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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7 23:41:39| 人氣392|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偵異特防局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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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常理無法解釋的離奇案件,在英國有直屬國防部管轄的特別隸屬隊,其中的k組更是菁英中的菁英;而在日本處理這類案件的統稱特殊犯罪二課,平時也會協助難以偵破的一般刑案;最後一個是台灣成立的偵異特防局,但對外一律宣稱是偵測後備組,且因經費不足,加上台灣宗教複雜的獨特性(生前信一貫道與信佛祖的鬼魂怕得可大不同),許多人手都採以時計價的外聘制,要出勤時捉鬼、捉妖的高人(自稱的)才會出現,時薪約兩百五,消耗性材料(火符等)另計。

三個組織每半年會辦一次研討營,交流心得與人才,像之前k組的新任吸血鬼組長(他的身分是祕密)就來台研習了半年。

然而抓鬼不是天天有,有時快抓沒時閒。偵異特防局固定的幾位隊員最常幹的事,就是在小得像派出所的局裡抓蒼蠅、拍蚊子,因此又被戲謔為「偵蠅測蚊後頭納涼備感清閒組」。

對此一調侃,特防局的成員曾鄭重提出抗議。

「納涼?是多涼?你知道我們局裡連台冷氣都沒有嗎?」

「偵蠅測蚊?有這種儀器嗎?&^%#$%*&^%~!-&^#~!我打蚊子打得要死,有的話送我們一台吧?」

「清閒?這倒是真話,我們的月薪的確稱得上兩袖清風、閒賦在家,嗄?問我為什麼閒賦在家?沒錢難道還去逛大街?」

時針指向凌晨一點。

「啪!」雙掌隨著李子瑩的飛撲擊出脆響,「喝!找死,敢吸妳老娘純淨宛如處子的美味鮮血!」她將黏在掌心四分五裂的蚊子屍體彈掉。

「喂!李子瑩,妳講話可不可以斯文點?還有妳今年貴庚三十六,妳的血真的稱不上是處子。」正在磨指甲的左宗棠翻翻白眼。

他原本是文山第一分局員,卻因辦案效率奇差,加上突然爆發的靈異體質,一個月前被調來此處。抱持著工作清閒還可坐領高薪美夢的他,一個月後不得不面對現實,偵測後備組是假,偵異特防局是真,薪資更是低的人見人閃、鬼見鬼愁。

媽的!為什麼他唸了四年的警大,最後卻淪落成抓鬼的?早知道他直接去當師公,說不定還賺得更多,現在已經在開賓士喝香檳了。

更慘的是,和他同期卻非常不對盤的李子瑩也在這個單位,他們兩個又被編在一組,不論留守或外勤總是吵不停。

李子瑩把一根頑固沾黏的蚊子腳用力吹掉,瞪向左宗棠,「^&%$#@!~#$%^&*。」

「夠了!」左宗棠把耳朵塞起來,不去聽她那一串「塞你老母圈叉圈」的髒話。

「啐!」李子瑩的手指轉了轉裝可愛的兩條辮子,皺起眉心。她雖然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卻也有三十之貌,垂在耳旁的辮子怎麼也搭不上她的臉,「左公雞,你修了整天的指甲!實在是娘炮中的娘炮!」

「我這是注重清潔衛生,還有,要我說幾遍?我姓『左』名『宗棠』,不是姓『左』名『公雞』!」左宗棠怒摔磨甲刀。

「你又要我說幾遍?左宗棠雞的別名就叫左公雞。」李子瑩掏掏耳朵,不當回事。

「『雞』妳個頭!哪來的『雞』,分明就沒『雞』、沒『雞』──」他憤怒的吼叫震得破爛特防局的天花板灰塵簌簌落下。

「早知道你沒『雞』了!」李子瑩猛一指,「說,你何時變性的?」

左宗棠捂著胸口,大大吸了口氣,而後張牙舞爪地撲上去,「李子瑩,妳這惡女下地獄去吧!」

「!*~&^%!$*&*^-%!$~#@!」爆著滿嘴髒話,李子瑩揮舞著紮實的拳頭和高他一個頭的左宗棠對掄。

兩個暴走的人互毆得天昏地暗、日月無光,轉眼間過了三百多招,又是個沒有輸贏的幹架。怪的是,一個月來,無論他們打得再激烈,甚至踢翻了大半桌椅,他們身上卻連塊芝麻大的瘀青都不曾有。

各自躺平的兩人瞪著天花板,左宗棠順勢撿起磨甲刀又開始他的美甲大業。他並非對美甲有興趣,這只是某件事殘留的後遺症罷了。

累翻的李子瑩沒精力再刺激他,只是滾啊滾,滾到座位旁拉開抽屜摸出口香糖丟入口中,再照原路滾回剛才的位置。

「誒!公雞,他們怎麼還沒回來?」她頂著一頭鳥窩,嚼著超涼口香糖。

「誰知道?反正他們有『高人』罩著,總不會被鬼拖去!」也沒力氣叫罵的左宗棠動動眼珠,瞄了下牆上的時鐘。

離宋小可那組人馬外勤的時間已過了一小時。

*******************************

所謂的高人可分別以狹義與廣義討論。

狹義來說,高人,即法力高強,能上天下地、分身無數,擁有廣大信徒與遍及全台的道場,偶爾還會上上命理節目提高知名度,再不濟點的,至少也要會占卜、算命、下符、看風水、斬桃花、打小人、養小鬼,或是告訴民眾如何畫個開運妝,樂透的幸運號碼是……諸如此類,十八般武藝樣樣通,至於是精通還是略通不重要,只要靠行銷手法糊弄顧客即可。

廣義來說,高人,凡身高異於常人的高,別人見之時常仰望,或驚或嘆或疑道:「你有吃轉骨祕方吧?靠!你幾公分?你是哪隊的籃球國手?」即可稱為高人。

很不幸的,和宋小可一起攻入猛鬼殺人大樓的外聘搭檔是後者;李康,身高一百九十三,體重八十八,本業是傳說校舍被蓋成反八卦的文X大學生命科學系三年級學生。兩個多月前才因前任高人卜算失準,被竹X幫某堂主砸館跑路,而遞補進偵異特防局成為現任高人,目前還在試用期間。

仔細說起來,偵異特防局成立七年間,尚未有高人撐過試用期,最大的因素倒無關以上的狹義廣義論,而是隸屬指揮監督的行政院年年裁滅經費,為了減少開銷,時薪一百八十元的試用員當然比正式的臨時僱員更經濟實惠。

躲在轉角的宋小可抹抹額上的汗,瞄瞄已經腿軟蹲在地上的李康,李康一臉黑樣,他更是欲哭無淚。

早說不要因為真正的高人太貴,就胡亂聘些阿貓阿狗充數,研究生命科學,不代表真的就會捉妖捉鬼啊!

身為二十六歲的成年男子,身高卻只有一百六十九,長相如十六歲少年的宋小可,聽著「咚咚咚」的腳步聲接近,很不爭氣地嚇哭。

愛哭,是他被選進偵異特防局的主因,因他的哭聲不知為何擁有驅散厲鬼的能力,在「攻堅」時常發揮無比強大的效力,省了不少時間,也為局裡省了不少打工費支出。

不過看似好用的能力也有很大的缺陷。這棟攻堅的大樓除了厲鬼外,尚有十幾隻殭屍,而且屍、鬼間還合作無間、交流良好,發現宋小可的哭功僅止靈體類後,他們便拆散宋小可與同組組員──程亦先與阿火,並由殭屍來對付宋小可與李康。

「你還有沒有什麼法寶?趕快拿出來。」宋小可一邊哭一邊用腳踢著嚇傻的李康。

「有……有符……」李康答得斷斷續續,伸進前背背包裡的手抖個不停。

他只個想賺點零用錢花的學生,而且和宋小可一起辦案一直挺安全的,原以為這次的任務也能順利完成,誰曉這回的殭屍和鬼賤得要死。

據宋小可的說法,這棟大樓半個月前陸續有人失蹤,案子轉到特防局手上時,人數已達十人,調查之下才發覺這些人都成了殭屍,白天就躲在地下室的雜物間,加上厲鬼的鬼遮眼招數,使得民眾與警方都看不見這塊空間,直到特防局接手才識破,並指派了專攻鬼魂與屍變的宋小可這組來善後。

「那還不快拿出來!」宋小可哇哇大叫,殭屍咚咚跳的腳步聲近到可怕。

李康勉強使用脫力的手指夾出符。

「怎麼用?」宋小可急問。他現在連偷偷探頭出去看的勇氣都沒有。

「貼到殭屍臉上。」李康把所有的符都塞到宋小可手裡。

宋小可呆了兩秒,接著把所有的符扔回李康臉上,捶著牆壁痛哭,「怎麼貼?你告訴我怎麼貼?你就沒有遠距離攻擊武器嗎?」

「靠!你們擋到我的路了。」陌生的男音突兀地響起。

宋小可與李康同時一怔,一上一下往外探。

據宋小可目測,陌生男的身高一八六上下,嘴裡叼著菸,手上提著便利超商的袋子,長得頗帥,但從頭到腳一身邋遢,頭髮亂七八糟,衣服的釦子還扣錯,活像剛睡醒的模樣。

攻堅前明明掰了搜索兇手的藉口,把所有的居民都撤走了,這傢伙哪來的?

追了宋小可大半夜,其實還蠻餓的殭屍瞬間齊齊轉向,精明的他們也知道吃飯皇帝大的道理,先享用面前的美味點心,再去追正餐也不遲。

唰唰地跳向陌生男子。

宋小可的「快閃」還來不及叫出口,陌生男子已左一拳右一腳的「開路」,殭屍像漏氣的氣球般左飛右射。

「煩,別妨害我回家看『火影忍者』DVD。」

「見……見鬼了!」宋小可震驚到忘了哭。

陌生男愈走愈近,他的目標正是宋小可右手邊走廊那面牆嵌住的最後一扇門。

扶著牆角的宋小可,眼睜睜見陌生男走過眼前掏出鑰鎖開門,清醒過來的他「哇」了一聲撲上去抱住對方的腰。

「高人~~」他高興到聲音都在抖。

陌生男子「呃」了聲,皺眉單手把宋小可揪下,隨著一聲「煩」,宋小可感覺到自己被高高地拋了出去,無重力地飛向僵硬爬起來的殭屍群。

半空中的宋小可不由自主轉過頭,看見殭屍群歡欣鼓舞地高舉留著黑長指甲的雙手,預備迎接他這個飛來的大餐。

宋小可爆出他人生的最後一個哭吼。

「不不不!我不要死!我還想多哭一點。」

瞠目結舌的李康,視線隨著宋小可劃出了個拋物線。

興奮過頭的殭屍們躁動地原地跳動。

陌生男子踏進屋子把門關上。

「小可!」

危急之際,宋小可聽到了程亦先的叫聲,頓生希望,止了哭聲。

「對不起,我沒空救你,你安心上路。」

瞎米!

宋小可努力地把頭扭到最大角度,瞪向那個剛從樓梯爬上十樓,正和厲鬼大戰的程亦先與阿火。

「我變殭屍後,第一個就找你算帳!」

他不該忘的,偵異特防局的優良傳統就是──局員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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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圖:宋小可

台長: 伽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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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次 / seelier
噗......好有趣的故事~XDDDD

永遠大要寫靈異搞笑BL了嗎? (笑著逃走)
2010-03-10 13:39:29
版主回應
謝謝
好久不見了
是說我去年也很混,大半年沒更新
嗯啊!忽然想來搞笑一下,因為我一直很想寫"要畫血符又怕得破傷風的道士"這種角色
不過雖然說是搞笑,有些地方我也想又血腥又暴力呢(誰?是誰說我是心理變態?)
不過這是個我打算隨心所欲寫的小說,也就是寫的當下我才會想劇情和角色……希望不要又變坑了
2010-03-11 02:02:05
凰次 / seelier
*V*
呀~那我就很期待下面的劇情了~
希望永遠大能夠繼續逗笑我肚裡的笑蟲......XDDD

PS.我愛血腥暴力~請用力寫!!(被毆)
2010-03-11 14:50:48
版主回應
看不出你原來也有這種嗜好
哈哈哈……這世界果然是物以類聚啊!
是說叫我"阿遠"就好了。
2010-03-13 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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