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虂閱讀:愛情的事
文╱張讓
而今在這件事上,做父母的簡直無能為力,幾乎連提都不能提。你不能說:孩子,青春短暫,今天過了不會再來,你可不要錯過了。只能等候、旁觀,並回想自己當初。那樣盲目,那樣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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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在在都是這樣那樣的愛情故事。
他們高中時同學,他愛她,可是她視他為好友。他們維持友情,直到大學畢業進入職場,兩人每年固定一起度假。他始終如一愛她,一次忍不住表明心跡,結果她冷落了他整整一年。於是他只能敷衍的結交女友,看她換過一個又一個男友,最後夾在兩男中間幾乎崩潰。終於他斗膽說:「我愛你!嫁給我吧,我們交往這麼多年,還有誰比我更了解你呢?」不久以後在加勒比海一個小島上,黃昏時分她一身白衣輕踩玫瑰花徑朝他走去。
他們在大學社團認識,兩人相互有意但沒有行動。快要畢業時她問他願不願意做她的男友,他說抱歉他馬上要出國念書。過不久她寄了結婚喜帖給他,偕新婚夫婿出國。許多年後兩人都離婚了,回到台灣再度聯繫上,他表白當年放棄她是一生最大錯誤,一年後結婚。
他們也是大學時認識的,他已有女友,因為她狠心放棄了。兩人熱戀當時心想「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只要能在一起哪怕只是幾天也好。結婚三十多年後談起舊時女友他說:「我和她是曾經滄海。」她大哭:「你和她曾經滄海,那我呢?」
2
這是許多年前的故事。
喬和丹是好友。喬把女友介紹給丹,預先聲明:「別忘了,她是我的。」沒想到一句話就預設了結局。
這一見鍾情的兩人是我公婆。十分好萊塢的場景:丹來家裡接她去參加舞會,她穿了孔雀藍洋裝走下樓來,他在樓梯底迎接。他英俊筆挺,而從他眼神她看見了自己的風采。
記得第一次聽婆婆講這一段故事時,我好像臨場目睹,看見那才子佳人的原型,那在愛情故事裡以各種形式一再出現的古老浪漫。那時他大四,她高三。舊相片裡他們真是出色的一對,後來五個兒子兒媳(不管結婚幾次)都比不上。
聽見當時我馬上就同情喬。我想的是:面對愛情,友情沒有了存在的餘地。但婆婆毫無愧疚:「我反正並不真愛喬,丹又那麼英俊聰明!」好像喬只是一道橋,一個過渡。多年後喬自殺了(想必和當年女友變心無關),而公婆的愛情故事一直繼續到公公逝去。
公公老年寫了一批文字記述舊事,其中一篇追憶當年他在從洛薩拉摩斯東行的火車上想到在另一頭等候的她膽戰心驚,不知自己這一趟回去結婚是不是生平大錯。
公公死後沒見婆婆掉過淚,也沒聽她說想他,只是有時她會忽然驚呼:「可是丹呢?丹在哪裡?」
3
前不久尼克來,講到班上一個女生喜歡他,糾纏不放,儘管他已經明言沒興趣:「大概是覺得只要她不斷在我身上下功夫便有一線希望吧。」面帶一絲不屑又無奈的表情。
尼克是友箏最要好的朋友,因為喜歡和我們廝混無話不談,也可說是我們的朋友。
偶爾,他會和我談心,說出和父母難以相處、不愛他們這種話來。一次甚至談到自己高中時代飢不擇食的性經驗,自嘲簡直就像娼妓,然那份自嘲遠比不上對那些女孩的鄙視:「她們根本就不在乎你,只在乎上床!」
尼克長得不錯(帶了希臘血統,側看有點似希臘雕像),好萊塢愛情片《手札情緣》(典型賺人熱淚的浪漫悲劇片)裡,年輕男主角雷恩.葛斯林(演技精采)桀驁帶笑的眼神便讓我想到他。外強內柔,心思頗細,顯然渴求愛情,但畢竟不願降低標準。相對,在這件事上友箏幾乎是一無動靜,像個無知無覺的童男。當然這傢伙絕非木石,只是表面不動聲色。我和B少不得擔憂,但不能去問他,只能順其自然。
什麼時候初戀最好?有個最佳年紀嗎?高中時代?大學時代?更早?更晚?在原始強大如愛情的場域,誰能說?除了人總要經歷初戀,最好趁青春年少。正如李渝在短篇〈待鶴〉裡寫的:「 人都該在愛還是愛的時節愛過,不是麼?」
可是當年我的父母說:「學業未成,不談戀愛。」儼然「革命未成,何以家為」的意味。那樣用心良苦,又那樣不近情理!
而今在這件事上,做父母的簡直無能為力,幾乎連提都不能提。你不能說:孩子,青春短暫,今天過了不會再來,你可不要錯過了。只能等候、旁觀,並回想自己當初。那樣盲目,那樣瘋狂,那樣一步三跌驚心動魄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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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故事帶了先天的懸疑,故事裡當愛情還在起步,可能一點星火都沒有時,聽者已經迫不及待要愛情如大火燎原願有情人終成眷屬了。最好的愛情是天崩地裂,甚至連死都擋不住,難怪《聊齋誌異》裡不少人狐戀或人鬼戀。
其中一則〈陸判〉主旨並無關愛情。主角書生朱爾旦文思堵塞因此科舉連連失利,經陸判換心後變得才思敏捷,果然中了鄉試。回頭看見老婆模樣,要求陸判也替她換個腦袋。我本覺朱爾旦老實可愛,到這裡赫然發現不過是個有了功名便嫌老婆難看的庸俗貨色。其實整個故事思想庸俗,最有趣的是開頭朱爾旦結識陸判那段,還有是陸判做的換心和換頭兩次手術。本應血腥恐怖的場面蒲松齡淡淡寫來,幾句話便交代了。那幾句我反反覆覆讀了許多次,可說魔幻寫實的極致,在有魔幻寫實以前。
5
納蘭性德的詞:「人到情多情轉薄,而今真箇不多情。」
從兩情相悅到反目成仇之間有多少距離?
王家衛電影《重慶森林》裡問:如果愛情是貨架上的商品,有效期限是多久呢?
他們結婚多年,住在紐約。一天她說要離婚便搬出去了,事發突然他只能眼睜睜看她走。2003年9月11日,他從格林威治村的公寓家裡看出窗外,見到遠遠世貿大樓濃煙滾滾,景象奇異。他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覺恐慌,第一件跳上心頭的是打電話給分居的妻子。你好嗎?他問。我沒事,她答。他們已經好一陣沒聯絡了。
另一對也是結婚多年夫妻,她想要離婚很久了。然後他得末期肺癌,沒法手術,大約有半年可活。他開始做化療,兩人都做了他將死的打算。她不再想離婚,想的是不久以後就可以自由。化療結果非常好,他的惡性腫瘤持續縮小,最後完全不見了。他一時不會死,可以繼續活下去了。她不知怎麼感覺。
先前他結婚兩次,每次都熱戀開始,自覺婚姻幸福,直到以離婚收場。第三次不同,這次他終於感到真真正正的甜蜜,對自己對他人都說:「我好快樂!從沒這麼快樂過!」
6
海誓山盟地老天荒的愛情太像神話傳說,而真人真事往往超越故事。
意外發現奧國思想家安德烈.高茲的《致D情史》。譯本口袋書大小,才七十幾頁。幾年前回台在上海書店買的,記得買後到了和朋友相約的咖啡館坐定,便即拿出專注看了起來。其實是封遲來的情書,敘述兩人如何相識,如何一路同甘共苦,最重要的是作者怎樣終於從英國妻子的表現領悟了愛情實質;也就是他從來不懂愛情,更不懂怎麼去愛,以為自大自私蓄意曲解貶低妻子就是愛,書中主旨便是為自己的種種不及道歉並坦然示愛。這書是高茲在得知妻子罹患絕症將死後開始寫的,完成不久便和妻子在家裡雙雙以煤氣自殺。書這樣結束:「萬一有來生,我們仍願共同度過。」這樣經過試煉的愛情,遠勝過羅密歐與茱麗葉唯美的初戀,更不用說《大亨小傳》裡蓋茲比對黛西天真可憐的迷戀。
譯序裡袁筱一對愛情也有精闢的思索,這一段尤其好:「文學裡的愛情從來都沒有繼續,因為繼續不下去。我們可以有很多很多種美麗的相遇,也可以有很多很多種看似美麗的磨難,我們就是不能有色彩絢麗的結局。愛情的結局無論是平淡的幸福還是永遠成為回憶的中斷,都不能夠成為可以綻放的詩篇,都禁不起追問,都推擋不了瑣碎和卑微的現實。」筆下這樣,想必曾有切身之痛。
確實,再強大的愛情,也禁不起日常無盡的繁瑣磨蝕,庸俗了。從《半生緣》到《小團圓》,張愛玲長長短短的故事寫的無非是愛情墮入塵網的無奈蒼涼。
袁瓊瓊短篇小說集《或許,與愛無關》裡有句話:「現在這些愛情賓館太多了,多到使偷情成為乏味的事。」愛情到了這個地步,或許只是另一種無聊,如戒不掉的惡習。
7
做個飛越,《致D情史》對面,有林覺民〈與妻訣別書〉的另一種殉死。
黃花崗之役前三天,林覺民動筆寫信,和妻子說明何以不得不死。信不長,但低吟跌宕,如詩如歌。我幾乎忘了曾讀過這樣一封信(當年甚至能背大半),是寫到這裡忽然想起重讀才又再次震動好像初讀——多麼可愛的男子!多麼讓人心碎的局面!
信中表明:「吾至愛汝,即此愛汝一念,使吾勇於就死也。」正是出於這樣的愛情而必須去死,敢於去死。
緊接筆調一轉回憶:「初婚三、四月,適冬之望日前後,窗外疏梅篩月影,依稀掩映。吾與汝並肩攜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語?何情不訴?」不正是沈復〈閨房記趣〉的情調?然後從兒女情長急速抽身,再繼續大筆剖析現實,解釋不死的不可能。
全信大情大義,極盡溫柔又無比雄辯。從起頭那一聲「意映卿卿」柔情萬種,到「並肩攜手,低低切切」情深意重,再到「吾愛汝至。汝幸而偶我,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國!吾幸而得汝,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國!」將情書寫到了極致。
然而,就愛情來講呢?由小我之愛而大我之愛,從閨房歡悅擴展到天下有情人,無疑,這樣的愛情只能說偉大。為了理想而從容赴死,我們不能不讚嘆。然退一步,這樣才華死了多可惜,活下來也許更為有益。可是聰明的林覺民早已料到,信裡滴水不漏鋪陳了除一死別無他途的答辯。
年輕人要為理想而死,是成熟以後才懂得為理想而活。所以林覺民勢必走入革命成為烈士,所以歷史悲劇留給後人這樣動人篇章。所以讀〈與妻訣別書〉不管多少次,都不免要與他一起「淚珠與筆墨齊下」,儘管我們早已沒有筆墨,更不用談理想了。(上)
8
香港作家也斯在絕症末期,前妻又回來照顧他。
蘇格蘭作家伊恩.班科斯(Ian Banks)在得知自己罹患絕症餘日無多後向愛侶求婚:「你願意委屈做我的寡婦嗎?」
納博科夫死後妻子薇拉對兒子說:「我們自殺吧!」雖然只是說說而已,畢竟洩漏了無以為繼的悲慟。其實她是個精明能幹的人,照顧納博科夫無微不至。他不會開車,都是她開。當他們跨越美國捕蝶時,是她載了他一州開過一州。為了防身,她還去學手槍射擊,隨身攜帶了手槍。他忙著玩蝴蝶怠惰寫作了,她會提醒他回到寫作上。她替他處理生活一切大小事宜,甚至包括郵件。而她並不是個憔悴乏味的黃臉婆,卻是個聰明美豔小有文才一度也想要當作家的女人。即便這樣,納博科夫還是免不了一次外遇,只不過最後終究回到婚姻裡,每一本書都獻給薇拉。
9
有人說,除了愛情還有什麼?
美國詩人伊莉莎白‧碧史琵(Elizabeth Bishop)大學時代男友向她求婚不成自殺,留了絕命書給她:「再見,伊莉莎白。下地獄去吧!」
而李渝在〈待鶴〉近尾回想夢境,幾近欣喜自問自答:
「有誰,會前來夢中相會而且陪伴?……
是有這樣一個人的;只有這樣一個人。
啊,是誰,還有誰,是松棻呢。」
10
英國文豪哈代年輕時愛上了艾瑪,熱戀結婚。後來失和分居,直到艾瑪去世。兩年後他再婚,娶了小他三十九歲的秘書。終其餘年,哈代不斷寫情詩悲悼艾瑪。他死後分葬兩地,心葬在艾瑪墓旁,骨灰則葬在西敏寺的詩人角落。
英國約克廈鄉間,某個早晨,女詩人J放朋友送的一群鵝出去透風,牠們立刻飛過牆到谷地去了,她不知怎麼趕回來。鄰近藏在兩簇松樹間,是壞脾氣出名的D。她鼓勇去敲他的門。出乎意外,他不但開門而且竭力幫忙。第二天她悄悄走過去,正要塞致謝紙條進門上信箱口時門忽然開了,他請她進去。不到一周她離開男友搬了進去,不久便結婚了。那時她四十一歲,耳聾,受過職業鋼琴訓練;他八十六,是個孤僻的農人。他照顧她,激發她詩作不斷;她則把光亮重新帶回到他生命裡。兩人快快樂樂過了六年,直到他死,其間她出了四本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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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愛悲歡, 如此這般。
太多太多的故事,我口袋裡鼓鼓都是,自己的,親人的,朋友的,生人的……。
愛情本是平常事,是驚人的迷亂將它美化昇華,進入詩歌和故事流傳,神妙動人,可信也不可信。除了潤滑生命機件,讓我們免於如枯枝化石獨立狂風獵獵的時間荒原, 能說它有什麼「意義」?
既然如此,何必寫這些事?
沒有理由,只因這些故事奇異動人。
也許,你也有更多更多可以補充的。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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