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失戀後失眠一個月,臉上就開始有恐怖的痘痘蔓延開來。
原則上我也不是什麼美女啦,所以不太在乎這回事。還覺得可以偽裝國、高中生,就可以打扮得很輕鬆自在,不管街頭那些發傳單的。
誰知道最近保養品和美容業者的推銷手法,越來越惡劣了。
第一次遇到是在公館街上,自己走著,突然有人叫道:「小姐。」
我以為我掉了什麼東西,停下來。當他開始說:「你這個痘痘...」我轉頭就走。
想不到這次還是最輕微的一次
第二天又遇到了一個。那毛頭小伙子一開口就叫我妹妹。拜託,我的年紀可以當你姐了好不好。然後還伸手過來要撘肩。對不起,除了我情人和女性朋友和醫生以外,碰過我手腕以上沒有衣服遮蓋的地方,一律推開,再來就巴掌伺候。那個小毛頭好像被嚇到了,才開口說:「你臉上...」就被我趕跑了。
再來就是在屏東。經過一下午的採購,在轉蛋機前面口沫橫飛的向媽媽解釋夏亞有多帥,目的就是要騙老媽出錢讓我買一個,就在要到手的時候,有個男的過來搭訕。這下可好,他不問我,居然問我媽年輕的時候是不是長痘痘,我媽轉頭就往電梯方向走,我只好追上去。我的夏亞:~~~~我心愛的夏亞大叔和他的夢幻機體:~~~~回到臺北就再也沒有買到那些轉蛋。我媽倒是幫我買了一堆保養品。但我要的只有夏亞。(誰是夏亞?請自行尋找古代鋼彈,找面具狂金頭髮大叔)
之後,就是回臺北的事了。和我同學逛街逛得正高興,等紅綠燈時,突然有一個中年女子說:「妹妹」我以為她要問路,停下來:「我知道這附近有一個老師,對治......」我同學拉著我就走,她急忙說:「我是好意....」這時候她旁邊的男人居然惡狠狠地說:「沒有用,她就是不想好啦。」我想不想好關你什麼事?對,我就是不想好。好了對我有什麼益處?我自信能力並不是靠有青春痘或沒有來判定的。
今年,又有一個男子開口說:「小姐,請問你的痘痘是不是長很久了。」...我連看他一眼都不看,快速走過時,他竟然企圖拉住我的手臂,還說:「我不是要笑你啦....」我很生氣。生氣的不是他說的話,我認為他已經構成了性騷擾要件。他的話和觸碰讓我覺得不舒服。
我決定,下次如果遇到這種人,要開口大喊「色狼」!這種強迫推銷手法,不但造成心理不舒服,而且在眾目睽睽之下人身攻擊,侮辱我的自尊,影響到我的權益(比如說,夏亞事件、和同學逛街等等),造成精神和財產上的損害。下次也許應該查一下他們的營業證照,並且警告他們未經允許的拉扯,是侵害個人的身體權。或者,應該採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呢?
事實上,這些人大多是欠了直銷業一堆錢,才會加入這樣街頭拉客的活動吧?如果傻傻的被拉去,說不定臉沒保養好,還要賠上金錢和身體健康。據我同學的親身體驗,其實擦什麼都不會有效的,它們是要來自來,要走就會走,絕對不會因為用了多貴的保養品、醫療用品產生多好的成效。
我比較擔心的是身體哪裡是不是出了問題?所以會想去看皮膚科,弄清楚這是單純的皮脂分泌堵塞毛孔,還是內分泌紊亂的徵兆?健康比美麗,要重要上千百倍呀!
憲法保障人民長痘痘的自由!
(註:本文歡迎轉載流傳,注明作者與否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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