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8-29 07:17:03| 人氣38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金剛經集成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分解】

  領納在心為受。凡人對於外塵相,無論順逆境,但有愛憎之心,皆謂之受。即云順逆境一切不受,亦謂之受。但有生心動念之處,皆謂之受。若推尋受之根本,即是微細之我未忘。既通達無我法,無我則無受,能受之我已空,故曰不受。常恆不足為貪,貪求五欲之樂不休,謂之貪,貪求福德謂之貪,即貪求涅槃亦謂之貪。菩薩悟無我之後,不貪念五欲,不馳求福德,不趨向涅槃,故曰不貪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概論】

  法非斷滅,而法又不可住。如來佛,復以菩薩用滿沙界的寶施為比喻,顯示無住行施的功德。因而告之曰:若有人知一切無我,得成於忍,這種人,即是真菩薩,勝前菩薩布施功德。(此是第八次以七寶布施較量功德也。)是在教人,發菩提心之實在功行,既不可以相觀,又不可說相斷滅,此自有個真諦在。此分要在點破福德不可住,破學者之著有也。


【附言】

  一切法,須要無我。人之不能無我,皆由於不能忍。不能忍,安能無我乎?所以忍辱波羅蜜,要能忍能辱,直至不但忘辱,亦且忘忍,逆來順受,反加度脫,無我始得成矣。不能忍,安能無我,惟無我,所以得成於忍,此成佛精進堅強之本領,全經五千餘言,只疏此十字,是如來佛的精要語。


【講義】

  佛曰:「須菩提」乎!若菩薩雖以無量世界的七寶行布施,因心著相,故所得之福,雖多有限。若復有人,心不著相,知一切法無我,時時忍,事事忍,堅持耐久,忍之又忍,以至忍而忘忍,無我始得成矣。如此則此菩薩所得功德,比前菩薩所得功德更多多矣。

  這個緣故,因為有離相的因,則得殊勝的果,然而不受也。須菩提向佛曰:世尊!因果受施,理之自然,為什麼說菩薩不受福德﹖所以佛又告曰:「須菩提」乎!菩薩度生布施,原是行所當行,初無計功計能之念,福德之來與不來,聽之而已,是之謂不貪不受也。

台長: 後學
人氣(38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金剛經集成 |
此分類下一篇:金剛經集成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此分類上一篇:金剛經集成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