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過去的一個多月,台灣海峽兩岸已經分別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雖然這是一樁大喜事,但至少在台灣,慶賀的氣氛似乎並不是很濃烈,國內的政治紛爭,甚至性醜聞,輕易佔據了媒體的主要版面;而世貿可能對兩岸關係所造成的影響,也在大陸方面繼續聲言「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方面繼續歧視中國大陸的政策傳言下,大打折扣。
台灣之所以考慮繼續在貿易政策上歧視中國大陸,正是由於中國大陸仍然聲言「一個中國」、「不讓兩岸關係國際化」。然而,由於台灣的此種考慮並無大陸「必然繼續不讓兩岸經貿關係搬上國際舞臺」的背書,而只是一種「假設」,因此此種決策又是高風險的;如果大陸方面並未如「預期」一般堅持其原有政治考量,則台灣在國際經貿舞臺上反而將陷入一種極為尷尬的境地,徒然使中國大陸外交得分,且將可能使台灣在新的貿易新形勢下措手不及,造成經濟上的問題。這個可能性,取決於大陸方面正確的理解「政經分離」的原則,深入認識台海兩岸的兩個政治經濟實體,在世貿這個「經濟聯合國」下,已經成為平等的會員(member)的現實。
政經分離下的國家歧異性
也是2002年1月1日,在台海兩岸都成為世貿組織的時候,多數歐盟國家也成了「歐元國家」。歐元國家之間的共同邊界、共同海關、稅收分享等等措施,使相關國家在經濟上趨於一體。經濟一體化的結果,使得一個獨立的「歐盟代表」,或者在較小的範圍內,一個「歐元區代表」,就足以代表所有相關國家在世貿組織內的立場。由於世貿並不像聯合國一般強調「選票的威力」,因此他們在「世貿組織」上分立的席次更顯多餘。
與歐盟相對,兩岸三地的人民可以「手連著手、心連著心」,可以感到兩岸三地的極大的社會的相似性,甚至可以感到「我們都是中國人」,覺得台海兩岸三地屬於「同一個國家」。但這都是情感的、文學的論述。在法律上,在穿越邊界時,「同一個國家」的想像,都得讓位於「不同的國家空間」的現實。事實上,如果國家的定義不是取決於是否加入聯合國,而是取決於經貿上的獨立地位,則香港與台灣都已經在世貿這個舞臺上,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另一個國家」。
由於政治與經濟的分割處理,於是歐盟各國可以藉由條約,使不同國家的國民,像在同一個國家內生活;而兩岸三地則藉由法律授權或者條約,使爭議中的同一個國家的國民,像在不同的國家生活。藉由政治與經濟的區分,歐盟成了一個國家,中國卻是許多不同「國家」的集合體,這種國家意義的歧異性,在處理兩岸三地的關係時,本來能有更大的作用,但由於大陸方面對於法律的尊重尚待加強,因此其巨大的潛力尚待開發。
條約與立法在兩岸三地中的作用
但加入世貿組織後,由於中國大陸不能再給香港、台灣的商人特別優惠,因此中國「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乃希望藉由簽訂「條約」或協定,建構一個「自由貿易區」,以重新給予香港商人「特別照顧」。無論「中央」與「地方」在「國際組織」的架構下簽訂「條約」的想法聽來多麼荒謬,但這個自由貿易協定,不僅發揚了鄧小平的「貓論」精神,且將進一步開發上述的國家歧異性的內涵,使「一個主權國家、多個經濟主權」的現實得到彰顯,從而使我們在處理兩岸問題時,有一個新的參考座標。
大陸方面應該認識到,世貿組織下的一個會員,就是一個維護其內部各個人民的財產權的主權實體。各個會員藉由條約保證彼此執行條約、並保證財產權的有效交易。中國大陸藉由入會,希望能刺激國內的市場經濟改革;而在此同時,中國大陸不阻攔台灣入會,也已經表示了尊重台灣的「經濟主權獨立」的意願。中國政府僅僅只是沒有立法,表示台灣是在「中國政府授權」下成為「獨立的關稅領域」,如同香港一般。
然而,中國政府是否立法,都不影響香港或台灣的經濟地位。如果中國政府立法,其結果也只能是承認現實,如同其面對香港在世貿組織的地位時所能作的一般。
宜在世貿架構下處理兩岸經濟議題
以「法律人治國」的台灣,對於建設一個「台灣國」其實並沒有什麼浪漫的雄心壯志,但對一個清晰、明確的世貿組織下的獨立會員地位則非常重視。倘若中國大陸不將政治問題捲入此一得到法律保證的經濟空間之內,使兩岸經濟上的法律關係得到確立,那麼兩岸之間的合作,就很有可能以更快的速度發展,雙方人民將更容易在合作中產生「同一國家」的感覺。歐洲不同國家的人民,雖然沒有共同的國家記憶,還能逐漸產生歐洲人的認同,何況兩岸?但強在一些政治議題上逼迫台灣,則只能讓台灣產生逆反心理,對於兩岸關係並無助益。
中國大陸或許還猶疑未定,擔心「國家分裂」。但大陸方面既然已經決定尊重兩岸三地在經濟上分別的會員地位,就不該再瞻前顧後。何況,經濟的分立並不一定會外溢到國際政治的領域。台灣仍會繼續加入聯合國的努力,中國大陸仍然會繼續阻攔台灣的國際空間。但在兩岸解決雙方在政治上的歧見之前,雙方在世貿的平等對待,卻可以化解絕大多數的分歧與爭執,從而使政治紛擾的影響範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因此,且就「讓凱撒的歸給凱撒,讓上帝的歸給上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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