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世間情>愛〈如意〉-02
▼給阿文‥002 2010.03.27.日 07:28:59
△給 愛-002-1 2010.03.28.日 22:22:08
002-2 2010.03.29.一 08:12:25
002-3 2010.03.31.三 23:00:00
※〈如意〉(愛)者,阿文給某個女子,所取之代稱也。
◎如意情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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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阿文‥002
阿文老師‥
早安!
真是讓您費心了,您真的是很有見解,看到您說的那些,我都哭了。
我的心裡,除了悲傷痛苦之外,就是怨恨了,那真的「會跟對方,『糾纏不清』,生生世世,互相惱害、彼此愁苦,沒完沒了」嗎?唉!真是太恐怖了。
「原諒」真的是很難……
阿文道‥
「人雖然只有一顆心、一個腦袋,但心與腦,可比眼睛、耳朵、嘴巴,大多了。
所以要‥『多用心、多想』。 當然‥
要多用心,但可不要『錯用心、用錯心』。
想,是要『想開了、想通了、想好了』,可別『想歪了、想壞了、想糟了』。
如果『想不透』的話,那不妨就先看看、聽聽、問問之後,再來想想吧!」
您這話,真的很受用,我們常常都是想不開、想不通、想不好……想糟了。
真是感謝您啦!您說的,我會好好想一想的,希望想得開。
您那個「用注音輸入標點」,我有試用哦!直接打出標點,真的是很方便,可是舊注音,得一直選字,實在很麻煩;可惜您就不會寫程式,要不然,用新注音輸入法的人,就更有福了。
我突然想學學「倉頡輸入法」,有什麼好辦法,很快就能學會的呢?
愛
2010.03.27.日 0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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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2-1
愛‥
想學倉頡,可以背一背《倉頡輸入法口訣》,找些笑話,或者寓言故事來輸入,勤加練習打字,相信很快就能學會啦! 加油嘍!
餘者,有空再回答!
晚安!
阿文
2010.03.28.日 22:22:08
■附錄
◎倉頡輸入法口訣
⊕倉頡輸入法字根
哲理類 筆畫類 人體類 字形類
*口訣:日月金木水火土、斜點交叉縱橫鉤、人心手口、側並仰紐方卜。
字根:日月金木水火土、竹戈十大中一弓、人心手口、尸廿山女田卜。
字母:ABCDEFG、HIJKLMN、OPQR、STUVWY。
⊕倉頡主碼記憶口訣
˙日爺爺、月婆婆,今夕、目的、隨意,伙夫、土雞;
日AA 月BB 金C 木D 水E 火F 土G
˙組曲、割愛、十姊妹,大老K,中獎了,醫院、恩公;
竹H 戈I 十J 大K 中L 一M N弓
˙烏人、豬心,手QQ,苦啊! (烏人、手QQ、苦啊‥台語。)
O人 P心 手Q 口R (P:PIG ,豬。)
˙濕濕的、鐵餅、遊山,勝利女神,稻不留田,不歪。
尸S T廿 U山 V女 W田 卜Y
(尸S同音、T廿〔並〕、V代表勝利。)
※倉頡輸入法,已發展到第五代,可至以下網站參考,也有可練習的遊戲喔!
◇香港倉頡之友:http://www.ied.edu.hk/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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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2-2
愛‥
潛伏了幾日,也該提起精神來,繼續回覆妳的「大哉問」啦!
今天,就來聊聊「亂倫」的話題吧!這話題,就如「同性戀、童性戀(戀童癖)」等等話題,這可真是‥「禁忌中的禁忌」啊!
只是如今,在網路上,只要搜尋一下,就會看到看幾千百萬,關於亂倫的話題,似乎也沒啥好禁忌的啦!
阿文也不是總統、高官;也不是富翁、大老闆;也不宗教教主、部落酋長;也不是大哥、主席;也不是學者、專家、教授,說啥贊成亂倫或反對亂倫的話,有誰會「聽話」,而照著做的呢? 相信‥也起不了什麼作用啦——
再說‥人們要是鼓吹亂倫的行為,那可是會被冠以「傷風敗俗」的罪名;但要是撻伐亂倫的行為,可也會有人,說他是「假道學」,「做賊的喊捉賊——還喊得特大聲」,表面裝得清高,其實肚子裡、背地裡,比誰都齷齪。
事實上‥也用不著鼓吹,那亂倫的現象,總是比「曝光」的還要多;也用不著撻伐,因為‥那一點嚇阻作用沒也有——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不亂倫的人,就是不亂倫;要亂倫的人,還是要亂倫。
阿文之所以想聊這些,不過是「借題發揮」,趁機「一抒己見」罷啦!
雖不免主觀的論訴,但所言者,也只是「世間的現象」——
或謂之「世間的真相‥真相是赤裸裸的,往往很難令人接受」——
倘能令見聞者,得以「釋懷開心」,消除心中的陰霾,也可算是「功德一件」吧!
前年(二○○八年),有一起鬨動世界的亂倫案‥
奧地利警方,逮捕一名七十三歲老翁〈約瑟夫.費里則〉,他被控把自己女兒,囚禁在地下室,長達二十四年,並性侵生下七名子女。
檢方發言人表示‥四十二歲的受害人〈伊麗莎白.佛里茲爾〉,指控父親犯下「滔天大罪」。
這是奧地利,近年傳出「第三起」,父母囚禁子女的駭人聽聞事件。
伊麗莎白憶述‥十一歲起,被父親性侵犯。 一九八四年四月廿八日,當時,四十九歲的約瑟夫,引她進地下室,然後下藥,讓她昏迷,用手銬綁住她的雙手。
伊麗莎白稱‥廿四年來,不斷被約瑟夫性虐待,這段亂倫關係,令她先後生下七名兒女,更於一九九六年,生了一對孿生兒,但其中一人,因為被疏忽照顧,出生後三天即夭折,約瑟夫便燒屍。她作供時指出‥與四名子女,一同困在地下室裡,約瑟夫會提供衣服和食物。
後因伊麗莎白一名十九歲的女兒,患了重病,危殆送醫院。
醫院欲了解她的病歷,打算與其母親聯絡,整件事才曝光。
(2008.04.27.日 社會新聞。)
最近的社會案件‥
屏東縣高樹鄉——
一名十八歲的曾姓少女,夥同弟弟(十七歲),與邱姓男友(廿六歲),用藥將父親迷昏後,以繩綑綁,載至野外芋頭田,潑油焚燒。
其父痛醒掙扎,但手腳被綁,無法逃脫,遭女兒的男友和兒子,用球棒等物擊倒,活活被燒死。
其因為‥少女的父親,時常在酗酒後,對姊弟兩人施暴毆打,乃至性侵女兒。
姊弟痛恨父親長期家暴、性侵,於是引發殺機。
(2010.03.23.二 社會新聞。)
這真的是‥人倫悲劇……真的是‥「孽緣」啊!
人道‥「女兒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
或道‥「父親是女兒上輩子的情人。」
同理可知‥「兒子是母親上輩子的情人、母親是兒子上輩子的情人。」
小女孩常會說‥「我長大要嫁爸爸。」
小男孩常會說‥「我長大要娶媽媽。」
雖然是「童言童語」,但可見這「上輩子是情人」,還真的是「有跡可尋」的。
情人嘛!在一起,當是「親親愛愛、甜甜蜜蜜、幸福快樂」的呀! 但是呢!總也免不了‥「愛河浪起、情海波生」,也會鬧彆扭、鬥嘴吵架,乃至動手腳、起戈干,搞到不歡而散,情人成怨偶;甚至由愛生恨,彼此傷害。
佛說‥「人生世間,有五種因緣‥討債、還債、報恩、報仇、乘願而來。」
夫妻子女、兄弟姊妹、親戚朋友,無不是在「討債、還債、報恩、報仇」,這四種因緣之中打滾——其中的恩怨情仇,可真是‥萬人千劫算不清哪!
來討債、報仇的,心幹情怨,彼此見面,就看不對眼,沒好臉色,難得和睦相處。
來還債、報恩的,心甘情願,彼此見面,就會起歡喜心,和顏悅色,其樂也融融。
李炳南居士所著述《佛學常識課本》中,有言‥
「當人臨命終時,名亂心位,八識田中,無始以來,諸善惡種子,爭起現行。
譬如搖彩,重者先牽。其中,一強有力之業種子,就引第八識去投胎。
於有緣父母,當其交媾時,視如淫劇,遂起一念愛心——
男的愛母憎父、女的愛父憎母,而攬父精母血,成其胎中。
然‥六道眾生,有馬腹有驢胎,或王府或孫宅,乃至虛空中之微生物,
無量無邊,到底吾人第八識,將投向何家?那得視各人之業力,如何而定了。」
《安士全書.欲海回狂》中,有言‥
「男女未會以前,從無產乳之事。一經配合,便有子女。
試問‥彼投胎者,日在男女之傍,伺其動靜乎?抑偶然遇之,驀爾入胎乎?
答‥業報因緣,不可思議。若業緣當為其子,雖神識,在千世界外,
此間男女會合,彼處即見光明,一彈指間,乘光入胎——
帝釋、梵王不能阻;須彌、鐵圍不能障。」
大凡‥「同性相斥、異性相吸」,還是世間常態,是故‥愛母憎父則為男、愛父憎母則為女。
有話說‥「同性無愛情、異性無友誼。」
這雖非「鐵則」(因為‥凡事總有「意外」),但這也是世間的常態呀!看來,不論「親疏遠近」,是親子、同胞、鄰居、朋友……都好,只要是「異性」,就會有產生「愛情」的可能。
古德云‥「愛不重,不生娑婆。」
《楞嚴經》云‥「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
《禮記.禮運》‥「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說來,人乃秉淫而生,既是秉淫而生,那什麼淫事,幹不出來呢?
父母子女、姊妹兄弟,但因宿世情緣,故今生聚在一個屋簷下,共同生活——
善緣聚者則善、惡緣聚者則惡。於是乎‥親子兒女,好到上床去合歡造愛,又何足為奇?壞到骨肉相殘、手足互砍,亦不足為怪也!
只是‥人這種動物,除了「獸性」之外,還有「理性」(理智)——
理性得以克制獸性,因而發展出種種‥禮教、法律、風俗、文化……
形成種種「制約」,而令人‥「有所能為、有所不能為」。
如是‥理性大於獸性者,方才能夠自我約束也!
設若‥獸性大於理性者,不免就會隨慾而行也!
所幸‥人生世間,光只是心裡想想,並不算犯罪——
要是連想也有罪的話,恐怕這世上,除了未出生、死了的人之外,
全都會成為「思想犯」。
各國、各族、各地的禮教、法律、風俗、文化等等,皆有所同異,因此,看待同一件事,實在難以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是非對錯」矣!
譬如‥世界各國,嚼口香糖,是很平常的事,然而‥
新加坡從一九九二年開始,便禁止嚼口香糖,以防民眾亂吐,影響市容整潔。凡是私運口香糖,到新加坡境內的人,將被判處一年牢刑,及一萬新加坡幣罰鍰。
不過後來——
新加坡為了配合,與美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準備局部解除「禁止民眾嚼口香糖」的法令。
只是呢!這項從「二○○四年,三月十八日,星期四」,開始生效的法令,卻只有那些‥為了戒菸目的的人,才獲准嚼口香糖。也就是說‥市面上,只准銷售‥含有尼古丁的戒煙口香糖。
世界上,多數國家的法律,是「一夫一妻制」。
但在信奉回教的國家,男人可以娶四個妻子——
〈穆罕默德〉,在五十二歲時,還娶了一個九歲的女孩〈阿伊莎〉為妻;
其一生,共娶九妻三妾(不受四個妻子限制),
在他死後,至少還有九位妻妾在世。
(《可蘭經》,明文規定‥
男人可以娶四個妻子。
丈夫可以毆打妻子。
妻子離婚後,要先和其他男人結婚,並有性行為,
然後,被新丈夫離婚,這時,才能再和原丈夫復合。)
所謂‥「入境隨俗。」
人家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既要入其境,也就只好「乖乖遵行」,以免得惹禍上身。
之前,看到這麼一則新聞‥
◎亂倫擬除罪
日期:2009.03.23.日 08:25:00
來源:自由時報
編校:潘文良 重新標點、修校、潤文、排版
記者:鄭寺音 編譯
標題:你情我願下亂倫,羅馬尼亞擬除罪。
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289588
【鄭寺音編譯/美聯社布加勒斯特二十二日電】
聽起來,或許讓人很驚訝,不過在歐洲,亂倫並不總是一種罪。
在法國、西班牙、葡萄牙,這三個歐盟國家,如果成年人,兩情相悅地,發生亂倫關係,並不會遭到起訴。羅馬尼亞現在,也在考慮蕭規曹隨。
奧地利「獸父」費里則,上週因為囚禁親生女兒二十四年,並與之生下七名子女,被判終身監禁,也讓人重新注意到「亂倫」這個議題。
在奧地利,即使是兩相情願,亂倫也是犯罪,不過‥費里則的案例,還牽涉到強暴、殺人等罪名,因此,不只是單純的亂倫案例。
在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間的亂倫,只要是成年人,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就不會遭到亂倫罪起訴,此法已行之數十年。
歐陸多國,皆成年人除罪化。
目前,在羅馬尼亞,犯下任何形式的亂倫,最高可處七年徒刑。
司法部建議‥制定更貼近歐盟部分國家的法律,不過,國會尚未訂定通過亂倫除罪法的日期,執政聯盟內,也一直有反對聲音,媒體近來,更是大肆抨擊讓亂倫除罪的想法。
然而,司法部宣稱‥「亂倫無法以『刑事制裁』來遏阻,但是‥可以靠著醫療與社會手段來防止,因為‥亂倫是病態因素引起。」
只是,並非所有羅馬尼亞人,都認同司法部的論點。
二十二歲的波帕小姐說‥「我認為‥亂倫就像是喝醉酒的男人,暴力攻擊自己的母親或姊妹,我不認為‥這種想法,有天會在我的國家,獲得認同——亂倫不應該合法,如果他們想做愛,最好是禱告、記得上帝在看他們。」
五十六歲的清潔員達米安則說‥「我認為‥應該讓那些人去勢,如果他們病了、監獄沒辦法解決問題的話,那他們需要醫療協助。」
不過,也有人持贊成意見。
二十七歲的司機布里族說‥「如果兄弟姊妹,想找樂子,他們為什麼要被關?我在自己的房裡做什麼,關別人什麼事?」
(自由時報。2009.03.23.日 08:25:00)
這「羅馬尼亞」,還真的是「多事」呢!
當初,將亂倫以法律「定罪」時,就已是多事,(倘為強姦,就以強姦罪論處即可,何須多設一條亂倫罪?)而今,又想將亂倫「除罪」,更是多事呀!
那些亂倫的,之所以會曝光,多是因為有一方,遭到強暴脅迫,「不肯」的結果;或是因為翻臉或鬧翻了,「心生不悅」,才會被「踢爆」;設若「兩廂情願、彼此歡愉」,自家屋簷下、房間裡的事,豈會「外揚」,而被揭露呢?
除非是大嘴巴,太愛現了,還要向外人訴說「秘密」,被外人「檢舉」,要不然‥警察又如何能得知呢?
既是兩廂情願,屆時,在法院裡,「死不認罪」,還反告外人是「惡意毀謗、造謠誣告」,那法官又有什麼證據,來判定亂倫罪呢?
只憑外人的「一面之詞」嗎?
「法律」管到人家床上的事去,真的是太多事啦!
由此可知‥哪個國家、哪個族群的風土民情,若是對於「亂倫、同性戀」等,並無忌諱——那外人,實在也不必「大驚小怪」啦!
就算心有不服、看不順眼、不能接受,但最好還是學著‥
「淡然處之、一笑置之」吧! 正是‥
古今多少事,盡付笑談中。但將冷眼觀,省得憂惱愁!
2010.03.27.六 05:23:18
* * * *
古今中外,絕大多數的人,皆視「亂倫」為‥「不正當的性行為」,但亂倫事件,卻層出不窮,在人類社會中,從未止斷,可說是‥
「一邊有人做、一邊有人罵;一邊有人罵、一邊有人做」這等「禁忌的事」——
過去如是、現在如是,未來亦復如是。
那學者專家們,越是探究,便越發現‥歷史上的亂倫現象,其實是比大部人,所知道的,更為普遍、更為驚人。
有個佚名的學者,洋洋灑灑地,編撰了一篇,關於人類歷史中的亂倫記載,茲節錄、整編於下‥
古埃及,是人類最早的文明,對於亂倫,像是沒啥禁忌。
亞歷山大城,直至西元二世紀,仍有半數婚姻,是姊弟配的。
古埃及亂倫婚姻,可說是遍及於民間和王室。像是‥外號神秘法老的埃及裔法老王,第一任王后,便是他的親生母親,婚後,生了兩個女兒;第二任王后,是他的表姊;第五任王后,是他和表姊生的女兒,也替他生了兩個女兒。
施行種性階級的印度,亂倫也很普遍。有句古老印度俗語說‥
「女孩到十五歲,還是處女,那是因為‥她跑得比兄弟快。」 或說‥
「一個女孩,如果到出嫁,仍然是一個處女的話,那她一定是‥
既無兄弟,又無叔伯,也沒有父親。」
緬甸有些部族認為‥和姊姊性交是亂倫,但和母親性交,則非亂倫。
古代某些阿拉伯部落,女兒出嫁前,必須由父親,先行開苞。
日本亂倫也不少,史書上記載‥有皇太子,愛上姊姊者。還有曾經被弟弟強姦的女天皇,和娶姊姊的天皇。
中國諸多皇帝,更是亂倫到顛了,自己的母親、女兒、姑姨、姊妹、媳婦……只要喜歡,統統都可以「取」來,封之為后為妃。
(以上資料來源‥網路某佚名學者之論文,已經阿文重新整編、論述。)
洋洋大觀,可見亂倫在人類世界中,實在也不是什麼天大的事,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何以人類,會亂倫呢?
先來看看一些「神話傳說」吧!
「阿美族」的「族源傳說」‥
很久以前,有一對兄妹,哥哥叫〈史拉〉、妹妹叫〈拿高〉。有一天,兄妹倆,到一戶鄰居的家裡,看到許多美麗的鳥,十分喜愛,所以‥想向鄰人,要幾隻鳥回家。
但鄰人始終不肯答應,理由是‥「伯勞鳥,可以幫人預測未來;開墾時,會告訴人們‥何時會有收穫;鳥鶖是世界的扶持者,萬一‥有一天,天空掉下來的話,鳥鶖會將天空撐起來;老鷹則是世界上,力氣最大的鳥,連人都比不過牠。因為‥這三種鳥,都很重要,所以‥絕對不能送給別人。」
兄妹倆,一而再,再而三的,向鄰人要這些飛鳥。
鄰人生氣了,便引發洪水,淹沒了大地。
兄妹倆,便跳上槽型的木頭裡(演變成今日的「獨木舟」),順著洪水,漂到「台灣」,就在台灣東部,定居了下來。 因為‥他們是兄妹,不能結婚,但為了「傳宗接代」,只好找了一張羊皮,遮住臉和身體,一段時日之後,便有了後代。
「日本神話」傳說‥
日本人的祖先,是一對兄妹。
妹妹誘使哥哥共淫,而生養眾多子女,分佈島上各處,又互為婚姻,於是‥人口方才興旺起來。
阿文說‥
「如果‥上帝真的創造了‥〈亞當〉跟〈夏娃〉的話——
夏娃既是亞當的‥『一根肋骨』製成的,那麼‥
夏娃便是出自於亞當的『骨肉』。
而亞當竟然‥妻之、淫之,這豈非亂倫,而淫己之骨肉者乎?
˙基督徒說‥『亞當、夏娃,是人類的始祖。』
若人類,真的都是亞當跟夏娃的後代,
那人類,豈非自古以來,就都是在亂倫呢?
˙中國人都說‥『炎帝、黃帝,是中華民族共同的祖先。』
那麼‥中華民族,同為『炎黃子孫』,豈不是‥世世代代,都在『亂倫』呢?」
可見這亂倫嘛!除了不合法之外,倒也挺合情,乃至合理的。
人類會亂倫,豈不是亞當跟夏娃造成的?
如果上帝真的造了亞當跟夏娃,那上帝便是「始作俑者」——
沒事,幹嘛造人?
造了亞當也罷,竟又取亞當的肋骨,來造夏娃……
還在伊甸園裡,種了棵「禁果」,教亞當跟夏娃別偷吃哩!
(噢!別揍阿文唷!做這般邏輯推演,乃為「抬槓」是也!)
2010.03.28.日 06:35:58
何以人類,會亂倫呢?
先總統〈蔣介石〉先生說‥「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說得真是「好聽」!
阿文簡而言之‥「那不過是‥『繁衍後代』的任務罷了!」
動物們,只在發情期,才會交配,而交配,是為了繁衍後代。
但人類這種動物,可說是「得天獨厚」;性交之於人類,除了「製作人」的任務之外,有更多的成分,則是為了「享樂」——作愛這等事,可是人類‥追求快樂、享受快樂的一種方式啊!
古今名人,有名言道‥
˙性是上帝給的禮物,讓我們享受跟慶祝。
誰說性骯髒?性的過程中,充滿生命,一切生命來自性。
一個人,享受純潔單純性愛時,怎麼會是錯的呢? ——奧修
˙任何一種快樂,都不如肉體的愛,來得更巨大、更強烈;
但再沒有什麼,比這更缺乏理性了。 ——柏拉圖
人人都想「離苦得樂」,性愛既是令人快樂的事情,為人豈不‥思之念之、想之幻之,起而行之乎?
有的人,一旦「愛欲淫心」發作,因為「理智」消退,故而「獸性」大發,那些只為了「一洩為快」的,往往就不論「對象」為何——不管男女老少、不管死活美醜,乃至不管人畜禽獸了;更是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去達成目的。
唉!這可真的是‥人類的悲哀與無奈啊!
阿文道‥
「人們期待‥美好、甜蜜、歡樂、爽快的性愛——
但怕的是‥因性愛而引發的『過患』與『傷害』。
˙性愛雖然沒錯,但人們為了性愛,卻經常犯錯!
下等人‥以強暴的手段,用拳頭、刀槍、迷藥等,恐嚇、脅迫,來達成目的。
這等人,完全不考慮他人的意願與感受。
中等人‥以誘騙的手段,用甜言蜜語、金銀財寶、名牌等等為餌,來達成目的。
這等人,有可能也只是玩玩而已,不免會始亂終棄。
上等人‥自重重人,用才華能力等,彼此吸引,兩廂情願,方才共同完成目的。
這等人,是能對自己行為負責的人。
˙人與人相處,想要安和樂利,無非是要‥愛惜自己、尊重他人——
愛惜自己‥潔身自愛、自我約束,不做非法、非禮的事情。
尊重他人‥決不勉強他人,做不願意做的事情。」
所謂「過患」者,「過失」與「禍患」也!
有則文章,唏唏唰唰地,寫了《性愛的十大好處》,但最後卻附加一條‥
不過‥性愛有一個大壞處,那就是‥搞不好,會出人命!
呵呵!此謂「出人命者」,乃指女人「懷孕生子」也!
懷孕怎麼會是個「大壞處」呢? 有些夫妻,正為不孕,無法生子而苦呢!
但因‥有些人,只是為了享樂,卻不做避孕,也不負責,蓋那「不被期待的懷孕、不該懷孕而懷孕」,可真的就是「一大壞處」,因為‥那會衍生出諸多問題,產生諸多麻煩,帶來傷害‥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 社會新聞,常有少女,未婚懷孕,怕父母知道,產後棄嬰的案件,導至初生嬰兒猝死的,也層出不窮,真的是「出人命」啊!
性愛雖令人快樂,但總不免諸多過患,其它像是‥淋病、愛滋病;倘若只是為了享樂,而不注意衛生安全,誰都可以上,那「中標」的話,可就樂極生悲啦!
還有那些「佔有慾太強、醋勁大發、爭風吃醋」,因而吵吵鬧鬧、打打殺殺,鬧出人命來的,都是為了「愛」(性愛),而引發的過患呀!
一個人,倘若有足夠智能、良知,當不至於會讓自己受傷害,或去傷害他人。
以前面所引據的那兩則,因亂倫而引發過患的新聞事件而言‥
曾父之所以會被子女所弒——那「強暴、脅迫」的手段,當才是引發殺機的主要原因吧!
約瑟夫.費里則,之所以會被判重刑,那「強暴、脅迫、禁錮、虐待」的手段,當才是令人「氣憤、髮指、不齒」的主要原因吧!
倘若是在「兩廂情願」下,所發生的亂倫,想是「到老死了,也沒人(外人)會知道」;父親若離開人世,或許子女們,還會痛哭流涕、傷心欲絕地,高喊著‥「不能沒有你」呢!
阿文
2010.03.29.一 08:12:25
▃▃▃▃▃▃▃▃▃▃▃▃▃▃▃▃▃▃▃▃▃▃▃▃▃▃▃▃▃▃▃▃▲
△給愛—002-3
愛愛‥
阿文衝著妳這一聲〈阿文老師〉的稱呼,想給妳一點良心建議‥
既已是「成年」,則表示‥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男女交往,進入同居階段,通常表示‥彼此已經「有關係」(親密行為)了,就算真的是清白的,恐怕也沒人會相信——跳進長江,洗十次也洗不清。(黃河水濁,哪裡洗得清呢?)
前一陣子,看到「msn新聞>話題投票」‥
侯佩岑母親友人傳出‥佩岑戀愛多次,卻仍是處女,令夫家疼愛有加。
你相信‥侯佩岑到結婚前,仍是處女嗎?
投票結果‥
相 信: 880 票
不相信: 6736 票
總投票人數: 7616 人
投票時間:2010.03.22.一 ~ 2010.03.28.日
msn新聞>話題投票:http://news.msn.com.tw/poll.aspx?id=4
呵呵!要叫人相信,真的是很難啊!
現在社會,對於「婚前性行為」,這種普遍的現象,早已是「司空見慣——見怪不怪‥不得不接受」啦!
即使是懷孕,挺著個大肚子結婚——
賓客們,在喜宴上,也會給予祝賀道‥「恭喜雙喜臨門!」
雖是如此,或許是阿文的「理性」,還是多於「獸性」一些吧!
儘管如此「不避忌諱」,還「語不驚人誓不休」似的,高談空闊著(作家嘛!沒談出一點自己的見解‥見人所未見、言人所未言,那就跟寫「讀書摘錄」,沒啥兩樣了),卻依然認為‥
「性知識開放、性觀念開放,但性行為,還是保守的好。」
為什麼呢?
為了避免性愛,所衍生之過患也!
不論是男生,還是女生,都要知道保護自己,也當愛護他人,
不要為了一時之快,而造成諸多傷害。
想想「後果」吧!後果,是自己可以負責、可以承擔、可以解決的嗎?
如已三思,仍是要行,那下場,就自己看著辦吧!
阿文前頭所說的‥「妳可以『拒愛』,但不必『懼愛』。」
「拒愛」,當是「理智」的展現,能為而不為也!
「懼愛」,則是「情緒」的反應,因為害怕,所以逃避、所以不為也!
如果‥妳是真的不愛,妳現在的男友,那麼‥還是趁早「分居」,乃至「分手」的好!
羊兒既然「引狼入室」,或者「隨狼入室」,要教狼不吃羊,那還真的是個大考驗呢!(很抱歉!用這比喻——男人也未必個個是狼啦!)
肉都送給嘴邊了,卻叫人家不准吃,未免也太為難人家了。
說明白的‥不知妳那男友,還能忍多久?
倘若哪天性起,用強暴的手段,那可就又要造成‥難以善後的傷害啦!
多數父母,從子女小時,就努力的保護,尤其是女孩子的父母,早晚上下學,都要親自接送,只怕年少的子女,被歹徒覬覦、傷害。
子女進入青春期,自我意識增強,卻視父母的保護,是一種拘束,於是處處唱反調、叛逆,以示抗議。
一旦戀愛了,就變得「六親不認」,誰也說不聽……
父母辛辛苦苦、小心翼翼地,保護了十幾年——
男友一束鮮花、一場電影、一頓晚餐、一個生日蛋糕、一份禮物、一罐啤酒、幾句甜言蜜語……女孩子,就把自己給「奉獻」了——這未免也太便宜、太輕易了呀!
想想父母,那「前功盡棄」的感覺,真的會很心痛——搥心肝哪!(難怪有些國家民族的父母手足,會想說‥「遲早都要給人用……與其留著,被別人用,不如自己,先用了吧!」——此乃當子女為個人財產般也!)
不要等到,自己為身父母,在擔心子女時,才恍然大悟‥過去,父母的擔心、保護,是多麼的辛苦;自己的言行,又是多麼令父母傷心難過啊!
之前,看到這麼一則,「很難笑的笑話」(阿文給它立了個題,叫作)‥
◎女大十八變
國小時‥「爸媽!我長大不要嫁人,我要永遠待在您身邊。」
國中時‥「爸媽!我會和你們住在一起。」
高中時‥「爸媽!我會常回來看你們的。」 (住學校宿舍去了。)
大學時‥「爸媽!有空常來看我啦!」
嫁人後‥「爸媽!沒事不要來找我啦!」
唉!真的是‥「女大不中留——留來留去留成仇(愁)」啊!
2010.03.30.二 21:45:37
* * * *
呵呵!阿文還真是認真呀!像在寫論文似的,努力的收集資料、努力的思考,扯東道西,長篇大論,還真像是沒完沒了呢! (感想很多,天天有新的感想,但沒能一口氣寫完,分成好幾天,思緒就被打斷,而難以連貫,也就變成沒啥系統,想到說到,成了「大雜膾」一盤——所幸‥也不是真的在寫論文啦!)
為了避免「歹戲拖棚」,也該來個「總結」啦!
阿文最近有感,作一偈曰‥
「智慧處世事、慈悲觀眾生。但使心清淨,趣向涅槃城。」
世事亂如麻,善事惡事、好事壞事、對事錯事、大事小事……只要活著,就會有處理不完的事。智能越高者,就越能處置事情;但最基本的處事智慧,就是‥
「能解決的事,不必去擔心;不能解決的,擔心也沒用。
能處理的事,就動手處理;不能處理的,就放手擱置。」
眾生者,眾緣和合而生者也!有生,就有老病死,這老病死,就足以令眾生,憂悲惱苦不已啦! 眾生實為可憐憫者,但以慈悲心,去觀照、看待眾生吧!
《佛說八大人覺經.第六覺知》‥
「貧苦多怨,橫結惡緣。菩薩佈施,等念怨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
「不念舊惡、不憎惡人」,這不僅是慈悲的展現,也是智慧的流露,因為‥
愚痴眾生,互相惱害,生生世世,沒完沒了——
也只有自心釋懷,了無怨恨,才能解脫‥與惡不善者,所結之惡緣呀!
且來做個「觀想」吧!
若從一個點上,去看一個點,則點就會越看越大。
若從一條線上,去看一個點,則點就變小。
若從一個面上,去看一個點,則點就變得更渺小。
若從一個體上,去看一個點,則點就變得更微小。
譬如‥身在地球,時常在世界各國旅行,就覺得‥地球真是廣大無比;但若從太陽系中、從銀河中,乃至從宇宙中,來看地球的話,那地球,不過就是像一點「塵埃」罷啦! 即使哪天,地球毀滅了,也不過就像是那夜空中,無數划過天際的流星一樣——微不足道。
發生在地球上,幾千百億萬劫的歷史事件,終究也不離「成、住、壞、空」。
而自己的一生,相較之下,果真猶如「一彈指、一瞬間、一霎那」呀!
事情過去了,就算了吧! 老是執於一件事上,就如只看著一個點似的;那不過是人生中,幾分鐘的事呀!要是讓那幾分鐘的事,影響著一生,真是不划算啊!
略過它吧!不要把對焦,聚在一個點上,不要用放大鏡、顯微鏡去看它,它就不會那麼「偉大」、那麼「重要」啦!
一體之中,有無數個點——
就多看看其它的點、線、面吧!
為了那麼一個小點,而放棄這麼多的點、線、面,實在是「不智之舉」啊!
心胸若得以開闊,心情就得以輕鬆,心境就得以安和,人生就得以快樂。
突然不知道‥接下去,要說什麼好?
看看時間,也快晚上十一點了——
阿文為了健康著想,現在都乖乖的,不再熬夜,晚上十一點(子時),便準備就寢。
好吧!乾脆就這麼‥「戛然而止」算了。
祝福妳‥
有愛無礙更無害!
(呵呵呵!什麼跟什麼嘛!啊就想了許久,也不知道祝福什麼好,突然想到這麼句話,就給它用上啦!「有愛無礙更無害」,這句話,用來當「無障礙設施」的宣傳標語,倒是挺適合的唷!)
阿文
2010.03.31.三 23:00:00
2010.04.03.六 06:50:12 修校
※網頁首傳:2010.04.06.二 22:05:23
※本文重發於「新聞台」。2019.07.21.日 17:44:46
◎如意情事之二(阿文與如意的留言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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