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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 11:16:29| 人氣1,2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整理職業重建服務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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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張彧 老師所著的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 需求與就業能力評估 手冊

職業重建服務專有名詞解釋:

 

1.  職業輔導評量

目的:

瞭解身心障礙者職業潛能、興趣、技能、工作人格、生理狀況及需輔具或服務等,提供具體職業重建服務建議,俾利其適性就業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實施計畫第1條)

若完評估程序後仍無法順判斷求職者之就業助/阻力、針對受測者之部份狀況無法自行施測瞭解時則可量轉介職業輔導評量由職評人員協解其生理狀況與功能表現、學習特性、職業興趣與性向、工作人格與技能、適性就業環境分析及其他與就業有關之需求,並職業輔導評量建議修正已預定職重服務計畫之內涵。連結前宜先行與受測者進行溝通詳細說明職業輔導評量目、時程限制與應配合事項,待求職者接受簽署職評同意書後再行

對象

    (1)有就業接受職業訓練意願經評估需要者

    (2)法第34 條第2 規定須為其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或於庇護

       就業經評估不適合庇護性就業者

    (3)醫療復健有就業意願經評估需要者

    (4)上之應屆畢業生有就業意願經評估需要者

    (5)其他(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實施方式及補助645條)

 

2. 職涯/心理輔導

若求職者對自己能力、職業興趣與選擇、工作價值、產業職類關,或/壓力調適狀況不佳等無法自我覺察欠缺體觀念則可結職涯/理輔導,連結前亦需告知需配合事項並獲求職者同意

結後仍宜續追求職者接受輔導狀況及與輔導人員相處情形若求職者現不良反應即應即與輔導人進行進行後續處理

 

3. 職業訓練

目的:

一種行業某類工作之需要學習練此一職業技術某類技術群,並以就業之需要為較注重學用配合之工作技能訓練與正確工作態度之培養

量求職者必須進入職業訓練,成訓練或訓練新工作技能通常很難此,烈的和足夠資金是關鍵條件尚須慮下面因素:求職者是否需要擁有這些技能後才能進入合適工作;職業訓練可補償受測者限制增加僱用可能性;求職者是否有基技能可完職業訓練計畫;求職者離開學校時間長度及和其對於成功率影響;過去的回顧;職業評量結果是否支職業訓練計畫;職業訓練職業目標是否符合動力市;求職者參加職業訓練之動;交通能力等

包括:

    (1)成訓練:有系統之職前訓練。(職業訓練法第7 條)

    (2)技術生訓練:事業構為培養其基層技術人力實施之訓練。

                 (職業訓練法第11 條)

(3)進修訓練:增進職技術工專業技能與知識,以提動生產力

(職業訓練法第15 條)

(4)轉業訓練:為轉業者需之工作技能與知識(職業訓練法第18 條)

(5)心障礙訓練障礙獲得就業需之工作技能與知識,所實施之

           訓練。(職業訓練法第21 條)

 

4. 就業服務

量求職者必須經過支持性就業服務才能在找到工作後能夠定就業須先確認該工作是否照求職者優勢所找到的工作?然後定求職者工作中所需要支持的目標、目、方式、內容、頻率與期程一般而言心障礙需要持項目包括:與他人互動、維持適當行為、因應與工作關壓力、學習新職務、維持已學職務、專及專注職務、執行人照顧、實際完工作職務、全地四處移動、與他人溝通、控制使用不語言、解及遵循指示、培養工作能力、完工作尋活動、維持續之工作

 

5. 居家就業服務

量求職者專業生產能力但無法外而不易自行創業,或尚未備至一般職就業能力且因行動限制、雇主僱用意願不高、而無法就業進入一般職場,則可接適性居家就業服務由專業團隊人員提升專業能力,或擴充就業機會以協助就業

 

6. 職前準備服務

量求職者有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短期內無法進入競爭性職場或庇護性職就業於庇護性職見習,或因工作能力尚不足獨立於競爭性就業市工作時結職場紮根資源,協助加強工作認知及態度、工作管理、職適應學習、就業工作技能訓練

 

7. 求職技巧訓練服務

若求職者無法自行求職求職技巧不則可進行求職技巧訓練,服務包括:求職請過程說明與教導撰寫歷表面試技巧及追蹤,外表穿著如何與雇主聯絡;教導如何獲得/給予工作資源關資訊;與可能雇用自己雇主論工作與過去曾學得的技術生理或心理上調適,以及工作上特殊要求等

 

8. 其他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服務

指促進受測者定就業因素之關服務,例助精神障礙工作時間外之情緒寄託或壓力調適等資源

 

9. 庇護性就業服務

目的:

提供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工作體驗、就業態度養成,甚至是達到就業多元目標

對象

有身心障礙者手冊,具就業意願但因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之身心障礙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身法第34條第2、身心障礙者支性就業服務實施要1條)

 

10. 庇護性就業職場見習

目的:

提供心障礙者能在庇護性就業職有見習機會及強其工作職能        (補助地方理身心障礙庇護性就業職見習計畫第1條)

功能:

    (1)助身心障礙者增進其工作認知及態度

    (2)助身心障礙者學習工作管理

    (3)助身心障礙庇護適應學習

    (4)庇護性就業工作技能訓練。

    (5)提供心障礙者就業轉銜。

    (6)資源助等

      (補助地方理身心障礙庇護性就業職見習計畫第5條)

對象

 有就業意願就業能力不足短期內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或庇護就業之身心障礙,並以擬進入庇護就業者優先

參加庇護見習者應經地方府職業重建個案管理評估推介

(補助地方理身心障礙庇護性就業職見習計畫第4條)

 

11. 身心障礙者職場紮根

目的:

提供心障礙者增強職業知能,並透過職學習機會正確之職業態

度與職經驗其實務技能促進就業                             (補助地方理身心障礙者職場紮根學習計畫第1條)

對象

(1)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尚不足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工作需較長時間學習工作類能力較低之身心障礙

(2)經地方府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評估推介

(3) 一年內未參加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或見習、職學習

及再適應等強技能促進就業之方案。

(補助地方理身心障礙者職場紮根學習計畫第3條)

 

12.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

目的:

助就業弱勢者就業備及就業適應透過事業單位團體,提供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使其重返職場。(職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第1條)

對象

負擔家計者年滿四十歲至六十五歲者心障礙原住民生活扶住戶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二年重返職婦女特殊境家庭家庭暴力及性害被害人犯罪被害人人口運被害人長期失業者其他。具有就業意願且需經評估適合者:

 

A. 弱勢青少年(15 24 未升學未就業、偏遠地區或高危

高關懷青少年)

B. 經濟弱勢戶(含高風險家庭個案

C. 外籍及大陸配偶(合法工作者)

 

13.支持性就業服務

目的:

透過支持協助一獲得維持工作使其進入有報酬的競爭性職場。

對象

滿15歲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工作之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權益6734條第1

類型:

  1. 個別服務模式:

由就服員以1 1 的個別服務方式助身心障礙在競爭性職就業

  1. 群組服務模式:

就服員以每組至少3 服務方式助身心障礙在競爭性職就業

 

14.一般性就業服務

提供心障礙者就業媒合、就業諮商、職務再計等,協助其一般職就業

 

 

15. 職務再設計

目的:

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工作障礙,以提升工作效能促進就業,所進行之改善職工作環境、工作備、工作條件、提供就業需之輔及調整工作之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計實施方式及補助則)

功能:

幫助身心障礙者增進、維持或促進其功能性能力以利就業

對象:

    (1)雇主

(2)中央主管關指定業之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3)公私職業訓練機

(4)接受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

(5)接受委員或補助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

 

16. 職業重建服務窗口

目的:

求職者為中心,並在知後同意提供心障礙者重返進入職場所需要就業且透過整合資源方式提供符合利益的服務計畫達到就業目標

功能:

諮詢。連結資源進行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擬定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服務計畫執行監測(追蹤機構有沒有提供適當服務)評估個案有沒有進步服務

對象:

年滿15,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即可請服務

 

17. 社區日間作業措施

能力不足進入庇護場,又不想被照顧構內之求職者,提供於庇護與日托機新型服務模式目標在於培養其自生活能力,並促進社參與進而有機會能進入動就業市;同時伸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功能建構福利機構與就業場所以外之照顧服務模式

台長: terese 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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