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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10 21:03:48| 人氣5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兩岸統獨與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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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2002/6/10。略有刪節。



每當台灣傳出制訂「公民投票」法律的聲浪,台灣以及海外支持中國統一的部分人士,就大加撻伐,認為這是引火燒身等等。五月廿七日早報王英杰「東帝汶能、為何台灣不能」一文,即為一例。同日林牧「台灣問題還會拖多久」一文,則是另一種統派論述,充分顯示一種「恃強凌弱」的態度。兩者的共同問題,或說「統派」的共同問題,就是未能構建一套「論述」,總是企圖以力服人,卻不以自身政治體制的重重問題為忤。本來香港的「中國評論」上,章念馳已經寫了不少「在現代化過程中解決統一問題」的文章,但這種理性態度,仍彷彿揚湯止沸,收效甚微。

海內外的統派,必須正視「獨立」一旦獲得多數台灣民眾支持,其法律結果即具有正當性的事實。統派支持者對此或者難以接受,但僅靠展示暴力、鋪陳利益,並不足以論證台灣與大陸統一的正當。「實力論」本身是不道德或不正當的,且與「自由民主」的理念相衝突。甚至統派所依憑的「民族主義」,也不能在自由民主的氛圍下,單獨證成台灣「應該」與大陸統一。無論用經濟利益、或者兩岸血統、語言、文化的同一,來論證統一的前景,都必須落實為台灣人民情感上與大陸產生同一的國家認同,並在法律上建構起一個國家的架構,才能正當的達成「統一」的目標。

公投的正當性

出於正當性的考量,討論統獨最終還必須視人民支持何者而定;而頗受爭議的「台獨公投」,由於其直接民主的性質,是很難被證明為不正當的。統派對此節節抵抗,只會讓台灣民眾產生「沒有當家作主權利」的印象,並且此一「反民主」的態度,又與大陸現在的「一黨專政」相疊加,令人對於統一的「制度面」更感畏懼。統派對公投的畏懼,彷彿只是說明這些統一支持者事實上並不認為「統一」具有吸引力,足以說服台灣民眾贊成統一。由此似乎更進一步顯示所謂「統一」只是暴力脅迫下的結果。

然而,事實卻又是多數台灣民眾並未拒斥一定條件下的某種形式統一。台灣的相關民意調查,甚至顯示支持兩岸合作、和解的聲浪,在近年有了增長。未來在公民投票中,統派能得到一定的勝果,並由此展現「人民的意志」,說服獨派接受某種統一的事實。而這一結果,當然遠遠勝過統派在論述的正當性上「負隅頑抗」、「節節敗退」的悲慘景象。「正當性」之有無與高下,在這一景象的對比中呈現無遺。因此,雖然「公投」是由獨派所倡議,但其理念、方法都值得統一論者借鏡。但統派一直以來都囿於大一統專制思維,因此也許得做出深刻反省,才能脫胎換骨,從「統一」的「正面功能」出發,去「正面辯護」統一。

統獨公投的議題

如上所述,「公民投票」是決定台灣前途的正當方式,但這不意味「公民投票」所設定的議題,將是「進入聯合國」或者「宣佈台灣獨立」。事實上,這兩個議題,或者根本不是台灣單方面所能決定之問題,或者將引起台灣海峽之極大兇險,因此不僅國民黨與對岸中共政權,甚至於向中間選民靠攏的民進黨,都對此有所保留。

就一個具有法律背景的學者看來,未來的所謂統獨「公投」,絕不會是一個目前想像中的粗率選項,呈現於選民面前。事實上,我們可以至少可以設想兩種可能的台灣前途公投:一、經由兩岸全權代表的協商,兩岸之間訂定「某種協定」,以解決兩岸關係的曖昧狀態;台灣人民可以以公民投票對於此一「協定」表示認可,或予以否定。二、經由總統建議,或經立法院決議,中華民國政府決定更改國號,或與中共統一;在此情況下,台灣民眾也可以經由公民投票,表示對總統或立法當局決議的意見,從而舒緩過激派的疑慮。在前者,否定了兩岸協商結果,也不過是繼續「現狀」,並導致繼續的協商;通過了,兩岸也許就能形成法律的正式關係,無論其為哪種統一或哪種獨立,因此似乎不至於成為危機的根源。後者若視為是人民對可能的「瘋狂的政治人物」的制約,對於緩和緊張,亦大有裨益,因此亦不必視為洪水猛獸。

由此看來,雖然多數統派人士反對關於統獨的台灣「公民投票」,然而以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其實未必增加海峽緊張,反而可能有利於台灣人民增進對兩岸關係的信心。經過良好議題設定的公民投票,更有助於對現實問題的討論與釐清。目前公投之阻礙重重,實有些「因人廢言」的味道。但由於台灣已經發展成較為成熟的民主社會,盡早以法律確立人民決定國家前途的權力,長遠來看,只會更加有益於兩岸關係與台灣政治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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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帝汶能,為何台灣不能?
● 王英杰
  5月19日午夜,東帝汶國會議長古特雷斯宣布東帝汶獨立,東帝汶人民親身經歷和見証了這一偉大的歷史時刻。為了這一歷史時刻的到來,東帝汶人民及其獨立運動領袖以非凡的勇氣和不屈不撓的精神投身于獨立斗爭,歷盡血雨腥風的磨難,終于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了東帝汶獨立。
  談到獨立運動,我們很難不聯想到同在亞太地區的另一個國際焦點所關注的台灣獨立運動。就在東帝汶正式宣布獨立之際,台灣島內外的一些主張台獨的政治勢力也趕忙趁此時機以東帝汶公投獨立為范例,不遺余力地向島內外推銷“全民公投”的正確性和合法性,那么,是否可以如這些台獨勢力所言的,“全民公投決定是否台獨”也適用于台灣?
  不過,如果我們稍微了解了台灣和東帝汶完全不相同的歷史和現實狀況后,那么或許就會不難理解為何“全民公投”在東帝汶能,在台灣卻不能。
國際不承認印尼對東帝汶的統治
  根據國際法的有關公民投票的條文解釋,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變更等方面所進行的公民投票自決活動是有其特定的適用范圍和原則的。它只適用于殖民地、托管地、非自治地區,以及那些被其他民族國家兼并,原本就是獨立的民族和國家。此外,公民投票還有一個重要原則,地方性的公民投票只能適用于決定地方事務,不能夠決定國家的統合與分割。涉及主權范圍內的公投活動,必須受到主權國的認可。< p>  東帝汶為何可以用全民公決的方式決定東帝汶是否獨立?首先我們來看東帝汶的歷史:
  1642年,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帝汶島,建立了一個檀香交易港。與此同時,荷蘭殖民者也占領了帝汶島周圍的各大群島。1859年,葡荷達成“瓜分帝汶島”的條約,帝汶島東部划歸葡萄牙統治,西部歸荷蘭。
  1974年4月,葡萄牙發生了軍事政變,導致葡萄牙開始撤出它在全球的殖民地。1975年,葡萄牙殖民者從東帝汶撤出。同年12月,印尼軍隊無視聯合國的警告,占領東帝汶。1976年,印尼單方面將東帝汶划入印尼版圖,將它視作為印尼的第27個省。在印尼統治期間,約有20萬東帝汶人喪生于印尼的軍事鎮壓和飢荒,占當地人口的四分之一。
公民投票須符合法理依據
  1978年,澳洲承認印尼對東帝汶的統治,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也是唯一承認印尼對東帝汶統治的國家。根據聯合國的有關決議,殖民地有權決定自己的歸屬問題,因此東帝汶可以殖民地的身分來決定自己的歸屬。印尼從來就不是東帝汶的主權國,因此,印尼將東帝汶划入本國的版圖本身就已經違反了國際法和聯合國的決議。包括聯合國在內,國際社會大都不承認印尼對東帝汶的統治。
  可以說,東帝汶原本就是葡萄牙的殖民地和獨立的民族,以全民公決的方式決定獨立完全符合聯合國的憲章精神和國際法的內涵,聯合國承認東帝汶的獨立也是對印尼違反國際法和聯合國決議非法占領東帝汶的一次撥亂反正,在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腳。
  那么,我們再來看看台灣一些台獨勢力所聲稱的“全民公投”是否符合國際法的有關原則?
  首先,現在台灣不是無主地,當然也并非像一些台獨勢力所說的主權未定。1951年簽定的《舊金山和約》進一步明確了台灣及澎湖列島屬于中國,台灣的主權國即是中國。至于台灣主權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還是中華民國政府,那是要看哪個政府代表中國了,這只是一個國家內部事務的治權問題,這與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風馬牛不相及。
  同時,國際法也認定,在一個國家領土上只能有一個主權國家,只能有一個代表國家主權的政府。現今中國的狀況是兩岸分治,台灣政府無權代表擁有台灣主權的中國政府,也就是說不具備代表台灣的主權國資格來決定是否允許台灣以全民公投的方式決定是否獨立。
  其次,台灣原本就不是什么獨立的民族或國家,台灣自有史載以來在絕大部分的時間里不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就是日本的一個殖民地。
台獨勢力歪曲全民公決
  台灣的歷史現實情況與東帝汶完全是兩碼事,國際法適用于東帝汶的全民公決,卻并不適用于台灣,但是,島內的台獨勢力卻要把兩個地區的獨立運動牽強附會地等同起來,恐怕這不會僅僅是台獨分子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無知這么簡單吧?
  人類歷史長河中,總是也伴隨著人類之間無休止的互相沖突,不過,從總的趨勢看,這并不妨礙人類變得更加文明,原因就在于絕大多數人對公平與和平孜孜以求的向往。國際法的誕生也是人類向往公平與和平而所作出不懈努力的產物,現有的公認國際法為國家、民族等等之間的沖突提供了一條以非戰爭方式解決的途徑,也得到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認可和共同遵守。盡管現有的國際法并非十全十美,但是,國際法還是二戰后國際社會建立一個公平有序的國際秩序的基礎。
  台灣島內台獨勢力常常為所謂的“全民公決”冠以符合國際法的外衣,給一些台灣島內民眾營造“台獨合法性”的虛假印象,殊不知,台灣島內的台獨勢力卻是在偷梁換柱、欺世盜名,表面上使用國際法的“全民公決”用語,實際上卻是對國際法真實涵義的肆意踐踏和歪曲。台灣的台獨勢力這樣做對內是可以欺騙誤導一些對國際法不甚了解的民眾,從國際法的法學角度上講卻是在強詞奪理,對外則要貽笑大方了。
  事實上,聯合國連年否決了台灣的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案,就已經間接為台灣主權歸屬在國際法上的定性作了很好的注解,台灣當局常常將此歸咎于是中共打壓的結果,也未免也太高估了中共有操控聯合國的能力。
  從國際政治現實來講,的確是有一些國家希望台灣能夠突破國際法的約束從中國的領土中分裂出去,但是這樣的結果也就同時意味著國際法的准則遭到徹底的破壞,國際法所應具備的約束力和公信力也就蕩然無存了。屆時不知道有多少國家還會愿意遵守國際法,恐怕國際社會將又回到一個無法無天的世界了。
﹒作者是網絡新聞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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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問題還會拖多久
● 林牧
  如果把韓國、日本及硫球群島、台灣、菲律賓連成一條線,就可知這條線對中國意味著什么。倘若這些地方被某個大國或大國集團所控制,對中國的安全將是致命的。韓國和日本是美國的保護國,布什對台灣也有“保護”的沖動,美國在菲律賓雖然撤了兵,但這次借反恐之名又派兵進駐,希望長久呆下去。
  日益擴大的對外貿易使中國意識到海洋航道安全的重要性。中國絕對不會容忍被這“島鏈”所圍困,而突破這一“島鏈”的惟一途徑,就是徹底解決台灣問題。
  北京方面經常講“台灣的前途掌握在台灣人民手中”。兩岸關系緩和,這句話反映了大陸對“和平統一”的期待﹔兩岸關系緊張,則是對台獨的警示或威脅。但無論作何解讀,都表明了這樣一個基本事實:何時、用何種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全由大陸說了算。
  這一事實對台灣來說是殘酷的,除了統一的方式可以選擇外,台灣沒有其他的選擇。然而,台灣似乎不愿承認這一事實。台灣政府一方面冀望大陸忙于經濟建設和急于處理一大堆內部難題而無暇顧及,搞一些小動作來探探大陸的容忍限度﹔另一方面,冀望美國必要時鼎力相助。依自己的想當然來解讀美國的對華政策,誤導公眾,這是十分危險的。
  台灣問題到底如何解決,要看這條“島鏈”對大陸安全構成的威脅是現實的還是潛在的。“安全”與否本是一種感覺,無法通過精確的量化作出“科學”的判斷。說句笑話,全憑北京當局心情的好壞﹔說句實話,取決于中美關系如何發展。
  如果美國與中國為敵,對中國采取“遏制”政策,中國就會視“島鏈”為現實的威脅,突破“島鏈”的圍困就成了當務之急。在這種情形下,中國不會拘泥于台灣是否宣布獨立,惟有武力解決,沒有第二條路可走。如果中美關系穩定,北京方面只會視“島鏈”為潛在的威脅。所要做的就是在政治上,防止“島鏈”變成現實的威脅﹔在軍事上,提高突破“島鏈”封鎖的能力,和平統一仍是對台的基調。
  中國大陸處理台灣問題,著眼點并不完全落在自身利益之上。中國不會為己利而破壞亞太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卻會通過各種手段,向與中國建交之國施加政治影響力,使台灣的獨立因得不到國際社會的承認而變得毫無意義。這樣做,一方面可以贏得國際社會對中國維護世界和平決心的贊揚和尊重,進一步提高其國際地位﹔另一方面,又可借勢打壓台灣在國際上本巳就狹小的政治空間,徹底斷絕台獨基本教義派分裂中國的企圖。
  所以,中美關系的穩定是台灣安全得以保障的基礎。台灣大可不必因中美兩國關系的改善而緊張兮兮,更不要錯判形勢,高估自己的分量,做出一些令中美雙方都不愉快的事情。至于預測台灣問題何時、以何種方式解決,就如同猜股票的漲落,費力不討好。  
  不過有一點倒是可以肯定,只有出現下面兩種情形,大陸才會動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一是台灣宣布獨立,美國裝聾作啞,不表示反對﹔二是天下大亂。
﹒文發自中國湖南

台長: 包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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