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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02:30:21| 人氣5,013| 回應16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應該向中國全面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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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上評論兩岸關係的文章多如牛毛,但絕大多數屬於膚淺之見,少有能洞悉本質者。

因為那些撰文者缺少了對大趨勢的洞察力,多數都完全沒看見整個社會的集體潛意識,也沒看見整體文化、外在國際大環境、中台關係微妙變化....等等真正的大趨勢。

台灣的政治內鬥是事實,中國政府的力量全面滲透到台灣內部也是事實,但這個事實只是表象。

看穿實質之後,你必須知道,軍購買不買、花不花錢、軍備競賽與否、或是買了有沒有用、美台關係受不受影響....這些問題,都是皮毛表象,全不是重點。

重點在哪裡? 以下三大趨勢是重點:


一、中國民意

六年前的大陸民調:假如台灣宣佈獨立,90%以上的回答者贊成解放軍攻打台灣。(儘管許多不贊成的人也許不會回答,但這個民調說明了這幾年中國民族主義情緒高漲的事實)

但前一陣子的民調顯示,六成以上大陸民眾認為兩岸關係目前很好,發生戰爭機率很低。但同一份民調中的某一個問題卻顯現端倪,就是大陸民眾多數認為台灣人願意接受一國兩制。(這有可能嗎?說明了大陸民眾對台灣問題的認知有多麼扭曲!)

台灣在這方面,不應該低估中國十三億人非理性情緒這顆炸彈。

此外,大陸人民另一個情緒炸彈,是對政府的高度不滿。有統計數字指出,中國各地去年的暴動次數,從前一年的一萬多次暴增到七萬多次。

七萬多次?多麼可怕的數字!就算當年滿清政府崩潰的前夕,或是義和團暴動的時期,只怕也沒有這麼多暴動次數。

假如這個統計數字是真的,那麼中共崩潰之日已經非常接近了。


二、美中台三角關係

幾年前阿扁搞公投時,被布希在私下痛罵,公開場合說反對。好像美台關係已經陷入危機。當時的各大報紙評論當中有認為布希在向中國磕頭的。

但阿扁當選後沒多久,不僅美日台軍事同盟成形,且美國主動釋出軍購,..這不是很奇怪嗎?為何美台關係忽然變好了?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因為美國的長期戰略,就是要圍堵中國。台灣不論作什麼,都不是重點。美台關係都會維持一致。

甚至於,就算2004年大選是連戰當選,他所做的事情,也會跟阿扁一樣,也會一手去搞軍購,一手開放大陸人士觀光。因為台灣目前走的路線已經定型,很難換軌道了,整體大趨勢就是這樣,就是美台軍事同盟穩固,而兩岸經濟文化交流深化。

不論總統誰來做都一樣,都無法忍受中共對台灣政府的矮化,也無法忍受七百枚飛彈,但也都無法忽視兩岸經濟共生關係的事實。

所以,就算軍購沒過,也不必擔心老美要棄台灣而去。美國的長期戰略不會因為台灣不買武器就改變。台灣越不想買,老美的軍火商就越急,越願意給台灣更好的價格呢!

胡錦濤任內,也絕不可能走回頭路與美國搞對抗。因為目前中國大陸社會情勢嚴峻,各地暴動次數一年之內從一萬多次暴增好幾倍成為七萬多次。中共大有亡國危機感,根本不敢與美國撕破臉。

要是與美國鬧僵,中國的經濟會立刻全面崩潰,如同當年的國民黨。這是中共最害怕的。如果走到這一步,台灣都還沒宣布獨立,中共就先滅亡了。也不必擔心中共到時候會為了轉移內政問題注意力來攻台。

因為老美不可能讓老共這樣做。老美寧可與中共全面決裂護著台灣,然後看著老共經濟崩潰,也不會讓老共轉移注意力的戰略成功。

如果老共拿下台灣,就是對老美在太平洋地位的最大打擊,同時原本將要崩潰的中國共產黨就變得不會崩潰。....這豈會合乎美國人的意識形態?他們寧可美國公司在中國的投資全虧光,也要把中共政權拖下水。

更何況,老美當年以軍備競賽拖垮蘇聯經濟的戰略十分成功,讓老美嚐到甜頭,今天他們會不想對中國再搞一次嗎?

所以老美必定要捲入,成為台灣的防衛者(但是不會對解放軍直接進攻,而只是會被動防禦),所以會成為封鎖對峙,或是中美戰爭。


三、台灣對大陸的影響力

也許沒多少人相信,但這卻是一個事實,就是目前台灣對大陸的民主革命影響力,並不亞於大陸對台灣的統戰影響力。怎麼說呢?

我到過中國大陸,深知大陸人對台灣的高度注意。即是是最西北方偏僻貧窮的鄉村,都還聽得到台灣的「愛拼才會贏」。而大陸媒體的影視新聞中,有超過一半都是在報導港台明星的消息。

台灣的流行文化,已經全面滲透到全中國大陸,比好萊塢電影更吸引大陸百姓。

台灣的民主政治運作,也已經引起大陸百姓的高度注意。許多大陸人私下向我表示羨慕台灣的民主制度。當然,既贊同台灣的民主,卻又反對台灣獨立的大陸人非常多。但我也遇過到一些贊成台灣獨立的大陸人。

目前在大陸的電視、報紙等媒體,台灣的一切新聞所佔的篇幅,往往是最醒目而最大比例的。同樣地,兩岸軍事對峙之類的消息,也會引起大陸數億百姓的高度關注。

台灣的一切越吸引大陸人注意,連戰、馬英九就會越受大陸人歡迎。

甚至我敢保證,假如阿扁真的願意訪問大陸,受大陸百姓歡迎的程度要遠超過連戰、馬英九。

大陸百姓的心思很單純,他們知道台灣的社會是開放、進步的。但是民族主義的心結、加上共產黨的煽動,使他們在台獨問題上無法客觀理性。他們不是真的討厭阿扁或台灣政府。

可悲的是台灣的政治人物,大多目光如豆,還不知道原來台灣其實有強大的力量可以“統戰大陸”。

明明自己孔武有力,卻將雙手雙腳綁起來,不敢與對方正面對決,愚蠢至極!(文化上大搞去中國化是愚蠢的行為,應該利用中華文化來向大陸進行思想滲透,讓大陸人真正認識民主的偉大,並且讓專制的中共因此而崩潰掉)

當年孫中山僅僅以海外的一個同盟會,發行幾本宣傳小冊,就導致一個封建大帝國全面崩潰。而如今台灣有自己的政府、軍隊、最正統的中華文化傳統,居然不敢對中國搞文化滲透?孫中山若天上有知,不知會不會欲哭無淚?

本文標題所說的“進攻”,是指「用民主思想來向中國大陸的專制思想發動進攻!」,而不是指軍事上的進攻。蔣介石反攻大陸那一套早就過時啦。這個時代,要用和平的方式來進攻,不要用武裝暴力。

和平必勝!暴政必敗!

台長: 和平是最偉大的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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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船的水手:

說你因為一下子看太多帖子而發暈是為你亂七八糟的思維找下台階, 既然你不領情, 就不要怪我一條條解析了.

中秋之后風度不錯, 一個人奮戰群舌也是真的, 說他輕鬆應付可就笑話了. 並不是他辯才不夠, 也不是他資料不豐, 而是要為一個本質上就是價值紛亂的專制政權辯護本來就是mission impossible. 看他議題一項換過一項, 好像很神勇的樣子, 卻無法為論述中的矛盾辯護. 你只會看熱鬧, 不會看門道, 所以說你發暈.

我從來只關注眼前的事實, 不會去算中共以前的爛帳, 更不要說「总把大多数的言詞放在中共几十年前的象文革一类的缺點」了. 你這種以偏蓋全的講法不是發暈嚜?

中國近年經濟快速成長, 而台灣則呈現停滯的現象, 但是你用「衰敗」來形容台灣實在是搞不清楚狀況. 人民生活好壞看GPD的嗎? 你去查查人均所得吧! GPD平均年增10%? 從1952年到1993年, 42年間, 台灣GPD年增率沒有超過10%的只有6年, 平均年增16.12%. 從1994年到1999年, 平均年增7.96%. 2000年到2005年民進黨執政時期平均年增率至少也還是正數, 2.47%. 所謂由奢入簡難, 台灣人習慣過去形勢一片大好的生活, 度起小月格外難過, 可整體說來離民不聊生還遠著呐. 你為你的國家進步而自豪, 我尊重你, 不忍戳破以人均所得而言, 那只是從赤貧進步到差可溫飽, 而你居然將我的不予置解釋成肯定中共的「偉大政績」而陶陶然起來了, 呵呵, 可不要暈過頭了!

以上詳細解釋了為什麼我說你在發暈, 你若是認為這是攻擊, 隨便你, 不過我告訴你, 我只是針對你的文字, 我對攻擊你這個人沒有興趣. 至於我上一篇帖子被你說是攻擊, 真應了台灣俗諺:「好心被雷親」! 什麼是民主自由, 什麼是言論自由, 你真的了解嗎? 你這篇帖子正好為我們示範了什麼叫空穴來風.

中國是因為當年台灣喊「反攻大陸」, 心裡不舒服, 才把武器對著台灣?! 哈哈哈! 年輕人, 你是在說笑話, 還是你們的歷史是這麼教的?

我早就看過「一國兩制」的內容, 清清楚楚寫的就是逼台灣奉中共政權為中央啊! 這麼比喻吧, 如果我對你說:「你可以繼續叫做晕船的水手.」你會不會覺得我這人莫名其妙, 你愛取什麼ID是你的自由, 我憑什麼「允許」你叫晕船的水手? 同樣的道理, 台灣本來就是獨立的國家, 有自己的政府架構, 獨立的關稅區, 自己的軍隊…等等, 這些台灣本來就擁有的制度, 在「一國兩制」裡頭變成是被「允許」的特權. 中共憑什麼「允許」台灣有特權? 不就是以中央政府、當家掌門人自居嗎? 台灣為什麼要放棄獨立的現狀, 換取中國「允許」她擁有她原來就擁有的東西? 更何況中共授與的特權, 中共自然也有權收回, 台灣能傻到用獨立換被專政嗎?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 哼! 那為什麼還要有「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這一條? 你真的以為中共會為了統一台灣而放棄一黨專政? 那就直接「一國良制」就好了, 還「一國兩制」做什麼! 別天真了!
2007-02-06 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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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共在1949年搶走了中華民國的國號,蔣介石在反攻無望的情況下,有沒有可能由美國扶植宣告台灣獨立?如果當時台灣獨立了,也加入了聯合國,中國現在能逼迫台灣統一嗎?我好像沒聽過中國對著已經獨立的蒙古叫囂:「蒙古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蒙古自古屬於中國!」、「蒙古人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就是數典忘祖!」
2007-02-06 17:08:34
西夏王子
丢掉蒙古是蒋介石的错,不是毛泽东的,您是记错了.
2007-02-08 15: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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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裡說了丢掉蒙古是毛澤東的錯嗎? 既然在蔣介石手裡獨立的就讓他獨立了, 同樣的, 清政府原本要同時割讓台灣和遼東半島, 後因俄國、德國、法國三國干涉而由清政府出償金三千萬贖回遼東半島, 台灣反正「乃蠻荒漳癘之區,蠻荒之島,鳥不語,花不香,島上化外之民,男無情,女無義,棄之不足惜也。」--李鴻章說的-- 割了就割了, 也不必設法多花銀兩贖回來, 所以丟掉台灣是清政府的錯, 也不干中國人的事啦, 台灣脫離中國就是脫離中國了, 中國人不覺得有義務要統一蒙古, 實在也不需要覺得有義務要統一台灣. 至於權力嘛, 清政府有權力放棄他擁有的台灣, 中國要是覺得遺憾, 可以邀請台灣重新加入中國, 但是沒有權力要求台灣必須統一.
2007-02-09 04:50:18
西夏王子
首先,我发自真心地说:"在阿扁N次`去中国化`壮举之后,仁兄对历史的记忆还能剩余如此之多,叫人又惊又喜!"不过,阿扁"去中国化"的绝妙之处不在消灭中国历史在台湾人脑袋里的记忆,而是图黑画花并篡改她.仁兄身处其中受一点影响记忆有些偏差也是难免的.台湾不仅是十三亿在大陆的中国人的心病,也是全球华人的心病.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国家四分五裂呢?你寻不出来地.翻开历史,看那曾盛极一时的清帝国,没能同日本一样跟上时代的步伐,掉了队.可这次掉队的代价是惨痛的,那毛子可不只想强你些钱,还要割你的肉吃.清帝国的儿皇帝的老娘答应了?恩...八国联军打进了京师,母皇儿皇奔了命的逃了,老百姓被毛子当活鸡飞鸟练了枪法.老百姓多想嚼了慈嬉的骨头,可皇族们为保命抓着玉玺拼命地往毛子的条约纸上盖戳.这样的首领能要么?宰了他!!辛亥革命灭了清国建立共和,可此时东北西北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西藏麦克马洪线以南和台彭总大片疆土已经被毛子掠去了呀!真是中国人得头风了不成,拿自家的土地送人情吗!义和团大喝着"灭洋"的号子,拿些长矛大刀去打大炮成阵的毛子,只是人一排一排地倒,后面一排一排地冲上来.他们可是怕了!哼...活该!死了活该!怪他们认错了主子,正是他们要"扶"的"清"绞杀了他们,他们的主子只为能狗存于世而已.弃方圆百万疆土的是清廷,不是中国人.蒙古在历史里长期是中国的疆土,现在独立成国自然是中国的悲哀.然而,独立成国的事实已经形成,中国出了承认已别无他法.东北西北总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疆土现已为俄罗斯所有,已经无法更改.但是,台湾的问题确是不同了.中国近代历史上,长期存留着国民党政权和共产党政权,先是国民党执政,千方百计地要灭了共产党,但最后共产党胜了国民党并获得中国的执政权.虽然两党长期争斗,但对外是同属于中国.日本鬼子在战场上可不会见了国民党的兵开枪,见了共产党的兵倒握起手来.共产党胜了国民党,继承了政权,由过去的非法活动成为合法执政,国民党是由合法执政到在野了.国民党败逃到台湾,占据台湾,但这时候台湾已经不是国民党的了,因为它丢失了中国的执政权,而台湾是属于中国的,这个中国的含义在解放军攻陷首都南京的时刻就由中华民国变为红色中国.现在在台湾,由于实行多党制整党轮替,占据台湾的已经变成民进党.统一台湾是花一万年也必须做成的大事,拥有一个统一强大的祖国是全球华人的百年遗梦.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中国人不能再等了,中国人已经等得太久了.台湾问题不会无限期的往后拖.台湾问题是中国人的心病,也已经成为中国这个古老国家存亡的命脉.若台独得逞,则其它像藏独,东突等潜藏被压制的矛盾将一齐爆发,中国将被解体,"中国"将永远成为一个历史名词.正因这样,中国官方才说:中国将不惜一切代价收复台湾.因为失败的代价就是灭亡.任谁人说这是流氓行径还是强盗行径吧,软怕硬,硬的还怕不要命.A J PK C ,C 确实实力还弱,但它有王牌"搏命".
中国政府当然最希望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因为武力收台肯定收得,但民心就未必了.中国主要的要民心归附,全我中华家族,若只得了个孤岛那管什么用啊.但弱放弃武力收台的权力,只怕不等陈水扁上台,李登辉抢先坐稳开国领袖,名垂青史了吧.
2007-02-09 16:22:16
西夏王子
部落格--BLOG--博客
2007-02-09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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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個暴躁粗魯的小夥子, 初初與指腹訂婚的未婚妻約會就顯露其暴力傾向, 讓姑娘好生寒心. 後來姑娘唸了書, 長了見識, 明白了天賦人權的道理, 有了自主意識, 又聽說小夥子各種仗勢欺人的劣行劣狀, 便抵死不肯嫁. 你說怎麼辦? 小夥子心想: 「大家都知道我要娶她, 娶不到手, 我這面子往哪兒擱?! 我還要做人不要?!」有人勸他修身養性, 奮發向上來擄獲芳心. 小夥子說:「那要多少時候!」「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任谁人说这是流氓行径还是强盗行径吧,软怕硬,硬的还怕不要命!」刀槍棍棒, 硫酸王水, 不拘什麼, 能把她的人搶到就好, 芳心不重要了, 傷害她的容貌也不要緊了, 小夥子的尊嚴才是最重要的….有人會敬佩這樣的小夥子? 如果有的話, 這人肯定沒「跟上时代的步伐, 掉了队」了!

一個人自甘墮落當流氓強盜已經夠可悲了, 把施展暴力視為「權力」, 認為此種行逕能帶來光榮與尊嚴, 這簡直是邪惡了!
2007-02-10 1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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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在历史里长期是中国的疆土,现在独立成国自然是中国的悲哀.然而,独立成国的事实已经形成,中国出了承认已别无他法.
嚴家祺:中俄邊界問題的十個事實
——回應俄羅斯駐中國大使館公使銜參贊岡察洛夫等人文章
第六個事實:蒙古從中國分裂出去是斯大林一手促成的
蒙古曾經是中國的一部份,正如烏克蘭曾經是蘇聯的一部份一樣,這些都是歷史事實。烏克蘭獨立是蘇聯解體的自然結果。中國不會對他國乘火打劫,從來沒有去策動俄國、蘇聯哪一部份獨立,而蒙古的獨立,與俄國與蘇聯策動和對中國要挾分不開。
     中國已承認蒙古獨立。分析蒙古獨立的過程可以看到,斯大林和沙皇一樣,對中國不存好心,在把蒙古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過程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1911年,在沙俄策動下,蒙古脫離中國清朝中央政府管轄。在辛亥革命後,袁世凱時期,在中俄談判時,俄國承認蒙古是中國領土,條件是中國容許蒙古 (指外蒙地區)自治。1921年,蘇聯紅軍進入蒙古,蒙古人民黨與蒙古上層王公共同建立了「蒙古人民革命政府」。在俄國慫恿下,中國的外蒙地區宣佈獨立。 接著,蘇俄不斷增加駐蒙軍隊規模,竭力阻撓中國收回外蒙主權的行為,1921年11月5日,簽訂了《俄蒙友好條約》。
     1924年5月21日正式簽訂的《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中,蘇聯政府承認外蒙是中國的一部份,尊重在該領土內中國的主權。協定規定,在商定撤兵期限和保障邊界安寧的辦法後,蘇聯在外蒙的軍隊全部撤回。
      《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的外蒙條款也未得到執行,1924年11月26日,蒙古人民共和國宣佈成立。在二、三十年代,直至四十年代,由於軍閥混戰、 日本入侵和國共內戰,中國一次又一次喪失了收復外蒙領土的機會。然而,直到1945年,中國並沒有放棄收復外蒙領土的權利,中國沒有承認外蒙獨立。
     1945年2月,在雅爾塔會議上,蘇美英三國首腦在關於日本的協定中,秘密規定,將「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現狀須予維持」,作為蘇聯參加對日作戰的第一項條件。
      1945年6月30日起,中國外交部長宋子文在莫斯科同斯大林、莫洛托夫舉行談判。宋子文說,《雅爾塔協定》中規定「外蒙古現狀須予維持」,應該是維 持1924年《中俄解決懸案大綱協定》。斯大林說,《雅爾塔協定》在「外蒙古」後有一括弧,內有「蒙古人民共和國」,這意味著獨立。宋子文堅持認為外蒙是 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而斯大林說,中國與外蒙古已有很長時間沒有聯繫了,中國不可能失掉它本來沒有的東西。最後,宋子文根據蔣介石指示,提出戰後在外蒙 進行公民投票7。
     1945年8月14日,中國新任外交部長王世傑與蘇聯外交人民委員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這正是日本宣佈投降前一天,王世傑聲 明在日本戰敗後,如外蒙古公投證實蒙古人民獨立之願望,中國政府承認外蒙獨立。1945年10月,外蒙古舉行公投。1946年1月,根據投票結果,中國政府承認了外蒙獨立。由於1950年2月14日,中國的共產黨政府與蘇聯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中國的國民黨政府在1945年8月與蘇聯簽訂的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因當事方蘇聯一方違約而終止,所以後來退居台灣的國民黨政府仍然堅持「外蒙古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了外交關係,1961年10月,蒙古加入了聯合國。1962年12月26日,中蒙兩國簽訂了邊 界條約。2000年12月3日,外電報導說,蒙古國的大呼拉爾日前討論了一項提議,提出把蒙古並入中國,成為中國的一部份,以及蒙古與中國建立聯邦國家。 在二十一世紀,蒙古是否會與中國合併或組成聯邦國家,完全取決於中蒙兩國人民的意願,從國際法上說,中國已無權要求收復外蒙的土地。
http://tw.epochtimes.com/bt/5/5/22/n929896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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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獨立是蒙古人民公投決定的.

兩個獨立國家只要兩國人民願意, 仍然可以合併或組成聯邦國家.
2007-02-10 18: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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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西北总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疆土现已为俄罗斯所有,已经无法更改.

嗯, 責任歸屬與影響呢?



黑瞎子島和中共的賣國
周嚴 2004年11月 動向雜誌 231期 頁37-38
http://www.chengmingmag.com/t231/select/231sel05.html


中俄秘約輸贏真相
林保華2004年12月 爭鳴雜誌326期 頁54-56
http://www.chengmingmag.com/cm326/326spfeature/spfeature02.html
2007-02-10 18: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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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胜了国民党, 继承了政权,由过去的非法活动成为合法执政,国民党是由合法执政到在野了. 国民党败逃到台湾,占据台湾,…现在在台湾,由于实行多党制整党轮替,占据台湾的 已经变成民进党.

這個好玩. 原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執政集團, 管中國大陸; 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在野集團, 管台澎金馬! 有創意! 非常有創意!! 那整個中國分別由執政集團和在野集團管理, 已經是一國兩制了嘛, 還喊什麼統一呢? 聽晕船的水手的就對了:「兄弟吵架了, 就各過各的, 誰也別干涉對方的生活.」


>>台湾是属于中国的

如果說, 中國在1945年從日本手裡接管台灣, 台灣事實上(de facto)就屬於中國了, 那麼台灣與中國分治將近六十年, 又經過國會全面改選、總統全民直選, 台灣已經是事實上(de facto)的獨立國家了. 如果說, 台灣不是個法理上(de jure)的獨立國家, 那麼在法理上(de jure)日本也未曾將台灣的主權正式轉移給中國*! 所以無論如何, 目前台灣不屬於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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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木方雄委員:「在方才的答辯中,台灣是不是被中華民國取得?...我希望
知道日本政府對此點的態度」

石原幹外務次長:「正如同先前反覆提及一般,日本在此次的和平條約中,雖
已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限,但對於其歸屬於何者,則是由同盟國之間決定的
問題,而目前對於此點尚無正式的決定出現。」

並木委員:「日本政府是否認為台灣、澎湖所有權或領土權,完全在中華民國
手中,從而與其締結條約?」

倭島英二(外務省亞洲局長):「此領土問題並未在條約中直接規定」

見:日台條約關係與國會審議,日中貿易促進議員聯盟,同聯盟,1969 東京,
P.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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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是中国人的心病,也已经成为中国这个古老国家存亡的命脉.若台独得逞,则其它像藏独,东突等潜藏被压制的矛盾将一齐爆发,中国将被解体,"中国"将永远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心病要用心藥醫, 不要拿台灣人當犧牲, 當藥引子. 吃人的古老封建禮教, 大一統思想早早讓他滅亡, 中國才能跟的上時代的步伐. 窮兵黷武, 爭霸世界, 那是上上個世紀的流行了, 中國就別學了吧. 民主, 人權, 才是解決藏獨, 東突等矛盾的正途, 張牙舞爪的威脅不屬於中國的台灣只會增加藏獨、東突脫離「暴政」的正當性.
2007-02-10 18:37:20
小人
我们还要在中共的淫威下生活多久我们要政治民主化 不要一党独大
2007-02-11 01:40:15
西夏
如果有個暴躁粗魯的小夥子, 初初與指腹訂婚的未婚妻約會就顯露其暴力傾向, 讓姑娘好生寒心. 後來姑娘唸了書, 長了見識, 明白了天賦人權的道理, 有了自主意識, 又聽說小夥子各種仗勢欺人的劣行劣狀, 便抵死不肯嫁. 你說怎麼辦? 小夥子心想: 「大家都知道我要娶她, 娶不到手, 我這面子往哪兒擱?!
我的老天啊!!!他们是母子啊!你的这想法真叫人怕,叫人头昏,叫人呕吐!谁人即便被"台独教义"彻底洗脑,抽换了血,总不至于到如此卑略恶臭丧尽天良的地步吧!!!你,你,你还是个人吗?!!
2007-02-11 15:17:21
西夏人
如果說, 台灣不是個法理上(de jure)的獨立國家, 那麼在法理上(de jure)日本也未曾將台灣的主權正式轉移給中國*!

事实胜于雄辩!

(一),中华民国政府的《对日宣战》的法律效力

  1895年中国的清朝政府不敌日本,被迫签署了" 马关条约" ,将台湾和澎湖割让给日本国。1937年7 月7 日,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偷袭珍珠港后,1941年12月9 日,中华民国政府正式向日本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的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

  一些主张" 台独" 的学者片面地强调国际法学者E.Lauterpacht 的观点:国家是无法仅以单方面的宣言,就取回以前根据条约割让给他国之领土主权的 .这些学者主张,根据一些国际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宣战或进入战争状态起,虽然与交战国之间有关的人身性或政治性的条约即告废止,但是涉及已经处置过的领土条约,并不在废止之列。而中华民国对日宣战书所废止的在1941年12月9 日前与日本签署的一切条约中,当然包含了" 马关条约" ,而已经被割让的台湾领土是不应该被作为废止的对象的。所以,中华民国宣战的方式来废止中国割让台湾给日本的法律效力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上述这些学者的观点只反映了国际战争法规则中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当国际法中一般法与特别法相冲突的时候,只要不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则特别法优先。《马关条约》自身虽然没有明确废止的条款规定,但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54条规定:" 依条约之终止或经当事国同意而终止或退出条约。" 第56条第一款规定:" 条约如无关于起终止之规定,也无关于废止或退出之规定的情况下,经确定当事国愿意为容许有废止或退出之可能或由条约之性质可认为含有废止或退出之权利时可以废止或退出。"
  1952年4 月28日,日本国与中华民国缔结了《日华和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此时,在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已经不能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合法代表。但是,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在日本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之前,即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之前,《日华和平条约》在国际法上还应该认为该条约有效的。在《日华和平条约》的第四条规定:" 兹承认中国与日本国间在中华民国30年即公历1941年12月9 日以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专约及协
定,均因战争结果而归无效。" 由此,不难推理出,废除《马关条约》,尤其是废除已经处置过的割让台湾领土给日本国的条款,连日本国都是承认的。根据国际法上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以及上述所列《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废除《马关条约》的国家行为是符合国际法的。所以,废除《马关条约》将台湾归还给原所有者中国,不仅是完全符合国际法,同时也是日本国认可的。
  持不同见解的国际法学者认为,《马关条约》除了割让台湾领土给日本以外,还有一些其他重要的条款如,第一条:清国(汉文正本为" 中国" )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独立自主。第四条:赔偿金二亿两,清国分七年支付给日本。既然《马关条约》被认定为应该废除,即应该恢复原状,但以下的几件事也都表示了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均在实际上承认《马关条约》中的履行完毕条款,不为废止的对象。第一,如果承认朝鲜独立的《马关条约》成为无效的话,则朝鲜即恢复清朝属国的地位,但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不曾主张之。第二,清朝根据第四条的规定,付给日本赔偿金二亿两,但是如果此一条款也被废止的话,则日本就必须归还已收领的二亿两才行。另外,1874年的日清协定规定,清朝支付日本出兵台湾的费用五十万两,而根据1901年的《辛丑条约》,清朝已经向日本支付了赔偿金三千四百七十九万两,如果这些有关赔偿的履行完了
条款成为废弃的对象的话,则日本就必须归还已经收领的赔偿才对。但是,日本并没有归还赔偿金,而中华民国政府也没有做过这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是一样,两国的学者都不曾提出过这种理论。尽管中国废弃《马关条约》,但却都承认处置条约、履行完了条约,不为废弃的对象。因此,站在" 马关条约废弃论" 上,主张台湾已经回归为中国的领土,是无根据的。

  笔者认为,从中华民国政府的对日宣战到《日华和约》,中日双方认同废止宣战前的一切中日之间的条约,是有着法律上的拘束力。对于一些条约尤其是象《马关条约》那样,其中已经处置的、履行完了的条款是否都应该恢复原状的问题,笔者认为尽管两国之间进入战争状态后,两国的政治性条约当然废止,至于已经处置的、履行完了的条款通常是不予恢复原状的。但是,由于中日双方已经就此达成协议,日本国接受" 废止宣战前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 ,因此,不管是政治性条约还是属地性条约,不管是已经处置的还是尚未履行的条约都是属于废止的范畴。从理论上看,中国方面可以作出全面废止条约的一切内容之选择,事实上中国作为战胜国在确定废除宣战前中日间一切条约的大政方针后,对于《马关条约》中哪些该废除、恢复原状的条款,有自己的选择权。所谓要废除《马关条约》就必须以废除该条约中的所有条款为必要前提条件的观点是十分荒谬的。
在实践中,中国方面并没有对《马关条约》的所有的条款作出恢复原状的要求和行动。而是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来处理《马关条约》中的不同的条款内容的。
  世人尽知,在《马关条约》中所谓" 认明朝鲜独立" 是日本国为了奴役朝鲜国而故意使朝鲜摆脱清国的管辖。在1943年12月1 日中、美、英三国所发表的《开罗宣言》中关于朝鲜问题有这样的明确的表述:" 我三大盟国捻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 此时,中华民国业已表明了让朝鲜摆脱日本的奴役而使其获得真正独立的意愿。过去历史上朝鲜曾是中国的附属国,事实上,国际法是发展的,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中国如果仍坚持让朝鲜恢复成为中国的附属国,显然是与国际法的发展潮流背道而驶,因此,在当时让朝鲜民族独立也是符合国际法上民族自决原则的,也是明知的。
  中国政府过去曾支付给日本国的赔偿金,在理论上完全是有权利要求日本返还的。中国方面在与日本国缔结和约之前没有要求日本国返还过去中国政府向日本国所支付的赔偿。不管是中华民国政府和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日本国战败后都明确放弃了政府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之所以放弃,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中国人的以德报怨的文化,也有着眼于中日两国人民今后友好发展的考虑等等。既然中国方面连理应唾手可得的二战时期日本国的战争赔偿都放弃,因此,对于以往的成年旧帐就不一一细算了。在中日缔结和约时,日本国没有返还过去中国支付给日本的赔偿,而中国方面则以默示的方式认可了这一点,这也可以被认为中国人太善良。

  但是,在涉及到中国领土主权的问题上中国人民没有让步。中国方面明示地要求日本国归还从中国所窃取的领土,在《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中已经说明。

  那种非得让所有的已处置过的条约对象恢复原状,如让朝鲜恢复为中国的附属国地位,日本国全部返还过去中国向其支付的战争赔偿,才能接受《马关条约》可以被全面废止的观点,本身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其观点根本不足采信。

  (二),关于《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以及《联合国家宣言》的法律效力

  以" 台独" 为理念的最具代表性的学者彭明敏在他和黄昭堂合著的《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书中认为,《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以及《联合国家宣言》均不属于条约。言及台湾的《开罗宣言》及强调履行《开罗宣言》的《波兹坦宣言》两者在形式上也只是以国家元首名义所做的宣言。该书在解释条约时强调,在被视为" 条约" 的国际协定中,从" 条约" (Treaty)到" 背忘录"(Memorandom),名称杂多,无一定的名称。虽然在宣言之中,也有被视为条约的,但是并非全部都是如此。在宣言中,虽然有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他国并不产生权利或义务。即使参加国有某种程度的权利义务,然而,也未必很明显。其程度全由宣言中所使用的文字来决定。若只是政策或原则的一般性表明,则严格地说,并不产生契约上的义务。

  《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书把《开罗宣言》的内容,抽象地归纳为以下四部分所构成:

  (1 )向日本夸示同盟国力量增大。

  (2 )强调对日战争是反侵略,让国内外理解同盟国并无领土的野心。

  (3 )明示对日本领土的处理方针。

  (4 )明示战斗到最后胜利的决心。

  该作者强调,《开罗宣言》只是表明同盟国的意图或政策,而不是一个规定同盟国之间权利义务。

  该书又把《波兹坦公告》归纳为三个部分:

  (1 )夸示力量,并强调最后的胜利必属同盟国。

  (2 )劝告无条件投降。

  (3 )日本投降后的对日方针。

  该作者强调,在该公告中,关于签署国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全无规定。因此,其性质只不过是表明联军对于日本的意图和政策而已。与《开罗宣言》相同,该公告不具有条约约束力。

  同样,《联合国家宣言》在这些学者的眼中则被看作是对德、意、日敌国的宣战,不具有条约上的拘束力。

  这些学者所想要证明的是《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联合国家宣言》不是条约,而《旧金山和约》才是正真的条约。由于《旧金山和约》将台湾的地位处置在未定的地位上,由此,可以推导出今天的台湾仍然不属于中华民国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甚至按照主权在民的理论,台湾人民有权决定是否独立与否。

  其实,这些学者所极力推导的这种怪异论调,在客观上充其量也只是他们的一相情愿而已。如果能够正真理解条约的本质,全面地比较分析上述各项宣言,笔者相信这些台独主义的学者的观点是难以令人置信和接受的。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条,规定了条约即" 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则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 英国国际法学家奥本海为条约下的定义是:" 国际条约是国家间或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间订立的在缔约各方之间创设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契约性规定。"

  综合各家之言,即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题间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不管名称如何,旨在确立其相互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国际书面协定。一项宣言、公告或声明有的可能仅仅是政策上的的表明,其内容对当事国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这样就不能视其为国际条约。如果一项国际条约其名称虽然不以条约著称,但是其内容上却对当事国作出了权利于义务的规定,就应该视其为条约。有些宣言、公告等既有政策和原则上的告示也有对当事国作出的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对于这种国际间的文件从广义上来说也应该视做国际条约,至少其内容中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具有条约的性质。

  笔者认为,言及台湾的《开罗宣言》约定了三大盟国以不松弛之压力……制止及惩罚

  日本之侵略。剥夺日本国………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强调《开罗宣言》必须履行的《波兹坦公告》,劝告日本无条件投降,以及规定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上述所规定的内容并不是抽象的政策和原则,很明显它们都有着具体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联合国家宣言》不仅是约定全力对轴心国作战,同时又明确规定了同盟国不得单独与轴心国讲和、停战。

  《开罗宣言》因为对宣言国有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的拘束力,所以它是条约。一国对另一国的战争宣言,其本身对另一国并无拘束力,但是,如果另一国接受了该国的宣战宣言,则必然产生法律拘束力。当然最初该宣言对日本国(第三国)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波兹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的条款必须执行,而日本国在投降书中又明确地接受《波兹坦公告》的各项规定。另外,国际法实践中,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都可以成为国际条约。因此,《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中对日本国(第三国)所规定的义务便成为国际法条约意义上的义务,此时,日本已经不是第三国,而是条约的当事国了。

  《联合国家宣言》没有具体规定轴心国必须做什么,它主要是对加入宣言的同盟国作出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一项宣言本身应该只能拘束参加宣言的国家,对他国不具有拘束力。虽然它本身并不拘束日本国,但是,该宣言中关于同盟国不得单独地与轴心国缔结和约和停战的规定,这不仅仅是一项政策说明,对于宣言国来说,是有着法律上的拘束力,无庸置疑它属于国际法上的条约。
而《旧金山和约》恰恰违反了该宣言,在没有中国和苏联等该宣言的同盟国加入的情况下,美英等国公然违反《联合国家宣言》的上述有关规定,擅自抛出《旧金山和约》。因此,《旧金山和约》是不具有合法性的,美英等国的这种行为是必须受到谴责的。理所当然,该" 和约" 中擅自改变根据《波兹坦公告》以及《日本投降书》中有关将从中国所窃取的台湾领土归还给中华民国的规定,不仅是非法的,而且也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

  (三),结束对日战争的《日华和约》和《中日联合声明》

  有学者认为日本投降书只是停战协定,它不表示交战国之间的法律状态的结束,结束国家之间的战争状态必须通过缔结和约,《旧金山和约》是终止对日战争状态的最终法律文件。这观点固然是对的。可是《旧金山和约》除非得到事后中国的认可,否则根据国际法的规定" 条约不能拘束第三者" 的原则,它是不能对中国产生法律效力的。

  根据《旧金山和约》的第26条,对于未参加签署本和约的国家,规定了" 日本准备与签署、或加入1942年1 月1 日联合国宣言且曾对日作战的国家……订立与本约相同或大致相同之双边和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都没有受邀参加对日和平大会,而《旧金山和约》就签署了。但是日本国会在审议该条约的过程中,在野党一致主张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缔结和约。日本吉田首相似乎以中华民国政府只是地方政权来回答。这给予美国政府和参议院中的国民党支持派很大的冲击。因此,美国于1951年12月,再度派遣杜勒斯特使到日本。同月18日举行的吉田与杜勒斯会谈的结果,日本与24日给杜勒斯特使的" 吉田书简" 中,向美国传达:如果中华民国政府希望的话,日本准备依照旧金山和约的原则,与其缔结恢复日化正常的条约,而不与中国□□党政权缔结条约。日本惟恐美国参议院不批准《旧金山和约》,而决定与美国所支持的中华民国缔结和约。

  1952年4 月28日,日本与中华民国政府签署了《日本国与中华民国之间的和平条约》(简称" 日华和约" )。该条约本文第二条,关于台湾,做了如下的规定:" 兹承认依照1951年9 月8 日,在美国旧金山市签定之对日和约第二条,日本业已放弃对于台湾、澎湖群岛,以及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原及请求权".

  有学者认为,上述规定仅止于确认日本放弃台湾而已,不但台湾的" 归还中华民国" 、连" 台湾割让给中国" 也没有规定。因此,要断定日本国放弃台湾的权利,其受益国一定为中华民国或中国,是毫无根据的。若仅以日本投降文书规定台湾" 归还" 中华民国这一点,就说这是最终的处理是太牵强了。无论如何,日本国只要履行和约,就可以解除对中华民国的义务。不管日本在对中华民国所签署的投降文件上包含什么内容,既然它没有规定于和平条约之中,日本就没有重新履行的义务。因为其义务已经消失了。依照开罗宣言、波兹坦公告、日本投降文件,所谓" 将台湾归还中华民国" 的日本对中华民国的义务已经不存在。

  这些学者的解释简直是瞎子摸象,纯属孤立地看问题。因为,在《日华和约》的第四条规定:" 兹承认中国与日本国间在中华民国三十年即公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专约及协定,均因战争结果而归于无效。" 这些被规定为无效的条约中,当然包含着《马关条约》,因此,废除《马关条约》的结果,台湾就当然归属其原来的主权者,即归属中国。换言之,即使在《日华和约》中,日本国也是间接地承认了将台湾归还给中国。

  那么,在《日华和约》中一方面日本国承认台湾归还给中国,另一方面日本国又强调放弃对台湾等地的一切权利、权原及请求权。是否会导致出上述学者的关于" 台湾地位未定论" 的结论呢?笔者以为这两者的条款是根本不矛盾的。在《日华和约》中,日本国是在间接地确认废除《马关条约》,即承认将台湾归还给中国的前提下,中华民国政府认可了日本国在《旧金山和约》中的承诺内容,即对于将台湾归还给中国的行为作出严肃的保证,永远放弃对台湾、澎湖的一切权利、权原及请求权而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的继承

  1945年10月25日,日本国依据该条约将台湾归还给了中华民国。从此台湾在法律上归属于中国。1949年,中国□□党领导的中国人民推翻了国民党政府,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民党政府退居到台湾。从法律上而言,中国□□党领导的人民所建立的是一个新的政府,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仅是一个中国中先后两个政府的称号而已,因此,新政府有权利继承旧政府对领土的领有权利。

  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国民党在大陆的政权被推翻,然而国民党政权并没有完全在中国的领土内被消灭,他们仍然占据着台湾,并自称是代表着整个中国的中华民国政府。现在是民进党执政,但是仍然沿用国民党执政时期的宪法。
  事实上,任何一个独立主权的国家,其主权是不能分离的,一旦主权被分离,那么这一共同体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共同体。因此,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合法的政府代表其国家。

  无疑,在法律上,只有代表着绝大多数人民的政府才能成为合法政府。甚至是当初刻意炮制《旧金山和约》的美国也在《上海公报》(1972.2.28 ),《中美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79.1.1)和《中美联合国公报》(1982.8.17)中多次重申:"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事实上,至今为止,国际社会中近二百个国家中已有161 个国家与中国建交,所有与中国建交的
国家均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撇开合法政府代表问题不说,即使目前仍与台湾建交的国家也并不是承认台湾地区是独立主权的国家,他们只是将中华民国这一旧政府看作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而已。同时,这种承认中华民国和与其建立的外交关系也佐证了这样的一个基本事实,即这些与中华民国建交的国家也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但是他们的这种承认和建交是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华民国根本无权代表12亿大陆的中国人民的意志。1971年,联合国第26届大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一切权利" 并" 将旧代表逐逐出联合国" 的决议。这也说明,国际主流社会所接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政府是中国的唯一的合法代表,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事实上,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至今也尚未或不敢贸然地宣布台湾是一个分离于中国的独立的主权国家。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由于新政府没有彻底地消灭旧政府,所以,台北政府只是被新政府推翻后退守在台湾的与大陆新政府对抗的交战实体而已。两岸之间战争的法律状态依然存在;大陆和台湾仍然是一个中国的领土。

  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继承问题上的立场。该《纲领》宣告:" 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这表明,中国政府对旧政府所订的条约,既不一概继承,也部全部废除,而是根据条约的内容决定是否予以继承。1972年9 月29日上午,日本大平外相在北京的民族文化宫新闻中心向记者宣布:" 作为日中关系正常化的结果,日华和平条约失去存在的意义,并已结束。这是日本政府的立场。"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于《日华和约》的内容没有进行过具体明示的审查宣告,但是1972年,在《中日联合声明》中重申了中国的一贯立场。该声明第二条规定:" 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兹坦公告第8 条的立场。" 由此人们不难看出,不论是《中日联合声明》也好,还是《日华和约》也罢,两者均对将台湾归还给中国的问题上都有直接和间接的表明。
  《中日联合声明》同时也表明了,日本国政府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了中华民国政府主权权利。至于对《旧金山和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都是持坚决反对的立场,更何况该" 和约" 根本没有任何权利来拘束中国,所以,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提都没有提到它。

  在1978年,《中日联合声明》中的基本原则被《中日友好条约》所确认,中日两国政府的权力机关批准了《中日友好条约》。如果说结束两国间战争状态的最终有效手段不是" 停战文件" 而必须有" 和平条约" 的话,那么,最终拘束中日之间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件就是《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友好条约》。而这两项条约又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归还中国,归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事实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五) , 结束语

  从国际法角度来看,确认台湾归还给中国的一系列法律主要有:《国民政府发表对日本宣战布告》(1941.12.9 )、《开罗宣言》(1943.12.1 )、《波兹坦公告》(1945.7.26 )、《日本投降文件》(1945.9.2)、《日华和约》(1952.4.28)、《中日联合声明》(1972.9.29 )、《中日友好条约》(1978.10.23)。这些条约雄辩地证明了日本国已经确认将台湾归还了中国。因此,台湾的法律地位十分明确,台湾不存在地位未定的问题。充分的法律依据证明:台湾属于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的合法政府。

  《旧金山和约》,它违反了一系列条约的规定,从本质上来说是违反国际法的也是无效的。该和约所炮制的" 台湾地位未定论" ,不仅违反历史事实和有关国际法的规定,而且分明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半个世纪过去了,时值《旧金山和约》签定50周年之际,又有人极力鼓吹和大肆庆贺,尤其持有" 台独" 理念的政治人物,更是视《旧金山和约》为台独之本,救命之草。为了让世人全面了解《旧金山和约》与" 台湾地位未定论" 的来龙去脉,看透" 台独" 学者所谓的" 台独" 法律根据,故撰写此文。
2007-02-11 15:44:02
西夏人
注:文中"□□党"为"共产党"
2007-02-11 15:49:55
西夏
上文主体引自《中国报道周刊》
2007-02-11 15:53:02
晕船的水手
呵呵,感謝MATCH的有关外蒙信息,小弟以前不曾看过。
在北京的臺灣朋友有时也向我宣傳民主,加之看到这个网站的一些论述,使我現在隱隱感覺共产党专制不是明智之选,有競爭国家才可以强大。我个人希望国民党和在台湾的各党都回到中国大陆,加上中国大陆的其它八个小政党,一起統治中国(大陸+臺灣)。呵,不过我知道,这是我在作梦了,共产党不会让他们来的。
但我也真的不希望臺灣獨立。首先,臺灣畢竟是自古屬於中国,照你们说的,中国已經丟了很多土地,就不能再丟了臺灣了。其次,臺灣獨立,共产党就要动武,雖然大陸肯定能贏,但两岸也都会耗财耗命,而且美日再从中渔利,就更不好了。
呵呵,好想再听MATCH给我讲故事。
2007-02-13 14:49:42
match
「事实胜于雄辩!」呵呵! 什麼是事實? 什麼是雄辯嗎? 「日本未曾將台灣的主權正式轉移給中國」是事實, 而《中国报道周刊》的這個長篇大論是雄辯啊!

你沒看到结束语的地方, 作者自己說:「这些条约雄辩地证明了日本国已经确认将台湾归还了中国」? 為什麼是「雄辩地」? 就是因為事實上日本沒有也無法將台灣歸還給中國, 作者只能以自己的法律見解, 設法把各個宣言、條約串聯在一起, 作者再怎麼自認有理, 沒有經過相關當事者正式認可或相關當事者認可的國際仲裁機構裁決, 這些都只是作者的意見, 沒有真正法律上的效力.

至於作者的推論有沒有道理了呢? 作者自己都承認《旧金山和约》炮制了&quot 台湾地位未定论&quot , 只是因為中國沒有參與《旧金山和约》而對之視若無睹, 假裝它無效. 可是日本是《旧金山和约》的簽約國, 已經在1951年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了, 就再也沒有權力去處分台灣的主權了, 就算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兹坦公告第8 条的立场。」也不過是買空賣空, 其意義不過是:「如果日本現在(1972年)仍然擁有台灣主權, 日本願意將台灣主權歸還給中國」, 中國人把這麼一句空話解釋成:「日本国已经确认将台湾归还了中国」只是自我催眠而已.

作者又主張「1945年10月25日,日本国依据该条约将台湾归还给了中华民国。从此台湾在法律上归属于中国。」這不但枉顧中國是代表聯合國盟軍接收台灣的事實, 他的法律見解更是奇怪. 如果台灣從1945年10月25日在「法律上」就屬於中國, 日本如何在1951年放棄台灣主權? 作者是要告訴我們從1945年到1951年中國和日本同享台灣主權?

中國一方面否定《旧金山和约》造成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一方面卻強迫每一個和他建交的國家承認「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真是欲蓋彌彰! 這麼做除了阻止邦交國和台灣建立正式外交關係以外, 對於讓台灣在法理上成為中國的一部分是完全沒有幫助的. 不信你叫你所有的朋友出證明說你家隔壁那棟房子是你的, 看看你是不是能憑著這些證明書取得那棟房子的所有權?

中國之所以千方百計的想從歷史、文化、法理等等方面證明「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不過是一種掩耳盜鈴的心態, 企圖為「不放棄使用武力統一」取得正當性罷了. 殊不知「不放棄使用武力統一」正是阻礙統一的最大因素之一. 中國人講究「威武不能屈」, 奈何欲以威武屈台灣「同胞」?!

西夏, 我不過說一個故事闡明耍流氓之要不得, 你這麼激動幹嘛? 故事是我編的, 人物情節當然也任我安排, 誰跟誰是母子了? 真是好笑.
2007-02-14 17:06:26
match
晕船的水手, 中國的歷史, 分分合合, 合合分分, 事實上分裂的時間還比大一統的時間長呢! 所以不要把台獨看得太嚴重, 換個角度想, 如果台灣人不願意卻硬被統一, 心懷怨恨的台灣人會不會成為中國內部的不定時炸彈? 而如果台灣獨立了卻與中國保持友好的同盟關係, 華人在各種國際組織裡的實力不是倍增嗎? 說真的, 除了「完成統一」的滿足感以外, 我不知道統一對中國平民百姓有什麼好處?

下面節錄《香港人怕什麼?—也談統一和分裂》中的一段, 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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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民代表」教訓民主鬥士們多讀點中國歷史。那麼他們的中國歷史知識一定是極為淵博了。敝人不學,不敢班門弄斧,但手上有一本歷史學博士葛劍雄教授寫的《統一與分裂——中國歷史的啟示》(三聯書店,北京,一九九四年版),且抄錄如下,供諸讀者

「統一」非中國歷史之主流

「如果以歷史上中國最大的疆域為範圍,統一的時間是八十一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復前代的疆域、維持中原地區的和平安定作為標準,統一的時間是九百五十年。這九百五十年中有若干年,嚴格說是不能算統一的,如東漢的中期、明崇禎後期等。」

「如果以秦始皇滅六國的公元前二二一年至清亡的一九一一年為計算階段,第一標準的統一時間佔總數的百分之四,第二標準的統一時間佔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五。」

「如果從有比較確切紀年的西周共和(公元前八四一年)算起,前者約佔百分之三,後者約佔百分之三十五。」 可見中國歷史的主流並不是統一,而是分裂。中國人民並不具備「求統一的強烈民族感情」,相反,反對統一、堅持分裂的感情倒十分強烈。例如屈原先生寧願跳進汨羅江餵魚,也不願意看到楚國被秦國所統一。這就是堅持分裂感情強烈的明證。

隨後有關羽,岳飛、文天祥、史可法、鄭成功,都是堅持分裂反對統一的英雄。這些英雄千百年來備受各族人民的敬仰和愛戴。

當毛澤東還是毛委員的時候就強烈地反對蔣委員長的「統一」,「喚起工農千百萬」,大搞武裝割據,成立以江西瑞金為「首都」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把慌忙趕來「統一」的老蔣打得焦頭爛額。

後來毛澤東跑到陝西延安去,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牌子改成「陝甘寧邊區政府」,但仍然是「國中之國」。蔣介石「統一」之心不死,必要消滅「封建割據」而後快,於是有了毛澤東擲地有聲的文章——《質問國民黨》(《毛澤東選集》,一九五三年版):

「『鷊蚌相持,漁人得利』、『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這兩個故事是有道理的。你們應該和我們一道去把日本佔領的地方統一起來,把鬼子趕出去才是正經。何必 急急忙忙要來『統一』這塊巴掌大的邊區呢?大好河山,淪於敵手,你們不急,你們不忙,而卻急於進攻邊區,忙於打倒共產黨。可痛也夫!可恥也夫!」寥寥幾十字,就把統一和分裂的利害、統一和分裂的道理講得一清二楚。

毛澤東還說:「一分為二是辯證法,合二而一是修正主義」(引自李洪林《中國思想運動史》,天地圖書公司,香港,一九九九年版)。一分為二者,分裂也;合二而一者,統一也。毛澤東從哲學的層面,闡述一分為二才是事物的本質,分裂才是歷史的主流。幸虧當時沒有什麼「二十三條」立法!

那麼支持統一的人又如何呢?如洪承疇、吳三桂之流,就遺臭萬年。連他們的新主子都瞧不起他們,把他們編入《貳臣傳》。

如此看來,要找統一的理由(如果需要理由的話)一定要到別的地方去找,千萬別在中國歷史中去找。至於為什麼分裂比統一吃香,葛劍雄有精彩的論述,恕我不抄錄了。

http://www.chengmingmag.com/t209/select/209sel06.html
2007-02-14 17:10:40
两岸统一
大家都是中国人,何必这样。
其实共产党不象你们说的这样坏,你们到中国大陆来一趟,就知道了。大陆人民是有很多人希望统一。
2007-02-22 03:22:59
台长你继
MATCH
“你沒看到结束语的地方, 作者自己說:「这些条约雄辩地证明了日本国已经确认将台湾归还了中国」? 為什麼是「雄辩地」? 就是因為事實上日本沒有也無法將台灣歸還給中國, 作者只能以自己的法律見解, 設法把各個宣言、條約串聯在一起, 作者再怎麼自認有理, 沒有經過相關當事者正式認可或相關當事者認可的國際仲裁機構裁決, 這些都只是作者的意見, 沒有真正法律上的效力. ”
点评:
按你这么说台湾的主权还是日本的啊
你不是说:“ 就是因為事實上日本沒有也無法將
台灣歸還給中國”
台长你逻辑有问题!!那现在台湾还有什么主权??????不是还在日本手中··





“至於作者的推論有沒有道理了呢? 作者自己都承認《旧金山和约》炮制了&quot 台湾地位未定论&quot , 只是因為中國沒有參與《旧金山和约》而對之視若無睹, 假裝它無效. 可是日本是《旧金山和约》的簽約國, 已經在1951年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了, 就再也沒有權力去處分台灣的主權了, 就算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兹坦公告第8 条的立场。」也不過是買空賣空, 其意義不過是:「如果日本現在(1972年)仍然擁有台灣主權, 日本願意將台灣主權歸還給中國」, 中國人把這麼一句空話解釋成:「日本国已经确认将台湾归还了中国」只是自我催眠而已.”

点评:请问你在签署合同的时候 你不在场 别人帮你签了(你没授权)请问这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所以《旧》和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什么假装无效???台长主义用词····
关于72年的《中日》声明,请看清楚!
“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 可是日本是《旧金山和约》的簽約國, 已經在1951年放棄對台灣的主權了, 就再也沒有權力去處分台灣的主權了”


“作者又主張「1945年10月25日,日本国依据该条约将台湾归还给了中华民国。从此台湾在法律上归属于中国。」這不但枉顧中國是代表聯合國盟軍接收台灣的事實, 他的法律見解更是奇怪. 如果台灣從1945年10月25日在「法律上」就屬於中國, 日本如何在1951年放棄台灣主權? 作者是要告訴我們從1945年到1951年中國和日本同享台灣主權?”
台长你厉害啊~!神啊你~~
首先,你是确认了日本1951年放棄對台灣的主權
其次,你又否认日本将台湾主权归还中国,那日本将台湾给了谁?????
你不要扭曲《中日联合声明》的本意!声明的意思是日本政府尊重中国政府对台湾的主权,从归还主权台湾时开始1945年10月25号
对中国政府对台湾享有的主权不存在异议,他其实只是一个确认作用,现在的大陆政府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绝对会阐明这一点~只是因为日本与中国有些历史问题,所以被他人误读了。
2007-02-25 05:56:17
台战忽悠
- -。我对那个台湾人均GDP有 疑问?
经济负增长了 人均GDP还上升?
台湾兄弟?抢劫世界银行?
2007-02-25 05:59:33
换我也这
當毛澤東還是毛委員的時候就強烈地反對蔣委員長的「統一」,「喚起工農千百萬」,大搞武裝割據,成立以江西瑞金為「首都」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把慌忙趕來「統一」的老蔣打得焦頭爛額。

换我也这样!!!(个人立场)
老毛反“统一”的原因:
1.蒋老的独裁(老毛也有~这是事实 台长会帮我举例子的 这里我叫不多说了)
2.经济太差了 中国人的人均生活水平只有美国人的5%(在当时)
3.有人民基础(官僚体系太腐败了 人民被压迫了)
4。个别黑心地主的存在(其实是祸害~)
5.割据势力多着(不指老毛一个吧)
6.国共以前是合作的关系(有难同当 有福我享)
国民党执政了,共产党就得滚蛋(国民党的观点)
杀害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事情就出来了
这种事情谁可以忍受~!!!当然反了~
7.在蒋介石执政期间国会是摆设从头到尾老将说了算,还有蒋介石的政策是消灭而不是谈判~(反正是死谁还不反)
2007-02-25 06:15:52
match
To 台长你继:

首先我要聲明, 我不是台長, 我不能越俎代庖替台長回答問題, 也請不要把對我的質疑強加在台長頭上.

關於台灣主權歸屬, 有一位灌頂網友在2002/12/23台灣茶黨論壇上解釋的很清楚:『

1. 戰爭中的宣言只是政治宣告敵前喊話, 不過政治意向的粗略昭告而已, 若把條約比作合同, 宣言充其量也不外是意向書罷了, 根本尚未成為合同, 本來就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宣言的內容重要而且希望產生法律效力, 肯定必須將其內容列入後來簽定的正式條約, 反之, 如果後來沒有列入, 就是意向變更內容被捨棄. 更沒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中國對台灣的主權有所主張, 適用上當然是要參照後來同盟國和日本帝國正式簽訂的的舊金山和約以及中日和約(ROC vs JAPAN) 日中和平條約(PROC vs JAPAN), 凡未列入的內容, 沒有法律效力, 當事國因而有委屈或不服氣, 也只能算是政治上被坑吃悶虧的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援引所謂XX宣言是無拘束力的.

中國要援引所謂XX宣言對台灣主權有所主張, 依法論法, 在法律上肯定是無指望了.

政治的歸政治, 法律的歸法律, 如果中國覺得政治上吃了虧, 冤有頭債有主, 去咬美國 英國吧!

2. 現代的住民自決權不單單是指殖民地解放的意義, 而是擴大為基本人權, 也就是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利, 具有最高法律位階, 亦即人民有選擇政府的權利, 也就是被統治者有權決定被誰統治或拒絕被誰統治, 人類憑以成為其政治地位的主宰, 所以, 即使已經是任何國家『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該地區人民也當然都有住民自決這個權利.

不管中國在國際法上能主張什麼, 台灣人民當然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新國家, 因為法律位階不同 (自決權的法律位階遠高於條約或XX宣言那些東東), 有無什麼XX宣言, 說了些啥話語, 其實都無關痛癢了.』


你所有的質疑都是建立在《舊金山合約》無效的前提上. 不錯, 中國沒有簽署《舊金山合約》, 《舊金山合約》對中國沒有約束力, 所以在簽訂對日和約之前, 中國可以用戰爭狀態還沒有結束的理由, 對日本提出種種要求, 只要中國願意和日本買空賣空, 而不是逼著日本重新佔領台灣, 親手將台灣交還給中國, 日本當然樂於配合作戲啊.

但是中國不承認《舊金山合約》的效力, 並不表示《舊金山合約》不存在、49個簽約國之間的權利義務都不存在! 1945年10月25号, 中國是代表聯合國盟軍接收台灣, 中國並沒有取得台灣主權, 所以日本才有權在《舊金山合約》放棄台灣主權. 不管中國承不承認, 日本從此就對台灣主權沒有置喙的餘地, 而簽屬《舊金山合約》的其他盟國也因為已經接受日本放棄台灣主權而且沒有指定由任何國家接管的安排, 所以也從此沒有處置台灣主權的權力了! 中國無視於此, 企圖用《中日联合声明》以及與各國建交的公報來追認中國從1945年10月25号對台灣享有主權, 活脫脫就像是想憑著朋友出的證明書霸佔不屬於你也不屬於朋友的房子!

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 台灣歸誰? 當然是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 據沈建德的研究:「同盟國對義大利的巴黎和約在1947年2月10日簽字,約中規定,義大利「放棄」利比亞及索馬利蘭等,就像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一樣,用的字眼相同,都是「放棄」renounces,沒有指定放棄後的收受對象。1949年11月21日聯合國289號決議,從義大利分離的領土利比亞應於1952年1月1日直接獨立。索馬利蘭則由義大利託管10年,到期獨立,兩國都已如期獨立。」台灣本應如同利比亞及索馬利蘭, 根據聯合國憲章77b及76b條獨立, 不幸實際佔領台灣的蔣介石流亡政府為了延續其獨裁政權, 實施軍事戒嚴, 高壓統治, 堅拒還政於民, 以致禍延數十年, 害慘了台灣人民, 同時也害中國人民聽任中共洗腦, 扭曲人性, 相信用武力逼迫台灣統一叫做同胞愛!

其實, 中國只要實踐「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就夠了, 在一堆條約、宣言間硬凹, 哪有一個大國的風度呢!
2007-02-25 18:03:42
match
台灣近幾年的經濟只有2001年出現負成長, 但是以整個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經濟成長率來算仍然是正數,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2007-02-25 18:04:40
match
“换我也这样”:

所以說啊, 「反統一」本身並不是什麼大逆不道的事. 你情我願, 共蒙其利, 自然就統一了. 「反正是死谁还不反」! 是啊, 接受一黨專政下的一國兩制就是自尋(民主自由的)死路, 誰還不反?
2007-02-25 18:05:38
挖~“奇迹”
纳闷了~~按你这么说经济有增长就行了
那每年经济增长0.0001%也算增长了
2007-02-26 03:14:14
學生
有個疑問?
中共爲什麽介入韓國與朝鮮的戰爭?
2007-02-26 03:20:06
西夏王子
&quot存在&quot的就是正确的吗?台湾是日本从谁手里抢走的?台湾岛上的居民自古是哪族人?雅尔塔宣言,波兹坦公告里美国人赞同的立场到旧金山和约里为什么违背?台湾问题第一当事人中国不在场,签你娘的什么狗屁和约?厚颜无耻,黑白颠倒,你还振振有辞?多拉几个人势重了就老子说地就是真理呀,你打群架哪!!你看我倒是怕你呀!!
2007-02-26 11:32:27
台長
學生:

因為毛澤東認定只要美軍打敗朝鮮,就會越過鴨綠江,直接向共產中國進攻。

毛澤東希望趁美軍尚未在朝鮮半島取得全面絕對優勢也尚未投入大量兵力來進行全面反共戰爭之前,就將美軍的力量封鎖在朝鮮半島,阻止其向中國內陸挺進。

此外,毛澤東也很可能是想要利用朝鮮戰爭來轉移其內部政治壓力到外部。並且希望藉由戰爭狀態來維持其拒絕民主化、持續實行專制獨裁統治的合理性。

再說,毛澤東可能還認為,中美之間如果爆發全面大戰,有機會將蘇聯拖下水與美國交戰。如此則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戰。

毛澤東是個擅長製造敵人內部矛盾,擅長在戰爭時期取得政治利益的人,只要美蘇之間矛盾加劇,毛就更有機會獲取政治利益。
2007-02-26 20:16:42
match
>>那每年经济增长0.0001%也算增长了

嗯~~比較像在說一國兩制下的香港


平均每人GDP(美元)
年度---台灣---中國大陸---香港-----美國-----日本
2005--15,271---1,689----25,495---41,853---35,603
2004--14,271---1,315----23,818---39,722---35,841
2003--13,327---1,131----23,021---37,493---33,125
2002--13,163---1,009----24,063---36,124---30,620
2001--13,093-----928----24,778---35,288---32,113
2000--14,519-----847----25,426---34,548---36,602
1999--13,609-----790----24,520---32,952---35,149
1998--12,769-----761----25,563---31,423---31,103
1997--13,904-----727----27,242---30,150---34,133
2000至2005人均GDP
增長值 ---752-----842------69------7305-----(999)
增長率--5.18%---99.41%--0.27%---21.14%---(2.73%)
2007-02-27 18:11:18
match
西夏王子:

&quot存在&quot當然不等於就是正確的. 中國用銀子贖回遼東半島, 讓日本搶走台灣, 那是中國對不起台灣, 台灣沒有對不起中國, 憑什麼中國用飛彈對準台灣, 強逼統一!? 台灣島上居民的種族多了, 再說種族跟國家有什麼關係? 同種族就要同一個國家, 不同種族就要不同國家? 那中國幹嘛不分成56個國家呢? 幹嘛不讓內蒙古併入蒙古國, 讓東北併入朝鮮啊? 美國為什麼違背開羅宣言(不是雅尔塔宣言), 波兹坦公告? 你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 美國對抗的是蘇聯共產勢力, 中共一面倒地靠向蘇聯, 抗美援朝, 用人海戰術殺了幾十萬美軍, 在這種情形下, 美國還會雙手奉上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艦給中國? 開羅宣言、波兹坦公告時期的中國是自由中國, 舊金山合約時期的中國是鐵幕中國, 美國就算不為自己的利益打算, 也沒有權力不問過台灣人民的意願就把台灣推向火炕! 現在蘇聯垮了, 中共也逐漸走向資本主義道路, 美國也就不會積極阻撓中國與台灣統一, 但是在統一實現以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領有台灣主權, 沒有權力對台灣動武, 這是任何文明人都會了解的道理; 統一, 需要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 這是任何有一點點民主概念的人都會了解的道理.

不要罵粗口, 有失王子格調.
2007-02-27 18:13:16
match
關於韓戰, 有此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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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釋韓戰●一寸河山一寸血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清晨,北韓軍三個師突然越過三十八度線進攻南韓。二十八日,攻佔了漢城。一般人的瞭解是

一、北韓企圖侵略南韓。
二、南韓希望光復北韓。

這兩種論點都符合當時的政治風向。但是,如果沒有外力介入,如果沒有外力提供武力支援,這兩種情況都不能成為現實。而韓戰終於爆發了!以百萬計的生靈在此戰役中死亡。三年之後,韓戰結束,令許多人非常驚異的事情是﹕

武力衝突三年,最後回到原點!?

上述兩種論點如何解釋回歸原點之事實?自由人以為上述兩種論點為真,但是皆屬次要因素。啟動韓戰之真正主要原因為
● 俄羅斯要中國大陸人民反美!
● 俄羅斯要中國大陸人民忘記俄羅斯掠奪中國領土之歷史!
所以
●● 俄羅斯啟動韓戰,就北韓挨打而言,中共不得不救,就南韓挨打而言,美國不得不救,
當聯合國投票決定是否派遣聯合國軍隊前往韓國戰場時,俄羅斯代表適時退席,故意讓聯合國成軍,其中以美國軍隊為主幹。

戰爭三年之後,中共死傷百萬,俄羅斯賺取了百萬個義務反美宣傳家庭,所以,
● 俄羅斯決定﹕停止韓戰。
俄羅斯不需要南侵,俄羅斯不需要北伐,所以,
● 俄羅斯決定﹕南北韓各歸原位。

就俄羅斯立場而言,七年、八年之後,再來一次韓戰,讓中國大陸人民反美繼續升溫,第一次韓戰各歸原位最「理想」。

韓戰之戰勝國不是中共,
韓戰之戰勝國不是美國,
● 韓戰之戰勝國是俄羅斯!因為俄羅斯獲得巨大政治利益﹕中國大陸人民加速反美。

重釋韓戰!
請深思!
自由人 2006-07-30-18-34

http://www.newforces.org/luntan/dispbbs.asp?boardID=2&ID=1691&page=3
2007-02-27 18:23:09
西夏王子
中國用銀子贖回遼東半島? 讓日本搶走台灣? 那是中國對不起台灣?

三国干涉还辽:

19世纪末俄﹑德﹑法三国为了各自在辽东的侵略利益不受损,联合向日本施压,要求将辽东半岛归还中国的事件。

19世纪末,沙俄为争霸远东,开始修筑西伯利亚大铁路,中国东北地区成为沙俄重要的侵略目标。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侵占了中国辽东半岛,并在随后签订的《马关条约》中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给日本。沙俄得知后,立即联合德﹑法两国对日本施加压力。1895年4月23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九),俄﹑德﹑法三国驻日公使分别向日本政府递交了内容相同的声明,指出:日本割占辽东半岛不但“有危及中国首都之虞,同时亦使朝鲜国之独立成为有名无实”,并“劝告”日本放弃对辽东半岛的占领。在三国的联合压力下,日本政府不得不同意“放弃对辽东半岛之永久占领”,条件是向中国增索赔款三千万两。11月8日,清政府派李鸿章与日本驻华公使林董在北京签订《中日辽南条约》,规定﹕1895年11月16日中国将库平银三千万两交与日本后,日军即于三个月内从辽东半岛撤走。

日本还辽后,三国以干涉还辽“有功”,向中国索取种种权益。沙俄诱逼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逐步使中国东北地区成为沙俄的势力范围。

昏庸的清政府竟然看不出俄、德、法三国还辽的真正目的,天真的光绪帝竟然幻想三国既然可以干涉还辽,为什么不能干涉还台?幻想当然破灭。

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订的当天,沙俄正式邀请德、法两国采取联合行动,并告知两国:“俄国的计划是,如果日本不接受此项友谊的忠告,俄国正考虑三国对日本在海上采取共同军事行动。”同一天,德皇威廉二世下令将装甲舰一艘、巡洋舰一艘派往东洋。4月23日下午,俄、法。德三国驻日公使共同向日本外务省递送照会,劝告日本政府放弃中国的辽东半岛。并规定,三国所提劝告,限日本政府在15天内答复。当天,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奉光绪皇帝谕令,专程到俄国驻华使馆感谢首倡干涉还辽之举,三国干涉还辽还使光绪皇帝竟然生出这样一个可笑的幻想:三国既然可以干涉还辽,为什么不再加一把火干脆把台湾也还给中国呢?于是,光绪一面命令翁同龢等人分头到三国驻京使馆活动,一面又命大清国驻三国公使在各国外交部和政要中游说,请求三国采取措施,对日本施加压力。5月7日,日本宣布接受三国照会,归还辽东半岛,但并没有提到台湾。光绪心中的幻想破灭了。但他又希望三国能出面保护台湾。5月11日,法国政府表示,日本已经做出让步,因此法国政府不便干预。接着从德国、俄国也传来消息:德国和俄国均无意保护台湾。相反,德国和俄国还反过来向中国施加压力,说如果中国再次与日本开战,恐怕连海南岛、舟山也保不住了。这些强盗们还担心,如果中国与日本的和约可以不执行,那么中国与西方列强的和约也可能不执行,因此西方列强决不会开这个先例。这样一来,光绪皇帝心中的幻想彻底破灭了。

清王朝对不起台湾.
中国没有对不起台湾.
2007-03-01 11:26:57
西夏王子
这两天电视上在讲&quot2.28&quot,得知是一次大规模的进步运动.详细情况却不了解.有知道的请讲.多谢!!
2007-03-01 11:33:37
match
西夏王子:

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 難道不是因為號稱五千年歷史的古老中國曾經在清朝時將台灣納入版圖, 所以你們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怎麼要追究丟掉台灣的責任, 就趕快撇清中國和清王朝的關係了? 標準要一致啊! 照你的說法, 清王朝丟掉台灣和中國沒有關係, 那麼清王朝收台灣, 台灣成了清王朝的私產, 也和中國沒有關係呐, 又哪來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好, 就算中國沒有對不起台灣, 那台灣有對不起中國嗎? 憑什麼中國用飛彈對準台灣, 強逼統一?

順便說一句, de facto 和 de jure 那段話, 說的也是標準要一致, 不是什麼無中生有的廢話, 想得通嗎?

想了解228 可以到這個網站: http://www.228.org.tw/history228_general.php . 好奇問一句, 怎麼定義「进步运动」?
2007-03-01 16:57:20
民進黨
228萬歲!我們一定要把宣傳228進行到底!民進黨萬歲!
2007-03-02 00:19:21
天玉
如果说中共是将国民党赶到台湾,并夺取政权,可以说,已经成功了。对于大陆而言,台湾的政权是前朝余孽,这是任何政权(主体政权)所不能容忍的。大陆对待台湾有点类似于对待高丽人(都是炎黄后裔),的确有点高高在上的感觉,不过,感觉上台湾似乎高估的美国人对待两岸的态度和决心。
2007-03-15 13:52:45
match
國民黨被趕到台灣的時候, 台灣在法律上仍然是日本的領土, 所以中共不能以繼承前朝的理由領有台灣. 國民黨流亡政權「乞丐趕廟公」非法佔領台灣四十餘年後, 已經經由寧靜革命終結了.現在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屬於台灣全體人民的政權, 這個政權和中共政權完全沒有關係也不打算推翻中共政權, 中共如果擔心「前朝餘孽」死灰復燃「反攻復國」, 應該趕快和台灣訂定互不侵犯條約. 中共不此之圖, 只想巧取豪奪染指台灣, 自己擺明了一副兇神惡煞的樣子, 又到處裝無辜, 說別人誣指所謂中國威脅論, 實在是….
2007-03-16 14:12:25
台湾农民
全世界只有台湾人:
以给日本作慰安妇为荣!
以马关条约为荣!
以骂外省人中国猪为荣!
以骂犹太人犹太猪为荣!
以骂越南人越南猪为荣!
以骂新加坡鼻屎为荣!
............................
2007-03-17 14:11:08
香港人
台灣宣佈獨立,中共宣佈武力攻台,兩岸人民互相攻擊,我就在家中流著淚看電視,看到大家飛彈射來射去,屍首一堆堆.
美,日宣佈協防,中共打不過,鷹派抬頭,要求動用核武,中,美,發生核戰,大家在地府相見吧,
台灣巳有民主啦,為什麼還要台獨,點解唔好好地搗好經濟,讓人民過得好一點,而讓中共有籍口發動戰爭,也讓中共自己慢慢滅亡.而選擇戰爭,
台灣領導人你們不是由台灣人民選出來嗎?不是要選擇最好的給台灣人嗎?獨立+戰爭真的是對台灣人最好嗎?
中共不想多談,我就放長雙眼看你何時滅亡,希望是有生之年
2007-09-27 05:20:3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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