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訟法第122條 對於被告(案:假設周泓旭且已判決了。)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
對於第三人(案:他字周泓旭證人首張傳票0830竟0600敲門逮人扣物6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
刑訟法第128條 搜索,應用搜索票。搜索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案由。案:2王侯林陳曾本案乃:反「李陳蔡當了中華民國總統反中華民國」。
二、應搜索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不明時,得不予記載。
三、應加搜索之處所、身體、物件或電磁紀錄。
四、有效期間,逾期不得執行搜索及搜索後應將搜索票交還之意旨。
搜索票,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
核發搜索票之程序,不公開之。
刑訟法第175條 傳喚證人(案:最荒謬要證人分身。),應用傳票。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證人之姓名、性別及住所、居所。
二、待證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
五、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
傳票至遲應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但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
刑訟法第176-2條 法院因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調查證據,而有傳喚證人之必要者,為聲請之人應促使證人到場。案:這是全案最該詬病的地方,乃無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唯,檢察官上訴,亦應走完程序,不應鑽法律漏洞、旁門走道、魔鬼藏在算計裡!
刑訟法第178條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國安法第2-1條 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
國安法第5-1條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第二條之一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案:沒有本案,何來他字案!
犯前二項之罪,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犯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自首者,得免除其刑;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案:呼籲本案當了中華民國總統反中華民國的李陳蔡,出來自首!
查陸生共諜案,請證人如抓人,新黨4幹部淚控:檢調像黑道。(106.12.21《蘋果日報》)案:比黑道還惡質邪靈,乃把自己的心性行(動機、犯意、犯行、效果及證據一以貫之)極度惡的集體展現出來,(權力的傲慢遊戲,是謂反集權、反極權,黃國昌即最好的例子。)實無能的惱羞成怒詭辯以權玩法!詭辯者,欺騙、混淆或不合邏輯的論點,以外表、形式上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違反邏輯、舉證或引述而做出似是而非、以假亂真、放羊的孩子推理。(維基)
周泓旭疑涉拉攏新黨發展組織,擬二度起訴。(106.12.20.1110《中國時報》)案:此為戰略辦案,乃為:
臺灣最黑暗的日出案:政治邏輯>法律邏輯>常識=一般邏輯=1+1=2
以掩蓋:
大無能的整體空心、wonky(髮夾彎)及毛骨悚然標誌(維基&施明德)
卻:
政治迫害猶獵雷案反效果森林大火
而:
感謝蔡總統
實:
蔡英文執政黨的殺雞儆猴寒蟬效應
小孬孬與小小孬孬們案:318&723的你們,是蔡英文要宰殺的真正對象!
覺醒吧
其為最大的荒謬嘔吐瘟疫:當中華民國總統反中華民國的墮落國家國民。讓:
蔡英文的寒蟬效應像獵雷案的反效果森林大火案:蔡英文下臺,綠委萎!
叫綠:
今冬燒盡濯濯玉山(案:反集權。)
來春長江推前浪的(案:反世襲的集權而反新奴隸制度。)
當仁不讓猗猗蓁蓁(案:反「李陳蔡當了中華民國總統反中華民國」遍地開花!)
坐實了:
疑涉周泓旭共諜案,北檢約談王炳忠、林明正5路搜索。(106.12.19《自由時報》)
王炳忠拒配合搜索還開直播,恐觸妨害公務等3罪。(106.12.19《自由時報》)
王炳忠涉國安法,調查局會同警方找鎖匠開門搜索。(106.12.19《自由時報》)
搜索王炳忠是「綠色恐怖」?邱太三:怎麼可能。(106.12.19《自由時報》)
納粹、法西斯、警總、戒嚴、白色恐怖、綠色恐怖等政府、執政黨。因為:
2017-12-22 06:00社論》小心被台灣出賣的台灣:約談事件,案情都還尚未明朗,藍營上上下下,便高調抨擊綠色恐怖,比白色恐怖嚴重一百倍,連王炳忠們也揚言感謝蔡總統給我當政治犯機會、打倒美日漢奸政權。事實上,他們不到二十四小時就被請回,藍營附和北京的速度之快也創了紀錄。反觀李明哲事件……以前,有所謂「被出賣的台灣」,形容台灣人民無法自主命運的悲哀。如今,台灣好不容易成為民主國家,切勿讓兩岸的統派打著民主反民主,否則哪天出現「被台灣出賣的台灣」,那就是比「被出賣的台灣」更沒有救贖機會的悲劇了。案:多標準的詭辯啊!
2017-12-22王炳忠直播渲染,調查官應變力不夠/調局副局長︰執行過程確有疏失。案:詭辯的轉移焦點!
2017-12-22北檢釋疑︰強制搜索於法有據。侵害人權、違反比例原則。
2017-12-22 00:00胡,怎麼說》國台辦出面「罩」王炳忠們,中國對台「陽謀」曝光了。案:請提供罩、陽謀的證據來,更邏輯系統的說明與引述條文!
2017-12-21 23:22王炳忠案,周玉蔻爆料:疑替中共成立類軍事訓練團隊。?2017-12-21 19:17王炳忠案輿論延燒,北檢首開記者會Q&A逐項釋疑,侵害人權、不符比例原則等。案:確是侵害人權及不符比例原則。
2017-12-21 19:11楊偉中:豬隊友自爆中國「培養和訓練」台灣青年。案:?
2017-12-21 18:46炳炳家中放人民幣「稿費」,陳其邁:情報圈裡「稿費」就是。2017-12-21 18:24侯漢廷參選北市議員,洪耀福:該緊張是國民黨。
2017-12-21 17:39法操》王炳忠開直播、找律師到底行不行?
2017-12-21 17:04邱太三:兩岸合作才能有效斷絕電信詐欺根源。
2017-12-21 15:56博硯「說」法》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的兩難。
2017-12-21 15:47侯漢廷上車照被KUSO創作,網友「習包子快救我啊」!
2017-12-21 15:15國台辦對王炳忠案指手畫腳,陸委會:非常莫名、無法理解。
2017-12-21 14:53王炳忠案引《紐時》關注,美學者:蔡政府面臨挑戰狀態。
2017-12-21 14:48王丹譏諷王炳忠,只被傳喚就哭、加油好嗎?案:您行,被掃!
2017-12-21 14:14王炳忠案》直播搜索釀政治風暴,調查局通盤檢討。
2017-12-21 13:17王炳忠案搜索程序遭質疑,北院:拘票、傳票是檢察官開立。案:作業怎麼那麼不專業,18號拘捕19號的首傳不到,有什麼天大的機密?
2017-12-21 11:55王炳忠選市長?柯P:選總統不是更有效。
2017-12-21 11:07被王炳忠直播搜索,調查局開會檢討。
2017-12-21 10:52批王炳忠案民進黨政府出奧步,郝龍斌被鄉民酸爆啦!
2017-12-21 10:44王炳忠遭搜索約談,他酸:非喜感賣台、是驚悚動作片。
2017-12-21 10:33王炳忠等4人被搜索,段宜康:我保證高層不知道。案:?
2017-12-21 10:18好膽來搜索我?張大春自爆有人民幣和簡體字文獻。
2017-12-21批搜索王炳忠不符比例原則,吳敦義:對促轉條例最大諷刺。
2017-12-21青年軍遭搜索,新黨痛批檢調。案:見獵心喜的草莽的權利主義!
2017-12-21北檢:王炳忠等人是證人,程序合法。案:周案已判決!
2017-12-21王炳忠案》確保國安,也要避免侵害人權。
2017-12-21自由廣場》〈青年時評〉請國台辦放心,台灣不是中國。案:是!
2017-12-21 03:00《TAIPEI TIMES》 New Party’s Wang denies CCP funding台北時報新黨王否認中共資金。
2017-12-21 03:00《TAIPEI TIMES》 New Party spokesman’s live broadcast台北時報新黨發言人的現場直播違反了法律。
2017-12-20 23:40陳其邁:全台共諜5000多,警大、調查局都有。
2017-12-20 23:40胡,怎麼說》「王炳忠們」的豬隊友出手了。案:惡質邪靈!
2017-12-20 22:56白色恐怖vs綠色恐怖,他PO比較圖喊恐怖。案:詭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