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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郁茹_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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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翁郁茹_001
△給郁茹—001 (83)1994.07.13.三 00:00:10
 

△給郁茹—001

郁茹‥
  「啼母台瘋」(「啼母(提姆)颱風,來台灣發瘋」的簡稱),恣意的,肆虐了一夜之後,稱心快意地,高飛遠走了……
  屋頂上的石棉瓦,被他掀了幾塊;蓮霧則被他,摘得光溜溜的,有的連根都拔起了;每棵結了香蕉的香蕉樹,他看了很不爽,就全給推倒了;柚子也被他當成了棒球,一顆顆地打走了……
這一位「啼母」,真不知道受了什麼刺激,竟然發了這麼大的脾氣……
                    (83)1994.07.11.一 23:00:00
 
  不知從何說起,只好扯些廢話,來打開「話匣子」啦!
  實不想當「雞婆」(家婆)地「自找麻煩」(寫字很累人的),但是‥看金輝整天「陰陽怪氣」的,要不解決的話,哪天,他要登高山而「仰天長嘯——出一口(怨)氣」,搞不好,又形成另一個颱風,吹得‥海枯石爛、地老天荒,那就後悔莫及了。
(呵呵!有人「海枯石爛、地老天荒」,是這麼用的嗎?
 阿文可是第一個發現‥這成語「海枯石爛、地老天荒」,可以這麼用的人喔!
 嗯!很高興!像〈哥倫比亞〉,發現新大陸一樣。)

  想來‥「解鈴還需繫鈴人」,從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爬起來;既然‥金輝為了妳,把自己搞成那副德性,也許讓妳來潑他一桶冷水,能讓他醒得快一些。
(金輝是那種‥鬧鐘響三小時,還可以不醒的人。)
  所謂‥「好聚好散」嘛!「好散」,才不會造成,彼此的「遺憾與傷害」。
  但願郁茹能據「實」告之‥
「並不是你不好……而是我爸爸說……我媽媽說……
 我也覺得‥他們說的沒有錯!
 我想‥我們也必須‥吹吹冷氣、吃吃枝仔冰——冷靜冷靜,
 才不會那麼沉迷,使彼此陷得太深,而無法爬起……
 所謂‥『驟雨快歇、細水長流』,未來的路,還長得很,
 我們應該‥『慢慢走、小心走』,才不會跌倒,跌倒很痛的……」
(喂喂!說到哪去了呀? 阿文在說什麼呀? 正經一點好不好?)
 
  好吧!再來說說,阿文今天,為了「青春、愛情」,所作的一首詩偈‥
「青春未覺情初開,相思難解強說愛。莫道世間多風雨,心若無欲愁安在?」
「愛是想來的、情是做來的‥若不想不做,則無愛無情。」

  何謂‥「愛是想來的」?
  妳可以拿出‥「畢業紀念冊」來,針對某個男生,做個實驗看看——
每天想他四次,每次想他六小時,幾天之後,妳就會發現‥「我愛上他了!」
當然啦!要想他的「可愛」——頭髮可愛、眉毛可愛、眼睛可愛、說話可愛、個性可愛、走路的樣子可愛、寫字可愛、功課成績可愛、打籃球的樣子也可愛、生氣的樣子也很可愛、摔跤的樣子也很可愛……如是什麼都可愛,於是呢!很快,妳就會愛上他了!
  不信? 那妳找個對象試試看,方知阿文所論‥「真實不虛」也!
 
  何謂「情是做來的」?
  所謂「做人情」是也! 心裡既然愛上了,接著,就會開始「造作」——
「心動」接著就「行動」——寫信、打電話、約會,找對方聊天……
「情由相處而生」,接觸久了,自然就有「情」,(日久生情,不論「人、事、物」,皆如此也!)加上心中有「愛」,那也就形成「愛情」了。
  但看那些歌迷、影迷,一個人,看著他的相、聽著他的歌、想著他的影……
每天四次,每次六小時,沒幾天,就可以在‥「迷友會」上,大喊‥「我愛你!」
有的甚至,還千方百計的,想要去「奉獻自己」。
  由此可知‥人的「想像力」,威力是無可比擬的,比原子彈更厲害——
朝思暮想的結果,搞得食不知味、睡不安眠;照鏡子,竟然照出他的形像;
刷牙時,在杯裡,也會有他的形像;寫功課時,不知怎的,就寫出他的名字……
不知不覺地,害了「相思病」,綁個頭髮、穿個衣服,也在想‥
〔這樣,好不好看?他會不會喜歡?〕
  於是呢!三更半夜,本來應該在睡覺,卻為了聊電話,而可以不眠不休;平常寫作文,三言兩語,就想得‥「大頭大頭!下雨不愁」的,寫信卻可以‥「千文萬字猶未盡,深怕難詳心中情」……一個個,都變成了詩人(思人);為了證明自己的愛,「墓仔埔」也敢去……叫他脫光衣服,在街上跑;大聲喊‥「我愛妳!」
他恐怕都能做到呢!(電影,就有這種情節也!)
  有了「愛情」,就有了「苦惱」。
  父母、朋友的眼裡,便會發覺妳「不正常」了,不但行為怪異、言語怪異;坐在那裡,無端地,就會發笑、皺眉頭……有時高興一整天、有時一整天擺臭臉……
 
  言說至此,話題先轉個彎好了!
  父母總是會為了‥正值青春年少的子女,交了男女朋友,而心生憂怖、緊皺眉頭,總是會以‥「現在應該好好讀書」為理由,來規勸、禁止子女「談戀愛」,一片‥「都是為了你(妳)好」的父母心,卻未顧及子女,正值公認的「判逆期」,於是‥父母努力的反對,子女就努力的反抗,弄得各不歡喜、兩敗俱傷……
  父母實當有如是認知‥
時代真的不同了,以前的戀愛,是在婚姻之後談的;
現在的戀愛,是在婚姻之前談的;
以前,子女憑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得合個八字、對個門戶;
現在的子女,得靠著自己,在人群裡尋尋覓覓,講的是「自由戀愛」——
「愛」可以不分年齡、學歷、種族、國籍,甚至不分男女(同性)……
父母已非立於「主導」地位!
(所以‥必須退至「輔導」的地位。)
過度左右、干涉子女,勢將弄得彼此怨言四起——結局常是‥兩敗俱傷。

 
  有個女孩,每交一個男友,便遭母親反對,因而心灰意冷,乾脆就不交了。
她年歲漸大,母親也開始擔憂起來,怕女兒嫁不出去,便四處為她找對象相親,
她卻拚命的搖頭。 後來,母親才在她的日記裡,發現了幾句話‥
「媽媽的要求太多,我看——只有老爸,才符合她的標準……
 看來,我只好等媽走了,我嫁給老爸好了!」
「媽媽最近,老為我找對象相親,那些,都不是我所喜歡的——
 媽要是喜歡的話,自己去嫁他,就好了嘛!幹嘛拖我下水?」

  看來,真是亂悲哀的,父母、子女,無法達成共識,結局常都是悲劇收場。
  父母應該是退居「輔導」的地位,當子女有了異性朋友,千萬別「大驚小怪」的;現代的青少年,小學生沒有男女朋友,就被同學笑「遜」了,對於「愛情」,一知半解,兩個人,在一起,「好一點」,就可以說‥「我愛你」……
父母教子女,怎麼辦是好呢?
  父母可以試著這麼做‥
「耶……最近妳一回來,就努力的翻著信箱,看了三次還不死心……
 電話一響,就搶著接……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啊?
 談談他吧!他有什麼好的,能如此吸引妳呢?」
  藉此,也能了解子女所交往的朋友,也讓子女,有個「反省」的機會(到底看上他那一點),要注意的是‥不要妄加「批評」,子女所交往的朋友(要知道‥這時,「他」比父母、兄弟姊味、親友、師長,還來得令她「重視」),可能的話,還得點個頭道‥「嗯!妳很有眼光嘔!不愧是我的女兒!」
這麼做,至少讓子女覺得‥自己是跟他(她)站在同一邊的,接著再提出一些建議‥「不過——我覺得‥妳們最好還是以課業為重……」 若要提出一些「警告」,也可以‥「如果‥妳因而影響課業,那很對不起,我勢將反對妳們來往……」
如是,不致令孩子太過「難堪」,也能心生警惕。
  若是一開始,就舉手反對,反而會使子女‥「化暗為明——陽奉陰違」,到時候,看也看不到、管也管不著,那可真是糟糕呢!
(譬如‥子女講電話講太久,萬萬不可感到不耐,而叫他別講,
 要知道‥那是無可避免的,要是少了電話可以「發洩」,
 子女搞不好,就偷跑出去外面打,或是彼此聊到深夜不歸,
 如是看也看不到,那就教人更擔心了。
 所以‥如果沒啥急事,就別打斷他們的談話,別為了省幾塊電話費而煩惱!
 要是「經濟」許可的話,乾脆就再牽一支電話,做為子女的「專線、熱線」,
 那會教子女,感激得「涕淚直流」的——才怪!)

  而身為子女的,也當有如是的認知‥
「戀愛並不等於婚姻」,它不過是提供彼此,
一個「學習」的機會(比一般朋友之間,更深一層的「人際關係」)
兩人彼此關懷、相互勉勵,這當是件很美好的事,應以真誠相對,
然而‥「付出」,實當適可而止,
不要「迷戀」對方,也不要使對方「迷戀」自己。
(呵呵!談何容易啊!? 「愛情是盲目的。」此話,是千古名言也!)
 
  什麼是「迷」呢?
像走路時,分不清楚東西南北,那就叫「迷」。
青春年少,「心情還不定」——人生的目的、活著的意義,都還搞不懂;
吃父母的、住父母的、用父母的、花父母的……
於是呢!以為只要「愛情」就夠了;「麵包不重要」,什麼都不管(不用管),
只管自己要愛……(扯遠了!)
世事多變、前程難料,「迷戀」的結果,往往造成彼此的傷害和遺憾。
  對於父母方面,最好還是別隱瞞的好,(要瞞也瞞不住,妳的「言行」,別人很容易,就看得出的,)多個人「監護」,總是比較「安全」嘛!
當運用一些技巧,使父母知道,譬如‥大可問問父母,他們什麼時候,開始交異性朋友,再拿幾張男同學的照片,問問父母‥
「你們覺得‥那個比較好?」(免不了,要介紹一番嘛!)
看看父母的「反應」如何,「請教」父母如何選擇、如何交往、要注意那些……
(讓父母「秀」一下嘛!相信父母會說得很樂的,也許妳早就知道了,
 但還是得裝成「不知道」的樣子,去聽父母說,讓父母「指導」一番。)

要使那些,「老一輩」的父母了解‥「時代真的不同了」,與其「禁止我交往」,不如「教導我如何交往」,來得重要;當然啦!多聽「老人言」,總是有好處的。
  
  阿文道‥
「愛,除了真誠之外,還要有一分責任與尊重、包容。
 現代的年輕人,太容易說『我愛妳(你)』了!
 不知道‥要『愛』,得需要多少『代價』、承擔多少『責任』。
(不信問問父母,看看他們『愛妳』,要付出多少血汗、精神、時間、金錢……
 才敢『無愧』地、有資格的說‥『我愛妳!』)

 年輕人,以為只要『我愛』就行,說『我愛你』,就像‥
 『我愛狗、我愛玩、我愛吃、我愛漂亮』……差不多,
 那真是‥不值半文錢啊!
 所以,還是說‥『我挺欣賞你的哦!』
 頂多是說‥『我喜歡你』就好了。(了不起說‥『我非常非常喜歡你!』)
 如此,讓彼此,留個『餘地』,才不至於‥墮入泥沼中,難以自拔——
 『愛』得太『迷』了。(哦!當說‥『愛不迷人——人自迷。』)
 
  阿文總喜歡說‥「愛不是錯,可是愛,卻常使人犯錯。」
  先哲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但觀古今中外,有多少人,溺斃在「愛河」之中、翻船在「情海」裡頭呢?
 
  洋洋灑灑,就塗了這麼四大面,看來,還是‥就此打住好了!
  晚安! 祝福妳們‥
愛得清楚一點!
(別愛得糊塗了!
 阿文常把「愛」字,加上「疒」部,成了「𤻅」字——
 愛得病了……很糟糕耶!)

                  阿文
                    (83)1994.07.13.三 00:00:10
 
註一‥愛情、課業、朋友、家庭……要「均衡一下」啦!這樣,才不會出毛病。
註二‥阿文也不了解‥妳們到底愛到什麼程度,故所言或許過重,但請包容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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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潘金輝_002。1994.07.09.六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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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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