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颱風真的是讓我了解到原來法律是不保護窮人的
9月28日,梅姬颱風肆虐,造成隔壁社區(京城社區)冷却水塔掉落,砸毀本社區約8部機車,晚上經管理員轉答後續處理需要受害者機車的鑰匙,並留下我們的資料,我們也就將鑰匙交出去了
9月30日,下班回來發現現場都已清理完畢,但沒有人知道我們的車哪裡去了
10月1日,因其中一位被害者抗議都未得知任何後續消息,因此突然通知我們去和對方開會,會議中對方代表人(後來才知道是他們的主委),跟我們說,我們把鑰匙交出去就是表示給他們全權處理,沒有告知我們的義務,過程中不斷的跟我們強調他有義務沒有責任要處理,但是他願意處理,最好不要鬧上法院,他是在法律事務所工作的,去法院麻煩的只是我們
10月2日,對方跟我們說機車估價需要提供我們的證件,說砸到的機車只有一部可以修理,其他的都不可能修,失去交通工具的這段時間也只願意提供腳踏車,過程中仍然跟我們強調最好不要鬧上法院
10月6日,通知我們去開會,並告知我們估價的結果,並跟我們強調唯一一部可以修的,費用是13000多,車被修的和新的一樣,所以扣除折舊車主自己要負擔5000多,但他很好心最後只讓車主負擔零頭,到這裡我們已經覺得不對勁,第一次聽到把車修好,被害者竟然還要自己貼錢
果然對於我們這些機車全毁的(主觀認為不能修,所以法律上講的回覆原狀做不到只能賠錢)估價出來,一部買了一年半的重型機車,賠償金額32000;二年的重型機車,賠償金額25000,我的4年半的輕型機車,賠償金額18000,其他機車太老舊了,所以沒有價值
到這裡我才第一次了解到,原來弄壞別人的東西,只要一句你的東西不值錢就可以不用賠了,這樣的結果所有人都不能接受
我也只回他,我不是要亂要錢,害我要去買一部新車,我竟然還得自己貼4萬多,如果沒有3萬6我不能結受
我是看他提供給我們的資料,每年的折舊約5%~8%,這樣算我的車應該還有6成的價值,明明給我們這個資料,却想用收購中古車的價錢算給我們,開玩笑!今天是你弄壞我們的車,不是我們要賣車耶
會後,我去找平常幫我保養車的車行詢問,老闆說其實真的要修幾乎所有的車都能修,只是修起來比買車還貴,且我的車車況非常好,要賣最少也還有半價
之後,我們社區的主委說要代表我們去跟對方協商,隔天下班回來就聽管理員說,我們的主委過去要談,對方直接把他敢回來,直到今天對方也沒任何要處理的消息了
以上就是事件發生到目前為止的經過,經過這個事件真的是顛覆了我以往的種種認知
一、原來賠不賠錢或該賠多少是肇事者說了算
二、原來二手車的價值是看收購價而不是賣出價
三、在法律事務所上班或懂法律的講話就能大小聲,被害者只能閉嘴,連問進度都不行
四、原來修理費,被害者還得負擔,只要修理後看起來跟新的一樣
五、我一直以為里長是選來解決鄰里的紛爭,現在看來只有辦活動贊助的功用
六、原來肇事方就算不處理,被害者也不能怎麼辦,車都無原無故沒了,哪還請的起律師,就算能請,賠償的金額都不夠貼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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