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世間情>愛〈如意〉-04
▼給阿文‥004 2010.06.23.三 22:42:23
△給 愛-004-1 2010.06.24.四 08:41:08
-004-2 2010.06.27.日 09:25:50
-004-3 2010.06.30.三 23:15:47
-004-4 2010.07.05.一 22:16:20
-004-5 2010.07.16.五 09:26:47
※〈如意〉(愛)者,阿文給某個女子,所取之代稱也。
◎如意情事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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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阿文‥004
阿文老師‥
您好!
一晃眼,也就過了好久了,我在四月底,辭掉了工作,五月四日,就回到鄉下的姑媽家,我打算繼承姑媽的衣缽。
我姑媽可高興了,但她也感到惋惜,說我大學畢業,卻要當個理髮小姐。
我之所以如此決定,是因為曾看了公視人生劇展《山上的理髮師》,還有《幸福小公園》,兩劇都是講理髮師的故事,情節超感人的——
只要是心中有愛,願意付出,
小小的理髮師,也可以對人所有幫助貢獻。
也因此,我決定離開繁華的都市,離開那個傷心處……
到這靠海的小鎮,生活簡單樸實,一無壓力,害我都重了三公斤呢!
最近,看了些關於星座的文章,說我這「牡羊座」的優點是‥
做事積極、迅速、果斷、俐落不拖泥帶水、坦白直率、自信而有活力、爆發力強、勇於接受挑戰、不畏強權,深愛自由,不喜歡受到外界的壓抑。有企圖心和冒險精神,勇於嘗試,精力旺盛,一旦確定目標就會全力以赴。是個正義使者。
做事「積極、迅速、果斷、俐落、直率」,還真是準呢!從我決定到姑媽家,繼承理髮店一事,就可以看出來了。
不過,缺點是‥
自我中心太強、粗心大意、有點自大、急躁衝動而缺乏耐性、做事瞻前不顧後、行動欠缺考慮、只有三分鐘熱度、缺乏時間觀念、容易惱羞成怒。缺乏耐性、暴躁、衝動、自私、以自我為中心、尖酸刻薄、好鬥、粗枝大葉而不細心。
這就有些不準啦!
想說的很多,但總是「欲言又止」,或者是「不知從何說起」吧!
我一直不想回到那個家,那個有媽媽、繼父、繼兄在的家……
我從高中開始,就遠遠地,逃離那個家了,住在學校宿舍,住在同學家,逢年過節,也很不想回家。原因?當然是來自於那兒少時代,所造成的陰霾……
我不知道‥我媽知不知道,但覺得‥她應該知道,只是她裝作不知道。
我甚至懷疑‥我媽跟那個繼兄,也有不尋常的關係——他們是一國的。
我不知道怎麼去面對那一家人……我甚至是害怕、厭惡去面對他們的。
一次的傷害,竟成永遠的痛……
阿文老師說要「原諒加害人」,這真的是太難了……
我曾經一直在心裡,詛咒著他們‥「不得好死,出門被車撞死、打雷被閃電劈死、走路跌倒摔死、吃魚丸咽死、吞口水嗆死,……」甚至也有想著種種方法,要害死他們,好能報仇雪恨。
阿文老師國中畢業,就「離家出走」,那心情我了解,只希望‥眼不見為淨,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彼此相安無事也罷!
阿文老師說的‥「怨恨未及傷人,已先傷己……」
恨人真的好累呀!但叫我如何原諒呢?
請教教我、救救我! ^o^ SOS~~~~
以上斷斷續續,寫了好久,也放了好久了。
儘管白天嘻笑如常,但心裡的疙瘩不除去,就永遠隱隱作痛。
本想用E-mail的,不過那樣,就好像會曝露我的身分,我可不想讓人知道我是誰,這樣,我才可以放心的,把心事說出來。
看那「Yahoo!奇摩知識+」,一大堆人,有感情問題、性愛問題……
唉!真的是苦海無邊!
有人連「喜愛3P是一種病嗎」也在問,雖然是用網名,但她這樣,怎麼都不會不好意思呢? (阿文按‥奇摩知識+,可以用「匿名」提問,但她卻是「公開」的提問。)
也看了好些「知識+」裡,關於亂倫的問題,世界之大,真的是無奇不有,有些國家,亂倫婚姻,也是合法的……
附上一些連結,阿文老師有興趣,就看看吧!
愛
2010.06.23.三 09:43:19
◇喜愛3P是一種病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01201230
◇是好朋友還是關係變質的炮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111100785
◇亂倫的定義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50601134
◇外國人都不覺得亂倫會怎摸樣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328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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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老師‥
新聞台留言板,又換了驗證圖片,不知為何,輸入好幾次,明明沒錯,卻沒留言成功,好在不會把留言內容弄不見;現在留言板,好像沒限制留言字數,還挺方便的。
我有個不情之請,想請阿文老師,看過留言之後,把我在這兒的留言全刪掉,因為留言會留下IP,雖然只有台長登入,才看得到,但感覺把它刪除了,我才可以完全不留蛛絲蟻跡,阿文老師也要答應我,除了內容留下之外,可不要留下IP記錄哦!
因為:阿文老師超認真的,人家的留言,還會整理歸檔,像阿文跟阿婆、菲菲的留言那樣,就把IP也留下了。
一般人,能通過IP查尋,知道大概地方,但有辦法的人,連家在哪裡,都找得到。
也許是我想得太多,但我希望不會有人知道我是誰,這樣才可以保護自己,放心的說我的心事。
愛
2010.06.23.三 1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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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老師‥
晚安!
隨著您文章所附的連結,逛到「基督教小小羊園地」,去看了不少文章。
我高中二、三年級時,其實也常跟同學(室友)到教會去的,直到高中畢業後,各奔前程,後來,我也懶得去了;我一直也沒受洗,只是喜歡教會裡的熱鬧與溫情。
看小小羊批判高金素梅婚外情的文章,還真是令人驚心動魄。
為什麼不能亂倫? 因為‥違反絕對真理!
為什麼不能婚外情? 因為‥違反絕對真理!
在絕對真理中、遵守絕對標準,人類才有幸福;
違反絕對真理、不守絕對標準,人類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看了您那「亞當、夏娃……亂倫」的論述,比照小小羊所講的,真是讓我的心情錯綜複雜,你們說的,都很有道理。
問題是‥我看了小小羊說的,罪惡感就增重了,同時也越加怨恨;看了您說的,卻會有卸下重擔的感覺。
一下子,看太多文章,腦袋昏昏沉沉,不知所云,還是休息吧!
愛
2010.06.23.三 22:42:23
◎小小羊所撰《理直氣壯的婚外情?》。2009.08.31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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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以下為阿文所附錄。)
劇 名:山上的理髮師
製作人:葉斯光
導 演:葉斯光
編 劇:葉守恆
主要演員:
林照玉 飾 阿婆
紀培慧 飾 孫女
劇情簡介:
山上的理髮師,已是阿婆的年紀,在遠離城鎮的深山裡,一村又一村地,幫人剪頭髮。
孫女時恩,因為流離在外的父母離婚而學壞,剛從少年感化院出來,在無路可走之下,跟著阿婆,過著山居生活。
時恩跟著阿婆,在山裡剪頭髮,接觸到山上各樣的人們,漸漸感化了時恩,也傳承了阿婆在山上的理髮師工作。
而在這理髮師的背後,有著一段阿婆不為人知的愛,在山間裡,呼喚著愛人歸來。
※來源:http://web.pts.org.tw/php/mealc/life/index.php?XPAGE=VIEW&XMAENO=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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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劇 名:幸福小公園
播出時間:99年3月14日(日)22:00~23:30
幸福讓人有力量,迎向明天,愛讓人們彼此扶持,走完人生的長路。
製作人:鄭海伯
編 劇:陳保英
導 演:謝嘉錕
戲劇指導:馮寶寶
主要演員:
馮寶寶 飾 金鳳
丁 強 飾 老韓
張國棟 飾 老趙
張萍萍 飾 韓媽
小戽斗 飾 老邱
羅康妮 飾 玉珍
息影十五年的香港資深影后馮寶寶,再度披上戲服,擔任公共電視人生劇展《幸福小公園》的女主角,飾演劇中這位熱愛生命、四處流浪的理髮師‥金鳳。
馮寶寶非常喜愛故事中,女理髮師這個角色,她同意演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深深地愛上了這位女理髮師」,同時,劇本中,描述老年人生活的細膩角度,也令馮寶寶,深受感動。
而金鳳這角色,對世事的豁達清明、對老人家的和善了解,以理髮師的身分,行慈善家之實,更讓馮寶寶激賞不已,而願意放下閒雲野鶴的生活,跨海來台,全心投入這齣戲的製作。
馮寶寶一來台,即和編導,投入對白編修的工作,除了做足完整的演員功課以外,曾是美術指導出身的馮寶寶,從頭飾的訂作,到服裝造型,也都一手包辦,充分展現她對角色,從內到外的整體演繹能力。
幸福讓人有力量,迎向明天,愛讓人們彼此扶持,走完人生的長路。
《幸福小公園》是一個鼓勵人,追求幸福感與愛的故事,
期許觀眾,能隨著劇中人物的腳步,共同經歷一段,平實溫馨的感動。
※來源:http://blog.sina.com.tw/tbspts/article.php?pbgid=38401&entryid=59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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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4-1
愛‥
俗話說‥「結了瘡疤忘了痛。」
阿文從頭到腳,有好些個疤痕,每個疤痕,都有它的故事,像是‥後腦袋的疤,還差點要了阿文的命呢!每個疤痕,都曾教阿文痛過、哭過,但如今,雖然疤痕猶在,但因痛已不在,故也只記得‥幾個較嚴重的疤,是怎麼來的之外,其它的,也就全付諸歲月,船過水無痕啦!
結了瘡疤,可以忘了痛呀!只要靜待傷口好了,瘡疤自然會脫落,那傷痕(疤痕),雖然會一直在那裡,但「痛」其實也已經遠離了。
要是傷口尚未痊癒,卻一直去「揭瘡疤」,把瘡疤摳起來,弄得膿血流淌,那傷口就好不了,那疼痛就免不了啦!
當做的是‥去輕撫傷口,吹吹氣、寶惜一下,才能使疼痛平息呀!
阿文近來,因為太用功修校、編製網頁,一坐在電腦前,就大半天時間;這幾天,一見電腦螢幕,居然就目油直流、頭昏欲睡,只得遠離電腦,多多休息去也!
見妳留言所說,想做處置,刪除留言——但真是奇怪!試了幾遍,居然無法登入新聞台,啊到底是怎麼了?
想是應該還可以留言吧!
先跟妳說一下‥待能夠登入時,再作處置。
關於所問,就給阿文一些時間,好好想想,再與妳聊聊。
實在挺不舒服的,還是休息去也!
阿文
2010.06.24.四 08:41:08
愛‥
總算可以登入了。
刪除留言之前,莫名的,有些「不捨」也!
(又不是廣告留言、廣告信,必刪之而後快。)
不過,還是尊重留言者的意願啦!刪刪刪!
呵呵呵!覺得好像是在「毀屍滅跡」咧!
阿文
2010.06.25.四 14:47:59
呵呵!什麼「毀屍滅跡」呀?
改成「消聲匿跡」,才不會那麼「恐怖」吧!
阿文
2010.06.25.四 15: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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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4-2
愛‥
見妳所言‥「看了小小羊說的,罪惡感就增重了,同時也越加怨恨;看了您說的,卻會有卸下重擔的感覺。」
就先來跟妳聊聊「基督教‥罪」的問題吧!
基督教說‥
「因為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不聽神的話,吃了『善惡樹上的果子』,
因此犯罪(這就是『原罪』),
於是‥其世世代代的子子孫孫,一出生就有罪——
每個人,都是罪人,罪人就得下地獄;
也唯有信耶穌,靠上帝的恩典,才可以得到救贖,才能上天堂、得永生。」
小孩子,從小就被告知‥「你是罪人,不信耶酥的話,你就會下地獄!」
這還真的是挺嚇人的,小孩子,從小被嚇到大,也只好乖乖的「信耶穌」,以免自己死後,會下地獄。
阿文要說‥
「若人一出生,就是『罪人』;亞當、夏娃是『原罪』——
那麼‥上帝便是『罪源』。
因為‥上帝全知全能,好的既是上帝的傑作,孬的必也是上帝的傑作。
故言‥上帝雖是『功本福根』,但同時也是『罪魁禍首』。
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人類,那祂就得負全責呀!」
阿文也曾經有過很長一段時間,很認真的,天天在研讀《新約聖經》,後來,終於取得《舊約聖經》,卻越看越多疑問,後來,同信仰基督教的朋友,到教會去請問牧師,但始終得不到一個‥能令阿文滿意、信服的答案,也因此,阿文才沒成為基徒督吧!
阿文有機會的話,就喜歡跟基督徒「抬槓」,每每「得理不饒人」地,把對方問得啞口無言,就覺得很樂——這心態,實在挺不好的。
如今,也老大不小啦!實在不好再那麼愛抬槓;但既要聊這個話題,就不免要說說,阿文一直以來,對「基督教」的疑問——這些疑問,多數基督徒,總是不肯,也不敢去面對、去探討,因為‥這將會打擊到他對上帝的「信心」。
以下的論說,在基督徒眼裡,將會是很「刺耳」的;對上帝耶和華神,也是很不敬的——但阿文也只是「因疑而問、據理而論」罷了!
◎上帝很無聊
上帝為何要創造‥宇宙、萬物、人類呢?
阿文是這麼認為的‥
想想那「太初之初」,啥都沒有,只有唯一、獨有、獨存的上帝耶和華神——那會是多麼寂寞啊?
上帝耶和華神,吃飽閑著,實在太無聊了,於是‥靈機一動、一時興起,也就動手創造了‥宇宙、萬物、人類——來辦家家酒,好打發時間。
上帝為了「彰顯」自己的「知能」,所以創造宇宙、萬物、人類——倘若沒有人類,阿誰會知道上帝的存在、阿誰知道上帝的「偉大」呢? 沒有人類,那上帝的存在,又有什麼意義呢?
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人類;而萬事也都是上帝「旨意」(意志)的展現。
宇宙是舞台佈景、萬物是配角,而人類呢?人類也只是上帝所造的傀儡罷啦!
上帝根本就是在‥「自編、自導、自演」一齣戲,聊以「自娛、自樂」罷了!
◎上帝創造瑕疵品
藝術創作者,如‥畫家、雕塑家、工藝家、建築師,或者是音樂家、作家等等,無不費盡心思、使盡手段 (技術),想讓自己的創作品,能夠達到‥「至真、至善、至美」的境界——只是‥人所能發揮的智能,畢竟是有限的,作品不免總是會有缺陷、有瑕疵(若是吹毛求疵的話)、有待改進之處。
但看看上帝這位「全知全能」者,祂所創造出來的宇宙、萬物、人類……還真是‥瑕疵、毛病一大堆的「不良品」呢!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乾脆只直接創造「天堂」,也就好啦!
再造一堆‥純真、良善、美好(永遠不會變壞)的人、動植物,住在天堂裡,每天唱歌跳舞、平安喜樂、逍遙自在,也就好啦!
上帝何苦創造一個‥老是會有地震、風災、火災、水災、旱災的地球呢?
上帝何苦創造‥笨笨的、不辨善惡、不聽話的亞當、夏娃,使其受蛇的引誘,吃了禁果而墮落? 搞到上帝自己,還得「降世」,生作耶穌基督,在人間受苦受難,又死亡、又復活的,說是代人類受苦贖罪……
這一切的一切,豈不是「沒事找事」呢?正是‥
宇宙本無事,上帝自擾之。
上帝還真的是‥「自討苦吃、自找罪受」啊!
◎上帝居心叵測
上帝為何創造‥宇宙、萬物、人類?
上帝為何不創造‥沒瑕疵的宇宙、萬物、人類?
上帝的「知能」不足吧?
不會吧!上帝說祂是「全知全能」的呀!
「全知」者,過去、現在、未來,無所不知也!
「全能」者,這也能、那也能,無所不能也!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如何不創造‥沒瑕疵的宇宙、萬物、人類? 卻偏偏要創造‥這個有瑕疵的宇宙、萬物、人類?
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宇宙萬物及人類,都是上帝的傑件——
上帝根本是集好孬、善惡、正邪於一身。
所以‥好的也是上帝所造、孬的也是上帝所造。(孬,破音字,音義同「壞」。)
魔鬼〈傻蛋〉(撒旦),當然也是上帝創造出來的——上帝創造的一個天使,變孬了,想跟上帝,居於同樣地位、享有同樣權利,於是就處處跟上帝唱反調。 (傻蛋者,阿文給惡魔的暱稱也!)
上帝竟然創造出會變壞的天使,來跟自己作對……也真的是「沒事找事」啊!
全知全能的上帝,在創造那個天使時,就應當知道他會變壞,成為魔鬼,來跟自己為敵啦! 那為何還要創造呢?
上帝在創造那個天使時,必是有加入「孬」的成份,那個天使,才會變質、變孬吧? 要是全為「純真、良善、美好」的成份,天使哪會變壞呢?
上帝是故意創造出一個‥「會變壞的天使」吧?
上帝造一個惡魔,來擾亂宇宙、危害世間、迷惑人類,搞得雞犬不寧、苦海無邊,害人下地獄,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怎會拿「惡魔」沒輒呢? 應該是‥只要上帝「肯」的話,那惡魔就會「死無葬身之地」,乃至「煙消雲散」——
很顯然的‥上帝並不願意教「惡魔」消失不見。
上帝是不是覺得‥要是舞台上、戲劇裡,全是「純真、良善、美好」的話,那真是不精采,總得要有個反派的角色,才夠刺激、才會好看?
上帝真的是‥居心叵測啊! (不好說祂存心不良。)
* * * *
先來閱讀一下《舊約聖經.創世記》,第二、第三章好了!
◎舊約聖經.創世記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
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
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
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
第三道,河名叫底格里斯,流在亞述的東邊。
第四道河,就是幼發拉底河。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
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
她丈夫也吃了。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天起了涼風。
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
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妳作的是甚麼事呢?」
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妳懷胎的苦楚;妳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妳必戀慕妳丈夫;你丈夫必管轄妳。」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以下,且讓阿文解讀一番‥
⊕上帝的預謀
@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亞當、夏娃,就像是上帝養的寵物一般,成天光著身子,在伊甸園裡玩耍,無憂無慮、逍遙快樂。
「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可見其智商,還只是三、五歲的兒童吧?
三、五歲的兒童,才會這麼「天真無邪、不害臊」。
而亞當、夏娃,在沒吃「善惡樹」的果子之前,眼睛是不明亮的(想是有近視),也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善惡」——可見其智商,也只是三、五歲的兒童‥善惡是非好壞,根本都還分不清楚。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神怎麼不說‥「還有那棵『生命樹』上的果子,你們也不可吃,你吃的日子,必定永遠活著」呢?
既然不要亞當、夏娃,吃那禁果——不要種那「分別善惡樹、生命樹」,不就沒事了嗎?
那盡責、有知的父母,會將家中,所有危險的物品,都放在幼童所拿不到、碰不到的地方,以免小孩不慎而受到傷害。
上帝卻偏偏要在園子裡,種「分別善惡樹、生命樹」,然後,再來「告誡」亞當、夏娃‥「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這豈不是‥「欲加之罪」,而設下「陷阱」,要亞當、夏娃上當呢?
譬如‥父母把刀槍,乃至炸彈,放在家中客廳裡,然後告誡孩子說‥「家裡所有的東西,你都可以隨意玩,唯獨這刀槍炸彈,你不可以玩,因為‥你玩的時候,必定死!」
孩子智商有限,還不能分辨善惡好壞,結果‥玩刀槍炸彈,炸了個半死——
請問‥這要怪父母,還是怪孩子「不聽話」呢? 該負責任的,應當是父母大人才對吧!
上帝造了兩個「智能不足、不辨善惡」的人,放在伊甸園裡,卻還故意種下「禁果」,不准他們吃——
上帝這是什麼「旨意」啊?
上帝根本就是有「預謀」地,要陷害亞當跟夏娃,於罪惡的深淵啊!
(於是‥也害得亞當、夏娃的後代子孫,全都有罪,而得在世間,受苦受難。)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
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蛇為何會狡猾呢? 當然是因為‥上帝在創造蛇時,加入了狡猾的成份呀!
上帝沒事創造一條「狡猾的蛇」,幹什麼呢? 好讓牠來引誘夏娃、亞當,吃禁果的嗎?
那狡猾的蛇,根本就是上帝「安排」好了的,教蛇去誘惑亞當、夏娃吃禁果。
@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
她丈夫也吃了。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亞當、夏娃,吃了善惡果,一時之間,就「轉大人」了;眼睛明亮、知道善惡,也知道羞恥——但這在上帝的眼中,卻是罪惡的。
@天起了涼風。
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
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上帝真是「明知故問」——全知全能的祂,該是早就知道‥事情結果會如此。
上帝的「計謀」(不好說是陰謀),這下得逞啦!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妳作的是甚麼事呢?」
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雖然是在「推卸責任」,但事實正是如此呀!
亞當想將責任,推給夏娃;夏娃便把責任,推給蛇。
而真正應負責的,是上帝耶和華神呀!
上帝沒事,幹嘛造一條狡猾的蛇?幹嘛在園裡,種什麼「分別善惡樹、生命樹」呢? 不造狡猾的蛇、不種那禁食果子的樹,不就全都沒事了嗎?
@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妳懷胎的苦楚;妳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妳必戀慕妳丈夫;你丈夫必管轄妳。」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倒楣的蛇,因為上帝創造牠時,賦予牠狡猾的個性,結果因為「多嘴長舌」,說了幾句,就被上帝給咒詛了。
上帝對夏娃說‥「我必多多加增妳懷胎的苦楚;妳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上帝在造夏娃時,造了「子宮」,早就有「預謀」,要使夏娃「懷胎」啦!
全知全能的上帝,果真「愛人」的話,把人設為「體外受精」,讓人(乃至所有動物)為「卵生」的,一次就可以「生養眾多」哩! 為何要教女人,受那「生產」之苦呢?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阿文曾問某牧師說‥
「《創世記.第一章.第二六、二七節》‥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
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還有《創世記.第三章.第二二節》‥
耶和華神說‥
『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這兩處的『我們』,是複數,這表示‥不止一個神嘍?
要不然,神對誰說『我們』呢?」
(其它還有許多章節,都有「我們」一詞。)
牧師說‥
「這裡的『我們』,是上帝跟『天使』說的。」
※「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能知道善惡,不好嗎?
上帝果真把人當寵物在養,希望人有點聰明,能聽得懂話,得以依照神的指令行事,但又不希望人太聽明,免得人分得清楚‥善惡是非好壞,而不肯乖乖聽話。
全知全能的上帝,還會「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呢!
任何父母,都希望子女,智能過人;任何創作者,都會希望其作品,能夠「永存不朽」;上帝卻「恐怕」祂一手創造的人類,會有智慧、會永遠活著——上帝的心態,可真是叵測啊!
全知全能的上帝,倘若恐怕人,再去吃「生命樹的果子」,而「永遠活著」的話,何不乾脆把「生命樹」給毀了——這樣不是比較徹底嗎? 何須大費周章,去安設什麼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去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呢?
再說‥上帝種那「生命樹、善惡樹」,到底有什麼用呢?
上帝既不想讓亞當、夏娃吃,而上帝也不用吃(因為‥上帝早就全知全能、永生永存),那還種來幹什麼?
可見‥上帝就是故意要種來「陷害」亞當、夏娃的。
俗謂‥「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全知」的上帝耶和華神,必是「早知如此」,但祂卻教萬事,都一一發生,這又是為何呢?
「全能」的上帝耶和華神,只要「肯」的話,必可立即「滅惡興善」,使「罪人」變「義人」,使「地獄變天堂」——但祂顯然是不願意的,這又是為何呢?
難道‥上帝耶和華神,這「全知全能」,其實是「誇大不實」的?
呵呵呵!
阿文笑道‥「要是亞當、夏娃,不受蛇的誘惑,沒吃下禁果——那豈不是『沒戲唱』了嗎? 亞當、夏娃,不會犯罪,將永遠在伊甸園裡,過著幸福快樂、逍遙自在的日子——那《創世記.第三章》結束,以後,也就沒下文啦!」
2010.06.27.日 09:25:50
* * * *
愛‥
予妳寫了些回覆,妳就先看看吧!
這次,改貼在「新聞台.文創空間.開講」,語法比較好搞定。
有請移駕收看!
阿文
2010.06.27.日 09:25:50
◇PChome阿文開講:http://forum.pchome.com.tw/mypage/a_vun/post
◎《愛和阿文的留言與回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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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給愛的回覆一至三,網頁檔:按此前往下載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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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愛】—004-3
愛‥
今天呢!再來談談「基督教‥性、亂倫」,這個話題。
阿文想是會「千言萬語、疲勞轟炸」(因為感想太多,而阿文總是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扯嘛),只希望能令妳「心開意解」,得以「脫罪」。
抱歉!阿文還是忍不住地,要先拿「針」(針炙),刺妳一下!
說實在的,妳於童少時,被繼父猥褻、被繼兄強姦——
這又不是妳的錯,妳是受害人,又不是加害人,何須有什麼罪惡感?
還真不知‥此罪從何而來呢?
(就因為基督教說‥「人生即是罪人」嗎?)
再說‥妳與繼父、繼兄,也無血緣關係,歸諸於「亂倫」,那實在是「強加入罪」——妳就別「自找罪受」啦!
而妳因此畏懼、怨恨、逃避,這則是正常的反應也!
好吧!先來說個小故事‥
小偉(七歲)跟妹妹的感情,一向很好;一天,與妹妹在客廳裡辦家家,突然叫道‥「媽媽!我長大,要跟妹妹結婚!」
媽媽笑道‥「不行!你不能跟妹妹結婚!」
小偉叫問道‥「為什麼不行?」
媽媽說‥「因為你跟妹妹,是自己人呀!自己人不能跟自己人結婚。」
小偉叫道‥「可是……爸爸跟媽媽,也是自己人呀!為什麼‥你們能結婚? 阿公、阿嬤,也是自己人,為什麼‥他們能結婚?」
呵呵!要跟小孩子,解釋這「自己人不是自己人」,還真是有得說哩!
為何要談「基督教‥性、亂倫」呢?
因為‥實在不願苟同‥人生即是罪人。
目的是‥為了揭示基督教的矛盾與謬論也!
基督教《ICCP信仰宣言,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第十條‥
我們確認‥聖經定罪姦淫、婚前性行為、亂倫、同性戀行為、
強姦、與獸行淫,以及身體和感情的虐待。
我們否認‥聖經接受或對以上這些,以及所有別種的性犯罪,
毫不在意。
呵呵!宣言歸宣言啦!倘若‥
「宣言確認‥感冒不是病。否認‥發燒咳嗽,是感冒的病癥。」
如此宣言,也改變不了‥感冒即是病;發燒咳嗽,令人難受的事實。
聖經中的記載,很多都是「矛盾」的,因此‥
基督徒,只敢取其正者、善者,以堅定自己的信仰。
反基督、敵基督、非基督者,則取其非正、非善者,以攻其論。
以下所要論述的,乃是依據《聖經》的記載,所作的論述——
看倌們!就看看,阿文是不是「無理取鬧」好了!
◎上帝也在想女人
《聖經.舊約.創世記.第一章》‥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聖經.舊約.創世記.第二章》‥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神按著自己的形像、樣式造人,首先造了個男人。
可見‥神的外貌體形,是跟男人一樣的。
神覺得亞當獨居不好,就為他造了個「女人」。
上帝怎會造出女人的樣子呢?
女人跟男人的外貌不同‥胸脯上的乳房脹大、下體非陰莖。
全知全能的上帝,創造男女性器,還真是考慮得很周到‥一凸一凹,彼此「連合」,也就成為「一體」;又使女人有子宮,得以懷孕;使女人乳房脹大,得以哺育子女。
原來‥上帝也在想女人——也在想著「男女連合」呀!
看看上帝所創造的宇宙萬物‥獸、鳥、蟲、魚、植物,有著各樣形式的「性器、生殖系統」,獸、鳥、蟲等,以「雌雄公母」交配;魚類水族,則是「假交配」,體外受精;植物則是雄蕊、雌蕊授粉,有著種種不同的「連合」方式。
生殖方式,則有‥「胎生、卵生、卵胎生」(有性生殖),乃至「無性生殖」等,種種方式,去繁衍下一代。
動植物,要繁衍下一代,都是有時有候(動物有發情期、植物有季節之分)。
人類唯得上帝之獨厚(因為‥人是依上帝的樣子造的嘛),人類沒有固定發情期,所以隨時都可以發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時時都可以「連合」。
上帝想是為了「鼓勵、獎勵」人類「生養眾多」之故,使人類之「性交」,不只是為了「繁衍後代」的任務,還是人類「歡樂」的活動呢!(很顯然‥人類性交的「樂受」,是遠遠高於其它獸鳥蟲魚的——這是上帝的恩賜嗎?)
所謂「伊甸園」者,其意原是「娛悅園」或「樂園」。
上帝造了對男女,放在「樂園」裡,教他們時常「連合」,好能「生養眾多」……(這真教人不得不推論‥上帝也喜歡看「黃片」——還是真人現場演出的——上帝之心,思無邪乎?)
阿文還真覺得‥
上帝是在養「寵物」,把寵物養在伊甸園裡,教寵物交配,多多繁殖。
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人類,原來是在進行一場‥各式各樣的「生殖實驗」呀!
人類,只不過是上帝較為「厚愛」的「白老鼠」罷啦!
全知全能的神、賦予人類「性交、性趣」的上帝,當會知道‥事到如今,現代人間,會變成‥「色情泛濫、性交淫亂」的世界吧!
全知全能的上帝,何不創造「無性生殖」的人類呢?
「無性生殖」,其過程,可比「有性生殖」,簡單、快速多啦!
要不,創造人類是「體外受精」的「卵生」,也是可以呀!就不用造什麼「男女性器」啦!輸精管、輸卵管,就附在肛門之下,父精母卵成熟時,排出體外,拿個「容器」盛著,使其混合受精,再加以培育,使其長成,也就行啦! 一次就可以「生養眾多」,豈不比「胎生」,更為方便快速? (父母還可以視生活狀況,考慮要不要使精卵混合——時機不好,也就別生啦!)
人類若無男女性器官,也就不用性交,也就不會演變到今日,什麼‥性騷擾、猥褻、性侵、性虐、強姦、同性戀、戀父、戀母、戀童、戀物、戀屍、亂倫、雜交、獸交等等,種種「性犯罪」,難以收拾的地步啦!
俗話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人間會變成這個樣子,追根究底,要怪誰呀?
阿文真要說‥
「上帝耶和華神,真不該也想著女人、想著性交的!
不造夏娃那女人,豈不天下太平?
若連亞當也不造的話,豈不宇宙全無事?」
2010.06.28.一 08: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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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性生殖】 生物的生殖方式之一。動物行無性生殖,常見於較低等的動物,
無受精現象,而直接從親體,長出新個體,其方式包括‥
分裂生殖、裂片生殖、出芽生殖、單性生殖等,過程較有性生殖簡單。
植物方面,則是藉由孢子或營養器官,以繁殖後代。如真菌、蕈類、蕨類等,
多行孢子生殖;較高等的植物,則自母體分割出枝、葉、根等,營養器官,
使之生根,而長成新個體。
◎上帝教人亂倫
上帝耶和華神,創造了亞當,看亞當一個人獨居,怪可憐的,因此,也就使他沉睡,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亞當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後來,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夏娃,可是亞當的「骨肉」呀!
亞當居然妻之、淫之,這不叫「亂倫」嗎?
上帝創造了亞當、夏娃,還教他們「夫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要他們「生養眾多」……所以說‥上帝是亂倫的創造者、上帝教人亂倫。
◎上帝容許亂倫
耶華和神,還教亞當、夏娃‥「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創.一.二八)
亞當、夏娃,既是人類的始祖,那人類豈不是‥世世代代,都在「亂倫」?
聖經中,就記載著許多‥亞當、夏娃的後代子孫,亂倫的情形——
〈拿鶴〉,娶了他的姪女〈密迦〉為妻。 (創.十一)
〈亞伯蘭〉(後改名亞伯拉罕),娶了同父異母之妹〈撒萊〉為妻。(創.二十)
〈以撒〉(亞伯拉罕的兒子)娶了堂姪女〈利百加〉為妻——還是僕人為神所引導娶來的。(《創世記.二四.四八》‥「我(僕人)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聖經.舊約.創世記.第十九章.第二十九節至三十八節》‥
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
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
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
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第二天——
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妳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
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
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
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兩個女兒,都跟父親亂倫生子——只怕絕了後代,情有可原乎?
上帝耶和華神,因為記念〈亞伯拉罕〉(為羅得之堂伯);還有羅得虔誠信奉神,寧可犧牲兩個女兒,也要保護天使,因此,蒙神所悅,所以上帝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嘍?
上帝耶和華神,創造亂倫、教人亂倫、允許亂倫——
上帝還真是在「自己打自己嘴巴」呢!
(但後來,想是覺得這樣不好,方才有所禁約,不教人在親人前露下體。)
神子〈耶穌基督〉,和一堆基督徒們,也要嚴厲加罪譴責亂倫——這豈不是‥在打上帝的嘴巴呢?
※其它像是‥娶妻妾、強姦、嫖妓、當妓女等等行為——只要蒙悅於上帝的,得其恩寵,就會沒事;但要是上帝不高興、看不順眼的,就會有事。 譬如‥
《舊約.創世記.第三八章》‥
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她瑪。
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
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只因為‥俄南不願為哥哥留後,為上帝所惡,也就遭上帝給斃了。
~~~~~~~~~~~~~~~~~~~~~~~~~~~~~~
【羅得保護天使】 《創世記.十九.六》‥
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
【露下體】 《利未記.十八章》‥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基督徒說‥「這裡的不可露下體,即是不可亂倫之意。
2010.06.29.二 11:25:37
◎上帝思凡也投胎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一.十八》‥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
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
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她他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這是《新約聖經》中,處女〈馬利亞〉童貞受孕,生下〈耶穌基督〉的故事。
在古代,一個女子的貞潔,出嫁時,是否為處女,是很被重視的。
馬利亞還沒出嫁,肚子就大起來了。
未婚夫約瑟,莫名其妙地,就戴了綠帽子,雖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她,但心裡必然很不是滋味,是故‥想要暗暗的,把她給休了。
主的使者,於是趕緊來向約瑟託夢,告訴他事情的真相。
約瑟醒過來,也只好「與有榮焉」地,遵照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門。
《聖經.新約.路加福音.一.十八~三八》‥
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妳安,主和妳同在了!」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復思想‥〔這樣問安,是甚麼意思?〕
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妳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妳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
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
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另有譯為‥「這事怎能成就?我從不認識男子。」)
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妳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妳,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況且,妳的親戚以利沙伯,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現在有孕六個月了。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
天使就離開她去了。
馬利亞一開始,也是很驚慌害怕的,後來且聽——
天使說‥「妳在神面前,已經蒙恩……聖靈要臨到妳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妳……」
馬利亞於是也就接受了。
馬利亞後來便被基督徒,稱作〈聖母〉——這犧牲,也算是值得了?
《舊約》中預言‥「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賽 7:14》
上帝為了實現預言,於是便使一個處女,童貞受孕——這種「玷污一個童女清白」的行為、做法,還真是教人‥「匪夷所思」啊!
上帝想要彰顯祂的「權能」聖蹟,難道不能用其他方法「誕生」,非得教一個未出嫁的處女,童貞受孕嗎? 從處女童貞受孕而誕生,就會比較「神聖」嗎?
既是「聖靈」,就是從一個一百五十歲的老婆婆誕生,當也不失神聖啊!(舊約中的人,都挺長壽的,一百五十歲,也不算什麼——那麼老了,還能受孕生子,豈不更是奇蹟呢?)
古來帝王、英雄等人物,其母每因有夢而生子,譬如‥
黃帝為上古帝王,有熊國王少典氏之次子也。 《歷代真仙體道通鑑》云‥「黃帝姓公孫,母西喬氏名附寶,瞑見大電光,繞北斗樞星,照於郊野,感之有娠,懷二十四月,生於壽丘。長於姬水,乃又姓姬。居於軒轅之丘(今河南省新鄭縣西北),以製作軒冕之服,故又號軒轅氏。」
古聖舜帝,乃其母夢玉雀入懷而生舜。
《老子內傳》云‥
太上老君,姓李名耳,字伯陽,一名重耳,楚國苦縣曲仁里人也。
其母見日精下落如流星,飛入口中,因有娠。懷八十一歲,於陳國渦水李樹下,剖左腋而出,指李樹曰‥「此為我姓。 」生而白首,故號老子。耳有三漏,又號老聃。頂有日光、身滋白血、面凝金色、舌絡錦文;長成一丈二尺、齒有四十八。受元君神圖寶章變化之方,及還丹伏火水汞液金之術,為七十二篇。在周文王時,為守藏史;武王時,為柱下史。能為天神所濟,眾仙所從。所出渡世之法,有九丹、八石、玉醴、金液、治心、養性、絕榖、變化、役使鬼神之法。
(按‥神寶君,又稱太上老君,老子係其所化法身。)
像孫權、孫策的出生,其母道‥
「我本吳人,幼亡父母,與弟吳景,徒居越中。
後嫁與孫氏,生四子。長子策生時,吾夢月入懷;後生次子權,又夢日入懷。
卜者云‥『夢日月入懷者,其子大貴。』」 《三國演義.第三八回》。
孫堅曰‥「日月者,陰陽之精,極貴之象,吾子孫其興乎!」 《三國誌.吳書五.妃嬪傳》
劉備的兒子劉禪,乃其母,夜夢仰吞北斗而生——
建安十二年春。甘夫人生劉禪。是夜,有白鶴一隻,飛來縣衙屋上,高鳴四十餘聲,望西飛去。臨分娩時,異香滿室。甘夫人嘗夜夢仰吞北斗,因而懷孕,故乳名阿斗。 《三國演義.第三四回》
中國小說裡,天上的的神仙,看見人間‥正道不彰、爭戰不斷、災禍不止、瘟疫不除……動了惻隱之心,想要降世救苦救難、教化人心,每每就託夢給有緣的婦人,從其而生,從小聰智過人、力氣過人、見義勇為、濟貧扶弱,長大後,幹出一番豐功偉業,再回升天庭去。
像《超人》影集‥超人克拉克.肯特,嬰兒時,被親生父母,置於逃難太空船中,掉落地球的一處農場裡,被肯特與路依絲夫婦收養,長大成為救世的超人——這也是一種「降生」方式呀!
難怪有些人,直言不諱地,叫道‥「聖母馬利亞,被聖靈強姦,生下耶穌。」
(有人則抗議道‥「馬利亞同意,就不叫強姦。」)
但不知‥馬利亞當時是幾歲?
所言「童女」者,想必也還是未成年吧!
(只是‥古代女子,十五、十六歲,也就得以嫁人啦!)
上帝,也喜歡「幼齒」乎?
一些特虔誠的基督徒,竟說‥「聖母終身童貞‥馬利亞因聖靈而童貞受孕,無論是產前、產時、產後,無論是生理上、心理上,都不失童貞。」
這等說法,也想教人相信? 還真的是……無言矣!
「處女遭玷污,捧之成聖母。」也難怪‥時下各宗教之神棍,拿此當範本,有樣學樣,假借鬼神仙佛名義,把女子捧成(哄成)「聖女」,教女子「死也心甘情願」地,「奉獻」自己,被騙色又騙財。
2010.06.29.二 22:33:15
* * * *
突然想到了個笑話‥
一神父,諄諄告誡大家說‥「不可喝酒,酒是人之大敵!不可好色,色是人之大敵。」
神父自己,卻嗜酒如命,常常躲起來,喝得爛醉,還會偷偷地去嫖妓。
有一次——
神父跟妓女,喝醉了酒,在旅館裡,被人給發現了。
一記者問道‥「神父!您怎麼喝酒、尋妓呢?您不是說過‥酒色是人類的敵人嗎?」
神父答道‥「是呀!可是你知道,《聖經》上,是怎麼說的?『要愛你的敵人』呀!」
阿文每見基督徒說‥
˙神愛世人。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要愛你愛的人、要愛你不愛的人、要愛你的敵人。
˙要愛你的敵人,為你的敵人祈禱。
但想到‥上帝耶和華神的種種暴行,就覺得很諷刺。
當然,也不能否認‥上帝亦有祂慈愛的時候——那肯信奉祂、順從祂、祭祀祂的,往往就可以得到祂的賜福。
然而‥上帝耶和華神,實在是挺「喜怒無常」的,脾氣暴躁,令人不敢領教,一旦發飆,萬物就遭殃。
聖經中,處處可以看到「殘暴不仁」的上帝耶和華神哪!
不禁教人懷疑‥神真的愛世人,乃至愛敵人嗎?
接下來,就請看看‥全知全能的神,是怎麼「愛世人、愛敵人」的吧!
◎上帝也會後悔
《聖經.舊約.創世記.第三章》‥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後來,就降了大雨,洪水氾濫一百五十天,除了蒙恩的挪亞一家,還有一堆動物,上了「方舟」,得以免難之外——想是「地球」上,其他生物,除了水族,全都淹死光了吧!
這「全知、全能」的上帝耶和華神,也會做出「後悔的事」呀? 還真是教人「匪夷所思」哩!
《聖經.舊約.出埃及記》中——
耶和華神,要摩西去向埃及法老王請求,讓他帶領所有以色列人,走出埃及,往曠野去祭祀祂。
耶和華神,只為了要在以色列人和埃及人面前,展現祂的大能(神蹟奇事),好能使祂的名,傳遍天下。於是‥一邊使埃及法老王的心剛硬,不聽摩西的請求;一邊施行種種災禍‥使河水變血、使青蛙蹧蹋四境、使塵土變虱子、使蒼蠅作亂、使牲畜得瘟疫、使人畜身上起泡瘡、使冰雹為災、使蝗蟲為災、使埃及地黑暗等等,來「刑罰」埃及人;最後,更是大開殺戒,一夜之間,便擊殺‥「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
由經文中的敘述,可以肯定的是‥耶和華神,再一次揭示祂那「欲加之罪,不患無由」的作法,「使埃及法王的心剛硬,不聽摩西的請求」,再加以降禍,來刑罰埃及王國。
上帝耶和華神,果真慈愛的話,當使埃及法老王的心「柔軟」,一下就聽從摩西的請求才對——何須施行各種災禍,刑罰埃及人呢?
阿文年少時,看這《出埃圾記》,想像著那種種災禍的場景,還真的是怵目驚心,晚上做惡夢呢!
上帝耶和華神的暴行,實在不勝枚舉,想了解的,還是有請自行參閱《聖經》吧!
2010.06.29.二 22:33:15
◎上帝具雙重神格
再回頭說說‥那〈耶穌基督〉的誕生吧!
上帝聖靈投胎出世,乃是為了來扮演「救世主」的角色。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1:1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約13:5)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13:8)
上帝何須這麼「自找罪受、自討苦吃」呢? 降生人間,受災受難,飽嘗老病死苦一番——為了「拯救罪人」,來彰顯其知能之偉大乎?
但很顯然的,人類並未因「救世主‥耶穌基督」的出現,而得到救贖——
魔鬼依然存在,罪惡依然滿人間。
上帝此行,也只不過是‥「揚湯止沸、剪枝摘葉」罷啦!
全知全能的上帝,何不‥「釜底抽薪、除根斷本」呢?
基督徒們,把一切真善美,歸諸於上帝,以此榮耀上帝的恩典——
但將一切罪惡,歸諸於魔鬼撒旦。
全知全能的上帝,何不乾脆將魔鬼,完全消滅? 沒了魔鬼,人類也就恢復‥「純真、良善、美好」啦! 譬如‥
諺云‥「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人心之中,若無「罪惡因子」存在的話,想搞怪使壞,也搞不了、使不了呀!
諺云‥「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眾賊一旦「群龍無首」,也就成了「烏合之眾」,作怪不得啦!
上帝不消滅魔鬼,卻反來努力勸人,要遠離魔鬼——此行,豈非捨本逐末乎?
天使是上帝所創造的,魔鬼也是上帝創造出來的呀!
可見‥上帝具有「雙重『神格』」,其實是「善惡正邪同體」的——
上帝創造天使,也創造魔鬼——天使與魔鬼,兩廂爭鬥,糾纏不止‥
人間一切良善,皆是上帝意志的展現;不幸的是‥
人間一切罪惡,也是上帝意志的展現。
人間想要太平、人類想要得救?
呵呵呵!且等上帝,先擺平祂內心‥天使與魔鬼的戰爭,再來說吧!
阿們!
2010.06.30.三 23:15:47
◎都是上帝在搞鬼
阿文下了這個標題,還真是很嚴重的指控呢!
阿文可不是在惹是生非、造謠誣告,這乃是有憑有據的,且看‥
《聖經.舊約.以賽亞書.第二章》‥
主─萬軍之耶和華,從耶路撒冷和猶大,除掉眾人所倚靠的、所仗賴的,就是所倚靠的糧、所仗賴的水;除掉勇士和戰士,審判官和先知、占卜的和長老,五十夫長和尊貴人,謀士和有巧藝的,以及妙行法術的。
主說‥「我必使孩童,作他們的首領,使嬰孩轄管他們。
百姓要彼此欺壓、各人受鄰舍的欺壓。
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賤人,必侮慢尊貴人。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說‥
『你有衣服,可以作我們的官長。這敗落的事,歸在你手下吧!』
那時,他必揚聲說‥『我不作醫治你們的人;因我家中,沒有糧食,也沒有衣服,你們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長。』
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因為‥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惹了他榮光的眼目。
他們的面色,證明自己的不正;他們述說,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好像所多瑪一樣。
他們有禍了!因為作惡自害。
你們要論義人說‥
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
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
至於,我的百姓,孩童欺壓他們、婦女轄管他們。
我的百姓啊!引導你的,使你走錯,並毀壞你所行的道路。」
《舊約.撒母耳記上.第十五章~十六章》
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他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
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 (中略。)
掃羅擊打亞瑪力人,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
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
………… (中略。)
撒母耳回了拉瑪。
掃羅上他所住的基比亞,回自己的家去了。
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
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
你要請耶西,來吃祭肉,我就指示你所當行的事。我所指給你的人,你要膏他。」
撒母耳就照耶和華的話去行。到了伯利恆——
那城裡的長老,都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是為平安來的嗎?」
他說‥「為平安來的,我是給耶和華獻祭。你們當自潔,來與我同吃祭肉。」撒母耳就使耶西和他眾子自潔,請他們來吃祭肉。
他們來的時候——
撒母耳看見以利押,就心裡說‥〔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
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
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
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掃羅的臣僕,對他說‥「現在,有惡魔從神那裡,來擾亂你。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等神那裡來的惡魔,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使他用手彈琴,你就好了。」
掃羅對臣僕說‥「你們可以為我,找一個善於彈琴的,帶到我這裡來。」
其中,有一個少年人說‥「我曾見伯利恆人耶西的一個兒子,善於彈琴,是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容貌俊美,耶和華也與他同在。」
於是,掃羅差遣使者,去見耶西,說‥「請你打發你放羊的兒子大衛,到我這裡來。」
耶西就把幾個餅,和一皮袋酒,並一隻山羊羔,都馱在驢上,交給他兒子大衛,送與掃羅。
大衛到了掃羅那裡,就侍立在掃羅面前。
掃羅甚喜愛他。
他就作了掃羅拿兵器的人。
掃羅差遣人,去見耶西,說‥「求你容大衛,侍立在我面前,因為‥他在我眼前,蒙了恩。」
從神那裡來的惡魔,臨到掃羅身上的時候——
大衛就拿琴,用手而彈。
掃羅便舒暢爽快。
惡魔離了他。
由《聖經》中的記載,可以發現‥
上帝也只「厚愛、恩寵」亞當、夏娃的後裔子孫,如‥希伯來人、以色列人等。 對於「外邦、異族」,如‥埃及人、亞瑪力人等,則以極盡其殘暴的手段對待。 (可見‥上帝根本並未創造所有人類——倘若全人類,皆是亞當、夏娃的後裔,那上帝未免也太「偏心」啦!)
經文中的〈掃羅〉,原先得耶華和神的厚愛,故成為王者,但後來,攻打亞瑪力人時,因為‥「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也就沒聽耶華和神的指令‥「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結果‥就惹得耶華和神很不爽——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
呵呵!自稱「全知全能」的耶和華神,又一次「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啦!?
耶和華神,後來就派了個「惡魔」,去擾亂掃羅——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這上帝耶和華神,只要有人敢「忤逆祂、不合祂的意」,派個惡魔去搗蛋,也還算是小事,重則叫人馬上就死翹翹,下地獄去,永世不得翻身。
再來看看,這「救世主‥耶穌基督」吧!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三節~第四十節》‥
耶穌說‥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
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聖經.新約.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四九節》‥
耶穌說‥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
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
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光看這兩段經文,再看看中國共產黨,文化大革命時的「階級鬥爭」,就會發現‥原來,共產黨是耶穌基督的「忠實信徒」哩!
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人類,卻又創造惡魔,使惡魔來禍亂人間、帶壞人類,自己再以「救世主」的英雄之姿,出現於世,要人臣服祂、抬舉祂、崇拜祂、歌頌祂、祭祀祂、記念祂……這這這……這到底是什麼心態呀? (哪位心理醫師,請幫忙分析一下吧!)
世間無常、國土危脆,人類眾生,會有這麼多災禍、苦難、爭戰、罪惡,原來不是人類眾生「咎由自取」,一切根本就是‥上帝耶和華神在搞鬼!
全知全能的上帝耶和華神啊!
請您立即消滅魔鬼吧!
使世間立即變成天堂!
使人類及各種生物,永遠純真、良善、美好!
使人類及各種生物,不用吃喝,只要吸收陽光空氣,就可以飽足、永生——
那麼‥人類及各種生物,就不必再為了填飽肚子,而弱肉強食,輾轉互噉……
世界永遠太平、人間永遠安和!
那您也就可以「退休」,長享悠閑,豈不樂哉?
阿們!
2010.07.01.四 11:30:29
* * * *
阿文真要對基督徒,說聲‥「抱歉!」
對於基督教、基督徒,對於《聖經》,乃至上帝耶和華神、耶穌基督,做了這麼「無禮」的批判……
阿文是很「無禮」沒錯——但絕非「無理」取鬧也!
基督徒們,一向只要「信」就好,從來也不敢「多疑」——
不敢去面對這些,存在於《聖經》中的矛盾與謬論,只怕被「魔鬼」,打擊了對上帝耶和華神、主耶穌基督的「信心」,而變得無所適從。
過去,一些基督徒朋友,曾很努力,想要「挽回」阿文這頭「迷途的羔羊」。
阿文跟他們說‥
「我們當『朋友』就好,請不要想拉我當你們的『教友』,
要不然,恐怕連朋友,都當不成哩!」
人謂‥「宗教是心靈的拐杖。」
若你們能在基督教中,尋得平安喜樂,那也好啦!
就當阿文說的,是在放屁也罷!
阿文
2010.07.02.五 05:18:30
▃▃▃▃▃▃▃▃▃▃▃▃▃▃▃▃▃▃▃▃▃▃▃▃▃▃▃▃▃▃▃▃▃▲
△【給愛】—004-4
愛‥
阿文還真是抱歉!實在越扯越離題,只是想說‥乾脆就一吐為快吧!
因此,也就扯出這麼一大篇來——索性,就再繼續「基督教」的話題好了。
(至於‥妳那「求救」的問題,等等再說嘍!)
今天呢!想來談一談,關於「信與行」,這個話題。
阿文
2010.07.05.一 22:16:20
註‥因所論述者,為《誰能上天堂》之續篇,為免修校「煩複」,故今從此移除,歸於其下,名之‥《再談誰能上天堂》。 有興趣者,但請移駕收看!
阿文
2010.07.21.三 06:25:33
※首發於阿文的網誌。2010.06.06.日 07:13:50
◎潘文良。《誰能上天堂》。2010.06.05.六 09:35:15
https://avun1230.wordpress.com/2010/06/06/◎誰能上天堂/
※首發於阿文的網誌。2010.07.16.五 10:45:45
◎《再談誰能上天堂》。2010.07.05.一 22:16:20
https://avun1230.wordpress.com/2010/07/16/◎再談誰能上天堂/
▃▃▃▃▃▃▃▃▃▃▃▃▃▃▃▃▃▃▃▃▃▃▃▃▃▃▃▃▃▃▃▃▃▲
△【給愛】—004-5
愛‥
阿文到「新店雲陽寺」,參與親佛營(七月七日至十一日),五天四夜,加上七月六日,到妹婿家過夜,共五個夜晚,都睡不安眠(因為會認床咩,出門在外,晚上幾乎沒睡覺——白天打瞌睡),一回到家,就睡得昏天暗地的。
今天,也該打起精神來,回覆妳的問題啦!
該從何談起呢?
嗯!還是先來說個小故事吧!
◎打勾勾
⊕潘文良 撰
一位動物學家,到森林裡‥觀察、研究猴群。他想了個最簡單的法子,帶了一堆香蕉,朝猴子們叫道‥「喂……猴子!猴子!請你們排好隊!一個一個,過來領香蕉!不過‥你們得回答我一個問題才行!」
猴子們,竟然乖乖的,排好了隊。
動物學家,便問第一隻猴子說‥「請問‥你一天的生活,是怎麼過的?」
第一隻猴子答道‥「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打勾勾!」
動物學家,點了點頭,給了猴子,一根香蕉,把第一隻猴子,一天的生活,給記錄在紙上;接著,又問第二隻猴子說‥「請問‥你一天的生活,是怎麼過的?」
第二隻猴子,叫道‥「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打勾勾!」
動物學家,點了點頭,給了猴子,一根香蕉,在紙上寫了「同上」二字;又問第三隻說‥「請問‥你一天的生活,是怎麼過的?」沒想到……
第三隻猴子,也叫道‥「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打勾勾!」
第四隻猴子,也叫道‥「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打勾勾!」
第五隻猴子,也叫道‥「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打勾勾!」
…………
結果‥動物學家,一連問了十幾隻猴子——
猴子都是回答‥「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打勾勾!」
動物學家,有些生氣,心裡叫道‥〔可惡!根本就是‥在敷衍我嘛!〕但他還是很「鐵齒」,不停的,問了下去……就這麼,一直問到‥第一〇七隻猴子——
第一〇七隻猴子,居然還是回答‥「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打勾勾!」
動物學家,搖了搖頭,給了香蕉,揮手叫牠‥「滾蛋!」抬頭但見——
排在最後面的第一〇八隻猴子,竟然滿頭是包、鼻青臉腫、渾身是傷。
動物學家,不禁叫問道‥「你是怎麼了?」
第一〇八隻猴子,搖了搖頭‥「唉……」的嘆了口氣。
動物學家,見牠不說,只得問道‥「那你呢?你一天的生活,是怎麼過的?」
第一〇八隻猴子叫道‥「睡覺、吃飯、爬樹、玩耍……」
動物學家,眼睛為之一亮,心想‥〔總算有一隻‥過不同生活的猴子了吧!?〕於是不禁問道‥「然後呢?你不『打勾勾』嗎?」
第一〇八隻猴子,哭喪著臉,答道‥「我就是〈勾勾〉啊!」
〈勾勾〉真是太可憐啦!一直被其他猴子打……
不過,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可惡之人,亦有可憐之處。」
勾勾為何會被其他猴子打呢?
事出有因——有因有緣方有果也!原來‥
勾勾一天的生活是‥睡覺、吃飯、爬樹、玩耍……(朝著其他猴子,)丟石頭、丟石頭、丟石頭、丟石頭、丟石頭、丟石頭……
呵呵呵!現在,妳還會覺得‥勾勾很可憐嗎?
想必還會叫道‥「勾勾真是‥被打也活該!」
可憐,還是很可憐啦!但勾勾這可憐,卻是「自作孽‥罪有應得」的結果啊!
可是呢!勾勾為什麼,會朝其他猴子,丟石頭呢?
那就問一下勾勾好了——
勾勾委屈道‥「大家都不跟我玩,我好無聊喔!於是就撿了一堆小石頭……」
為什麼猴子們,都不跟勾勾玩呢? 有因有緣,方有此果也!
呵呵!勾勾真的是‥又可憐、又可惡;又可惡、又可憐呀!
2010.07.13.二 08:15:25
* * * *
佛說‥「人生世間,有五種因緣‥討債、還債、報恩、報仇、乘願而來。」
除了「乘願」而來者,能夠「苦海獨悠然」之外,其餘四種人,都會很辛苦‥
討債也討得很辛苦‥但看那討債公司,想方設法,無所不用其極的討債,多累啊!
還債更是還得辛苦‥看看有人為了還債,身兼數職,辛勞打拚,苦不堪言。
報恩也報得很辛苦‥做牛做馬一般,拉犁載物,任重道遠,真是苦也!
報仇更是報得辛苦‥一生活在仇恨之中,心裡更是苦不堪言。
只要妳靜靜地、細細地,觀察週遭的親戚朋友,就可以了知‥此言真實不虛。
阿文有偈曰‥
「父母子女因緣聚,恩怨情恨苦難離;宿世一筆糊塗債,萬人千劫算不清。」
父母(夫妻)子女、親戚朋友、君臣主從,各種人倫關係,總是「因緣聚」‥
有因有緣得聚會、無因無緣不聚會。無不是在「討債、還債、報恩、報仇」之中打滾‥不知是你欠我較多,還是我欠你較多;有恩有情,卻又有仇有恨,真的是‥
「宿世一筆糊塗債,萬人千劫算不清」哪!
什麼叫「乘願而來」呢?
願者,欲思也!希望、期望也!理想、志向也!
譬如‥小時候,覺得老師很有愛心、很有耐心,教導學生,啟發童蒙,真是偉大,心想‥〔我長大也要當老師。〕 於是長大就當老師——此即「乘願」也!
譬如‥小時候,被人欺負,為警察所救,心裡就想‥〔我長大,也要當警察,抗強扶弱、除暴安良。〕 於是長大就當警察——此即「乘願」也!
可看聖嚴法師的「法鼓山」、證嚴法師的「慈濟」,以種種因緣,如‥教育、文化,或者醫療、環保、救難、濟貧等等,來幫助人們,離苦得樂——此即「乘願」而來也!
一般人,總是在為「自身、自家」(自己身上、自己家裡)的問題,而憂悲惱苦、愁煩啼哭,可謂「自私自利」;但「乘願」者,如佛菩薩,都是‥「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每為「公利公益」,而盡心盡力也!
* * * *
好啦!扯了這麼些「前言」,接下來,就來談妳的問題吧!
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妳會出生在這個家庭,父親早死,母親再嫁,而與繼父、繼兄,同在一屋簷下生活,這「結果」,乃是「有因有緣」,而「有此果」也!
妳是來「討債、還債、報恩、報仇」的——
若是來「還債、報恩」的,那就「心甘情願」吧!
若是來「討債、報仇」的,那就「不算算了」吧!
說來,一家人,其實是「恩怨情仇」,糾纏不清的,總是為此而「歡喜快樂、憂悲惱苦」著,至死方休。
阿文實在不願意說‥
「妳會被繼父猥褻、被繼兄強姦,也是有因有緣,方有此果。」
這麼說,實在是很不厚道,彷彿被猥褻、被強姦,是活該的——
但事實,卻是如此的不堪哪!
古德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宿世的因緣,造就今日此時的果報——真真「因果不昧」是也!
世人每每選擇‥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錢債錢還、血債血還;以暴制暴、以殺制殺」——
被罵,就罵回來;被打,就打回來;被咬,就咬回來;家人被殺,就殺他家人……
而其結果是‥「惡性循環」,怨恨一時得以宣洩,但問題卻沒解決,於是也就‥
此恨綿綿無絕期,冤冤相報何時了?
被猥褻、強姦,如何才出得了怨氣、平息得了怒火、消除得了忿恨呢?
大概是得將他給猥褻、強姦回來,才得以報仇雪恨吧? (死也不放過他,今生報不了仇,下輩子再來報仇吧!)
如此,「被害人」,又變成「加害人」,此債、此仇,如何了帳呢?
過去,有這麼一則社會案件‥
以暴易暴,堂兄弟互相強暴對方妹妹‥
新竹市劉姓四年級十歲女童,被十三歲堂哥強姦。
堂哥則表示‥「是她哥哥(十三歲),先強姦我妹妹的。」
(1996.09.14)
看了這麼一則案件,真是教人心痛哪!
嗐!可憐兩個小妹妹,竟成了兩個堂兄弟,報復下的犧牲品。
再來看看另一則案件‥
◎女童以德報怨
多次遭性侵犯,年紀細細,以德報怨,女童為禽獸繼父求情。
繼父聲稱因酒意,挑起性慾,竟向視如己出的十三歲繼女施狼爪,在去年九至十月間,三次趁妻子上夜班,爬上床,把女兒污辱。
女兒驚惶失措下,竟閉目詐睡。
繼父昨在高院,承認三項非法性交罪名。
小事主在案發後,仍然親手寫信給繼父,又寫信要求法庭,將被告從輕發落。
案件押至九月十一日判刑。
⊕被告一直垂低頭
暫委法官張慧玲,關心到受害女童,在事件後的心理影響,要求控方在下次判刑前,呈交受害女童的心理報告,和一份女童的口供,作為判刑參考。
另,飽受性侵犯的受害女童,在案發兩個月後,表示已原諒繼父,且為繼父寫信求情,解釋繼父只是一時衝動。
案中的四十六歲被告,昨在犯人欄內,一直把頭低下,他原被控四項強姦罪名,但控方考慮到難以證實,女童當時,是否出於自願,決定同意該被告,改認三項,非法與未滿十三歲女童性交的交替性控罪,而四項強姦罪,則保留在法庭檔案中。
⊕憂懷孕求助老師
辯方求情指出‥任職旅遊巴司機的被告,在案發後,感深切後悔,而受害女童,現已原諒被告,去年聖誕及被告生日,也寄賀卡給被告,甚至寫信給他。
大律師向法庭,呈交包括‥受害女童、女童母親、外婆、被告的前弟婦等親友的求情信,並形容兩父女,仍十分關心對方,也希望盡快可重新一起生活。
被告自己,更寄望‥盡快出獄,向一直疼錫的受害人,彌補過失。
案中的受害人,首次案發時,只有十二歲零十個月,生母在一九九三年,與生父離婚後,一九九七年,改嫁被告,受害人後來隨母與繼父,同住在將軍澳尚德。
受害人的母親,自去年三月,轉值夜班工作。同年十月,受害人初次向同學透露,被繼父性侵犯之事,她因擔心懷孕,而向老師和社工求助,再由學校代為報警。
被告被捕後,在員警告誡下,承認曾與繼女性交,但說女兒從未表現抗拒,又解釋事發前飲過酒,才產生性興奮;被告並說出曾在九至十月中,三次在半夜,爬上她睡的梳化床上,愛撫她全身,包括胸部和下體,然後,脫去她的褲子,自己也除下衣裳,壓在她身上,將陽具插入她的陰道內抽插,最後,在她的體外射精,被告同意承認,事後用紙巾,為繼女抹掉精液,又叮囑她,不可告知任何人。
案件編號:HCCC 36/01
噯!這繼父,可真的是吃了「狗屎運」呀!居然還能得到「原諒」?
人生世間,這「恩怨情仇」啊!還真的是「剪不斷,理還亂」呢!
「宿世一筆糊塗債,萬人千劫算不清」——如何擺脫這「恩怨情仇」的糾葛與束縛呢?
唯有「原諒、寬恕、釋懷」,才有可能,解決問題。
阿文要跟妳說‥
「任何受害人,都不免會心生惱怒、瞋怨、仇恨,而想要報復,
這雖是正常反應,然而‥心懷此惡念,自心便不得清淨;
我們痛恨加害人的惡行,但自己卻要同他一樣的惡行,結果將是‥
自己也成了自己所痛恨的對象——我們連自己都會痛恨自己。」
妳那「罪惡感」,實非因「受害」而生,乃是因想「報復」而生‥自己竟然要同他一般邪惡的作為——一個良知未泯的人,必當因此而起「罪惡、羞恥、慚愧」之感,因此而「良心不安」也!
一個人,想要活得自由自在、安和快樂,就得「心安理得」才行。
俗話說‥「吃虧就是佔便宜。」
這話,雖然是在「安慰」吃虧者‥看開點、想開點,但也不無道理——
吃虧了,能怎麼辦呢? 討回公道呀! 能討回「本金」,也就好啦!
但人往往討回本金,還不甘心,總要討些「利息」,才肯罷休——
結果‥對方也不情願,於是‥兩廂爭吵、動手打架、動刀相殺……
兩敗俱傷,誰也沒討著便宜。
人們之所以「不甘損失」,而大動干戈,往往也只是想「爭一口氣」罷啦!
只是‥爭贏了,也不長肉,更不見得會開心;爭輸了,更加瞋恨,明裡鬥不過,也就暗中傷人,氣總算是出了,但梁子可就結得更深啦——恐怕子子孫孫、世世代代,彼此都不得安寧呢! (梁子‥過節、嫌隙,或糾紛、宿怨的江湖黑話。)
阿文再跟妳說‥
「原諒他人的過錯,乃至寬恕他人罪惡,是一種‥難能可貴的美德——
由於自心的釋然,使彼此,不再有所糾葛牽絆、不再有所相應共嗚;
而得以止斷‥冤冤相報、惡性循環。
˙何為相應共鳴? 彼此互相呼應、共同鳴響也!
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居。』
喜歡賭博的,就會找尋、聚集一群賭博的朋友。
喜歡喝酒的朋友,就會找尋、聚集一群喝酒的朋友。
想玩音樂的,就組成樂團。
想要詐騙的,就組成詐騙集團。
˙心懷善念,但能增長,自與善緣,相應共鳴,成就善事,收穫善果;
心懷惡念,不肯止斷,自與惡緣,相應共鳴,成就惡事,遭受惡果。
˙若不喜與狼共舞、與虎同穴,那麼‥就要『離』——
俗話說‥『你過你的獨木橋、我走我的陽關道。』
從此分道揚鏕、各奔前程;從此他是他、我是我,兩不相干,井水不犯河水。
˙不僅『身離、口離』,更要緊是的『意離』。
譬如‥不賭博者,身處賭坊,終不賭博;不飲酒者,身處酒吧,終不飲酒。
心意能離,則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呵呵!阿文說的,真比唱的好聽呀!
實際做法呢!妳可以舉行一個「儀式」,好讓妳能「告別過去、迎向未來」。
就將那段不愉快的往事塵封,留在歷史的某個點上——以後,記得也好、忘了也罷,過去了的,就讓它過去吧!(不要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譬如‥舉行畢業典禮後,學子們,就不得不畢業。
譬如‥舉行成年禮,向人宣告已成年。
譬如‥舉行婚禮,宣告彼此成為夫妻。
譬如‥舉行喪禮,教親友們知道‥從此陰陽兩隔、人鬼殊途。
舉行什麼儀式?
就買個鮮花、水果,去廟裡拜拜吧!土地公廟、觀音寺,什麼廟都好,且燃三炷香,昭告默禱‥天地鬼神、佛菩薩,將心中委屈、怨恨,盡情訴說(可以先寫在紙上,屆時,於心默唸,事後焚之),最後說‥
「我願不念舊惡、不憎惡人;願彼知錯能改、知非能捨!
我願心意釋然、無所罣礙;願彼和樂安康、福慧增長!」
記住‥要發善願,勿發惡願! 阿文有偈曰‥
「善願轉惡業、迴向除孽緣;順逆諸境界,令我增智慧。
˙善願與善業,相應共鳴;惡願與惡業,相應共鳴。
故當發善願,才能轉移惡業,遠離惡報之禍害。
我富,願人皆富;我窮,亦願人皆富;
我飽,願人皆飽;我饑,亦願人皆飽。
我健,願人皆健;我病,亦願人皆健;
我樂,願人皆樂;我苦,亦願人皆樂。
如是不發惡願,自不被惡業,牽著鼻子走也!
˙迴向者:
以自功德,與眾生同享;願自所獲利,眾生皆受益。
˙有錢之人,可做財施,救助貧困;
有智之人,可做法施,教導愚蒙。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各以方便,行諸善事;
乏錢乏力,可以出腦,構思策畫;或是出口,見善隨喜,稱許讚賞。
但使‥饑者得食、貧者得富、愚者得智、惡者歸善。」
好吧!扯得也夠多的了,該結束啦!
阿文說來說去,還是那一套,實在也沒什麼新意——
妳就自己多想想吧!
祝福妳‥
慧解脫、心解脫,解脫自在!
阿文
2010.07.16.五 09:26:47
※本文重發於「新聞台」。2019.07.23.二 09:48:58
◎如意情事之四(阿文與如意的留言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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