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閱讀:唐娜‧塔特《金翅雀》
書名:《金翅雀》The Goldfinch
作者:唐娜‧塔特Donna Tartt
美國當代著名女作家,1963年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的格林伍德,五歲時,寫了第一首詩,十三歲時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份文學評論雜誌上發表了第一首十四行詩。至今除了一些散見於報章雜誌的詩與短文,只有三本長篇小說問世,而這三本小說各自花了十年的時間寫作。她認為寫作最深層次的滿足來自雕琢句子──正確的詞,適當的比喻。彷彿一個微型畫畫家,用一支眼睫毛大小的畫筆,創作一幅大型壁畫。她的寫作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沉浸式體驗」──寫一本可以讓自己沉迷其中的書;進入一個迥異的世界。
處女作《校園秘史》(The Secret History),出版後震驚文壇,評論家認為《校園秘史》充滿懸疑,探尋人類罪惡的本性,並對古典與當代的價值和哲學作了比較,是一位天才作者的閃亮登場。她的文字似乎有一種魔力,而每一頁密密麻麻的《校園秘史》,閱畢之後久久無法跳離書中的冷冽氣氛,是一本歷久彌新的當代文學經典。
2002年,隨著《小友》(The Little Friend)的出版,唐娜‧塔特證明自己並不是曇花一現的作家。評論家高度讚揚了這本小說,認為它具有散文的文風,人物性格鮮明,敘述緊湊而綿密。2004年,她成為英國坎農格特出版社發起的「重述神話」寫作專案的首批入選作家。
睽違十二年,唐娜‧塔特的新作《金翅雀》耗費十年時間寫作,是她三本書中篇幅最長的。再次掀起英美文壇巨浪,橫掃各大年度榜單,並榮獲2014年普立茲文學獎。
譯者:劉曉樺
台灣大學人類學系學士,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州立大學會計所碩士。現為專職譯者。譯有《最仁慈的愛》、《聖骨之匣》、《教育大未來──我們需要的關鍵能力》、《帕迪多街車站》、《寫作的祕密》等書。個人部落格:kayhua725.blogspot.com
內容介紹:
「當代無人能與之相提並論。」
書商都在看,書店都在問,讀者都在等
當代文學界的女神,隱遁十餘年的傳奇──唐娜‧塔特
強勢橫掃歐美文學榜單NO.1的年度鉅作
「當我們自根本升起,又屈辱地沉沒回根本中時,
那些死亡無法觸碰的,就是愛的光輝與榮耀。」
博物館出現的紅髮女孩,攫住我的目光。
當時,母親正細數她最愛的畫作:「金翅雀」,
一隻黃色的小雀鳥,身後襯著一片蒼白背景,鐵鍊鎖著纖細腳踝
──正如母親的面容,
瞬間,博物館發生大爆炸。救我一命的,是那個紅髮女孩。
母親的死訊,硬生生斬裂過去與未來。
十三歲的我奇蹟倖存,住進紐約公園大道空洞冷清的豪宅。
然而,我是如此悲傷、如此空茫,很難回憶這個世界除了死亡之外,還有其他模樣。
沒有人知道的是:
在爆炸的漫天煙塵與神智不清下,我悄悄拾走那幅名為「金翅雀」的畫作。
成年之後,穿梭在上流畫室與遍佈灰塵的古董店間,遊走於墮落之城的迷失與混亂之際,
──我始終將那幅畫帶在身邊。
這幅不該屬於我的畫作,與我的命運愈來愈密不可分,引發連串波瀾不斷的驚險事件,
就像兩股洶湧交纏的暗流,將彼此捲入深不見底的黑暗之中……
唐娜‧塔特以大師級的寫作功力帶來這部讓人繃緊神經的偉大作品。書中角色鮮明深刻,對白暗藏機鋒,充滿精雕細琢的文學韻味。彷彿哲學家冷靜清晰地將這段關於美好幻滅、迷失墮落,救贖追尋的懸疑故事娓娓道來,在生命最低迴的角落綻放人性與藝術的光芒。
得獎紀錄
★榮獲2014年美國普立茲小說獎!
★紐約時報年度十大好書、暢銷榜No.1
★亞馬遜年度編輯嚴選好書No.1
★亞馬遜年度好書No.1
★BookPage年度好書No.1
★科克斯書評年度好書
★衛報年度十大小說
★邦諾書店年度小說
★評論譽為21世紀版《孤雛淚》
目錄:
第一部
第一章 捧著骷髏的男孩
第二章 解剖課
第三章 公園大道
第四章 嗎啡棒棒糖
第二部
第五章 巴德爾阿爾丁
書摘:
我們站在一群亞洲遊客後方,人頭多到我幾乎看不到畫。不過我也不是太在乎,因為這時候,我看見了一個女孩。
她也看到了我。我們之前在其他展區就對上過幾次視線。我甚至說不出她有哪點吸引人,她年紀比我小,樣貌又有點奇怪──完全不像我會暗戀的那型女生;也就是會在走廊上對我投以不屑的眼神、約會對象是肌肉猛男的冰山美人。這女孩有一頭鮮豔的紅髮,動作敏捷,五官銳利淘氣而且奇特;眼珠的顏色很怪,像是蜂蜜般的金棕色。儘管她身形異常單薄,骨瘦如柴,幾乎可以用其貌不揚來形容,卻有些什麼讓我胃部一陣翻攪。她手上拎著一只看起來破破爛爛的笛盒,不斷前後甩動──城市長大的小孩?正準備要去上音樂課?可能不是,我心想,一面尾隨母親走進下個展廳,一面在她身後徘徊。她的打扮有點過於平凡,像是郊區的裝扮,大概是遊客。但她的舉止比我認識的多數女生都還要自信,而且與我擦身而過時,她瞥來的目光狡黠而沉著,快把我搞瘋了。
我跟在母親身後,心不在焉地聽她說話。她陡然在一幅畫前止步,我差點一頭撞上。
「喔,對不起──!」她看也沒看向我便說,稍稍退開,騰出空間,臉上容光煥發,彷彿有人打開了她面孔裡的電燈開關。
「這就是我說的那幅畫,」她說,「是不是很驚人?」
我朝母親的方向偏過頭,裝出專注聆聽的模樣,目光卻兜回女孩身上。她身旁伴隨著一名樣貌滑稽的白髮老翁,從銳利的五官看來大概和她有血緣關係,祖父吧,或許。他穿著一件千鳥格紋外套,窄長的綁帶皮鞋擦得如玻璃般晶亮。兩隻眼睛的距離很近,鷹勾鼻,步伐跛蹇──實際上,他整個人斜向一邊,一肩高一肩低。假若他的駝背再嚴重一點,或許會讓人誤認成鐘樓怪人。但他渾身仍散發一種優雅的氣質,而且顯然地,他十分疼愛那女孩,從他興味盎然、慈祥和藹地蹣跚陪在她身旁就看得出來。他非常留意自己的腳步,頭也總偏向她的方向。
「它可以說是我第一幅愛上的作品。」母親說,「你絕對不會相信,但我是在小時候從圖書館借出的書裡看到它的。我以前會坐在床邊的地板上,一看就看上好幾個小時,完全沉醉其中──這個小傢伙實在是太美了!我的意思是,這其實很不可思議,光是長時間欣賞複製品,就可以深刻認識一幅畫,即便那不是一件太好的複製品。我先是愛上這隻鳥,就像你愛上一隻寵物或什麼之類的,之後才愛上畫家的技法。」她笑了起來,「實際上,那本書裡也有〈杜爾博士的解剖學課〉,但它把我嚇個半死。我以前如果不小心翻到那一頁,還會狠狠把書關上。」
女孩和老人來到我們身旁。我忸怩作態地傾身向前,觀賞畫作。這幅畫很小,是所有展品中最小的一幅,也是最簡單的一幅:一隻黃色的小雀鳥,身後襯著一片蒼白的素色背景,纖細的腳踝上鎖著鐵鍊,棲息在一座座檯上。
「總之呢,如果你問我,」母親說,「我會說這是整場展覽中最精彩的一幅畫。法布里契爾斯憑一己之力,發掘了某些在他之前沒有任何一個畫家知道的事物──就連林布蘭也一樣──並清楚呈現在畫布上。」
極其輕柔地──輕柔到幾乎細不可聞──我聽見那女孩悄聲說:「牠一輩子都得那樣綁著?」
我也在想同一件事;牠腳上的枷鎖,那鐵鍊太可怕了。她祖父喃喃回應了些什麼,但我母親往後退開(似乎完全沒察覺他們的存在,即便兩人就站在我們身旁)說:「多神祕的一幅畫啊,又多麼地簡單。它是如此溫柔──邀請你上前細看,感覺得到嗎?先是那些死去的雉雞,然後是這隻小巧的動物。」
我允許自己又偷偷朝女孩的方向瞥了一眼。她用單腳站立,臀部撇向一邊。然後──冷不防地──轉頭迎視我雙眼。我心跳漏了一拍,茫茫然別開視線。
她叫什麼名字?為什麼沒去上學?我試圖辨認她笛盒上的潦草姓名,但即便我大起膽子,盡可能不著痕跡地靠近,還是看不懂那龍飛鳳舞的麥克筆寫些什麼。那字跡看起來比較像是用畫的,而不是寫的,就像地鐵車廂上的塗鴉。姓很短,只有四、五個字母,名字開頭像是R?還是P?」
「沒錯,人總難免一死。」母親說,「但想到那些藝術品是怎麼失去的就覺得很沒必要,實在讓人痛心。只因為純粹的疏忽;還有火災、戰爭。帕德嫩神廟被當成了軍火庫。我想所有能夠從歷史中保存下來的東西都是一項奇蹟。」
祖父已經走了開去,到前方幾幅畫前,但她仍逗留在後方幾步,那個女孩,目光不時瞥向我與母親。她的肌膚好美,白如凝脂,手臂彷彿用大理石刻鑿而成。看樣子一定是運動員,不過膚色過於蒼白,不可能是網球員;或許是芭蕾舞者或體操選手,甚至是跳水選手,在幽暗的室內游泳池練習到夜幕低垂;回音陣陣,光線折映,深色的磁磚。她弓起背,縱身一躍,踮起的腳尖觸碰泳池底部,水花聲靜默,黑色泳衣閃閃發亮,水沫自她嬌小結實的身軀滴淌。
我為何總是對人如此執迷?像這樣狂熱、熾烈地注視陌生人是正常的嗎?我不認為。我無法想像街上隨便一個路人會對我產生如此大的興趣。但這也是我會和湯姆一起闖進那些房子的主因:我總會為了陌生人深深著迷,想知道他們吃些什麼、用什麼樣的餐盤、看什麼電影、聽什麼音樂;想知道他們在床底下、在抽屜暗格、在床頭櫃、在外套口袋裡藏有什麼祕密。如果在街上看到什麼有趣的人物,我就會好幾天不停地想著他們,想像他們的生活,幻想他們在地鐵或市區巴士上會發生什麼樣的故事。許多年過去了,我仍不曾忘記那對穿著天主教學校制服的黑髮學童──是對兄妹──我在中央車站看到的,他們緊揪著爸爸的西裝外套衣袖,想把他拖出那間破舊的酒吧;或者是卡萊爾飯店前那名外表孱弱、貌似吉普賽人的輪椅少女。她氣若遊絲地用義大利文跟腿上那隻毛毛狗說話,一名戴著墨鏡的銳利男子(父親?保鑣?)站在輪椅後方,顯然在用電話指揮生意。許多年來,我在腦中反覆思量這些陌生人,猜想他們是什麼樣的人,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我知道我回家後也會這麼想著這名女孩和她的祖父。老人身家雄厚,從他身上裝扮就看得出來。為什麼只有他們兩人?他們來自何方?或許是紐約某個古老複雜的大家族──音樂世家、學術世家,或者西城某個藝術大家,就像你會在哥倫比亞大學或林肯中心的日場表演中看到的那些上流人物。也或許──從他樸實無華、溫文儒雅的長者氣質看來──或許他根本不是她祖父;或許他是個音樂老師,而她是他在某個小鎮中發掘到的長笛門生,帶她來卡內基音樂廳演奏──
「席歐?」母親忽然說,「你有聽到我說什麼嗎?」
她的聲音讓我拉回思緒。我們已經來到展覽的最後一間展廳,再過去就是禮品店──明信片、收銀台、亮晶晶的藝術書籍──而我母親,很不幸地,並沒有忘了時間。
「我們該去看看雨停了沒。」她說,「還有點時間──」(她看了看手錶,瞄向我身後的出口標誌。)「──但如果我想替瑪蒂爾挑禮物的話,最好是現在就下樓看看。」
我發現那女生趁母親說話時悄悄打量她──視線好奇地飄向母親光滑的黑色馬尾與她腰間繫著腰帶的白色緞面風衣──在那短短片刻,像她窺探母親般,以陌生人的眼光注視母親,令我不由興奮不已。她有沒有看見母親的鼻梁頂端有個小小隆起?她小時候從樹上跌下來,結果摔斷了鼻子;或者是母親淺藍色虹膜周圍有圈黑環,讓她散發些許狂野氣質,猶如一名目光沉著的狩獵者獨自盤桓原野之上。
「這樣吧──」母親回過頭,「──如果你不介意,我想趁離開前再回去看一眼〈杜爾博士的解剖學課〉。我剛才沒機會好好細看,又怕展覽結束前抽不出時間回來。」她邁開腳步,鞋子發出匆忙的嘎吱聲──然後向我看來,彷彿在說:你要一起來嗎?
我大為意外,一時間不知該如何回應。「呃,」我旋即恢復鎮定,說,「那我和妳在禮品店碰頭。」
「好。」她說,「替我買幾張卡片,好嗎?我馬上回來。」
我還來不及開口,她便已匆匆離去。我的心臟噗通狂跳,不敢相信自己的好運,只能楞楞看著她的白色緞面風衣迅速走出視線。這就是了,我和那女孩交談的機會。但我要說些什麼?我瘋狂思索;我能說些什麼?我雙手插進口袋,呼吸了一、兩口氣,讓自己冷靜下來,然後──感到興奮的情緒在肚子裡沸騰膨脹──轉身面向她。
但我一陣愕然,她不見了;不是真的消失不見,我還看得見她的紅髮(貌似)不情不願地朝房間另一頭走去。她祖父挽住她的手──極為熱切地在她耳畔低語──拉著她去對面牆上欣賞另外一幅畫。
我要殺了他。我緊張地瞄向空蕩蕩的門廊,將雙手埋進口袋更深處,然後──雙頰滾燙地──醒目地穿過展區。時間分秒流逝,母親隨時會回來。雖然我知道自己沒膽真的走上前說些什麼,但起碼可以最後好好地看她一眼。不久前,我才和母親一起熬夜看了《大國民》。我非常震撼,沒想到一個人可以在街頭與某個彷彿具有什麼特殊魔力的陌生人擦身而過,然後終其一生念念不忘。或許,有一天,我也會像電影裡的老人一樣,靠在椅背上,眼神恍惚,說著:「你知道,那是六十年前的事了,我從此再也沒見過那紅髮女孩。但你知道嗎?我這輩子裡沒有一個月不曾想起她。」
剩不到一半距離時,發生了件怪事。博物館的一名警衛倉皇跑過禮品店的開放式出入口,臂彎裡捧著某種東西。
那女孩也看到了。她金棕色的瞳孔和我四目交會,神情吃驚而迷惘。
突然間,又有一名警衛衝出禮品店,雙臂高舉,大聲吶喊著什麼。
眾人紛紛抬頭看去。我聽見身後有人用異樣呆滯的聲音喊了聲:「喔!」下一秒,一陣猛烈的爆炸聲響起,震耳欲聾,搖撼整間展廳。
那名老人──臉上一片空白──搖搖晃晃地往旁傾倒。他伸長手臂──張開指節分明的手指──那是我記憶中的最後一幅畫面。幾乎就在同時間,一道漆黑的光芒閃現,我被包圍在漫天飛舞狂嘯的碎屑之中,一股猛烈的熱浪狠狠撞上我,將我橫掃至房間另一頭。有那麼一段時間內,這是我知覺中的最後一段記憶。
我左右張望,努力想弄清楚自己置身何處,卻不斷被頭上的傷口打亂思緒。我完全不曉得現在的時間,甚至是晝是夜都無從分辨。這地方的雄偉和荒涼都令我無所適從──有種高挑、冷僻,彷彿閣樓般的感覺,一層又一層深淺濃淡的煙霧翻騰繚繞,原該是天花板(或天空)的地方如帳篷般鼓脹糾結。雖然我不曉得自己身在何方,或為何置身於此,但這片廢墟還是隱隱有種熟悉感,在緊急照明燈的照映下散發一種電影般的氛圍。我曾在網路上看過一段影片,一棟飯店在沙漠間引爆,蜂巢般的客房在倒塌瞬間凍結於熊熊火光之中。
然後我想起了那瓶水,於是倒退著走,目光四下搜尋,直到心臟猛然一跳,看見那灰濛濛的一抹藍暈。
──聽著;我一面走,一面說;我只是要──
老人用一種又是希望又是絕望的眼神注視我,彷彿一條餓到沒力氣走路的狗。
──不──等等。我馬上回來。
彷彿醉酒般,我拖著踉蹌的腳步,蹣跚穿過廢墟──左支右繞,手腳並用,艱難地跨過各種障礙,包圍在磚頭、水泥、鞋子、手提包和一堆我不想細看的燒焦殘骸中。
水瓶還有四分之三滿,觸手滾燙,但一嚥下,我的喉嚨就像活了起來。我一口氣喝了超過一半的水──水裡透著塑膠味,如洗碗水般溫暖──隨即回過神,強迫自己蓋上瓶蓋,將水瓶收進包包,帶回去給那名老人。
我跪在他身旁,感到石塊扎進膝蓋。他在發抖,呼吸粗重紊亂,視線沒有看向我,而是在上方游移,焦躁緊盯著某個我看不見的東西。
當我在包包中翻找水瓶時,他忽然伸手摸向我的臉。他小心翼翼地用瘦骨嶙峋的枯扁手指撥開我眼前髮絲,挑出我眉毛上的一塊玻璃碎片,然後拍拍我的頭。
「沒事了,沒事了。」他的聲音好微弱,好嘶啞,好親切,透著一種彷彿肺病般的可怕抽氣聲。我們就這麼凝視對方,那時光奇異而漫長,我一直無法忘懷;實際上,我們猶如兩頭在暮光中相遇的野獸,他眼中似乎燃起某種清晰、熱切的火花,讓我得以看見真實的他──而他,我相信也看見了最真實的我。在那瞬間,我們交織為一體,嗡鳴共振,彷彿兩具共享同一線路的引擎。
然後,他又倒了回去,疲軟乏力,了無生氣。一時間,我還以為他死了。──「來。」我說,笨拙地扶起他肩膀,「很好。」我盡可能地托起他的頭,餵他水喝。他只喝進了一些,大部分都沿著下巴流落。
他又倒了回去,筋疲力盡。
「琵琶。」他啞著嗓子說。
我低頭望向他灼紅的面孔,那雙眼中有些什麼好熟悉,挑動我心弦,那種鏽紅而清澈的熟悉感。我見過他,在那瞬間,也見到了那女孩,就如秋葉般清晰:鏽紅色的雙眉,金褐色的眼瞳。她的面孔彷彿倒映在他臉上。她在哪兒?
他想說話,乾裂的嘴脣掀動。他想知道琵琶在哪裡。
他氣喘吁吁,大口喘息。「別動。」我不安地說,「試著躺著別動。」
「她該搭地鐵過去,那樣快多了;除非他們要開車載她去。」
「別擔心。」我說,又靠前幾分。我不擔心,很快就會有人來救我們,我很肯定。
「我會等他們來。」
他的聲音消散片刻,我可以感到他的神智正離我遠去,宛若溪中的落葉順流而逝,但不多久又沖刷回來,他再度回神。
「還有你!你今年幾歲?」
「十三。」
「唸法國學校?」
「不是,我的學校在西城。」
「那也很好,我想。那些法文課啊!對小孩來說有太多生字要背了。Nom et pronom,『種』和『門』,這只是分類昆蟲的一種方式。」
「對不起,你說什麼?」
「他們在格魯埤那兒總是說法文。你還記得格魯埤嗎?就是有條紋陽傘和開心果冰的那家咖啡館?」
條紋陽傘。我頭痛欲裂,實在難以思考。我的視線游移到他頭上那道長長的裂口,血凝固了,一片黑黝,宛如斧頭砍斫的傷口。我越來越清楚意識到,在這片殘骸之中,隆起著一具具屍體般的可怕形體。這些朦朧不清的漆黑物體無聲無息包圍我們四周,放眼所及一片魆黑,還有那些布娃娃般的屍體。但你彷彿能懸浮於這片黑暗之上,飄然遠去,昏昏欲睡,如白色餘波在冰冷黑暗的海面上翻騰,終至消逝。
忽然間,有什麼事非常不對勁。他醒了,搖著我,不安地拍打雙手。他想做些什麼,喘吁吁地吸了口氣,試圖把自己撐起來。
「怎麼了?」我問,甩了甩頭,提高警覺。他上氣不接下氣,煩躁不安地拉扯我的手臂。我膽戰心驚地坐了起來,環顧四周,以為會看見什麼新的危險逼近,像是鬆脫的電線、火災,或天花板即將坍塌。
他抓住我的手,緊緊捏著。「不是那裡。」他努力擠出四個字。
「你說什麼?」
「別把它留在那兒。不行。」他視線落在我身後,努力想要指出某樣東西。「把它帶離那裡。」
拜託你躺下來──
「不行!一定不能讓他們看見。」他激動不已,抓住我的手臂,試圖把自己拉起來。「地毯已經被偷了,他們會把它帶去海關的倉庫──」
我看見了。他指向一塊覆滿粉塵的方形板子,在崩塌的梁柱和殘骸間幾乎隱沒不見,外觀看起來比我家裡的筆記型電腦還要小。
「那塊板子?」我問,瞇眼細瞧。板子上黏著一塊塊凝固的蠟滴,以及形狀不規則的標籤碎片。「你想要它?」
「求求你。」他緊閉雙眼,焦躁不安,咳嗽咳到幾乎無法開口。
我伸出手,拎著邊角,撿起板子。以這麼小的東西來說,它倒是意外的重。一條長長的毀壞框條懸垂於板子一角。
我用袖子抹拭灰撲撲的表面。在白色的粉塵底下,一隻小小的黃雀依稀可見。實際上,那本書裡也有〈杜爾博士的解剖學課〉,但它把我嚇個半死。
是喔;我昏沉沉地回答,轉過身,把畫捧在手上,想拿給母親看,然後才想起她並不在那兒。
又或者──她在,也不在。部分的她在,只是我看不見,而看不見的才是真正重要的,這一點我過去從來不曾理解。但當我嘗試把這句話說出口時,卻只能發出含混不清的聲音。一股寒意上竄,我察覺自己錯了。兩者必須合而為一,你不能只擁有其中一半。
我用手臂抹了抹額頭,拚命想將眼裡的碎石粒眨出來。我彷彿要舉起自己無法負荷的重量般,使盡吃奶力氣,想將思緒轉移到當務之急的問題上。母親呢?方才這裡本來有三個人,而其中一人──我相當肯定──是她,現在卻只剩兩人。
在我身後,老人又開始咳嗽顫抖,焦急不已,拚命想要開口。我回頭,想將畫遞給他。「給你。」我說;然後又轉向母親──面對她原本該在的位置──說:「我馬上回來。」
但他要的不是畫。他煩躁地將畫推回給我,絮絮叨叨地說了些什麼。他頭顱右側覆滿黏稠的鮮血,我幾乎看不見他耳朵。
「對不起?」我問,思緒仍停留在母親上──她在哪兒?「你說什麼?」
「收下。」
「你聽我說,我馬上回來。我得──」我說不出口,就是沒辦法說出口。但母親要我回家,現在,馬上;我該回家和她會合,這點她說得非常清楚。
「把它帶走!」他硬把畫塞給我,「快!」他試著坐起來,雙眼炯亮而瘋狂。我被他激動的態度嚇到了。「他們拿走了所有的燈泡,把街上半數的房子都給砸了──」
一滴血珠滑落他下巴。
「求求你。」我說,兩手不知所措,不敢碰他。「請你躺回──」
他搖搖頭,張口欲言,但心有餘而力不足,筋疲力盡地倒了回去,發出一聲濕潤的痛苦呻吟。他伸手抹了抹嘴,我看見他手背上出現鮮紅的血痕。
「救援就快到了。」但就連我自己都無法肯定,卻又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
他直勾勾地凝視我面孔,想在我臉上找出一點理解的跡象,發現我一臉空白後他又掙扎坐起。
「火災。」他說,聲音像漱口般湧著水沫,「馬迪那的公館。一切都沒了。」
他又咳了起來,紅色的血沫湧出鼻腔。周遭的一切沒有半分真實感,層層石堆與崩塌巨岩環繞身旁,我恍恍惚惚有種辜負他期望的感覺,好像我的笨拙和愚昧搞砸了什麼重要的童話冒險任務。雖然瓦礫間不見絲毫火苗,我還是爬了回去,將畫收進尼龍購物袋中,只是想安撫他,以免他看了就激動。
「別擔心。」我說,「我會──」
他已經冷靜下來,一手按住我手腕,眼神沉著而明亮。我感到一陣莫名的寒意。我該做的都做了。一切都會否極泰來的。
當我沉浸在這安慰的想法中時,他也鼓勵似地捏了捏我的手,好像我把腦中的念頭說出來了一樣。我們會離開這裡的;他說。
「我知道。」
「親愛的,用報紙把它包起來,藏在行李箱最底層;連同其他的古玩珍稀。」
我的意識也正逐漸朦朧──耳鳴大聲迴響,一種空洞的嗡鳴聲。嘴裡嚐到金屬味,好像置身牙醫診所一樣──若非他突然用力搖撼我,讓我驚慌甦醒,我很有可能就這麼飄回那虛無飄渺的無意識狀態,並且留在那兒,流連忘返。只見他唸唸有詞,拉扯著自己食指。他將手上的戒指摘了下來,是只鑲著切割寶石的沉重金戒,試圖把它塞給我。
「不,我不想要。」我說,掙扎閃避。「你為什麼要把戒指給我?」
但他硬將戒指塞進我掌心,呼吸中冒著猙獰的血沫。「霍伯特與布萊克威爾。」他說,聽起來好像快被自己體內的水分給淹死。「那個綠色門鈴。」
「綠色門鈴。」我遲疑地重複一遍。
他前後甩動頭顱,昏沉暈眩,雙脣顫抖,眼神空洞渙散。看見他的目光掠過我面孔,卻完全視而不見,我不由打了個冷顫。
「叫霍比離開那家店。」他啞著嗓子說。
我不可置信地看著腥紅的鮮血從他嘴角汩汩湧出。他用力扯開領帶:「我幫你。」我說,伸手想要幫忙,卻被他揮開。
「他得關了收銀機,離開那裡!」他急躁地說,「他父親派人來教訓他──」
他眼珠往上一吊,眼皮顫抖了幾下,然後疲軟癱倒,平躺在地,彷彿體內不剩一絲空氣。三十秒過去了,然後是四十秒,猶如一團舊衣。但就在此時,他發出嚎叫般的抽氣聲──刺耳到我不由瑟縮──胸口隆起,咳出大團鮮血,噴了我一身。他使出僅剩的力氣,用手肘撐起自己──而在那三十多秒間,他就像條狗般氣喘吁吁,胸口瘋狂起伏,上上下下,上上下下,視線牢牢緊盯在某個我看不見的東西上,由始至終都抓著我的手,彷彿只要抓得夠緊,他就會安然無事。
「你還好嗎?」我問──焦急不已,眼淚就要奪眶而出──「你聽得見我說話嗎?」
他奮力掙扎──宛如一條離水之魚──我扶起他的頭,或該說試著扶起他的頭。我完全亂了方寸,不知所措,深怕會傷到他。他死命抓住我的手,彷彿身子懸盪於大樓之外,轉眼就要墜落。他的呼吸斷斷續續、每次喘息都夾雜著泉湧聲,彷彿費盡千辛萬苦抬起沉重的石塊,又一次次墜回地面。他的視線一度筆直迎向我,嘴裡湧滿鮮血,似乎想說些什麼,但那些話語最後卻化為流下下頷的血沫。
然後──我如釋重負──他終於冷靜了些,也安靜了些,緊抓著我不放的手指也逐漸放鬆、融化,有種順著旋渦打轉、沉沒的感覺,幾乎就像他仰天漂浮水面上,逐漸離我遠去。──感覺好點了嗎?我問,然後──
我小心翼翼地滴了些水進他嘴裡──他的嘴脣動了動,我看見它們在動;然後我跪著,如故事裡的童僕般,用他口袋裡的渦紋方巾拭去他臉上部分的血漬,看著他逐漸陷入靜止──殘酷地、一點一滴地──我駭然不已,牢牢凝視他毀壞的臉孔。
你還好嗎?我出聲呼喊。
他其中一邊如紙般的眼皮半睜半閉,不斷顫抖,藍色的靜脈陣陣抽搐。
「如果聽得見我聲音,就捏捏我的手。」
但我手中的那隻手卻疲軟不動。我坐在那兒,看著他,不知所措。該走了,我早該走了──母親交代得很清楚──但我卻找不到任何可以離開這裡的出路;而且老實說,無論怎麼想,我都很難想像自己置身其他任何地方──很難想像除了這裡之外還有另一個世界。那感覺就像我從來不曾有過另一種人生。
作者:唐娜‧塔特Donna Tartt
美國當代著名女作家,1963年出生於密西西比州的格林伍德,五歲時,寫了第一首詩,十三歲時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份文學評論雜誌上發表了第一首十四行詩。至今除了一些散見於報章雜誌的詩與短文,只有三本長篇小說問世,而這三本小說各自花了十年的時間寫作。她認為寫作最深層次的滿足來自雕琢句子──正確的詞,適當的比喻。彷彿一個微型畫畫家,用一支眼睫毛大小的畫筆,創作一幅大型壁畫。她的寫作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沉浸式體驗」──寫一本可以讓自己沉迷其中的書;進入一個迥異的世界。
處女作《校園秘史》(The Secret History),出版後震驚文壇,評論家認為《校園秘史》充滿懸疑,探尋人類罪惡的本性,並對古典與當代的價值和哲學作了比較,是一位天才作者的閃亮登場。她的文字似乎有一種魔力,而每一頁密密麻麻的《校園秘史》,閱畢之後久久無法跳離書中的冷冽氣氛,是一本歷久彌新的當代文學經典。
2002年,隨著《小友》(The Little Friend)的出版,唐娜‧塔特證明自己並不是曇花一現的作家。評論家高度讚揚了這本小說,認為它具有散文的文風,人物性格鮮明,敘述緊湊而綿密。2004年,她成為英國坎農格特出版社發起的「重述神話」寫作專案的首批入選作家。
睽違十二年,唐娜‧塔特的新作《金翅雀》耗費十年時間寫作,是她三本書中篇幅最長的。再次掀起英美文壇巨浪,橫掃各大年度榜單,並榮獲2014年普立茲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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