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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2 15:49:07| 人氣598|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別有蹺蹊的情書‧旅行文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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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引用自張咪咪的【愛情地圖‧其二】舊香居: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viola1977/3/1305529596/20080406033740/

前言:
是說,雖然是〈別有蹺蹊的情書‧旅行文學(下)〉,但是上一篇不算。是說,一個部落客一旦認真起來,不免漸漸以一名「作者」自居。更何況是寫來討伊人歡心的情書呢!
那當然是要錙銖必較的。認真計較下來,上一篇實在沒有達成「上集」的功能;模糊了焦點不說,還讓這篇「下集」險些拖稿難產。所以不能作數。
於是說,雖然是〈別有蹺蹊的情書‧旅行文學(下)〉,請作一篇看。

這是一個將歧徑走踏成為花園©(註)的愛情故事。

他在台北居住很久以後,她找到了他。而他們共同在台北生活又很久以後,他離開了她;臨去時,他們一同發心再見。他去到另一個城市,要在那兒居住很久。他們彼此不能得見,他難消永日;雖然知道只是徒勞,還是將她四下尋找。找啊找,有時候甚至不曾警覺到自己已經睡著,還以為確實將她找到;有時候,也忘記自己早已經醒覺,還以為只要找得痴迷找成癲,就能夠找著。還沒有發現自己在時睡時醒中迷途的時後,他納悶著她怎麼會那樣的忽遠忽近。好容易弄清楚了晨昏日夜,卻發現四下蟄伏的岐徑依舊費解。

在異地迷路很久以後,他讀到了她尋訪舊香居的篇章。她在沒有了他的台北造訪舊香居的遊記,令他在迷陣中破譯出以她與他的去留為經緯,收納著舊香居及其它種種的三個台北。一個,他在其中生活很久;在被她找到以後,他們共同在另一個當中生活又很久;現在的這一個,沒有了他,她獨守。

她找到了他以後,他們將手牽起,穿上了一樣花色的New Balance。他為他們倆選了那雙鞋,簡單樸素,很是他的愛好;他為他們的鞋繫上鞋帶,可仔細一看,硬是繫成了一只橫紋,一只交叉,簡單嚴謹以外的淘氣頑皮,她後來才漸漸發現。她看見了開心地笑了笑,給了他一個愛憐的吻。她很清楚他,搗蛋傻氣無非是要搏她開心,於是也就不吝於給與他嘉奬。雖然他只會越加地得意忘形。把手牽牢,就是足夠的行裝,他們開始四出悠遊。他們雖都喜愛徐緩的踱步,但他浮躁飛揚,她嫻靜溫柔;於是,她總讓他牽著,走他在被她找到之前,習慣了的路徑。

他很能走。想要逞其健步的時候,他會去做長途的跋涉,其艱苦讓他的朋友們笑他癡傻;獨自踟躇的時候,他將苦行的蠻力替換成旁若無人的專注,專注於一己的浮想連翩,專注於途中的風景與氣味;專注於回憶的苦鹹,專注地耽溺在困頓之中。他們開始牽起手一道走,她耐心地教他。莫將步伐踩得恁沈重,得學著輕盈些;莫將蝴蝶啼鳥只看在自己眼裡,要學著說予她知;莫將她的手捏得都疼了,學會別把心揪著,緊握的拳就能夠放鬆......。他們走出他居住的巷弄。台電大樓旁的七里香、古亭國小探出圍牆的榕樹與欖仁,篩下月光幫襯她的教導勸說。

他知道自己並不學得很快,但是他很快地想要以歌唱將她親吻。他們往往在夜裡走向師大夜市,他便扯開喉嚨為她歌唱,因為他知道那會驚擾了巷弄裡住戶的清夢,方才坐實了他招搖的聲張;他們也曾經在午後於辛亥路周遭的曲折中閒步,他還是無意於降低他的音量,因為他知道那會招來路人的目光,這樣他們便會看見正為他的詠唱所歌頌的,她的美麗。他沒有說,但是她知道;他們經常重複他曾挽著其他女孩的手行過的路線,因為太是熟稔因而成為他原先不再願意面臨的廢墟。他沒有說,但是她知道;他在為她將歌韻重新安置於窗欞間、牆頭上,期望綻放屬於他們倆的繁花。

她於是依循他們尋訪的路徑研讀他的過往,她於是藉由他們一再的吃食熟悉他的生涯。他們在師大夜市裡再三的流連。一邊吃車輪蛋糕,他一邊為她介紹將他拉拔長大的五姑母以及他曾經迷戀的,住在青田街的學妹。去到她喜歡吃的生煎包小攤,等候的時間裡,她分成幾次知道了曾經長久陪伴他,也愛吃生煎包的Kathy。然後他們折進通往泰順街的綿長小巷,巷弄的底端,愛飲酒也愛胡謅作樂的老闆賣豆花、芋圓、花生、紅豆湯。一碗三百塊,你要混搭粉圓、地瓜、......乙醇都隨便,老闆說反正不是他要吃。吃完了你給他五十圓他說找你兩百。她知道了他的摯友雅惠還在師大念書的時後,他和雅惠開始一起造訪那甜品小攤,她繼而知道了雅惠的另一個摯友H。那是他曾經深深地毀傷,並且遺棄的女孩。她聽說了故事,停住腳步將他擁抱,說:

「石小民,我同她一樣;只要你堅定地愛我,也愛自己。」

他別過頭,再轉過頭來的時候,做了一個滑稽的鬼臉。他沒有說,但是她知道;她的他,一流血,總是痊癒得緩慢。有時候,他將屌兒啷噹的孩子氣當作盔甲穿在身上。他開始學卓別林走路了,在她身邊繞來繞去;她知道他心中紛亂疼痛,她沒有說,她以被逗樂的歡笑安慰他。她耐心地等待他,也和他一起,在還不能夠全然屬於他們倆的小城中浪遊。安置歌聲,安置笑語在轉角、在迴廊也在檐下。後來她看見開出繁花,她看見城市在流光的逆旅中安排成他們共享的樂園。

他們繼續牽著手。腳上穿的換成了大紅襯裡的Converse帆布鞋。還是一樣堅固,兩人一個相同的款式,還是一樣淘氣,一雙鞋兩種鞋帶繫法。他們在另一個同一個城市中浪遊。陳舊的另一個停泊在行旅中的昨日,新穎的同一個任他們踩踏成他們喜愛的咫尺遠近。他們最後往往造訪舊香居。他愛字愛書,她也是。她沒說,他後來才知道;她喜愛觀察他在群書中梭巡思忖的神態。她看到,他唯有與群書為伍方才真正安靜下來,過去的罪衍痛悔都不算。他唯有開始閱讀,那獅子的鬃毛方才光潔純粹,他的孩子氣不再作為鎧甲,他的嚴峻不再暗藏尖刃。她知道他安靜了下來,不安憤怒都棲止;但是她知道他只是沒說出來,他還是願意並且希望有她陪伴著。於是,那安靜方才砥定成可長可久的幸福。

他離開她,她在等待他的焦急當中難消永日。她所以去到舊香居,將不在場的他陪伴。他讀到她在舊香居守候也閱讀的身影。他感覺到溫暖反覆辨證成源源不絕的堅固。他所以領悟:

是城市在流光中逆旅。旅行成以她和他的去留為經緯,以他們的重聚與廝守為終站的定數。


註:此處的©不作”copyright”,作”credential”;奉獻給說故事者永遠的南針,盲眼詩人Jorge Luis Borges。




台長: 石牧民

季少
潤稿
有一誤
提示:她他
擇日再訪
2008-04-12 15:55:37
版主回應
多謝兄弟,
那個......找到了。
2008-04-12 17:08:1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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