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會場的義工來了,一個不願、不敢透露姓名、尊姓的學生:
先生,你要幫忙嗎?好,筆者即拿著<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一:(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呈現大同服貿之花的第三條路臺灣典範)>給同學說:請你跟上面反應:我要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對了,這裏還有《國祚民命與服貿、反服貿(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或「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是一份完整的資料。你拿去跟上面溝通一下,我要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好!就此,筆者即拿著個人的東西,到旁邊等待的聽老師上課:公民審服貿。
楊先生:你也來了?嗯,林先生,來坐。(突然碰到許久未見的朋友:林先生,乃邀他同坐。)不了,我還要去上課,要先走。去哪上?去臺大。來吧,坐一坐嘛?不行耶……筆者拿紙板給他,林先生這就坐下了。梅先生那裏,我已經不去了,你還有去嗎?嗯。你在聽什麼?我在聽他們上課,上什麼課?公民審服貿。他們哪有你說得好,聽聽嘛。對了,你要不要上去講一講?可以嗎?我來替你跟他們談一談?好。楊先生,他們要你去跟他說。好,筆者乃上前去。女主持人走過來說:先生,你好,我們現在是專題講座,乃教授聯盟的專題講座,你是教授聯盟的……先生,那位不願、不敢透露姓名、尊姓的義工來,抓著筆者的手臂在耳邊說:(非常失禮的動作)來,我帶你去……筆者回過頭,示意的看看主持人,其表示你若有事,你就先去吧!筆者即跟著這位不願、不敢透露姓名、尊姓的義工來到人行道,(筆者原以為他要帶筆者去跟議會內的人溝通,結果卻發生如下的事。)他跟筆者說:
他們有事找你。哦,是那五位同學。他們說:剛才,你有拍他們的照片嗎?有的。現在,他們希望你把它刪除掉。為什麼?他們不希望自己的肖像,留在你的相機裏,希望你能刪除掉。筆者有些不悅,乃不願刪除照片的懶得理他們而逕自的離開繼續聽課。
過了一會兒,那位不願、不敢透露姓名、尊姓的義工請來了5093警察,特由警察出面來處理此事。筆者回應警察說:大家來到此地(公共場所),個個心裏都很清楚,就是自己會被別人拍照。(人權宣言第19條)因此,當自己來到這裏,被別人拍照了,自己應該理解該一意義。除非當事人,一開始就表示:不願被拍照。這樣,我就會尊重他的不拍照了。但是,他們沒有拒絕的意思。然而,你也沒有徵求他們的同意啊!有的,我有徵求他們的同意!因為,他們知道:我一路都在拍讀書的同學,最後拍到他們,他們還同意我坐下來跟他們一起討論。當我坐下後,我拍了最後一張,就跟他們溝通而不克拍照了。就此而言,他們若不同意我拍,他們應該在一開始時就表示意見。若不說,那就表示我的拍照是在合意的意義下進行的。因此,我要保留我拍的照片。此時,現場已經聚集了一群人,約有20人許三圍筆者。警察先生聽完了筆者的陳述後,既沒有說什麼,更沒有進一步的行動。學生們即聚議起來,那位不願、不敢透露姓名、尊姓的義工又說了:先生,他們還是希望你能刪除。為什麼呢?這是他們的肖像權!筆者回應稱︰我想,我的觀點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先生,我看我們到義務律師那邊來談好嗎?為什麼要到那裏去?那我們到警察局去做筆錄。為什麼要作筆錄?因為,我們要報案。要報案,你們去啊!我又不報案,我到警察局去幹什麼?先生,我看你……筆者心想,自己還是坐回原來剛才坐定的地方,乃逕自的坐回剛才聽課的位置,(放手提袋的地方)林先生亦跟著坐了回來,警察及觀眾亦跟著圍了過來。坐定後,筆者即將︰
孩子
回家吧
還我立法院
大字報,攤放在自己的面前,傾斜的讓大家看到且隨機發送<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一: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呈現大同服貿之花的第三條路臺灣典範)>拙作……
林先生:你為什麼不刪除呢?我剛才的訴求,你已經聽到了,你以為如何呢?對啊,你說的對鮜。那你拿這些相片,要做什麼呢?我打算將來把它們做成《國祚民命與服貿、反服貿(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或「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的現場證明照出版,乃文圖並茂的出版。你看,現在這一本《國祚民命與服貿、反服貿》,只有文字而已。將來文圖並茂時,它就很生動與據信度了。嗯,也不過,不會少這一張吧。嗯,很好,林先生,您看:<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一: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呈現大同服貿之花的第三條路臺灣典範)>第2頁倒數第2行的小字:
我所做過的錯
已經改不了了
能改的
就是盡最大的努力
不再做錯
尤其是同樣的錯
對,就是這個意思……
先生,我是蕭名言律師,律師編號是4639,我受我的當事人之託,想請您刪除她的相片。
蕭先生:您好,我想我的意思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我再表達一次即:他們默認了我的行為,此為合意的行為。因此,我要保留我拍照的相片。
然而,這是我的當事人的肖像權,她有權這麼要求。
怎麼沒有人在這裏執行公權力!同學甲稱。
筆者回應說:這位警察先生就是在執行公權力!
他是現行犯,我們要扣留他的相機……
先生,你能告訴我,你的基本資料嗎?我的基本資料,都在這裏<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一: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呈現大同服貿之花的第三條路臺灣典範)>,擡頭上都有……
蕭律師:楊先生,你看六法全書裏,有規定你不可以侵犯別人的人格權、肖像權,你應該把它刪除。
你憑什麼要我把它刪除?法律啊?
法律,那就叫法官來執行吧!
先生,我們可以看看,你相機裏面,拍照了什麼嗎?
不可以。
我們只是看看而已……
警察:先生,你可以告訴我,你的身分證字號嗎?
筆者輕聲的說……
這時,這裏已經聚集了一群人,甚而有人說筆者是國民黨、中共派來的,還有人要我離開。好在,他們還有一些分寸。因為,這裏有一群人,更有警察。
先生,你可以告訴我,你的身分證字號嗎……
筆者小聲的跟警察說,警察問完就離開了……
先生,我是民進黨臺北議員何志偉,同學們委託我來跟您溝通,你應該知道我的來意吧?陳議員看著筆者坐在地球上,乃蹲在筆者的面前跟筆者溝通,蕭律師亦跟著他蹲在筆者的面前。
筆者客氣的回應稱︰陳議員您好,您到底有什麼訴求,我不太理解也。你能說清楚嗎?
同學們委託我,請我跟您溝通,她們希望你把她們的照片給刪除掉。
我為什麼要刪除掉呢?
蕭律師在筆者面前拿出六法全書,翻開民法第18條念給筆者聽。
筆者回應稱︰你不要跟我說肖像權的問題,你如果不滿意,你可以請法院審判終勝後強制執行之。其他,我們沒有必要多費唇舌。另,人權宣言第19條及兩公約法,你應有所理解,我真的沒有必要在這裏多跟你說些什麼。
楊先生,你能刪除同學的照片嗎?何議員說。
我為什麼要刪除呢?
你就……
這樣好了,我把照片刪了,你能給我什麼好處呢?
你怎麼可以這樣的說呢?
我為什麼不可以呢?你們議員或立法委員,不都是這樣議事或立法的嗎?
空氣、氛圍突然冷凝……
一會後:先生,我是律師,這位女同學拜託我來跟你溝通,她希望你能刪除她的照片。又來了一位……
筆者望著兩眼泛紅的女同學,腮幫子、眼角,似淚烙痕,有些不忍……
先生,你到底要不要把她的照片給刪除掉!(口氣滿差的)
先生,你能告訴我,你是誰、你姓什麼嗎?
我是律師,你別管我姓什麼?你把她的照片刪除掉就對了!
先生,你代表她跟我溝通,我連你是誰、姓啥都不知道,那我在跟誰溝通呢?
你……
某民眾,突然踢、踩筆者的大字報,好在它已護貝,乃未被踢散。民眾亦即制止他的說︰
你不要這樣!
並把他拉開,人群亦漸漸散去,拙作<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一:與「魏揚、陳為廷、林飛帆、黃郁芬」對話呈現大同服貿之花的第三條路臺灣典範)>300份,這時也發剩無幾,乃離開已黑的現場,即到其他的現場繼續拍照與散發拙作。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筆者批判現實的依據:
人的逕自自覺,(東風春雨震雷驚蟄)正是文明的萌芽。因此,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1]幾希於自覺的批判,批判卻陷入覺醒的徬徨中,(鳥數飛與志學志應學思再意象言學禮仁仁禮彝[教育]- -有教無類教學相長因材施教下學上達[絕地天通]識仁聖功:性與天道一以貫之)
[2]乃文明起起落落而不為文化矣,特為梁溯溟評斷的幼稚型文化、早熟型文化及早熟目的型文化。[3]但是,這樣的分野,顯露了梁溯溟的盲點。實康德與亞里斯多德合輯的覺醒夢魘,乃陷入馬克思的更深更廣鴉片魔咒中。因此,人不學,不知道。更,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即:哲學從神話中解放出來,乃有亞里斯多德的理性。然而,直至康德的啟蒙走出蒙昧,竟為胡塞爾的歐洲科學危機、史賓格勒的西方墮落、哈伯瑪斯的合法化危機、李歐塔的教育危機、格林的教師即陌生人及巴森的從黎明到衰頹,覺醒竟是步入更深更廣的夢魘魔咒中,尤其為眾神前的自我獻祭之祭品。乃:人在艾菲爾神廟前的認識你自己,竟自我獻祭的如唐吉軻德放逐自己及浮士德出賣自我。不像種子在堅殼中突破壓抑,層層的釋出自我。既要調適環境的貧瘠,還要抵抗狂風暴雨乾旱酷寒酷熱,尚需要餵飽動物,更須要讓兒童嬉戲折枝、少女愛美頸上插,自我終於才能茁壯的開花結果。孔子說:人而不如鳥乎?[4]筆者卻說:人而不如草木乎?乃:草木可以層層突破生命的限制,默而突兀的展示與大地不同之自我。讓我們知道草木之異於大地,更讓我們知道這一株跟那一株不同。這一株是李樹,那一株是桃花。就此,我們豈能不讓自己:不認識自己呢?因此,未知生,焉知死。這是說:當我們談文明、說文化、講人文,如果離開了這樣的意義談、說、講時,那是反文明、反文化、反人文的談、說、講。這也就是說:在今天的人類身上,我們還能看到什麼樣的傳統嗎?雖然,雅斯培在《歷史的起源與目標》中闡釋了樞軸的意義,其自己卻未見中國文化之異於其他文明、人文及文化,乃中國文化多是人物與思想的傳承與開創為本。不若西方文化,人在神廟前異化為理性的動物,乃以採擷文物為本,繼為文物分析與考古,對物做層層疊近的認識與掌握。但是,物理化學迥異於生理與心理,性理更迥異於生理心理而為性與天道的斷續之別文明文化。就此,我國傳統談人物,既以思想、精神、價值、信仰、行為(舞蹈盡善盡美)、已發未發為本,[5]更以文化傳承開創為本。因此,許倬雲說:難過。只是,這樣的說法,容易落人口舌,乃說中國文化缺少超越的義涵。說實在的,這既是不了解中國文化,這更是不堪覺醒的陷入更深更廣的夢魘魔咒中。所以,故國傳統多不談文明,亦不重視器物,更諱言超絕,卻獨尊人文與文化,尤其是人文化成的傳承與開創。獨尊思想、精神、價值、信仰、行為(文質彬彬)、已發未發的一以貫之性與天道,更尊於和而不同、天人合一、利永貞、可禱、祭如在、賓於帝、永祀永錫、從心所欲不踰矩、見群龍無首吉吾與點也。[6]故,郁郁乎文哉,吾從周。[7]更,天不生仲尼萬古為長夜木鐸而半部論語治天下。[8]帝是即內在即超越的神,乃蒂開花的潛隱伏現也。唯,單就蒂言,易顯內在而無超越。即去草而為帝,帝乃神矣。此神即:
神
↑
聖
↑
大
↑
美
↑
信
↑
善
↑
義
↑
人
↓
禽獸
↓
草木
↓
水火
↓
氣[9]
這就是我們定位宇宙人生的意義,特為隆禮勸學的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有為者亦若是下學上達或順是的惡,[10]乃教育的上施下效長善救失養子使作善且變化氣質的從心所欲不踰矩見群龍無首吉吾與點也。
[1] 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者,辭出《孟子》。案:此乃儒學的自覺起點也。
[2] 學思再者,辭出《論語》。案:此乃儒學的知行之道也。絕地天通者,辭出《書經》。案:此乃儒學的覺醒標籤也。
[3] 幼稚型文化是西方文化,早熟型文化是中國文化,早熟目的型文化是印度文化。此斷,筆者取保留的態度。蓋,印度文化至今應算是其自身的黑暗時期,其更未見中國文化的和而不同的目的意義故。
[4] 已發未發者,辭出《中庸》。案:此乃儒學性與天道雙彰意義。
[5] 人而不如鳥乎者,辭出《大學》。案:此乃儒學知止的真諦。
[6] 可禱者,辭出《論語》。案:此乃儒學的原始宗教情懷。祭如在者,辭出《論語》。案:此乃儒學的宗教性他者真諦。賓於帝者,辭出《甲文》。案:此乃儒學知止的目的性,尤其是神位右邊祖宗牌位。永祀永錫者,辭出《書經》。案:此乃儒學宗教性的真諦。
[7] 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者,辭出《論語》。案:此乃儒學不同於雅斯培的論述者也。
[8] 天不生仲尼萬古為長夜者,辭出《朱子語類》。案:此乃儒學的最佳詮釋。木鐸者,辭出《論語》。案:此乃儒學開創文明的關鍵所在。半部論語治天下者,辭出《宋史》。案:此乃儒學經世的意義所在。
[9] 此處的神,跟基督宗教意義的神,體用都不同而為徹底的不同矣。全句,源於《論語》的中人以上、中人、中人以下及吾道一以貫之,向上是《孟子》展開,下行是《荀子》的開展。
[10] 有為者亦若是者,辭出《孟子》。案:此乃儒學的普遍性意義。順是的惡者,義出《荀子》。案:此乃儒學的變化氣質之鑰,其非人性本惡的標誌。詮釋《荀子》,於此宜特別留意,由是乃能善解或正確的理解文本也。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