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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 23:14:30| 人氣1,53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要法律制裁,不要家法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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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法律制裁,不要家法伺候       李展鵬

 

  每當看到駭人的家庭暴力個案,我們總是搖頭嘆息、啞口無言,而往往無法展開深入討論。我要問的是:施暴者也許是魔鬼,但是,是怎麼樣的社會環境養成了魔鬼?如何制止魔鬼繼續施暴?兩個問題的答案可能只在於兩個字:公與私。

 

  一個對親人下毒手的人,自然有其個人問題,但中國人社會把妻兒視為那位一家之主的私有財產,的確容易讓暴力滋長。打仔、打老婆,尤其在傳統的中國社會,多被認為是家事;用現代社會學的說法,是私領域的事。總之關起門後,人家的事就是人家的事,好管閒事在中國人社會是很大的罪狀(卻不會問那好管閒事的人其實管了什麼事)。

 

  當然還有父權的儒家思想的毒害--如三從、三綱,前者是女性在家從父、出嫁從夫、老來從子,後者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在這種文化中,人子、人妻的人生要務,不是別的,而是服從。如果夫君或父親大人有所不滿,那就是「家法伺候」的時候了。別問什麼是家法,那是由一家之主自行制定的,沒什麼定式與標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搜尋一下林林總總的家法,從活活打死到把家人沉屍海底,都是很平常的,被舊社會容許的。

 

  活在廿一世紀,我們或有錯覺,以為可怕的家法伺候時代已成歷史;這想法實在天真。別說關起門來的虐待,就是在公共場所,大聲喝罵家人的,叫子女下跪的,當眾侮辱的,都很常見。這種肆無忌憚,源於當事人認為這是家事,而妻兒也是個人財產,可以任意處置。就像在奴隸時代,如何對待一個買回來的奴隸是主子的事,旁人無權過問。而說到底,這是基於對人的不尊重,以及以所謂的家庭價值凌駕個人價值的保守思想。

 

  要改變這情況,關鍵在於一個字--公。由於很多家暴悲劇都是因為施暴者以為那是私事,那麼,把這事定義為公共事件便非常必要。簡單用個比喻,我在家塗污牆壁是家事,與人無關,但如果我在公共場所塗污牆壁,便會有公權力介入。而要制止家暴,就是要把傷害家人的行為定義為後者。首先,關鍵是法律,把家暴列為人人可以舉報、司法機關可以隨時介入的公罪,這已是社會共識,不必爭辯。

 

  另外,改變整個社會的意識亦非常重要:我們要教育父母,讓他們知道為人父母絕不可以任意對付子女,丈夫更無權傷害妻子,亦無權在妻子不願意的情況下跟她發生性行為--這叫婚內強姦(martial rape);父母要知道子女的身體與尊嚴都要被尊重。至於孩童的基礎教育亦應加強:小孩要知道,父母亦有很多事是不能做的,例如身體傷害、精神虐待、性騷擾及性侵犯;小孩要有向其他成人舉報父母惡行的意識。

 

  在這個家庭制度漸漸瓦解的時代,結婚生子其實已經絕對不是人生的唯一選擇。而一個助長家暴的社會,則令更多人視組織家庭為畏途。事實上,在這個時代,結婚生子已經是夠不吸引的人生選項了。我從來無意捍衛家庭制度,一個制度如果不適合人類,自然會淡出人類歷史。但無論如何,我希望那些仍相信婚姻與家庭的人,以及那些別無選擇地「被出生」的下一代,可以免於暴力威脅地快樂生活。

(《新生代》雜誌, 8月號)

 

《新生代》8月號經已出版! 今期封面專題《虐兒專輯》,與大家訴說一個個真實故事,找來樂隊主音及創作人百強憶述童年如何被虐,並訪問熱心女士如何協助受虐兒童,亦會從法律層面探討澳門虐待法的種種漏洞。今期《新生代》,揭示本澳虐兒情況絕非冰山一隅。

台長: 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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