愛是一種「責任」,必須「承擔」責任——
【承擔】者,「承」,是「承受」;「擔」,是「擔當」。
  在「學會」承擔時,還要「準備」承擔;準備承擔時,還要「願意」承擔——願意承擔,才會樂意承擔,才能‥「無怨無尤、無悔無憾」的承擔。
若還沒學會承擔,至少也要有「心理準備——準備承擔、願意承擔」呀!
因為‥大部分的人,總是在當夫妻、父母之後,才學著當夫妻、父母的。
  人生,有許多的「無可奈何」,大部分的事,都是「自找」的,只是人們,常常「自討苦吃、自找罪受」,卻是無法「能做能當」、不想「敢做敢當」,而承擔得「怨天尤人」,或是「自怨自艾」——
人有生,就有老、病、死;要成家,就有子女、有家事——
子女,夫不想教養、妻不想教養,那誰來教養?
家事‥夫不想做、妻不想做,那誰要做? (請一個傭人來做!?)
  愛也不是「玩具、衣服、鮮花、禮物……食物、金錢、物質」,所能「取代」的。
  「愛」是一種自然流露的感情,需要彼此「真誠」相對,需要彼此「關懷」、需要彼此「了解」、需要彼此「接受」、需要彼此「承擔」(承受、擔當)、需要彼此「包容」、需要彼此「尊重」、需要彼此「欣賞」的——
而不是‥「我想怎樣就怎樣、我要怎樣就怎樣」而已。
 
  呵呵!阿文對於「情愛」,真的是太多「知見」了!
  老是告訴人家這樣、告訴人家那樣,而這些「知見」,是不是「正確」呢?
是不是會「誤導」別人呢? 就全在於「看」的人,自己是怎麼想的了。
  若是要問阿文‥「贊不贊成『試婚、婚前性行為』呢?」
  阿文會「包容」,也會「尊重」別人的選擇——別人要怎樣,阿文又能怎樣呢? 別人的行為,阿文無權干涉也! 而阿文自己,則不贊同,也不會接受、不想去做的。 (別人要死、要活、要快樂、要憂愁,關阿文什麼屁事呢?
那都是別人自己的選擇,別人自己得去承擔後果呀!)

  若是要問阿文‥「你是不是主張『不要戀愛、不要結婚、不要生小孩』呢?」
  阿文才不這麼主張呢! 欠別人「抗議」,才會傻傻的,這麼去主張。
  阿文會說‥
「那是個人的選擇,任何人,都該尊重別人的選擇——
 要戀愛的去戀愛、要結婚的去結婚、要作愛的去作愛、要生小孩的去生小孩。
 只是‥希望大家,能夠多『看清楚路況,要走再去走』,那會走得順利些的!
 少些跌倒、少些過患、少些苦痛。
 但是‥不戀愛、不結婚、不作愛、不生小孩,實在也沒什麼不好!
 當然啦!
 大家要用『異樣』的眼光去看人家,說人家『不正常』,那也無可厚非。
 但是‥要能自己多去看看、多去想想,那會有更多的感觸、更多的體認的。」
  若是要問阿文‥
「你對情愛,能夠看得這麼透,為什麼自己‥不交女朋友、不談戀愛呢?
 是不敢交,還是不想交?
 是不敢談,還是不想談呢?
 是不敢去愛,還是不想去愛呢?」
  阿文對於「情愛」的知見,很想從「出世」的觀點來說,卻又不得不教那些‥已經在「談情說愛」的人,能夠「相處得好一點」,避免讓情愛,帶來太多惱苦與傷害。
  世間人,有誰會接受佛所說的‥「寧可抱熾燃的木頭而死,也不願抱美女而活」的論調呢?
  佛說‥「梵行(清淨行)已立,才能『不受後有』。」
  然而‥「性愛」是人世間,最大的欲望與樂趣,要是「禁止」人們,「享受快樂」的事,這未免太不近「人情」、不合「人道」了! 於是‥有些「出家人、俗家人」,竟然贊同‥「出家人、修道人」,也可以「結婚」、也可以有「夫妻生活、家庭生活」——這真是可悲、可哀啊!
(倘若「出家」,還要享受「在家」的生活——那還出個什麼家呢?真是胡鬧!)
  「性愛」儘管歡愉、美味可口,卻猶如‥貪食色香味俱全的「餌」,而忘了‥「餌中藏鉤」,終不離「過患」啊!
  當然啦!一個人,要怎樣選擇,那也是「個人」的事,誰也沒能說什麼,只是‥人家要怎麼說,那也是「個人」的事——要聽就聽,聽不進去,就當耳邊風即可;要點頭、要搖頭,那也是個人的見解,總是‥各說各的話、各搖各的頭——
彼此尊重也! (為「不同知見」而吵架、打架,那是‥「自討苦吃」也!)
  阿文也只能說‥
「聰明的人,不製造問題——
 然而‥問題既已產生,就得有相當的智慧、相當的能力,
 知道如何去‥面對問題、處理問題、解決問題。
 只是‥會解決問題的人聰明——不製造問題的人‥更聰明!」

  世人往往沒有想那麼多‥戀愛就戀愛、結婚就結婚、作愛就作愛、生孩子就生孩子……
  還會‥愛上有夫之婦、愛上有婦之夫……愛上不該愛、不能愛的人,明知不可以愛,卻還是拚命的去愛、努力去愛,製造一些悲劇……
  結了婚,卻不知‥如何去經營婚姻;生了孩子,卻不知如何‥去教養孩子——當然啦!人也不可能全學會了,再去結婚、再去生小孩,只是‥一個人,要是沒有「承擔責任」的心、沒有「學習」的心,那麼,就只會多造就一些‥「家庭悲劇、社會問題」而已!
 
      *      *      *      *
 
  阿文有話說‥
「友情溫馨、愛情甜蜜;友情瀟灑、愛情浪漫。
 友情是風,令人清爽;愛情是雨,令人沉溺。
 友情是茶,令人清醒;愛情是酒,令人迷醉。
 友情可以無償、愛情必須回饋;友情可以分享、愛情必須獨佔。」

  要選擇「友情」,還是選擇「愛情」呢?
  「友情」,是隨時可以去接受、去享受的;
至於「愛情」,還是看看自己‥有多少「智力、能力」承擔吧!
  而人生,「生離死別」,是該看淡的!
  人的一生,會遇到許許多多的朋友,有「擦身而過、點頭之交」的普通朋友;有「促膝長談、莫逆之交」的知己朋友——朋友,可能會因吵架、誤會,結果「不歡而散」,留下‥「想到就氣的記憶」;也可能會因時間、空間的距離,不知不覺地,逐漸的疏遠,不再聯絡,成為深埋在歲月裡的一段‥甜蜜美好的記憶。
 
  阿文有詩道‥
「青山故常在、白雲時往來。去留本隨意,山雲兩無礙。」
  【青山故常在、白雲時往來】 青山總是一直呆(待)在那裡,百千萬年,也不移動;而白雲,則是來來去去的。
  【去留本隨意,山雲兩無礙】 來自來、去自去;留也好、走也好,總是隨其意願,而無勉強——無礙方自在;要是「執著」,那就苦不了啦!
 
  而人呢!再親密的朋友、夫妻、親子,也當保有自己的時間、空間,來「體認孤寂、享受孤寂」的!
  阿文總是說‥
「人們當在門口,適時的掛上一面牌子,牌子上面,寫著‥
 『歡迎光臨、非請莫入、禁止進入、請勿干擾』等。」
 
  阿文總覺得‥「距離是一種美。」
  人必須保持適當的距離,才可以看清對方,太過於親密,反而會使彼此迷惘。
  面對一幅畫、一朵花、一個人的時候,要是不「保持適當距離」的話,離得太遠,或是靠得太近,都是難以「看清楚」‥畫、花、人的。
  「肉體」上的親密,令人覺得溫暖、覺得溫馨、覺得甜蜜、覺得安全、覺得舒適、覺得幸福、覺得快樂——不過‥要是「心靈」不「契合」的話,就會「貌合神離、同床異夢」。 (其實‥也沒有兩個人的夢,會是相同的嘛!)
  「心靈」的契合,是需要彼此「關懷」、彼此「了解」、彼此「接受」,才能產生的。
  經過彼此的「了解、接受」,才能‥「心有靈犀一點通」,享受‥「此時無聲勝有聲」的……「默契」與「感動」。
  阿文覺得‥現代人,所謂的「快樂」,就是一切都要「快」,要「快」才會「樂」、才有「樂」,所以‥要「飆車、飆舞、飆歌」;所以‥泡牛奶要「即溶奶粉」、泡咖啡要「即溶咖啡」、泡茶要「茶包」、吃麵要「速食麵」、吃飯要「快餐」、搭車要「捷運」、電腦要「六八六」;所以‥希望能夠一步登天、希望能夠一舉致富…… 人們很難‥「慢下來、坐下來、靜下來」——用心、用情去欣賞、品嘗「生活」的滋味——連「愛情、婚姻」,也趨向於「速戰速決」。
  所謂‥「囫圇吞棗,不知其味。」
  愛,是需要彼此用心、用情地,去關懷、去了解、去接受、去承擔的呀!
  …………
  在報上,看到一則新聞‥
  時下的一些新新人類,表達愛意的行為,真是無奇不有,有人為了「示愛」,而燙菸疤、割腕流血,來表示自己很行、很勇敢;用美工刀,在手臂上、大腿上「刻字」,留下「愛人」的名字,表示對「愛人」的「效忠」——
「只要我愛你,沒什麼不可以!」

  真是……真是‥愛得糊里糊塗、亂七八糟的。
(真是‥「痛快」呀!要「痛」才會「快」!? 「痛」是為了「快」!?)
  …………
 
  阿文也真是的,信手扯來,就這麼一大篇——
跟清靈講這麼多,到底適不適合、應不應該呢?
也真不知道‥一個國中女生,該接收到什麼程度的「性知識」?
  聽說‥在法國,國中生.就開始教「避孕常識」了呢!
媽媽還會偷偷的,在牛奶裡,放進「避孕藥」,給女兒喝。
乃至‥「開明」(開放)點的,就給女兒帶避孕藥、保險套去上學……
  而阿文對於「性知識」,其實,又懂得多少呢?
看來,阿文也不過是在‥敘述自己的「性觀念」,而非是「性知識」——
而阿文,又怎能「保證」‥自己這些言論,是「正確、無負面影響」的呢?
  阿文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是在「教訓」人似的……想說得「委婉」一點,卻還是這麼‥「直言直語、想到說到」……
  阿文突然覺得有些羞愧‥自己,怎麼也像「其他大人」一樣了呢?
怎麼也無法「包容」別人、無法「尊重」別人‥「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言論自由」呢? 自己只要「聽」就行了嘛! 儘管別人說的話好不好、對不對、應該不應該……自己要聽就聽,自己不想聽、不喜歡聽的話,就當「耳邊風」,又有什麼「關係」、又有什麼「影響」呢? 自己的「定力」,難道就這麼一點嗎?
  阿文應該慶幸自己‥能夠讓一個人,如此「信任」地‥「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呀! 能夠被一個人,當作是「知己」一般的,無所忌慮的‥傾訴心事、想法,是何其難得呀!?
  阿文還有什麼好「擔心」、好「害怕」、好「困擾」的呢?
  阿文總是「很會想」,想得很多——
既然要想,就要‥「想透了、想開了、想好了」,
而不是‥「想錯了、想歪了、想糟了」,就好了嘛!
  只是,清靈!也可得要請清靈‥「諒解」阿文!阿文也是「有話就說」地,講出自己的感受與看法——然而‥這些話,並不是針對「個人」而言的,而是「就事論事」罷了——阿文大概總是忘不了‥自己是個作家,所以‥老是喜歡這麼‥
「思考、分析——借題發揮、小題大作、大作文章、長篇大論」一番嘛!
(呵呵呵!作家呀!作家!)
  但願‥清靈不會覺得……難堪才好! 否則‥就換阿文要難堪了!
  好啦!不知道,要說什麼了。累了,累了!休息吧!
  晚安!清靈!
                  阿文
                    (86)1997.01.24.五 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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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2022.09.17.六 00:14:13
◎魚雁千里共今緣_清靈_30。1997.01.24.五 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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