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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 00:08:17| 人氣7,96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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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暑閱讀:理查.葉慈《十一種孤獨》

 
小暑閱讀:理查.葉慈《十一種孤獨》
 
書名:《十一種孤獨》Eleven Kinds of Loneliness
 
作者:理查.葉慈(Richard Yates)
一九二六年生於紐約州楊克斯鎮。二次大戰退役之後,在雷明頓蘭德公司(Remington Rand Corporation)擔任公關部寫手,也曾短暫為勞勃.甘迺迪參議員撰寫講稿。一九五三年起開始發表備受讚譽的小說作品,第一本小說《真愛旅程》(Revolutionary Road)提名一九六二年美國國家圖書獎。他總共出版過九部作品,包括小說A Good School、The Easter Parade、Disturbing the Peace,及兩部短篇小說合集《11種孤獨》和Liars in Love。葉慈離過兩次婚,有三個女兒,卒於一九九二年。評論界將理查.葉慈與費茲傑羅、契軻夫等大文豪並列,並認為他是美國戰後最好的小說家及短篇故事作者。
 
譯者:李佳純
生於台北,輔大心理系畢業。曾旅居紐約六年求學就業,2002年返台後正職為翻譯,副業為音樂相關活動。譯有《喬凡尼的房間》、《白老虎》、《等待藥頭》等書。
 
內容介紹:
如果我的作品有什麼主題,我想只有簡單的一個:人都是孤獨的,沒有人逃脫得了,這就是他們的悲劇所在。—理查.葉慈(Richard Yates)
★紐約版的《都柏林人》。——《紐約時報》
★二十世紀最富洞察力的作家。——泰晤士報
★美國最好的戰後小說家和短篇故事作家之一。——《獨立報》
★李桐豪(作家)、郝譽翔(中正大學台文所教授)、黃崇凱(小說家) 齊聲按讚
知名作家威廉.斯蒂隆(William Styron)、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安.貝娣(Ann Beattie)與羅勃.史東(Robert Stone),都對他無可挑剔的散文充滿欽佩之意——理查.葉慈在他最著名的作品《真愛旅程》出版後隔年(1962),推出了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說集《11種孤獨》:以冷峻的筆觸,葉慈寫下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十一種孤獨的人生,尋常人的孤獨、不如意、失落與絕望。本書最常拿來與詹姆士.喬伊斯的《都柏林人》相比較,只因為他的故事全部都發生在紐約,一如都柏林之於喬伊斯,並在當時的小說家圈子中蔚為風潮;稍後《紐約時報》曾讚美道:「這些為保住小小的尊嚴——更多的是——屈辱的角色,簡直像是從皇后區肥厚的電話簿裡隨機挑選出來的。」 
〈傑克南瓜燈博士〉描述的一個住在寄養家庭、剛轉學過來的小三男孩,第一天上學的時候「女生認定他不怎麼體面而轉過頭」,「下課後男孩們想到他也只為了確定什麼都不讓他參加」;儘管級任的女老師想盡辦法幫他融入其他同學,卻意外地幫了倒忙,最後連兩人之間微妙的情誼都失去。 
 
〈美滿幸福〉一開始是隔天即將結婚的男女,女孩從辦公室眾人的祝福中脫身回家,對於即將轉變的身分繼憧憬又不安,期待晚上與未婚夫的見面能安定自己的心情;男孩離開辦公室後,對於即將失去的自由突然失落起來,而意外的單身歡送派對令他匆匆離開了自己的未婚妻,絲毫沒發現女孩疲憊的語氣及表情。 
 
〈愛找苦頭吃的人〉華特.韓德森九歲的時候,有好一陣子覺得倒下去死掉是全世界最浪漫的事;25年後的這一天,他被炒魷魚了,他發現「讓事情發生並溫文儒雅地接受,可說就是他的生活模式。不可否認,有風度的輸家這種角色,向來深深吸引著他。」在一天結束、回到家裡,當妻子問起他的工作是否出了什麼問題,他優雅地倒進沙發,對著妻子說:「我中槍了。」 
 
〈建築工人〉是一個22歲已婚、以海明威為未來典範的作家,遇上了一個徵寫手的計程車司機;計程車司機的童年玩伴如今是知名影星,小學老師如今是鼎鼎大名的心理學家,兩人都鼓勵他出一本自傳描述他精采的人生;作家為求糊口,幫計程車司機蓋出一篇又一篇空中閣樓,然而包括作家自己、計程車司機、演員及心理學家的現實生活,卻開始緩慢地崩塌…… 
曼哈頓的城市生活中十一種孤獨人生,葉慈筆下的每一個小人物,都曾在一瞬間擁有自己的尊嚴,擁有一個可能能了解他們、貼近他們當下的朋友∕愛人∕長輩,卻在一個平凡的轉折點上,那個對象或那個瞬間轉了個方向、飄然遠離,留下意料之外的孤獨與難堪——儘管在一個偌大的城市、身旁有那麼多人圍繞,孤獨卻依然不可避免,葉慈寫出的不僅僅是那個年代的孤獨,也是我們的。
 
目錄:
一,傑克南瓜燈博士
二,美滿幸福
三,裘蒂擲骰子
四,完全不痛
五,愛找苦頭吃的人
六,跟鯊魚搏鬥的人
七,和陌生人一起開心
八,B.A.R.專家
九,優秀的爵士鋼琴手
十,舊的不去
十一,建築工人 
 
書摘:美滿幸福
葛瑞絲要結婚前的那個禮拜五,大家都不期待她做任何工作。事實上,沒有人讓她做事,無論她願意與否。
她打字機旁的玻璃紙盒裡有一朵梔子胸花——老闆艾特伍德先生送的——隨附的信封裡有一張布朗明黛爾百貨的十元禮券。自從那一次她在公司的聖誕派對上親了他的脖子,艾特伍德對她一直特別殷勤,她走進去謝謝他的時候,他整個人駝背忙著翻抽屜,滿臉通紅,也不敢看她的眼睛。

「哦,別客氣,葛瑞絲,」他說。「是我的榮幸。你需要別針別那個小玩意嗎?」
「裡頭已經有別針了,」她說,把胸花舉起來。「看到嗎?漂亮的白色別針。」
他眉開眼笑看著她把花別在她西裝外套的翻領上。然後他煞有其事地清清喉嚨,拉出桌面下的寫字板,準備開始當天的口述,結果只有兩封短信。直到過了一個小時她看見他把一堆「迪特風」(Dictaphone)錄音機臘管送去給中央打字,才明白他幫了她一個忙。

「艾特伍德先生,你人真好,」她說,「但我真的覺得你應該把全部工作交給我,就像平——」
「哎,好了,葛瑞絲,」他說。「人一輩子也才結婚一次。」
女孩子們也大驚小怪,擠在她的辦公桌前嗤嗤笑,不斷要她拿洛夫的照片出來看(「哦,他好可愛!」),辦公室經理則緊張地看在眼裡,他不想掃興,但還是焦慮地指出,今天畢竟還是上班日。

然後午餐時間在許瑞夫特餐廳有個傳統小型派對——九個女人和女孩,喝著不熟悉的雞尾酒而暈頭,點的雞皇飯放在一旁涼掉,爭先恐後給她回憶和祝福。現場還有更多花和另一樣禮物——大家偷偷湊錢買的銀製糖果盤。

葛瑞絲說「謝謝」、「真的很感激」、「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一直到她腦子裡迴響的都是這幾句話,嘴角也笑得痠了,感覺這個下午好像永遠不會結束似的。

洛夫在四點鐘左右打電話來,聽起來興高采烈。「你好嗎,親愛的?」他問,她還來不及回答他就說,「聽好,你猜我收到什麼?」
「不知道,禮物嗎?是什麼?」她試著讓自己聽起來興奮,但不容易。
「禮金。五十塊錢。」她幾乎可以看見他說「五十塊錢」時噘嘴的模樣,每當他宣布金額時特有的認真表情。

「哦,真好,洛夫,」她說,她的聲音若聽起來有些累,他並沒有發現。
「很好吧?」他笑說,嘲弄她用的女孩子字眼。「你覺得開心是吧,葛瑞絲?但我真的很驚訝,你知道嗎?老闆說,『拿去,洛夫,』然後交給我一個信封。他臉上一點笑都沒有,我還在想,發生什麼事?我是不是要被炒魷魚了?他說,『打開啊,洛夫。』於是我打開,然後我看見他咧嘴笑得一哩寬。」他笑著嘆口氣。「嗯,聽著,親愛的,今晚你要我幾點過去?」
「哦,不知道,愈快愈好吧,我猜。」
「聽我說,我得去艾迪家拿他要借我的袋子,我先去辦這件事,然後回家吃飯,之後再過去你那邊,大約八點半或九點。可以嗎?」
「好的,」她說。「到時候見,達令。」她改口叫他「達令」才很短的時間——打從嫁給他終於成為確定不會再改變的事——這字眼聽起來仍然陌生。當她整理桌上的文具用品(因為沒別的事做),一種熟悉的恐慌襲來:她怎麼能嫁——她幾乎不認識這個人。有時恐慌以不同方式出現:她不能嫁給這個人,因為她對他太熟悉,無論哪一種方式,都讓她驚惶不已,無法面對室友瑪莎從一開始對他下的所有評論。

「他很可笑不是嗎?」她跟他第一次約會之後瑪莎說。「廁所(toilet)他說『促所』(terlet)。我不認識有人真的這樣說。」葛瑞絲咯咯笑,欣然同意這的確好笑。那個時期無論瑪莎說什麼她都會欣然同意——能夠從《紐約時報》分類廣告找到像瑪莎這樣的女孩,常讓她覺得是自己碰過最幸運的事情。

但洛夫堅守了一整個夏天,到秋天她開始為他辯護。「你到底不喜歡他哪一點,瑪莎?他是個好人。」
「哦,每個人都是好人,葛瑞絲,」瑪莎用她的大學生口氣說,讓「好人」聽起來隱約是一件荒謬的事,她一邊仔細塗指甲油一邊氣呼呼抬起頭。「只不過他就是個——一條白蟲。你看不出來嗎?」
「我可看不出他的膚色跟——」
「老天,你知道我的意思。你不懂我的意思嗎?他跟他那群朋友,艾迪或馬提或喬治,過著可鄙的小職員生活和可鄙的……反正他們都很像,那些人。一天到晚只會問『嘿,巨人隊怎麼樣了?』或是『嘿,洋基隊怎麼樣了?』一個個都住在桑尼塞得或伍海文或什麼糟糕地方,每個人的媽都在壁爐台上放了該死的小陶瓷大象。」瑪莎繼續皺眉頭看她的指甲油,示意話題結束。
整個秋天和冬天她都在困惑中。有一陣子她試著只跟瑪莎那種男生約會——他們老是把「有趣」掛在嘴邊,把窄肩法蘭絨西裝當制服一樣穿;也有一陣子她試著不跟任何男人約會。她甚至還在公司聖誕節派對,試了跟艾特伍德先生的那件瘋狂事。這段期間洛夫不斷打電話來,一直在她身邊等她做決定。有一次她帶他回賓州老家見爸媽(她不敢想像帶瑪莎去會怎樣),但一直到復活節她才屈服。

他們去皇后區,參加洛夫那一夥人常去的那種退伍軍人協會辦的舞會,樂隊演奏到《復活節遊行》時,他把她抱得很緊,幾乎不動,喃喃用他的男高音對著她唱。她從沒想過洛夫是會做這種事的人——這麼溫柔體貼——她可能不是當下決定嫁給他,但事後回想起來彷彿如此。她似乎是在那一分鐘做的決定,隨著音樂搖擺,他沙啞的聲音在她的髮際:
「我是最幸運的男人
當眾人看著你
復活節遊行隊伍中
我是最驕傲的傢伙……」
當晚她告訴瑪莎,到現在她還記得她臉上的表情。「哦,葛瑞絲,不會吧——你一定不是認真的。我是說,我還以為他只是個玩笑——你不會真的想——」
「閉嘴!你閉嘴,瑪莎!」她哭了一整晚。就連現在她也還為了這件事恨瑪莎;就連現在愣愣盯著辦公室牆上那一排檔案櫃的同時,一半的她也因恐懼而不舒服,深怕瑪莎是對的。

咯咯笑的聲音朝她傳來,她嚇一跳,看見兩個女孩——艾琳和蘿絲——在打字機後面指著她笑,「看到了哦!」艾琳唱道。「被我們看到了哦!又在發暈了是嗎,葛瑞絲?」蘿絲擠了擠自己的平胸又眨眼笑她,兩個人笑得東倒西歪。

葛瑞絲努力擺出屬於新娘的真誠笑容,現在該做的是計畫。
明天「一大清早」,套一句她母親的用語,她會跟洛夫在賓州車站碰面一起搭車回家,大約一點抵達,她的父母會在火車站接他們。「看到你真好,洛夫!」她爸會這麼說,她媽大概會親他一下。她感到一股溫暖的親情:他們不會叫他白蟲;他們不知道何謂普林斯頓男孩、「有趣」的男孩,或是其他讓瑪莎覺得多麼了不起的那些男孩。然後她爸可能會帶洛夫出去喝杯啤酒,帶他參觀自己工作的紙廠(至少洛夫也不會對在紙廠工作的人擺出勢利眼),然後晚上洛夫的親友會從紐約過來。

當晚她和她媽會徹夜長談,然後隔天的「一大清早」(想到母親單純而快樂的面孔,她的眼睛一陣刺痛),她們就會開始為婚禮做打扮。然後是教堂和典禮,然後婚宴(她父親會喝醉嗎?妙麗‧克雀兒會不會因為沒當伴娘而生悶氣?)然後搭火車到大西洋城,然後是飯店。但飯店之後她不知該怎麼計畫下去。門在她背後鎖上,接著是狂亂奇異的沉默,全世界只剩下洛夫為她開路。

「唔,葛瑞絲,」艾特伍德先生說,「我祝你幸福。」他戴著帽子穿著外套站在她辦公桌旁,四周傳來閒聊和椅子往後推的聲音,代表現在五點了。

「謝謝你,艾特伍德先生。」她站起來,前來道別的女孩們忽然包圍住她。
「祝你好運,葛瑞絲。」
「到大西洋城寄張卡片給我們吧,葛瑞絲?」
「再會了,葛瑞絲。」
「晚安,葛瑞絲,聽著:祝你美滿幸福。」
終於她擺脫了所有人,出了電梯,出了大樓,快步穿越人群往地鐵站。
到家時,瑪莎正站在小廚房門口,穿著新洋裝的她看起來非常苗條。

「嗨,葛瑞絲。你今天一定被生吞活剝吧?」
「哦,沒有,」葛瑞絲說。「大家都——很親切。」她筋疲力盡坐下來,把花和包裝的糖果盤放到桌上。然後她發現整間屋子都打掃過,晚餐正在廚房裡準備。「哇,家裡看起來好棒,」她說。「幹麼這麼辛苦?」
「噢,反正我今天比較早回家,」瑪莎說。然後她微笑,葛瑞絲很少看到她害羞。「我只是想說等下洛夫來的時候,看見家裡偶爾這麼整潔也不錯。」
「喲,」葛瑞絲說,「你人真好。」
瑪莎此刻的模樣更出人意表:她看起來難堪。她手上有一把油膩膩的鍋鏟,靈巧地舉在離洋裝一段距離的位置端詳,彷彿接下來的話很難說出口。「聽著,葛瑞絲,」她開口。「你明白我為何沒辦法去婚禮吧?」
「哦,當然了,」葛瑞絲說,雖然她其實不太明白。瑪莎說要在她哥從軍之前去哈佛看他,但整件事打從一開始就聽起來像謊話。

「我只是不希望你以為——總之,你能明白的話就好。我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想說。」
「是什麼?」
「嗯,就是我很抱歉從前說過洛夫的壞話。我沒有權利那樣跟你說話。他是個很貼心的男孩子,而我——我很抱歉,就這樣。」
葛瑞絲好不容易才壓抑一股感激和解脫的心情,說,「哦,沒關係的,瑪莎,我——」
「豬排燒焦了!」瑪莎衝進廚房。「沒事了,」她從裡頭大喊。「還可以吃。」當她端著晚餐出來,已經恢復舊有的沉著。「我吃完就要離開,」坐下來的時候她說。「我那班火車再四十分鐘就出發。」
「我以為你明天才走。」
「本來是,」瑪莎說,「但我決定今晚就走。因為你知道嗎,葛瑞絲,還有一件事——如果你還能忍受我再次道歉——就是我以前很少讓你和洛夫有機會在這裡獨處。所以,今天晚上我會撤退。」她猶豫了一下。「有點像是我送你的結婚禮物,好嗎?」然後她笑了,這次不是害羞的笑,而是比較合乎她的個性——說完一句意有所指的話,眼神微微望向別的地方。這個笑容讓葛瑞絲懷疑、困惑、敬畏和學習過,很久以前她就把它和「世故」一詞連在一起。

「你太貼心了,」葛瑞絲說,然而她還是不太懂。一直到晚餐用畢,盤子也洗了,一直到瑪莎急忙化妝、收行李說再見出門趕火車,她才慢慢了解。

她好好地泡了一個澡,花很長時間擦乾自己,對著鏡子擺姿勢,心裡一股奇異緩慢的興奮。在臥室裡,她從昂貴白色禮盒的薄紙裡抽出她的嫁妝——一件輕薄的白色尼龍睡袍,和一套相配的女便服——穿上之後又走到鏡子前。她從來沒穿過這種衣服,或有這種感覺,想到讓洛夫看見自己這幅模樣,她便走進廚房倒了一杯乾身雪莉酒,是瑪莎的派對藏酒。然後她關掉全部燈只留一盞,拿著酒杯走到沙發,坐下來等他。過了一會兒她站起來,把整瓶雪莉酒拿到茶几上的托盤擺著,旁邊再加一個杯子。

洛夫離開辦公室時有一絲失望。不知怎的,他對婚前最後一個禮拜五的期待不僅於此。禮金支票是還不錯(雖然他偷偷期望的金額是兩倍),午餐時間男同事請他喝一杯,開了一些恰當的玩笑(「啊,別難過,洛夫——還有比這更糟的事」),但應該要有一個真正的派對才是。不只辦公室同事,還有艾迪,以及他所有的朋友。結果他只是要跟艾迪在白玫瑰碰面,就像過去一年三不五時那樣,然後搭車回家跟艾迪借旅行袋,回家吃飯,然後再大老遠搭車回曼哈頓,就為了跟葛瑞絲見面一兩個小時。他到酒吧的時候艾迪還沒到,更增添他的寂寞。他鬱悶喝著啤酒等他。

艾迪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最理想的男儐相,因為從他追求葛瑞絲開始艾迪就在場。去年夏天,也就是在這間酒吧,洛夫把第一次約會的經過告訴他:「噢,艾迪——那對奶子真了不得!」
艾迪咧嘴笑。「是嗎?那室友怎麼樣?」
「你不會要室友的,艾迪。邋遢,還勢利眼,我覺得。但這個小葛瑞絲——老天,她真的有料。」
每次約會好玩成分的一半——甚至超過一半——是事後描述給艾迪聽,偶爾加油添醋,跟艾迪請教策略。但過了今天,包括這個在內的許許多多樂趣都沒有了。葛瑞絲答應婚後每個禮拜至少有一天讓他去男生聚會,儘管如此,也不會跟從前一樣。女生永遠不懂友誼這回事。
酒吧的電視螢幕在播球賽,他隨便看看,喉嚨裡湧起一種失落的悲愴。他這輩子都奉獻給男孩與男人的友誼,試著當個好人,但現在最棒的時光就要結束了。

終於,艾迪僵硬的手指戳了戳他的座椅當作打招呼。「你怎麼說,老兄?」
洛夫瞇著眼不屑一顧,慢慢轉過來。「發生什麼事,自作聰明的傢伙,迷路了啊?」
「你——是趕時間還是怎樣?」艾迪講話時嘴唇幾乎不動。「等個兩分鐘都不行?」他懶洋洋坐到高腳凳上,塞了二十五分錢硬幣給酒保。「來一杯,傑克。」
兩人靜靜喝了一會兒,盯著電視。「今天拿到一點禮金,」洛夫說。「五十塊錢。」
「是嗎?」艾迪說。「不錯。」
打者出局;這一局結束,上廣告。「所以呢?」艾迪說,搖晃杯子裡的啤酒。「仍然打算要結婚?」
「有何不可?」洛夫聳聳肩說。「聽著,快喝完,我想走了。」
「等一等,等一等。你急什麼?」
「快點,好嗎?」洛夫已經耐不住性子遠離吧台一步。「我想去拿你的袋子。」
「啊,袋子。」
洛夫靠近一步怒視著他。「聽著,別再自作聰明。沒有人強迫你借我那該死的袋子,你知道。我並不想讓你傷心或什麼的——」
「好啦好啦,袋子等下會給你。不必擔心。」他把啤酒喝完抹抹嘴。「走吧。」
為了結婚旅行得借袋子,是洛夫的痛處;他寧可買一個自己用。每天晚上他們走到地鐵站的路上會經過一間賣行李箱的店,櫥窗裡陳列了一個很棒的袋子——黃褐色格萊斯頓式大型旅行袋,旁邊有拉鍊口袋,要價三十九點九五美元——從復活節洛夫就看上眼。「我想我會去買,」他告訴艾迪,若無其事的口氣一如一兩天前他宣布自己訂婚(「我想我會娶那女孩」)。艾迪對這兩個評論的反應都一樣:「你瘋了嗎?」兩次洛夫都說,「有何不可?」為了替買袋子辯護,他還加了一句,「我就要結婚了,會需要那樣的東西。」從那一刻起,袋子幾乎等同於葛瑞絲的人,彷彿是個象徵,代表他追求的富裕新生活。然而買完戒指、新衣等種種花費,最後他發現自己負擔不起;解決之道是跟艾迪借他的袋子,樣式差不多但較便宜老舊,旁邊沒有拉鍊口袋。

經過行李箱店時他停下來,忽然有個魯莽的想法。「嘿等等,艾迪。你知道我要拿那五十元禮金做什麼?我想我現在去買那袋子好了。」他覺得有點喘不過氣。

「你——瘋了嗎?四十塊錢的袋子,一年大概只用一次?你瘋了,洛夫。走吧。」
「哎,我不知道。你這麼想?」
「聽著,你最好把錢省下來,小子。你會需要的。」
「哎,也對,」洛夫終於說。「你說得有理。」他再次與艾迪並肩同行,往地鐵站走。這就是他這輩子通常碰上的結果;他接受除非賺更多薪水,否則不可能擁有像那樣的袋子——一如當初一點點跡象,就讓他毫無異議地接受只有在婚禮之後他才能佔有他的新娘。
地鐵吞噬他們,經過半小時腦子一片空白的搖晃和碰撞,他們終於被吐出到皇后區清爽的傍晚。
他們脫掉外套解開領帶,邊走邊讓微風吹乾汗濕的襯衫。「所以怎麼樣?」艾迪問。「我們明天幾時要出現在那個賓州小鎮?」
「隨便,」洛夫說。「晚上時間都可以。」
「那我們要做什麼?那種鄉下地方到底能做什麼?」
「不知道,」洛夫帶著防衛心回答。「坐著聊天,我猜;跟葛瑞絲的老爸喝啤酒或什麼的;不知道。」
「老天爺,」艾迪說。「哪門子的週末。真了不起。」
洛夫在人行道上停下腳步,忽然間憤怒起來,帶著濕氣的外套被他捏在拳頭裡。「聽著,你這混蛋。沒有人強迫你來,你知道——你、馬提、喬治或任何人。你搞清楚這點。來也不是幫我什麼忙,懂了嗎?」
「怎麼回事?」艾迪問。「怎麼回事?不過開個玩笑罷了。」
「玩笑,」洛夫說。「你的玩笑可多了。」他踏著沉重腳步走在艾迪背後,覺得眼淚快掉下來。
他們轉到兩人住家那條路口,兩排整齊一模一樣的房子沿路劃開,他們從小在這條街上打架、閒蕩、玩棍子球賽。艾迪推開他家前門,領著洛夫進到前廳,裡頭有鞋套和花椰菜的居家氣味。「進去啊,」他說,用拇指比一比關著的客廳門,待在後頭讓洛夫先進去。
洛夫打開門走進去三步,眼前景象讓他彷彿下巴被人揍了一拳。屋裡鴉雀無聲,擠滿了咧著嘴笑的紅臉男人——馬提、喬治、住同一條街的男孩、辦公室的男生——每個人都在,他的所有朋友,全部站著不動。瘦皮猴麥奎爾彎腰面對直立式鋼琴,張開的手指高高舉在琴鍵上方,當他按下第一個歡樂的和弦,眾人齊聲合唱,用拳頭打拍子,大笑開懷的嘴讓歌詞的發音不準:
「他是個好夥伴
他是個好夥伴
他是個好夥伴
誰也不能否認!」
洛夫疲軟往後退一步站在地毯上,眼睛瞪得老大,嚥下一口口水,手上拿著外套。「誰也不能否認!」大家唱著,「誰也不能否認!」副歌唱到第二段時,艾迪的爸爸從餐廳門簾後面走出來,禿頭而紅光滿面,口中唱著歌,兩手各拿了一壺啤酒。最後瘦皮猴用力按下最後一句:

「誰——也——不能——否認!」
所有人湧上前恭喜,抓著洛夫的手,拍他手臂和背,他站著發抖,自己的聲音被噪音蓋過,「老天,你們這些傢伙——謝謝。我——我不知道該——謝謝你們……」
然後眾人分開站到兩側,艾迪緩緩從中間走過來。他微笑的眼裡閃著愛,羞怯的手上掛著那個旅行袋——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新的:黃褐色格萊斯頓式,旁邊有拉鍊口袋那個。

「致辭!」眾人大喊。「致辭!致辭!」
但洛夫說不出話也笑不出來。他的眼睛幾乎看不見。
十點鐘,葛瑞絲開始在屋裡咬著嘴唇走來走去。萬一他不過來呢?他當然會來。她又坐了下來,小心把大腿上尼龍睡袍的皺褶撫平,逼自己冷靜下來。萬一她緊張起來就毀了。

門鈴的聲音像電極。走到門口的半路上她停下來,深呼吸,讓自己安定。然後她按下開門鍵,把大門打開一個縫看他上樓梯。

當她看見他拿著旅行袋,看見他上樓時蒼白臉上的嚴肅,一開始她以為他知道;他來是準備好鎖上門擁她入懷。「你好,達令,」她輕聲說,把門開大一點。

「嗨,寶貝。」他經過她身邊往裡頭走。「我猜我來晚了是嗎,你已經睡了?」
「沒有。」她關上門,背靠在門上,雙手在她柔弱的背後握著門把,電影裡的女主角都這樣關門。「我只是在——等你。」
他沒看她。他走到沙發坐下,旅行袋放在膝上,手摸著袋子表面。「葛瑞絲,」他說,聲音很輕。「你看這個。」
她看了一下,然後再看他悲慘的雙眼。
「你記得,」他說,「我跟你說過我想買的那個旅行袋?四十塊錢?」他停下來環顧屋內。「嘿,瑪莎呢?她睡了嗎?」
「她出去了,達令,」葛瑞絲說,慢慢向沙發移動。「她整個週末都不會在家。」她在他身邊坐下,靠近他,給他一個瑪莎的特別微笑。

「哦,是嗎?」他說。「總之,聽我說。我本來說我要跟艾迪借他的袋子,記得嗎?」
「對。」
「嗯,今晚在白玫瑰的時候我說,『走吧,艾迪,我們去你家拿你的袋子。』他說,『啊,袋子。』我說,『怎麼回事?』但他沒說什麼,你知道?於是我們去他家,客廳門是關著的,你知道?」
她扭著往他身邊靠,頭放在他胸口。他的手臂自動舉起放在她肩膀上,繼續說話。「他說,『進去啊,洛夫,把門打開。』我說,『怎麼回事?』他說,『你別管,洛夫,開門就是。』於是我打開門,老天爺。」他的手指用力抓緊她的肩膀,令她警覺地抬頭看著他。

「大家都在,葛瑞絲,」他說。「全部的人。彈鋼琴,唱歌,歡呼——」他的聲音在抖,他眨了眨眼睛閉上,眼睫毛濕了。「盛大的驚喜派對,」他說,試著微笑。「為了我而舉辦。還有什麼比這更棒的,葛瑞絲?然後——然後艾迪走出來——艾迪走出來把這給我。我已經想要好久的袋子。他花自己的錢買的,什麼都沒說,就當作驚喜送給我。『拿去,洛夫,』他說。『只是要讓你知道,你是全世界最棒的傢伙。』」他的手指又抓緊,一邊發抖。「我哭了,葛瑞絲,」他輕聲說。「我控制不住。那些傢伙應該沒有看到,但我在哭。」他偏過頭,費力控制自己的嘴唇,不讓自己掉淚。

「你要喝一杯嗎,親愛的?」她溫柔問他。
「不了,沒關係,葛瑞絲。我沒事。」他輕輕把旅行袋放在地毯上。「但給我一支菸好了,」
她從茶几上拿了一支菸,放到他嘴唇點上。「我倒杯酒給你,」她說。

他皺著眉頭吐煙。「你有什麼,那個雪莉酒嗎?不,我不喜歡那個。反正我已經一肚子啤酒了。」他往後靠閉上眼睛。「然後艾迪的媽媽餵我們一頓大餐,」他繼續說,現在語調幾乎正常。「有牛排;有薯條」——他的頭靠在沙發椅背,隨著每一道菜而轉動一下——「生菜蕃茄沙拉、醃黃瓜、麵包、奶油——什麼都有。全套大餐。」

「嗯,」她說。「真是不錯。」
「之後還有冰淇淋和咖啡,」他說,「然後喝不完的啤酒。我是說,擺了滿桌。」
葛瑞絲用手順過自己大腿,一邊撫平尼龍皺褶,一邊把掌心的濕氣擦乾。「他們人真的很好,」她說。兩人靜靜坐著,感覺好像很長一段時間。

「我不能待太久,葛瑞絲,」洛夫終於說。「我答應要回去。」
她的心在尼龍睡袍下撲撲跳。「洛夫,你——喜歡這個嗎?」
「什麼東西,蜜糖?」
「我的睡袍,本來是婚禮之後才能讓你看,但我想說——」
「很棒,」他說,像商人一樣用拇指和食指觸摸輕薄的材質。「很棒,你花了多少錢,蜜糖?」
「哦——不知道。但你喜歡嗎?」
他親了她一下,終於開始用手愛撫她。「很棒,」他一直說。「很棒。嘿,我喜歡這個。」他的手在低領口處猶豫了一下,然後伸進去握住她的乳房。

「我真的愛你,洛夫,」她輕聲說。「你知道的,對嗎?」
他的手指捏了她的乳頭一下,然後很快抽出來。幾個月來的限制和習慣實在難以改變。「當然,」他說。「我也愛你,寶貝。你乖乖睡你的美容覺,我們早上見。好嗎?」
「哦,洛夫,別走。留下來。」
「啊,但我答應那些傢伙了,葛瑞絲。」他站起來把衣服拉好。「他們在家裡等我。」
她猛然站起來,她壓抑的嘴唇發出了女人乞求的哭喊,也是妻子的訴怨:「不能叫他們等一下嗎?」
「你瘋了嗎?」他退後一步,眼睛理所當然地瞪得很圓。她一定要體諒。如果婚前她就這樣,婚後要怎麼辦?「你行行好吧,今天晚上你還要叫他們等我?他們為我付出這麼多了!」
有一兩秒的時間,他從來沒看過她的臉這麼不好看,終於她又設法微笑。「當然不會了,達令。你說得對。」

他再度向前,輕輕用拳頭掃過她的下巴,微笑著,現在他是疑慮消除的丈夫。「這樣才對,」他說。「那我明天早上在賓州車站跟你碰面,九點鐘。好嗎,葛瑞絲?對了,在我走之前——」他眨眼拍了一下肚皮。「我喝了一堆啤酒。可以用一下你的促所?」

他從廁所走出來,她正等著跟他說晚安,她站著把手交叉放在胸前,彷彿為了取暖。他鍾愛地拿起旅行袋,走到站在門口的她身邊。「那就這樣,寶貝,」他說,親了她一下。「九點鐘,別忘了。」

她疲憊地笑,為他開門。「別擔心,洛夫,」她說。「我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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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冊.人
《十一種孤獨》
以冷峻的筆觸,作者葉慈寫下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十一種孤獨的人生,尋常人的孤獨、不如意、失落與絕望。本書最常拿來與詹姆士.喬伊斯的《都柏林人》相比較,只因為他的故事全部都發生在紐約,一如都柏林之於喬伊斯,並在當時的小說家圈子中蔚為風潮;稍後《紐約時報》曾讚美道:「這些為保住小小的尊嚴——更多的是——屈辱的角色,簡直像是從皇后區肥厚的電話簿裡隨機挑選出來的。」

〈美滿幸福〉
一開始是隔天即將結婚的男女,女孩從辦公室眾人的祝福中脫身回家,對於即將轉變的身分繼憧憬又不安,期待晚上與未婚夫的見面能安定自己的心情;男孩離開辦公室後,對於即將失去的自由突然失落起來,而意外的單身歡送派對令他匆匆離開了自己的未婚妻,絲毫沒發現女孩疲憊的語氣及表情。

曼哈頓的城市生活中十一種孤獨人生,
作者葉慈筆下的每一個小人物,都曾在一瞬間擁有自己的尊嚴,擁有一個可能能了解他們、貼近他們當下的朋友∕愛人∕長輩,卻在一個平凡的轉折點上,那個對象或那個瞬間轉了個方向、飄然遠離,留下意料之外的孤獨與難堪——儘管在一個偌大的城市、身旁有那麼多人圍繞,孤獨卻依然不可避免,葉慈寫出的不僅僅是那個年代的孤獨,也是我們的。
2013-07-09 0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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