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95的承諾
見鬼!當我看到對面女生的模樣時,真的以為自己見鬼!怎會跟麗沙長得這麼相似?
「我明白你的感受,第一:雖然很多人說我跟姐姐長得幾乎一模一樣,但我們是那種自少已經分開居住的姐妹,所以我對她了解不多。第二:你的聯絡電話不難找,不要為這個感到不安,如果替你帶來不便,那也是無可奈何的事。」麗沙妹妹的氣質的確跟麗沙截然不同,記憶中的麗沙沒有這種氣勢──簡直讓人聯想到電影導演或能幹的偵探。
咖啡廳播着隨處可以聽得見的爵士樂,是Nat King Cole的My Funny Valentine,我懂得這首歌。
她把手袋放在背後,叫了杯熱咖啡,隨即拿出一張3R大的照片給我,動作一氣呵成,乾淨俐落。照片背景是運動會跑道,主角是位身材高挑,束馬尾,正盡全力衝向終點的女生。面容不太清晰,卻看得出正在認真想事情的模樣。思考的樣子配搭衝刺的動作組成矛盾的構圖。
我難得肯定:這張照片是我拍的。「麗沙……」我喃喃自語。
她把奶精及糖水倒進侍者剛放下的熱咖啡,望着我刻意壓低聲音說:「早上接到我電話的時候,大概還在睡吧?抱歉把你吵醒,因為實在有不得不說的話。」
我回想幾個鐘頭前發生的事:
一早被手機鈴聲吵醒,勉強從宿醉中睜開眼皮──日夜顛倒的工作,要睡得著,總得靠點酒精。
「駱雨先生在嗎?」
「嗯」我從喉嚨發出愛理不理的聲音,早上九時,我才睡了一百分鐘,要命!「長話短說,我姐姐,你的中學同學麗沙剛去世,由於姐姐生前托我給你傳話,所以請務必在今天下午見面。」睡意即時消了大半。她繼續說:「一時正,就在時代廣場對面的咖啡店,不難找。我會認得出你。」電話兩邊的人都知道我沒有拒絕餘地,沈默代替我作答。她沒有確認我這邊的意見便掛掉電話。
我打開窗簾,沒有半點陽光,窗外的世界正下著微雨。
早上九時,我才睡了一百分鐘,剛去世的舊同學要給我傳話,要命!
更要命的是,這位剛去世的舊同學,也正正是我的舊戀人。
我已經沒有睡的心情,泡了咖啡,匆匆吸一根煙,然後洗澡,刮鬍子,卻好像怎麼也刮不乾淨,鏡子中的自己怎樣看都不順眼。這就是一個不順眼的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的一個早晨。
在咖啡廳,麗沙妹妹開門見山說:「事情是這樣的:姐姐臨終前告訴我,她高中的男友,當然是指你,承諾過她一件事情,於是叫我來看看你有沒有兌現諾言。」果然是爽快的人。
我嘗試補充說:「然後她就在你找到我的聯絡方法前走了。」
「對!是癌症,發現時已經是末期,走得很快甚至有點急,所以不太痛苦。」
我聽後說不出半句安慰話,因為有更難啟齒的事情要說:「對不起!都已經過了十幾年,關於那個諾言的事,我實在想不起來。」我乾脆爽快的說,她也乾脆爽快的吊起雙眼鄙視着我。
她冷冷地說:「你會否覺得這樣很傷害人?如果你真的忘掉,也可以說『兌現了,但那是我跟你姐姐之間的秘密,不方便告訴你。』然後我可以安心回去處理姐姐的後事,你也可以繼續過你靡爛的生活,對不起,請原諒我的直接,我不懂收歛自己的觀察力。」
對她的生氣我十分理解,對她的觀察力我也非常佩服,但我不想撒謊:「對不起!我知道那句話是有點傷人,但我騙得了你也騙不了死去的人,更加騙不了自己。」
麗沙妹妹態度有點軟化地說:「我明白,但請你盡量回憶一下往事,務必想起你的諾言,因為我知道這件事,姐姐十分在意。」
我深吸一口氣說:「那我盡力而為。」
我嘗試由最初認識麗沙想起,但越是努力回憶,越是想不起來。可能腦袋有些細胞早已被失眠,酒精及尼古丁侵蝕得體無完膚,不單麗莎的事情,就連近幾年發生的事都無法理出個頭緒,簡直是散亂的砌圖。
我慢慢集中精神,盡量伸手抓住那些一塊塊隱藏在記憶暗角的砌圖,漸漸腦海終於浮起一些回憶的脈絡,大概像小說大綱似的東西,雖然細節已經不復記得,但我也嘗試說出來:「中學預科,我剛加入學校的攝影學會,為了練習動態寫真,經常到運動場拍攝田徑隊的練習情況。有天我看到麗莎練習長跑時的模樣,怎麼看都像在邊跑邊認真想事情。最初是我的鏡頭被她吸引,然後是我被她吸引。我以照片接近她,直到拍下你剛交給我的那張照片後,我們便走在一起。直到學期完結,她出國留學,我們便像許多典型的學生戀愛一樣無疾而終。」我想抽根煙,可是掏出香煙後才想起室內已經全面禁煙。
「就這樣?雖然姐姐沒有詳細跟我談過你們之間的事情,可是就這樣帶過一段戀情是否太簡單些?」我苦苦地說:「想不起來,實在想不起來。」
用力敲自己腦袋,空的,沒人。
「你說姐姐是田徑隊,但為何近幾年我跟她一起生活時,從未見過她跑步?」
她的提問倒喚醒我對一段小插曲的回憶:「對!我想起她出國前是因為某種緣故而停止跑步,讓我想一想。」
她哀求道:「拜託。」
但無論我如何努力,腦內存放記憶的地方始終像荒蕪一片的廢墟。那裡好像除了雜草和乾沙外便什麼也沒有。我喝一口微暖的咖啡,嘗試放鬆心情,然後閉上眼睛讓身體倚在沙發靠背上,但那廢墟依然空無一人。
當咖啡因開始起作用讓我一陣暈眩之際,廢墟的遠方漸傳來有人踏過草芥的聲音,由遠而近,從其急速的節奏可以判斷出是跑步的聲音。我把注意力再集中點,發現竟是跟照片一樣打扮的麗沙。然後就在我差點看清楚她面容的距離,她突然失去力量似的倒下去。
我睜開眼,從記憶的廢墟回到現實。「我記得有這麼一幕:有天我跟她一起練跑,秋季,我們的腳步俐落地踏碎滿地落葉。我在她耳邊不斷說笑話,她一直容不逼,反而是我跑得死去活來,不知輪迴了多少遍。那天她對我說,她爸爸極力反對她把精力費在沒有回報的長跑事業,所以為了證明自己,總有一天她要到東京跑馬拉松。」麗沙妹妹臉上閃過一絲無奈,我繼續往下憶述。
「學期尾,她在一次長跑賽中扭斷了主筋鍵,醫生宣佈她永遠不能跑步,她於是冷靜地告訴我:她永遠也實踐不了跑東京馬拉松的夢想……」話到這裡我便說不下去,因為我突然想起了那個承諾,我真的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她妹妹,因為實在沒有兌現的信心。「怎樣?之後怎樣」麗沙妹妹催促道。
我使勁一個字一個字的把承諾的真相告訴她:「我當時對你姐姐說『你的夢想讓我替你完成,東京馬拉松賽由我替你跑。』」
我停頓一秒再說:「就是這樣。」
麗沙妹妹噗一聲笑出來,看看我的身型,擰擰頭,良久說不出話來,我也無奈地笑。對座的兩人邊笑邊無奈地望着頭上那裝模作樣的吊扇,Nat King Cole的歌繼續播放着。學生時代很容易說出那種沒頭沒腦的諾言,想不到十幾年後,死去的人來討債了。
麗沙妹妹像突然想起重要事情似的說:「有何不可?」
我瞪大雙眼看着她。
「你不是認為這只是個無聊玩笑便不當一回事吧?」
「不!我絕無失信的意思,只是……」我無奈地望着已經沒有熱氣冒出的咖啡,像被嚴刑逼供的罪犯正享受着畫押後的短暫平靜。
馬拉松?說笑吧!42.195公里可是由尖沙嘴至大嶼山的距離啊!就是由市區跑步到離島!
「駱先生,說些題外話,關於人生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我姑且談談我的想法:生活中有太多的事情,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得到應得的成果,事實上大多數事情都是事與願違的。愛情、際遇甚至親情啦!」她暫停說話用尋求肯定的眼神看看我,我真誠地點點頭。
她繼續說:「但要兌現一個42.195公里的諾言,只需要不斷努力練習就可以了,跑步這回事,我認為太簡單了!簡單到連捷徑也沒有:不過是咬緊牙關往前跑,直到終點。」
「太簡單了!簡單到連捷徑也沒有:不過是咬緊牙關往前跑,直到終點。」我心裡不斷重複這句話。內心好像有些東西在蠢蠢欲動,我試圖認真思考這些年來過着的日子,是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變的地步?
當我抬頭想跟她說句一樣的「有何不可?」的時候,她已離開了咖啡廳,沒有留下聯絡方法,甚至連名字也沒留下。
我看着對面空空如也的座位,咖啡杯已被侍者收起。彷彿,她從來未曾存在過,我突然閃過一個念頭:麗莎沒有妹妹,她根本就是麗莎。
當然這種小說式奇遇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發生的,至少不會發生在剛露出雨後陽光的正午。
我合上眼,內心那荒蕪的廢墟又傳來腳步跑過草芥的聲音,那個人會是我嗎?我會把日夜顛倒的工作辭退,以改變人生的心情戒掉煙酒,決心衝破內心荒蕪的廢虛;還是繼續靡爛,讓身心腐朽到無可挽回的地步?
「太簡單了!簡單到連捷徑也沒有:不過是咬緊牙關往前跑,直到終點。」
心裡又重複這句話。
咖啡廳再次響起My Funny Valentine,如果我十幾年前便為了那個承諾而認真努力,現在的人生還會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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