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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情事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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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世間情>愛〈如意〉-08
 ▼給阿文‥008 2012.01.01.日 12:00:00
 △給如意-008-1 2012.01.09.一 08:32:03
     -008-2 2012.01.12.四 15:45:23
     -008-3 2012.01.22.日 12:00:00
     -008-4 2012.01.30.一 11:23:30
     -008-5 2012.02.02.四 11:31:25
     -008-6 2012.02.15.三 10:45:26
     -008-7 2012.02.23.四 09:37:16
 
※〈如意〉(愛)者,阿文給某個女子,所取之代稱也。

   ◎如意情事之八

 
▃▃▃▃▃▃▃▃▃▃▃▃▃▃▃▃▃▃▃▃▃▃▃▃▃▃▃▃▃▃▃▃▃

▼給阿文‥008

阿文老師‥
  看看時間,過得可真是快,一年又過去了;還是要來,跟您問候一下。
  先感謝阿文老師,賜名〈如意〉,果真讓我,有許多所求如意的事發生呢!
像是‥發票中了一萬元,還有一千元。那一萬元的中獎發票,就捐給了慈善機構;一千元的,去買了好些杯子蛋糕,同親友分享。
 
  隨著您那個「觀照攝影研習營」部落格的訂閱,看到了某人的文章,他真是個多產的作家,旅遊的、佛法的、修行的、健康的、性愛的等等,很多類的文章都寫。(我不想替他宣傳,但願您知道,我說的是誰。)
  說他是在修行,但是看他的一些言論,是越看越疑惑;他說來說去,總是會扯到愛、扯到性、扯到一夫一妻的壞處、多夫多妻的好處、址到男女雙修、址到自由性愛的天堂……還說想開班授課,成立什麼男女雙修營、圓滿的家等等。
說什麼‥對於性愛,不要執著,就不會痛苦煩惱……
說什麼‥於性愛不執著,也就達到天的境界……
總覺得‥他是在鼓吹性愛自由解放。譬如,他說‥
「現在,告訴各位的是‥
 貞節概念,是人類的私心、吃醋、我執情懷下,產生的概念,而教育你的。
 因為‥古代人,很會爭風吃醋,所以‥就教育你要守貞,不可以愛我又愛別人。
 但是,現在有理智的你,你應該明白‥這個觀念,是被哄出來的;
 所以‥你當可以自己跳脫了吧!
 而在佛門教育中,雖然,出家人,有『不淫慾』的概念,
 但是,這是給他們,另外一種苦行的考驗。
 只是,妳或你,可以不用那麼茹苦、修苦行就是了。」

  對他而言,貞節,好像是沒必要的事——貞節,有什麼不對呢?
  還有某位牧師的主張‥
「我們性愛立場,認同情慾多元化,沒有禁慾戀癖之別。
 色情、性愛,源頭來自上帝。」

  想聽聽您的看法。
 
  看了您那「笑話家族」的留言版中,被未署名者(想必曾經也是一名受害者吧),所貼的社會新聞,盡是一些,關於性侵兒童的,真是令人悲痛難過……
  有次,去逛夜市,買了些東西,搭捷運、搭公車回家,發現手提袋裡,有一片DVD,不知從何而來,原先,也沒理它,只是把它扔到電腦桌上;後來,整理時,也就收進了抽屜;有一天,又發現它的存在,一時起念,也就將它,放進光碟機裡看看(原以為是空白片)……
這一看,真是讓我傻眼、讓我臉紅心跳、心痛如絞……
因為‥內容實在是……怎麼說呢?不堪入目?慘不忍睹?還是琳瑯滿目?……
內容是一堆‥色情小說、漫畫、動畫、圖片、影片;
甚至有些,就是所謂的兒童色情圖片、影片吧!
有的妹妹,被弄哭了;有的妹妹,卻好像早就習以為常,還樂在其中的樣子……
印象深刻的是‥
  一個日本五歲小妹妹,在上廁所。
父親跟著進來,就要她用嘴巴,幫爸爸服務……
事後,爸爸跟她說‥「阿里阿多!」
她還笑得很開心。
  我看得心都痛了,眉頭都糾在一起,替她難過呢!
  最可悲憐的,是一群東南亞的雛妓,不下二十個,服侍一個白胖子,個個都很配合,彷彿怎樣都行;其他女孩,就在旁邊看,甚至在一旁,幫忙拍照、攝影……
  有些是天體營的照片,在沙灘上,舉行各種競賽活動,拍得很陽光、很健康;但天體營的一角,卻也淫亂得很,即使是少男少女,也在玩著性遊戲……
  有些是歐美、俄羅斯的青少女,一系列,總是由穿衣、脫衣,到脫光,最後就一絲不掛、一覽無遺,擺著各種姿勢,僅管有些動作,是挺撩人的,但大致都還拍得很藝術,最後往往是送上一個飛吻;只是‥明明年紀輕輕,卻往往濃粧艷抹,扮成大人樣。
  日本的,有些寫真,就拍得很唯美。有的女孩,清純又美麗,看了教人歡喜;但有些,明明是大女孩了,卻把毛剃光,裝清純、裝可愛,顯得做作。
 
  這還真是讓我大開眼界……唉!這個大千世界,真是無奇不有……
老實說‥我看得又心痛、又難過,還流著淚,但卻也有些遐思、興奮的感覺……
好奇心嘛!逐一看完之後,也就狠狠地,把那片光碟片給折了,拗成兩半。
  真不知是哪個混蛋,在什麼時候,在夜市、在捷運、在公車上?把那光碟片,放進我的手提袋裡的?那是什麼心態呀?這當也算是一種「性騷擾」吧?
就像有些變態,拿毒針筒,刺人家屁股那樣……
  說來,也不知怎地,我時常會碰到鹹豬手,公車上、捷運上、人潮裡,也不知被性騷擾幾次,摸屁股的、襲胸的、暗巷獻寶的……很多都遇到過。
  有次,走在路上,還被幾個阿兵哥吹口哨,叫著‥「小姐……嫷哦!」
雖然是讚美,但就是覺得不舒服,於是就回了他們白眼,結果‥他們卻笑開了。
  我一向都穿長褲,難得一次穿裙子,逛百貨公司周年慶;上廁所時,發現有個像「軟管」般的東西(管口應該是個針孔攝影鏡頭),從鄰廁隔板下的縫探出來,因為我剛好低頭,就看到了;我趕緊上完,出來洗手,想走人,卻看到鄰廁開了門,走出來一個小姐,心想‥〔剛才會不會是我看錯了?〕
後來,搭電扶梯上樓,竟發現‥那個小姐,就跟在我後面……
  上了樓,我就很注意她的舉動。
  她提著百貨公司的手提袋,總是站在一些穿短裙的小姐背後、旁邊,將袋口晃到人家裙底下,裡頭要是有個攝影機,那就可以拍攝,裙底風光了吧!
  我突然覺得‥她好像是「男扮女裝」的,只是長髮又化粧,挺漂亮的,也實在很難確定;但想想,或許是那種色情光碟地下工廠,「為虎作倀」的女作業員,也說不定,女的總是方便出入女廁、女湯什麼的,而不會讓人起疑——
要真是個小姐在偷拍,女人也在欺負女人,那真是太可惡了!
後來,我忍不住地,想去告知保全人員,但一轉眼,也就不見她的蹤影了。
  想想自己也挺奇怪的,到底是外型(我長得還有點姿色),還是體質的關係,怎麼好像很容易,招惹色狼青睬呢?我看起來,就那麼好欺負嗎?
  哈哈!這跟體質,有什麼關係?
  人家說‥「八字輕的,容易撞鬼。」
  莫非我是命中犯色狼?
 
  再來,想請教您,對於「嬰靈」的看法如何?
  有個阿姨(我姑媽的朋友),都六十好幾了,最近諸事不順,又病痛纏身,去某某宮裡問事,說什麼‥有嬰靈在作祟——她年輕時,曾墮過胎,至今都四十幾年了,嬰靈還會來作祟?然後,她就花一筆錢,去超渡嬰靈嘍!果然‥整個人的氣色、精神,都好多了,會吃、會笑了。
  還有‥我有在練瑜珈,最近,也學著靜坐,但每次坐後,腿就好麻,麻到不行,這怎麼辦呢?(我能雙盤。)
  佛教所謂的「一禪、二禪、三禪、四禪」,到底是什麼境界?
  有了禪定的喜樂,就真能淡化,或說‥取代性愛之樂嗎?
 
  我問題還真多呢!真要讓您費心了……
  祝您‥
新年快樂!
健康平安!
                如意
                  2012.01.01.日 12:00:00
 
  這次,我想用「悄悄話」留言,因為‥雖然是用了個假名,但還是覺得‥挺不好意思的。
  寫得很雜亂,標點、分段,也沒很用心,希望不會讓您看得太難過才好!
  我刪了好些描述那些色情……的段落,要不然,好像在為其宣傳似的。
  在網路上,看到以下這麼一則報導,實在讓我很心痛……
  唉!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色狼橫行,冷漠人情……
  這該怎麼辦,才好呢?
 
◇少女小林,被脫光,遭強姦,無人制止。(影片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Rp-bi4tmMg&feature=related
◇十五歲少女,被脫光遊街,無人幫忙,慘遭輪姦。(新聞)
 http://news.qq.com/a/20070131/002572.htm
◇被裸身遊街少女,四年窩居在家,不敢出門。
 http://hi.baidu.com/hshns1951/blog/item/a7ab5c44d35c7e22869473ff.html
 
 ※阿文看了,不禁搖頭嘆道‥「這真的是‥『姑息養姦』啊!」
  一連串的姑息,造成少女小林被強姦……
 
▃▃▃▃▃▃▃▃▃▃▃▃▃▃▃▃▃▃▃▃▃▃▃▃▃▃▃▃▃▃▃▃▃  

△給愛—008-1

如意‥
  一下子,離妳的留言日,就過了好幾天。
  心裡總是盤旋著‥該怎麼說才好?想想呢!就先來說個故事吧!
  阿文家後山的祖墳前,有個水池;裡頭,有兩個水缸——本是準備種小蓮花的。
  有天——
  阿文逛到水池邊,發現‥水缸裡,竟有一堆蟾蜍。
  原來,是到了蟾蜍的繁殖季節,有隻母蟾蜍,跳到水缸裡去了,於是‥一群公蟾蜍,也就一一地,跟著跳了進去——水缸靠池邊,缸裡的水,約八分滿;蟾蜍跳進去,想是就很難跳出來吧!那麼一大群蟾蜍,也不知在缸裡頭,待幾天了。
  機會難得,也就回家拿了數位相機,把它給拍了下來。

 
  
  ▲缸裡至少有二十隻蟾蜍吧?有些潛到缸底去了。
   想是受了阿文的「打擾」,大家一副紛紛想逃離「現場」的樣子;
   奈何‥缸裡水位不夠高,想逃也逃不了。
  ※拍照日期:2008.11.04 09:03:15
 
  
  ▲阿文突然想實驗一下,於是加水到缸裡,加到九分滿,蟾蜍應可隨時躍出,
   但看蟾蜍們,會在缸裡,待上幾天?
   後來,覺得蟾蜍可憐,便放進一塊保麗龍板,使其有借力使力之處——
   有些蟾蜍,竟然就開始「撤離」了。
   看牠們一隻隻,餓得瘦巴巴的,後來,還是動手,將蟾蜍給撈出缸去。
  ※拍照日期:2008.11.04 09:11:55
 
  
  ▲母蟾蜍,背著公蟾蜍——即使滿缸水,也很難跳出缸去吧?
   阿文後來,還是動手救了牠們。
  ※拍照日期:2008.11.04 09:35:25
 
  
  ▲那公蟾蜍,不知要抱上幾天,才會肯放手?
   也許是「至死方休」吧?(公的死,或母的死。)
   那母蟾蜍,恐怕是要「鞠躬盡粹」的。
  ※拍照日期:2008.11.04 09:38:24
 
  母蟾蜍,總是很少;而公蟾蜍,總是一大堆——在動物界中,時常都是公多母少;於是‥雄性動物,為了獲得交配權,繁衍後代,往往得經過一番爭戰——
只有強者,才能勝出,得到雌性動物的青睬,好能生下更優良的下一代。
  阿文也曾在水池邊,看到「一堆」,抱在一起的「蟾蜍」;還有五隻,在附近游來游去呢! 通常,公蟾蜍較小,母蟾蜍較大,母蟾蜍就「背著」公蟾蜍,進行所謂的「假性交配」(無生殖器相交)——就算只是「抱著」而已,牠們也抱得不亦樂乎哪!
  阿文看了會兒,發覺‥那隻母蟾蜍,後腳都已經「爛掉」了;再仔細看看,原來是‥早就「一命鳴呼」啦——而那些公蟾蜍,卻還是「死抱著」不放。
阿文便想將那「一堆」蟾蜍給拆開;但那些蟾蜍,一隻隻地,抱得緊緊的,阿文還費點勁,才把牠們給全拆開呢!(拆第二隻時,第一隻又抱了上來;拆第三隻時,第二隻又抱了上來……阿文只得把拆開來的,給丟遠一點。)
看看那母蟾蜍的肚子,都已經「爛破」了呢!
數了數,總共有八隻公蟾蜍(連在一旁游來游去、「抱不住」的蟾蜍,共有十三隻),抱著一隻母蟾蜍——一隻死掉的母蟾蜍。
  阿文把母蟾蜍給埋了,看著那群‥還在水裡,游來游去,「意猶未盡」的公蟾蜍,不禁搖頭感嘆‥〔眾生之愛欲淫心,何其深重、何其可悲呀!?〕

(以上原敘於給清靈的第十九封信。檔案:B8h04.htm。)
 
  那時候,可惜沒相機好拍;而缸裡這群蟾蜍,顯然還沒進入「瘋狂」狀態;
或是阿文發現得早,「好事」被「打擾」了,公蟾蜍才會想「逃離現場」;
要不然,那隻母蟾蜍,恐怕也難逃,被「抱死」的命運吧?
 
                    2012.01.07.六 08:00:00
 
      *      *      *      *
 
  阿文今日有感,但作一偈曰‥
「欲界眾生,秉淫而生;世間之人,以性為樂。
 奈何欲味,多所過患;當知出離,方得解脫。」

  何以世間之人,以性為樂?
  蓋因世人,常受諸苦,故僅管性愛之樂受,短暫無常,亦令人趨之若鶩。
  窮夫婦,往往孩子生得多,何以故?蓋窮苦不堪,無聊就上床,尋歡作樂,結果‥就生了一堆子女——而富人呢!妻妾養得多,何以故?飽暖思淫欲也!
  動物性交,也只是為了,繁衍後代,發情期,還有時有候;而人類這種高級動物,可說是「得天獨厚」,性交的目的,不只是為了,繁衍後代,更是取樂的一大來源;一旦生理成熟,便隨時隨地,都能發情——
但看那些青蛙、蟾蜍,僅是「假性交配」,也就那樣‥奮不顧身、死也不怕;
何況人類,身體交接,其樂融融,豈不更加吸引人、令人著迷?
  阿文道‥
「性愛當是一種‥兩情相悅,彼此付出,分工合作、共享同樂的……遊戲。
 性愛本身非過患,卻時常引發、造成過患。」
 (過患‥過失、禍患。)
  奈何‥人們為了求取,性愛之樂,每在愛欲淫心,發作之時,便不擇手段‥
有的用魅力、有的用權力、有的用財力、有的用藥力、有的用暴力……
在不對等的狀況下,只為了滿足私欲,但求自己爽就好,而不顧別人的感受——
也就不免引發、造成過患(過失、禍患),而為之憂悲惱苦、怨恨恐怖一番。
  佛陀常教導弟子‥「欲味、過患、出離」之道。
  何謂欲味?欲味者,世人所欲之味也!
  世人所欲者‥「財、色、名、食、睡‥五欲」;又‥
「色、聲、香、味、觸、法‥六塵——
 眼欲好色、耳欲好聲、鼻欲好香、舌欲好味、身欲好觸、意欲好法。」

為之喜貪、為之戀著、為之痴迷;未得則求取,已得則不捨,既失則悲苦……
  欲味本身非過患,卻常引發、造成過患。
因為世人,往往禁不起誘惑、忍不住貪著,為了滿足欲求,時常不計後果。
欲味,往往是會令人「上癮」的。
譬如‥毒品,毒品不害人,但「吸食毒品」,就會害人;一旦吸食毒品,往往就會上癮,而難以自拔。
 
  何謂出離?出離者,即解脫也!
  譬如‥身陷牢籠、為繩縛綁;但能出離,即得解脫、自由自在。
  如何出離欲味之過患?
一者,先求身遠離。二者,更求心捨離。
譬如‥嘗受吸食毒品之過患,想要戒毒,首先要遠離毒品,眼不見為淨,碰不到毒品,想吸食也沒有;再來,更求心能捨離;心未捨離,毒癮一犯,還是到處尋求;一旦心能捨離,則毒品即使在眼前,也不會再去吸食。
 
  有這麼一則故事‥
  一婆羅門,至一戶人家前乞食。
  一婦人,出門施食。
  婆羅門見婦人美麗,注目不已,一邊又直唸道‥
「欲味、過患、出離……欲味、過患、出離……」
  其夫至門首,極為不悅,問道‥「何謂‥欲味、過患、出離?」
  婆羅門突然上前,抱住婦人,往她臉上,親了一下,叫道‥「此為欲味。」
  其夫忿而給予一頓,拳打腳踢。
  婆羅門從地上爬起,叫道‥「此為過患。」
  其夫聞之,舉拳作勢欲打。
  婆羅門趕忙轉身,拔腿就跑,一邊叫道‥「此為出離。

  (此取於《法句譬喻經》中之故事,阿文所重述也!)
 
  阿文真是扯太遠了,還是來回答,關於「男女雙修」的問題吧!
  佛陀為了使弟子們,出離欲味之過患,因而制戒,以防非止惡。
  出家者,則受具足戒——比丘為二百五十戒、比丘尼為五百戒(實為三百四十八戒)。
  在家居士,則當守最基本的「五戒‥殺生、盜竊、邪淫、妄語、酒」。
  在家居士,為「戒邪淫」;而出家者,則是「戒淫」——
比丘、比丘尼,一旦犯淫戒,即不可悔,而只有還俗一途——
若不還俗,還要繼續,賴在僧團裡,就叫作「賊住比丘」(賊住比丘尼)。
  是故‥所謂「男女雙修、雙身法」,絕非釋迦牟尼佛之所說,亦非關佛教。
  那些什麼「男女雙修、雙身法」等,盡為西藏密宗所倡導也!
密宗,乃源於印度教性力派,與西藏苯教結合後,所形成的教派——
倡導所謂‥「男女和合之大定、樂空雙運之無上瑜伽」——
名稱雖好聽,但說穿了,也只不過是‥想享受世欲之樂,又想成就涅槃‥
企圖、妄想,從男女交合之中,獲得永樂大定、成就涅槃寂靜。
奈何‥密宗用了一堆,「佛教」名相,打著「佛教」旗幟、掛著「佛教」招牌;
讓人誤以為‥密宗也是佛教中的一個派別。
  若有喇嘛僧,在宣揚、倡導「男女雙修、雙身法」等,當知‥那絕非佛教。
  若有比丘、比丘尼,在宣揚、倡導「男女雙修、雙身法」等,當知‥其舉是在背離佛教。
 
  或問‥那在家人,在宣揚、倡導「男女雙修、雙身法」等,當如之何?
  阿文答曰‥在家居士,守「不邪淫」即可。
  所謂邪淫者‥
一、非時‥不適當的時候行淫。如‥月經、懷孕、新產、疾病、八關齋戒之時等。
二、非處‥不適當的處所行淫。如‥寺院、公共場所等。
三、非分‥與不適當者行淫。如‥他人之妻、亂倫等。
四、非法‥不合世間法律、社會道德者。
  一般人(非信佛者),要宣揚、倡導,乃至實行「男女雙修」;想成立「性愛俱樂部」,那也是他的自由——只要人間法律許可、社會能接受,又能如之何?
但唯盼千萬不要打著「佛教」旗幟、掛著「佛教」招牌、喊著「佛教」口號,讓佛教背黑鍋。
  設若信佛、學佛,還要去搞「男女雙修」,那就別自稱是「佛教徒」,免得讓人‥輕視、譏嫌、污衊、毀謗佛教。
 
  要搞「男女雙修」,不妨就自行,成立一個宗教,就稱「性愛教」好啦——
若謂「性愛教」太直接,不妨改稱「陰陽教、乾坤教、日月教」,或稱「明教」(蓋「日為陽(乾男)、月為陰(坤女)」,或隱之為「明」),如是,開宗明義、名副其實,要宣揚「陰陽和合、陰陽調和」之「乾坤大法」,豈不方便、實在得多?
  如何搞「男女雙修」者,要假藉佛教名義呢?
  答曰‥不外乎,是想「乘順風船、魚目混珠」,以便於行事,好能誘使信眾親近,而從中牟利;是故‥每每說著佛法,卻說著說著,就會說到性愛的好處、雙修的妙處去,這叫「牽龜入甕」(請君入甕)之計,有知(智)者,應覺察,甚莫上當也!
  何以西藏密宗之「男女雙修、雙身法」,絕非「釋迦牟尼佛」之教?
  釋迦牟尼佛,成佛後五年,方始制戒,其制首戒,即為淫戒。
    ◎《摩訶僧祇律.明四波羅夷法.淫戒第一》
  佛陀與比丘眾,遊行至跋耆國.毘舍離城,住大林重閣精舍。
  毘舍離城,有長者子,名曰耶舍,隨佛出家;因世飢饉,乞食難得,故至食時,多還家食。
  其母勸道‥
「孩子!你太苦啦!剃著光頭、穿破納衣,持缽乞食,為世人笑。
 家中大有財寶,隨你所欲;況且,你的妻子也還在。
 你且歸家,受五欲樂,自恣布施,種諸功德,供養三寶。」
  耶舍白母言‥「願母止止!我樂修梵行。」
  其母再三勸導。
  耶舍回答如前。
  其母便言‥
「你若不樂在家,當乞我種,以續繼嗣,莫令門戶斷絕,財物沒官。」
  耶舍即白母言‥「今欲使我,於此中,留種子者,當奉此敕。」
  母即歡喜,疾入婦房,語新婦言‥
「妳快打扮,著耶舍本所愛樂,嚴身之服,與之相見。」
  新婦答道‥「好!」隨即莊嚴自身。
  耶舍這時,便與其婦,共相娛樂,如其俗法。
  其婦於是懷孕,月滿生子。
  其家議言‥「本為乞種故,今當立字,名為續種。」
  這時,世人亦皆名為續種,父續種、母續種、祖續種;錢財一切,皆名續種,所有如是,惡名流布,道俗悉聞。
  耶舍聞此惡名,為續種子父,大自慚愧,恥其所聞,作是思惟‥
〔沙門釋種中,未曾見聞,有如此事,此為法耶、為非法耶?
 我今當以此事,廣白尊者舍利弗;舍利弗,當以此事,具白世尊。
 如世尊教,我當奉行。〕於是往告舍利弗。
  舍利弗即帶他,去見世尊,將上事告知。
  佛問耶舍道‥「實有此事嗎?」
  耶舍答言‥「實有。」
  佛言‥
「耶舍!是為大過,比丘僧中,未曾有此。
 汝愚痴人,最初開大罪門,未有漏患,而起漏患。
 天魔波旬,常求諸比丘短,而不能得。
 汝今最初,開魔徑路;汝今便為,毀正法幢,建波旬幢。
 汝愚痴人!寧以利刀,割截身生;
 若著毒蛇口中、若狂狗口中、若大火中、若灰炭中,不應與女人,共行淫欲。
 耶舍!汝常不聞,我無數方便,呵責淫欲?
 欲為迷醉,欲如大火,燒人善根,欲為大患。
 我常種種方便,稱歎‥離欲、斷欲、度欲。
 汝今云何,作是不善?
 耶舍!此非法非律、非如佛教,不可以是,長養善法。」

  (佛言以前,為簡略重述;佛言以下,則錄原經文。)
 
  在戒律經典中,佛陀每道‥
「此是惡事,汝常不聞‥我以無數方便,毀呰多欲、讚歎少欲?
 此非法、非律、非如佛教,不可以是,長養善法。」

  《摩訶僧祇律.明單提九十二事法》中,佛說偈言‥
「已得難得身,云何作諸惡?染愛著身故,命終入惡道。」
「所謂勤精進,非名一切欲;謂能離眾惡,以法自活命。」

  釋迦牟尼佛,自來教勸弟子,捨離愛欲淫行,哪裡還會有什麼「教外別傳」,教人搞「男女雙修、雙身法」呢?
  有智者,見聞當知明辨,勿為非佛之教誡所惑也!
 
  至於‥那個〈阿土博〉先生,之所言所論,但以「四依止」觀之——
是義有益的,就撿起來用;非義無益的,就跳過、略過吧!
阿文在此,就不多著墨了!
 
                阿文
                  2012.01.09.一 08:32:03
 
~~~~~~~~~~~~~~~~~~~~~~~~~~~~~~
■註解
【趨之若鶩】 鶩,鴨。像成群的鴨子般,跑了過去。形容前往趨附者極多。
    《孽海花.第二十七回》‥「白雲觀,就是他納賄的機關;
  高道士,就是他作惡的心腹;京外的官員,哪個不趨之若鶩呢?」
【具足戒】 比丘、比丘尼,所應具足之戒律儀則。
  具足戒(巴upasampadā),出家之男女,年滿二十,男受二百五十戒、
  女受三百四十八戒,謂受「具足戒」,得稱‥比丘、比丘尼。
【賊住】 又稱「賊盜住」,或「賊心入道」。
  指為得利養活命,或為竊盜教法,而出家剃髮,住於僧團之中。
  又指‥年齡未滿二十,不能受正式具足戒,而混於受戒隊伍中者。
  又,比丘犯波羅夷法(不可悔罪),覆藏重罪,或於佈薩誦戒時,拒不發露。
    關於此制之緣起,《四分律.卷三十四》‥
    時,有一少年外道,見佛及僧,多得供養,便生此念‥
 〔當以何方便得此食,而不出家?〕彼即自剃髮、著袈裟,手執缽,入眾中食。
   (中略。)
    時,諸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佛。
    佛言‥
  「自今已去,賊心入道者,於我法中,無所長益。
   不應與出家,受具足戒。
   若出家,受具足戒,應滅擯。」
 
 ⊕邪淫
  《佛光大辭典》‥
  邪淫,又作欲邪行。為十惡之一。即在家者,不可為之惡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與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雖與妻子,但行於不適當之時間、場所、方法等,亦為邪淫。據《中阿含.卷五十.晡利多經》載,邪淫者,必受現世及後世之惡報。
  二種淫報‥指婦不貞潔、得不順意眷屬。據《法苑珠林.卷七十》載‥
由前世所作邪淫,今生所得之報有二種,即‥
一、婦不貞潔。
  指因前世,犯辱他人之妻妾,邪行穢污,故感今生,婦不貞良端潔。
二、得不順意眷屬。
  指因前世邪淫,奪人之所愛寵,令彼不如意,故感今生,眷屬常不順意。
 
    ◎《十不善業道經》
「云何欲邪行?
 於此罪中,而有四類‥非處、非時、非分、非往。
 非處者‥謂於諸佛菩薩經像、和尚闍梨、父母所止,或相鄰近,皆所不應。
 非時者‥謂於晝日,或偶月事、懷妊、新產;彼不樂欲、及病惱等。
     或受淨住,八關齋戒,皆非其宜。
 非分者‥謂於面門,及以非道;童男處女,自執持等,俱不應作。
 非往者‥謂於他妻,及比丘尼親族、異趣,及炫賣等。
 設自境界,作非梵行;所不應理,如上當知。」
 
    ◎《正法念處經》
「云何邪淫?
 此邪淫人,若於自妻,非道而行;或於他妻,道非道行;
 若於他作,心生隨喜;若設方便,強教他作,是名邪淫。」
「邪淫名,若眾生,非妻,與之行淫,是名邪淫。
 又,雖是其妻,於非道行淫,亦名邪淫。
 又,一切女人,皆有守護‥若父母、兄弟、夫主、兒媳等;
 出家女人,為王等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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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8-2

如意‥
  蓋因世間多苦,故此世人,以淫為樂——
食髓知味,不免欲之、著之、迷之、溺之;
為得滿足,而不論對象、不擇手段、不計後果,於是造就,種種惡業,導致苦果。
  說來,愛欲淫行,實為使人,墮落之道也!
  佛陀是故,每道淫欲為刺、為火、為盜、為殺、為病、為癰、為瘡、為毒……種種譬喻,訶責於欲;而以種種方便,稱歎‥離欲、斷欲、度欲。
  阿文道‥
「密宗所謂『男女雙修』,企圖從愛欲淫行之中,『升天、得道、證果』,
 那是在痴人說夢,無不自欺欺人,
 而使世間,無知之人,成為淫具、玩物也!」

 
  還是來說個故事吧!
    ◎增壹阿含經.利養品第十八.七》〔一四七經〕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難陀比丘,不堪行梵行,欲脫法衣,習白衣行。
  眾多比丘,往至佛所,將難陀事,具白世尊。
  佛喚來難陀,問曰‥「云何,難陀!不樂修梵行,欲脫法衣,修白衣行乎?」
  難陀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又問‥「何以故?」
  難陀對曰‥「欲心熾然,,不能自禁!」
  世尊告曰‥「云何,難陀!汝非族姓子,出家學道乎?」
  難陀對曰‥「如是,世尊!我是族姓子,以信牢固,出家學道。」
  世尊告曰‥
「汝族姓子!此非其宜,已捨家學道,修清淨行,云何捨於正法,而欲習穢污?
 難陀當知‥有二法,無厭足,若有人,習此法者,終無厭足。云何為二法?
 所謂‥淫欲及飲酒。是謂‥二法無厭足。
 若有人,習此二法,終無厭足;緣此行果,亦不能得,無為之處。
 是故,難陀!當念捨此二法,後必成無漏之報。
 汝今,難陀!善修梵行!趣道之果,靡不由之。」
  世尊復作是念‥〔此族姓子,欲意極多,我今宜可,以火滅火。〕
是時,世尊即以神力,手執難陀,猶如力人,屈伸臂頃,將難陀,至香山上。
  山上有一巖穴,復有一瞎獼猴,在彼住止。
  爾時世尊,右手執難陀,而告之曰‥「汝難陀!頗見此瞎獼猴不?」
  難陀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何者為妙?為孫陀利釋種妙耶?為此瞎獼猴妙乎?」
  難陀對曰‥
「猶如有人,傷極惡犬鼻,復加毒塗,彼犬倍惡。
 此亦如是,孫陀利釋女,今以此瞎獼猴相比,不可為喻。
 猶如大火積,焚燒山野,加益以乾薪,火轉熾然。
 此亦如是,我念彼釋女,不去心懷!」
  爾時,世尊如屈伸臂頃,從彼山不現,便至三十三天。
  爾時,三十三天上,諸天普集,善法講堂。
  去善法講堂不遠,復有宮殿,五百玉女,自相娛樂;純有女人,無有男子。
  爾時,難陀遙見,五百天女,作倡伎樂,自相娛樂;見已,問世尊曰‥
「此是何等,五百天女,作倡伎樂,自相娛樂?」
  世尊告曰‥「汝難陀,自往問之。」
  是時,尊者難陀,便往至五百天女所,見——
  彼宮舍,敷好坐具,若干百種;純是女人,無有男子。
  是時,尊者難陀,問彼天女曰‥「汝等是何天女,各相娛樂,快樂如是?」
  天女報曰‥
「我等有五百人,悉皆清淨,無有夫主。
 我等聞‥有世尊弟子,名曰難陀,是佛姨母兒。
 彼於如來所,清淨修梵行,命終之後,當生此間,與我等作夫主,共相娛樂。」
  是時,尊者難陀,甚懷喜悅,不能自勝,便作是念‥
〔我今是世尊弟子,且又復是姨母兒,此諸天女,皆當為我作婦。〕
是時,難陀便退而去,至世尊所。
  世尊告曰‥「云何,難陀!彼玉女,何所言說?」
  難陀報曰‥
「彼玉女,各作是說‥
『我等各無夫主,聞有世尊弟子,善修梵行,命終之後,當來生此。』」
  世尊告曰‥「難陀!汝意云何?難陀!汝意云何?」
  難陀報曰‥
「爾時,即自生念‥
〔我是世尊弟子,又且復是,佛姨母兒,此諸天女,盡當與我作妻。〕」
  世尊告曰‥
「快哉!難陀!善修梵行,我當與汝作證,使此五百女人,皆為給使。」
  世尊復告曰‥
「云何,難陀!孫陀利釋女妙耶?為是五百天女妙乎?」
  難陀報曰‥
「猶如‥山頂瞎獼猴,在孫陀利前,無有光澤,亦無有色。
 此亦如是,孫陀利,在彼天女前,亦復如是,無有光澤。」
  世尊告曰‥「汝善修梵行,我當證汝,得此五百天女。」
  爾時,世尊便作是念‥〔我今當以火,滅難陀火。〕猶如力人,屈伸臂頃,世尊右手,執難陀臂,將至地獄中。
  爾時,地獄眾生,受若干苦惱。
  爾時,彼地獄中,有一大鑊,空無有人。
  難陀見已,便生恐懼,衣毛皆豎,前白世尊曰‥
「此諸眾生,皆受苦痛,唯有此釜,而獨空無人。」
  世尊告曰‥「此者名為‥阿鼻地獄。」
  爾時,難陀倍復恐怖,衣毛皆豎,白世尊曰‥
「此是阿鼻地獄,而獄自空,亦無罪人?」
  世尊告曰‥「汝難陀,自往問之。」
  是時,尊者難陀,便自往問曰‥
「云何,獄卒!此是何獄?此是何獄,空無有人?」
  獄卒報曰‥
「比丘當知‥釋迦文佛弟子,名曰難陀,彼於如來所,淨修梵行,
 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於彼壽千歲,快自娛樂。
 復於彼終,生此阿鼻地獄中,此空鑊者,即是其室。」
  時,尊者難陀,聞此語已,便懷怖懅,衣毛皆豎,即生此念‥
〔此之空釜,正為我耳!〕來至世尊所,頭面禮足,白世尊曰‥
「願受懺悔,我自罪緣,不修梵行,觸嬈如來。」
  爾時,尊者難陀,便說此偈‥
「人生不足貴,天壽盡亦喪;地獄痛酸苦,唯有涅槃樂。」
  爾時,世尊告難陀曰‥
「善哉!善哉!如汝所言,涅槃者,最是快樂。
 難陀!聽汝懺悔,汝愚、汝痴,自知有咎。
 於如來所,今受汝悔過,後更莫犯!」
  是時,尊者難陀,從世尊受教已,從座起,禮世尊足,便退而去,至安陀園;到已,在一樹下,結跏趺坐,正身正意,繫念在前,思惟如來,如此言教。
是時,尊者在閑靜處,恆思惟如來教,不去須臾。
所以族姓子,以信牢固,出家學道,修無上梵行‥
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是時,尊者難陀,便成阿羅漢。

  (節錄自《增壹阿含經.利養品第十八.七》〔一四七經〕。)
 
  每見佛經之中,講述天境之時,常道‥天上有種種,殊勝之園林、浴池;生眾寶花,雜色參間;寶樹行列,花果繁茂,香風四起,悅可人心;鳧鴈、鴛鴦、異類奇鳥,無數千種,相和而鳴。
  且見——
    ◎《長阿含經.第四分.世記經.忉利天品第八》
˙時,釋提桓因,著眾寶飾,瓔珞其身,坐伊羅缽龍王,第一頂上。
 其次兩邊,各有十六天王,在龍頂上,次第而坐。
 時,天帝釋,與無數諸天,眷屬圍遶,詣粗澀園。
.有自然風,吹門自開;有自然風,吹地令淨;
 有自然風,吹花散地;眾花積聚,花至於膝。
.時,天帝釋,於賢、善賢,二石垛上,隨意而坐。
 三十三王,各次第坐。
˙復有諸天,不得侍從,見彼園觀,不得入園,五欲娛樂。
 所以者何?斯由本行,功德不同。
.復有諸天,得見園林,而不得入,不得五欲,共相娛樂。
 所以者何?斯由本行,功德不同。
.復有諸天,得見、得入,不得五欲,共相娛樂。
 所以者何?斯由本行,功德不同。
.復有諸天,得入、得見,五欲娛樂。
 所以者何?斯由本行,功德同故。
.遊戲園中,五欲自娛,一日、二日,至於七日,相娛樂已,各自還宮。
 彼天帝釋,遊觀畫樂園、雜園、大喜園時,亦復如是。
˙何故名之,為粗澀園?入此園時,身體粗澀。
.何故名為‥畫樂園?入此園時,身體自然,有種種畫色,以為娛樂。
.何故名為‥雜園?常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
 除阿修羅女,放諸婇女,與諸天子,雜錯遊戲,是故名為雜園。
.何故名為‥大喜園?入此園時,娛樂歡喜,故名大喜。

 
  這「五欲娛樂、雜錯遊戲」,是說得非常簡略,一語帶過;而其「娛樂、遊戲」之活動內容為何? 不會只是‥郊遊看風景、喝茶聊天、唱歌跳舞吧?
成年人,若用點心想想,當可知解,箇中滋味,盡在未言中矣!
(何以天界,能夠開此「同樂會」呢?
 正因天人,心胸寬闊,不嫉妒、不吃醋、不計較、不佔有——只要大家爽就好。
 或問‥那世人若心胸寬闊,不嫉妒、不吃醋、不計較、不佔有——
 大家爽就好,也可以開「同樂會」嗎?
 答曰‥有錢的人,進到餐廳,要吃什麼,就吃什麼;
 沒錢的人,進到餐廳,當然也可以‥要吃什麼,就吃什麼——
 但後果呢?有錢沒錢,下場可就不同啦!
 天人福報多大、世人福報多少——
 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也玩得起;
 富人家,三妻四妾,也養得起;
 窮人沒本錢的,還是別搞的好。
˙但無論如何,愛欲淫行,之於解脫道,只會使人墮落,而不會使人高昇——
 世人倘愛欲熾盛、淫行放蕩者,
 若猶時常,佈施行善,死後還有可能往生天道;
 倘若福德不足,恐是往生畜生道,當「種牛、種馬、種豬、種狗」等等——
 一生之中,吃飽了,沒其他事做,就只是交配、生養崽仔。)
 
  難怪‥難陀尊者,見有五百天女為妻,「甚懷喜悅,不能自勝」。
    ◎《大寶積經.卷第五十六.佛說入胎藏會.第十四之一》
  佛告難陀‥
「修淨行者,有斯勝利。汝今宜可,堅修梵行,當得生天,受斯快樂。」
  難陀聞已,歡喜,默然而住。
  爾時,世尊便與難陀,即於天沒,至逝多林。
  是時,難陀思慕天宮,而修梵行。

 
  想要「往生天道」,要有往生天道的條件‥在世廣修善行、長修梵行,福德具足,方可往生天道,享受天福——但為天人之後,又如何呢?
  所謂‥「吃苦了苦,苦盡甘來;享福消福,福竭禍至。」
  天道因福報殊勝,常使人「樂不思善」,於是‥「坐吃山空」,天大的福報,也會有享完的一天,一旦天福享盡,也就會隨其宿世業行,而墮入人道,乃至墮入‥畜生、餓鬼、地獄之惡道中,開始受苦報——是故‥天道也非究竟解脫處。
  佛陀因而又帶著難陀,到地獄一遊。
  難陀聞獄卒所言,「生大恐怖,身毛皆豎,白汗流出」(佛說入胎藏會),這才志求‥究竟解脫道,最後證得阿羅漢。
 
    ◎《楞嚴經.卷六.四種決定清淨明誨》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
 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
 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
 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
 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成其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
 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
 根本成淫,輪轉三途,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是故當知‥關於倡導「男女雙修法」者之所言‥
「密法更是只有佛的智慧,可以理解之法,
 因此,若無佛智,那就更大惑不解了。
 了解這種法門(男女雙修法)的原理,要八地以上菩薩的智慧才能懂,
 而區區凡夫俗子,哪有什麼能力,了解其中的奧祕呢?」

  此說,猶如「國王的新衣‥只有聰明的人,才看得到——看不到的,都是傻瓜」;人們為了「面子」,只好說看得到——
若有人,信受「男女雙修法」,頓時就躍昇為「八地菩薩」以上,還真是快呢!
  又其所言‥
「男女雙修法,就是用快樂的方法而修行。
 做愛也可以修行。
 男女做愛,就可以道行高昇。
 男女雙修,可以提昇自己的果位。」

如是云云,真是「美麗的謊言」,實乃「顛倒夢想」也!
若愛欲淫行,能使人成道、證果的話,恐是‥成就魔道、證得魔果也!
 
                阿文
                  2012.01.12.四 15:45:23
 
~~~~~~~~~~~~~~~~~~~~~~~~~~~~~~
■註解
【難陀】孫陀羅難陀,略曰難陀,比丘名,為佛親弟。身長一丈五尺二寸,
  具三十相。 孫陀羅難陀,譯曰‥豔喜。孫陀羅,譯曰艷,為其妻之號,
  以彼有艷妻故,稱為‥孫陀羅難陀,以別於牧牛難陀。
    難陀因溺於其妻,不樂出家;佛方便化之,得阿羅漢。
    《增一阿含經.卷二》曰‥「大體端正,與世殊異,所謂難陀比丘是。
  諸根寂靜,心不變易,亦是難陀比丘。」
    同玄贊一曰‥「孫達羅難陀,此云豔喜。孫陀羅,訛也。
  豔是妻號,色美端嚴無比名豔;喜是自名。簡前牧牛難陀,故言豔喜,豔之喜
  故;是佛親弟,身長一丈五尺二寸,佛至本城,二日度之。」
 
~~~~~~~~~~~~~~~~~~~~~~~~~~~~~~
■相關連結
◇新修《增壹阿含經.利養品第十八.七》(一四七經)
 http://a-vun2.sg1001.myweb.hinet.net/02/A/AHG/D/d18.htm#◎18-7
◇《增壹阿含經.卷第九.慚愧品第十八.七》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2/0125_009.htm
◇《大寶積經.卷第五十六.佛說入胎藏會.第十四之一》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11/0310_056.htm
◇《長阿含經.第四分.世記經.忉利天品第八》
 http://a-vun2.sg1001.myweb.hinet.net/02/A/AHG/C/c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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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8-3

如意‥
  在網上搜尋‥
「我們性愛立場,認同情慾多元化,沒有禁慾、戀癖之別。
 色情、性愛,源頭來自上帝。」

原來是‥台基聯盟.楊以仁牧師所說的。
  這位楊以仁牧師,如此坦然而勇敢地,道出上帝的「真面目」,還真的是「語不驚人誓不休」啊!(也因此,大概被一般基督教,視為「異端」吧!)
  阿文對基督教,雖然也是很不客氣的批判、譏諷,但因非基督徒,所以‥什麼都說;然而,楊以仁先生,可是位基督教牧師呢!竟能如此誠實地,面對「上帝」,還真是難得啊!
  一般基督徒,總是「好的是榮歸上帝、壞的是人類自己」,哪願意承認‥
上帝如果真的創造了一切,那麼‥
好的、良善的,源自於上帝;壞的、邪惡的,當然也是源自上帝——
世間的戰爭、恐怖、血腥、暴力、邪淫、色情……
上帝是脫不了干係、責無旁貸的。
  《聖經》裡頭的故事、知識、教義,可謂是包羅萬象,想要看暴力、血腥、恐怖的,就有暴力、血腥、恐怖的;想要看色情、淫佚的,就有色情、淫佚的。
人人隨其知見,而各自解讀——可嘆人們,時常都是‥好的不學,就學壞的。
但看「愛爾蘭天主教機構,虐童醜聞,數千兒童遭性侵」;
但看「基督徒父母,同意牧師,性侵女兒,更允許子女亂倫」……
如是等等新聞,實在不得不令人懷疑‥
到底〈上帝耶和華神〉,給了他們,什麼樣的啟示,而致使他們,做出其舉?
因為‥上帝即是性與亂倫的創始者、始作俑者‥
上帝創造了亞當、夏娃,為「眾生之父母」,教其「生養眾多」——
後代的子子孫孫,豈不全都是在亂倫?
再者,上帝因為人類的墮落,於是‥氣得用大洪水,淹死所有的人類、動物。
諾亞一家八口(及所有動物各一對),因得上帝厚愛,在方舟上,而幸免於難。
然後,諾亞一家,又開始努力亂倫,繁衍後代,遍佈世界各地。
還有,上帝自己也喜歡「幼齒」的,祂為了想到人間湊熱鬧、軋一角,當個「救世主」,故而使童女馬利亞,童貞受孕——結果‥
上帝之於馬利亞,亦父(天父)、亦夫(聖靈)、亦子(聖子耶穌);
馬利亞之於上帝,則是‥亦女、亦妻、亦母。
其彼此之關係,真是「非比尋常」啊!
  上帝做了示範,豈不使令‥神父、修女、牧師、教徒們,起而效之耶?
  但看這麼一則新聞‥
「和我結婚,能上天堂!」黑耶穌誘姦四百三十個少女。
巴布亞新幾內亞,一名邪教領袖塔里(Steven Tari),向信眾宣稱‥
「少女和我結婚,能上天堂。」藉此奪去四百三十位少女的童貞,
最小的受害人,只有八歲,他被判四項性侵罪名成立。

  好啦!如此譏嫌、數落基督教,也無助於解決,現實問題,只不過是逞口舌之快(能)罷!
 
      *      *      *      *
 
  談談「性騷擾」好了。
  看妳被性騷擾的經驗,還相當豐富呢!(當可寫一大篇《被性騷擾記》吧!)
  看妳在百貨公司的遭遇,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則新聞‥
「大學生男扮女裝,先後三十次,到中學女廁偷窺。」
  所以說‥妳的直覺,認為「她」是「男扮女裝」,也有可能是真的哦!
  果真是「地下色情業者」的「作業員」,那也實在是……有夠笨的!
何須「冒險犯難」呢?被人逮著了,下場可就慘兮兮啦!
只要「兩人合作自拍」,不就得了嗎?
甚至可以一群人,通力合作,搞個攝影棚,準備一些場景、道具——
於是‥廁所偷拍、浴室偷拍、女湯偷拍、換衣間偷拍、公車偷拍、旅館偷拍……
任何場所,要怎麼偷拍,就都可以「安心、放心」的拍啦!
寫寫劇本,拍些真實的「外景」;偷拍畫面,就改在攝影棚裡進行,再加以剪接,
如此,內容要多精采,就能有多精采——
反正‥觀眾也搞不清楚,影片是真偷拍,還是假偷拍嘛!
(真偷拍‥當事人不知情,非自願而被偷拍。
 假偷拍‥當事人知情,且自願被偷拍——等於演員在演戲,還可以領錢哩!)

 
  看妳說‥
「想想自己也挺奇怪的,到底是外型(我長得還有點姿色),還是體質的關係,
 怎麼好像很容易,招惹色狼青睬呢?我看起來,就那麼好欺負嗎?
(哈哈!這跟體質,有什麼關係?
 人家說‥「八字輕的,容易撞鬼。」莫非我是命中犯色狼?)」

  哈哈哈哈!的確跟「體質」無關也!但可能跟「氣質」有關唷!
因為‥妳看起來,想是一副「很好吃」的樣子,所以‥總是吸引色狼注意、覬覦。
  那些喜歡伸鹹豬手的人,往往色慾薰心,但膽子卻很小,所以‥只敢為了享受,那偷偷摸摸的、刺激的快感,而利用機會,去騷擾別人——
因此,要是在人潮中,遭到性遭擾,最快的解決方法,就是大喊‥「色狼……」
相信‥那個色狼,就會嚇得‥抱頭鼠竄,逃之夭夭。
不過‥想必馬上就會有許多人,見義勇為,挺身而出,來個「英雄救美」,逮住那個色狼的。
  至於‥在黑夜裡、暗巷中,行人少時,遇到色狼,該怎麼辦呢?
看來,女孩子,從小開始,就當學習防身術,以備不時之需。
要是沒習武,那至少在包包裡,也放個電擊器、防狼噴霧器——
沒用上,當然是最好,但有備無患,或許能讓自己,逃過此等倒楣事也!
  要是遇到,那種愛「蹓鳥」的,宜當保持鎮定,因為‥越是表現慌張害怕,越會使其興奮;不妨拿起手機,無論有沒有拍照功能,都裝個樣子,然後,跟他說‥
「拍你哦!擺個姿勢吧!」 此舉,想必會把他給嚇跑吧?
要不然,就趁機打一下110報案,希望警察,趕快來把他給抓走。
 
                    2012.01.21.六 08:42:20
 
  那個亂放黃片的人,還真是可惡!自己落水,也就算了,還想要拉些人,一起下水(陪葬),實在很沒品!(想必也不止放進妳一個人的袋子裡吧!?)
  有人說‥
「看暴力、色情片,也有其正面的好處,像是‥
 滿足刺激情緒的慾望,消除身心壓力、抒解性壓抑。」

  但憑良心說‥暴力、色情,對人的負面影響,實在是大於正面的——
蓋‥人要想放鬆心情、抒解壓力,聽音樂、運動等,效果當是更好。
色情不等同於性教育,卻常與「性犯罪」有關連。
  兒童看了充滿暴力、打鬥的動畫(如‥日本動畫《七龍珠》),若未能加以「輔導」,恐怕就會「有樣學樣」,而爭強好勝的打來打去。
  未成年人,看了色情片,更是百害而無一利的,但看這則新聞‥
「九歲男孩,半夜在大街上,企圖强姦廿歲靚麗女孩。」
  那男童,半夜裡,光著膀子,在街上蹓躂,像在找什麼,後來,看到一女子,即跑上前,竟然不是要搶包包,而是想脫她的裙子。女子反抗。他竟坐在女子腳上,抱著她大腿,纏著不放;幸有民警,透過監視器看到,及時趕 到,予以解危。
記者說‥「這男孩想是‥半夜看了不該看的東西之後,又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阿文在想‥搞不好,還「誤吃了不該吃的東西」(如‥威爾剛)呢!
  看那小男孩,一副「猴急」樣,還真是教人好笑、好氣,又好憐、好悲哀哩!
幸好是在凌晨,也沒啥人,碰上的,是比他大的女子,要是碰到較小的,恐怕還會被他得逞呢!
  就算是成年人吧!看色情片,有如抽煙、喝酒、嚼檳榔、吸毒一般,是會令人「上癮」的呀!且看‥
「百分之三十七的牧師,承認他們目前,沉迷於色情網絡。」
  人之於色情,恐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也!
  但看「香港性文化學會」之專題‥
「色情禍害知多少?——真實個案的啟示。」
一篇篇、一則則,都是「血淚史」啊!為人豈能不知警惕呢?
  千萬別以為‥「老僧能入定、古井不生波」,自己很「清高」,能夠不受色情之惑,而免除其害。
  有這麼個小故事(阿文改作了的)‥
  一學術單位,為了研究‥各屆人士,對於色情之「定力、耐力」程度,於是廣邀,天下各行各業之男士,諸如‥總統、議員、立委、法官、警察、教授、學者、專家、老師、學生、老闆、員工、商人、農夫、漁夫、勞工等等,乃至‥教宗、神父、牧師、比丘、道人……
  大家都抱著「挑戰」的心情,齊聚一堂,接受考驗。
  主辦者,讓大家在下體前,掛上一個小鼓——
  工作人員,在一旁記錄‥小鼓何時開始響起、響了幾次。
  台上,則邀請百位,環肥燕瘦之美女,大跳脫衣艷舞,最後激情演出。
  隨著女郎之衣衫褪盡——
  台下的男士們,小鼓紛紛咚咚作響……
  一個老僧人,卻從頭到尾,都安然地,坐在那裡,動也不動。
  工作人員在旁邊道‥「從頭到尾,我就只聽到‥他的小鼓,響了一聲。」
  大家於是讚嘆道‥
「畢竟不愧是修行多年之得道高僧,唯有老僧,才能入定,令人佩服!佩服!」
  老僧起身,嘆道‥「唉……慚愧!慚愧!出家人,不得說謊!我得承認‥我的小鼓,早就戳破了個洞啦!」

 
  笑話,雖是笑話,但男人們,且捫心自問‥自己的定力、耐力,能有多少呢?
  連女人看了,在「又心痛、又難過,還流著淚」之餘,都不免「也有些遐思、興奮的感覺」,何況是男人,這種容易受視覺感官刺激的動物呢?
  故知‥色情者,心能遠離,那是最好;倘心尚不能遠離,至少當求「身能遠離」,眼不見為淨,省得過患無窮,害人害己也!
  且作一偈曰‥
「苦難易承受、誘惑難抗拒。色情多過患,智者應遠離。」
(上二句,改自施明德先生所謂‥「承受苦難易、抗拒誘惑難。」)
                  阿文
                    2012.01.22.日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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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愛爾蘭天主教機構,虐童醜聞,數千兒童遭性侵。(2009.05.21 10:38:17)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09/05/21/gossip-44888.html
◇教會性侵兒童,教宗道歉難平民怨。(2010.03.21)
 http://epochweekly.com/b5/168/7769.htm
◇基督徒父母,同意牧師性侵女兒,更允許子女亂倫。(2011.09.20 20:16)
 http://blog.udn.com/acewang3005/5661024
◇和我結婚能上天堂!「黑耶穌」誘姦四百三十個少女。(2010.10.10)
 http://pets.nownews.com/2010/10/10/11490-2653691.htm
 http://blog.udn.com/acewang3005/4489139
 
◇大學生男扮女裝,先後三十次,到中學女廁偷窺。
 http://news.qq.com/a/20070208/000180.htm
★香港性文化學會,專題‥色情禍害知多少?——真實個案的啟示。
 http://www.scs.org.hk/publish/2009_08porn/index.php
◇九歲男孩,半夜在大街上,企圖强姦廿歲靚麗女孩。(視頻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glaNfAxYSY&feature=related
※文字記錄:◎九歲男童深夜欲姦廿歲女生。
◇百分之三十七的牧師承認‥他們目前,沉迷於色情網絡。
 http://mercynobody.blog.hexun.com.tw/57931858_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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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連結
◇楊以仁牧師部落格:http://www.tccma.org/blog/index.html
◇澳洲台基會全球聯盟 TCCMAU:http://tccmau.com/
◇《楊以仁與星雲法師之別》:2009.08.30.日 22:41:00
 http://tw.myblog.yahoo.com/tccmau/article?mid=4585
◇楊以仁《上帝是一位色情大師》2010.03.10:
 http://tccma.org/college/believe/024.html
◇林明輝 Ringo Lin Vs. 邪淫牧師楊以仁(卡莎諾娃),沙場手札:
 http://blog.roodo.com/mp3_taiwan/archives/8817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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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
  關於Taiwan Christ‥
「宗旨法規‥基督教成人資源,限制級十八禁。
 任何文化背景、意識形態邊緣人,
 認同宗旨法規者,准予註冊會員,違者除權。
 我們宗教神學立場,與上帝同一端,沒有正統異端之別。
 我們政治立場,尊重台灣、中國,相對獨立主權,沒有統獨歧視之別。
 我們性愛立場,認同情慾多元化,沒有禁慾、戀癖之別。
 色情、性愛,源頭來自上帝。」
※本文來源:按此前往查閱。(已失連。)
 台基聯盟/楊以仁牧師。
https://stevenijenyang.wordpress.com/2011/06/12/基督教成人資源:限制級18禁/
 
「伊甸園,在聖經的原文中,是娛悅的園子,或稱樂園。
 上帝的原本旨意,是要他們,生兒育女,遍滿地面,亂倫千萬代,
 使整個地球,都成為伊甸園,成為人類,最完美的居住地。」
 ——楊以仁《當一位沒有亞當的夏娃》 2008.11.14
 
  阿土博《自由性愛的天堂》‥
「搞什麼叮咚?美女都跑去拍成人電影?這個就是從魚類,投胎而來的美女。
 我告訴各位,這種美女,性慾很大,天天都要做愛,才能過日子,所以‥
 沒辦法,供不應求,只好去拍成人電影囉!
 要不然,天天忍慾吞聲,這怎麼受得了?
 哇!那這樣的美女,應該找來和我們《男女雙修》才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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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8-4

如意‥
  接下來,想聊聊‥人類為何會有性侵的行為,以及如何預防性侵。
  《禮記.禮運第九》‥「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告子所謂‥「食色性也!
  《摩訶僧祇律.卷第十八》:
「食者,糗、飯、麥飯、魚、肉,如是種種,名為食。
 復有食名,眼識見色,起愛念生欲著;耳鼻舌身,亦如是。
 復有食名,釜以蓋為食、臼以杵為食、斛以斗為食,如是比,皆名為食。
 復有食名,男子是女人食、女人是男子食。」

  這「男子是女人食、女人是男子食」,說的是「性食」也!
  欲界眾生,秉淫而生;男女生成,互為性食——如何了脫呢?
 
  阿文想起昔日——
  有一回,至一幼稚園(有附設國小安親班)教摺紙。
  午餐過後——
  園長給了阿文,一顆蘋果。
  阿文正啃食著——
  一個女生(國小五年級),突然指著阿文,笑道‥
「潘叔叔!你正在吃‥植物的性器官唷!」
  阿文不禁瞪大眼睛,看著她,問道‥「此話怎講?」
  她反問道‥「你們自然課,沒學過嗎?」
  阿文腦袋靈光一閃,方明白她所謂的‥「吃植物的性器官」。
  蓋國小自然老師,總會這麼教‥
「花的子房、果實,是植物培育種子之處,猶如動物之子宮,是孕育胎兒之處。」
  子宮者,動物之生殖器官,或謂之性器官也!故可謂‥
子房、果實者,乃植物的生殖器官,或謂之‥植物的性器官也!
  阿文想想‥自己「正在吃‥植物的性器官」,一時還真是挺尬尷的呢!

 
  但看植物的成長,開花結果時,用美麗的形狀、顏色、甜蜜、香味,來吸引昆蟲、鳥、獸採食,藉以(利用昆蟲、鳥、獸)達成散播花粉、種子的目的。
  再看雌性動物,到了發情期,因受激素影響,而使整個生理、身體改變‥
內在生理,開始排卵,準備受孕;外表身體,皮毛亮麗、乳房脹大、陰部腫脹、散發氣味(雌狒狒在發情時,屁股還會泛紅)……一切都是在吸引、告訴雄性動物‥
「我準備好受孕了,來跟我交配吧!」
  人類女性,一旦生理,出現第二性徵‥皮膚細膩光滑、乳房隆起……
如是,就算只是站著、坐著、躺著、走著,而不笑不語,也會像一顆熟了的蘋果那樣,通體自然散發著‥「我可以吃了」的訊息,吸引動物(人),前去採食——
這可說是‥生為(身為)女性,難以逃脫的「宿命」,真是悲哀、無奈!
更可悲憐的是‥就算果實,尚未成熟,依然有其「媚力」,也會吸引一些「饑荒、討債」的動物(人),予以採食。
  再說‥人也實在很聰明‥就算果子未成熟,採摘之後,也能加工醃漬,使其美味可口,如‥脆梅、脆李、脆桃、芒果青等等。
  人也挺殘忍的‥還在吃奶的小豬,來不及長大,也會被宰,成為烤乳豬;而大群的魚苗,來不及長大,也會被捕撈,變成「魩仔魚」,聲稱「營養豐富」。
  世人於飲食放逸、於性食不拘,不肯節制,於是也就「大小通吃」了。
 
(饑荒‥謂每因過度饑渴,而饑不擇食,如餓鬼轉世,一見食物,就搶吃、猛吃。
 見人拚命的吃,便道‥「你是『饑荒』唷?」
˙台語「討債、拍損」,其義為浪費,含有可惜之意。
 見人亂花錢、不愛惜物品、蹧蹋食物,便道‥
「你有夠『討債』的……實在真『拍損』!」)

 
  想那蜉蝣,朝生暮死,一出生,就急忙著,尋找伴侶交配,等完成傳宗接代的任務——雄蟲交配完後、母蟲下完蛋後,任務達成,沒多久,也就功成身亡了。
  動物比昆蟲的壽命,要長很多,須經過一段時間的成長,等身理之生育機能成熟,才會尋求異性交配,達到「傳宗接代、繁衍種族」的目的——
一般動物,一生的活動內容,就是‥找食物吃、睡覺,成長、成熟,然後,尋求異性交配,孕育下一代;即使多活個數十年,依然是如此內容,其出生、生存的目的,彷彿就只為了「傳宗接代、繁衍種族」而來。
  人類這種動物,由於壽命較長,勝於蜉蝣千百萬倍;智能高超,勝於其他動物千百倍,是故‥人生的內容,也比蜉蝣、其他動物,複雜千百倍;人類發展出種種文明‥教育、藝術、經濟、政治、商業、工作、娛樂……漸漸地,這「傳宗接代、繁衍種族」的任務,也只是成了人類出生、生存的目的之一。
  動物有「發情期」(繁殖期),交配之目的,也僅是為了繁衍後代。
  人類這種「高等動物」,一旦生理成熟了,雖無「明顯、固定的發情期」,卻反而隨時隨地,都能發情,還極受心理慾望之影響;且人類可說是「得天獨厚」,其淫行之樂受,更勝於其他動物,於是‥性交之於人類,不僅是為了「傳宗接代、繁衍種族」之目的,有更多時候,也只是為了享樂而已!
  淫行之樂受,乃是吸引、促使性交的驅動力——
若淫行只有痛苦,那就會教人,「避之為恐不及」;
偏偏淫行,一開始,會令人「痛快」,又痛又快,乃至痛小於快;
為了想享受快,也只好忍受痛;一旦快大於痛,食髓知味後,也就不免令人‥
趣之、戀之、迷之、著之、溺之。
  但看這麼一則小故事‥
  新婚之夜——
  妻子欲不欲生,大喊‥「我死也不再幹這種事了!」於是與夫,分房而睡。
  過了幾天——
  妻子敲著丈夫的房門。
  丈夫開門,問道‥「妳想幹嘛?」
  妻子羞道‥「我來找死了……」
  先生笑道‥「我也正想去殺妳呢!」

 
  想這「性」的誘惑,還真是教人‥死也不怕、死也願意呢!
(正如諺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人的一生,其實有很多事可以做,但有些人,諸事不得成就,或是未能從諸事中,得到快樂,於是就退回,人類(動物)最原始的慾望,成天只想追求,性慾的樂受與滿足(都說人生是苦海,故也只有藉著淫行,及時行樂)——
有太太的,找太太發洩;太太不能滿足,或沒太太的,就找妓女援交;沒錢的,或不想花錢的,慾心熾盛,怎麼辦?自己解決,不夠爽快,於是就到處尋找對象、利用種種機緣,予以誘姦、迷姦,乃至強姦;成年者,智能較高,難以下手,也就轉而欺負弱小。
  世界上,大概也只有人類這種動物,才會有強姦(強暴性侵)的行為吧!
其他動物,每受發情期的驅使,交配可說是「不得不爾」的行為。
人類或因發情期的隱沒,而使人類女性,要不要性交、要不要懷孕,具有獨立自主的意願控制權——
是故‥凡違背其主觀意願,而進行的性行為,就叫作「強姦」。
男性本當「尊重」女性的意願,奈何‥慾心熾盛者,往往「大頭管不住小頭」,
「強強要」的結果,就是害人害己。
  或問‥為何總是,男的性侵女的,多於女的性侵男的?
  想是因為‥男女之生理構造、機能不同的關係‥
男性生殖器是凸的,如矛似箭等,主動、攻擊性武器。
女性生殖器是凹的,如盾似靶等,被動、防禦性武器。
男性較強而有力,且易受感官刺激之驅使,衝動地行動,不計後果的出擊。
女性較弱而乏力,猶如盾牌、箭靶,自然也就成為,攻擊的目標、對象。
(當然‥盾、靶,也可以「化被動為主動」,拿來當「攻擊性武器」,
 但一般狀況下,總是「挨打、被射」的多。)
 
                阿文
                  2012.01.30.一 1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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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蜉蝣】動物名。蟲類。長六、七分,頭似蜻蛉而略小,有四翅,體細而狹。
  夏秋之交,多近水而飛,往往數小時即死。或作‥浮游﹑浮蝣。
【發情期】性慾發動的時期。人類發情期,大抵在十三歲,至十六歲之間;
  男子較女子略遲。 ——《教育部新編國語辭典》
【發情期】動物發情的時期。即‥動物開始願意接受交配,至拒絕交配的這段時
  期。通常為一年中的一個時期。一般指脊椎動物,特別是鳥類和哺乳動物。
  性成熟的雌性哺乳動物,在特定季節,表現的生殖週期現象,
  在生理上表現為排卵,準備受精和懷孕;在行為上表現為‥吸引和接納異性。
                           ——《互動百科》
【第二性徵】雌雄動物受性腺分泌激素的影響,身體及性格方面的特殊表徵,
  以突顯性別。如‥女性的皮膚細膩、發音尖銳、愛美;男性的長鬚、發音
  低沉,都為兩性的第二性徵。  ——《教育部新編國語辭典》
【女性第二性徵】女性在青春期,出現的某些與男性不同的生理特徵。
  在體態方面‥如身材較男性嬌小、肩部狹窄、臀部寬闊、皮膚細膩、
        皮下組織豐滿、乳房隆凸長大、無鬚、發音尖銳等。
  在心理方面‥如愛美、注重外觀、情感豐富,對家庭子女,感到興趣。
                     ——《教育部新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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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互動百科>發情、發情期。
 http://www.baike.com/wiki/发情
 http://www.baike.com/wiki/发情期
 
■延伸閱讀
  《互動百科.發情》‥
  人類發情期的消失,產生了這樣幾種結果‥
  一、人類的受孕的機會,遠遠高高於其它動物。
因為‥人類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性交,女性受孕的機會,也相對地大大增加,
從而使人類的繁衍和數量擴大,都遠遠超過其它動物。
  二、由於女性,沒有了發情期,所以‥她們的性意願,也就獲得了獨立性,和不可侵犯性。
  這是因為‥在動物界裡,雌性動物,既然只有在發情期裡,才會產生性要求,那麼對雄性而言,當自己產生了性要求,而雌性卻並沒有性要求時,他們就只好迫使雌性,接受自己。因此,雄性強制雌性進行性交,就是天經地義的,甚至是迫不得已的。
  但是‥人類女性,也像男性一樣,已經不存在發情期,隨時可以產生性慾,並且進行性交。
  因此,在男性提出性要求時,女性是否具有進行性交的主觀意願,就變得十分重要了。
  正是由於發情期的消失,使人類女性,具有了獨立,和不可侵犯的性意願,所以,雖然古往今來,各個民族,對於處罰強姦行為的具體規定,有所不同,但是對於「強姦」一詞的定義,各民族在各歷史時期裡的規定,卻大致相同‥違背女性的主觀意願,而進行的性交就是強姦。
  三、由於人類的發情期消失了,人類的性活動總量,就遠遠超過了任何一種動物。人類的性活動方式,和性方面的情感活動,也逐漸地發展和豐富起來。
  如果人類的性活動,仍然受到發情期的限制,就不可能創造出,如此豐富的性文化。
 
▃▃▃▃▃▃▃▃▃▃▃▃▃▃▃▃▃▃▃▃▃▃▃▃▃▃▃▃▃▃▃▃▃

△給愛—008-5

如意‥
  以下呢!再來談談‥如何預防性侵害?
  在強姦案件中,受害主要對象,為廿五歲以下女性居多,而十四歲以下之青少女、童女,比例甚至佔受害人的六成以上;男性及青少男、童男,受性侵害的比例,雖然較少,但也時可見聞。
  如何預防性侵害,一直是人們所關注、討論的話題。
  以下,主要針對青少年、兒童,如何防止性侵害而言,提供一些看法,予大家參考‥
一、適當性知識。  二、正當性觀念。 三、色情應遠離。
四、危處應莫往。 五、飲食應注意。 六、裝扮應保守。
七、言行應端莊。 八、思想應清淨。 九、加強應變力。
十、性自主自重。

 
 ⊕一、適當性知識。
  父母家長、學校老師,應教導青少年、兒童(各年齡層),適當、適度的性知識——所謂「過猶不及」,教得太多、太過,猶恐會生弊也! 譬如‥
有中學生叫道‥「老師!『性知識』,我們都知道了,教教『性姿勢』吧!」
  這真會教人頭大呀!
  但看這麼一則新聞‥
「十三歲男孩,偷嘗禁果當爸爸,同居女友十五歲。」
  青少年,會偷嘗禁果,一方面,可能是色情的影響;一方面,也可能是「知道得太多」,小倆口子,於是就忍不住,「親身嘗試」起來,卻又不作避孕措施,不免生諸過患。
  在孩子好奇、有疑問時,能夠坦然面對,予以簡單、明確的解答,而不欺瞞;若不好直說,可以譬喻之,而不要老是告訴孩子說‥「你長大以後,就會懂了!」
譬如‥
  兒童問父母‥「我是怎麼來的?」
  可別告訴孩子說‥「你是石頭迸出來的、垃圾堆撿來的、鸛鳥叼來的……」
  (至於‥各年齡層,要教多少性知識,才適當、適度呢? 實在也很難有個標準,也常因人而異——就留給「學者專家」,去探討吧!)
 
 ⊕二、正當性觀念。
  性之於世人,在兩情相悅之中,當是美好、愉悅的,而非什麼「骯髒、齷齪」的事——設若只是一廂情願、違反意願,強而行之,那就會產生過患,造成傷害。
  有謂‥「性知識宜開放、性觀念宜保守。」
  不論開放或保守,總之‥對於性的態度、性的價值,都要有正當觀念才好。
  有青少女,為了愛情,而「以身相許」;有青少女,為了有錢享用、為了名牌包,而下海援交;有青少女,為了當影歌星,而不惜犧牲色相(卻慘遭騙財騙色),如是等等,都是偏差、謬誤的觀念。
  但看這麼一則新聞‥
「十三歲少女,愛上強姦她的男人。」
  這個少女,不但性知識不足,性觀念也懵懂,實可悲憐啊!
  有婦女團體,在「反性騷擾遊行」中,宣揚、高喊著‥
「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
(此口號為〈何春蕤〉教授所創,下二句為‥「你再性騷擾,我就動剪刀。」
 後為人改作‥「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
  這觀念,是值得肯定的,在倡導男女平權的今日,女性當有勇於說「不」,也能敢於說「要」的權利;男性有義務,且有必要,尊重女性的自主權;也有義務、有必要,體貼女性的需求,而不是只顧自己爽就好。
 
 ⊕三、色情應遠離。
  法律為保護青少年,故有所謂的「十八禁」‥未滿十八歲,不得閱讀某些漫畫、書籍、文章;不得觀看某些影片、不得進入某些場所,不得駕駛汽機車、不得考駕照;不得抽菸、喝酒……
  種種限制,常教青少年們,恨不得趕快長大,好能一探究竟、為所欲為。
  色情所引發的過患,無與倫比;青少年,當知遠離色情,乃是自我保護也!
  倘若有人,不論是陌生人,還是熟人,師長、同學、朋友,乃至於親人,主動提供色情影片、漫畫、書刊、圖片,要給你(妳)看、邀你(妳)一起看,當知‥
其必當居心不良、圖謀不軌也!
要記得‥色狼常以「看A片,當性教育」為藉口,進而誘姦、強姦。
故當知拒絕、遠離,那些色情物,免得使其「色計」得逞。
  乃至於‥情色小說、愛情小說、漫畫、戲劇,也不宜太早接觸、少看為妙——
  青少年們,若常受到種種愛情、情色小說、戲劇(乃至色情)的刺激、薰染,對於愛情、性愛,也就有了憧憬,時而懷著「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
青少女們,若懷春,每天期待著「白馬王子」駕臨,一旦戀愛了,聽了甜言蜜語、受了溫柔體貼,恐怕別人不必用強的,自己都會傻傻的,為愛而獻身呢!
所謂「約會強姦」,青少女們,就時常會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而失身。
 
 ⊕四、危處應莫往。
  危處者,指易受性侵害之危險處所,如‥酒吧、舞廳、通宵的演唱會場等等,別說是未成年之青少女,不當到場、深夜流連,就算是成年女子,最好也別去——
因為‥那些充滿菸酒與毒品的「聲色場所」,每每使人昏醉、迷幻,而易為色狼下手之處。
  再者,青少女在約會時,應避免前往暗處、僻處,避免「約會強姦」;也不宜與男友,在房間內獨處,以免彼此,情不自禁,越雷池而導至害己害人。(男子與未成年女子,發生性關係,乃於法不容——別說妳是半推半就,就算妳是自願的,父母提告的話,男子還是得吃官司的。 青少女們,當要有此認知‥
「不要為了愛他,就以身相許!愛他,就別給他——
 給了他,不但會害苦自己,也會害苦他的。」)
  但看這則新聞‥
「十五歲少女,被脫光遊街,無人幫忙,慘遭輪姦。」
  雖嘆‥「人情冷漠,姑息養『姦』。」
  然而‥該名少女,給同學過生日,前往舞吧,竟到晚上十一半點,還不離開,這無異就是使自己,置身於危險場所呀!
 
 ⊕五、飲食應注意。
  酒令人智昏、毒令人神迷。
  女子當遠離酒、毒,以遠離其所帶來的禍害。
  譬如‥宴會中,常有雞尾酒,或者葡萄酒、玫瑰紅,雖然好喝,也千萬別好飲貪杯,以免給色狼,可乘之機。
  但看這則新聞‥
「獸父灌醉兒子女友,不顧兒在旁硬上。」
  就算男友可靠,一旦醉了,也保護不了妳,身為女子,當知警愓!
  別隨便接受、享用,陌生人,乃至於熟人,所給的菸、酒、飲料或食品,當慎防摻有麻醉藥物、迷幻藥、安眠藥、春藥等——這雖然「防不勝防」,但「防人之心不可無」,總是小心點兒的好。譬如‥在賣場、夜市裡,有人給試吃、試喝的飲食品,當能較為放心;若在公園、酒吧裡,有陌生人給飲料、糖果、餅乾,即有可疑,就當拒絕。
  在那些易受性侵害的危險場所,如‥酒吧、舞廳、KTV包廂等,聲色流離、男女雜處,倘若離座,去上廁所回來,喝飲料時,別一口就喝光、別喝太快,最好是慢慢喝,一旦感覺不對,如頭昏等,就別再繼續喝。
 
 ⊕六、裝扮應保守。
  所謂‥「女為悅己者容。」
  女子出門之前,挑選衣服、打扮、化裝,時常會佔去很多時間。
  裝扮,雖是一種社交禮儀,但宜樸實保守的好。
  穿著雖不必像回教婦女,蓋頭遮臉,穿著寬大拖地的衣物,遮掩身體曲線,但至少也別穿迷你裙、低胸衣服、低腰褲等等,那會讓妳,因怕「走光」,而行動不便;更會引來,一堆人的「注目禮」。
  男人對於穿著「清涼」的女子,總會說‥「眼睛吃冰淇淋。」
  阿文道‥「這眼睛吃冰淇淋,說實在話,就叫作‥視姦意淫。」
  雖曰‥「色不迷人,人自迷。」
  女子化妝過於豔冶、穿著過於曝露,就很容易「吸睛」,激發男人的「性趣」,對男人而言,那無異是在引誘犯罪——
就算妳沒挑逗的意思,但對男人而言,那便足以產生誘惑力啦!
雖然‥要怎麼穿著、裝扮,是妳的自由、妳的權利,但要記住‥男人是很容易,受視覺感官刺激的動物,為了自身安全,還是保守點的好。
可別預設‥每個男人,都是君子、紳士,有自制力,可以「發乎情,止乎禮義」;
一百個男人當中,只要碰上一個色狼,可就會叫妳,倒楣到家啦!
 
 ⊕七、言行應端莊。
  美麗令人愛、莊嚴令人敬。
  女子若有美貌,而不莊嚴,如酒女、舞女、妓女者,則會令人‥愛而不敬,總易受客人吃豆腐、性騷擾,乃至‥猥褻、侵犯。
  女子若有美貌,且亦莊嚴,如‥女警察、女法官、女醫師、女教授,則會令人‥又愛又敬,愛則欲親近,敬則不敢褻玩、侵犯也!
  女子若醜而莊嚴,如兇惡之女教官、女老闆,則使人不喜親近,每每「敬而遠之、畏而避之」。
  女子若又醜又不莊嚴,如所謂的「恐龍妹」,使人看了就「倒彈」;即使自己送上門、倒貼,都還要被人譏嫌、離棄呢!
  「面貌」係天賦生成(當然,現在可以靠美容、整容,而造就「人工美」),而「氣質」則能後天養成——心存正念,多行善、多讀書,增長福德、智慧,自然就會呈現「莊嚴」的表相與氣質。
  女子倘若‥觀念太開放、言語無忌憚、舉止輕浮、行為放蕩,不免就會,招災惹禍,成為色狼覬覦、下手的對象。
 
 ⊕八、思想應清淨。
  佛家所謂‥「相由心生。」
  阿文道‥
「心念,會透露在表相‥
 心憂則愁容滿面、心喜則笑容可鞠、心怒則呲牙裂嘴、心懼則目瞪口呆。
 心念,也會改變氣質‥心善則安和祥瑞、心惡則陰沉幽邃。
 心念,也會影響言行‥心瞋則惡言滿口、心忿則起手動腳。」

  阿文有偈曰‥
「善念招吉祥、惡意惹禍秧。行者修其心,清淨自安然。」
  花朵散放香氣、醞釀甜蜜,不免就會,招蜂引蜂,前來採蜜。
  糞便散放臭氣,不免就會,招來蒼蠅飛繞、糞龜鑽營。(糞龜‥屎克螂。)
  人若愛慾強烈、淫心熾盛,則不免要招災惹禍、害人害己也!
  所謂‥「共鳴相應。」
  若人心想搭計車,就會站到路口張望,等看到計程車,就舉手招呼。
計程車司機,想著載客人,就會隨時注意路邊,看到有人招呼,也就上前停車。
計程車司機與乘客,就是這麼‥透過心念與言行,而彼此共鳴相應。
  倘若不想搭計程車,也就不會注意、在意,有沒有計程車,任他計程車滿路跑,也不會去招呼。
  倘若計程車司機,心想回家了,不想載客,也就不會注意路邊,有沒有人在招呼計程車;就算有人在招呼,往往也會視而不見,急駛而過。
  若女子,其思有邪、言行不端、穿著清涼,便有可能,與色狼共鳴相應,而遭性侵。
  或問‥「兒童心思單純,天真無邪,又如何會招惹性侵害呢?」
  可憐世人‥「男為女食、女為男食。」
  既是食物,就是要被吃的,遲早會被吃——被吃,乃是正常的;沒被吃,反而奇怪呢!
  或道‥「要吃,也等熟了再吃嘛!」(熟‥待其身理、心理成熟。)
  嘆道‥「生魚片、生豬肉,不熟,也有人在吃呀!牛排,有人愛吃八分熟、有人愛吃七分熟,乃至五分熟、三分熟,也有人愛吃,能怎麼辦呢?」
  所謂‥「心存正念,百毒不侵。」
  一個人,其心清淨、其行清淨,自是「正氣凜然」,
雖難保證‥永不受侵害,但必可免除,無數過患也!
譬如‥開車遵守交通規則,必能減少車禍;
但也不能保證‥不會被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撞到。
然,遵守交通規則而被撞,至少自己,可以心安理得;
倘若不遵守交通規則,如超速、闖紅燈而被撞,豈非自找罪受?
自己也有不是之處,怨責別人之前,還得先怪自己呢!
 
 ⊕九、加強應變力。
  人們常會作種種「防災演習」,像是‥地震演習、火災演習、颱風演習、防空演習、軍事演習,如是等等,好能加強,臨場的應變能力。
  是故‥家庭、學校,對於預防性侵害,也當加強兒童、青少年之臨場應變能力,來個「防狼演習」,設定一些情境,教導如何應對進退;或以話劇、戲劇方式演出,使兒童、青少年,心裡至少能「有個譜」,若真的遇到了,或可免於傷害。
  孩子從小上學,國語、數學、英文、音樂、美術……要讀好多「文科」,然而‥卻很少重視、學習「武科」;大家都知道‥練武能強身健體,也能用來防身。
  狼欲食羊,總會挑選、追逐那些‥老弱、落單、驚慌者;若狼碰上的,是有能力抵抗的羊,也就會「知難而退」。
  兒童、青少年,倘能學習跆拳、柔道、太極拳等等,習武者,自然就會有其「架勢、氣勢」,就不會看起來,總是一副「弱小可欺」的樣子,對於防狼,總會有所助益。(亦當知‥習武者,要有武功,更要有武德,武力是用來防身、助人的,而不是用來欺負弱小的。)
  家庭、學校教育,若能加強兒童、青少年,對於性騷擾、性侵害的認知、處置、應變能力,至少,在面對色狼時,不會只是‥驚慌失色、嚇得呆傻、不知所措,而落得只能‥乖乖就範、任宰任割。
 
 ⊕十、性自主自重。
  人生(人身)是獨立的個體,而非為父母或他人的財產。
  人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對性,亦有自主權——任何人,不得假借任何理由,違反其意願,而予以侵犯。
  未成年者,或因年幼、無知、弱小,故受國家法律、社會道德的制約與保護。
  家庭、學校教育,當使兒童、青少年,從小了解‥性自主權,與尊重他人——
但能不成為受害人,更盼能不成為加害人。
  有句成語,叫作「潔身自愛」。
  須知‥「欲求人重,當先自重;若不自重,人焉重之?」
  但看這麼一則新聞‥
「玩國王遊戲助性,『我們欠幹!』十三歲女玩4P。」
  這個社會,真的生病了!
  男子胡員溢,上網認識十三歲少女〈小安〉,就邀約「見面愛愛」。
  小安不但爽快答應,竟還找來兩名好友,自稱‥「我們都是欠幹的女生。」
到胡男住處,玩國王遊戲後,大搞4P性愛。
  板橋地院,考量雙方和解,昨依《刑法》與未滿十四歲少女性交罪,輕判胡男二年徒刑,緩刑五年,須保護管束。

  (參見蘋果日報‥孫友廉、黃哲民╱新北市報導。2011.09.10。)
 
  看了這樣的事件,真是令人痛心哪!
  男的固然可惡,但那三個女生,也實在是……小小年紀,不學好!真不知其心裡在想什麼?其性能自主,卻不知、不會自重、自愛,人家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們居然「自己送上門」,雖然很不忍這麼說,但謂之「自找、活該」,實在也不為過。
  法律、道德之「保護、嚇阻」作用,其實挺小的——
法律也只能在「事後」,發揮其效能;道德,更常是‥不堪一擊、吹彈可破。
  如何保護自己?還是「反求諸己,好自為之‥自求多福」,來得保險一點。
 
      *      *      *      *
 
  至於‥被性侵後的處置,以及如何治療,性侵受害人?
  社會上,有很多資源,可以尋求協助,此非阿文之專業,就不多話了。
  或問‥「那如何治療,性侵加害人呢?」
  任何犯罪,都有如抽菸、喝酒、嚼檳榔、吸毒一般,是會令人「上癮」的;
強姦犯,也常會成為累犯,一旦假釋,往往就會讓更多人受害。於是‥
有人喊著‥「化學去勢,閹了他!」
有人喊著‥「閹了,他還有手、有口能用,所以‥要加重刑責,關死他!」
  阿文倒是有個主意‥
  現在科技,「電腦虛擬實境遊戲」,已經相當成熟,不妨判強姦累犯「爽死之刑」,關住他,使其一天到晚,沉溺在「虛擬遊戲」當中,讓他去「自編、自導、自演」,如其所願地,愛怎麼幹,就怎麼幹;情境雖虛擬,感受卻真實,反正不傷害,其他任何人,就讓他那麼爽死——也罷! (呵呵!這「爽死」,當比「槍斃、電椅、安樂死、關到死」,還來得「人道」吧?)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稀?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難道‥人生、生活,就只是為了性嗎?那活著,其實也跟禽獸,差不多啦!
  生而為人,實當想想‥所為何來也!
                阿文
                  2012.02.02.四 1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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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正氣】一、天地間,至大至剛之氣。  二、正直的氣概。
【凜然】態度正直,人格嚴正。或作「凜如」。
  唐.劉禹錫.蜀先主廟詩‥「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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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兒童性侵害防法:http://childsafe.isu.edu.tw/
◇青春期少女,如何防止性侵:http://www.tjjk16.com/Item/54526.aspx
◇十三歲男孩,偷嘗禁果當爸爸,同居女友十五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6PM0a0j8xs&feature=related
◇十三歲少女,愛上強姦她的男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HvgLg5qi8k
◇十五歲少女,被脫光遊街,無人幫忙,慘遭輪姦。(新聞)
 http://news.qq.com/a/20070131/002572.htm
◇被裸身遊街少女,四年窩居在家,不敢出門。
 http://hi.baidu.com/hshns1951/blog/item/a7ab5c44d35c7e22869473ff.html
◇玩國王遊戲助性,「我們欠幹!」十三歲女玩4P。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59554/IssueID/20110910
◇獸父灌醉兒子女友,不顧兒在旁硬上。(2011.08.17)
 http://www.nownews.com/2011/08/17/545-2735909.htm
◇別以為小女孩好欺負!妹妹有練過!(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JtPKiEhQVo&feature=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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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性騷擾防治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74
◇吳坤正教授《論性侵害案犯罪原因與矯治對策之探討》(DOC檔)
 http://ccw2.ocu.edu.tw/wu851/supply/files/70.doc
◇何春蕤教授《誰要性高潮?》
 http://sex.ncu.edu.tw/publication/1998/jo2/jo2preface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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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8-6

如意‥
  這次,就來聊聊‥關於「嬰靈」的話題吧!
  可知「嬰靈」一詞,緣起於何時、何人也?話說‥
  台灣佛教界,第一次集體走上街頭,就是為了「反嬰靈運動」。
  民國七十六年(一九八七年),有「慈悲精舍」,開始在報紙上,刊登「嬰靈供養」的廣告;剛開始,只是兩批的文字廣告,半年多後,變成四分之一版面;到七十八年(一九八八年),不是半版,就是全版,甚至一天同時在好幾家報紙上,有全版廣告出現——其對佛教經典,斷章取義,藉恐嚇婦女以斂財,使不知情者,以為佛教界,捨得花大錢,登廣告來斂財,於是‥正信佛教徒,紛紛起而譴責。
  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一日,《普賢雜誌》,刊出數篇文章,予以譴責,並打算發動諸山長老及居士,正視嬰靈廣告之嚴重性,予以全面性的撻伐。
  宏法寺信徒黃仁和,撰文《遙控嬰靈的魔手》,刊於七月一日《慈恩雜誌》,強烈指責嬰靈供養,是「一派胡言,假宗教之名,行斂財之實」。
  之後,黃仁和又給慈悲精舍一封信,勸告他們,不要造成社會的不良影響。
  未料‥慈悲精舍蔡松輝,卻反告他譭謗名譽。
  中國佛教會護教組,〈昭慧〉法師,撰寫《佛教沒有「嬰靈供養」》之六點聲明,針對慈悲精舍巨幅廣告之內容,逐條加以破斥,刊載於十一月三十日的《聯合晚報.第四版》。
  自此以後,慈悲精舍,即未再於各報,刊出半版或全版之廣告,以招徠生意,使喧騰一時的「嬰靈」風聲稍息。
  慈悲精舍與黃仁和居士的官司,打了將近兩年,從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地方法院,到七十九年三月,高等法院的判決,竟都判處黃仁和敗訴,徒刑三年、緩刑二年。
  消息傳出,佛教界輿論,大感不滿,對於黃仁和居士,一篇揭開嬰靈廣告騙局的文章,竟吃上官司,還被判敗訴,咸認為司法不公,有助長不法之徒,藉宗教之名斂財的副作用,乃展開一系列運動,向主導嬰靈供養的慈悲精舍,及司法單位,提出強烈抗議;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六日,分別在台北青年公園、台南竹溪寺、高雄扶輪公園三地,發起「萬人簽名運動」,聲援黃仁和居士,把目標鎖定在「抗議司法不公、抗議嬰靈廣告不當」之上,並邀請中佛會護教組,共同聲援,以廓清惡毒之流言。
  這是南北佛教四眾,為抗議嬰靈供養,而發起「淨化民心運動」的第一波,運動的主事者為「大乘護法會」的會長黃宗漢,及徐淑媛兩位居士,並敦請妙心寺住持傳道法師,為運動總召集人。
  接著,護教組於六月三日上午,在慈悲精舍門口,進行靜坐抗議行動;普門寺與慈恩精舍,有三十多位居士,熱心參與,還有大乘護法會,與宏法寺幾位信徒,也特地自南部北上,加上被慈悲精舍控告的黃仁和居士,就這樣,舉行了佛教界,第一次的聯合街頭運動‥「反嬰靈供養」街頭,念佛抗議活動。
  緊接著,一連串的「反嬰靈供養」護法運動,結合南部、北部的佛教資源,以「淨化民心」為訴求重點,向慈悲精舍,與司法單位,提出強烈抗議,堪稱為佛教界的一大震撼。
  尤其於慈悲精舍門口,舉行的「反嬰靈供養」,街頭唸佛抗議活動,由於地處各家廣電媒體大本營的台北市,活動現場,不斷有記者來採訪。
  昭慧法師,一一敘述活動緣起、念佛的意義、因果的真諦,並特別強調‥藉著這幾波的活動,揭發其他假借佛教名目斂財的個案,如‥供養護身佛、上師加持的金錢豹、般若心經鎮宅避邪等等,透過文宣,提醒社會大眾‥「這些,統統不是佛教!」
  當日台視、華視、聯合晚報、中時晚報,以及翌日的中國時報、自立早報、自由時報、新生報、大成報,都紛紛刊出新聞及照片,達到了教育社會、宣揚正信佛教的目的。
  這一波波接踵而至的活動,引起社會矚目,使得報紙半版、整版的嬰靈廣告,銷聲匿跡。

  (以上「反嬰靈供養」資料,節錄於‥釋傳法、釋性廣‥《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玄奘佛學研究.第十一期。2009.03。)
 
  〈黃仁和〉居士,乃阿文朋友的朋友,喜歡書法、詩詞、作燈謎;阿文跟他,也有數面之緣,故對「反嬰靈供養」之事件,早有耳聞,而印象深刻——
今實慶幸於網上,還能搜得,該事件之資料。
  「反嬰靈供養」之事件,離今已二十多年啦!人們其實是很善忘的,事到如今,「供養嬰靈」的廣告,雖然不再「明目張膽」地,在報紙上刊登,但也未曾絕跡於一些宗教雜誌、善書裡,或散佈於許多文章、論述之中——
更可悲嘆的是‥有許多有附設納骨塔的佛寺、超渡法會上,也紛紛隨隨著潮流,加入「供養嬰靈、超渡嬰靈」的項目。
  其實‥所謂的「超渡」,也只是「一般民間信仰」(佛道一家)、大乘佛教之作為;在原始佛教中,並不興「超渡法會」之舉。
  釋迦牟尼佛,曾作「石沉油浮」之譬喻‥
「有人把一塊大石頭,投入湖中,很快沉入湖底。
 若有一群人,聚集於湖畔,眼看‥石頭將沉入湖底之際。
 這一群人,同聲助唸‥希望石頭,浮升水面。
 石頭終究,快速沉入湖底。
 因石頭比水重,再多的人群念力,也無法阻止,石頭下沉。
˙又有人,把一瓶油,倒入湖水中。
 另有一群人,聚集湖畔,同聲共唸‥『沉下去吧!沉下去吧!』
 由於‥油比水輕,用人群的念力,企圖令浮油,下沉到湖底,終究徒勞無功。
˙假使有人‥善業比惡業多,善業多的人,將浮升於善處,
 譬如‥浮油,必升於水面上,不必有人助唸,終將自行,往生善處;
 縱然有一群惡人,企圖用邪念,詛咒其下墮,終究徒勞無功。
˙假使有人‥惡業比善業重,惡業重的人,將下沉入於三惡趣,
 譬如‥石頭必沉入湖底,縱然有一群人助唸,企圖令下沉之惡業,往生善處,
 終究阻止不了,下墮的趨勢,依然不減速度的,墮入三惡趣。」

  (以上節錄自‥從信法師《我從迷信出走.助唸非法》。)
 
    ◎《中阿含.業相應品第二.伽彌尼經第七》
  佛言‥
「伽彌尼!
 猶去村不遠,有深水淵。
 於彼有人,以大重石,擲著水中。
 若眾人來,各叉手向,稱歎求索,作如是語‥『願石浮出。』
 伽彌尼!於意云何?
 此大重石,寧為眾人,各叉手向,稱歎求索,因此緣此,而當出耶?」
  伽彌尼答曰‥「不也,世尊!」 (下略。)
  佛言‥
「猶去村不遠,有深水淵。
 於彼有人,以酥油瓶,投水而破,滓瓦沉下、酥油浮上。」

 
  故知‥所謂的「助唸、超渡」,也只是‥「盡人事、聊表心意、自我安慰」;
再者‥提供他人「就業機會」,讓司公、法師,有錢可賺。
  阿文要說的是‥
「人生在世,自當『諸惡慎莫做、眾善勤奉行——好自為之、自求多福』,
 才是『正道』。
˙人生在世,唯有理得,才能心安;倘若理不得,則將心不安。
˙一個人,做了惡事、不善事,於理有虧、於德有缺,
 便會愧咎於心,而慚羞於形;
 慚愧,使心不安;心若不安,便有罣礙;有罣礙故,便有恐怖;
 有恐怖故,便有顛倒夢想。
(若常為惡,則『慣習變自然』,而不知羞恥、不覺慚愧也!)
˙神棍們,總是利用‥人的不安、罣礙、恐怖,而騙財騙色。」

 
  但看這麼一則新聞‥
「誆稱「歡喜佛」上身,神棍騙女大學生,性侵三次。」(2008.04.20)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廿七日,台中縣——
  一名十九歲的女大學生,在餐廳打工。
  一名男子,與她搭訕,自稱具有歡喜佛上身之神力,指稱她「卡到陰」,疑有嬰靈作祟;並要她用手機,自拍私處,供他判斷。
  女大學生,因為過去,確實曾經墮胎過,於是信以為真,心生恐怖,遂依指示,到餐廳廁所內,自拍私處,然後,出示手機照片。
  男子看後,以畫面過於模糊,必須透過他有法力的雙眼,才能看清楚為由,進一步,計誘女大學生。
  女大學生,不疑有他,便帶該男子,回到租屋處。
  男子在途中,還先到超商,買礦泉水,冒充為可以淨身的「神仙水」;接著,誆稱歡喜佛上身,經由陰陽合體,可立即消除嬰靈怨氣,因而在四小時內,與女大學生,發生關係三次。
  神棍在事後,還指稱自己法力,因此受損,向女學生,索討做法紅包。
  女大學生,愈想愈不對,整日心神不寧。
  男友察覺,追問後,得知原因,於是一起到警局報案。
  警方調監視器畫面顯示‥該名男子,犯案時,戴著鴨舌帽,身穿深色外套。
  警方表示‥「所謂『卡到陰』、後面跟好多冤魂,是宗教迷信,歹徒利用這種手法,騙小女生信任,假借神棍之名,詐財騙色。」
  警方目前,除公佈嫌犯照片,進行追緝外,也呼籲婦女,對此騙財騙色手法,應提高警覺,以免人財兩失。
 (取自東森新聞,重新整理。)
 
  有網友批之‥「這女大學生,真是‥讀書讀位尻脊去!」
(讀書讀到背脊去,喻不懂人情世故,白讀了。
 位‥從……至。 尻‥屁股、脊骨的末端。 脊‥背脊、背部。 ‥肋骨。)
  但看一堆神棍,騙財騙色的案件,真是不禁教人感嘆‥
「怎麼那麼好騙?騙騙騙,真好騙!神棍騙財騙色常得逞。」
  可奈何‥上學讀書,從幼稚園、小學到大學,讀了十幾近二十年的書,這科也要學、那科也要學,偏偏沒學到,如何辨別‥對錯真偽、善惡正邪;如何處世應變、如何看破神棍的技倆、如何避免被騙……以致使不肖之徒,有可趁之機。
 
      *      *      *      *
 
  話說重頭——
  見《嬰靈的由來》,一文中說‥
「凡未能出世的嬰兒,無論是因意外,或人為因素墮胎者,都有機會,成為靈嬰。
 靈嬰存在怨氣甚重,尤其是當弟妹出世後,靈嬰因父母偏心,便開始作崇。
˙有墮胎過的母親,最常見的就是‥難再懷孕生小孩、婦女病纏身、腰酸背痛、
 奇怪難治好的病,子宮或卵巢病變……」

  這也只是世人,想當然耳的說法,反正‥一切身心疾病、事業不成、命運不順等等,原本不明就裡,如今,便有了「緣由」,只要全都「牽拖、賴給」嬰靈作祟,也就好啦!
 
  大乘佛教認為‥眾生死後,至往生投胎之前,有個過渡期,稱作「中陰」,為有所依,故形成一「意生身」——
  《維基百科.中陰》‥
「中陰為佛教術語,又稱稱作‥中陰身、中蘊,中有、中有身,意為‥
 五蘊的集合,是眾生(補特伽羅),在死亡之後,至於投生之前,
 中間存在的狀態。
 不同的佛教派別,有不同的定義,最早源自於北傳佛教,然後,由藏傳佛教,
 發揚光大。
 南傳佛教,並不承認有中陰身,主張‥一般人死後,若還沒有解脫輪回,
 在死亡與再生之間,是毫無間隔的,即沒有進入,所謂的中陰身後才投生。
 還在輪回的有情眾生,死後立即,在六道中的其中一道出生,開始新一期的
 生命之旅。」

 
  到底有沒有「中陰身」呢? 還沒死,沒能親身驗證,也難知曉。
  佛所說的「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
  名色者,「名」是「受、想、行」與「色」,和合生「識」的四種因緣,謂之四陰;加上「色」陰,也就是五陰;概括一切精神與物質的總稱。其中,「受、想、行、識」沒有形體,只能用名字來詮釋,故稱作「名」;簡言之,名指心理的、色指生理的。
  這「識緣名色」,也就是「彼世緣盡,往生此世」。
  (有謂‥「名色」即是「僅有意根之受精卵」。
「名色緣六入」‥受精卵慢慢發展、長成「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是故‥懷孕初期,未成胎形,而以藥物墮胎,總會比胎兒成形,而以人工流產,
其心理負擔、罪惡感,還要來得輕的。)

  就算有「中陰身」吧!中陰身,對於生前的記憶,是會逐日淡忘的,每過一星期,記憶即減半;過了二星期,記憶只剩四分之一……依大乘佛教的說法‥中陰身的壽命,最多也只有「七七‥四十九天」,即會隨業往生他道;是故‥到了第七個星期,對於生前的記憶,早已模糊不清;投胎之後,又有「隔陰之迷」,對於前世,已不復記憶。
  (於前世種種,不復記憶,只會留下一些感覺‥於今生中,與人相遇,初見之時,即覺歡喜,表示宿世中,彼此有結善緣;初見之時,即覺厭惡,表示宿世中,彼此有結惡緣。)
  所以說‥就算有「嬰靈」(中陰身)吧!嬰靈又真能「作祟、搞鬼」多久呢?
四十九天後,嬰靈已往生他道去啦!還能作祟嗎?
  或說‥嬰靈怨念深重,所以纏著人,四十九天後,還不知、不能、不肯往生。
  要這麼認為,好吧!倘若覺得「花錢消災」,供養、超渡嬰靈,如能求得心安,那也罷!就怕有神棍,趁機揩油,騙財又騙色,弄得人財兩失,那可就冤大了。
 
  印順法師,於一九八九年三月,發表他對「嬰靈」一事的看法‥
  嬰靈纏繞母親等,是不合佛法的。超渡嬰靈者,所根據的經典‥《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是我國歷代經錄「藏經」所沒有。近代日本人,編輯的「續藏經」,才出現這部經,這是可疑的。
  什麼是「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這是窮兇極惡的重罪,要墮無間地獄的。這樣的五逆罪,可說是一切經所同的。
但該經的五罪,除去殺阿羅漢,而改為「墮胎」是無間重罪,這可論定為後人(可能為日本人)偽造的。
  嬰靈會不會纏繞母親? 依佛法,是不會的。
  胎兒夭死了,或生人間、天上、或墮惡趣,依胎兒過去生中的善惡業力而決定。墮胎而死的胎兒,還不會引起怨恨、報復的敵意,怎麼會纏繞母親,使母親日夜心神不寧?
  然而,墮胎的母親,可能會出現嬰靈纏繞的情形,那是由於做母親的,對墮胎有罪惡感,內心深處,總覺得‥對不住親生的骨肉,而引起的。(中略。)
  嬰靈的纏繞,雖是虛妄,但墮胎的罪惡,卻是真實的。
在殺戒中,殺「人及似人」,都是重的罪,「似人」,就是完具人形的胎兒。……
世間的習俗與國法,也許有合法的墮胎,但在佛法,這是極重的罪惡。

 
  所謂的「嬰靈作祟」,其實也只是「疑心生暗鬼」罷啦!
  一個人,做了錯事、壞事、惡事,虧理失德,便會有「罪惡感」;這罪惡感,會使人活得不自在、不快樂;唯有「償還、報應」之後,才得解脫,譬如「欠債」,想「賴債、躲債、逃債」,都不是辦法,唯有「還債」,才是正途,還債完了,才能真正「無債一身輕」——
  如何為自己所犯的過錯、罪惡,負責呢?
 
 ⊕一者,真心懺悔。
  佛家有首懺悔偈‥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痴,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懺悔的真實義,須具備四點‥知錯、認錯、改過、不二過。
行者不二過,是名真懺悔。
 
 ⊕二者、添福增慧。
  能遠離惡業,就能遠離惡報;能親近善業,就能親近善報。
  行善則添福德、聞思則增智慧。
  若福慧具足,則無憂、無懼,就算是宿世之惡報現前,也就有能力,去面對、去處置。
  譬如‥過去欠債,未能償還,只因負不起責任,就怕見到債主,於是乃至‥不負責任地,賴債、躲債、逃債,故心中一直,懷有愧咎;後來,努力工作賺錢,事業有成,富甲一方——
自然不怕,面對債主;此時,當主動去尋找債主,償還其債,以卸心頭石——
找不到本人,找其子孫償還;若連子孫都找不到,只好等債主,自己找上門——
就算債主,找上門來,也無憂無懼啦!本金加利息,要兩倍、三倍還他,也不成問題呀!
 
 ⊕三者、勇於承擔。
  果真宿世業報現前,那就「勇於承擔」吧!
所謂「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本是天經地義之事;
當坦然地,面對過去的宿業惡報,而不再賴、不再躲、不再逃;
怨天尤人,無濟於事,只會加重負擔;
當學習「一受,不二受‥身受,心不受」之道,
「吃苦了苦,苦盡甘來」,無債也就一身輕。
 
  好吧!關於「嬰靈」的話題,就聊到這兒。
  近因繁事(凡事、煩事)纏身,致使無心情作文,故回覆甚慢,拖了這麼久,還有請見諒嘍!
  下回,再聊聊關於「靜坐」吧!
  祝‥
平安喜樂!
                阿文
                  2012.02.15.三 10:45:26
 
 ※有關嬰靈之話題——
◎《平安情事之一》(阿文與平安之對談)。2004.06.20.日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7923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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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中陰身】當人命終之後,神識尚未投胎轉世之際,所維持的生命旅程,
  每過一星期,記憶即減半;過二星期,記憶減至四分之一;
  過三星期,記憶減至八分之一;到第七個星期之後,整個記憶,幾乎忘光,
  茫茫渺渺;但善惡的業因,亦然存在,因緣一旦成熟,就隨著善惡的業識,
  投胎轉世。死亡到投胎轉世,這段時間,稱為中陰身。
  中陰身,前後有四十九天的壽命。
【隔陰之迷】是指凡夫死亡之後,神識投生轉世,不知自己,前世的一段因緣,
  一概無知,懵懵懂懂,故名隔陰之迷。這是站在凡夫未證成果位來說,業障深
  重所蒙蔽,智慧被覆蓋,佛性(梵語buddha-dhatu)不能彰顯所致;如同一面
  寶鏡,寶鏡上面有塵埃,寶鏡上一旦有塵埃,此鏡就沒有普照的功能;
  要有普照功能,必須力求拂拭鏡面上的塵埃,令其清淨無染,那麼,寶鏡本有
  普照之功能,當下即生效。
    同樣理由,凡夫(梵語prthag-jana)有隔陰之迷,若能廣修戒定慧,即能
  息滅貪瞋癡,內心所有一切迷惑顛倒,煩惱習氣當下解脫光明,菩提自性,
  自然照耀十方,對過去無始劫之事,即能了之知始終;隔陰之迷,站在證成果
  位的聖者,是不存在的,通常是指未證成果位的凡夫而言。
                     ——如本法師講述《佛學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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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釋傳法、釋性廣‥《社運浪潮中之護教運動》:PDF檔下載
◇台灣當代「嬰靈」供養的歷史與爭辯:DOC檔下載。(已失連。)
◇中阿含經.業相應品第二.伽彌尼經第七:
 http://a-vun2.sg1001.myweb.hinet.net/02/A/AHG/B/b02.htm#⊙17
☆維基百科:中有。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有
◇學佛群疑:什麼是中陰身?
 http://ddc.shengyen.org/mobile/text/05-03/109.php
  神棍騙財騙色的社會新聞‥
◇誆稱「歡喜佛」上身,神棍騙女大學生,性侵三次。(2008.04.20)
 http://www.nownews.com/2008/10/14/11490-2349698.htm
◇女大生被神棍騙走處女膜,做愛十二次,還遭威脅公開裸照。(2009.12.02)
 http://member.nownews.com/trnsearchdb.php?i=2540890
◇「斷掌」改運成性奴!受害女父親‥交由拿督張天賜作主!(2009.12.02)
 http://member.nownews.com/trnsearchdb.php?i=2541411
◇佛祖天眼通,神棍逼墮胎、塗抹二女私處。(2011.01.14)
 http://member.nownews.com/trnsearchdb.php?i=2681943
◇瞎掰「合和之術」,網路神棍,性侵情傷女。(2011.03.04)
 http://member.nownews.com/trnsearchdb.php?i=2693699
◇妳背後有鬼!男藉口驅鬼,女大生淨身變失身。(2010.03.12)
 http://member.nownews.com/trnsearchdb.php?i=2578967
◇夭壽!下體當「法器」,神棍佯稱驅鬼性侵女。(2011.05.08)
 http://www.nownews.com/2011/05/08/11490-2710933.htm
◇不嘿咻會報應?神棍性侵女大生。(2011.05.1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EIgsMcmatA
◇神棍性侵女友六旬媽。(2011.06.30)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95313/IssueID/20110630
◇「下半身借妳」,神棍性侵判囚。(2011.10.11)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29105/IssueID/20111011
◇神棍誆稱女患子宮肌瘤,假借治療名義指姦。(2011.11.16)
 http://member.nownews.com/trnsearchdb.php?i=2758231
◇離譜!母要求女兒「陰陽雙修」,不從要脅跳樓自殺。(2011.12.12)
 http://www.nownews.com/2011/12/12/11478-2765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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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嬰靈的由來
                   ⊕佚名
  因為凡未能出世的嬰兒,勿論因意外,或人為因素墮胎者,都有機會,成為靈嬰。靈嬰存在怨氣甚重,尤其是當弟妹出世後,靈嬰因父母偏心,開始作崇。初期發現在初生嬰兒身上,如半夜嬰兒被驚嚇,哭至天亮才收聲,頻頻發燒等;後期怨恨加劇,怨恨父母,令父母運程低落。
  靈嬰是未出世怨的夭折靈嬰,無法投胎轉世,必須超渡誦經,令靈嬰怨氣清除,早登輪迴。
 
 ⊕嬰靈的由來
  目前,仍有許多人,為嬰靈存在著懷疑,或是不了解嬰靈的由來,認為‥既然一個未曾出世的人,應該是沒有所謂「靈」的存在。但是‥以生物學及宗教的角度來看,當母體一受孕時,受精卵,即是已具有「生命」的跡象了;而佛法或宗教的看法,更是清楚地說明‥當卵受孕的那刻起,「靈」即進入到這個生命體來了!
  所以‥當一個「卵體」的生命,因諸種因緣,無法再繼續生存下去時,其實,也是一個「生命」的結束,當然,就會產生另一個「靈體」的存在了——「嬰靈」也就因此而產生了!
 
 ⊕嬰靈的分類
  人有諸百種,「靈」是由人往生後,而形成的,當然,「靈」也是各有不同,「嬰靈」更是如此。
  人往生後,具大福報、功德者,阿彌陀佛,直接接往「西方極樂世界」,不再墮入六道輪迴,當然不會成為「嬰靈」。
  稍具福報者,再入人道輪迴,若不幸成為「嬰靈」,也因福慧具足,可能很快,又會再去投胎轉世,不會遊蕩在靈界之中。
  若是一般無修無報者,要再入人道輪迴,其實就已有點困難了,此時,若再成為「嬰靈」,又已脫離了前世子孫的香火供奉,當然就會遊蕩在靈界之中,只好緊跟隨著,有血脈因緣的父母了,尤其是母親。
 
 ⊕難再轉世的怨靈
  最可怕的是‥在世不修,又造業者的靈,往生後,要下到「十八層地獄」去,接受刑罰,好不容易,受完刑罰,可以投胎轉世了,卻又沒給生下來,此時,這種「嬰靈」,就會帶有很深的怨氣,這時,豈不是會對在世的親人,造成很不好的影響嗎?
  通常,並不是所有的「嬰靈」,都會對人有影響,但如果是後兩種「嬰靈」,可能其家人,就要盡快的來引渡處理了!因為‥不好的影響,一定會產生,只是時間機運,還未到而已。
 
 ⊕受嬰靈的影響
  通常,嬰靈絕對是會先找上,與祂有相關連的父母親,尤其是母親。
  所以‥有墮胎過的母親,最常見的就是‥難再懷孕生小孩、婦女病纏身、腰酸背痛、奇怪難治好的病,子宮或卵巢病變……
不明原因的慵懶、無力、倦怠、頭暈、發眩,而且,並無感冒、生病等症狀。  晚上容易做惡夢、失眠、被壓床、呼吸困難、情緒低落。
心中充滿了灰色、黑暗的思想;連續莫明的發生意外、小受傷、精神容易驚恐不安,眼角常會閃過黑影;多年的疾病或急症,但吃藥、住院治療,都無法根治,檢查不出明顯的原因,難以治好。
  父親在流年運勢低時,也是會受到嬰靈的傷害。最常見的就是‥工作不順、容易發生意外、小人口舌是非多,有破財、被騙得壞運、身體健康變差;更厲害的嬰靈,若是怨念很深,更是會轉加傷害,同輩的兄弟姊妹。有時,在佛寺的制化陰煞時,也常發現,來煞害的亡靈,竟是同一母親的嬰靈,這也是需要非常注意的。
 
 ⊕引渡的儀規
  其實‥有很多人,是非常願意,以慈悲心,來引渡「嬰靈」的,只是能來幫助眾生,渡化「嬰靈」的寺廟,一直不是很普遍;甚至有的只是,一般的私人道廟、神壇;也有買幾張金紙,來燒化渡化,更荒謬的是‥在電腦網路上,即能來供養、超渡的,這些方式,全部都是錯誤的。
  最正確之處理方法是‥嬰兒夭折後,第三或四天,開始超渡,以後七個星期,做七個作七法事,這才令嬰靈,遠離三惡道,往生淨土、天界、或人間。
 
※潘文良修校、排版。 2012.02.13.一 07: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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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8-7

如意‥
  今天,就來說說「靜坐」。
  或問‥「為何要『靜、坐』,而非『動、行』呢?」
  答曰‥「這是因為‥動則趨向勞累,而靜在於休息;站著容易累、躺著容易睡,所以就用坐的呀!不過‥原始佛教的修習中,也有『經行』,在久坐之後,以經行來緩和、調濟身心。」(經行‥在一定的路徑上,專心地往返步行。)
  阿文想來,靜坐之目的有三‥一為思惟、二為修習止觀、三為禪定。
   (靜坐,或稱趺坐、打坐、禪坐,當然也有其它目的,如‥練武之人,靜坐時,欲打通「任督二脈」,而提昇功力;有的靜坐時,要修什麼氣脈;道家靜坐,為求長生不老、升天等等——各家靜坐所為者,或為養生(養身)、或為修心也!
學佛者,靜坐時,意在修心,故著重於‥思惟、修習止觀、禪定。)
 
  梵語「禪那」,譯意為「思惟修」。
  靜坐的第一個目的,就是靜靜的坐著,制心一處,專心思惟,事物道理。
  《大學》所謂‥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此語誠然也!
  釋迦牟尼,便是透過靜坐思惟、修習,而開發、闡述佛法四十九年,自覺覺人、自利利人。
 
  靜坐的第二個目的,是藉由靜坐,修習種種止觀法門。
  止是停止妄動、止息妄念;觀是觀想、觀照。
  止觀所為,乃在於除滅「貪瞋痴」,譬如‥修習「不淨觀」,以除滅「愛欲淫心」也!
 
  梵語「三昧」(舊譯‥三摩提、三摩帝),譯意為「定、正受」。
  所謂「四禪八定」者,即是禪定的層級與境界。
  四禪者——
    ◎《雜阿含.三四六經》(大正版三四七經)
「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具足初禪。
 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具足第二禪。
 離喜,捨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聖說及捨,具足第三禪。
 離苦息樂,憂喜先斷,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具足第四禪。」

 
  四禪八定者——
    ◎《雜阿含.四七三經》(大正版四七四經)
  阿難白佛言‥「云何,世尊!以諸行漸次寂滅故說?」
  佛告阿難‥
「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
 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
 第三禪正受時,喜心寂滅;
 第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
 空入處正受時,色想寂滅;
 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寂滅;
 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寂滅;
 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
 想受滅正受時,想受寂滅。
 是名‥漸次諸行寂滅。」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漸次諸行止息?」
  佛告阿難‥
「初禪正受時,言語止息;
 二禪正受時,覺觀止息;
 三禪正受時,喜心止息;
 四禪正受時,出入息止息;
 空入處正受時,色想止息;
 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止息;
 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止息;
 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止息;
 想受滅正受時,想受止息。
 是名‥漸次諸行止息。

 
  正定有二種——
   ◎《雜阿含.七九七經》(大正版七八五經)
˙何等為正定?正定有二種‥
 有正定,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
 有正定,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
˙何等為正定,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
 若心住不亂、不動、攝受、寂止、三昧、一心,
 是名‥正定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
˙何等為正定,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
 謂聖弟子,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心法住,
 不亂、不散、攝受、寂止、三昧、一心,
 是名‥正定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

 
  好啦!阿文雖在睡前、早起時,也會靜坐一下,但多偏於「思惟」,對於「禪定」,一無「真修實證」,故沒啥「心得」好分享,也只能這麼「引經據典」——說再多,也只是「鸚鵡學舌」;扯再多,也只是個「文抄公」。
 
  所問‥「有了禪定的喜樂,就真能淡化,或說‥取代性愛之樂嗎?」
  說來,做愛得耗費相當多的體力;而高潮,卻是轉瞬即滅——
也只有欲界眾生,才會耽溺於這種‥得辛苦一番,才能獲的淫行之樂。
(是故,有人聲稱‥「做愛可以減肥。」 乃做此事,運動量挺大的。)
 
    ◎《長阿含經.第四分.世記經.忉利天品第八》
˙閻浮提人,以金銀、珍寶、穀帛、奴僕,治生販賣,以自生活。
 拘耶尼人,以牛羊、珠寶,市易生活。
 弗于逮人,以穀帛、珠璣,市易自活。
 鬱單越人,無有市易、治生自活。
˙閻浮提人,有婚姻往來、男娶女嫁。
 拘耶尼人、弗于逮人.亦有婚姻、男娶女嫁。
 鬱單越人,無有婚姻、男女嫁娶。
 龍、金翅鳥、阿修羅,亦有婚姻、男女嫁娶。
 四天王、忉利天,乃至他化自在天,亦有婚姻、男娶女嫁。
.自上諸天,無復男女。
˙閻浮提人,男女交會,身身相觸,以成陰陽。
 拘耶尼、弗于逮、鬱單越人,亦身身相觸,以成陰陽。
 龍、金翅鳥,亦身身相觸,以成陰陽。
 阿修羅,身身相近,以氣成陰陽。
 四天王、忉利天,亦復如是。
 焰摩天,相近以成陰陽。
 兜率天,執手成陰陽。
 化自在天,熟視成陰陽。
 他化自在天,暫視成陰陽。
 自上諸天,無復淫欲。
 
    ◎《樓炭正法經》
˙四王忉天,行欲之時,男女形交,同於世人,而不泄精。
 夜摩天上,喜相抱持,或但執手,而為究竟。
 兜率陀天,意嬉笑語,即為究竟,不待相抱。
 化樂天中,共相瞻視,即為究竟,不待笑語。
 他化天中,但聞語聲,或聞香氣,即為究竟,不待瞻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三》
˙如《施設論》說‥
「夜摩天,相抱成淫。
 睹史多天,執手成淫。
 樂變化天,歡笑成淫。
 他化自在天,相顧眄成淫。」
 
    ◎《俱捨論.十一卷》
˙唯六欲天,受妙欲境。
˙於中初二,依地居天,形交成淫,與人無別。
 然風氣洩,熱惱便除,非如人間、有餘不淨。
˙夜摩天眾,纔抱成淫。睹史多天,但由執手。
 樂變化天,唯相向笑。他化自在,相視成淫。
˙毗婆沙師,作如是釋‥六天皆以,形交成淫。
 世施設中,說相抱等,但為顯彼,時量差別。
 以上諸天,欲境轉妙,貪心轉捷,故使之然。

 
  大凡層級、境界越高,也就越不用「辛苦的運動」,而獲得性樂也!
  那麼‥「禪定之樂」,可以取代「性愛之樂」嗎?
  據經典所論,及古德之經驗判斷,的確是可以的——
奈何‥世間之人,欲心太盛,往往連「靜坐」都坐不住,就遑論禪定了;而初禪的首要條件,就是「離欲、離惡、離不善法」;貪欲不除滅,連初禪都難以成就呢!
 
  關於打坐時,腳麻的問題‥坐時,將屁股墊高些,腳就不會那麼快麻(至少可以撐個五十分鐘以上);再者,雙盤會比單盤,來得容易腳麻——雙盤、單盤、散盤,怎麼盤坐,實在不必太在意,只要坐得舒適就好,最重要是‥要能身靜、心靜地坐著。
  腳麻時,可以放鬆雙腳,指壓一下「大墩穴」(位於腳拇趾趾甲下緣,靠腳食指側,按了就會痛痛的),再將每個腳趾頭,都捏一捏,按摩一下小腿,也就能快速改善腳麻嘍!
  靜坐時,要注意‥身體不要彎腰駝背,以免壓迫臟腑,而阻礙氣血通行。
  靜坐時,呼吸宜採自然呼吸,息長,隨其長;息短,隨其短。也就是說‥不要做任何控制呼吸的方法,如腹式呼吸等等。
  阿文覺得‥腹式呼吸,宜站著或躺著做,而不宜在打坐時做;睡前,躺在床上做腹式呼吸,則有助於入眠。
 
  關於靜坐,可以參閱《果煜法師文集》、暢懷法師的《靜坐講義》,觀其「經驗之談」,當能獲益更多也!
  好吧!這次的回覆,就到此告一段落了。
  祝‥
順心如意!
健康快樂!
                阿文
                  2012.02.23.四 09: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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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經行】(術語)於一定之地,旋繞往來也。即坐禪而欲睡眠時,為此防之,
  又為養身療病。
    寄歸傳三曰‥「五天之地,道俗多作經行。直去直來,唯遵一路。
  隨時適性,勿居鬧處。一則痊痾,一能銷食。(中略)若其右繞佛殿,
  旋遊制底,別為生福,本欲虔恭。經行乃是,銷散之儀,意在養身療病。
  舊云行道,或曰經行。二事總包,無分涇渭。遂使調適之事,久闕東川。」
    玄贊二曰‥「西域地濕,疊塼為道。於中往來,消食誦經。如經布綃之
  來去,故言經行。」
    釋氏要覽下曰‥「十誦律云‥『經行有五利‥一勦健(勦音巢輕捷也),
  二有力、三不病、四消食、五意堅固。』 三千威儀經‥『有五處可經行‥
  一閑處、二戶前、三講堂前、四塔下、五閣下。』」
    法華經序品曰‥「未嘗睡眠經行林中。」
    同方便品曰‥「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
    十誦律五十七曰‥「經行法者,比丘應直經行,不遲不疾。若不能直,
  當畫地作相,隨相直行,是名經行法。」
    摩得勒伽六曰‥「比丘經行時,不得搖身行,不得大駛駛,不得大低頭,
  縮攝諸根,心不外緣,當正直行。行不能直者,安繩。」
【禪那】《佛學大辭典》‥(術語)譯曰思惟修。新譯曰靜慮。與禪定同。
  心定一境,而審為思慮者。是為色界所屬之心德,不具欲界之心,離欲界之
  煩惱,乃可得之。思惟修者,為寄於因之名,一心思惟,研修為因,乃得此
  定心,故名為思惟修;靜慮者,就當體而名之,其禪那之體為寂靜,而亦具
  審慮之用,故曰靜慮。靜即定、慮即慧也。定慧均等之妙體曰禪那。
    次第禪門一上曰‥「思惟修者,此可對因。何以故?思惟是籌量之念,
  修是專心研習之名,故以對修因。」
    大乘義章十二曰‥「上界靜法審觀方成,名思惟修。」
    俱舍論二十八曰‥「依何義故立靜慮名?由是寂靜能審慮故。審慮即是
  實了知義,如說心在定能如實了知。」
    同光記十八曰‥「由定寂靜慧能審慮。(中略)駄南,此云靜慮,舊云禪
  ,或云禪那,或云持阿那,皆訛也。(中略)婆沙八十三云‥
  『靜謂等引,慮謂徧觀,故名靜慮。』」(等引為定之異名)。
    修得此禪那,則死後,必生於色界之四禪天。外道為生天而修之;
  佛者為依此發無漏智而修之。
  欲成就之,必脫離欲界生得之散心妄念;外道佛法,其揆一也。
    禪那,又為河名,在印度。發源西部喜馬拉雅山中。南東流經特里阿固拉
  、阿拉哈巴等處,而會於恆河,長八六○哩,聯以運河,以便灌溉,灌域約‥
  一一八○○○方哩。
   《一切經音義》‥此云靜慮,謂靜心思慮也,舊翻為「思惟修」者略也!
   《佛學常見詞彙》‥華譯為思惟修,或靜慮,即住心一境,而冥想妙理。
【止觀】(術語)梵名奢摩他(Śamatha)、毘鉢舍那(Vipaśyana)。
  譯言‥止觀、定慧、寂照、明靜。
    止者,停止之義,停止於諦理不動也。此就能止而得名。
  又,止息之義,止息妄念也。此就所觀而得名。
    觀者,觀達之義,觀智通達,契會真如也。此就能觀而得名。
  又,貫穿之義,智慧之利用,穿鑿煩惱而殄滅之也。
    若就所修之方便而言。則‥
  止者,屬於空門、真如門,緣無為之真如,而遠離諸相也。
  觀者,屬於有門,生滅門,緣有為之事相,而發達智解也。
  若就所修之次第而言,則止在前,先伏煩惱;觀在後,斷煩惱,正證真如。
  蓋止伏妄念,譬如磨鏡。磨已,則鏡體離諸垢(是斷惑),能現萬像(是證理
  ),是即觀也。
    若真止真觀,必為不二,以法性寂然是止,法性常照是觀也。
  然則,真觀必寂然,故觀即止,真止必明淨,故止即觀也。
    注維摩經曰‥
  什曰‥「始觀等,係心一處,名為止。靜極則明,明即慧為觀也。」
  肇曰‥「係心於緣謂之止,分別深達謂之觀。」
    止觀三曰‥
  「息義者,諸惡覺觀,妄念思想,寂然休息。(中略)是就所破得名是止。
   息義停義者,緣心諦理,繫念現前,停止不動。(中略)
   此就能止得名,即是停止義。觀穿義者,智慧利用,穿滅煩惱。(中略)
   此就所破得名,立觀穿觀也。觀達義者,觀智通達,契會真如。(中略)
   是就能觀得名,立觀達觀。」同一曰‥
  「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又曰‥
  「無明即明,不復流動,故名為止。朗然大淨,呼之為觀。」同二曰‥
  「觀如燈,止如密室。」
    起信論曰‥
  「止,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
   觀,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鉢舍那觀義故。」
    同義記下末曰‥
  「奢摩他此翻云止,但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存梵言也。
   毘鉢舍那,亦如是也。以雙現前時,正名止觀故。」
    止觀輔行一曰‥
  「中道即法界,法界即止觀。止觀不二,境智冥一。」
    小止觀曰‥
  「若夫泥洹之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出止觀二法。
   所以然者,止乃伏結之初門,觀是斷結之正要,止則愛養心識之善資。
   觀則策發神解之妙術,止是禪定勝因。
   觀是智慧之由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皆具足。」
    止觀一曰‥「止觀明靜,前代未聞。」同輔行曰‥
  「止觀靜,觀體明也。」又曰‥
  「此之止觀,天台智者說己心中所行法門。」
    大乘義章十曰‥
  「止者,外國名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緣,離於散動故為止。
   止心不亂,故復名定。
   觀者,外國名毘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觀,觀達稱慧。」
                         ——《佛學大辭典》
【三昧】(術語)梵音samādhi,舊稱三昧、三摩提、三摩帝。譯言定、正受,
  調直定、正心行處、息慮凝心。心定於一處而不動,故曰定。正受所觀之法,
  故曰受。調心之暴,直心之曲,定心之散,故曰調直定。正心之行動,使合於
  法之依處,故曰正心行處。息止緣慮,凝結心念,故曰息慮凝心。
    智度論五曰‥「善心一處住不動,是名三昧。」
    智度論二十八曰‥「一切禪定,亦名定,亦名三昧。」
    智度論二十曰‥「諸行和合,皆名為三昧。」
    智度論二十三曰‥
  「一切禪定攝心,皆名為三摩提,秦言正心行處。
   是心從無始世界來,常曲不端,得此正心行處,心則端直,
   譬如‥蛇行常曲,入竹筒中則直。」
    止觀二曰‥「通稱三昧者,調直定也。」
    大論云‥「善心一處住不動,是名三昧。」
    大乘義章‥
  「定者當體為名,心住一緣,離於散動,故名為定。
   言三昧者,是外國語,此名正定。」(卷十三)
  「以心合法,離邪亂,故曰三昧。」(卷二)
  「心體寂靜,離於邪亂,故曰三昧。」(卷九)
  「定者據行便息亂住緣,目之為定。
   就實而辨真心體寂,自性不動,故名為定。」(卷二十)
    新稱三摩地,譯為定或正受,等持等念。又曰‥現法樂住。
  定與正正受,其義同前。平等保持心,故曰等持。諸佛諸菩薩,入有情界平
  等護念彼等,故曰等念,是就利他業而釋之也。又,現定中法樂,故曰‥
  現法樂住。正受之異名也。
    唯識論五曰‥「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
    探玄記三曰‥「三昧此云等持,離沉浮,故定慧等,故名等也。心不散,
  故住一境,故名持也。」
    法華玄贊二曰‥「梵云三摩地,此云等持。平等持心,而至於境,即是
  定也,云三昧者訛也。」
    玄應音義三曰‥「三昧,或言三摩提,或云三摩帝,皆訛也。正言‥三摩
  地,此譯云等持。等者正也,正持心也,持謂持諸功德也。或云正定,謂住緣
  一境,離諸邪亂也。」
    菩提心義一曰‥「梵云三摩地,唐云等念。入有情界,平等攝受,而護念
  之者。」
                          ——《佛學大辭典》
【四禪八定】(術語)四禪者,色界之四禪也。
  八定者,色界之四禪,與無色界之四無色定也。
    對欲界之散而總,謂之定,重言之,則如言詩書六經也。
    止觀九曰‥「四禪八定,毘曇成實明之委細。」
    同輔行曰‥
  「言四禪八定者‥四在八數,重兼列者。
   若色、無色相對,則色禪為禪,無色為定。
   若總以上界,望於下欲,則上上二界,俗名定地;下欲為散。」
                          ——《佛光大辭典》
【四禪】 (梵 catvāri-dhyānāni),又作四靜慮、色界定。
  即色界天之四禪。色界天之四禪,與無色界天之四無色定,合之而成八定,
  故知‥八定包含四禪。四與八並舉者,蓋色界與無色界相對,則在色界為
  「禪」,在無色界為「定」;若以色界、無色界,相對於欲界之「散」,
  則色及無色二界,皆稱為「定」。
  故合色界之四禪定,與無色界之四無色定,而稱之為八定。
  又,若區別色界及無色界之禪定,則色界之禪定,「定慧均等」,無色界之
  禪定,其相微細,而「定多慧少」。
                         ——《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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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帝想阻止邪惡,但做不到——那麼‥他不是萬能。
 若他能做到,但不去做——那他是見死不救,心地不良。
 若他能夠,又願意救人——那現今的邪惡,又從何而來?
 若他既做不到,又不願意做——那麼,人們為何還要拜他為神呢?
                        ——伊壁鳩魯
 
  先人言‥「子不教,父之過。」
  有人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此言為中國.北京.中共中央黨校的校訓,該字於禮堂大門。
 乃依鄧小平於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一日,  題寫的手跡,放大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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