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鍾馨華_007
▼給馨華—007 2005.07.08.五 12:10:24
■附錄:給〈清靈〉的第六封信。
△給阿文‥007.1 2005.07.08.五 14:58:56
‥007.2 2005.07.09.六 17:12:54
▼給馨華—007
馨華‥
不知道‥馨華家,是父母都信奉天主教,還是‥只有馨華,信奉天主教而已?
看了妳姊的個性,還真覺得‥她不會是個天主教徒呢! (故有上問也!)
見妳兩次來信,提及妳姊姊的事,雖然是簡短幾句,倒也可以,看出些個端倪來——夫妻嘛!親密如脣齒,終究也難免,要咬到一下。
妳姊姊的個性,看來是很「強勢」的,說好聽,是個「嬌嬌女」,說難聽呢!則是個「驕驕女」也!
新聞報紙,時而可見‥一些嫁入豪門的女星,受家暴,而鬧得沸沸揚揚。
男人打女人,真是很不應該的——男人打女人,不是因為「兇」,而是因為「笨」,蓋不知如何處置,女人的問題也!
男人打女人,叫作「肢體暴力」,而女人之所以會「討打」,往往是因為‥
她「心驕口毒」,因而「禍從口出」啊! 女人在體形、體力上,不及男人,打不過男人,只好靠張「嘴」來罵,一氣之下,什麼惡毒的話,也都罵得出口,還會罵些‥損及男人尊嚴的話,這叫作「語言暴力」。
(肢體暴力,令女人‥傷身又傷心;語言暴力,卻也會使男人‥傷心又傷情也!)
男人會覺得‥
「這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
一氣之下,巴掌、拳頭,也就揮過去啦!
(有些男人,不善於言辭,而「有理說不清」,也就動手打人啦!)
阿文有話說‥
「男人有理說不清、女人有理聽不進。
女人不可『理喻』,但可『情感』也!
無法『曉之以理』,那就『動之以情』吧!」
阿文曾戲作一首打油詩,詩曰‥
「男人要哄、女人要騙;不哄不騙,拳腳相見。」
這不是說‥夫妻、情侶之間,要互相欺瞞啦!而是說‥當兩人鬧彆扭、吵架的時候——
女人嘛!要發揮一下‥「溫柔」的特性,以「溫柔」為利器,去哄哄男人,可別再口出惡言,專講些‥令男人丟臉、沒面子的話。
男人嘛!要知道‥女人常是‥「聽騙不聽勸」的,講道理、說真話,她還不聽、不相信呢! 那就‥編個理由、找個藉口,騙騙她吧!
想當初,不是老說些‥「甜言蜜語」,才把人家,給騙到手的嗎?
何以今日,卻連一句‥「好話——好聽的話」,也不肯講呢?
連「我愛妳」,這麼簡單的三個字,也不肯說啦!
(「我愛妳」三個字,就足以把女人,給騙去死啦! 不信? 呵呵!
有多少女生,因為男生說‥「我愛妳!」
於是就‥離家出走、六親不認…… 跟著男生‥飆車、吸毒、販毒、搶劫……
乃至‥下海賣身,賺錢供男生花用……)
好啦!以上純屬「娛樂」!
雖然是「歪理」,但總也有個「理」字,或可參考一下也!
馨華有機會,不妨將阿文寫的《夫妻鏡》一文,給妳姊姊、姊夫看看吧!
有機會,不妨問問他們‥
「當初,到底是為了什麼,才會結婚的?
難道是為了‥今天要吵架、抱怨對方的不是……才結婚的嗎?」
2005.07.08.五 08:29:46
馨華問道‥「潘大哥!有與其它的朋友寫信嗎?」
兩年之前,阿文還有些‥書信往返的筆友(讀者),這兩、三年來,也就大為減少,乃至「歸無」啦! 偶爾有幾封「電子郵件」,但實在算不上是信,就只是兩三句話,也只能稱之為「簡訊」也!
時代的進步、科技的昌隆,要人們「耐心」地,寫封「像樣的信」,還真是難得呢——要用「手寫信」,那就更難得啦!
有個讀者,從「民國八十一年十月」,到「民國九十一年三月」,跟阿文通信往來,近「一百九十一次」。 這算是最久、最多的一個——
最後,她被阿文,給勸到去「出家」啦!
她想有個「新的開始」,於是就‥「拋棄一切過去」——再也不寫信給阿文了。
(以「次」計算,是因為‥在阿文回信之前,所收到的信,只算一次;
要問幾封,可就難數啦! 有一陣子,她幾乎每天都寫,像在寫「日記」那樣,
然後‥把「日記」寄給阿文看。)
另一個讀者(她買了阿文的《小菩薩》給女兒看),因為‥先生外遇、離婚,而寫信給阿文。 從「民國八十二年八月」,到「民國九十二年四月」,跟阿文通信「五十五次」——她在「八十六年五月」的時候,去出家啦!
另一個妹妹,是阿文到「新竹.青草湖.靈隱寺」,帶夏令營時,所認識的小朋友,從「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到「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給阿文通信「七十二次」,這算是「第二多」的。
阿文寫信嘛!就是會把‥「所見、所聞、所感、所思」,全都給擺進去,借題發揮、小題大作一番……有時候,就會扯到‥離題八千里去呢!
收到阿文信件的人,總是會說‥
「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收到‥寫這麼長的信呢!」
阿文這陣子,遇到〈馨華〉,可真是‥遇到「對手」啦!
「棋逢對手」的那個「對手」也! 呵呵!
難得馨華,會跟阿文,如此「魚雁之交」也!
好吧!休息休息!
祝福馨華‥
可以不用再聽到姊姊的抱怨!
願‥馨華的姊姊,早日解決她的問題!
阿文
2005.07.08.五 11:34:35
■附錄:給〈清靈〉的第六封信。(1995.03.21.二)
關於‥妳同學,「父母不和」之事,說實在的‥除了她父母雙方,「肯」(有意願)和解之外,旁人實在很難去解決的——只要他們有意願,他們自有辦法解決(自會尋求方法解決)的,只是雙方,常常「拉不下臉」,就是希望對方,來向自己低頭……其實彼此,還是深愛著對方的‥「讓一步」,也就海闊天空了嘛——
「自家人,即使吃點虧,肥水也不會‥落到外人田去嘛!」
(呵呵!阿文扯到哪去了呀?)
身為一個「外人」,所能夠做的,也只有「助緣」罷了!
清靈可以請妳同學,打電話給「張老師」,或者是各縣市的‥「家庭教育服務中心」(電話號碼,打「一一四」向電信局詢問,就可以知道的),請那些‥較具「專業知識、經驗」的人幫忙,他們會很熱誠地,幫忙她解決的。
而她可以做的,就是要勸動「母親——肯改」(勸「父親」也可以啦!只是‥父親通常都是些‥「死硬派」的人),也只有先使一方‥「肯去改變」,問題才有解決的可能。
有些夫妻,有了問題,不知、不會……不肯求諸外力幫忙,或是為了「面子」(所謂‥「家醜不可外揚」),或是為了其它原因,而使彼此的問題,日益惡化,最後,鬧得不可收拾,而「不了了之」,乃至‥「一走了之」——這實在是很「錯誤」的觀念,就像‥一個生了病,不肯看醫生、不肯吃藥,又希望病會好的人一樣——蠢!
求之於人,並不可恥呀——能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能夠「自決」(哈哈!是‥「自己解決」),那是最好,自己解決不了,求於外人幫忙——讓人有「服務」(種德修福)的機會,體驗「助人為快樂之本」,不是很好嗎?
身體生病了——就去看醫生;課業有問題——就去請教師長、同學;婚姻、家庭出狀況——何妨求助於外人呢? 再說一次‥「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要是為了那‥「餓了不能當飯吃的面子、尊嚴」,不肯求助,而把自己的事業、家庭、夫妻、親子的感情……搞砸了,那才真的是‥「丟臉丟到家」了呢!
要不然‥教他們「離婚」算了! 好聚好散嘛!免得彼此,繼續‥「相互折磨、彼此傷害、自我虐待」下去(連子女也受池魚之殃,而飽受折磨、傷害、虐待),經過一番苦難、災禍之後,搞得‥「不歡而散」,心懷「怨恨」,結下「惡緣」,彼此欠了一筆「糊塗債」——萬人千劫算不清‥「此恨綿綿無絕期、冤冤相報沒了時」,那才真是可悲、可哀呀!
台諺所謂‥「細孔呣補,大孔叫苦。」 (呣‥不。)
問題還很簡單時,要不解決,等到事態嚴重了,叫苦叫得再大聲,也無濟於事啊!
除非‥真想「自殺」,否則‥「旱鴨子」落水時,還是趕緊(拋開那餓了不能當飯吃的面子、尊嚴)大叫‥「救命啊……」 要不然‥白白淹死,多可憐……多可笑啊!
有個幼稚園的園長,她有個朋友,「夫妻失和」,總是找她「哭訴」,她是有辦法,出到沒辦法了,可是‥她朋友,卻只會叫苦,而不付諸行動去改善,連試都不試,就說‥那對她先生沒用…… 她叫她朋友——「離婚」算了! 她朋友卻又放不下…… 教想幫她的人,一個個,都打「退堂鼓」……
所以說‥要使夫妻一方,有「意願」要改善~解決問題——「真的要改」才行,否則啊!站在一旁——「看戲」就夠了。
阿文呢!吃飽沒事,動動腦筋,為那些‥失和的夫妻(兄弟、朋友等),想了個法子,就提供給清靈的同學好了——
請準備‥三顆雞蛋、兩顆鵝卵石、兩塊海綿——表演。
最好是父母都在,不然‥分別表演給父母看也行——
一、在兩顆雞蛋、卵石上,分別寫上「爸爸、媽媽」,然後‥左手拿顆蛋(爸爸)、右手拿顆蛋(媽媽),說道‥「這個是爸爸、這個是媽媽,要是兩個相撞,會怎樣呢?」接著‥就把兩顆蛋互擊——破了!(對了!要準備個碗,把蛋給盛起來,拿去蛋炒飯,這樣,才不會浪費。)
二、再來,兩手各拿一個卵石說‥「這個是爸爸、這個是媽媽——要是兩個相撞,那會怎樣呢?」 接著,把兩顆卵石互擊——嘎嘎作響、迸出火花,然後問‥「如何在撞擊時,才能使雞蛋不破、使石頭不出聲呢?」
三、放下一個石頭、拿起一塊海綿,說道‥「若有一方,是『海綿』時——
雞蛋碰海綿,就不會破;卵石碰海綿,也沒有聲音;如是彼此,才不會有『傷害』發生,如果是‥『海棉碰海棉』,那就更無傷害了,否則……更別說是‥『雞蛋碰石頭』了。」(邊說邊動作!)
其實,誰不知道‥要體諒、要包容呢? (只是,總希望‥別人來體諒自己、包容自己……)最好彼此都是「海綿」啦!要是只有一塊海綿,那「傷害」,也就會減到最低程度的。
〈王羲之〉,因見一個阿婆,要將「鐵杵磨成鏽花針」,心生感動,而發憤練毛筆;「孟母斷機杼」,才使得〈孟子〉頓悟,而發憤勤學……
所以呢!不妨用用阿文的‥「雞蛋、石頭、海綿」,或許‥可以使其,因得「啟示」,而感動、覺悟——而解決問題吧 (但願!)
※舊文整修,重舖於「新聞台」。2022.08.24.三 00:01:43
◎魚雁千里共今緣_清靈_06。1995.03.21.二 01:23:00
https://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81212949
※內存於:我的網站/01/B/B8/B8h/B8h02.hmt
◎潘文良《夫妻鏡》。2003.10.05.日 初稿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79132704
※內存於:我的網站/01/B/B5/B51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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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華‥
剛才,把信給寄出後,才發現‥寄到「信件整理檔」啦!
阿文習慣把往來的信件,全都整理一次,而不留在「電子信箱」裡的。
回好信後,就新開一個檔,複製進去再寄。
剛才搞錯啦!沒寄到複製的新檔,居然把信件整理檔,給寄了出去……
希望‥妳不會介意!
阿文
2005.07.08.五 12:10:24
△給阿文‥007.1
潘大哥‥
馨華怎麼會為這點小事,介意呢?
只是‥我開啟信件後,好可惜,沒有看到信的內容。
網頁捲動到前面,一堆無關緊要的收件人等等,就沒了。
你的信,寫什麼內容?
再寄一次給我,好不好?
馨華
2005.07.08.五 14:58:56
△給阿文‥007.2
潘大哥‥
你真猶如〈福爾摩斯〉耶!馬上就從我的幾句話中,猜到我姊不是天主教徒,她和我弟弟,都不信主。
但其實‥我們三個孩子,滿月就受洗的,而且‥每個人,都有神父所取的一個聖名,但他們都沒有去教堂的習慣。
我爸,就更不信主了,他完全不相信‥耶穌是存在過這個天地間的,但他卻和神父是棋友。
神父每次都說‥我爸就是‥他所尋找的那隻迷失的羔羊。
我爸是圍棋高手,具有上段的功力,每天都很忙,棋友邀約的電話不斷,曾經三天未眠的下棋——那回,我媽氣壞了,和我爸大吵一架。
我媽是也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還是教區的中堅分子,她也很忙碌,都忙教區的活動。
我之前,也會有固定的時間,到監獄裡面去牧靈。
你一定想不到‥我是監獄裡面的‥榮譽教悔師喔!
而後,因我工作時間的關係,故忍痛割捨。
我那時候,是去男孩子的監獄,第一次去的時候,好緊張,見到這些兄弟們,個個刺青;我在自我介紹的時候,都一直不能定下心神,後來,慢慢熟悉他們,也就坦然自若了。
和潘大哥,會成為通信的朋友,其實‥亦是我沒有想到的事。
我第一封信,寫給你,我是沒有想到‥你是會回信的;我的想法很簡單‥作家和我,是不會有什麼交集的。
再者‥我的工作,它要說很多話,更要常開會,所以‥我很少去與沒什麼交情的人,建立關係,因為‥有時候,真的很疲憊了——
你倒真的是‥我第一個,如此有耐心,去寫信的人。
與潘大哥通信,我深覺很自由,因為‥你不會去追問我什麼問題,我沒有壓力。
我們家的生活方式,很「恐怖」,所以‥我很怕人家問‥我們都是如何生活的? 那樣的生活方式,會帶人家,很多壓力。
如果‥我告訴潘大哥,我平常的生活方式,你搞不好,會馬上不再寫信給我;為了避免,失去你這位‥作家朋友,我就不要多提了。
你昨天信上,提女人的問題到女星嫁入豪門,遭家暴的新聞,我每天看這則新聞,反覆的變化,我也有很深的感想‥百萬的華麗婚禮,不到一年,就此收場,真的不如人家‥穿條牛仔褲,去公證來的幸福。 當事人,現在一遍遍,看到新聞,重複撥放‥當初他們結婚的場景,真是情何以堪?
你上次信上說‥要去雲遊,有決定是什麼時間了嗎?
對了!潘大哥!下次摺隻長頸鹿,送我好不好?
今天,先談到這裡。
馨華
2005.07.09.六 17: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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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4.08.04.日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鍾馨華_007。2005.07.08.五 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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