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鍾馨華_018
▼給馨華—018-1 2005.07.22.五 10:33:35
—018-2 2005.07.26.二 09:26:30
△給阿文‥018 2005.07.26.二 21:27:41
▼給馨華—018-1
馨華‥
寫信,當是一件‥很自由、很快樂的事情啦!
可別‥「為了回信才回信」哦!
何須為「沒有回信」,而覺得‥不好意思呢?
寫信嘛!總比「講電話」,或者是現代流行的「網路即時通」,來得「省時、省事」多了啦! 因為‥「講電話、即時通」,那是「兩個人」,才能做的事情,就像是「翹翹板」,要兩個人,才能玩;而「寫信」呢!只要「一個人」,就可以做啦!就像是「盪秋千」,一個人,就可以玩啦!
(就算寄了沒人看,也可以寫、也可以寄呀!
要是‥自己一個人,拿著話筒,自言自語,那可就要被當成是‥精神病患呀!)
想到了個笑話‥
醫師問精神病患‥「你在做什麼?」
病患‥「我在寫信啊!」
醫師‥「你寫信,要寄給誰?」
病患‥「我自己呀!」
醫師‥「那信的內容,寫些什麼呢?」
病患‥「笨蛋!我都還沒收到,哪會知道啊!?」
寫信、看信的時間,都可以由自己掌控嘛!
拜網路發達而賜,電子郵件,可說是‥「隨寄隨到」,要像過去那樣‥裝在信封裡,就總得等上個兩三天,四、五天呢!
阿文要是來勁,一天給妳寄三封,也沒問題的呀!
那馨華是不是‥也得每封都給它回呢?
所以說‥有空再回,也就好啦!
2005.07.21.四 22:05:03
阿文有話說‥
「作家(藝人)都有『表現欲』;讀者(觀眾),都有『好奇心』;
作家(藝人)都有『曝露狂』;讀者(觀眾),都有『偷窺癖』。」
前者,是說好聽的;後者,則是說難聽的。
偶爾看「台視」,胡瓜主持的「壽星大發」,每個受邀請的藝人,說起過去,總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故事越悽慘、越使人落淚,收視率,還越高呢!
前一陣子,那個明星〈王靜瑩〉的家暴事件,她先生〈陳威陶〉,可說是‥
不但「壞」,而且「笨」,還很「倒楣」呢!
動手打老婆,是壞,也是笨;而動手打到「明星老婆」,則是倒楣也!
社會上,天天都有家暴,只因為‥他老婆,是明星,所以‥還成為報紙的「頭條新聞」呢! (唉!變態的新聞媒體!)
要是‥一個富人,娶了個平凡老婆,發生家暴,也不會那麼「轟動」吧!?
「明星」挨打,就算只有三分,也會「不自覺地」,誇張的,把它給演成七分;要有五、六分的話,恐怕就會演成‥九、十分啦!
那個倒楣的先生,搞得成了‥「眾矢之的」,可真的是‥百口莫辯啦!
呵呵!阿文扯到哪去啦?
阿文要說的是‥要一個人,去講述過去‥傷痛之事、丟臉之事,有時,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也只有真正的「過來人」,才能夠坦然地,去面對過去、省視過去啦!
只是‥有些人,講出來,並不是為了‥尋求解決,而是為了‥博取同情。
阿文以前,聽廣播,有個很會叩應女孩(有時候,一堆人叩應,要叩應進去,很不容易的),一連對幾個節目主持人,訴說她悲慘的愛情故事。 幾個節目主持人,就給她安慰、給她勸導……
幾天後,又聽到她,向其它電台的主持人哭訴……
許久之後,無巧不成書地,又在別的電台,聽到她在叩應……
真令阿文聽了,再也不覺得她可憐,反而覺得‥有那麼些可笑呢!
那個女生,會用幾個不同的暱稱,訴說‥她男朋友當兵時「兵變」,人家是‥女生愛上別人,她倒是‥男友愛上了,營區附近的美妹,放假不回家,就跟美妹去玩;她星期日去會客,就見到那個美妹,跟她男友,在那裡卿卿我我……
後來,她就氣得也給他‥愛上別人。
後來,男友退伍了,又回來找她。 她又跟他復合。
後來,她男友,又腳踏兩條船。 她很氣,就去愛別人……
後來,她男友,又要跟她合好。 沒多久,她男友,又愛上別的女生……
她決心‥不再理他,專心去愛別人。 但她「前男友」,又要來找她合好……
她就問‥「為什麼‥他老是背叛我? 為什麼‥我老是被他拋棄?」
(阿文還真想問她‥「那些被妳『放鴿子』的男生,妳又是如何‥向他們交代呢? 男友要求合好,妳就離開他們……」)
張老師、生命線等,也會接到那種‥老是一直重複說著‥相同故事的人吧?
故事說得好像是‥放錄音帶似的——還會越說越精采呢!(加油添醋嘛!)
呵呵!又扯離題啦!
算了!反正‥也沒定題目嘛!
累了!還是睡吧!
2005.07.22.五 00:11:26
阿文呢!自認為是個‥真誠、磊落之人啦!是故‥「事無不可對人言」也!
所以呢!倒也不介意‥去談論過去的事啦!
只是呢!事情往往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於是也就‥非三言兩語、一天兩夜,可以「說清楚、講明白」的,還得先理個頭緒,才能說得有條理些。
而有好些事情,也記不大得啦!記在日記上、記在信紙上,就沒記在腦子裡,還有待「查閱」呢! (人的記憶,很奇怪,往往呢!想忘的,卻忘不掉;想記的,又記不住。)
有時候,還得顧及別人的隱私呢! 又不是每個人,都像阿文一樣‥不怕「見光死」的。 阿文那本《小王子與阿文》一書,講了好些「家醜」,母親就很氣。
阿文母親,去年因為‥從一層樓高的崁上跌下,造成腰部脊椎「暴裂性骨折」,壓到神經,而住院開刀。
主治醫師,還給她拍照‥「開刀後,復原情況」,貼在他的宣傳海報上——
眼睛部分,就塗上一條黑帶。
呵呵!這樣子,人家就‥「認不得她」了嗎?
那又不是什麼‥丟臉的事,多塗那麼一條黑帶,又能掩飾得了什麼呢?
難道‥她會因為脊椎受傷開刀,不良於行,也就‥「沒臉見人」了嗎?
2005.07.22.五 06:44:25
談談‥阿文喜歡的一些歌吧!
阿文第一首喜歡的歌,是《紫竹調》。
阿文小時候,有一陣子,晚上都翹家,跑去跟鄰家的大姐姐和噢妹睡覺。
因為‥大姐姐,會說故事嘛! 還會唱《紫竹調》,哄人睡覺呢!
第二首喜歡的歌,是《茉莉花》。
阿文小時候,就喜歡種花,有一回,種到茉莉花。 等花開了,就摘去送給大姐姐,問她‥「這是什麼花?」
大姐姐說‥「這是茉莉花。」
阿文於是‥就愛上茉莉花啦!
大姐姐,還教阿文跟噢妹,唱《茉莉花》;還用直笛,吹《茉莉花》。
阿文於是‥也是愛上《茉莉花》,這首歌啦!
有一次,聽廣播——
主持人,邀請了個女歌手。
她現場彈吉他,唱了好幾首歌。
聲音也是甜美悠揚又動人的,還能唱得很高音。
可惜的是‥錄音帶,不易保存,發霉又斷帶的,所以‥再也聽不到啦!
她所唱的歌,都是沒聽過的——連歌本,也找不到的歌。
其中,有幾首歌,阿文至今,都還會唱呢!
◎小小的螢火蟲
⊕詞、曲:佚名
˙小小的螢火蟲——不怕黑暗;
初生的小鷹——迎向陽光。
石頭不曾壓死過小草;
嘿吼!嘿吼!嘿嘿吼!
激流中的魚兒,永遠向上游;
嘿吼!嘿吼!嘿嘿吼!
初生的小鷹——迎向陽光。
◎登山去
⊕詞、曲:佚名
˙走!登山去,越過了一山,還有一山……
看看那美麗的山川,我要用我的心,去擁抱她;
˙走!登山去,攀過了一崗,還有一崗……
聽聽那大地的歌唱,我要用我的心,去擁抱她。
(歌名,是阿文取的啦!不知其歌名為何,只得自己取啦!)
而有些歌,則是令阿文很懷念的。
像《搖籃曲》‥
「搖搖搖,小寶寶,閉上眼睛快睡覺……天使向你微笑……」
因為‥阿文國小三年級上學期的〈張黎玲〉老師,很會唱歌,午休的時候,就唱首《搖籃曲》。
而她呢!只教了半個學期,就出國去了。半個學期,就把國小六年,音樂課本裡的歌,像是‥《太湖船、靜夜星空、西風的話、在那遙遠的地方》等等,全給教了。
她教我們唱《豐年祭》‥
「謝天呀謝地呀謝太陽!謝天呀謝地呀謝太陽……」
還要全班跪到桌子上,又拍桌子、又拍手,又吼又叫,大家興奮得很。
搞得隔壁班老師,跑過來抗議‥「要叫要拍,到操場去吧……」
老師只好賠不是,等隔壁班老師走了,她還扮了個鬼臉。
有些歌,還會令阿文聽了,就很感動,不覺地,就會鼻酸喉滿,淚水盈眶呢!
像是‥《西風的話》,還有《泥娃娃》跟《魯冰花、老師斯卡也答》。
〈邱晨〉的‥《撒落一路杜鵑花、小茉莉》等。
還有〈李叔同〉作詞的《送別》,還有《本事》‥
記得當時年紀小,你愛談天我愛笑。
有一回,並肩坐在桃樹下,風在林梢,鳥在叫,
我們不知怎麼睡著了,夢裡花兒落多少?
〈潘安邦〉唱的《故鄉、外婆的澎湖灣》。
還有《萍聚、祈禱》等歌,聽著聽著,就會好感動……
還有些外國女歌手‥〈羅琳娜.麥肯妮特、莎拉布萊曼、恩雅、快樂蘿德絲〉等,所唱的歌,雖然‥聽不懂,她們在唱什麼碗糕,但聽了,就是感動。
看來,阿文還真是‥很容易感動呢!
剛剛,搜尋一大堆兒歌、童謠……
不給它重新編校、排版一番,實在看不下去呢!
好吧!動手整修去了!
下午,又有得忙啦!
阿文
2005.07.22.五 10:33:35
△給阿文‥018
潘大哥‥
心心念念想著寫信,但身不由己!
昨天,本來有點時間,而我那麻煩的姐姐,又跑來,我真的沒有差一點昏倒。
放心!「為回信而回信」,決不是馨華的個性,我雖然‥城府深不可測,而卻還不失率真。
我這星期,在職訓練,回來要趕報告,而今天,在上課的時候,我發生了一件挺慘的事,上理論課程,不是很乏味嗎? 於是‥我東翻西找,弄了一張廣告紙,預備偷偷寫封信給你,而寫得太專心,完全沒注意到‥桌上的咖啡,手一碰,整杯咖啡,灑在我身上,所以……
今天接近我的人都說‥「妳身上,有好濃的咖啡味!」
我們今的課程,是關於家暴的課程。
一般家暴婦女,都幾乎會申請保護令,而所謂的「保護令」,即是‥
「施暴者,在多少公尺以內,不得接近個案。」
王靜瑩所申請的保護令,應該是‥讓陳威陶,連在社工陪同下,都無法見面的保護令。
今天,我們也研討這個案子。
我同事都互問‥「如果我們是王靜瑩,我們要不要選擇和好?」
我的答案是‥「可以和好,但是‥有條件的和好,陳威陶,要接受咨商的情緒輔導,而且‥是長期的接受輔導!」
通常,如果真的有暴力傾向的人,在輔導的過程中,一定會把時間,拉回他的童年期,及青少年期,這兩個階段,是最重要的環節。
而這對夫妻,也要長期接受婚姻協談,這些,都需要耐心及時間的,並不是一蹴可就的。
我自己,注意了這個新聞的發展,我替陳威陶可惜,他挽回的方式不對,可見‥他身邊,沒有專業的婚姻諮商人員;這位陳先生,不夠成熟,他一定要解決自己情緒的問題,才有可能再談感情。
我曾經在值「家暴保護中心」的時候,遇到個案的先生,在外頭撞門;個案在電話中,把住所告知了婆婆。 她先生,聞風而來,在外面,又吼又叫,最後,撞門而入,還好‥警察及時感到。
所以‥基金會,都會幫我們保意外險。
還有一回,我在警局,保釋一個孩子。
孩子趁我們一不注意,就拿了警局桌上的剪刀,鬧自殺——
沒傷到他自己,卻傷到我。
我當時,血流如注。
警察一邊幫我包紮、一邊說‥「女孩子,不適合‥做這樣危險的工作哪!」
我心裡想‥〔我們還遇到過,孩子拿槍耶!我們都過來了。〕
還有,我的孩子,有些是有毒癮的,在花蓮,有一個戒毒之家,我有與那裡的孩子通信;對孩子,我永遠是牽掛在心的。
而說來,我依然感傷‥印地安人,從不明白‥我的工作性質,他居然告訴他的朋友說‥我是做「拯救病人」的事。
「潘大哥!如果‥你很喜歡一個人,你會不會去表達?」
這個問題,一定要回答!
你這幾天,過得如何?
有沒有在心裡猜‥我會不會,就此不見了?
今天,先寫到這。
馨華
2005.07.26.二 2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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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4.08.15.四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鍾馨華_018。2005.07.26.二 09: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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