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隱藏在鏡片後的眼光可以肆無忌憚,二道千萬燭光從她臉上一路往下強力探照,速度極慢,極慢,且灼熱,所及之處似乎發出嘶嘶煙響。照著高挽頭髮而露出弧度的脖子、鎖骨瘦稜稜的線條、綴著細巧珠環的耳垂、無袖而裸露肩膀及手臂、平坦的腹部、連身短裙下的小腿、足踝上綁繫的低跟鞋帶,腳趾的細微血管也清楚畢現。眼神似乎熨焦了每一吋膚土,再溜回她的臉上,給她一個高明度的微笑,嘴角曖昧,大膽勾攝。
她跟蹤他的眼瞳,朗然照現忘卻已久的自己。
為了和久別的友人見面,才稍作了打扮,選擇簡潔穿著,在炎夏中,自清涼無汗。
但是,這樣的眼神太多了,這裡那裡,陌生人、認識的人、同齡的、年長的,有的帶給她多少虛榮與幻想,其實更多時候,是不耐煩。恐怕這些眼光到處游獵的人無法明白,有人真的,真的,只為舒適而穿著,頂多為自己所在乎的人打扮,對所有不請自來的窺伺有如沾惹了黏液般嫌惡。
她自認外型並不妖冶,應不是男人獵艷的對象。但總有人誤認為她極纖弱,彷彿需要立法保護的瀕危生物,很容易激起雄性莫名的氣概。這人開玩笑說:「唉…可惜!妳結婚了。」那個又說:「要是我年輕幾歲……」
說話者以為她抿嘴而笑是接受那些恭維,不知道她心中暗忖:還好,你結婚了!問題恐怕不在年齡,而在你這個人。眼睛不該只拿來瞅獵物的,偶爾要看看自己,否則,不僅是對獵物誤判而已。
她覺得婚姻對某些男子而言是最好的盾牌(或者是箍鎖四肢的龜甲?),擎著它一邊四處漫無目的打游擊,一見陣勢不對,又可隨時隱匿盾牌之後,縮頭藏尾。對這類的龜忍者,她一向只有同情。
相形之下,未婚男子也許有相同的企望,但眼光遮掩,含蓄多了。讓人不致反感,不知防備。以前,她就這樣不知不覺,深深陷入某個眼光的網羅中。
後來,這類挑情變少了,再幾年,更見稀微。終究,受矚目的虛榮隨著青春的逝去而現出虛空的本質,以前,她早有這樣的體悟,現在則是真切面對這樣的現實。
於是,她的臉上在艷陽下凍結一層寒霜,回應熾熱的眼神。他一定被曬花眼了。
他抱著約二三歲的小女孩走在前頭,孩子已睡著,頭歪斜向一邊臂膀,他雙手吃力不均,難得還能這麼有興致神思出軌。她的眼光輕盈躍過他,降落在他後頭的女人,該是他老婆吧,牽著另一個五六歲的小男孩,亦步亦趨,卑微得似乎失去了面目,像一縷幽魂輕飄飄的沒有生命重量,只有模模糊糊的一個妻子母親該有的形象。完完全全看不到,丈夫走私的眼神。
恆常,她也是在那女人的位置,埋頭而靜默地,飄著。
2008年8月16日刊登於中華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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